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風險代理合同範本(精選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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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風險代理合同範本 篇1

甲方:

半風險代理合同範本(精選12篇)

乙方:徐州金合律師事務所律師,聯繫電話:

甲方委託乙方催要欠款(或借款),乙方指派張玉龍律師代理,現就有關事項作出如下約定,希共同遵守。

第一, 甲方將欠條或借條原件交給乙方或乙方代理人,乙方或其代理人給甲方出具收條。

第二,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爲落實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訴訟費由乙方負擔。如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不能落實,或乙方發現債務人無償還債務能力,乙方可隨時終止合同,將欠條或借條原件歸還甲方。

第三, 代理費按每次收到債務人歸還欠款或借款的百分之五十收取,如債務人以貨抵款,貨物可分割的,雙方各分一半;貨物不可分割的,變賣後所得價款雙方各分一半,處理貨物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四, 在合同訂立後,甲方不能避開乙方私自與債務人和解,或私自收取欠款或借款,否則,應賠償乙方損失,並應付給乙方欠款或借款全額百分之五十的代理費。

第五, 乙方應於收到欠款或借款三日內將款項交給甲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範本

合同樣本

(20xx)海律( )代字第 號

甲方: 法定代理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山東海揚律師事務所 承辦律師:王朝進

地址:濟南濼源大街229號金龍大廈東樓8層c室 電話:0531-86796536

公平與效率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爲了使可能變成現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合同法》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遂達成以下共識: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王朝進律師爲甲方辦理專利侵權法律事務,22家侵權廠家由甲方指定。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

二、委託權限

1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序中,乙方有代爲承認、變更、放棄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簽收法律文書等。

2有權代爲接受款項和實物。

三、委託代理期限爲委託事項完成時止(包括判決、調解、甲方擅自撤訴及案外和解等)。委託事項及權限中途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

四、費用承擔

1、訴訟費、保全費、調查費、公證費、鑑定費、檢索費由乙方承擔。但因被告享有先使用權而敗訴則甲方分擔一半費用。

2乙方在辦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詢等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3財產保全時擔保物由甲方提供。

五、甲方應選擇一家侵權比較明顯的、索賠款數額較大的先行起訴,一求得雙方利益最大化。

六、利益分享

賠償淨數額甲方分享 成,乙方 成。甲方應出具發票以便甲方抵扣稅款。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有權詢問並瞭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爲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

有權對乙方律師違紀或失職行爲舉報或投訴;

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如在風險式收費項下,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應支付違約金貳仟元,並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於委託事項的行爲;

按約定支付代理費及通訊費等其他辦案費用。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不誤所辦案件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

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於賠償;

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九、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爲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十、甲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提供相應證據的義務是絕對的。如因陳述不實,前後不一;或對於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證據,甲方不提供、遲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證線索;或提供的取證線索不是切合實際的;或被取證着拒絕出證;或以律師的勤奮勉慎無法取到;或法院拒絕以職權取證等而使案件審理結果對甲方不利,其結果由甲方自負。

十一、雙方特殊約定事項(本條事項與其他條款有矛盾時,依本條約定爲準。)

十二、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於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律師關於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爲做出了這種承諾。

十三、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十四、未盡事項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起訴,雙方有互爲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十五、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爲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叄分,雙方各一份,承辦律師一份。

半風險代理合同範本 篇2

甲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 糾紛,委託乙方指派律師辦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 ] 號)等有關律師事務所收費的規定,雙方於 年 月 日在乙方辦公地址,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爲甲方承辦具體事務,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

二、委託權限

1、在非訴訟處理、訴訟、調解、執行程序中,乙方代爲承認、變更、放棄請求、調解、進行和解、簽收法律文書等。

2、有權代爲接受款項和實物。

三、委託代理期限爲委託事項完成時止(包括調解、甲方擅自撤訴及案外和解等),委託事項及權限中途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

四、費用承擔

1、訴訟費用、調查費、公證費、鑑定費、在國家機關及單位的查詢檢索費、公告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付給乙方 元,用於辦理案件的實際支出費用。

3、財產保全時,甲方提供擔保物。

五、律師費用的給付

1、承辦律師已經告知甲方律師收費的政府指導價,鑑於案件的特殊情況,甲方要求實行風險代理。

2、經雙方商定,乙方按照執行收到數額的 %提取律師代理費用,在乙方收到執行款和扣除相應比例的律師費後5日內,乙方通知甲方領取。

3、執行的財物按照拍賣等方式處理所得的價款視爲甲方收到應得價款。

4、財物不能以拍賣等方式處理變現的,甲方應予接受,實物的評估價或市場價等合理方式確定的價款視爲甲方收到應得價款,在甲方支付律師費用前,乙方有權留置該財物,並有權處置該財物實現律師費用,處置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詢問並瞭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爲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

2、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處理事務所需的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應支付違約金貳仟元,並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3、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於委託事項的行爲;

4、按約定支付代理費及通訊費等其他辦案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不誤受託事務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

2、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予賠償;

5、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八、乙方律師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爲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九、甲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提供相應證據的義務是絕對的。如因陳述不實,前後不一;或對於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證據,甲方不提供、遲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證線索;或提供的取證線索不是切合實際的;或被取證者拒絕出證;或以律師的勤奮勉慎無法取到;或法院拒絕以職權取證等而使案件審理結果對甲方不利,其結果由甲方自負。

十、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於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律師關於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爲做出了這種承諾。

十一、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叄分,雙方各執一份,承辦律師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承辦律師聯繫電話:

半風險代理合同範本 篇3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江 蘇 金 合 律 師 事 務 所

本協議書是甲、乙雙方對所簽訂的 號《聘請律師服務合同》第五條有關風險代理和收費的內容的補充約定,本協議書籤訂後,上述合同第五條的內容按以下約定執行:

一、甲方提出並要求乙方對其委託的案件或事務實行風險代理,乙方審查其符合本協議書第二條後接受風險代理。

二、風險代理範圍僅限民事案件或事務,且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社保或低保待遇;(三)請求贍養、撫養、扶養、撫卹、救濟、工傷賠償等費用;(四)請求勞動報酬。超出本條範圍的風險代理無效。

三、風險代理收費:

(一)律師費的收取比例爲合同標的金額的30%,即人民幣(大寫) ;

(二)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查檔費等其他單位的收費不屬律師費,甲方自付。

(三)律師辦案所需的通信、交通、食宿、複印等費用不屬律師費,由甲方另付。

(四)收費方式,雙方協商一致選擇以下第 種 方式執行:

1、雙方分擔風險方式:本協議書籤訂時甲方先支付乙方50%的律師費,即人民幣(大寫) ,若敗訴或未完成委託事務,則剩餘50%律師費甲方免付;

2、律師承擔風險方式:本協議書籤訂時甲方無需支付乙方律師費,僅需支付辦案費 用人民幣(大寫) ,律師費在以下第( )項規定的時間收取:

(1)在案件勝訴或委託事務完成後收取;

(2)按照辦理進度分階段收取,具體進度及相應階段收費雙方另行協商並製作《分階段收費表》。

四、若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經乙方書面催告仍不糾正的,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委託關係按《聘請律師服務合同》非風險代理的規定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彭尚任律師電話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江蘇金合律師事務所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1號盛佳大廈11樓。電子郵箱:

半風險代理合同範本 篇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海南金凱旋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和律師爲甲方與xx公司工程款糾紛案的壹審及有可能發生的貳審、再審以及執行代理人。

乙方指派律師因故不能出庭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授權乙方根據案件當時的需要與可能,採取相應補救措施,並自行決定是否指派律師接替。

二、雙方同意,乙方代理工作中的諸如領送法律文書等事務性、輔助性工作,可由乙方指派前款約定的律師以外的助理人員進行。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的訴訟主體及事實與理由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造成甲方損失的,應予賠償;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退回;乙方僅收取部分或沒有收取代理費的,自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之日,乙方有權按第八條約定的金額或標準收取或補足。如果約定是按收回金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在本條情況下則變更爲按訴訟標的或法院、仲裁等機構裁判文書確定的金額的百分比立即支付代理費,而不再按第六條約定的方式執行。

七、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一)特別代理;

(二)一般代理。

八、根據《海南經濟特區律師執業條例》及《海南經濟特區律師執業收費辦法》的規定,雙方採取協商收費的形式,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爲按甲方實際收回現金的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自甲方收回之日起三日內支付。如果甲方收回的是實物財產,則以評估價值計算。

乙方在代理工作中所需交通、通訊、調查取證、複製資料、差旅費等費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

九、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費的,按逾期金額的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雙方因乙方工作量及代理費發生爭議的,由乙方所在地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鑑定。

十、雙方同意甲方未按約定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代理。終止代理後代理費的支付按第六條辦理。

甲方應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包括:

1、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或身份證複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證明;

3、對乙方的授權委託書。

4、相關證據材料。前三項訴訟法律手續,應在乙方辦理完起訴或應訴手續向乙方發出請求之日三日內提供。第4項資料應乙方要求隨時提供。

十一、雙方同意,甲方不得與乙方經辦律師個人就代理事項簽訂任何協議,甲方不得向乙方經辦律師個人支付任何費用或借給乙方經辦律師個人任何錢與物。甲方應付乙方的任何費用必須轉入乙方帳號,並由乙方開具財務票據,否則,乙方不予認可,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必須依約立即按合同約定的金額或標準及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應付給乙方的代理費。

十二、甲方將委託事項委託乙方以後,在未出現乙方違約或違法、違紀、違德及不能勝任代理工作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另行聘請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此案。否則,視爲甲方終止合同,甲方應按第六條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甲方將委託事項委託乙方以後,無論甲方是否指派人員配合乙方工作,均不影響合同第八條代理費的支付;如果甲方未委託第三方律師,也不通過乙方,而是自己辦理委託事項,甲方仍應按合同第八條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十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證據材料,及爲財產和證據保全而提供的財產擔保均爲複印件,原件由甲方保存。如需向法院及有關部門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由甲方直接提供。否則,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十四、甲方因訴訟發生並由法院等有關部門收取的受理費、保全費、擔保金、公證費、鑑定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由甲方直接向有關部門交納,不得向乙方經辦律師交現金代爲交納。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十五、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完畢相關法律手續後,甲方拒不向有關部門交納上述費用,導致方無法開展下一步代理工作的,按甲方無故終止合同處理,關於代理費按第六條約定辦理。

十六、執行過程中甲方欲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的,在和解前,甲方應就代理費支付事宜與乙方達成書面協議,執行和解情況下的代理費按此協議辦理。 如果甲方在執行和解前不能就執行和解的情況下的代理費支付與乙方達成書面協議,甲方應按生效法律文書裁判的金額的百分比,在和解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十七、雙方往來文書可直接送達、傳真送達,直接送達以對方簽收爲準,傳真送達以傳真機上切下的表明傳真結果的記錄爲準。前兩種送達方式無法使用的,也可在《海南日報》上公告送達。合同尾部註明的傳真、地址是本條表明直接送達、傳真送達的傳真與地址,如有變動,需及時通知對方。往來文書中需對方明確表示意見的,收到方在5日(公告送達的爲30日)內應明確答覆對方。逾期不作答覆的,視爲同意對方意見。往來文書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十八、關於裁判文書的領取,雙方特別約定由乙方通知甲方領取裁判文書的時間和法院,由甲方親自到法院或相關單位領取。乙方僅負責領取代理律師應領取的裁判文書入卷存檔。

十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二十、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甲方收回欠款之日止。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半風險代理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維護其合法權益一事雙方達成以下一致意見,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之間實行風險代理。簽定本合同之前,合同雙方已對本案訴訟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進行過仔細而慎重的探討,在此基礎上達成本合同全部內容。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參與乙方與 一案的立案、仲裁、調解、訴訟、執行。甲方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給乙方代理本案的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便於乙方代理本案。〈〈授權委託書〉〉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三、乙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應當協助乙方使本案達到更好的效果。

四、甲方按如下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律師代理費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

1、甲方獲得本案(和解、調解、執行)付款當日,按實際獲得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若款項經乙方接收的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應得款項中扣除。

2、 如甲方得到的利益是非貨幣財產(有形物品、知識產權、技術祕密、土地使用權、債權、股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的財產)時,則由甲

方按該非貨幣財產價值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該非貨幣財產價值額按法律文書或甲方與對方當事人的協議價格確定,並在非貨幣財產價值額確定後當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3、如甲方系被告或第三人,則按避免的經濟損失額的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避免的經濟損失額按原告訴狀中列明的訴訟請求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額計算,如訴訟請求額在訴訟中有增加,則按增加後的數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額計算。

4、 甲方在調解、訴訟、執行、和解過程中,如未經乙方同意,故意放棄對對方當事人的主張或權利,或承認對方當事人的主張,而損害到乙方利益時,則按原告訴狀載名明的訴訟請求額的計算,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甲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不提供證據(包括不依法及時提供證據),或提供虛假證據,隱瞞真實情況,或違法導致案件敗訴或致使乙方無法收取律師費時,按前款規定執行。

5、乙方在簽定本合同時,收取行完畢時,從甲方已支付的款項中扣減。

6、 辦案所需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文印費等由甲方支付,乙方現行墊付,墊付後由甲方第二日結付。向司法機關或其它辦案機關繳納的費用(立案費、鑑定費、執行費等),由甲方預繳或承擔。

五、甲、乙雙方互有通知對方案件進展、財產過付信息的義務。

六、甲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未支付的費用應當補繳。乙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予以退還,並向甲方移交案件有關證據。

七、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任何一方違約,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案執行終結且乙方收清律師費之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 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半風險代理合同範本 篇6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 受委託方:河北。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市中山西路486號金成商務樓。 法定代理人:劉,男,該所主任。 委託代理人: 該所律師。 甲方因與 一案,特委託乙方爲其代理,爲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與 一案 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 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爲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爲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 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 委託權限 乙方代理的權限在整個過程中甲方授權均爲全權代理。詳見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託書,並在本合同生效後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 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採用風險代理的形式。風險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和辦案過程中的差旅費。甲方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和差旅費。辦案過程中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需要鑑定的鑑定費由 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有領取委託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託事項後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其物品有及時的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爲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費。

1、一審判決勝訴後甲方按判決書確定數額的 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乙方敗訴則不支付代理費。對方不服上訴的乙方則代理二審,二審勝訴後,甲方則在二審判決送達後的三天內按照判決確定數額的 %支付乙方代理費。

2、執行過程中若乙方爲甲方收回的是現金,則按照收回現 金數額的 %支付乙方代理費。如果收回的爲非現金資產,該資產收回時需經甲方同意,同意後該資產歸甲方所有,甲方收到該非現金資產後應按評估數額的 % 支付乙方的代理費。該資產變賣成現金後按其現金數額的 % 支付乙方代理費,但應扣除事先按評估數額支付的部分。甲方自用的按評估數額的 %支付。

3、乙方在代爲領取現金或非現金實物後可以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其餘部分應在收到後三天內支付給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4、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後的三天內支付乙方代理費,不得截留或挪用。

5、乙方所收取的全額代理費用中的 % 的金額爲甲方開據正式的律師代理費發票。 % 的金額可以用其他發票衝抵或由甲方自行衝抵,作爲乙方已經用去的辦案差旅費用的補充。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託事項或者陳述的委託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標準按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 %支付。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託他人代爲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爲乙方的代理行爲。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因委託的人或甲方本人辦理失誤造成乙方無法按計劃完成代理事項的,應按委託事務標的和以上標準賠償乙方的代理損失。

3、乙方無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職責,致使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失的,乙方應根據實際損失的大小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有效的債權訴訟及執行時效喪失或者丟失重要的證據材料導致敗訴,乙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後,應及時的按規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九、履約保證 甲方提供 爲本合同的履約保證。保證在乙方履行義務後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履行相應合同義務。

十、其它條款 十

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完成委託事務或依法解除後失效。委託事務的辦理期限應以相關部門的辦理期限爲準。乙方應不間斷的催促相關部門及時辦理相關事項。

2、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對代理事務在____月內沒有實質性的進展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

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時,應提交 解決。 十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 :河北 代表人: 代表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半風險代理合同範本 篇7

〔?〕?代字第?號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託上海(以下簡稱“乙方”)代爲處理,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爲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於甲方的委託,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四、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爲特別授權:即代爲調查取證;代爲簽收法律文書;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爲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鑑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_____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_____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向乙方支付_____,如果不足¥?元,則按照¥?元標準向乙方支付_____。

七、甲方應在實際獲得賠償款的當日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額支付_____,否則,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的_____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應付_____數額的?%.

八、本合同生效後,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_____。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取¥?元_____。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權代表):?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半風險代理合同範本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事務所)

承辦律師: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爲甲方與借款人X公司及X公司(法定代表人爲)借款合

同(借款爲X筆,總計借款本金爲X元,利息爲 元)糾紛案件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的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爲:

1、全權代理訴訟、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

3、代爲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

論;

4、在不損害甲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在調解、審理及執行過程中有權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爲和解、調解、上訴;

5、代理清收現金或抵債物;

6、委託人授予的其他權利。

四、委託代理期限及範圍

如果本合同簽訂之後,該案件處於司法機關偵查、起訴或審理階段,即由於司法機關偵查、起訴或審理期限延長的原因,造成該案在一年之內沒有審結或乙方爲甲方沒有實際追回損失,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重新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委託代理期限爲委託事項完成時止(包括判決、調解、甲方撤訴及案外和解)。

五、代理費用給付標準

收回現金或抵債資產(資產以法院評估作價爲準),按照執行收回本息總額的%支付代理費。

六、代理費用給付期限

代理費給付期限:收回現金或資產入賬之日起XX日內,甲方給付乙方律師代理費。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詢問並瞭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

2、有權對乙方律師因違紀或失職行爲所造成的甲方合法利益損害追究法律責任;

3、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

4、按約定支付代理費。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2、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於賠償;

5、不得擅自放棄甲方的合法權利,不得做出不利於委託事項的行爲。

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協商解決或重新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起訴,雙方有互爲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承辦律師: 年 月 日

半風險代理合同範本 篇9

甲方因與 有限公司 糾紛案件,爲了維護其合法權益,委託乙方律師爲執行案件代理人。乙方接受委託,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的委託事項爲:起草相關法律文書、代爲舉示證據、 申請執行相關事項、簽訂和解、調解協議、領取本案相關法律文書,代爲收取本案被告給付的或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給甲方的涉及本案的所有款項。

第二條 乙方指派 張德華 律師辦理甲方的委託事項。

第三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承辦律師真實地、完整地陳述與委託事項有關的事實和提供相關材料。

第四條 乙方應當恪守律師職業道德的執業紀律,認真履行法律 服務職責,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

第五條 甲方要求實行風險代理方式向乙方給付法律服務費(乙 方已告知甲方政府規範文件的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乙方表示接受。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

1、在本合同生效的當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人民幣00 元。

2、乙方代甲方於收取本案被告給付的或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給甲方的所有款項的當日內,按照該實際收取款項的10%金額,作爲乙方的法律服務費,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法律服務費的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出具《授權委託書》(附件),乙方按照該《授權委託書》的授權,收取被告給付的或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所有款項,把應當收取的法律服務費扣除後,將剩餘的款項支付給甲方。

3、在本案執行過程中,如果甲方撤回執行申請或與被執行人和解的,甲方仍按本案請求強制執行標的額的10%金額,作爲乙方的法律服務費,於甲方撤回執行申請或與被執行人和解的當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本合同生效後,被執行人向甲方清償及第三人代替被執行人清償的財物,均視爲乙方的代理行爲給甲方向被執行人收回的債權。

第六條 委託事項所發生的鑑定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 公告費等必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若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乙方可以暫停提供法律服務,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而解除本合同,仍應當按本案訴訟標的額的10%金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包括風險法律服務費)。本條款不因本合同的解除而終止。

第九條 如果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所收取的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包括甲方撤回執行申請或與被執行人和解等)或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委託事項不能再繼續進行時,其合同義務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雙方簽章之日起至本案訴訟終結之日止。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儘量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蓋章後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和乙方承辦律師各執一份。

本合同簽訂地點:大連市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半風險代理合同範本 篇10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 事宜,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以訴訟或者非訴訟的方式處理。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委託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託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事實經過,提供與本事務有關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向甲方追償費用和損失。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規定,認真完成受託事務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進展情況。受託事務處理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處理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代理事項的進展情況和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受託事務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受託事務而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爲:

1、

2、 代爲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爲參加訴訟(仲裁),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3、 代爲答辯和辯論;

4、 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

5、 代爲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和上訴,申請執行,代爲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結合本事務的難易程度、涉案金額、所需時間、同行業收費標準及乙方指派律師的專業水平,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待事務處理終結後,甲方同意另行按照回款(物)總額的 %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師報酬。

六、甲方未按期交納或者未完全交納律師費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暫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費後,恢復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七、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複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

3、經甲方同意後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爲處理受託事務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乙方如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按約定支付律師費,且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乙方爲了甲方的利益,需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爲維護甲方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的除外。

九、乙方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處理受託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處理本事務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信息資料。

十一、對乙方律師在承辦受託事務中的意見和建議,甲方有權向乙方反映。乙方應當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核實,並及時將覈實結果和處理意見反饋給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託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託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薛洪增

地址: 地址:石家莊市和平東路280號

和合大廈1704房間

半風險代理合同範本 篇1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訴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決定爲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該案委託乙方律師進行風險代理,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律師、律師爲甲方一、二審階段的風險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利益,切實履行代理義務,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

三、甲方必須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和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虛構或隱瞞事實,有權終止代理,並視爲代理目的的實現,依約向甲方收取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

1.甲方委託乙方爲本案訴訟全過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五、律師代理費及交納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爲人民幣x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應交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以及案件執行費等),甲方在本案件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天內支付全部代理費。

2.訴訟過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法院在訴訟過程中正常收取的訴訟費、評估鑑定費、實際執行費等相關費用除外)。

3.乙方承諾甲方在此案中勝訴並使判決書所確定之款項得到有效執行,甲方全額支付約定的代理費。

4、若乙方未能實現上述承諾導致甲方敗訴,則乙方將不收取所約定的代理費。

六、在本案訴訟過程中,甲方如與對方當事人和解,並按和解內容執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風險代理費。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視爲乙方全部代理義務完成,甲方須按訴訟請求額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的,甲方須/fanwen/1578/按乙方應得代理費用承擔每日違約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審理並執行終結止。

十、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半風險代理合同範本 篇12

(以下簡稱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託湖南通程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作爲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本所律師 爲該案承辦律師。代理權限爲: 。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階段爲: 。

三、本案收費採取協議方式,具體爲:乙方按 金額的百分之 收取律師費用(含差旅費)。支付方式爲甲方在之日起叄日內支付。分期到款的按每次分期到款比例支付。甲方延期支付律師費,以應付律師費爲基準數按日千分之貳支付乙方違約金。

四、本合同一經簽訂,甲方無論以何種方式全部或部分實現代理目標,甲方均應按本合同履行付款義務,將所付款項打入乙方帳戶。

五、甲方若因故提前終止本合同,應以案件標的爲參考依據,根據湖南省物價局相關文件的民事疑難案件收費標準計算律師代理費。

六、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七、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如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隱瞞事實真相時,

乙方將有權終止本合同。

八、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本案委託事限完結時止。

十一、如因本合同事項發生糾紛,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方:(公章) 乙方:湖南通程律師事務所

委託代表: 承辦律師: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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