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承包合同(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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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承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承包合同(通用16篇)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爲:_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爲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爲: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爲:_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_端。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_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爲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

_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次出__________資,每次出資_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爲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按前述第六條、第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覈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_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爲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

1.成本覈算範圍: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三條 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_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第十六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釆用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釆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__________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 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 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爲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房地產開發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發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擔保方): 先生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簽約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 設立的 公司,甲方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計投資( ) 號《關於同意建設“A”商品房項目的批覆》;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規劃局( )規選址第 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從而取得 “A”商品房項目的開發經營權。 爲了有利於該項目儘快開發建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開發的有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條款,以共同執行。

一、定義

除本合同中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義:

1、項目:指 “A”商品房項目。

2、本合同雙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簽署本合同之承發包雙方或加上擔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經對方許可的約定原因承接其債權債務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協議書另有約定外,均指日曆日。

4、元: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二、項目概況

1、項目位置: 山

2、項目建設用地面積: 平方米

3、容積率爲

4、總面積: 平方米以內(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綜合開發,包括商業及住宅(別墅)。

6、項目尚未繳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

三、承包經營權

1、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對項目的承包採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乾、超額留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方式進行。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利潤高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項目承包經營利潤低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開發經營完成止。

前款所稱的“開發經營完成”是指項目完成銷售並收回全部銷售款項或雖未完成銷售但稅務機關已經對項目經營情況進行會算,房產交付完畢、辦妥產權登記所需的手續、物業管理移交完畢,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時間。

3、在承包期間,由乙方負責項目的策劃、報批、設計、招標、施工、售樓等全部開發建設與經營管理工作,乙方還有權以項目對外融資。甲方不得干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本項目承包金爲 億元(大寫: 億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股權轉讓得以進行,則本合同約定的項目承包金等額轉化爲股權轉讓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萬元,即股權轉讓款總額爲 億元(大寫: 千萬元)。

除另有約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雙方初步估定項目土地價款爲 萬元、配套費爲 萬元,共計 萬元(大寫: 萬元),由甲方承擔並由乙方以甲方名義按有關單位要求的時間從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扣付。 ;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超出 萬元至 萬元(含本數)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若應繳納的土地價款超過 萬元,則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該些款項由乙方墊付後,從應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先行全額扣減。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乙方享有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若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則超出 萬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若項目存在尚未支付完畢的徵地拆遷補償費用及其相應的滯納金、罰金等,則仍應由甲方繼續負責承擔。

3、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的發票和乙方承包期間的全部支出發票一併供乙方作入項目經營開發的成本帳。若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總額超過 萬元,則由甲方承擔的超過 萬元部分所對應產生的因多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而少交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部分由乙方補償給甲方。

4、除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 萬元(大寫: 千萬元)外,剩餘承包金 萬元(若是股權轉讓款,則爲 萬元),從乙方取得項目銷售許可證之日(最遲不超過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 萬元的標準在 個月內付清 萬元,餘額在項目開發完畢進行會算後15日內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銀行帳戶,由甲方自行處理。

5、本項目的營業稅由乙方承擔,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或丙方因獲取股權轉讓款)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由甲方(或丙方)承擔。

6、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應由甲方負責承擔的費用、事項外,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與該項目有關的以下費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銷售、經營等一切事項;

(2)負責承擔項目所需的一切開發、建設、經營等資金和稅收(但不包括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7、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高於承包金部分的利潤由乙方享有,並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雙方保證及責任

(一)甲方保證及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違反稅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規而需承擔或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甲方同時保證該項目真實、合法、有效和獨立完整,該項目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潛在風險;保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該項目提出權益主張;

2、保證不干擾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而且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對項目的經營開發工作(包括但不限於融資、售房、按揭手續工作等),應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證明、報告或使用甲方印鑑時,須及時(兩日內)且無條件提供給乙方。

3、甲方於本合同簽定後,除非乙方違約,不得以任何方式對項目的整體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項目的任何權利進行處分,亦不得與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簽定與本合同相同或者類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不存在,而且將來未經乙方同意也不會發生將該項目爲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債務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損害乙方權益的行爲或事實。

5、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發生或潛在的其他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機關、執法機關的行爲對本合同的簽署、履行構成法律障礙的情形。

6、保證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與該項目有關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債權債務。

7、保證甲方的其他經營不致影響乙方對該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經營,並不會損害乙方權益。

8、甲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甲方公司董事會的

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二)乙方保證及責任:

1、保證按合同規定投入項目全部開發建設資金並承擔項目贏盈虧及風險。

2、保證在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過程中不會作出任何損害甲方商業信譽或損害甲方其他經營活動的行爲。

3、項目在承包經營期間或因乙方原因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債權債務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乙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六、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對甲方的財務進行審計,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開始對項目批文及印鑑(包括甲方營業執照、文件檔案、驗資報告、財務憑證、項目批文等資料的原件及甲方現有全部印鑑)進行共管,屆時,甲、乙雙方可對舊的印鑑共同銷燬或作記號,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並簽署相應的備忘錄。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建設銀行廈門分行開元支行開設基本金帳戶,作爲乙方承包經營項目的資金專用賬戶,並將該專用賬戶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該帳戶中的資金全部歸屬乙方所有。

爲了便於甲方的監督,乙方同意由雙方各持一枚銀行預留印鑑共同監管該專戶,但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爲項目的開發建設而利用或者使用該專戶的一切行爲。

4、甲方董事會現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由乙方指派人員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並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申辦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若因有關政策規定而暫時無法變更的,則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經過公證的甲方現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乙方指定的人員代爲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規定的董事職權。授權委託期限與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項目土地權證取得後將辦公場所遷移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七、股權轉讓或項目轉讓

1、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甲方公司股權符合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甲方股權轉讓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或者拒絕,且乙方無須就股權轉讓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項或者費用。股權轉讓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爲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項目過戶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過戶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爲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屆時,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支付問題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的規定,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變更或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否則即構成違約。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的損失)。

2、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糾正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若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爲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按規定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損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因甲方原因致使項目被查封、凍結、拍賣;甲方在項目上設定抵押權或其他第三方權益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開發經營的,

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丙方退還乙方投入本項目的全部資金並按不低於50%的回報率補償乙方經濟損失。

4、上述三款規定的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難以確定的,應按其在簽訂本合同時所預見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約方所能獲得的全部利益爲準。

九、免責條款

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導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免除其違約責任:

1、戰爭、不可抗力因素;

2、雙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免責情形。

十、合同擔保

丙方同意 對甲方基於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全部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爲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三一、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各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依申請時該會現行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十四二、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並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房地產開發承包合同 篇3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爲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爲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爲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爲此提供有效擔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爲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爲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築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築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爲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爲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爲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爲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爲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房地產開發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旬邑原底鑫源小區

地址:旬邑縣原底街道306省道以南

第二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擬建旬邑原底鑫源小區工程,規劃佔地30000平方米,。

第三條 合作方式

1、投資方式:合作股份

2、股東組成:合作股份由四個股東組成、大股東佔40%股份、其餘股東各佔20%股份

3、建設管理費用、施工手續等事宜從該項目中的總造價的5%計入建設公司

第四條 承包計算方式

1、包工包設備按平方米285元計算

2、包工不包設備按平方米188元計算

第四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爲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五條 工程管理

本協議簽署後,甲方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第六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覈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施工方、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旬邑縣原底社區(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爲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七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旬邑縣信用聯社營業部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 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第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50年。

第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5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1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咸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

第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承包合同 篇5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爲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爲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爲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爲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個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註冊地址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傳真號碼

委託代理人承辦經紀人員

(資格證編號:)

房地產權證/商品房現(預)售許可證

(證件編號:)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關於啓用《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賃合同》的通知

(京房管字[1995]第172號)

各區縣房地產管理局、各自管房單位、各房產經營單位:

爲進一步加強對本市公有住宅的管理,建立正常的租賃秩序,適應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規定》,市房地產管理局統一制定了新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賃合同》,並決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公有住宅範圍內予以啓用,請各單位在1995年房改調租時,一律使用新的合同文本。

特此通知。  一九_年四月五日

┌──────────────────────────────────┐│公有住宅租賃合同│

├──────────────────────────────────┤

│爲保護住宅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國家法律│

│和本市的有關法規及政策,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

│出租方(甲方):經辦人:│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

├─┬────────────────────────────────┤

│住│小區樓│

│宅│區(縣)街號房號│

│座│衚衕│

│落││

├─┼────────────────────────────────┤

│住│樓間│

│宅│結構總使用面積平方米其中居室│

│狀││

│況│平平方米│

├─┼────────────────────────────────┤

│租││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期││

├─┼────────────────────────────────┤

│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

│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

│金│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

┌──────────────────────────────────┐

│雙方議定事項如下:│

│一、本合同爲甲乙雙方住宅租賃憑證。雙方均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

│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甲方按市人民政府統一規定的租金標準、房屋條件和有關規定覈定乙│

│方承租住宅應交納的租金。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甲方應及時予以調整│

│。│

│三、甲方負責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檢查維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

│常使用。因甲方負責致使房屋倒塌、毀損造成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

│責賠償。│

│四、乙方應於當月交納房租。逾月未交者,除補交欠租外,須另交所欠租│

│金金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無正當理由拖欠租金六個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二│

│條處理。│

│五、乙方與第三者換房,符合有關規定的,甲方應予辦理有關手續。│

│六、租期內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租賃期滿,乙方又需要繼續承租的│

│,甲方應繼續出租,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期內乙方有違約行爲,又尚未改│

│正的,租賃期滿,甲方有權緩籤或拒籤新租賃合同。│

│七、租賃期限內,乙方同一戶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無其他住房的家庭成│

│員願意繼續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員又無異議的,可以辦理更名手續。│

│八、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須愛護使用,並負責保管,因乙│

│方責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樓梯間、門道、走廊、屋頂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佔用。電梯、電視││共用天線等公用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公用部位損壞│

│,由責任者賠償。│

│甲方檢查、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

│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築結構及設備,如確屬必需,須事先取得甲│

│方同意並另行簽訂協議後,方可拆改。擅自拆改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

│償。│

│十、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當甲方變更時,本合同同時中止,變更後的甲│

│方應與乙方重新簽訂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設等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須騰讓時,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私自交換使用、出賣或變相出│

│賣使用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進行非法活動的;│

│4.無正當理由拖欠房租六個月以上的;│

│5.房屋無故空閒連續六個月以上的;│

│6.全家遷往外地的。│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於一周前通知甲方。本合同中止時,雙方│

│須辦理以下手續:│

│1.按租賃合同清點房屋及設備;│

│2.結清房屋租金、暖氣費和應交納的有關費用。│

│3.交清違約金和賠償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糾紛時,甲乙方均有權訴請人民│

│法院解決。│

│十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

│力。原簽定的《公有住宅租賃合同》同時廢止。│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變動事項以及單位另有規定的,應在雙方合│

│同附記欄中寫明,並由雙方簽字蓋章,註明日期。│

││

│簽訂合同者│

││

│甲方:乙方:│

│(單位及經辦人簽字蓋章)(簽字或蓋章)│

││

│附記:│

││

││

││

││

│年月日│

││

└──────────────────────────────────┘

┌──────────────────────────────────┐

│裝修和設備保管單│

├───────┬───┬───┬──────────────────┤

│名稱│單位│數量│備註│

├───────┼───┼───┼──────────────────┤

│門窗玻璃│塊│││

├───────┼───┼───┼──────────────────┤

│水錶│塊│││

├───────┼───┼───┼──────────────────

房地產開發承包合同 篇6

甲方: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經甲、已雙方友好協商,乙方自願掛靠甲方資質進行開發經營,爲此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掛靠項目情況:

項目地點:

項目名稱:

乙方掛靠甲方開發其土地,只向甲方繳納掛靠費,及掛靠甲方的開發資質。甲方在北海新區辦理分公司,專供乙方獨立使用,營業執照及章印委託乙方管理使用,乙方自立個人賬戶,財務獨立支配覈算。甲方沒有支配、買賣乙方土地和房地產的權利。開發經營期間的債權債務、費用及稅金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額承擔。掛靠時間:從該項目的掛靠合同簽訂之日起到該項目的開發完成辦理全部相關手續之日止。

乙方向甲方繳納掛靠費 整,簽訂合同前向甲方繳納掛靠費 整,每年交一次,分三年付清所有工程。若不按時繳納掛靠費,乙方應承擔所欠掛靠費(每天)5%的違約金。

乙方及其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於甲方職工,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掛靠經營期間,乙方應依與政府之間的土地開發合同自負盈虧。

乙方在辦理房地產開發建設手續、竣工驗收、產權證辦理、按揭貸款等事項中,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乙方按合同經營情況下,因甲方不配合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掛靠期間乙方從事其他項目的開發經營活動必須由甲方授權,報甲方審覈,受甲方監督,在開發經營期間所出現的一切責任性事件(民事訴訟、經濟糾紛、債務、債權、法律訴訟等)都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但若乙方在開發經營期間有違法違規行爲,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並不負法律責任,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該項目開發完成後,經協商可繼續掛靠,若不掛靠,乙方應交回掛靠期間的相關手續,雙方終止本協議。

若因履行該協議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起訴到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後,簽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承包合同 篇7

甲方:天歌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馬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而訂立。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資質證[黑建房開牡第63號]範圍內的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工程預算總造價的3%,作爲管理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爲,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本年度管理費不予歸還。

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只向乙方提供相關所需的手續和資質證複印件。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權利:

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兩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證書 。

(3)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開發建設項目。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5)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開發過程中的事件,相關施工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解決開發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對動遷、回遷施工質量問題和事故的發生乙方負完全責任,於甲方無關。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6)乙方開發建設項目不得超過甲方資質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資質證範圍的項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四條 (1)乙方實施的工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2)乙方在項目中所發生的稅費應及時繳納,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乙方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六條 乙方應當在合同簽訂時交付甲方合同所規定管理費用的50%,完工後交付另外50%。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爲生效日,有效期 年。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承包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根據法律的規定已取得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畝(計_________m2)的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項目由擬組建的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稱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爲準)開發,現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組建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經營該項目,公司註冊資金萬元人民幣。甲方以現金出資萬元人民幣,佔總股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資萬元,具體以上述_________街的_________畝國有地使用權作價投入,佔總股本的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確認投入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_________街的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具備以下條件:

(一)項目四至範圍:本項目地塊座落於市_________區,東至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米規劃路。

(二)項目性質:商品房開發。

(三)土地性質:住宅、公建綜合用地,現有土地使用權年限爲_________年。

(四)土地指標:本地塊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畝(計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築面積),建築密度不大於_________%,現有審批建築物限高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畝(計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畝(計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平方米。

(五)土地現狀:地塊內已基本平整。

上述項目概況中的座落、四至範圍、項目性質、土地性質、土地指標等另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並以最新批准文件爲準。

第三條乙方確認已取得投入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全部繳清,同時乙方確認該項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權證;

(一)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文物管理辦公室的x文物[_________]號“_________”。

(二)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x規選字_________年_________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三)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規劃局的

_________規土證字_________年___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沈規土證附字_________年___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通知書”。

(四)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辦綜二字[_________]59號“城市規劃委員會第三次主任會議紀要”。

(五)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長安寺公建、住宅建設項目通知書”。

(六)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關於長安寺項目規劃建築面積指標的說明”。

(七)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房產管理局的拆許字(_________)第___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

(八)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___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簽訂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九)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瀋陽國用(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證》。

(十)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規建審字_________年_________號“建築擴初設計審定通知單”。

(十一)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衛生局的_________衛預審字_________號“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

(十二)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沈計投資便字第[_________]號便函。

(十三)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_________]人防立項字(_________)號“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項審批通知書”。

(十四)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沈人防質監審字_________號“結建防空地下室審批通知書”。

(十五)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審(_________)第(_________)號“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覈意見書”。

(十六)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計劃委員會的計基_________號《投資許可證》。

(十七)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___的批覆。

第四條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投入到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項目)在具備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的前提下作價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_____萬元作爲乙方對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出資,其餘萬元由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作爲土地轉讓款支付給乙方。

本協議乙方出資變更到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已設定了抵押,其抵押權人爲中信實業銀行瀋陽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擔保的債權金額爲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本息,債權到期日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乙方確認:本協議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除已設定抵押外,其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契稅等已全部繳納完畢,所有的拆遷安置補償費等均已全部支付完畢,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協議時該國有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着任何權利負擔(已設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條

本協議簽訂後三十天內,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項目用地進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並提供書面的《文物勘探報告》。項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歸乙方承擔,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則由甲方或瀋陽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乙方確認乙方出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存在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狀況。

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在開發建設本項目的過程中,如發現文物和遺址,經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的,導致本項目無法開發的,甲方退出本項目開發,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應在收到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文書後十天內,將甲方及甲方通過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項目中的所有費用歸還。

第六條 付款及付款條件

(一)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萬元人民幣作爲履行本協議的定金,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二)本協議簽訂後_________個月內,甲乙雙方共同按照___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的要求和_市計劃委員會有關立項計劃變更的要求,準備齊全有關資料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後,甲乙雙方共同將乙方在中信實業銀行___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幣伍仟萬元的貸款轉貸至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貸款銀行的原因不能將該貸款轉至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則甲方通過瀋陽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同時由乙方負責解除開發地塊上設定的抵押。

在甲方支付上述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款項時,乙方負責將本協議書第三條所述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等原件、備件移交給瀋陽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

(三)在完成本條前款工作後一個月內,乙方將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變更至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續後七日內甲方通過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貳仟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四)在乙方將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等各種必要的批文全部變更到

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在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_________個月內,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其持有的瀋陽_置業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並辦理好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瀋陽_置業有限公司將餘款_________萬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項支付前乙方應向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並提交總額爲壹億貳仟捌佰萬元人民幣的可以計入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本項目開發成本的合法有效的發票。

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

第七條 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手續,費用由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2.負責確保本項目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收購資金的落實到位,確保資金運作正常。

房地產開發承包合同 篇9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項目內容及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築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合作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負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_,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財務管理:

1.成本覈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潤分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願以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合同副本___份,報送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爲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保證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承包合同 篇10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項目名稱暫定爲。

二、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註冊真實、合法,經營範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築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三、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畝,使用期限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爲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並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四、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啓動,自年月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築面積元/㎡提取作爲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房地產開發承包合同 篇1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 市 區 單元第____層,共(套),房屋結構爲__ __,建築面積 平方米,戶型 ;房屋所有權證號: ,屬於:,房地產代理合同樣本。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爲__ __元/平方米,總價 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 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乙方得 %。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戶;

2、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戶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爲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 %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爲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合同範本《房地產代理合同樣本》。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爲該物業發佈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佈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 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

效證件的複印件及原件,乙方覈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___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戶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繫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爲準,經交郵即爲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爲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爲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本合同附件爲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戶行: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編輯

房地產開發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帳號: 乙方: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帳號:

根據城市規劃建設的需要,甲方與乙方聯合共同開發東城國際項目(下稱該項目,地點位於廣元市苴國路北側、環保局西側)。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達成東城國際項目聯合開發協議,特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原則

甲乙雙方的合作原則爲合法、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在合作過程中雙方若有其他分歧,應本着以上原則進行協商解決。

第二條 合作標的

(一)雙方聯合開發標的位於廣元市苴國路北側、環保局西側土地,面積及範圍以政府主管部門最後批准的土地使用權宗地圖爲準(宗地圖見附件),在該地塊上擬建東城國際項目。

(二)甲方投資的土地類型爲商住,開發房地產手續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彙報政府和有關部門達成一致意見,行文執行。甲方以現有全部土地約7100㎡(以原劃撥土地面積爲準)土地使用權宗地圖面積評估價爲限出資,四址界線以土地使用權宗地圖爲準(宗地圖見附件)。

(三)甲方投資聯合開發的該宗土地,應合法無任何糾紛,如因該宗土地四址界限圖內遺留產生的糾紛,以及相關民事責任和經濟責任由甲方負責解決,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如因該宗土地宗地圖外新規劃涉及到周邊相鄰單位及居民因建設所發生的糾紛由乙方解決,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該項目建設實施中需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和需要甲方出面協商的,甲方應積極提供並參與協調。

第三條合作方式

(一)甲方將其擁有的廣元市苴國路北側、環保局西側土地按廣元市國土資源局編制的基準地價進行評估,將其評估價格作爲合作出資份額。

(二)乙方出資1700萬(大寫:壹仟柒佰萬元),負責該項目開發資金籌集、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銷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並承擔該項目的全部法律責任。

第四條 合作時間

甲乙雙方合作時間從簽訂本協議時起,到全部條款履行完畢後止。全部條款履行完畢應理解爲:⑴該項目工程完全按照設計圖紙全部建設完畢;⑵該項目的銷售部分的房屋銷售完畢或甲乙雙方認爲銷售完畢的;⑶該項目完成各種行政報批手續、辦理各種竣工手續、完成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手續的;⑷其他雙方認爲應該完成的事項。

第五條 項目規模

建築規模按乙方報審的經政府主管部門最後批准的方案爲準。

第六條 利益分成

分配比例爲: 甲方:51%,乙方:49%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辦理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二)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三)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

(四)若乙方自籌資金不足確需貸款,乙方會通甲方後,以項目名義向銀行貸款,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該銀行貸款的情況。

(五)甲方應及時配合乙方辦理有關項目報批、工程施工、銷售等手續。

(六)甲方應及時繳納本協議規定的由甲方繳納的各種稅費,否則由此產生的各種責任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全權負責該項目的開發資金籌集、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銷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

(二)爲使該項目如期完工,實現較好的經濟效益和取得良好的社會信譽,乙方須設立專項帳戶,該項目的所有銷售收入必須進入該帳戶,實行專款專用。

(三)乙方不得挪用以該項目名義向銀行所貸的款項,所得貸款須在甲方的監督下用於項目開發建設。項目開發銷售收入除一部分用於保持正常施工進度外,其他優先用於償還貸款,否則由此產生的銀行債務及其它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供氣、通訊報裝手續。

(五)乙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許可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六)乙方應保質保量按期完成項目建設。

(七)乙方應及時繳納本協議規定的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費,否則由此產生的各種責任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 聲明及保證

甲乙雙方應保證以下事項真實可信:

(一)甲方爲有獨立民事行爲能力的法人,有權獨立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二)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三)甲乙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四)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任何一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第十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雙方按照實際情況約定。

第十一條 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或終止本協議的,要求變更或終止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簽訂書面變更或終止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

第十二條 協議的轉讓

除協議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協議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按照本協議合作原則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廣元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真實情況,合作的該地塊不合法致使項目無法繼續進行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自項目開發以來所發生的費用總額及該費用總額的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息;合作的地塊有其他糾紛影響項目建設的,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不配合或不及時配合乙方辦理項目開發所需要的各項手續致使項目開發延期的,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隱瞞真實情況,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自項目開發以來所發生的費用總額及該費用總額的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息。

(四)乙方不能如期籌集項目開發所需資金的,甲方可視爲乙方違約而與乙方解除協議另尋合作方。

(五)乙方不能如期保質保量完成項目建設,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私自挪用以該項目名義向銀行的貸款,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合作的某一方違反本協議保密規定泄漏祕密的,造成的損失由泄漏方負責。

(八)合作的某一方違反本協議關於協議更改規定的,所作出的更改內容無效,由此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九)合作的某一方違反本協議關於協議轉讓規定的,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六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牴觸。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附件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協議的效力

(一)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全部條款履行完畢後自然失效。本協議壹式陸份,壹份捌頁,甲乙各執叄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項目全權委託人: 項目全權委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承包合同 篇13

鑑於:

1.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系由-------公司與乙方合作投資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甲方已獲得了-------房地產項目的開發權。

2.項目概況:-------房地產項目規劃佔地面積約-------畝,建設用地面積約-------畝,代徵地面積約-------畝,容積率約 .

3.根據乙方與-------公司於-------年-------月-------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乙方應協助甲方儘量以協議出讓的方式取得-------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如該地塊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掛牌),乙方承諾以等同於協議出讓的價格條件協助甲方獲得-------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

4.甲方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將開發-------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徵地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工作,委託乙方進行辦理。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 委託事項

1.1 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取得開發-------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覆及項目徵地、農民的安置補償、拆遷等事宜。

第2條 委託費用

2.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條1.1款委託事項的委託費用適用包乾原則,多不退少不補。

2.2 第1條1.1款委託事項,即-------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按照建設規劃用地每畝-------萬元人民幣、規劃代徵用地每畝-------萬元人民幣的標準計算,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委託費用共計-------萬元人民幣。

2.3 甲方支付的-------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包含徵地補償費、拆遷費、青苗補償費,該費用應計入甲方的成本。

2.4 除上述所列費用之外產生的其他開發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建設成本、管理費用等,由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股東按照股權比例分別承擔。

第3條 委託時間

3.1 開始時間:甲方原股東-------向-------轉讓股權完成的時間爲準,即以甲方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取得新的營業執照爲委託事項開始之日。

3.2 完成時間: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約定的委託事項。

第4條 付款時間

4.1 -------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由甲方按照實際徵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讓金)的時間和金額予以按期足額支付。用款時乙方需提前申請用款,並將用款時間、用途填寫清楚,甲方應按照急款急用、不影響項目開發進度的原則及時審覈、及時支付。

第5條 委託溢價

5.1 經甲方財務覈算,若-------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已經超過-------萬元(不含-------萬元)時,甲方應在財務報告出具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支付利潤的-------%.

5.2 經甲方財務覈算,若-------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在-------萬元(含-------萬元)以下時,甲方應按向乙方支付實際利潤的-------%.

第6條 違約責任

6.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應按委託費用總額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委託包乾費用的,應每日按當期應付費用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天,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不退還已爲該項目支付的全部款項。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賠償款。

6.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條的約定完成委託事項,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費用總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是因爲甲方逾期支付委託費用導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託事項的,應相應的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託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按投資股權比例所分配的利潤中予以直接扣除。

6.5 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爲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7條 爭議的解決

7.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書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8條 其他

8.1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自乙方與-------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

一、項目內容及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_____元(其中:徵地費_________元、開發費_________元,建安費_________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_____元,甲方出資_________元,預收款_________元;乙方出資_________元,預收款_________元。

三、各方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資金償還及佔用費: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_______‰計付,並於每季末月的20日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_,最後一次還款時,費隨本清。

六、財務管理

1.成本覈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戶管理,雙方確認_________行有權監督資金使用。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方履行協議,保證方同意當______方不履行協議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協議的附件,______方不履行協議時,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十、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______份。協議副本______份,報送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一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本協議附件有_________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協議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爲協議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借用甲方名義從事房地產開發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阿巴嘎旗蘇伊拉平改樓項目開發。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 元,作爲管理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爲,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收回資質管理費不予歸還。

2、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只向乙方提供相關所需的手續和資質證複印件。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兩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證書 。

(3)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開發建設項目。 並可刻制項目部公章一枚用於日常工作。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5)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2、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開發過程中的事件,相關施工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解決開發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對動遷、回遷施工質量問題和事故的發生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關。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6)乙方開發建設項目不得超過甲方資質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資質證範圍的項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四條

(1)乙方實施的工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2)乙方在項目中所發生的稅費應及時繳納,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因銷售房屋到甲方處辦理相關手續時,甲方有權確認相關稅費是否已經結清,並有權要求其先行繳付所有稅費後,或暫扣部分稅款。

第五條 乙方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六條 乙方應獨立承擔該項目開發對外所產生的債務及其他責任。若因乙方未及時償付對外債務,造成甲方代償的,由甲方代爲承擔的責任。甲方有權收回該項目所有工程,用於彌補自己的損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 協議期定爲 年,即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樓房銷售可延用本協議)協議有效期滿後如項目部仍有工程未完工的經雙方協商。

第八條 乙方應將房屋銷售款的 %交由甲方作爲 保證金,待房屋交付使用後無質量及其他債權債務糾紛,甲方將該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爲生效日,有效期爲 年。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承包合同 篇16

委託方(甲方):

地 址:

受委託方(乙方):

地 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系房地產開發公司,有意取得德陽市旌陽區杏花巷和水利設計院德陽分院西小區家屬院小二樓舊房拆遷改造項目,基於乙方在該項目上前期付出了一定的心血並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現甲方繼續將該項目的部分工作委託給乙方進行,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負責德陽市旌陽區杏花巷小二樓舊房拆遷工作和水利局德陽分院西小區家屬院住宅用地項目的業主委員會或相關負責人進行協商談判拆遷補償安置事宜,保證甲方以不高於本條第2項所列條件取得該項目的開發權。

2、乙方保證該項目新建房屋容積率爲6.5及以上,該項目還建安置房總面積以與業主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爲準(還建總面積3.4萬平米,誤差正負百分之十)。

3、甲方取得該項目開發權後,乙方協助甲方辦理項目所涉及的32畝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證,協助辦理該項目開發的相關批准文件。但所需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價及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4、委託乙方負責承擔該項目報建前的所有工作;委託支付 相關費用(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工作和費用:前期安置費用,該項目所涉及的舊危房拆除,建渣清運,處理因拆遷安置的問題及糾紛費用)。

二、委託費用:採用委託包乾形式,委託費用爲人民幣5600萬元。

1、本協議簽訂時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萬元,由雙方設定共管賬戶,甲方委派人員對該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乙方保證專款專用於該項目,不得挪着他用。

2、乙方完成拆遷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20xx萬元。

3、從甲方入場開工建設之日起6個月內,甲方支付給乙方餘款2600萬元。

4、該項目報建且乙方將清理完畢的項目土地交付甲方後,乙方即完成該合同項下所有委託工作。

三、委託工作完成時間:六個月。從甲方支付第一次1000萬元款項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於約定期限內完成所有委託工作。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從收到1000萬元之日起六個月內,未按約定完成委託工作,將乾淨土地移交給甲方開發的,則構成違約,乙方如數退還甲方支付的費用並承擔違約金200萬元。

2、甲方未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放棄對項目的開發或未按約支付給乙方費用,則構成違約,甲方應承擔違約金200萬元。

五、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簽章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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