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精選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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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1

甲方(委託方):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 真:  乙方(受託方):地產代理機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傳 真:  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精選21篇)

一、代理物業  〃 項目  

二、 代理期限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  

三、代理範圍  由甲方確認的該物業所有可售單位,具體以甲方確認的推售單位爲準。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 對該物業擁有完全的所有權。  

2) 已取得該物業爲可合法銷售之商品房的相應證明文件。;  

3) 負責該物業的銷控工作。  

4) 負責該物業的策劃和推廣工作。  

5) 負責與購樓客戶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  

6) 甲方已審批及預留房源的關係戶客戶歸屬權歸甲方所有。  

7) 外圍代理轉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發的《佳X集團外圍銷售代理現場操作指引》執行。  

8) 甲方同意於該物業銷售支付買家信用卡或借記卡付定金或首期樓款銀行所收取之手續費;如果購樓客戶以外幣形式支付定金或首期樓款,所產生的銀行手續費用由客戶自行支付,甲方不予承擔。  

9) 甲方須按時支付應付與乙方的銷售代理費,逾期30天不付,除需支付所欠款項外,還需按所欠總款項之萬分之____日支付滯納金。  

10) 甲方承諾:銷售各方必須享有同等的銷售價格、折扣及其它一切銷售條件。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發揮自身優勢,利用乙方地鋪、網絡資源及客戶資料,充分調動銷售人員的積極性推介及銷售該物業。  

2) 乙方應積極配合該物業的市場推廣節奏,在精選地鋪醒目位臵擺放該物業的宣傳資料。  

3) 外圍代理轉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發的《佳X集團外圍銷售代理現場操作指引》執行。  

4) 代理期內,甲方可利用乙方內部之網頁進行合理廣告宣傳。  

5) 代理期內,乙方須派相關銷售人員對接甲方人員一起處理有關銷售事宜;  

6) 乙方須服從甲方對該物業的銷控工作安排,否則,甲方有權追償。  

7) 乙方須根據甲方提供的文件進行如實地宣傳和銷售,在銷售過程中不得對客戶進行誤導、欺騙,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予以追償。  

8) 在認購客戶交付首期款並簽署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購房資料及按揭資料後,乙方之銷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  

六、乙方代理銷售程序及客戶確認  

1) 乙方轉介人員不得在項目營銷中心外圍及項目展示區進行外場銷售工作及欄截客戶。如查實乙方在營銷中心外圍及項目展示區內欄截客戶,罰當事方公司佣金10000元次。如乙方因客戶歸屬爭議對現場售樓秩序產生重大負面影響或蓄意滋事,甲方有權收回客戶歸屬權並立即取消乙方轉介代理權,並對已產生的整體代理費用扣除10%的佣金,並有權追述法律責任。  

2) 乙方不得在項目營銷中心外圍及項目展示區進行舉牌、外場銷售工作及攔截客戶,在此轉介期間如產生任何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 項目現場屬聯合代理的,代理公司機構轉介的客戶由代理公司項目現場銷售員接待,聯合代理以外的代理公司機構轉介客戶由發展商銷售員接待。乙方轉介之客戶,轉介當日成交爲有效轉介,轉介當日未成交爲無效轉介。  

4) 乙方轉介客戶成交後,由甲方出據蓋章的《外圍代理轉介確認單》進行確認。  

5) 定金:認購客戶所繳付的定金均由甲方收取,並由甲方向認購客戶開具收款收據;樓款由認購客戶直接交付存入甲方指定收款處賬號,並由甲方辦理相關財務手續。  

6) 客戶交納定金後撻定的,甲方沒收其定金。沒收足定人民幣萬元(含)的,乙方按每套人民幣壹萬元收取;沒收臨定人民幣萬元以下的,乙方不收取任何代理費及現金獎勵;乙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7) 乙方需督促乙方轉介成交之客戶交繳購樓款和辦理按揭手續。  

8) 乙方嚴格按照甲方公佈的統一口徑接待客戶及對外溝通,嚴禁承諾有額外折扣等銷售口徑,如有亂承諾行爲導致引起客戶投訴的,甲方有權收回客戶歸屬權。  

9) 如客戶成交後更名爲非直系親屬,則轉介作廢。  

10) 轉介客戶不享受甲方老帶新優惠和佳族等優惠政策。  

七、代理費  

1) 甲方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售出單位之銷售代理服務費:代理佣金按成交簽約額的 %套計算,佣金按稅前計,在客戶簽署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購房資料及按揭資料後統一結算。內場銷售的代理服務費仍按與項目聯合銷售代理合作協議中的 %約定結算。  

2) 在客戶認購後交付首期款,簽署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並提交完整的購房資料及按揭資料,乙方就相應單位之全部銷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甲方按上述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3) 乙方的銷售代理費於代理期結束後進行結算,以簽署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及完整的購房資料爲結算依據;乙方辦理結算請款時,須提供符合國家及地方稅務法規要求的合法有效的等額發票,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支付,造成的損失及後果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若因乙方提供的發票不符合當地稅法規定,致甲方產生稅收罰款或滯納金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並按合同金額處乙方萬分之三的罰金。  

八、 終止合約  

1) 甲方如發現乙方於銷售代理過程中有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爲,甲方可書面告知乙方並給予乙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滿乙方仍未修正,則甲方可單方終止合約,並書面通知乙方。  

2) 在銷售代理過程中,乙方未達到甲方銷售要求或目標,甲方可單方終止合約,並提前三天口頭或書面通知乙方。  

3) 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本合同的義務時,乙方可書面告知甲方並給予甲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滿甲方仍未修正,則乙方可單方終止合約,並書面通知甲方。  

4) 合同終止時,甲方仍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

1)款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於合同約定的代理期間已完成銷售之單位的銷售代理費用,且支付期限不得遲於書面通知終止合約後的三十個工作日。  

5)本合同服務期限到期後即告合同終止。  

九、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及爭議,均適用中國法律。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提交甲  方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時生效。  十

一、《佳X集團外圍銷售代理現場操作指引》爲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  分,與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所簽訂之補充協議爲本合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理機構公司名稱 代理機構公司名稱  法人或代表人: 法人或代表人: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佳X集團外圍銷售代理現場操作指引  

一、目的  爲了規範營銷案場管理,完善外圍銷售轉介流程,集團營銷策劃管理部特制定《佳X集團外圍銷售代理現場操作指引》,以下簡稱“外圍轉介”。  

二、適用範圍  本指引適用於集團及各分公司,主要針對營銷案場外圍銷售轉介全過程。  

三、適用對象  集團營銷策劃管理部爲佳X集團外圍轉介現場操作指引的制定、公佈及監督部門,各下屬地產公司客戶及營銷部是外圍轉介實施的統籌部門。請各下屬地產公司客戶及營銷部在外圍銷售轉介管理工作中嚴格執行。  

四、外圍轉介定義  與公司簽訂外圍銷售代理合同的代理公司或機構,經外圍轉介預約後佩帶工牌的員工,以下簡稱“轉介銷售員”,轉介銷售員與客戶一起到訪的。  

五、外圍轉介流程  

1、到達銷售現場前至少提前30分鐘以傳真預約單的形式進行外圍轉介預約;  

2、轉介銷售員與客戶一起到訪;  

3、到訪後第一時間由轉介銷售員說明任職公司與姓名,憑簽字確認的《外圍代理轉介預約單》填寫外圍轉介登記表;  

4、由項目現場銷售負責人簽字確認;  

5、客戶交由現場銷售員開始案場接待;  

6、現場銷售負責人保存《外圍代理轉介預約單》。  

六、外圍轉介認定標準及獎金報批條件  

1、到達銷售現場前至少提前30分鐘,轉介銷售員需以傳真形式將《外圍代理轉介預約單》傳真至銷售現場,與客戶一起到訪後,客戶對《外圍代理轉介預約單》簽字確認,憑《外圍代理轉介預約單》方可進行外圍轉介登記。  

2、外圍轉介登記表經現場銷售負責人簽字確認方可生效。  

3、轉介當日成交爲有效轉介,轉介當日未成交爲無效轉介。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委託方):河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民法典》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李律師擔任 案件 的代理人,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  

二、委託事項及權限。  

1、委託事項:  

2、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序中,乙方有代爲承認、放棄、變更、增加、減少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簽收法律文書的權利。  

3、有權代爲接受款項和實物。  

三、委託代理期限爲委託事項完成時止(包括判決、調解、甲方擅自撤訴及案外和解等)。委託事項及權限中途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  

四、風險代理費用支付方式及其他涉訟費用承擔。  

1、委託事項完成,甲方應及時將賠償淨數額的30%支付乙方作爲風險代理費用;  

2、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如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或者甲方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做出不利於委託事項行爲的;仍應按約定標的的30%向乙方交納代理費用,並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3、委託事項完成,如果甲方持有賠償淨額拒不及時支付乙方代理費,應視爲甲方嚴重違約,乙方應加倍支付風險代理費用,並承擔遲延支付期間的利息,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計算。  

4、雙方之間代理費及違約金的約定是雙方之間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和顯示公平的成分,雙方應認可是合法約定,該約定受法律保護。  

5、案件所涉訴訟費、保全費、調查費、公證費、鑑定費、檢索費以及乙方在辦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詢等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財產保全時擔保所需款物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不誤所辦案件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  

2、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於賠償;  

六、乙方律師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爲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七、甲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提供相應證據的義務是絕對的。如因陳述不實,前後不一;或對於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證據,甲方不提供、遲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證線索;或提供的取證線索不是切合實際的;或被取證着拒絕出證;或以律師的勤奮勉慎無法取到;或法院拒絕以職權取證等而使案件審理結果對甲方不利,其結果由甲方自負。  

八、甲方敗訴的風險乙方已明確告知。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於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律師關於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爲做出了這種承諾。  

九、未盡事項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起訴,雙方有互爲對方保密的義務。  

十、本合同自雙方或代表人簽字或簽章、按指印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河南所  代表人:李律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2

甲方: 乙方:  經友好協商,雙方就代理銷售___________項目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樓盤地點:  

二、代理權限:甲方委託乙方作爲“____________ ” (其中建築主體上部物業委託銷售面積爲 ㎡,商業物業委託代理銷售面積爲 ㎡,車位物業委託銷售代理總數爲 個。)的銷售總代理,負責該物業的銷售及銷售過程中策劃、宣傳廣告等工作。  

三、 代理期限: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該項目羣樓以上物業建築面積銷售達90%止。  

四、代理樓盤均價底價實現計劃:  建築主體羣樓以上物業:均價 元平方米  (乙方依據此均價制訂出個戶明細底價表,甲、乙雙方依據此份個戶明細底價表進行個戶基本代理費和溢價部分的代理佣金的結算),甲方應在開盤前三個月確認開盤均價底價。  羣樓商業物業、地下室車位物業等價格及銷售進度根據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商定簽訂代理補充協議。  

五、正式購房合同的簽定:  乙方應根據甲方確認的合同範本及單價標準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辦理購房合同備案手續。  

六、羣樓以上物業銷售進度約定 :  

第一階段:自開盤起 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35%;  

第二階段:自開盤起 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55 %;  

第三階段:自開盤起 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70%;  

第四階段:自開盤起 個月內完成委託可推盤量的90%。  備註:銷售進度是以各個批次推盤量作爲考覈依據,銷售進度不進行各個批次推盤量累加考覈,具體各個批次實際的推盤量依據市場情況或甲方開發情況來制訂,制訂結果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七、代理費標準及支付:  代理費標準:依據雙方協商的項目平均價,制定合理的個戶銷售單價底價,並保持合理的各批次銷售進度,在此前提基礎上執行代理費結算,包括基本代理費及溢價兩部分。  

a) 基本代理費:  

(1) 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每階段按售出物業成交額的 1 % 結算基本代理費。  

(2) 未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每階段按售出物業成交額的 %結算基本代理費。  

b) 溢價部分:  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甲方抽取相應批次已售出房源超出相應個戶底價部分的30%支付於乙方作爲乙方創造超額部分的獎勵金;  代理費支付:  代理費按每月____日前根據代理情況,結算一次;  

1、甲方收到按首付加貸款方式付款的客戶按合同約定支付的首期購房款後,支付該合同銷售代理費的70%給乙方,待房款全部到賬後再支付25%的銷售代理費給乙方。  

2、甲方收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戶按合同約定支付的全部房款後,支付95%的39;銷售代理費給乙方。  

3、甲方預留5%銷售代理費作爲售後服務保證金,在乙方爲各戶客戶辦理完入住手續後做相應的個戶結清或本協議解除時一次性付清。  . 代理期滿,甲方應在____日內結清並支付未支付部分代理費(包含基本代理費及溢價部分)。  . 代理期間,甲方同意以低於個戶底價出售上述物業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予以辦理相關銷售手續,甲方書面批示的低於個戶底價銷售的個戶物業,乙方按相應個戶戶物業的實際成交金額結算相應的基本代理費。  . 甲、乙雙方出售的上述物業均計入乙方代理業績,甲方均應按上述計算方式支付代理費。  

八、甲方權利、義務:  

1.提供完整的工程進度表,保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封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使用,若項目爲分批次開發,甲方應將具體各批次的工程進度表以書面形式提供於乙方。  

2.提供售樓部,並完成內外賣場的裝修佈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乙方使用。  

3.提供該樓盤的全部設計圖紙、含總平面、立體色彩效果圖主建築單體圖等,以及該項樓盤內供銷售的物業明細表,含房號、建築面積、公用分攤面積等。  

4.保證該項目房產產權真實、合法、完整。  

5.負責項目所有銷售廣告費用(控制在1%--

1.5%以內,售樓部的建設和裝修不列入廣告範圍)。  

6.安排財務人員收取房款及定金等財務事宜,安排1名報備人員負責辦理合同備案登記及按揭手續以及保安、保潔、服務等相關後勤工作人員。  

7.甲方負責同乙方共同確定各個銷售階段的商品價格及允許浮動幅度,並根據市場狀況定期修訂。更多合同範本請訪問出國合同範本頻道  

8.甲方負責確定商品房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等並負責審定合同補充條款。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與客戶簽訂附加條款的合同,甲方不予承認,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權利、義務:  

1.本合同簽定後負責提供並製作該項目的全案營銷、策劃及推廣方案,乙方提供的方案需經甲方確認後方可執行;  

2.負責培訓售樓人員並支付售樓部乙方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3.製作並提供該樓的全套營銷策劃方案;  

4.負責售樓部戶外看板及圍牆廣告的設計工作;  

5.負責樓書、D廣告設計工作;  

6.負責項目媒體廣告的設計工作;  

7.負責設計組織銷售公關活動等;  

8.協助購房者辦理銀行按揭手續;向買方催收購房款。  

9.乙方負責從

第一次接觸客戶至客戶辦理商品住宅入住手續爲止的全過程客戶服務工作。乙方的項目策劃、營銷、廣告宣傳費用經甲方簽字同意後方可執行。  

10.乙方負責收集、整理、彙總客戶資料(含未簽訂購房協議的客戶),按月編寫客戶分析和各有關銷售分析報告,及時提交甲方。  1

1.乙方負責根據雙方確定的銷售價格幅度內銷售商品住宅,不得私自定價。  1

2.乙方負責按照甲方審定的商品房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代表甲方與客戶簽訂購房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認定的合同文本,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代表甲方以客戶簽訂額外的附加條款。  

十、費用分擔  

1、甲方承擔的費用  

a) 售樓部建設或租賃、裝修及水、電、寬帶、物管費等。  

b) 樓宇沙盤模型、個戶模型以及與本項目有關的效果圖製作。  

c) 各類樓書、海報、效果圖、等宣傳品的印刷。  

d) 售樓部甲方人員人事費用。  

e) 各類媒體廣告發布。  

f) 售樓部辦公配套物品,如:電話、桌椅、複印機、電腦、傳真機、飲水機、空調等。  

2、乙方承擔費用  

a) 乙方人員的人工費用。  

b) 乙方銷售人員的制服費用。  

c) 售樓部日常低值易耗品辦公費用。  

d) 售樓部人員日常辦事交通費用及與售樓公關費用。  

e) 售樓部電話費用。  

f) 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所有費用,乙方必須提供正式的發票。  十

一、其它約定:  

1、分批次開盤時間另行約定。(但必須以取得預售許可證爲前提條件)。更多合同範本請訪問出國合同範本頻道  

2、在代理期限內,甲方不得再委託其它公司或個人從事該項目的銷售代理,若甲方單方終止合同,則餘房計入乙方銷售業績,甲方須付基本代理費於乙方。  

3、甲方不得無故終止、解除合同,若甲方單方無理由終止合同,則甲方必須在終止合同____日內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額代理費;若在乙方未進場前甲方無故單方提出解約,甲方應按6萬月支付乙方作爲相應補償,補償總額爲6萬月月數(月數爲簽訂合同之日起至雙方確認合同終止日)。  

4、廣告及促銷活動經甲方同意後執行,費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未按規定付款,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甲方應於終止合同____日內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額代理費。  

6、如因甲方原因,該項目緩建或者停工,則代理期相應增長。  

7、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十

二、客戶退定、退房的處理原則  項目在銷售過程中,若發生客戶退定、退房事件,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退定事件外,客戶退房、退定發生後,乙方應將此銷售所得的代理費退還給甲方(甲方從未付的代理費中直接扣除)。  十

三、代理服務期限和提前解約的規定  代理服務期限:  

1.雙方按項目羣樓以上物業銷售率達到90%界定代理期限。  

2.在整體銷售率未達到該比例之前乙方不得終止銷售活動。  

3.在項目羣樓以上物業銷售率達到90%後,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保留繼續銷售的權力。  

4.在此期間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代理合同。  本協議可能因以下原因提前解除: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和解除合作。  A:在甲方滿足本協議所約定的各項條款的前提下,如因乙方原因(政策調控及不可抗力因素或類似甲型流感等應不列入乙方原因),乙方未完成各批次各階段銷售任務時,甲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並結清已售房源代理費。  B:甲方未按規定支付代理費的且超過____日,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  十

五、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交由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

六、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補充:  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人: 簽約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3

委託方(以下稱“委託方”):______有限公司

加工方(以下稱“加工方):______有限公司

委託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委託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託加工方____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爲委託方加工____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委託方爲_____產品之商標持有人及享有有關產品專利權。

第一每月訂單

1、委託方必須提前__天以傳真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2、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後,必須在______內以傳真書面向委託方確認訂單。

3、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被加工方確定接納後,委託方不能中止訂單而加工方必須履行訂單。

4、委託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於__天(含週六及週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託方承擔。

6、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託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7、含增值稅的加工費(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爲人民幣____。於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__年__月__日,可以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8、委託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9、委託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並免費向加工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委託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第二技術及工藝

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委託方提供(見附件一),加工方嚴格按照____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託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在線檢測和品質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並達到附件一中的品質指標要求,加工方對產品質量即沒有任何責任。產品其它質量責任則由委託方承擔,除非:

a、產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質;

b、產品內含有玻璃、青鐵、砂子等異物;

c、產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質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質經過化學、物理變化生成的物質以外的其他物質;

第三付款條件

1、首次加工費,委託方在產品生產完成__日後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戶頭。

2、加工方必須在委託方付款之後__個工作天內向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3、非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託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加工方爲委託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第四雙方責任

加工方根據委託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委託方的加工任務指標,委託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採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委託方將負全部責任。

第五協議終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3、協議終止後,委託方必須於協議終止後五個工作天之內提走所有屬於委託方之剩餘的產品,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否則加工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第六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__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方方式延長協議期限。

委託方:____________加工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爲甲方與 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爲下列第 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託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託書爲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託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製作復件留存,並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僞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 爲與乙方律師聯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託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繫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繫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繫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繫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爲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採取第 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範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併採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師費共計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爲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 元;

b、 。

5、合併採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1、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說明並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託範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後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權限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託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爲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爲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後,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託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託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爲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爲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爲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願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5

協議編號:

協議簽定地: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

聯繫電話:

開戶行:

戶名: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並簽訂以下條款:

1.服務在協議簽訂後的__10-15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選人詳細簡歷,每個職位提供簡歷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薦人選後5日內組織面試,如果第一批候選人經過甲方面試後反饋給乙方爲不符合要求,雙方應及時保持溝通,並根據實際情況,共同修改和調整職位要求(例如職位要求過於求全等)和擴大搜索範圍,以便於乙方儘快推薦下一批候選人。

2.職位描述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資規模,開展業務時間和業務範圍,組織結構,企業文化等資料。由甲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詳細職位描述(含職位名稱、組織結構、薪金範圍、特別需求等),各項要求應儘量明確,其中薪資待遇和福利條件應與委託的職位相當。

3.職位薪酬由甲方與聘用員工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薪酬範圍。

4.服務費爲使本次招聘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即人民幣)的預付款。(用於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費用)甲方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成功聘用後,按每職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務費用。甲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選,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爲稅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年薪低於十萬元人民幣的以十萬計算。(注:“稅前年薪”是指13個月的稅前月薪總額)

5.甲方通知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錄用通知書後五日內將錄用通知書傳真或郵件發給乙方。甲方應在乙方推薦人員正式上班後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後五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以下稱“甲方通知”)乙方。

6.付款期限及方式

1)所有付款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

2)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到甲方報道後五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全額服務費用。

3)如甲方對乙方推薦的人選的實際錄用多於實際委託訪尋人數的,應按上述條第4款規定的標準向乙方加付服務費,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規定。

4)預付款用於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

7.乙方開戶行開戶行:戶名:銀行帳號:

8.其它費用如外地候選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試,差旅費如需甲方承擔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費用可以通過乙方轉交候選人。

9.服務保證

9.1.由乙方推薦到甲方上崗之人選的保用期,自該人選上崗之日起,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甲方內部另行規定有更長或更短的試用期,均與本合約無涉。

9.2.乙方應保證所推薦人員資料真實。

10.服務限制

對於乙方推薦給甲方之員工,在所推薦人員被甲方聘用後乙方不得將其向其他客戶推薦。

11.保密原則

1)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甲方員工信息進行保密;

2)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保密,並應保證其內部知情人員對該類信息進行保密,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乙方推薦人員

1)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薦的人員,在其自推薦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均被視爲“乙方推薦人員”,在此期限內,如乙方證實甲方與其發生聘用與被聘用關係,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第4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2)如果甲方在一年內沒有聘用乙方推薦的人才,而是推薦給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樣要支付費用給乙方,支付金額按本合同規定執行。

3)對於乙方每次推薦的簡歷,如甲方自己有此簡歷應在24小時之內通知乙方,否則視爲乙方推薦人選;乙方的顧問將全權負責與候選人的聯繫,安排面試等事宜。在乙方授權之前,甲方不得與候選人直接聯繫。

13.與推薦人員的聯絡甲方一般不應與乙方推薦人員直接聯絡。所有與被推薦人員的聯絡均應通過乙方進行。甲方對候選人的背景調查,爲儘量避免對候選人產生不利影響,原則上均應通過乙方進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討背景調查的時機和方式,達成共識後方可進行。

14.協議期限及更新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爲一年,在此期間內甲方提供的所有職位,均遵本合同條款。合同期滿後,如雙方無異議,合同自動順延壹年,直至任何一方不願意繼續合作,並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終止。

15.爭議的解決協議雙方就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6.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協議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第5條的規定履行相關通知義務,則乙方有權按照甲方與乙方所推薦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約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協議約定的服務費用。

3)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0條“服務限制”,乙方應向甲方返還該職位已付部分費用。

4)如乙方在3個月內未找到甲方滿意的候選人,應提供聯繫過的候選人名單,分析報告,和甲方討論未找到合適候選人的原因,探討解決方案。

17.其它

1)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自乙方收到甲方預付費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6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雙方經認真協商,依照我國有關法律,就乙方代理甲方與

共同設立北京有限公司有關事宜,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循履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並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對雙方不利的後果。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爲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事實需要爲乙方提供便利條件。依照本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費。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積極、負責地爲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代理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本協議規定的事務,主動與甲方保持工作聯繫。除非特殊原因,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本協議項下有關甲方的資料,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情況。

第四條:協議期限

本委託代理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約定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第五條:代理費的金額及支付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如下:

◇代理費總額人民幣元整。

◇代理費分兩期支付,於本協議簽訂時支付人民幣元整,於代理事務完成時支付人民幣元整。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履行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義務,或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提供有關辦理代理事務所需資料,或甲方逾期不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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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未全部履行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代理費用;如因乙方提出終止而解除,乙方應退還甲方的代理費用,並承擔因其未完全履行本協議所盡的義務,而使甲方合法權益造成實際損害的責任。

第七條:其它條款

1、代理事務的過程當中,如需乙方代甲方支付費用,應由甲方按所開具的發票實報實銷。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另行協商。雙方在本協議之外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應視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如果國家政策有所變動或者有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雙方將中止本合同,乙方將不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___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定力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託,爲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二、人事代理的合同期限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屆滿,要求終止合同的一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則視爲本合同自動延續至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之日至。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爲依據,爲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務:

1、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後轉正定級;

2、人事檔案、專業技術檔案的管理;

3、流動人員人事關係接轉;

4、各類專業技術職稱等考試報名、評審材料申報;

5、代辦社會保險;

6、黨員組織關係接轉掛靠;

7、集體戶口落戶;

8、出國(出境)政審;

9、出具檔案材料證明;

10、有關人事政策諮詢。

(二)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務費(與檔案管理費語義完全相同元/年,乙方應在每年合同屆滿前一月付清當年費用,因乙方拖欠代理費,甲方有權暫停服務至乙方付清代理服務費及滯納金之日。

(三)合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爲乙方辦理轉檔,未經個人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允許任何單位(司法機關依法執行公務除外)或個人借閱或查閱乙方人員檔案。

(四)合同期間,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檔案資料缺損或遺失,由甲方按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在辦理委託人事代理時應按甲方要求補全檔案資料,因乙方原因導致檔案材料不全,由此引起的有關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二)合同期間,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期繳納代理服務費,每遲延一日,甲方有權按照遲延支付的代理服務費的萬分之五/日收取滯納金;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餘下的檔費作爲甲方的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委託甲方的各類單項人事代理服務,甲方應按有關政策規定及與乙方簽訂的單項人事代理服務合同要求代理;乙方委託辦理代理項目時必須攜帶合同書與本人身份證,委託他人辦理必須出具由乙方簽字蓋章的委託書與乙方的身份證原件。

(四)合同期間,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爲乙方提供服務,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補償和賠償要求。

(五)乙方工作單位或聯繫電話變動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如因未告知變更情況而導致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不負責乙方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六、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編碼:

電話:

郵箱: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事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辦理有關購買________________的各項事宜。

二、委託授權範圍(委託權限)

1、購買清單:

序號

物品名稱

規格

品牌

數量

備註

2、總購入價應掌握在人民幣________萬元________之間。

3、所購須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報酬

1、乙方如按合同約定圓滿完成委託事宜,甲方給付報酬人民幣________元。

2、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完成全部委託事宜,則按________元/件計算,作爲報酬。

3、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購買到任何委託事項,則僅給付勞務費________元人民幣。

四、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必需之要求,受託方完成委託事項所必需的費用憑有效支出憑證由委託方予以報銷,但是最高數額限定在人民幣__________元之內,超過的費用部分由受託方自己負擔。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1、委託酬金在受託方完成委託事宜後________日內一次支付。

2、其他完成委託之必要費用先由受託方墊付,每星期五結算一次所有費用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委託授權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七、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受託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意見,但不得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以隨時研究協商。

2、受託方應認真負責行使委託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與第三方惡意通謀,欺騙委託方。

八、違約責任

1、若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按國家有關法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由於不可抗力(自然災害、軍事行動、政府法令、電訊部門故障及檢修信道中斷造成無法查詢等)致使本協議規定的義務不能履行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將其擁有的物業(本合同第一條的標的物)委託受託方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居間中介代理出售,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再自行出售或委託其他第三者從事與受託人同樣的居間中介行爲,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售的標的物標示(下列記載事項如未詳盡,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資料爲準)

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年限: □ 永久□ 至_____年止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類型: □ 別墅□ 外銷□ 內銷□ 其它用途 □ 住宅? □ 辦公? □ 商住? □ 其它

結構: ____房____廳____衛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總層數: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設備(不另計租金) 裝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出售條件

委託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 rmb? □ usd)□ 現金? □ 支票? □ 匯款? □ 其它(請註明):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運用適當方法尋找合適的承購方,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所委託出售標的物的處理情況。

2.協助甲方與承購方商議合理售價和協助辦理買賣合約手續。

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中介代理業務,爲了有效地履行義務所實施的市場調查、廣告企劃、租賃交涉、諮詢服務、差旅出勤等活動與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甲方補貼。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其爲上述出售標的物的唯一及合法所有權人或所有權人指定的代理人。在本合同簽訂之後,若發生任何有關產權歸屬的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其後果。

2.爲促進銷售,買方需辦理購屋貸款時,甲方需配合辦理。

3.若甲方私下和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戶達成交易,甲方仍應按照委託合同內訂明之服務報酬金額支付於乙方。

第五條 服務報酬

1.佣金爲上述標的物的成交價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於甲方在收到首期款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若承購方支付定金後,因承購方的原因而不能達成交易,承購方支付的定金將不予退還,由甲乙雙方平分。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章後即時生效。

第七條 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宜,可約定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10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委託人(下稱乙方):河北馬倍戰律師事務所

依照法律規定,乙方已告知甲方訴訟風險和律師收費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知道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後,仍然要求乙方風險代理其訴訟。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代理事項和權限

甲方與 因 糾紛一案,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爲:

(一)甲方委託乙方爲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爲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代爲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代爲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代爲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代爲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代爲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

(二)甲方委託乙方爲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爲提起上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代爲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代爲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代爲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申請執行,代爲接收執行回來的款或物;有權就本合同約定的代理費用留置案件款或物;有權與對方當事人就執行達成和解協議。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 )項代理工作。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

甲方按如下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律師代理費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

(一)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元,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叄日內,向乙方支付,其餘代理費按判決書判決或調解書調解數額的10 %支付乙方。

(二)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元,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叄日內,向乙方支付,其餘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15%支付乙方。

(三)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提供 作爲擔保,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內,向乙方提供,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支付律師費。

(四)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30%支付律師費。

(五)如甲方系被告或第三人,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則按避免的經濟損失額的30%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避免的經濟損失額按原告訴狀中列明的訴訟請求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額計算,如訴訟請求額在訴訟中有增加,則按增加後的數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額計算。

(六)如甲方得到的利益是非貨幣財產(有形物品、知識產權、技術祕密、土地使用權、債權、股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的財產)時,則由甲方按該非貨幣財產價值額的%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該非貨幣財產價值額按法律文書或甲方與對方當事人的協議價格確定,並在非貨幣財產價值額確定後 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七)其他特別規定:

經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收取代理費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詢問並瞭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爲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

(二)有權對乙方律師違紀或失職行爲舉報或投訴。

(三)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時提供與本案有關的文件資料等證據或者證據線索,並保證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

(四)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於委託事項的行爲。

(五)不得違約直接接收執行回來的款或物。

(六)辦案所需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文印費等由甲方支付。向司法機關或其它辦案機關繳納的費用,由甲方預繳並承擔。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七條的“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應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代理活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爲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祕密。如違反,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協議,並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承辦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於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承辦律師關於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爲做出了這種承諾。

(四)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應支付違約金貳仟元,並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二)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放棄請求、和解、撤訴,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或與案件對方當事人惡意串通的,代理費依案件總標的額30%比例收取。

(三)甲方如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堅持不合法的要求、或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或無故中斷與承辦律師的聯繫、或不按本合同約定交納法院要求交納的有關費用,均視爲甲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叄仟元,並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

(四)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約,乙方所支出的費用由甲方負擔並支付案件標的額30%的違約金;

(五)甲方拖欠律師費的,應按拖欠額的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六)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七)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認知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拒付相關案件的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全部退還給甲方。

六、 勝訴的含義

(一)自雙方簽訂本風險委託代理合同之日起,乙方律師即開始展開調查取證工作,付出勞動,因此如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在此後至起訴前有支付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視爲部分勝訴,甲方應按收取的錢物的百分之伍(5%)支付律師費(但最少不低於¥3000元,即低於¥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同時雙方終止合同。

(三)如在起訴後至第一次開庭前(不含開庭),不管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支付或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也不管甲方與其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達成還款協議而進行自動撤訴-被裁定撤訴,或授權乙方撤訴,均視爲全部勝訴,考慮到工作量有適當減少,乙方同意予以少收律師費,雙方同意由甲方按按本風險收費標準的80%支付律師費。

(四)第一次開庭後(只要已經開庭),不管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支付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也不管甲方與其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達成口頭或書面的還款協議,只要甲方進行撤訴包括按自動撤訴處理,或授權乙方撤訴,均視爲全部勝訴並全部收回錢物,甲方應依約支付律師費。

(五)在訴訟或執行過程中,如被告方提供了由委託人或委託人的家屬等出具的收到錢物的證據且是屬實等的話(按委託人無法否認爲標準),則視爲部分勝訴,儘管也許委託人或委託人的家屬等堅決予以否認。因爲這使乙方律師無法按原先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獲得勝訴並收回錢物,屬於委託人方面的責任或重大過錯。乙方並可合理地認爲委託人存在與被告人已達成還款協議甚至已付清欠款的可能,因此纔會由委託人或委託人的家屬等出具的收到錢物的收條等證據給被告方。所以這部分的金額或財物額仍然按收費約定由委託人支付並在乙方知悉後的三天內支付這部分的律師費。

七、風險提示

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後果:

(一)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

(二)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

(三)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

(四)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 人民法院。

九、本協議簽字生效,到甲方委託事項執行完畢時止。(包括:和解、抵銷、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協議,成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河北馬倍戰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承辦律師: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合作開展人才服務,甲方作爲乙方該項業務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務、廣告招商等相關業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並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遵照以下條款:

1、甲方成爲代理的基本條件

甲方須爲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須瞭解互聯網、人才相關服務,並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乙方對提出代理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覈確認,決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應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證件,法人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個人提交身分證複印件,機構或團體提交相應有效證件。

2、2甲方向客戶推薦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務及廣告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諮詢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3甲方保證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爲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4甲方須詳細閱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上發佈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並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託業務時,完全按照乙方規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數據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瞭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5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6甲方有權利選擇代理模式中的一種,並遵守乙方規定的統一資費及服務標準(資費及服務標準以乙方網站上公佈的信息爲準),不得擅自進行更動。

2、7甲方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產品發佈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爲甲方提供規範的服務體系,並直接爲甲方的客戶提供技術支持和諮詢服務。

3、2乙方盡力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諮詢服務,幫助甲方提高拓寬業務範圍的能力。

3、3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戶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後服務。但對於由於甲方用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而導致乙方無法向甲方客戶服務,責任完全由甲方承擔,因此乙方有權利廢除甲方代理商資格。

3、4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產品服務體系、價格體系和代理制度,調整信息以網站公佈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乙方應對甲方的資料信息給予保密。

3、7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爲上限。

3、8如發現由於甲方欺騙客戶,造成乙方無法對客戶進行服務,後果由甲方完全承擔,並賠償乙方名譽損失。

3、9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請甲方參加各類代理商年會、產品發佈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違約責任

4、1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免責條件

5、1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2因電信部門檢修或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

6、付款/結算方式

6、1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結算方式按照乙方網站上相關條款執行。

6、2如果是預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預付款的兩個工作日內將發票寄出給甲方,並做相應的預付款確認以保證甲方正常的後續服務工作。該預付款供人才服務和廣告消費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還。

6、3乙方按要求爲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並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爲客戶分別開票等),須以書面方式詳細說明。

7、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

7、4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8、附則

8、1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網站供甲方下載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8、2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8、3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8、4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籤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8、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單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簽名(個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個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律師爲甲方在訴訟(包括_____、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託的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權限和委託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_____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爲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律師業務_____標準》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函電、通訊、交通、資料、調查等項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_____,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依原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以立案爲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理律師: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13

甲方(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項目代理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從事甲方《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代理。

二、乙方負責項目的市場開拓和銷售工作,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反饋給甲方;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銷售費用及市場開發費用等)由乙方負責;乙方可以自行制定項目報價,甲方只按所提供的合作報價向乙方收取費用(報價詳見附表)。

三、乙方接到定單後需向甲方提供詳盡製作信息,包括:製作內容、大小等準確數據,項目功能要求,項目設計要求等。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項目資料負責進行項目的應用功能調研,系統方案設計,技術開發,安裝和調試。製作方案確定後,不得隨意改動,如確需改動,須在確定製作方案10日內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逾期將視工程難度加收修改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四、乙方與客戶達成項目開發合同意向後,以乙方的名義同客戶簽訂項目開發合同。授權期間,甲方不會主動獲取乙方客戶的信息,但在項目製作成果中,應允許甲方留下標識、網址等信息。

五、項目開發合同金額涉及的任何款項以銀行轉帳、現金和支票形式結算。

六、甲方在啓動項目開發前所收到的第一部分款項不低於甲方應得款項的_______%。

七、在簽訂項目開發合同後,乙方應敦促客戶在3日內支付第一部分款項;在項目完成,並在客戶處調試成功後,乙方應敦促客戶在3日內支付全部款項。剩餘款項未付清期間甲方擁有其產品的全部所有權;當甲方應收的款項全部到達甲方賬戶後,其產品所有權歸乙方客戶所有。

八、授權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爲期______年。合同到期可協商續簽。

九、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即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1、 根據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以下項目(下稱“該項目”)的著作權登記代理事務:

2、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爲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密。

3、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陳述該項目的背景和資料及有關數據,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登記事務。

4、甲方可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託代理關係,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繳費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如有相關資料中所列的“申請人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項目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6、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包括:

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帳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費用之時起生效,到登記通知下達或因申請不具實質條件被駁回爲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15

甲方: 乙方:

1、根據《江蘇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及國家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的原則,就委託人事代理訂立合同如下:

2、甲方所負責具體義務,以國家及我省人事代理的有關規定爲依據;

3、甲方應努力做好人事代理的有關服務工作,並儘可能爲乙方提供方便。

三、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委託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責任。

四、乙方的責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相關的有關材料;

2、根據委託代理內容,交付甲方相關管理費用,並在有關人事代理前付清;

3、如工作單位變動,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有關變動材料。

五、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六、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修訂,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約手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1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本合同會計代理範圍爲

1、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對會計業務建賬建制,受託人採用會計電算化辦理賬務。

2、辦理會計業務記賬,會計原始憑證由委託人提供,並送達到受託人進行整理記賬。

3、按規定進行會計傳票裝訂成冊。裝訂成冊的會計傳票由受託人代爲保管(期間委託人借閱帶走後,遺失或缺失,由委託人自負),定期移交,辦理交接手續。

4、受託人負責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滿足委託人查詢和調閱的需求,可以採用電子郵箱傳送方式,爲了保密委託人財務狀況,受託人郵箱固定爲:。經被代理企業批准後,方可向相關部門提供委託人會計信息和會計資料,依法查詢的除外(但要以電話方式通知委託人)。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會計業務、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代理的方式爲:_____代理、非專職。

代理的期限爲:受託人應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完成該委託項目。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並另行簽訂。

三、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每年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如做複雜記帳工作,費用另行協商。

3、如委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託人。

四、委託人的責任和義務

1、委託人不得強行要求受託人編制違法的會計賬目,受託人有權對此予以拒絕。

2、對於受託人不稱職的行爲,耽誤委託人會計業務處理,委託人有權辭退受託人。

五、受託人的責任和義務

1、對委託人的賬務保密。因屬於_____代理,非坐班制,工作時間不受委託人限制。

2、受託人不得再自立_____項目和標準,確因業務需要產生的費用,必須經委託人同意。

六、合同生效時間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託人、受託人、中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17

__市__所(20_)民/經/行/非字第_號

(甲方)因__一案,現委託__市第__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___爲甲方第_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元,標的費__元。

四、乙方爲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_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__市__律師事務所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18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委託方):河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民法典》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李律師擔任 案件 的代理人,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  

二、委託事項及權限。  

1、委託事項:  

2、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序中,乙方有代爲承認、放棄、變更、增加、減少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簽收法律文書的權利。  

3、有權代爲接受款項和實物。  

三、委託代理期限爲委託事項完成時止(包括判決、調解、甲方擅自撤訴及案外和解等)。委託事項及權限中途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  

四、風險代理費用支付方式及其他涉訟費用承擔。  

1、委託事項完成,甲方應及時將賠償淨數額的30%支付乙方作爲風險代理費用;  

2、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如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或者甲方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做出不利於委託事項行爲的;仍應按約定標的.的30%向乙方交納代理費用,並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3、委託事項完成,如果甲方持有賠償淨額拒不及時支付乙方代理費,應視爲甲方嚴重違約,乙方應加倍支付風險代理費用,並承擔遲延支付期間的利息,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計算。  

4、雙方之間代理費及違約金的約定是雙方之間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和顯示公平的成分,雙方應認可是合法約定,該約定受法律保護。  

5、案件所涉訴訟費、保全費、調查費、公證費、鑑定費、檢索費以及乙方在辦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詢等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財產保全時擔保所需款物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不誤所辦案件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  

2、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於賠償;  

六、乙方律師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爲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七、甲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提供相應證據的義務是絕對的。如因陳述不實,前後不一;或對於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證據,甲方不提供、遲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證線索;或提供的取證線索不是切合實際的;或被取證着拒絕出證;或以律師的勤奮勉慎無法取到;或法院拒絕以職權取證等而使案件審理結果對甲方不利,其結果由甲方自負。  

八、甲方敗訴的風險乙方已明確告知。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於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律師關於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爲做出了這種承諾。  

九、未盡事項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起訴,雙方有互爲對方保密的義務。  

十、本合同自雙方或代表人簽字或簽章、按指印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河南所  代表人:李律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19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託乙方 律師代理甲方,辦理相關的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權限以及辦理的具體事項爲:全權代理、特別代理:代爲取證,代爲與對方談判、和解、代爲起訴、應訴、撤訴,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爲上訴,代爲簽署和解協議,代爲簽署法律文書,代爲申請執行,代爲接受對方給付的款物,代爲接受法院的執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訴訟費,執行費;以及代爲辦理其他與該代理事務相關的事宜。

三、甲方應當真實的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相關的材料和必要的協助。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全面的履行職責,勤勉誠信,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辦理案件過程中所需要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執行費、工商查檔費等實際發生過的與案件有關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本案甲方按風險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共計收取甲方訴爭數額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費。具體支付方式如下:一、一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5%;二、二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2。5%;三、執行完畢收到執行款當日支付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審、二審及執行,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撤銷委託,甲方單方面撤銷委託,代理費條款繼續生效。訴訟費、保全費甲方預交,多退少補,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如能得到對方給付的賠償款或其他財產(甲方同意通過調解),代理行爲終結,乙方收取調解數額15%代理費。

七、本合同雙方蓋章或簽名後生效。甲、乙各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事務完結爲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20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贈款項目採購服務委託代理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名稱)貸款和(或者)贈款資金進行(項目名稱)(以下簡稱本項目)建設所包含合同包的採購服務委託乙方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1 甲方委託乙方作爲本項目的採購代理機構,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

1.2 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認真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並保證其代理工作符合中國法律法規、與(國際金融組織名稱)簽訂的與採購相關的法律性文件、國際條約和慣例。

1.3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以其專業知識和商務經驗做好本項目的採購代理工作,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應根據其自身的技術實力,或者聘請專業技術設計單位作好技術方面的工作,積極配合乙方的代理工作並與乙方共同遵守中國政府與(國際金融組織名稱)簽訂的《貸款協定》和(或者)《贈款協議》、《項目協議》以及(國際金融組織名稱)《採購指南》或《使用諮詢服務指南》的規定和有關的商業慣例。甲乙雙方應密切配合,以確保採購工作的順利執行。

第二條  委託項目的概況與委託採購內容

項目名稱和地點:

總投資額和(國際金融組織名稱)貸款或贈款金額:

委託採購合同包名稱、合同估算金額、採購方式: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 甲方應對採購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及資金落實情況負責。在採購工作開始前,向乙方提交委託採購項目的批准文件(項目審批、覈准或備案文件),根據項目實施進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體採購任務和計劃。如需要,在國內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辦理註冊手續。

3.2 組織編寫並向乙方提供中英文資格預審文件和(或者)招標文件的技術部分(包括但不限於招標標的、投標人資質要求、技術規格、技術指標等詳細具體的技術要求。下同)並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者)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總體編制質量負責;審定乙方提交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或者)招標文件彙總稿。如需要,負責答覆(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就這些文件技術部分提出的問題並作出相應修改。

3.3 在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發布前10天,負責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資料。

3.4 負責答覆或澄清投標人提出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或者)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問題;如需要,負責對這些文件技術部分進行修改,將修改文件交乙方報(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審批,在得到正式批覆後由乙方將此修改文件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

3.5 負責組織召開標前會和(或者)安排現場參觀踏勘並解答投標人提出的技術問題。

3.6 在乙方協助下,在國內主管部門指定的專家庫或乙方的專家庫選取或聘請專家參加評標工作,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3.7參加組織開標工作。組織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者)評標工作,負責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者)評標過程中涉及的技術問題的澄清。

3.8 審定資格預審和(或者)評標結果,並負責編寫中英文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者)評標報告的技術部分。

3.9 如需要,參加有權審定資格預審和(或者)評標結果的上級監督管理部門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者)評標報告的審定會議,負責向審定會議介紹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者)評標情況。

3.10 就(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對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者)評標報告提出的技術問題作出答覆。

3.11在乙方協助下,負責在招標文件確定的合同格式和合同範圍內,準備並主持與中標人就合同的非實質性內容調整完善進行談判。確定採購合同內容,根據中標結果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3.12根據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 編寫資格預審文件和(或者)招標文件的商務部分,並將商務部分與技術部分彙總後交甲方審定。負責將資格預審文件和(或者)招標文件報送(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審批,答覆(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就這些文件商務部分提出的問題並作出相應修改。

4.2 根據(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的規定,擬定並在指定媒介上發佈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

4.3 負責印刷、發售資格預審文件和(或者)招標文件,負責做好《發售記錄》並及時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報送。

4.4 如需要,邀請投標人蔘加標前會和(或者)考察踏勘現場並解答投標人提出的商務問題;如需要,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者)招標文件商務部分進行澄清和(或者)修改,在報經(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將澄清和(或者)修改文件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

4.5 接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或者)投標文件,負責做好相應記錄。

4.6 負責組織和主持開標工作,並做好相應記錄。根據(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的要求將開標記錄報送(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備案。

4.7 協助甲方選定或聘請評標專家。參加組織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者)評標工作,編寫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者)評標報告的商務部分,彙總甲方編寫的技術部分編製成完整的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者)評標報告交評標委員會或甲方審定。嚴格執行(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國內主管部門規定的評標結果公示制度。

4.8 如需要,負責在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者)評標過程中按照評審委員會或評標委員會要求通知投標人進行書面澄清。

4.9 如需要,負責通知投標人延長投標和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

4.10 如需要,參加有權審定資格預審和(或者)評標結果的上級監督管理部門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者)評標報告的審定會議。在甲方確認評審結果和(或者)評標結果的前提下,負責將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者)評標報告報(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審批。

4.11 對(國際金融組織名稱)和(或者)國內主管部門就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者)評標報告提出的問題,負責與甲方商定意見並作出答覆。

4.12 根據甲方確認的評審結果和(或者)評標結果,向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購買招標文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

4.13 如需要,負責在國內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完成招標項目的建檔、招標文件備案、招標公告發布、評標結果公示、協助甲方進行質疑處理等相關程序。

4.14負責整理招標、評標過程的有關文件,並向甲方移交有關文件。

4.15 及時向甲方通報招標代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並與甲方磋商解決問題的辦法。

4.16 根據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向甲方收取代理報酬。

第五條  代理報酬的支付和結算

5.1 代理報酬

本合同規定的代理報酬不包括處理招標階段可能產生的訴訟所需的費用。

甲方同意乙方按《代理申請書》中確定的代理費收取方式和費率收取代理報酬。

5.2 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本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相應的代理報酬。因辦理委託事項之外的委託事項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3 對於上述款項,雙方同意採取匯付〔〕、支票〔〕方式辦理支付和結算手續。

第六條  違約和索賠

甲乙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應根據法律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一方因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受損失方可向違約方提出索賠。

第七條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條  甲乙雙方對在本合同簽訂和履行過程中所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重要事項的聯絡應以書面方式進行。緊急事項可用電話聯繫,但事後須立即以書面方式確認。如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時,需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法人公章後生效,至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本合同的終止不影響甲乙雙方之間對未了債務的追償和清算。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稱、地址、開戶銀行、銀行賬號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  乙方項目經理及項目小組其他成員情況:

項目經理姓名: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其他成員姓名: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乙方更換項目經理,需事前得到甲方的批准。

甲 方:               乙 方:

(加蓋法人公章)           (加蓋法人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委託代理合同(參考格式) 篇21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受託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託乙方代理記賬,爲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着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範圍

1.時間: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20--年-月到20--年-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2.業務範圍(請在以下事項中選擇):

(a)建賬;

(b)代理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薄)

(c)財務管理諮詢;

(d)稅務相關事項(國地稅報到);

(e)代理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

(f)清理亂賬;

(g)辦理一般納稅人年檢;

(h)社保:其它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每月30日前爲乙方提供完整的會計資料,包括不同發票的使用情況、銀行存款的詳細情況(出示銀行對賬單)。如果甲方提供資料不全、票據失真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工作,從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甲方負責,甲方並對提供的會計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負責。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來單據。

3.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及時準確將收到工商、稅務部門的信件、電話等內容轉交或傳達乙方。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爲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和湖南省各項稅收管理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帳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覈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覈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彌補並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

6.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7.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必要時乙方列席會議,根據需要向稅務部門彙報。

四、結算方式

每月服務費¥元 ,季付¥元,年付¥元。

(注:在辦理納稅申報及其他相關事項時,乙方辦事人員所發生的往返交通費,由乙方墊付,甲方實報實銷)

五、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付款之日起生效。並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合同的規定,給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最短委託期爲一年,合同未滿六個月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都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一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

原始憑證交接時付款,過期一週不付服務費,甲方應按所欠費用的二倍賠償乙方損失,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乙方不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七、其他有關事項

1.甲方應留給乙方詳細的聯繫方式,在報稅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資料,如果與甲方聯繫不上,其後果由甲方負責。

2.由於乙方原因,未能及時完成會計覈算,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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