熱門承包合同(通用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09W

熱門承包合同 篇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爲加快現代林業旅遊觀光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進綠色生德化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從維護法律程序的嚴肅性、制約性,懲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發,爲確保發包方、承包方合法權益,在公開、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熱門承包合同(通用3篇)

一、承包經營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發包給乙方。  單位:畝、株、立方米  林地座落村:組:  樹種樹齡  面積(株數)  林地所有權  四至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費共計(大寫)人民幣 元,一次性交清________年的承包費。  

二、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期爲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發包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現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  

(2)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管理林木、林地資源。  

(3)督促乙方植樹造林,綠化所承包荒山並監開發旅遊農業生態養殖。  

(4)監督、檢查、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所承包經營林地和的行爲。  

(5)依法依規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約定。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看護權,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爲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4)按照統一規劃或承包合同約定,組織落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所承擔的林業旅遊觀光基礎設施建設。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自主經營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繼承權;並依法享有開發林地、發展林下經濟的權利。規劃旅遊生態放養經營權。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內被依法徵佔用的,依合同約定依法獲得全部投入賠償補償及社會保障費用。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有權自主流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4)有權依法制止(舉報)破壞林地,毀壞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誌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爲。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依法合理的保護利用林業用地。做到依法經營,旅遊觀光等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毀壞,確保承包的森林資源改造和生態環境不斷改善。  

(2)承包經營期限內,可自主流轉所承包林權權屬,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以外的其他經濟組織或人員的,須依法經甲方同意,林權需要變更的,要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之間的,須經甲方備案,並及時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3)林木需要採伐時,要提出採伐申請,經依法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後方可採伐,並按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時限,負責採伐跡地更新造林工作。  

(4)負責承包期內林木林地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對盜伐濫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負有直接責任;遇有破壞林地、毀壞林木等違法行爲,在制止的同時須及時上報林業主管部門。  

(5)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旅遊林木生產經營、林權權屬流轉。  

(6)如遇國家依法徵用、佔用林地,必須服從大局需要,配合林業主管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四、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即生效。承包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違約方要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在合同約定未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三)在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在規劃林地的旅遊生態種養的項目建設發展,享有自主經營使用權,甲方及生產隊村民,村委會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乙方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四)甲、乙雙方其他違約責任。  

五、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變化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執行中如遇有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由乙方選定仲裁機構或應訴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經營合同期限內,國家建設依法徵用、佔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終止合同。其項目規劃發展等林木補償費全部支付給乙方,林地補償費由甲乙雙方屆時依據乙方對林地投入和立地條件改善情況及承包所剩時間等價格因素協商確定。  

(三)承包期滿時,林權所有權交還甲方,林木及附屬物的處置,由甲、乙雙方自行約定(在評估作價的基礎上,作價給集體,或再承包方受讓),屆時依約定處理,處結後甲方收回其權屬。甲方在另行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四)如國家法律政策對集體林地、林木權屬有新的規定時,以修改後的國家法律政策爲準。  

(五)本合同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對合同負有法律責任。  

(六)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鄉(鎮、辦事處)政府、縣(市、區)林業局各執一份。  

六、附件  

(一)發包時林木、林地評估材料。  

(二)發包時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材料。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鑑證機關(蓋章):  經辦人(簽字)____日期:

熱門承包合同 篇2

甲 方:

身份證號碼: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民法》、《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自願簽訂如下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願選擇以承包的方式經營甲方指定產品,並在指定的區域內銷售,具體銷售區域爲 省(直轄市、自治區) 市(地區)。乙方要做到正直、誠信經營,只能在規定的範圍內、規定的品種內守法經營。

第二條 乙方負責的規定範圍內的經營活動,對人員聘用、管理方面具有自主權、經營上自負盈虧。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活動具有考覈的權利和指導的義務,乙方不能完成承包銷售任務,按甲方相關規定實施經濟處罰,並有權收回承包經營權。

第四條 乙方的經濟收益。雙方約定,乙方通過承包銷售模式取得銷售提成,提成具體比例依據甲方的營銷方案規定,營銷方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銷售提成,含乙方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人員的工資等。

第五條 乙方銷售提成支付方式:實行底價承包政策,採取按月結算的方式,每月乙方將已銷售的貨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次月扣除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後,將餘額一次性付給乙方。底價承包:是指一切市場開發和運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房屋租賃費、水電費、交通費、進店費、贊助費、慶典費、會務費、客情關係維護費、竄貨補償費及各種罰款等,以及市場上的鋪貨無法結款的風險(含企業倒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佔用貨款。

第六條 乙方是承包銷售區域內責任人,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意外風險由乙方承擔,包括所聘用的銷售人員、僱請的促銷人員的工資、工傷責任以及造成的經濟損失等。甲方可以提供法律援助,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各種銷售工作需要的合法有效的證件,甲方按比例借給乙方適當的市場鋪貨。甲方有權對市場實施監督管理,對違規者依據相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乙方開發市場必須依據國家法律合法經營,遵守甲方經營秩序。乙方的經營活動必須在合同規定的區域範圍內,按照規定的產品價格進行合法經營;乙方不得銷售未經甲方允許的其他產品,不得兼營其他廠家的任何產品,違規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九條 乙方享有穩定工作崗位的權利。乙方遵守甲方規定,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乙方無違規、違紀時,甲方不得隨意變動其崗位,如果確需變動乙方崗位時,必須經其同意。

第十條 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開崗位,乙方有按照甲方的文件配合交接的義務。不得以投入市場費用等藉口拒絕交接。經催告拒不交接,甲方按拒絕交接貨物價值的數額報司法機關按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乙方主動離職時,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按照甲方相關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如故意隱瞞持有的貨物,視爲對甲方財產的非法佔有,甲方視情節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維護市場經營秩序是雙方共同的權利和義務。乙方不得跨區域或違反甲方政策銷售產品。甲方有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着規定和制度打擊各類違規行爲的義務。

第十三條 在經營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產品過期、破損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不得退貨。因產品質量問題和國家政策要求所產生的退貨,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 甲方爲市場提供的廣告、終端物料、終端宣傳品、促銷品,乙方有義務按甲方規定比例承擔費用。

第十五條 乙方有保護甲方商業機密的義務。對於乙方故意泄露甲方市場營銷政策、財務制度、價格體系,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有義務處理承包區域內發生的外聯事件,對重大事件應及時上報,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

第十七條 預交費用

1.甲方依據雙方協議,借給乙方一定比例的市場鋪貨;同時,乙方同意預交鋪貨風險金 元。乙方離職,按甲方要求交離市場三個月後,市場無遺留問題,按規定返還給乙方。

2.乙方因個人原因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或違反甲方規定被甲方辭退,甲方不承擔乙方前期市場開發費和開辦費。

3.乙方離職時,不得將鋪貨風險金抵頂貨款。

第十八條 經濟擔保

簽訂本合同同時簽訂經濟擔保書(擔保書需公證),本合同作爲主合同,經濟擔保書作爲從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確認,已經仔細閱讀過本合同,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二十三條 甲方關於銷售品種、承包經營方案、銷售、監察、法務及各種管理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爲貳年。本合同約定合同簽訂地爲吉林省通化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向合同簽訂地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人民法院起訴。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空格位以手寫爲準

熱門承包合同 篇3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電話: 聯繫人: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人: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籤定如下合同

甲方委託乙方完成 工程的施工安裝任務,具體內容參見合同附件《系統圖》和《平面圖》,質量要求參見《工程穿線要求》。

一、 施工責任

1、工程隊獨立自主,完成分包下去的工程,施工現場必須指派一名熟練固定的施工負責班長,工程過程中我公司專指派現場負責人指導、監督工程施工進度及質量。

1、工程分包後,工程費中包括施工用的工具及輔材(梯子、鋼絲、電膠布等)。

2、施工任務承包後,施工人員必須按照甲方、監理方、現場負責人和國家標準質量要求進行施工,不得偷工減料,減少工藝流程。

3、工程一旦承包給工程隊後,合同內施工內容因施工隊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施工隊承擔

4、因工程隊原因導致工程返工、延工所引起工程額外增加費用,將由工程隊承擔,工程合同外增加的施工任務將根據工程量或標準有償承擔施工任務。

5、施工過程中,施工隊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工地現場負責人的指揮。

6、工程隊施工人員必須節約愛惜材料,按需用材。

7、工程施工過程中所遇見的問題或隱患應及時彙報給現場負責人。

1. 甲方責任:

提供佈線所需PVC管材、橋架及電纜等;

提供穿線所需的文檔,包括綜合佈線系統圖、綜合佈線系統各層平面圖、《穿線要求》及《空白穿線報告》;

對佈線提供技術支持,並進行現場監督,如發現問題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如乙方不能及時整改或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合同;

2. 乙方責任:

自備穿線所需的輔材和工具,包括電錘、鋼絲鉗、油性筆、梯子等工具,並自行做好工具的保管工作。管槽準備:地管的全面試穿、橋架及地插的安裝嚴格按照附件中圖紙所述工程內容和質量要求完成穿線,並嚴格做好電纜的標號。標號一定要根據圖紙標好,如有更改要通知甲方負責人。

乙方自行做好成品的保護工作,發生被盜及損壞由乙方負責重新安裝及修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在施工過程中愛護電纜,並保管剩餘電纜及相關材料,剩餘材料全部交給甲方。 乙方施工人員食宿自理,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二、 施工獎罰

施工問題處罰金額因工程隊原因延遲工期按合同金額的8%賠償少穿、錯穿、標錯號80元/處電纜損傷(外皮破損、短路、斷路)100元/處線路扭結、長短不一50元/處亂用、濫用材料50-1200/次偷竊、破壞工地施工材料和設備承擔經濟損失、扣除全額工程款。工程按期完成、無質量問題獎300-3000元

三、 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張家港港區鎮金港中央廣場工地

四、 價格

清包工費:¥ 15,000 元,大寫: 壹萬伍仟元整

具體價格金額如下:

項目

數量

單價

小計

備註

球機

31

380

11780

槍機

13

250

3250

合計

15030

注:以上報價含牆面開槽.室內外管線敷設.設備安裝等(不含調試),室外管線敷設儘量利用客戶方原有管道,如有開挖則根據實際工程量另行覈算。如項目中監控點有增加則按以上價格追加施工費。

最終優惠價爲15,000

五、 付款方式

1、工程完成50%以上支付工程款50%,付 7,500 元

2、線路施工完畢經我方驗收合格支付工程款的45%,付 6,750 元

4、系統正常運行三個月支付工程款的5%,付 750 元

六、 設計

1、 甲方提供圖紙一套(包括具體點位圖及管線走向),並負責交底工作.

2、 甲方若無圖紙,須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須畫草圖讓甲方認可.

七、 材料

1、 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4天內及時採購材料供施工隊使用,雙方應各自承擔各自拖延工期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採購材料,若已採購,甲方有權無條件拒絕使用並可拒絕支付該材料的費用.

3、 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應點購買材料,並開具正式發票.

5、 乙方應幫甲方收貨,覈對數量和配件的準確性.

6、 乙方應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閒雜人等進入工地現場.

7、 乙方應保證在本工程區域內沒有雙包和半包的工程.

8、 乙方應做好對施工完成的成品保護工作.

9、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佈線材料出門,若發現此類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從人工費中扣除。

八、 工期

從 20xx 年 05 月 22 日起至 20xx 年 11 月 25 日止,總工程進度根據建設方土建及其裝修進度合理調整,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順延,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延誤人工費補償,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費100元/天

九、 材料搬運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乙方任何施工人員應無條件搬運。

十、 施工安全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來施工,不得破壞裝修,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己負責。

十一、 垃圾清運

1、 垃圾袋裝化

2、 垃圾應日日清

3、 垃圾應由乙方清運至物業指定的垃圾堆放場所

十二、 勞動力管理

1、 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

2、 未經甲方許可,非工地施工人員不得在工地過夜。

3、 甲方應及時替乙方辦理工程場地出入證件並支付相關費用。

4、 乙方應具備在張家港暫住的一切證件,因證件不全引起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 乙方指定由 爲工地現場負責人, 爲替補負責人。

6、 在合同價內,乙方有義務提供 人次跟隨甲方挑選材料。

7、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調換施工人員,每天工地現場必須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員。

8、 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三、 施工機具

1、 乙方自帶施工所需工具和測試儀器,並保證工具和測試儀器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

十四、 工地現場管理

1、 現場禁止使用明火。

2、 現場禁止吸菸。

十五、 維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在兩年內無償維修。

2、 普通維修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乙方後三天內及時維修,特殊情況(斷電,掉落,主幹斷網等問題)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趕到並維修。

十六、 合同附件

1、 施工項目清單。

2、 雙方認可的工程施工報價單。

3、 乙方開出的輔助材料採購清單。

十七、 合同爭議

1、 出現爭議甲乙雙方先協商。

2、 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 施工安裝要求

A.工程施工方案工藝

1、 弱電線路安裝時,必須用有合格證書的佈線產品材料。

2、 弱電線路按國際通行方式 綜合佈線 EIA/TAI 568B標準施工。

3、 所有線纜安裝時,必須用相應的pvc管或鋼管穿起來,埋牆應先鑿好的深寬爲4×3cm的槽子裏,如遇並排線路槽子鑿寬時,不能影響其他工種施工,必要時可和其他裝修,土建工協商解決施工中的難題,不得有隻顧自己,而不顧大局的施工作風。

4、 所有線路必須按橫平豎直的方向分佈,嚴禁蛛網式分佈。pvc管和鋼管一頭要穿進總線槽用擰扣與線槽固定,然後沿牆壁,順地面垂直分佈,轉彎處用90度彎或軟管聯接好,並用管卡固定好。所有線纜在pvc管子和鋼管裏不能有接頭。

5、 預埋線纜的管道直徑大小是按線纜的外經的功率和穿過的電纜數量來測算的,必須保證管道內有30%的空間預留。

6、須隱蔽的管線應在業主或其代表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隱蔽作業,竣工交驗前應向業主提供室內管線的竣工圖。

5、施工承包人應按建築與建築羣綜合佈線系統工程驗收規範 GBT/T 50312-20xx進行施工。

6、我方委託施工承包人購買的材料,施工承包人在購買和運抵施工現場前其製造廠商、品牌、規格、單價等須徵得業主認可,應有品質保證書和有效發票,否則業主有權拒絕驗收或提出退貨、返工及賠償損失。

7、保證體現原先商定好的弱點佈線施工設計思想,不能擅自改動。如有變化,必須徵得我方同意。

8、我方購買的設備由我方、生產商、或供應商負責上門安裝的設備(如網絡設備、電腦設備、監控設備等),在上門安裝時,施工承包人應積極作好相關的輔助配合工作(包括所購的材料、設備等協助搬運至現場)。

9、除上述佈線要求外,如有增加工作,不超過工程的5%,不增加工工程費。

10、工程爲清包,業主只提供材料。施工工具等設備由施工承包人自備自理。

11、施工單位必須保證施工質量,發生施工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及時予以改正。如竣工驗收時如發現質量問題,施工承包方應立即予以改正,在未達到業主的整改要求前我方有權拒付人工費。

12、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蠻施工。如:要愛護室內原有設施,業主所有的物品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處理等。業主對錶現不好的施工人員有權要求掉換,承包人不得拖延。

15、施工單位負責及時清理建築垃圾至規定位置,工程施工結束後,施工人員負責場內建築垃圾清運,完畢後方可立離場。

16、承包人應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防火防盜安全教育,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違法亂紀,一旦發生問題,後果自負。

十九、 附加條款

甲 方:                   乙方:

籤 章:                   籤 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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