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裝零售代理合同範本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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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童裝有限公司

童裝零售代理合同範本大綱

乙方:

第一條:合同總則

1、 爲了拓展童裝銷售市場,甲方推出特許零售代理加盟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零售代理加盟計劃,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童裝的零售代理經營權,願意成爲童裝零售代理加盟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零售代理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合同的保證與申明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僅從甲方購得用於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產品。 2、乙方嚴格執行甲方推行的童裝零售代理加盟計劃,以利於童裝業務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甲方規定的經營模式經營,按甲方規定的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

3、甲方申明,乙方及其僱員、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被視爲甲方的僱員、代理人、合夥人、合資企業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認的方式充當或試圖充當甲方的代表人,聯營企業,合夥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認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義承擔或試圖承擔或造成任何義務或責任,不論該種義務責任的種類或性質如何。

第三條:特許加盟的區域、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的特許授權區域爲。

2、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一季度(叄個月)。

第四條: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零售代理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獨立擁有的 “童裝”註冊商標,乙方以童裝的經營方式和風格經營童裝系列產品。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管理,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

1、爲促進乙方業務發展,降低乙方經營成本,甲方收取乙方零售代理加盟費和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XX元。該保證金可在本合同期滿後按合同規定全額轉爲貨款或退還。本合同期滿後,如續簽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零售代理加盟費和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

2、乙方於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零售代理加盟費和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XX元)和首期進貨款(不低於3000元)。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零售代理加盟費和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和首期進貨款之日起生效。代理會員價:爲本產品批發價的9.5折供貨!代理零售商如被查出代拿貨或者在做網上批發者,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不退還代理加盟費和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XX元)。

要求:

1、 銷售額連續兩次達不到季度保底銷售額(伍仟元)5000元的會員,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終止合同!(如客戶還需供貨的,那按照批發價格供應)

2、零售代理批發價格就是網站批發價格的vip價格,批發價格不含運費,運費由買方負責

3、公司將對代理商做登記,有專人負責監督,大家也可以互相監督,一旦有人投訴,情況屬實,將取消資格。存款予以沒收。特此公告!

第六條: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省________市/縣______ _區域內開設童裝零售代理加盟店,加盟店的具體地址爲: 。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5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甲方承諾不在乙方開設的童裝加盟店同一區域範圍內(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區片或以一定直徑範圍劃分)自己或允許第三者經營其它可愛多加盟店,並承諾不向同一區域範圍內的其它經營者供應童裝產品。

3、因地理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第七條:追加建店

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外新建童裝零售代理加盟店,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另外簽訂以該新加盟店爲對象的童裝零售代理加盟合同。

第八條:商品的進貨和發貨

1、加盟合同簽定後,乙方預付叄仟元首期進貨預付款,連同貳仟元零售代理加盟費和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共伍仟元一併匯入甲方帳戶。

2、乙方按實際訂貨金額將貨款匯入甲方帳戶,甲方確認匯款後予以發貨。

3、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品按統一供貨價結算。

4、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和接受發貨清單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對每次收發貨情況單獨記帳,每月對帳一次。

6、甲方通過普通貨運、特快專遞等方式向乙方發送貨物,乙方可根據自己需要選擇發貨方式,發送貨物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退換貨

1、退換貨是指乙方將有質量問題退回甲方,以退回貨物的進貨價款換購新貨。退換貨只限於商品調換,不涉及現金支付。

2、乙方收到貨物有商品質量問題的,應在收到貨物三天內(以收貨簽收或通知取件時間爲準)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並在收到貨物五天內將貨物發還甲方,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但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爲殘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換,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甲方網站上爲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貨調劑平臺服務,乙方可在調劑平臺上自由選擇調劑對象,相互調劑存貨。

第十條:返利政策

1、 加盟店在達到規定進貨額後將獲得年終返利獎勵:(均不含首批進貨額)累計進貨額達到叄萬元獲得年終2%的返利獎勵;累計進貨額達到伍萬元獲得年終4%的返利獎勵。

第十一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違反連鎖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加盟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提供穩定、豐富、高品質的供貨支持,並在貨品定位、進貨選擇、新款推進、推廣促銷以及客戶資源等各方面給予乙方有效的建議和實際的支持。

第十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欲作有關“童裝”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要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審批同意,並使用獲甲方同意的資料。

2、乙方有權享受優先供貨的權利.

第十三條: 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童裝”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或與甲方有關企業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如乙方違反規定,除應按規定承擔違反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乙方違約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來自第三方的索賠)。

3、所有帶有“童裝”商標、徽記的商品及物品均需從甲方進貨,在加盟店使用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承認。

4、乙方只可在童裝零售代理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童裝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5、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童裝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則本合同期滿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該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仿冒,濫用童裝商標。

2) 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明時。

3) 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乙方未與甲方協商,不再履行約定的合作義務,單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童裝商標。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一個月內,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童裝”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否則視爲乙方違約和對甲方的侵權,甲方有權索賠.

5、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滿自動終止或經甲乙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後,按本條第4項的要求已經停止使用和拆除所有帶有“童裝”標識的物品後,乙方可要求將零售代理加盟費和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全額轉爲貨款或在本合同原定合同期滿後全額退還零售代理加盟費和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

6、如因乙方有本條第3項所列行爲而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將不再退還乙方零售代理加盟費和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並保留繼續追討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政府行爲、意外事件、勞工問題,致使乙方無法取得產品,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2、因發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況,含甲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時終止合同,並適用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3、如因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終止合同,甲方給予乙方之所有優惠即時取消雙方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在合同終止後一個月內,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可愛多連鎖店燈箱及一切有關裝飾用具。否則視同違約及侵權。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七條: 保密條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佈,乙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八條: 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雙方的公司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後,即視爲送達。

第十九條: 附則

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外議定的補充合同條款經雙方簽訂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被視爲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並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包含之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從乙方向甲方繳納全額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童裝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

乙方: 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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