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精選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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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報社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精選2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廣告有限公司

現有甲乙雙方就廣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律法規。

2、乙方在甲方媒體刊登廣告,遵守甲方媒體的廣告管理規定(刊登細則)。

3、乙方代理甲方媒體的廣告,在原報價基礎上享受優惠的代理價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以下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以上___________%

4、雙方約定在甲方媒體刊發廣告,一律實行先款後登的原則。

5、甲方給乙方頒發廣告代理委託授權書,作爲乙方的廣告代理資格證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傳手冊、網站等乙方媒介上對外宣傳甲方媒體,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提供相關宣傳內容,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媒體背景、發行量、讀者羣、廣告報價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廣告客戶持乙方廣聯卡(廣告聯播)可直接到甲方辦理廣告業務,並享受甲方給予乙方的優惠待遇。

8、乙方廣告客戶實行會員制,在對會員報價時不得低於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優惠價,若低於此優惠價,甲方有權拒絕刊登廣告。

9、甲方媒體如果有重大變化和調整,應及時通知乙方。

10、甲乙雙方約定乙方代理廣告期限暫爲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廣告代理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報社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廣告有限公司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_____》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爲(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賬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房合同?|?房屋出租合同?|?房屋轉租合同

購房合同?|?售房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二手房交易合同?|?裝修合同?|?建房合同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3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協議雙方:

甲方名稱: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名稱: 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本合同術語解釋:

1)該項目:商業項目(暫定名)。

2)報告:全案策劃內容,該報告內容詳見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之全案策劃費用及招商、銷售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代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標的物地址

1.項目名稱: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約爲-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築面積約-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爲-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准的內容爲準)。

第二條:委託要求

1.該項目的戰略策劃方案應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具有獨特個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運作要建立在以地塊爲基礎的資源整合基礎上,要求方法科學、數據真實;同樣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的特點,具有與本項目相諧調的獨特個性;

3.通過方案的實施能夠使甲方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一定的社會效益。

第三條:委託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策劃、獨家招商、銷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報告及服務內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內容爲準;

2.在乙方提交報告、已經提供甲方認可的策劃方案的基礎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將應甲方要求聘請有關專家(主要爲房地產資深人士、商業經營行家等)與甲方通過會議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以使最終成果更科學、更切合實際;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所需之全部費用;

3.本條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該項目之報告及策劃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2-4套;

3.2如甲方須增加報告份數,則以整套 元,每本 元計算(此費用爲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負責提供發票);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應收之策劃費全部到帳後,應向甲方提供報告之電子版2-4份;

3.4項目整體功能規劃、店鋪分割等草圖部分(設計建議草圖(僅供參考),並提供電子文件)。

(二)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劃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

2.本合同之招商、銷售代理期爲招商及銷售工作正式開展之日起計算,共計月,即日;

3.合作期限結束時,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作期限事宜,並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五條:工作人員組成

1.乙方針對該項目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項目,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戶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該專案小組人員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員,乙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乙方應當將專案小組成員名單及資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換所派工作人員的,應於實際更換前三個工作日內,提前通知甲方並說明原因。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應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之有關資料(見附件),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爲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須提供的資料,以已經向計劃管理部門、建設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或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以及已經自勘察、設計、施工或者其他單位所獲得的範圍爲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應當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資料準確性、精確性不足的,乙方應當自行補充調查;

3.甲方指定專人作爲本協議的甲方代表負責本項目策劃工作。乙方應當向甲方以及該代表進行密切聯繫,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爲乙方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提前七日向乙方書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爲本項目工作主持的會議,對乙方提供之項目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與乙方溝通協商;

6.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進行修改,並經雙方協商後執行;

7.合同簽訂後,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8.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牆、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等)、模型、效果圖、樓書、摺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電臺廣告、報紙雜誌廣告及軟性文章等的委託製作費用及發佈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託製作及發佈合同的談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廣告和宣傳的內容屬於乙方提供策劃諮詢服務的範圍。

(三)

第七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四至六人的專案小組進行本項目的策劃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繫,加強溝通;並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全力配合;

3.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立即有效的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首付款仍未到帳,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帳爲止,而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且有權向甲方收取相應滯納金;

4.乙方應本着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綱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並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策劃報告以附件一之內容爲標準。報告要詳細、切實可行、富有創新性和個性,保證本項目的開發質量;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前期發展策劃報告(包括市場調研報告、市場定位報告);

6.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產品定位報告;

7.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營銷、招商推廣策劃報告;

8.乙方在提交策劃報告的各種文件時,應同時提供內容一致且相應的電子版文件;書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兩份;

9.乙方提供有關策劃報告後,有責任向甲方詳細解釋、解答報告有關內容;

10.乙方應通觀全局,對項目可預見和不可預見之問題及時給甲方提供預警性提示及解決方案,以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

11.乙方有責任根據項目進展的實際需要對已經完成的策劃進行修改,防止由於策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者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

12.乙方應組織專案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例會時間根據項目進展的需要由甲、乙雙方合理確定;

13.乙方應組織專案組爲甲方選擇設計方案提供顧問服務。顧問期至策劃報告書提交完畢後方可結束;

14.乙方應制訂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並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同時協助相關專業設計單位準確執行策劃方案;

15.根據項目進展情況,甲方可提議召開項目報告及策劃方案的交流、討論與確認會,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出席,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之全部費用;

16.乙方亦應積極參與甲方或甲方與其他合作單位的會議,並就本項目提出有益的建議;

17.乙方應協助甲方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佈或製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後,方可執行;

19.乙方保證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時處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爲全案策劃公司,並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商標標識;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員的費用全部由負責承擔。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傢俱、辦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舊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策劃服務費用

1.本合同簽訂之乙方應收取的全程策劃代理佣金,具體金額與結算細則如下:

1.1策劃費用合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2策劃工作進程:

1.2.1.乙方應於20__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一部分(市場調研、市場定位),並就報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2.乙方應於20__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二部分(產品定位),並就報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3.乙方應於20__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三部分(營銷、招商報告),並就報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3策劃費用的結算:

1.3.4本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報告後(即市場調研、市場定位),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報告(即產品定位),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報告(即營銷、招商推廣報告),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

1.3.8乙方在雙方合同簽訂後須按本合同所規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階段性報告書,甲方也應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1.3.9如甲方無故拖延付款期限,則乙方有權自報告應收費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額5‰/每日計算收取滯納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項超過一百日,則乙方可視甲方違約,同時停止一切相關之工作,並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項及滯納金。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補償因欠款所導致的一切相關損失(其中包括因項目而產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各項相關開支)。

(四)

1.4策劃費用之招商部分補充條款:

1.4.1乙方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完成項目招商推廣報告,但由於涉及後期招商等操作問題,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業招商率達到50%時,並經甲方確認後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本部分費用爲策劃費用,甲方須按時支付乙方,以推動雙方工作的順利進展;

1.4.2待本項目招商率達到80%時,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完成時間、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決定考慮獎勵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

元)予乙方,獎勵幅度可適當上調;

1.4.3甲方應付乙方之策劃、招商代理費用通過以下指定賬號支付: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司-24北京市商業銀行*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劃費用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乙方因收取策劃費用所應繳納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按照上述約定條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將按照每日萬分之二(甲方應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劃費用的萬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在上述款項支付後方才進行下一階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導致乙方延遲完成工作,將視爲甲方之責任;

4.甲乙雙方結算時,發生的匯款費用和銀行手續費由匯款方負擔;

5.乙方負責項目廣告、宣傳、推廣之策劃方案的制定;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營銷推廣方案內容聘請適合項目之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廣告設計,聘請廣告公司之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招商、銷售服務費用

1、招商費用、目標、範圍的確定:

1.1招商費用:乙方將收取甲方以本項目商業物業租出樓面面積相當於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個月的租金作爲招商代理服務佣金;

1.2招商範圍:自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本項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過程中甲方應對乙方之商戶進行確認,並向乙方提供商戶之簽約文件一份(注:複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檔之用;

1.4本項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5租金價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標準,待項目價格定位後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共同確定;

1.5.2本項目在招商過程中所成交商戶租金支付方式以扣點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約定的,則甲方對乙方之佣金結算須以雙方開盤前之定價形式爲標準依據;

1.5.3成交商戶所租用之鋪位如未明確定價,則甲方以本項目中最高租金單價與最低租金單價之和的平均值作爲結算依據;

1.5.4招商過程中如乙方租賃之租金水平高於甲乙雙方確定之租金水平,則甲方將給予乙方相應獎勵,具體獎勵條款待項目價格定位完成後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

(五)

2、招商銷售費用結算:

2.1招商及銷售費用的結算爲月結,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相應之招商銷售代理佣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十日後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有權以合同金額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三十日後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視甲方爲違約。同時有權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銷售面積所餘部分應付佣金總額的1/2代理費用以作甲方單方面之補償;

2.3招商代理佣金的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並交納定金爲依據。

3、招商補充條款:

3.1爲保證策劃與招商工作的統一性與連續性,招商工作需嚴格執行策劃報告之內容;

3.2待項目整體策劃工作完成,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項目招商原則,項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則執行;

3.3若乙方客戶在簽署合約後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並按甲、乙雙方對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業績依然符合並計入乙方之成交標準。

3.4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必須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其中包括客戶要求、簽約價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約定日期後出臺,則乙方招商服務期順延相應天數。乙方招商客戶達到以上標準,或雖未達到,但甲方給予書面認可,則視爲該客戶招商成功,甲方必須指定相關負責人員爲乙方簽訂《商戶租賃合同》,簽約日期爲乙方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無故推延簽約日期而導致乙方客戶流失,則甲方仍應支付乙方就該客戶應得佣金並計入乙方業績。

3.5甲乙雙方達成共識,並由甲方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後,乙方有權代甲方向達標商戶口頭承諾進駐許可。

3.6甲乙雙方簽約後5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商戶租賃合同》範本。

3.4獨家招商之補充條款

3.4.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後二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

3.4.2乙方應及時將市場信息及利於本項目之定價方案向甲方彙報,甲方在瞭解後應即時做出相應調整決定,以便適應市場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議定價與市場偏離較大,且導致對乙方之招商任務的把握度出現問題,則乙方須將合理的市場依據作爲調整定價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採納,則雙方應在友好協商下將乙方佣金及任務重新調整作爲雙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甲乙雙方在達成定價標準後,乙方應及時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頻繁、大幅更改定價,而導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無法實施,甲方須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補償費爲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與之相關人士欲入駐本項目,則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項目總體要求對該商戶進行入駐評定,並最終做出成交決定,成交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佣金的1/2作爲服務費。

3.5非獨家招商之補充條款

3.5.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後2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如部分商戶未得到確認,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或合理證據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釋,否則如該商戶在日後成功入駐簽約,則甲方須支付合同中應付佣金的1/2給乙方;

3.5.2爲保證本項目對外形象的統一,招商過程中甲方應給予乙方公平之對待,此“公平”特指:報價、租期、免租期等各項招商條款;

3.5.3甲方應在對外公開報價前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報價內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損失的,則甲方須以乙方受損店鋪應得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對於甲方洽談中之客戶名稱及相應條款應定時向乙方彙報,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談上報之商戶因某種原因直接與甲方進行商務接洽,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繼續跟進。若甲方違反此項規定且該商戶成交入駐,則甲方須按應付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戶之代理費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戶等待簽約期間,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說明其原因的情況下就同一鋪位與另一商戶簽約,則甲方須支付該鋪位應付佣金的1/2給乙方作爲補償。

(六)

3、銷售費用的確定

項目商場內部商業物業之銷售代理佣金:乙方銷售代理佣金爲所售商業物業價目表成交額的1.2%。

4、銷售費用結算:

1.自該項目商業物業正式銷售至本合同終止時止,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當月銷售報表;

2.銷售代理佣金的結算爲月結,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銷售額之相應代理佣金;

3.銷售代理佣金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交納首期款,且完成貸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續爲依據;若客戶選擇分期付款方式以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交納首期款爲依據;若客戶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戶交納全款的50%以上爲依據。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守約方在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後,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違約行爲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係指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爲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後不視爲違約,但是應當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立即向對方通知,並於七日內向對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證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對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保密及知識產權

1.乙方應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項目有關的商業祕密(包括數據、圖紙、客戶名單、經營策略等),除工作小組及公司領導級外,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有關資料、信息擅自泄漏給他人,不得將策劃工作中的有關資料與內容使用於本項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違反上款規定,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律師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1.甲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爲該項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證在正式開盤前取得銷售該項目之一切必須的合法授權和許可;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說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文件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3.甲方保證爲乙方完成物業的宣傳和銷售工作提供支持與幫助,合理協調並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4.若因物業本身之缺點、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甲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併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七)

第十四條: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1.乙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國法律及項目所在地的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已經取得代理房地產銷售之資格證書;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於甲方利益,並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於甲方利益。

第十五條:其他

1. “商業項目(暫定名)全案策劃綱要”爲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員之組成要求爲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爲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爲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章)                   (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年月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4

甲方:宿遷世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宿遷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爲月亮灣商住項目綜合商業地產、住宅項目全權委託乙方:投資顧問、營銷策略、廣告創意、招商及銷售代理事宜,達成以下合同內容,並承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月亮灣

2、項目位置:新城區

3、項目用途:商業、住宅綜合房地產項目開發;

4、全案代理範圍:約定委託代理銷售面積:該項目總銷售面積約 平方米,其中商業物業銷售總面積約 平方米,住宅樓(辦公、公寓)總銷售面積約平方米,其它可銷售面積 平方米,(最終面積以房產測繪部門測繪爲準)。

第二條:委託事項

1.投資顧問

本項目投資顧問工作,主要是從市場研究以及項目開發條件的分析入手,通過對項目競爭力的挖掘,提煉項目的核心賣點體系,形成項目的初步產品競爭策略和產品形象定位,並參與規劃、設計討論和提出產品調整建議,根據相關定位、資料提供項目分析。

2.營銷策略

本項目營銷策略工作,主要是從市場、產品、客羣等角度出發,確定項目的主題定位、整體市場競爭策略、形象包裝策略、銷售定價策略及項目整體營銷工作計劃等與營銷相關的策略工作內容並配合開發商實施。

3.廣告創意

本項目廣告創意工作,主要是結合項目的整體定位及競爭策略,確定廣告推行計劃並進行相關文案平面的創意、設計,相關現場的包裝展示的設計工作等,爲協助銷售和項目提升形象服務。

4.招商銷售代理

乙方以代理銷售商的身份組建並管理本項目銷售團隊,由該銷售團隊進行本合同所約定銷售範圍內物業的全面招商銷售工作。

第三條:委託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個月,在自動延期期間,本合同所有條款和乙方收費標準不變。在本合同延長期內,任何一方有權提前30天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後終止合同。

第四條:工作內容

1.投資顧問

1) 負責與本項目有關的市場調研及市場分析;

2) 負責本項目的客羣分析;

3) 參與產品設計討論並提供產品建議或產品修改建議;

2. 營銷策略

1)根據項目的市場定位、客戶定位、產品定位以及開發商目標等基本要素,制定項目營銷策略總綱,包括營銷階段劃分、項目主題定位、市場形象定位、客戶營銷基本策略等;

2) 根據項目的營銷階段劃分後的時間節點,分階段制定項目各階段的營銷工作執行計劃;

3)根據確認的營銷策略總綱及階段性的營銷策略執行計劃,制定項目營銷策略執行方案,包括項目階段性的營銷組合策略、媒體組合策略、重大SP活動策略、價格策略等;

4)根據確定的營銷策略總綱及營銷策略執行方案,結合市場和項目進展中的變化因素,制定每個營銷階段的營銷策略調整與執行計劃,並針對各個營銷階段過程中的重大事件如開工、房交會等,制定策略及執行專案;

5) 根據每個營銷階段的銷售特點、去化特徵以及客戶需求特徵,制定短期的銷售策略、價格策略和媒體策略等;

3.廣告創意

1) 制訂合同期內的項目廣告宣傳創意策略,編制項目整體媒介策略、年度媒體策略和月度媒體計劃及廣告費用預算;

2) 負責項目形象定位及LOGO、VI及應用、延展等相關應用設計;

3)根據項目形象與銷售需要,在相關SP活動專案(包括展會、諮詢會、新聞發佈會、大型促銷、客戶聯誼活動及各類典禮)基礎上,進行包裝展示的設計工作;

4) 提供項目現場包裝策略及設計方案(現場看板、指示牌、工地圍牆、現場羅馬旗、大型廣告牌等);

5) 負責相關文案創意和平面設計(包括樓書、宣傳摺頁、戶型冊、客戶通訊、報紙廣告、雜誌廣告、夾報廣告、展板、戶外看板等的設計);

6) 負責電臺宣傳稿的文案創意、電視宣傳片的創意思路、網站的創意思路與文案。

4.招商銷售代理

1) 制訂並提供項目招商銷售策略;

2) 制定並執行銷售價格體系及銷控策略;

3) 派出專職項目經理及銷售員組成本項目銷售團隊進行銷售招商;

4) 負責本項目銷售現場管理;

5) 負責或協助本項目以促銷爲目的的SP活動;

6) 根據銷售計劃負責具體實施和落實執行;

7) 負責本項目相關銷售數據統計、分析(包括銷售日報、週報、月報、促銷分析報告等),並提供銷售報表。

8) 負責派出招商銷售團隊的工作服、工資、佣金、補貼及相應的福利待遇。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提供所委託項目之開發建設法定文件、所有權法律批文複印件,提供項目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乙方要求等;及時通報施工計劃、工程進度、預售許可證辦理進度、房屋交付期等與本項目有關的具體情況;在本項目發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預售許可證及各項文件資料,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工作和銷售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承諾依本款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完全真實,並承擔因上述資料的承諾所產生的對本項目客戶的一切責任。

2) 對乙方提交的有關工作計劃與工作報告進行審查驗收,並須在乙方提交每一份報告後的3個工作日內給予明確答覆或修改意見;

3) 承擔本項目現場銷售場所及家俬、設施配置費用:即現場銷售接待中心裝修及銷售所需的沙盤模型;

4)甲方承擔本項目的宣傳及廣告推廣費用(推廣費用包括報紙和電視及電臺廣告及廣告片製作、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戶外看板、SP促銷及客戶聯誼活動等);廣告推廣費用由乙方根據推廣要求向甲方申報,批覆後由甲方在費用出生前一次性支付於乙方。

5) 提供現場辦公設備(包括但不僅包括空調、飲水機、傳真機、複印機、電腦、電話、辦公桌椅、洽談桌椅等),並承擔日常水電、維護及房租費用;

6) 保證本項目具備辦理個人購房按揭貸款的條件、保證本項目所有商品房均符合預售的法定條件;

7) 項目銷售房號、確認的價格表等銷售文件資料,甲方於距乙方合同簽訂日3天前提供給乙方,以保證銷售策劃及代理的順利實施;

8) 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銷售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及公攤面積證明;

9)派出專職人員在現場負責購房定金及銷售收款、辦理預售登記、合同備案等相關各項購房手續。協助辦理客戶個人購房貸款、解決因購房辦證需提供證件所引發的客戶投訴、並處理關於工程的修改意見及投訴等方面的工作;

10)本項目的房交會的展場租賃與裝修費用、非計劃性的甲方指定的宣傳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若該類費用甲方需乙方代理開支,應在相關費用項發生前一次性提前預支付乙方,具體使用計劃需由乙方提前申報經甲方認可後才能使用;

11) 甲方承擔購買本項目物業的客戶使用信用卡及消費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購房款而產生的銀行之手續費。

12) 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服務費用。如有拖欠要按所欠代理費總額每日千分之五計付滯納金。

13) 非乙方之行爲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責任。

14) 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者委託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本合同所指相關物業。

15) 負責銷售應配置的交通工具(即看房車)的日常維護費用及燃油費及駕駛員薪酬等。

2.乙方責任

1) 認真、準確並按計劃及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內容;

2) 若甲方對乙方專案組成員的實際工作不滿意,乙方有義務更換專案組人員;

3) 本項目專案組成員應積極配合雙方確定的營銷策略的具體執行步驟,確保策劃方案順利實施;

4) 依進度向甲方及時通報工作的進展情況,促進雙方保持良好的溝通;

5) 負責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產品建議、營銷策略、銷售策略、招商策略、廣告策略及計劃等,經雙方確認後執行;

6)乙方派駐銷售團隊進駐銷售招商現場開展客戶諮詢、接待、跟蹤、招商、銷售等工作,並按雙方共同商定的售樓方案進行銷售(甲方在乙方銷售人員進場展開項目諮詢工作前提供蓋章確認的項目200問資料);乙方負責管理銷控表,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調配資源,保證每日有一定數量的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

7)甲、乙雙方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定期與甲方溝通,乙方工作人員詳細記錄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並向甲方如實、及時報告銷售狀況,督促客戶按約支付房款,儘量確保房款按期並快速回籠;

8) 按甲方提供的項目資料,如實地對客戶進行介紹,介紹內容包括房型、建築面積、建築標準、付款辦法、交房日期和客戶預售購房合同等;

9) 乙方招商工作必須先向甲方提出包含商家綜合素質、品牌實力和租金水平的招商方案及承租方與甲方達成租賃協議的工作計劃,經甲方審覈通過後實施;

10)

11) 本合同中止時,乙方應及時返還甲方所有有關文件與資料,並妥善交接好所有相關工作;

12) 乙方有義務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時及時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完稅票據。

第六條:其它相關管理

1、爲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應以書面的、清晰的、可執行的工作聯絡單或意見書通知乙方執行,通常情況下乙方可以不執行甲方的口頭工作指令;

2、爲了保證甲方工作指令下達的清晰與準確,乙方工作僅對甲方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負責人負責。乙方爲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負責人簽字爲執行依據和工作標準;

3、 甲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爲,該負責人的書面認定代表甲方認定;甲方若需重新確定其他指定負責人或變更負責人,需向乙方提供甲方總經理簽字並公司蓋章的書面文件;

4、 乙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爲 ,該聯繫人的書面認定代表乙方認定;乙方若需重新指定其他聯繫人,需向甲方提供乙方總經理簽字並公司蓋章的書面文件;

5、 全部銷售資料及廣告均註明“義烏遠大”字樣。

6、 爲保證銷售的順利進行,本項目遇下列事項時,甲方須及時給予書面形式通知:

1) 購房合同條款變更;

2) 工程設計及裝修標準變更;

3) 購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變更;

4) 物業管理公司等相關服務單位的變更;

5) 其它與銷售相關事宜變更。

第七條:銷售價格、全案策劃、招商銷售代理費

1、本合同簽定後甲方需每月支付乙方前期策劃費人民幣叄萬元,支付期限爲6個月,共計人民幣18萬元整。本合同簽定後在支付期每個月的5號,甲方應以現金或轉賬方式結算給乙方

2、 銷售價格

雙方約定,本項目銷售正式銷售的約定均價爲:公寓人民幣 元/平方米,商鋪人民幣 元/平方米,其它銷售物業以及部分商業租賃費用以附加協議爲準

3、 商業招商銷售代理費

商業招商銷售代理費的收取方式由“考覈代理費”與“超價提成”兩部分組成。商業物業按實際銷售合同金額的3%計算佣金,若存租賃爲,收取一季度租金爲乙方招商費(兩者可同時產生)

商業考覈代理費:按照2.5%、3.0%、3.5%、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0%,按照2.5%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1-75%,按照3.0%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76%(或以上),按照3.5%結算

商業全案代理費的“超價提成”的計算方式爲:(實際總銷售平均價格減去約定總銷售平均價格)×30%=超價提成。

4、 住宅全案銷售代理費

全案代理費的收取方式由“考覈代理費”與“超價提成”兩部分組成。

考覈代理費:按照2.0%、2.5%、3.0%、結算

全案代理費用在合同考覈期前按照完成商品房銷售額的2%結算,另外按照以下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0%,按照2%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1-75%,按照2.5%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76%(或以上),按照3.0%結算

其中不列入考覈範圍的(車庫、車位)均按其銷售總額3%提取(具體結算方式參照住宅)

全案代理費的“超價提成”的計算方式爲:(實際總銷售平均價格減去約定總銷售平均價格)×40%=超價提成。

5、 特殊關係客戶

如遇甲方特殊關係而成交的客戶,需由甲方總經理或甲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書面批准,價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時仍須按實際成交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如遇房產直接抵扣支付廣告、建材等費用,價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時仍須按實際成交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6、 退房原則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已購客戶退房,則乙方退還甲方該戶的全案代理費。由於客戶原因退房,所沒收的客戶定金及其他費用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已購客戶退房,則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案代理費。

7、 雙方協定的銷售進度(銷售進度以套數爲計量)

正式銷售後完成總銷售週期進行考覈。(銷售考覈週期,甲、乙雙方根據項目面臨的市場情況、開發商資金要求以及項目工程進度的綜合分析,在正式簽定本合同時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8、 有關全案代理費的付款約定:

1) 在合同執行2個月後,甲方開始支付乙方銷售佣金,事後乙方保留1個月的銷售代理佣金作爲本合同的保證金。

2)代理費按月結算,每個月代理費的結算日爲下個月的5號之前,甲方須在每月5日前以支票、匯票或電匯等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個月全案代理費中的“代理費”,乙方收到此款項前應給甲方開具正式完稅發票;

乙方同意按上述3、4兩款約定的銷售考覈週期進行銷售目標考覈,在考覈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銷售額(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費的75%結算。若乙方在任何一個銷售考覈週期內未能完成約定銷售進度的50%,則甲方有權在按銷售額(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費的75%結算完之前的代理費後,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但不視爲乙方違約。當乙方每完成一個銷售考覈週期的約定考覈比例,則當前的代理費按上述第七條第2款規定的“代理費”結算,同時當前的“代理費”按上述第七條第6款規定的“代理費”補結,補結的代理費在下月5日前完成支付。

3) 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本項目可銷售物業面積比例達到75%時,甲方應在10天內結算所有“超價提成”。

第八條:保密與商業道德

1.保密條款:

雙方據此項目所確立的所有合同及相應技術文件均屬保密範圍,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允許不應將其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商業道德條款:

1)除非雙方均認可,任何一方不得聘用另一方公司的在職員工或離職未滿兩年的員工;

2)除非甲方認可,乙方不得在甲方項目所在縣域範圍爲對其他有競爭關係的項目進行全案代理服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署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對方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已執行本合同應取得的所有既得利益。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均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並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協議,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1、國家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

2、由雙方共同約定或補充約定的其他免責條件。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若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無效,通過訴訟解決,在法院判決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公司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簽署日期:20_年 月 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基於對____________房地產市場狀況和對“______樓盤”的營銷策略調整的需要,決定根據《“______樓盤”項目之策劃銷售代理合同》第九條合同的終止與變更,經過友好協商,雙方協商同意以下具體終止條款:

一、協議終止時間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雙方予以終止簽署期限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樓盤”項目結束止的策劃銷售代理,乙方不再履行代理事宜,且因合同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互不追究。

二、解除內容

1、終止“_________樓盤”項目之策劃銷售代理合同約定所有條款及內容;

2、“_________樓盤”項目之策劃銷售代理合同其一切相應的附件同時終止。

三、甲方責任和義務因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署代理合同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間乙方已經實際開始前期與銷售有關的各項準備工作,且所有前期費用皆由乙方墊付;甲方需根據原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前期墊付所有綜合費用_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 市 區 單元第____層,共(套),房屋結構爲__ __,建築面積 平方米,戶型 ;房屋所有權證號: ,屬於: 。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爲__ __元/平方米,總價 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 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賬戶;

2、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戶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爲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 %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爲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 %。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_____》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房產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開發建設的房產(房產具體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該房產爲(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個月,可循環延期。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銷售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負擔

1.推廣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如特別要求製作電視廣告、印製單獨的宣傳材料、售樓書等,該費用則由甲方負責並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

1.銷售價目詳見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上靈活浮動,但浮動幅度原則上控制在______%內。

3.甲方同意乙方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下靈活浮動______%內,低於此幅度時應徵得甲方的認可。

第五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本合同規定的銷售價目時,超出部分歸乙方。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所約定房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

款項返還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認購書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和銀行帳戶;

(2)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3)關於代售房地產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設備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簽署的委託乙方銷售的獨家代理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房地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一屋二賣等誤訂情況。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根據市場,制定推廣計劃;

(2)?在委託期內,進行網絡、媒體、聲訊電話等方式的廣告、宣傳,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3)?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4)?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5)?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認購或預定合約,並收取定金;

(6)?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本合同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8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爲(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 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賬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河北紅狐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位於衡水市棗強縣和平路東側(人民路南側)的住宅樓“學府苑”(暫定名)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本項目在棗強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服務商,銷售面積以最終房管局覈定面積爲準。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該項目獨家銷售代理。

2、甲方負責提供已裝修銷售場地(門頭、圍檔等)。

3、 所有對外市場推廣方案、銷售計劃、宣傳資料的最終決定權以甲方的最終意見爲準。對乙方提出的方案和資料甲方應在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覈批准本項目的市場推廣方案,並在三個工作日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覈批准乙方提交的月度銷售計劃。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項目銷售所需的有關批准文件;

(2)關於代售該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

● 立面圖、平面圖、規劃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及標準等;

● 本項目整體工程進度表,包括不限於結構工程、道路工程、景觀工程、物業進場及各項工作到位時間、交房時間、電話、煤氣、正式用電開通時間等;

● 本項目的水、電、煤氣、供暖、物業管理的提供方式及收費標準。

(3)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銷售合同、交房兩書由甲方免費提供,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4)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正式開盤銷售前向乙方交付齊全。

(5)如因甲方原因引發客戶糾紛、工程進度無法完成等足以造成銷售限制,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免責。

5、甲方指定工作人員負責銷售現場收取房屋定金、房款。

6、甲方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

1、 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 提出銷售方案,設計銷售推廣資料,制定銷售計劃;

(2) 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甲方的身份簽署房屋認購書和簽約意向書。

(3) 負責代理期間配合的項目營銷推廣及廣告費用(大型廣告及圍擋等由甲方負責)、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和提成、銷售管理費用及銷售現場所發生的日常費用。

(4) 負責辦理業主確權手續並辦理房產證,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除業主自理費用以外由甲方負責。

2、 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該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 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底價,項目銷售價格不低於銷售底價。

4、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提出任何承諾,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5、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四條 合作期限及銷售目標

乙方承諾代理銷售期限自甲方工程達到正負零時開始,準備期1個月,銷售期限爲___個月,收尾期___個月,完成全部房屋95%的房屋銷售。乙方提供月度銷售計劃,雙方認可後執行。

第五條 銷售價格和銷售確認

銷售底價爲該項目按建築面積計價的每平米的平均價格(以下稱爲銷售底價)。

1、地上部分建築面積(住宅部分)爲,銷售底價爲:/平方米(詳見附表1);商業銷售雙方另行約定。

2、 乙方在銷售房屋時銷售價格不低於雙方約定的房屋銷售底價時,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報經甲方認可後,靈活浮動銷售價格。

3、 由於甲方建設內容變更造成銷售價格低於銷售底價時,雙方另行商定銷售底價。

4、 房屋銷售的確認以該套房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繳足應繳購房款爲準(貸款爲不低於30%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爲全款到帳)。

5、 房屋售出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則該房屋的銷售代理服務費應正常提取,該房屋再次銷售時仍繼續提取銷售代理服務費;如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則該房屋的銷售代理服務費應予扣除。

第六條 代理服務費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服務費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代理服務費一:銷售底價部分按 1.5 %計算。

(2)代理服務費二: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底價部分(以下簡稱超價部分),雙方同意超價部分按甲方享有70%,乙方享有30%的比例分成。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服務費:

(1) 支付方式

乙方在已售房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繳納房款(貸款爲不低於20%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爲全款到帳)後即可提取相應的代理服務費,甲方應按套即時結算乙方的代理服務費。

(2) 支付時間

甲方應即時結算乙方的代理服務費,約定於每月的1日作爲結算日向乙方結算上個月應計提的代理服務費。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代理服務費後應開具收據。

第七條 合同的終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時而無正當理由,則應賠償對方因此所造成之經濟損失。

2、乙方按期完成銷售任務,甲方足額給付乙方代理費用並按約定全額退還保證金後,合同終止。

3、 按照乙方的銷售計劃,月末累計銷售任務完成情況不足原計劃的50%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另行組織銷售;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擅自委託他人代理銷售或自身原因項目停建超過一年,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如甲方未能按照雙方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相關的經濟損失。

2、 按照乙方的銷售計劃,月末累計銷售任務完成情況不足原計劃的50%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另行組織銷售。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擅自委託他人代理銷售或自身原因項目停建超過一年,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4、由於乙方市場調查失誤,造成銷售價格低於銷售底價時,乙方補償甲方低於銷售底價部分的損失。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 鑑於甲方在本案中所對應的物業的產權手續正在辦理之中,甲方保證產權登記的任何變更都不會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

2、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履約受限或不能履行合同時,甲、乙雙方免責。

3、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之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均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尋求司法解決。

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河北紅狐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0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幣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幣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籤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爲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爲。代理人爲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但作爲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爲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第三人的行爲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覈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1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

2、建築面積:

3、權  屬:

(一) 委託事項

1、

2、

3、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爲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爲。代理人爲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但作爲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爲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第三人的行爲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覈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房產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開發建設的房產(房產具體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該房產爲(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個月,可循環延期。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銷售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推廣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如特別要求製作電視廣告、印製單獨的宣傳材料、售樓書等,該費用則由甲方負責並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銷售價目詳見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上靈活浮動,但浮動幅度原則上控制在______%內。

3.甲方同意乙方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下靈活浮動______%內,低於此幅度時應徵得甲方的認可。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本合同規定的銷售價目時,超出部分歸乙方。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所約定房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認購書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和銀行帳戶;

(2)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3)關於代售房地產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設備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簽署的委託乙方銷售的獨家代理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房地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一屋二賣等誤訂情況。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據市場,制定推廣計劃;

(2) 在委託期內,進行網絡、媒體、聲訊電話等方式的廣告、宣傳,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3) 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4) 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5) 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認購或預定合約,並收取定金;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本合同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3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所開發建設的大廈(花園、別墅、公寓等)事宜達成一致協議。

一、甲方責任

1.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法人代表證明書。

2.提供所委託銷售項目的有關批文,包括物業名稱證明、立項批覆、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或銷售許可證等文件的複印件。

3.提供上述項目的設計圖紙、裝修標準及技術指標文件,提供上述項目周圍環境及土地使用情況、建設情況及交通狀況等資料和文件。

二、乙方責任

1.根據市場情況制定銷售計劃,安排銷售時間表。

2.在甲方幫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當地環境。

3.乙方與客戶接洽之後,以傳真方式與甲方聯繫,確認客戶。凡經甲方確認後的客戶,成交後均視爲乙方成交。

4.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以代理人身份與客戶簽署有關認購意向書,並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客戶與甲方正式簽署買賣合同。

三、銷售價格

本物業第一期銷售價格暫定爲每平方米元。

四、代理佣金

甲乙雙方同意代理佣金爲房價的2%,佣金在客戶與甲方正式簽署買賣合同時全部支付。

五、代理期限與銷售面積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爲半年,從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計算,在代理期間,乙方須售出平方米。

六、違約責任

如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未按合同規定銷售出平方米的物業即構成違約,雙方另行確定對違約行爲的處理。

七、廣告宣傳

甲方同意支付所有與銷售有關的廣告費用,廣告分爲三期,分別在報和報上刊出。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同意由本代理協議產生的'一切糾紛,均採用友好協商的方法予以解決,如果協商的方法不能解決,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到北京仲裁委員會予以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代表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4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文本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市?區?單元第____層,共(套),房屋結構爲__?__,建築面積?平方米,戶型?;房屋所有權證號:?,屬於:?.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爲__?__元/平方米,總價?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乙方得?___%.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戶;

2、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戶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爲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____%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爲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爲該物業發佈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佈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及原件,乙方覈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戶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繫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爲準,經交郵即爲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爲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_____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爲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無錫員會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本合同附件爲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年?月?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爲(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 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6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

2、建築面積:

3、權  屬:

(一) 委託事項

1、

2、

3、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 市 區 單元第____層,共(套),房屋結構爲__ __,建築面積 平方米,戶型 ;房屋所有權證號: ,屬於: 。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爲__ __元/平方米,總價 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 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___%、乙方得 ___%。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戶;

2、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戶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爲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 ____%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爲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____% ,乙方得 _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爲該物業發佈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佈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 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及原件,乙方覈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戶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繫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爲準,經交郵即爲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爲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爲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本合同附件爲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8

甲方: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在保證“”品牌的基礎上,本着相互支持、共同發展的目標,並充分認識到雙方利益的一致性,共同促進事業爲宗旨。乙方作爲甲方正式授權的 總代理,雙方就“”等產品的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產品及市場和結算價

甲方授權乙方在 全權代理經營 等系列產品(以下簡稱“授權產品”)。

1、 甲方承諾給乙方的價格每套按出廠總價的進行結算,報價見附件。

2、 乙方銷售承諾

自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乙方即成爲甲方“授權產品”總代理。乙方承諾:

在 20xx 年 2 月 1 日至 20xx 年 1 月 30 日之間對產品銷售,甲方結算價銷售總金額爲 整 以上。

3、 乙方銷售獎勵

乙方銷售總金額完成 萬可享有獎勵3%

乙方銷售總金額完成 的部分可享有獎勵5%

4、 特殊醫院在市場與價格的雙重壓力下可向公司申請特殊處理或申請公司直銷,由甲方直接投標,由甲方

開票,醫院回款需直接打到甲方賬戶,貨款不計欠款,此款如期不到位,轉入乙方欠款。收到合同全款後直接以現金形式返還合同成交額的10%。算乙方的銷售任務,但不計入獎勵。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代理資格:

(1) 經甲方確認,乙方無能力拓展甲方產品在該地區的市場佔有量;

(2) 乙方在授權地區以外銷售授權產品;

(3) 乙方冒用授權產品的商標;

(4) 乙方進行有損授權產品及商標信譽的活動;

(5) 乙方對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損失部分甲方有權在乙方的貨款或獎勵中扣除及至其它方式。

(6) 乙方連續6個月內沒有完成任務。

6、 甲方要取消乙方總代理資格(上述第5條中所含情況除外),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7、 乙方須擁有具備初級維修能力及技術人員至少一名,能直接面對客戶熟練開展售後服務工作,同時甲方

須爲乙方提供維修零件、維修技術支持。

三、甲方的義務

1、 不得直接供貨於授權地區內的非授權客戶。

2、 協商代理商處間的市場衝突。

3、 甲方依據乙方出貨情況及市場變化情況,確定調整價格時給予價格保護的範圍。

4、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產品宣傳資料及技術人員培訓和相關技術培訓。

四、乙方的義務

1. 乙方不得進行任何有損所授品牌信譽的活動。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至其它區域。

3. 乙方需在公司或門市顯著位置標示所授品牌的正確標誌。

4.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定期提供所在地區產品的每月《市場行情調查表》。

5. 乙方應以甲方產品爲主導,開拓該地方市場、增加市場佔有率,聘用銷售該產品所需要的、經過培訓和經驗豐富的銷售人員。

6.乙方於本合約之有效期間內,應尊重甲方建議之各項產品市場價格定位。

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只能唯一代理銷售甲方“內鏡洗消中心”系列產品,不得另行代理銷售或以任何其他的形式經營他方與甲方相同或相類似或有競爭性的產品。

8、乙方如因歇業、停業、組織變更或其它原因欲提前終止合約,應於提前二個月前以書面通知甲方,並完全履行合約。

9.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利益和保守其商業祕密。

10. 乙方有必須派專人到廠家進行正規培訓,售後服務統一由廠家安排,由乙方具體負責執行.

五、乙方跨區銷售罰則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產品銷售至其它甲方已授權之專業市場中,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以下措施:

1. 規定乙方須收回其所銷售到其它區域之產品,或與當地總代理協商,給當地總代理一定的經濟賠償。

2. 甲方有權停止供貨並取消乙方總代理資格。

六、價格保護規定

爲了適應市場變化,使產品價格更具市場競爭力,以擴大市場佔有率,甲方會依市場狀況對產品價格進行調整。爲避免價格上漲及下調經乙方造成損失,甲方將對乙方已定購及已出貨的產品進行價格保護,具體方法如下:

1. 甲方調價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2. 雙方已簽訂購銷合同但尚未執行的,改按原價格執行,甲方書面通知調價日之後的協議按新價格執行。

七、售後服務

1. 甲方提供產品因本身質量問題發生故障,實行三包(參照國家有關標準),一年保修。

2. 乙方有義務負責所銷售產品之維修,醫院設備需進行維修前,將醫院及使用科室的名稱及故障申報情況、

院方有效的聯繫人及電話等填寫好傳真回公司,經公司確認後進行維修。維修完成後,將《維修記錄登記表》用簽字筆詳細清楚的填寫整潔,經醫院使用科室負責人簽字並蓋章後傳回公司總部備案,若有配件更換的,方可減掉維修配件庫存數量。更換的配件按公司相應的管理制度執行。

3. 並作好<維修記錄表>,定期傳回甲方。

根據各辦事處市場已安裝產品的具體配置情況,公司配備相應的常用維修配件以便在第一時間處理設備故障(具體情況詳見《配件備用制度》)。甲方爲乙方提供維修所需之零配件,乙方負責將所更換下來的零配件寄甲方,以利分析原因。維修配件嚴禁挪用到超過保修期後的設備或私自轉賣給客戶!嚴格按照實際更換並填好維修記錄,若維修配件發回公司發現與相應醫院不相符,公司將按此配件結算價的10倍進行罰款。超過保修期的甲方按維修配件之價格收費。

4、乙方可指派至少一名以上的有經驗的技術人員負責維修站的工作,甲方負責該維修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

培訓課程及內容由甲方提供。公司免費提供維修人員來廠進修的往返車票以及在公司進修期間的生活、住宿費用,進修完後經公司考覈並頒發維修工程師證書和專用維修服裝每人兩套。送回甲方工廠維修的產品及配件,甲方只負責返回之運費。

八、廣告宣傳

1. 乙方刊載廣告或參加展示會前須填妥<<廣告補助申請表>>並提供相關情況資料經甲方審覈通過後,

可辦理廣告補助(標準按甲方的規定執行)。

2. 媒體廣告、展示會限以甲方授權產品爲主,若雜其它非授權產品則不予補助。

3. 乙方應提供廣告報樣一份或展示會照片若干份,以及開立擡頭爲甲方的發票原件,覈准後,甲方將其補

助從乙方貨款金額中抵扣。

九、產品銷售之支援

1. 爲促進乙方推廣銷售甲方產品,甲方免費提供產品宣傳彩頁。

2. 於本合約有效期間內,甲方應依乙方之請示,回答或支援乙方有關產品技術或經銷問題。

3. 甲方得視實際需要,提供各項產品之型號目錄予乙方,以促進其銷售。

4. 供貨與結算:簽訂合同後發貨。

十、交貨與支付貨款

下訂單前須付訂單總額的30%,剩餘70%之貨款到帳後發貨。

十一、知識產權

1. 甲方保證其產品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並未侵犯第三人之產標、專利或著作權等知識產權。

2. 於本協議之有效期間內,甲方同意以乙方之於甲方產品銷售、促銷、廣告或宣傳等與產品銷售有關之合

理活動範圍內,使用甲方之商標。

3. 乙方應依甲方之指示使用其商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刪除、塗改、變更或仿冒產品上之商標,或

以其它方式直接侵害甲方產品知識產權。

十二、保密責任

1. 雙方對於雙方之交易價格及其它營業上應視爲機密之活動,負保密之責任;雙方保證不給第三方透露在

進行合作的過程中可獲得的任何具體信息(如:圖紙規格、技術參數、價格等)或其他有保密性的內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或交付第三人。這一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後依然有效。如果有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的損失費及相關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2. 雙方應要求其員工遵守本條之規定,若一人違反本條約者,視爲該方違反本條之規定。

十三、有效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從20xx 年 2月 1 日起至 20xx年1 月 30 日止。屆時如需續約,雙方需提前一個月協

商確定。有效期屆滿後雙方若未簽訂新的協議,則仍延用本協議書條款。

十四、其它

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進一步協商並隨時補充。

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電 話:0571-82877755 電 話:

傳 真:0571-82865568 傳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興建的項目,該項目爲(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的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20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爲(別墅、寫字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本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 個月。

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

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

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

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

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

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副本複印件和銀行賬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

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

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

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21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

2、建築面積:

3、權  屬:

(一) 委託事項

1、

2、

3、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爲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爲。代理人爲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但作爲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爲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第三人的行爲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覈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2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 市 區 單元第____層,共(套),房屋結構爲__ __,建築面積 平方米,戶型 ;房屋所有權證號: ,屬於: 。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爲__ __元/平方米,總價 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 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___%、乙方得 ___%。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戶;

2、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戶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爲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 ____%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爲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____% ,乙方得 _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爲該物業發佈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佈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 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及原件,乙方覈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戶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繫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爲準,經交郵即爲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爲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爲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本合同附件爲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2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 市 區 單元第____層,共(套),房屋結構爲__ __,建築面積 平方米,戶型 ;房屋所有權證號: ,屬於: 。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爲__ __元/平方米,總價 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 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戶;

2、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戶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爲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 %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爲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 %。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爲該物業發佈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佈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 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及原件,乙方覈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戶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繫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爲準,經交郵即爲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爲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爲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本合同附件爲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戶行: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模板

委託方: (下稱甲方)

地 址:

受託方: (下稱乙方)

地 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委託代理銷售物業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深圳市 區 路開發 層住宅 棟,命名爲 。房地產證號爲:

二、經協商,甲方同意將該項目委託給乙方獨家策劃代理銷售。(委託清單附後)。

三、委託方式

乙方負責全部的策劃及銷售工作。甲方承擔相關的宣傳推廣費用。

四、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項目入夥之日起。

在委託期限內,所委託的物業都須通過乙方進行銷售,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委託他人銷售。在委託期限內成交的委託清單內的物業,甲方均應支付乙方代理費。在委託期限屆滿後三日內,乙方從現場接待中心撤離,並將有關銷售資料全部移交給甲方。

五、費用

雙方同意乙方取費由策劃費和代理費兩部分組成。

(一)策劃費

雙方同意,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策劃費爲人民幣 元整。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三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 萬元,在乙方達到70%的銷售率後三月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另外 萬元。如果在代理期限內乙方不能完成70%的銷售率,則乙方退回已收取的策劃費用。

(二)銷售代理費

1、在委託期限內,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以下,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支付代理費給乙方;(銷售率=銷售成交面積/委託面積)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6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2%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60%-7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3%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70%-8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5%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80%-9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6%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90%以上,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7%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上述代理費率均是按結算時所達到的銷售率全程計費。

正式發售的條件爲:取得預售許證,售樓處、樣板房裝修完畢,售樓環境規劃建設完畢,其它銷售工具準備完畢。

2、代理費雙方每週結算一次,結算範圍爲本週內銷售成交的房號。結算時先按總銷售額的1.2%結付銷售代理費。委託期限結束時,根據最終的銷售率,按本合同規定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的比例,進行最終結算,多退少補。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銷售代理費。如超出約定的支付期限達10日以上,則每天應追加應付銷售代理費總額的0.5%給對方作爲違約金。

3、銷售成交標準爲:客戶已交來規定的足額定金並簽訂認購書。

4、乙方收到甲方付來的銷售代理費後,應向甲方開據票據並自行交納有關稅費,甲方不代扣稅費。

六、買賣合約簽訂及款項收取

1、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按雙方商定的價格及付款方式對外銷售。

2、雙方同意認購書由甲方和客戶直接簽訂,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並向客戶開據收據。

3、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由甲方與客戶簽訂,房款也由甲方直接向客戶收取並開據票據。

4、客戶已交定金後要求退訂的,視客戶退訂之理由由乙方決定是否沒收。若有未退或沒收之定金,甲乙雙方各得50%,若有退訂的情況,則乙方也應退給甲方相應的代理費,退訂的情況不計入代理業績。

七、廣告、策劃及銷售人數

1、本項目廣告推廣預算(指報紙電視等媒體廣告的設計、發佈費用及有關的宣傳資料的設計、印刷費用,不含樣板房、售樓處、工地包裝等費用)爲總銷售額的2%-3%。,即約人民幣 萬元。

2、乙方負責編制廣告計劃並委託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創意設計,廣告稿經甲方簽字認可後由乙方負責安排媒體刊登。

3、乙方派駐現場銷售人員不低於5人,其中包括銷售經理1 人、營業代表4人;另派項目經理和策劃師各1人,負責項目的全程策劃和跟蹤。其薪資、獎金、加班費等均由乙方負擔。

4、乙方所派銷售人員於進駐現場前需經甲方面試認可。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確保本項目符合政府關於房地產開發和銷售的有關規定,並應向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複印件)。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完善的銷售代理委託文件。

3、甲方與購房客戶簽訂買賣合約後,因合約條款引起的糾紛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4、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廣告推廣預算和第二款的廣告計劃支付相應費用,導致銷售進程及計劃受阻,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對本項目代理銷售工作盡善盡責,同甲方進行多方協調和溝通。每週舉行一次銷售工作會議,定期向甲方提供詳盡的銷售情況分析報告。

2、負責項目的銷售策劃、包裝宣傳、廣告推廣及軟性炒作等方案的編撰。

3、協助甲方做好現場包裝及其相關工作。

4、協助甲方落實售樓處、模型、樣板房、展板等準備工作。

5、充分利用原有客戶網絡銷售。

6、安排優秀銷售人員進駐銷售現場。

7、安排客戶與甲方簽訂正式買賣合同。

8、負責向客戶催交房款。

9、協助客戶辦理入夥手續。

九、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如有違約,須承擔相應責任,如造成對方損失的,還須賠償對方相應損失。

十、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分歧,甲乙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如最終無法達成共識,則交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附件:

1、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及法人代表證明書。

2、委託房號清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二0 月 日籤於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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