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代理合作協議書

來源:瑞文範文網 1.59W

簽約時間: 二零零九年 八 月 二十 日

招標代理合作協議書

簽約地點: 寧夏分公司辦公室 1 合作協議甲方:中經國際招投標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

乙方:寧夏惠建建設工程諮詢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作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授權,代表甲方爲寧夏分公司的招標代理業務的開展工作組織實施。

第二條、委託期限: 1、本協議從 XX 年 8 月 20 日至 XX 年 12 月 31 日,期限爲四個月。 2、協議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委託協議。

第三條、乙方開展工作範圍: 1、政府採購招標代理項目(甲級) 2、工程招標代理項目(乙級)第四條、合作方式與責任分工

(一)甲方責任 1、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乙方承攬項目招標代理過程中的各個環節予以全面監督、指導和控制。

2、按照國家和當地監管部門的要求,對乙方項目招標 2過程相關文件進行簽署和蓋章。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利用自身資源,憑藉甲方具有的各項招標代理資質,與建設單位承攬項目招標代理項目,簽訂項目委託招標代理合同

2、乙方負責協調與建設單位和當地招標投標管理部門的關係,辦理相關手續,及時處理和解決項目招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乙方應嚴格遵守當地制定的招標業務操作規範。按甲方要求及時通報項目進展情況,在單個項目招標結束後十五日內,按操作規範交給甲方一份完整的招標過程文件和資料。 4、乙方負責協助處理和解決其承攬項目招標過程中出現的投訴。 5、乙方負責承擔其承攬項目開發費用、公關費、業務招待費、標書和圖紙印製費、評標費、各項會議會務費和差旅費等。

6、乙方負責收取其項目標書費、招標代理服務費(中標服務費)到甲方指定帳戶。第五條、招標代理項目組人員組成 爲保證招標工作的順利開展,甲乙雙方聯合組成項目組,統一以甲方(中經國際招投標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工作。

3項目組人員組成如下:1、中經國際招投標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 電話:5087737 公司 總經理 金慧玲 手機:13209597181 領導 email:

2、寧夏惠建建設工程諮詢有限公司 電話:3875077 公司 總經理 任惠忠 手機:13909508721 領導 email:

1、項目組人員在本項目招標過程中須嚴格遵守國家招標投標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2、項目組人員在本項目招標過程中統一以甲方(中經國際招投標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工作。 3、在本項目招投標過程中,項目組人員不得泄露招投標活動有關情況與資料,保守商業祕密。 4、項目組人員之間相互協作,保證信息暢通,確保本項目招投標工作的順利完成。

第六條、收入分配 1、合作項目所有招標收入,包括標書費、招標代理服務費(中標服務費)等,統一由甲方收取併入帳。並由甲方 4統一向客戶開具服務業專用發票。項目收費到帳後,甲方向乙方通報收費入帳情況,甲方向乙方對每個項目按收入額(標書費代理費)按照 10的比例收取管理費(稅金由乙 。方承擔) 2、由雙方對本項目稅後收入額予以確認。甲方按雙方確認的稅後收入額及分成比例於 5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 。支付乙方應得的款項(乙方憑相關票據予以報銷領取) 3、爲執行合作項目雙方各自發生的其他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四、其他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項目招標代理工作結束並雙方分成結算完畢時終止。 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3、其他未盡事宜,將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中經國際招投標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地址:銀川市北京中路 169 號銀川國際會展中心 a 館 304 室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乙方:寧夏惠建建設工程諮詢有限公司 地址:寧夏銀川北京東路 49 號世紀小區迎春苑綜合樓三樓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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