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代理商合作協議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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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商業的發展,代理商合作是很常見的事了,那麼機械代理商合作協議又是怎麼樣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機械代理商合作協議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機械代理商合作協議範本
機械代理商合作協議範文1

甲方(代理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迅速推動[代理產品]的開發和銷售,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產品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共同遵照執行。

一、地域限制

本協議只在 地區有效(以下簡稱“本地”)。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與其他地區代理商協商進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銷售活動。

二、價格

1.代理費:在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代理費 元(RMB)劃入乙方帳戶;乙方應提供準確有效的銀行帳號。

3.特價的代理產品或促銷產品的銷售分成,不適用前述之規定,具體由雙方另行商定。

三、定期報告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報告,說明甲方在上一結帳週期中的產品出售數量、概況、總銷售額、用戶信息等資料,並列明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動均須通知乙方。

四、雙方的權責

1.甲方同意並確認其承擔以下主要義務與權利:

a. 甲方有遵守和維護代理產品市場價格的義務,必須保證該產品的零售價格不低於雙方協議的價格。

b. 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間接使用乙方網站的產品或圖案。

c. 甲方不得有損乙方的形象及聲譽。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聲譽損害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d. 如果發現他人侵犯代理產品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披露,並可根據乙方的授權,代表乙方追究侵權方的責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範類似行爲的發生。

2.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a. 乙方擁有所提供的代理產品的版權和所有權。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所有內容的版權合法性,保證內容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並保證由此產生的一切糾紛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b. 乙方作爲代理產品的版權人和所有權人,在甲方與其它代理商發生版權糾紛時,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涉及解決該版權糾紛所需之幫助。

c. 乙方有權審覈宣傳方案。

d. 乙方有權監督產品的銷售,並要求甲方予以改進,甲方須配合解決問題。

e. 乙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並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f.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動代理產品的銷售資料以及信息,協助甲方獲得必要的產品說明,免費提供給甲方宣傳品。

3.甲乙雙方共同責任與義務:

a. 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工作進度表,並有爲對方保守技術、信息等祕密的義務。

b. 均有義務對所得的與雙方本次合作有關的商業祕密保密,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

五、協議有效期限和終止

1.從協議簽定之日起,有效期爲1年,期滿如果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爲則自動續約;續約有效期仍爲1年,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並在對方發出違約通知單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仍未及時改正的,非違約方有權取消違約方的合作資格,並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

3.任何一方如想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需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材料,說明解除協議的原因,獲得對方批准後,本協議終止。

六、其它

1.本協議是在雙方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的。雙方有充裕的時間對協議的內容進行研究和討論,並已向法律專業人士作出詳細的諮詢,代表了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可另立補充協議。

3.如就本協議條款的解釋或本協議涉及事宜的執行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4.凡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其它通訊來往,須以書面文字爲準,可採用多種通訊方式,如書信、傳真、電傳、電報等。

5.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法律解釋。

6.本協議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簽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代理商合作協議範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糧香公司系列產品經營之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 並由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基本條件:

A.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銷售所需的“企業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及相關證明文件;

2.甲方按照全國統一價格向乙方供貨,此價格爲不含稅價格;

3.甲方保障向乙方的貨源供給及時;

4.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的產品技術諮詢和服務;

5.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市場宣傳及促銷資料,以促進乙方銷售工作與推廣活動的展開;

6.雙方協商開展促銷活動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人員、贈品等方面支持;

B.乙方權利、義務及責任:

1.乙方提供開戶銀行和帳號、身份證等基本資料,並在上述證件複印件上加蓋公章(或簽字);

2.乙方使用陝西糧香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的商標、標識必須得甲方的書面批准。如擅自使用,將構成侵權行爲,甲方將視具體情況採取終止合同或其他相應處罰措施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享有甲方該系列產品在指定區域內銷售的權利;乙方須按照甲方制定的市場價銷售,不得擅自提價或降價,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銷售資格並追究責任。

4.甲方在開展促銷活動時隨貨贈送的產品,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扣留或變相銷售,否則甲方有權按違約處罰;

5乙方有責任做好本區域的售前、售中、售後的服務;

6.乙方在銷售甲方的會員卡時,需到甲方公司或者各個門店簽署會員卡協議辦理,並且每張會員卡讓持卡客戶設定密碼。

7.乙方在銷售過程辦理會員卡需拍照確認,且過程中積累的一切客戶資料需最終交由甲方同意管理備案;

8.乙方所有員工的歸屬權和管理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參與乙方的人員管理;

9.如有需求,乙方自行尋找並租用辦公場所,資金乙方墊付,結算日用單據找甲方公司報銷。

二.經營產品系列、區域、銷售任務:

1.甲方授予乙方 “長生訣” 系列產品在中國範圍內銷售的權利;

2.促銷活動訂貨金額計入銷售業績,返點視甲方返點協議而定;;

三、終止合同

1.若乙方連續3個月完成年度任務10%以下,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2.乙方存在有損甲方名譽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3.合同期間,若乙方發生不可抗拒力量或因經營不善,無法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議,可延緩或終止合同;

4.甲乙雙方終止時,必須在終止前30天以書面告知對方,通知期間本合同仍然爲有效合同;

5.合同終止時,雙方應在終止日起30天內,以雙方財務部門對帳,由乙方將所有應付款項結清;

6.雙方同意本合同具有法律效應,在合作期間,應務自履行合同中規定之責任,如發生法律糾紛,可交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本合同簽訂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妥善處理。 本合同簽署地:西安。

四、保密: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所制定的任何內容透露給除甲方以外的任何人員或單位,否則甲方將對乙方進行起訴。

五、補充協議:

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蓋章後,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代理商合作協議範文3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 真:

聯 系 人: 網 址:

開戶銀行及帳號:電子郵件:

乙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第一條協議項目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 ,甲方申請成爲 代理商,並完全接受乙方的規範,經乙方初步審覈符合規範中規定的該級****(以下簡稱****)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授權給甲方 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在乙方處進行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項目依據 爲準)。

第二條《****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20xx1020》作爲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範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覈、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爲。

3-1-2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並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範中規定的對該級****代理商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乙方公開報價。

3-1-4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5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爲。

3-1-6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 授權 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 “****”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繫,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 “****”等引人誤解其爲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爲,使他人誤以爲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3-1-8與****正式簽署代理商協議後,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9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0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與乙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羣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1甲方如非CNNI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NNI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線申請/註冊條款,甲方的用戶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爲將被視爲甲方的行爲,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鑑於第一條之業務在甲、乙雙方之間進行,乙方不與客戶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3-2-2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爲甲方及客戶同意註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餘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後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後及時處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3-2-4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2-6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代理規範;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20xx1101》和《****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20xx1020》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條對代理的獎懲

4-1依據規範和〈****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對甲方的代理業務給予優惠。

4-2甲方可參加乙方不定期舉辦的的代理商免費培訓,或獲得培訓資料和音像資料,根據規範中的內容獲得乙方的支持與獎勵。

4-3本協議關於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4-4甲方成爲乙方機構代理商後,如果不符合規範中的考覈標準,或者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爲壹年

第六條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授權工作範圍的行爲,更不得用於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爲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爲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

6-2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後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繫,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 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爲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在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湛江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九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附則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10-3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0-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於湛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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