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委託業務代理授權協議書(精選3篇)
公司委託業務代理授權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就委託方授權代理方代理權限事項協商一致,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署本合同。
一、委託事項
委託方授權代理方代理其在________地區_______代理業務,期限爲_____年
二、具體要求
代理方以委託方及其網站代理商的名義展開業務活動,代理該地區_________業務。
三、雙方責權
委託方責任:
委託方承諾在己方網站爲代理方開通宣傳主頁,公佈其聯繫方式,並設計相關程序保證代理方與客戶的有效交流;
委託方承諾在授權期內不會重複授權,並保證在授權期內委託方所接收的該地區_________業務由代理方辦理;
委託方承諾通過各種宣傳途徑爲加盟代理商作宣傳。
委託方權利:
委託方有對代理業務及代理商進行監督的權利;對通過委託方代理的業務,委託方將公佈在_________上,隨時瞭解代理進展並對代理結果進行公佈;
委託方有權取得合同約定的收入;
如因代理方違反約定,委託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保留訴諸法律和要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如因代理方責任而導致合同終止,所付代理加盟費用一概不退;對因代理方原因引起的糾紛,委託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代理方責任:
代理方承諾所提供的己方公司的信息真實合法有效,合乎委託方對該類加盟代理商的要求;
代理方承諾以委託方及其網站名義開展該地區業務,不會超過區域或業務限制開展業務;
代理方承諾遵守《經紀人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遵守委託方管理規定及本合同約定,不會以委託方名義進行不正當競爭或欺詐、誘騙等非法活動;
代理方有責任在授權期內積極宣傳委託方網站及業務,積極發展會員,代理方有提交市場發展計劃並隨時與委託方溝通的責任;
代理方有責任對代理收入依法納稅。
代理方權利:
代理方有依照合同取得收入的權利;
代理方有權在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的前提下,自主開展業務的權利;
代理方對委託方該地區類會員享有資料共享的權利;
代理方有權依據具體情況,對委託方的代理合同、管理辦法、分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見或建議。
四、費用分配及結算
加盟費用:
1.國外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繳納代理加盟費用_________元;
2.港澳臺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繳納代理加盟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3.大陸地區級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4.省級單項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代理加盟費用;每增加一個類別另外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5.市級單項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每增加一個類別另外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代理費用:凡一次性付清代理加盟費用者,在授權期內所接收的代理業務的所有代理收入均歸代理方所有。
會員註冊費用:在授權期內該地區會員的註冊費用的50%也歸代理方所有。
結算:註冊費用款項到帳當月月底,通過銀行轉帳方式結帳。
五、保密
雙方對合作過程中涉及的各自公司信息、合同、文件、資料均應保守祕密,未經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代理雙方中任何一方不慎造成泄密,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保留要求經濟賠償或訴諸法律的權利。合同終止後,雙方也應對合同內容予以保密。
六、違約責任
如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中規定而給另一方帶來損失的,後者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酌情要求前者賠償經濟損失。
七、有關續約或終止
合同授權期滿前一個月,委託方根據代理方代理業務開展情況及客戶反饋進行評估,對合乎代理要求的代理商,經雙方協商後,可以續約;對不合乎要求的代理商,在合同期滿後,將終止合作。
八、爭端解決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_________代理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委託業務代理授權協議書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
乙方律師事務所地址:郵政:編碼:
電話:傳真:
甲方因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爲委託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律師在下列□事項□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1、對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
2、案由
3、受理機關
4、涉及標的
第二條委託代理權限(劃√爲確認,劃__爲否認)
一般代理或者特別授權,包括(選擇項以劃√爲準):
□調查取證;
□提起訴訟;
□提出答辯;
□代爲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
□提起反訴;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委派律師作爲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二)乙方律師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盡心盡職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被委託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律師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出專業判斷,客觀地告知甲方所委託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四)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的事務;
(五)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委託人瞭解委託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六)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委派律師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七)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檔案保存時間根據律師業務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僞造證據,因此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當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四)甲方指定爲與乙方律師聯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意見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委託代理人;
(五)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的獨立的判斷和決策。但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支付方式和金額見雙方特別約定條款。乙方戶名:
開戶行:
乙方賬號:
金額:
律師代理費以到達上述賬號或收取現金同時由乙方開出發票爲收訖。任何私人間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認。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包括遠郊區縣)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及資料費、通訊費、翻譯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付的其它費用。
支付方式見雙方特別約定。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乙方追加委託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項,可以要求變更合同,甲乙雙方合理確定律師收費。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6—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爲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爲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或者違反第三條第6—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已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分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壹份存卷,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項目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當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時視爲送達;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
第十二條其他特別約定: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代表:代表:
年月日
公司委託業務代理授權協議書 篇3
市級代理授權經營合同
甲方:
乙方:
爲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使雙方共享品牌經營的優勢,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細則如下:
一.代理區域及權限
1.甲方授權乙方或法人經營單位,合同期內在市(不含隸屬行政城市)範圍內,發展經營及管理"媽媽屋"孕婦裝專營店(以下簡稱專營店),使用相關的vi系統形象(vi系統圖案另附),銷售由甲方提供的相應產品。
2.代理經營統一模式爲自負盈虧,_____覈算,乙方自行承擔經營中的相關法律責任和義務。
3.乙方發展經營的專營店裏,所銷售的孕婦裝產品陳列數量,甲方提供的"媽媽屋"品牌不得低於60%。
4.在代理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再代理同類型其他_____產品,也不得自行生產或加工同類型產品。
二.授權期限
限原則上爲兩年,即從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若第一年完成合同規定的保底量後,辦理過延續手續後,本合同可自行延續一年,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約。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貨款後(匯款、支票到帳之日起) 日內發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授權乙方後,在該市範圍內不得再授權第三方或直接向第三方供貨,並有義務維護該區域不受其他代理商的竄貨衝擊,以保障乙方利益。
5.乙方必須認同甲方的企業文化和經營理念,在發展專營店過程中及標誌使用上,必須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導,必須使用甲方相關的vi系統形象(vi系統圖案另附),嚴格執行公司的各種指導性通知和規定,乙方發展專營店必須按照公司要求統一裝修風格、統一管理服務標準、統一價格管理、統一策劃和促銷活動。誠實、守信、合法經營,以確保品牌形象不受損害。
6.乙方必須年銷售甲方所提_____品不低於萬元(以甲方全國統一零售價的 折爲準,不含稅),以下簡稱保底量。
7.乙方須向甲方交納 元保證金(合同終止,甲、乙雙方結清貨款無誤後,無息退還),在本合同簽訂七日內乙方匯款,以後每次進貨必須貨款兩清,款到發貨,不得拖欠。
8.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價格政策銷售產品,不得惡意降價,擾亂市暢不得損害"媽媽屋"品牌形象。
四.配、換貨制度
1.乙方配購貨時,執行款到發貨的原則,如因資金臨時週轉不暢,在徵得本公司同意後,可享受 天的貨款信用額使用權,其信用額最高爲合同保證金的50%,如7日內信用款沒打到公司,公司將按每天 %收取滯納金,以後不再享受此項權利。
2. 乙方每次購貨時,必須有書面訂單(傳真或電子郵件)作爲憑證,同時乙方每次在收到貨品後,必須在 小時內將貨品簽收回執單傳真給甲方,予以確定。
3.遇到以下三種情況時,甲方不能保證 %供貨:a 少量試銷產品及淘汰產品b 極度暢銷產品c 銷售極差產品。
4.乙方申請換貨時,必須開出貨品清單傳真或電子郵件電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換貨託運手續,若擅自換貨,甲方概不接受,因此造成的貨品丟失,由有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5.凡換貨產品,以防必須保證不影響二次銷售(在同季節內,未水洗、未出樣、無污點、破損以及_____完整),否則不予調換,另對包裝不齊整或缺少的換貨產品,甲方加收 %的損耗費。
6.調貨時間按照甲方統一規定:a 公司配貨:40日內(以甲方發貨日期起,至甲方收到乙方返回貨品之日止) %調換b乙方自行選定產品:同一季節內 %調貨c過季產品:不能超過年保底量的 %d未按照甲方規定時間內調換的貨品,甲方視爲乙方買斷e調貨按現價執行。
7.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不予調貨,同時停止供貨。
8.該制度的解釋權在甲方,如因市場機制作用需更要改,另行通知。
五.其他
1.乙方如在第一年完成保底量,甲方將另按所完成保底量的(乙方實際進貨價格)獎勵給乙方作爲發展基金。
2.當合同期滿時,如雙方不再續約,則乙方必須先將該市一切有關原始資料移交給甲方,同時將不得在繼續使用"媽媽屋"的系統形象及繼續發展管理專營店,在甲方接管市場,並試運行 日後且無任何不良隱患時與 日內辦理清退手續。
3.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補充附件,有爭議部分按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出現異議而無法協商時,則由西安市_____委裁決。甲方保留對此合同中有爭議性條款及專業術語的解釋權。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保留一份,甲方保留兩份,簽字蓋章生效。
合同附則。
甲方: 服飾有限責任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