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的合同書範本
代理機構:嘉興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簡稱甲方)
委託單位: (簡稱乙方)
爲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配套的人事管理體制,實現人事管理服務的社會化,建立人事管理與使用分離的用人新機制,使人事工作更好地爲經濟建設服務。根據《嘉興市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可爲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項目:
1、人事政策諮詢;
2、人事規劃設計;
3、人才招聘引進;
4、畢業生人事代理;
5、人事檔案保管;
6、流動人員人事關係接轉;
7、協辦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初定、評審;
8、協助申報參加全國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報名考試;
9、檔案工資調整;
10、代辦失業、養老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11、代辦集體戶口落戶;
12、黨員組織關係接轉;
13、聘用合同鑑證;
14、代辦出國(出境)政審;
15、協調流動爭議。
二、乙方認定,甲方爲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中所列第□□□□□□□□□□□□□□□等項的人事代理服務。
三、代理期限:
本人事代理合同屬無固定期限。若需終止人事代理合同,乙方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終止人事代理合同。
四、甲方有以下責任:
1、甲方以黨和國家人事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爲依據,承擔乙方要求人事代理項目的具體義務;
2、甲方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甲方儘可能爲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五、乙方有以下責任:
1、提供委託書面申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代理人員名冊和人事檔案等材料;
2、有專(兼)職人員與甲方聯繫人事代理業務;
3、營業執照變更或停、歇業等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辦理有關手續;
4、按時繳納人事代理費。費用結算時間爲每年 月份。
六、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七、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八、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約手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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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