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製作品牌家紡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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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製作品牌家紡合同 篇1

定作方:

承攬製作品牌家紡合同(通用3篇)

承攬方

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承攬項目,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品名或項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期限

1.1乙方帶料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執行。

第三條、乙方對質量負責期限驗收合格後免費保修12個月。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要求

4.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

4.2乙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甲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

4.3甲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驗收標準、方式

5.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

5.2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乙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5.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六條、履行的期限

第七條、結算方式

驗收合格後日內支付總價款的95%,餘款保修期滿後如無質量問題一次付清。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乙方違約責任

8.1.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8.1.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甲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8.1.3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8.1.4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甲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0.3%償付違約金。未經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權拒收。

8.1.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30%的違約金。

8.1.6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甲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8.1.7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8.1.8由於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8.1.9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調換、補齊的,由乙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8.1.10擅自調換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甲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8.1.11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場地,設備設施上進行工作時,應當遵守有關的操作規程,不允許毀壞甲方的設施設備,對工作中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8.2甲方違約責任

8.2.1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8.2.2中途廢止合同,屬乙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10%的違約金;不屬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5%違約金。

8.2.3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甲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按以下1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提交內部法律糾紛調解處理委員會調解處理。

第十一條、廉潔條款

雙方嚴格按照廉潔從業的有關規定,認真履行廉潔從業義務。

第十二條、其他

12.1乙方親自完成約定的工作。除另有約定外,乙方應當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動完成主要工作。乙方將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向甲方負責,未經甲方同意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單位名稱: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聯繫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承攬製作品牌家紡合同 篇2

品牌訂貨中介合同

甲方(委託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中介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與乙方就訂貨合作事宜的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1.1 委託事項

1.1.1 甲方根據自己的需求向乙方提出訂購意向品牌        需求,包括時尚品牌的顧問及諮詢、訂貨協助(提供採購渠道、協助匯款、協調物流、協助翻譯等),如甲方需乙方提供額外的服務項目,應另外支付該項目所產生的費用。

1.1.2 乙方經甲方同意確認所有合作條款無誤後以買手顧問的形式向品牌方提出諮詢及訂貨申請。

1.2 訂貨要求

雙方約定:經品牌方確認訂貨申請後,甲方確認品牌方的訂貨要求(起訂量、折扣、出貨時間、付款方式)後,乙方提供品牌方的訂貨清單給甲方選品訂貨。

第二條 合同期限

2.1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超出約定合作期限,如乙方仍爲委託事項提供服務的,若委託事項交易成功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報酬。

第三條 合同付款及支付

3.1 乙方促成交易的,甲方應按訂單總金額的10%支付報酬,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未促成交易成功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3.2 甲方需在乙方進行品牌訂貨服務前支付    元人民幣做爲誠意金,如果雙方交易成功且甲方按時支付報酬,誠意金將會從報酬里扣除該金額。如甲方爽約,乙方有權將該款項作爲違約賠償,不再退還給甲方。甲方爽約的情形包括:

3.2.1 在品牌方提供產品清單後並未下單;

3.2.2 經乙方溝以顧問的形式與意向品牌方溝通後不下訂單;

3.2.3 訂單量不足品牌方要求的起訂量的。

3.3 甲方確認品牌方的訂貨產品後,需要把訂單回傳乙方,經品牌方確認後,按照貨物的性質進行如下支付:

3.3.1 貨物是現貨的:經品牌方確認後,甲方需在5個工作日內同時支付訂單相對應的總貨款的    %及100%報酬至乙方指定賬戶。

3.3.2 貨物是期貨的:經品牌方確認後,甲方需在7個工作日內同時支付訂單相對應的總貨款的    %及100%報酬至乙方指定賬戶,收到發貨通知後的7個工作日內,甲方需支付尾款,總貨款付清後,乙方安排貨代公司提貨。

3.4 如甲方有對訂單金額有異議,應在受到通知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否則視爲沒有異議。如甲方不按時支付尾款,品牌方及乙方將視該行爲爲違約,之前支付的貨款及報酬皆不退還。

如甲方需要乙方協助支付訂單貨款,需額外承擔因國際匯率產生的差價以及付款產生的手續費用。

3.5 乙方指定收款賬號:        。

開戶行:        。

戶名:        。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 0.5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履行付款義務。逾期超過 15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2 乙方提供虛假的交易信息,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而產生的損失。 

第五條 保密

5.1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的文件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5.2 雙方承諾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得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該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無論何種原因)之後仍需履行。

第六條 合同聯繫方式

6.1 爲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聯繫方式:

6.1.1 甲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6.1.2 乙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6.2 雙方通過上述聯繫方式之任何一種(包括電子郵箱),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爲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閱。

6.3 雙方確認上述聯繫方式同時作爲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6.4 一方變更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8.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承攬製作品牌家紡合同 篇3

甲方(特許方):

乙方(受許方):

第一章 總 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 品牌系列服飾授權乙方在 省 市街道(以店鋪爲中心半徑 公里,商場專櫃除外),獨家特許經銷的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授權許可

1、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指定範圍內獨家經營甲方品牌系列服飾,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乙方經營的範圍內不得另行設立經銷商,但是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經營,甲方有權另行安排。

2、本合同中許可權指甲方同意乙方以全資形式,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開設專賣店,且只以零售方式獨立經營。

3、許可權不包括:製造、批發、郵購、寄賣及任何形式的直銷、傳銷或推銷等許可權範圍外的權利。

第二條 合同保證金

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應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向甲方交納合同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作爲履行本合同書之保證金,本合同以乙方支付保證金爲成立的必需條件。

第三條 供貨價格

1、 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的品牌系列產品只能在雙方約定的市場區域內銷售,乙方同意甲方以下二種價格方式供貨

A,供貨折率爲甲方所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統一市場零售價的 起供貨(特價類貨品及輔料除外) 。

B,甲方按指定的供貨價供貨給乙方。

2、上述甲方的二種供貨價格均爲不含稅價格。

3、甲乙雙方終止協議後乙方不得將存貨退回,且甲方不負責所有之經營管理的投入費用。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經營性質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實行獨立覈算、自負盈虧並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雙方約定自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天內乙方必須保證店鋪開業,如逾期,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條 品牌使用

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使用專賣店的名稱。

2、乙方經銷點選址在 市 街 號,營業面積爲 平方米。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變更店鋪地址及面積或開設新的經營場所均屬違約行爲。

3、乙方從甲方所獲得的特許經營權不得私自轉讓買賣,對於乙方私自轉讓特許經營權而開辦的經銷點,甲方不予承認,視爲乙方違約,並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整。

4、乙方經銷點內只能專賣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及與商品有關的配飾品。乙方從甲方所進貨品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銷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售其它區域市場,否則視爲違約。

5、甲方品牌的商譽系甲方無形資產,乙方在本合同期內須維護甲方品牌的商譽。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品牌商譽的行爲,對甲方品牌商譽的宣傳須限定於本合同所指定的專賣區域內,不得侵害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標專用權,否則將被視爲違約,並向甲方賠償一切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轉向(如資產重組),需向甲方申報並獲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實施,否則視爲違約。

第三條 店鋪裝修要求及貨架款返還

1、店鋪確定後,爲配合品牌形象的全國統一,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平面圖,甲方負責店鋪形象,裝修圖紙等設計工作,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和規定進行店鋪裝修。乙方必須在設計圖紙確認後先支付貨架全款。

2、乙方同意由甲方全權爲乙方安排配置的貨架、模特、燈具,許可經銷名稱的招牌字樣(以下簡稱“傢俬用品”)有關項目、型號、數量等由甲方決定。乙方負責傢俬用品的運輸,安裝費用以及日常維護,翻新和增補,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3、合同期內,乙方如因經營需要對營業場地作整體或局部的裝修、翻修,需經甲方審批後按設計圖紙嚴格實施。

4、貨架款返還:

A,甲方所提供貨架的貨架款,甲方分三年三次返還,第一次返還30%、第二次返還30%、第三次返還40%:第一次返還在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一年後,且乙方在這期間沒有任何違約行爲及終止合同,第二次在滿二年並沒有任何違約行爲及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返還,第三次在滿三年後並沒有任何違約行爲及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返還。

B,乙方在甲方審批確定的重點拓展區域的地級市開設面積120平方米以上的專賣店,按照加盟政策規定裝修且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可向甲方申請分兩年兩次各返還50%貨架款,未經批准的地級市,縣不享受此政策優惠。

C,上述返還均爲到期日後一個月內,甲方把款項打進乙方在甲方公司開設的帳戶中,並用作衝抵當季貨款。

第四條 關於商標及商品

1、乙方發現假冒的商品,或者他人使用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爲公司、商店或商品名稱並足以造成誤認的,應該及時通知甲方,並主動協助甲方調查取證,不得擅自採取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行爲。

2、乙方不得製造存儲、經銷,隱匿假冒的商品,也不得爲上述行爲提供任何幫助和便利。

第四章 市場拓展

1、乙方如開新店甲方應給予支持及跟進拓展。

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而私自向其他市場供貨,開發任何形式的專賣店或批發網點均屬違約行爲,甲方不予承認。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章 物流管理

第一條 貨品訂購

1、甲方以鋪貨形式向乙方店鋪提供產品,爲保證專賣店的品種齊全之形象。所配貨品基數及品種乙方全部不得更改,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申報補貨。

2、乙方可在甲方不定期舉辦的訂貨會訂貨,乙方必須在訂貨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訂貨金額的20%訂金才能得到入貨保證,否則甲方不保證乙方所訂貨物之數量。乙方所支付的訂金在該批訂貨最後一批貨品發貨時轉作貨款支付。

第二條 貨品運輸

1、爲使貨品能快速、安全、準確運抵乙方銷售市場,原則上要求乙方親臨甲方提貨。如乙方不能親臨提貨,乙方可指定相關的貨運單位並授權甲方人員辦理託運手續,但甲方人員不承擔運輸風險及費用,發貨數量以甲方的出庫單及指定的物流公司開具的託運單爲準,乙方在收到貨物後24小時內核查,並親自或授權其他人在託運單上簽收確認,否則,如有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2、退換貨方式:

A、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後,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爲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並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爲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B、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後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C、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換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計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個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爲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污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第三條 貨款支付方式

不論是由甲方配給乙方專賣店的貨品基數或者是乙方自訂之貨品,甲方每次出貨給乙方,乙方必須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先行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收到款後,三天內安排發貨給乙方。

第四條 貨品包裝

乙方從甲方購置的貨品,每件服飾均免費配送塑料外包裝袋。

第五條 價格及促銷管理

1、必須按甲方所規定的中國境內統一零售價進行售賣甲方貨品,不可以自行上浮價格。如甲方查出乙方有上浮甲方規定的中國境內統一零售價,則視爲乙方違約,並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

如乙方因銷售情況所需對甲方貨品進行打折處理時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及處理方案,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行,否則視爲違約。

2、甲方公司進行統一的促銷活動時,乙方必須按甲方相關陳列要求對店鋪進行佈置,並在促銷活動結束後對甲方相關意見反饋表進行認真填寫回傳。

3、乙方店鋪自行開展促銷活動時應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方可執行,相關陳列宣傳品必須是由甲方公司統一設計。

第六章 培訓支授

1、合同簽訂後,乙方可選派有關人員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接受培訓,受訓期間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投入運營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店鋪做員工培訓,指導有關物流管理、賣場陳列、信息及財務管理等。

2、甲方人員在乙方店鋪工作,乙方須負責安排甲方人員的伙食及住宿。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一條 報表制度

1、爲使甲、乙雙方及時掌握市場動態及貨品進銷存信息情況,乙方須每日向甲方報告銷售報表。另外,甲方不定期對乙方所存貨物進行一次盤點,如乙方不及時提供相應報表,甲方則取消對乙方的各項優惠待遇,甚至終止合同;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每月定期的財務覈對工作,並將覈實結果於收到甲方覈對報表之日起三天內傳真至甲方財務部。

第二條 商業信息

乙方不得隨意泄露專賣店的銷售情況、庫存資料及甲方所提供的文件、傳真、圖片、電子郵件、宣傳資料及培訓手冊等,否則屬違約行爲。

第八章 廣告事宜

1、甲方在媒體上自行設計、發佈的廣告,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資料、手冊,數量由甲方確定。如乙方有超額部分需求,則由甲方以成本價提供給乙方。

3、乙方根據經銷點所在市場狀況,由甲方負責設計,發佈的廣告或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策劃及實施的活動,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章 商業祕密的保護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所指的商業祕密

1、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

2、甲方的各類傳真、圖片、通知、信函及電子郵件、宣傳及培訓手冊,各類數據及分析報告等。

3、甲方的生產、銷售網絡。

4、甲方未推向市場的服裝款式、促銷方式等。

5、其他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能夠給甲方帶來利益的信息、數據及其他載體。

6、上述內容在任何時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展示、傳閱或複印。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交國家司法機關。

第十章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乙方續約,需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如乙方未按時提出續約申請,甲方有權決定將乙方所在地的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條 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前兩個月,若乙方未書面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

第二條 違約終止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章中的任何一條約定,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2、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第九章約定的行爲,即視爲嚴重違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並且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3、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 乙方因國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使店鋪消失,而未能在三個月內重新開設經甲方確認的店鋪的;

(2) 乙方的股權轉讓、兼併、分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影響到本合同履行的;

(3) 乙方或乙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欺騙甲方或對甲方實施不正當的行爲且情節嚴重的。

第三條 終止程序

1、甲乙雙方如需終止合同,終止方均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屬違約,另一方可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2、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之日起7天內,將雙方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文件、手冊、規章、通知、由甲方免費提供的一切陳列用品和美術用品以及其它企

業識別系統等相關企業資料歸還給甲方,同時,乙方應將戶內外廣告招牌、店鋪形象標誌等拆除,並將拆除後的照片提供給甲方。乙方的所有貨架、收銀臺、模特道具以及經銷名稱的招牌等陳列用品及傢俬用品均由乙方自行處理。

3、乙方履行上述2款所列義務後,甲方將乙方在甲方財務系統的貨款及保證金,按合同約定在一個月內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二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第一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與本合同有關或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未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以將爭議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簽訂地是 。

第十三章 法律效力

第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的協議以附件的形式作爲本合同的補充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條 雙方在此之前簽署的其它協議合同,凡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一律作廢,本合同所列條款爲準。

第十四章 聲明條款

第一條 乙方清楚地知悉甲方授權的經營範圍及權限。

第二條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條款向乙方做了說明,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清晰並充分理解。

甲 方: (蓋章)

乙 方:(指模)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署代表: 簽署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公司地址: 店鋪地址: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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