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精選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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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1

出租方: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精選22篇)

代理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該房屋爲: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爲▁▁▁▁▁▁▁▁▁▁▁▁▁▁▁▁▁▁▁▁▁▁▁▁▁▁▁,該房屋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種: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第三條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爲:▁▁▁▁▁▁▁▁▁▁▁▁▁。

第四條代理權限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爲:

第五條出租代理期限

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租金

租金標準爲▁▁▁▁▁▁▁元/,租金總計:▁▁▁▁▁▁▁▁▁▁▁▁▁▁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租金收取方式:。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爲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爲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_年_月_日起開始按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爲:▁▁▁▁▁▁、▁▁▁▁▁▁、▁▁▁▁▁▁、▁▁▁▁▁▁、▁▁▁▁▁▁、▁▁▁▁▁▁、▁▁▁▁▁▁、▁▁▁▁▁▁。

第七條佣金出租代理期內其中日作爲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爲,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爲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爲:▁▁▁▁▁▁▁▁▁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乙方負責。

甲方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

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

4、▁▁▁▁▁▁▁▁▁▁▁▁▁▁▁▁▁▁▁▁▁▁▁▁▁▁▁▁▁▁;

5、▁▁▁▁▁▁▁▁▁▁▁▁▁▁▁▁▁▁▁▁▁▁▁▁▁▁▁▁▁▁。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銀行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屬文件。附屬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章:代理方簽章:

住所:住所:

證件號碼: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證件號碼: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2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該房屋爲:樓房室廳衛或平房間,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裝修狀況,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

第四條代理權限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爲:1、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2、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3、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4、依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行使代理權。

第五條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共計年零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第六條租金

(一)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同意當年預留出天不計算租金,作爲給乙方接洽承租的工作期。預留工作期滿,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計算租金,即委託之日起,乙方給甲方個月零天的房租。

(二)房屋每月租金爲人民幣¥元(大寫:元)。房租按繳付。具體付款日期:

第一次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元整);

第二次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元整);

第三次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元整);

第四次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元整);

(三)租金收取方式:乙方代爲收取。

甲方選擇由乙方代爲收取租金的,雙方遵守以下條款: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在委託期內爲了便於房屋出租或應承租者要求,乙方出資對房屋進行必要的維修或添置設備,甲方應允許乙方適當浮動出租價格,多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該房屋發生的以下費用:水費、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供暖費、衛生費等。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

代理期限內,甲方只承擔物業費。

第八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

(一)乙方有義務保證房屋設施完好,不影響承租人使用。若設施自然損壞,乙方要在承租人通知7日內修復。發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除在該房屋客廳內打三個隔斷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應保持屋內牆面、地面及附屬設施與出租前一樣。

第九條雙方義務

(一)委託期內甲方應承擔的事項和費用

1、因水、電、燃氣等管道或線路及房屋防水層、房屋主體、屋內裝修老化,非人爲損壞,影響使用的,其修理或施工改造所發生的費用。

2、物業費由甲方承擔。

3、委託期前所發生的費用。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3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

該房屋爲: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爲▁▁▁▁▁▁▁▁▁▁▁▁▁▁▁▁▁▁▁▁▁▁▁▁▁▁▁,該房屋(□已/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爲:(□ 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爲▁▁▁▁▁▁▁元/(□月/ □季/ □半年/□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爲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爲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 □ 歸甲方所有 / □ 歸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爲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開始按(□月/ □季/ □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爲:▁▁▁▁▁▁、▁▁▁▁▁▁、▁▁▁▁▁▁、▁▁▁▁▁▁、▁▁▁▁▁▁、▁▁▁▁▁▁、▁▁▁▁▁▁、▁▁▁▁▁▁。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 日作爲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爲 ,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爲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 □)。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爲:▁▁▁▁▁▁▁▁▁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 / □電費 / □電話費 / □電視收視費 / □供暖費 / □燃氣費/ □ 物業管理費/□▁▁▁▁▁▁▁▁▁▁▁▁▁▁▁▁▁▁▁▁▁▁▁。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 銀行 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代理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件號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

委託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證件號碼: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4

編號: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在不動產中介方面的良好聲譽,爲此甲方將不動產委託乙方全權代理出租事宜,並由乙方指派爲該房屋出租事宜的執行人。在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得再委託其他第三人代理出租,或委託其他第三人居間中介出租,雙方合意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循。

第一條:委託期限(代理期限)自公元 年 月 日起至公元 年 月 日止,若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委託期限,則本合同自動順延至租期屆滿之日。

第二條:委託代理出租之房屋狀況

1. 房地產情況

2. 房屋裝修、設備、設施狀況

第三條:委託事項

1. 代爲尋找承租方;

2. 按本合同第四條委託出租條件與承租方洽談租賃事項;

3. 代爲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4. 委託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代爲支付合理的房屋維修等日常管理費用;

5. 代爲收取租金;

6. 爲出租房屋所作的其他必需、合理事宜。

第四條:委託出租條件

第五條:服務報酬

1、 乙方代理甲方與承租方按本代理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委託出租條件簽訂房屋租賃合

同時,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70%作爲服務報酬。

2、在甲方與承租方租賃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作爲甲方代理人,甲方須每月按月租金的7%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乙方於每次代理收取租金時,按實收租金金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該服務報酬。

3、 乙方收取本條第1項服務報酬後,並不影響乙方按本條第2項約定,向甲方收取服務報酬。

4、 乙方按本條收取的服務報酬,可從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扣劃。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爲本合同第四條甲方所委託之月租金的70%。

1、 委託期間內,甲方自行出租、或另行委託第三人出租、或委託其他第三人居間中介出租;

2、 於委託期限屆滿之後六個月內,甲方與乙方所曾洽談之承租方完成租賃事宜,或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而與第三方成交;

3、 委託期限內,承租方願以甲方委託條件承租,而甲方反悔不願以委託條件與乙方所洽妥之承租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4、 委託期間內,甲方將出租標的物出售或其它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乙方不能完成代理出租事宜;

5、 委託期間內,非經雙方同意,甲方隨意終止合同;

6、 甲方其它違約行爲,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第七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 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業務處理情況。

2、 乙方應積極努力透過市場流通管道盡速尋找承租方,及租賃條件的斡旋,早日完成甲方委託之房屋出租事宜。

3、 負責委託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所產生之維修、養護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4、 代爲甲方與承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5、 代爲辦理租賃登記和交納稅費等(需甲方特別指示)。

6、 代爲收取租金及記賬工作。

7、 及時將承租方違約情形(若有)報告甲方,並協助甲方追索,所產生之律師費、調查費、法院受理費由甲方按實承擔。

8、 爲便於甲方委託房屋儘快出租,乙方於受託後一個月內未能將委託房屋通過乙方的中介體系出租,則乙方可將該房屋另行委託其它中介公司居間中介出租。

第八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保證對委託出租之房屋有出租之權力,並可隨時配合交屋,否則,由此給承租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2、 租賃完成時,甲方應依法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登記手續。

3、 在租賃期間所發生之稅費,甲方應按國家規定自行承擔。

4、 甲方應將該房屋內設備、設施與乙方另行簽署確認單,並將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5、 甲方承擔乙方代爲簽署的租賃合同所產生的法律責任,但乙方與第三人惡意串通的除外。

6、 甲方有權隨時要求查詢帳戶存款,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房屋租賃狀況。

第九條:備用金

於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備用金____________元整,用作房屋維修及合理費用之支付,備用金使用後不足部分由甲方補足,或甲方授權乙方從已收租金中提取。

第十條:甲方無權出租所委託的房地產或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不實,致本合同無效或無法履行,則甲方應依本合同第四條所委託之租金70%支付乙方作爲賠償,若同時造成承租方損失,亦應賠償之。本條不應本合同的無效而失效,即便合同無效,本條款仍獨立適用於甲乙雙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及原則公平解決之。

第十二條:本合同系雙方同意協定,空口無憑,特立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別提示:

尊敬的客戶,爲了維護您的權益,當您按本合同支付任何一筆款項時,務必要求您的業務人員提供蓋有本公司店章的臨時收據或本公司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否則,您有權拒付任何一筆款項,並請電告本公司。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務有限公司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 行 人: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執業經紀人:

證 號:

年 月 日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5

出租方:__×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系坐落在__×街  號“__×購物中心”b樓二層整個樓層(以下簡稱該商鋪)的在建建築。該商鋪建築面積約爲  餘平方米,現雙方約定按 平方米標準計算,最後實測面積多於或少於  平方米的,均按  平方米計算,不作調整。附該商鋪的平面圖。

1-2 甲方爲該商鋪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保證的權利和義務。

1-3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鋪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商鋪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鋪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後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爲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1-4 甲方b樓地面車位,乙方均有權無償使用。地下停車車位,經雙方商議後,提供一定數量供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的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鋪的使用範圍與乙方的經營範圍相符。乙方經營範圍進行調整的,該商鋪的使用範圍也可進行相應調整,無須徵得甲方同意。

三、租賃期限

3-1 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鋪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應如期返還(雙方均有意續租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除外)。

四、租金支付

4-1 該商鋪的租金採取固定租金的方法,按建築面積  平方米 天或 個月計算(第 至第 年優惠 平方米建築面積按 平方米計算)。第 年至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爲 元,每年年租金爲  元(  元× 天× 平方米);第 年至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爲 元,每年年租金爲  元(  × 天× 平方米);第  年至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爲 元,每年年租金爲  元(  元× 天× 平方米);第 年到第 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爲  元,每年年租金爲  元( ×  天× 平方米)。

4-2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個月租金(以第一期租金計算)作爲定金,正式開始計算租金後該定金抵作租金,以後每6個月支付一次,起租前7天內交清下6個月租金,以此類推。交款地點:甲方財務部門。付款帳號:                          。

4-3 進場時間爲乙方收到甲方大樓竣工驗收合格後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之日。甲方不收取進場裝修日後6個月內的租金。如因進場裝修日後 個月的截止期與合同約定的租賃起始日不一致的,則租金按實際承租期限及上述4-1條款各期租金標準計算。如整個租賃期限超過 年的,超過部分按上述4-1條款的最後一期的租金標準計算,即按每平方米每天  元計。

五、租賃物的交付與返還

5-1 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視爲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賃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賃物應具備以下條件:

5-2-1 甲方負責在一樓大廳位置免費安裝一至二樓的樓梯。

5-2-2 甲方負責安裝消防系統、新風系統及獨立的中央空調系統,並保證該消防系統能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通過。

5-2-3 甲方在二樓層爲乙方提供排煙、排污出口。

5-2-4 甲方爲二樓層安裝無框架落地白玻。

5-2-5 甲方負責提供  kw 用電量(但中央空調用電量不包括在內)。

5-3乙方書面通知甲方接收商鋪的日期視爲商鋪返還日。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返還該商鋪,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商鋪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 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商鋪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5-4商鋪返還前,乙方應自行拆卸並搬走其在該商鋪內的所有設施、物品及增添的附着物。如果乙方的拆卸或搬遷給該商鋪或甲方的任何其他財產造成損壞,乙方應立即予以修復或向甲方作出賠償。

5-5商鋪返還時遺留在該商鋪內屬乙方所有的物品或附着物,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的處理措施及費用必須合理。

六、商鋪的裝修及維修

6-1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在不影響商鋪主體結構的前提下,自行設計並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提交的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並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的,乙方無權擅自進場裝修。對於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甲方應在15天內給予明確的書面答覆決定。

6-2租賃期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維修通知三日內應及時對租賃物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除外)。

6-3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鋪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規定之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如影響出租房屋主體結構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的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如不影響出租房屋主體結構的,可自行進行,無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7-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甲方交付商鋪的日期不晚於 年 月 日。

7-2 因出租商鋪產生的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與出租商鋪有關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7-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甲方在遇到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時,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

該房屋爲:樓房____室____廳___衛,平房___間,建築面積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其他條件爲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___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爲:(□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_________。)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共計____年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爲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元(大寫:___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爲收取)。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爲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甲方所有/□歸乙方所有/□_________)。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_________銀行,由銀行爲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爲: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______日作爲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爲_____,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爲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____)。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爲:___元(大寫: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屬文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由乙方送達銀行_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屬文件。附屬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字):_______           代理方(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7

出租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__________ 區(縣) __________ .該房屋爲:樓房 _____ 室 _____ 廳 _____ 衛,平房 _____ 間,建築面積 __________ 平方米,使用面積 __________ 平方米,裝修狀況 __________ ,其他條件爲 ,該房屋(□已/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 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爲:(□ 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至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共計 _____ 年 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爲 __________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 __________ 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__ 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爲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爲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 □ 歸甲方所有 / □ 歸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 _________________ 銀行,由銀行爲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開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爲: 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 、 、 、 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 日作爲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爲,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爲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 □ )。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爲: __________ 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__ 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 / □電費 / □電話費 / □電視收視費 / □供暖費 / □燃氣費/ □ 物業管理費/ □ 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 __________ ;乙方負責 __________ 。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 _____ 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 _____ 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_____ 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_____ %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_____ 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 _____ %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 ;

(六) 。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_____ 份,其中甲方執 _____ 份,乙方執 _____ 份,由乙方送達 銀行 _____ 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8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該房屋爲: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爲▁▁▁▁▁▁▁▁▁▁▁▁▁▁▁▁▁▁▁▁▁▁▁▁▁▁▁,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爲:(□ 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爲▁▁▁▁▁▁▁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爲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爲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 □ 歸甲方所有 / □ 歸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爲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開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爲:▁▁▁▁▁▁、▁▁▁▁▁▁、▁▁▁▁▁▁、▁▁▁▁▁▁、▁▁▁▁▁▁、▁▁▁▁▁▁、▁▁▁▁▁▁、▁▁▁▁▁▁。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 日作爲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爲 ,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爲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 □ )。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爲:▁▁▁▁▁▁▁▁▁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 / □電費 / □電話費 / □電視收視費 / □供暖費 / □燃氣費/ □ 物業管理費/ □▁▁▁▁▁▁▁▁▁▁▁▁▁▁▁▁▁▁▁▁▁▁▁.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 銀行 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代理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件號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

委託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證件號碼: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租賃房屋坐落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街(路)________號,門牌號爲__________,樓房爲____室____廳____衛____廚,建築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爲____________平方米,屋內設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關於房屋的裝修裝修狀況、基礎設施、設備等情況的說明應該儘可能詳盡列明,有條件的可以以文件形式附於本合同之後)。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爲:(□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稅務部門繳納稅費;□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年__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爲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賬戶,賬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該賬戶信息可通過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網站和建設網查詢),賬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過該賬戶收取租金並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戶。

第七條 佣金

雙方約定乙方佣金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爲: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乙方負責。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理方(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條件主要有: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法。商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係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並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於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法。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後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法。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法。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法。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10

出租方: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爲大連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大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範文本,供出租方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

簽約前當事人應仔細閱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出租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屋權屬證明;

(二)身份證明;

(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四)將房屋出租給境外人員及外資機構的,還應具備涉外安全審查批准文件。

三、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三)房地產經紀人員從業資格證明;

(四)交納租賃代理保證金的有關憑證。

四、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並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大連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大連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爲:樓房____室_____廳____衛,平房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其

其他條件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爲:(□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爲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爲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爲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

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甲方所有/□歸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由銀行爲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______日作爲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爲____________,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爲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________)。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爲: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11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

該房屋爲: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爲▁▁▁▁▁▁▁▁▁▁▁▁▁▁▁▁▁▁▁▁▁▁▁▁▁▁▁,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爲:(□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爲▁▁▁▁▁▁▁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爲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爲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甲方所有/□歸乙方所有/□)。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爲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年月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爲:▁▁▁▁▁▁、▁▁▁▁▁▁、▁▁▁▁▁▁、▁▁▁▁▁▁、▁▁▁▁▁▁、▁▁▁▁▁▁、▁▁▁▁▁▁、▁▁▁▁▁▁。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日作爲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爲,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爲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爲:▁▁▁▁▁▁▁▁▁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證件號碼:

住所:

委託代理人:

證件號碼:

電話:

代理方(乙方)簽章: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

住所: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12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爲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間服務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售位於北京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築/使用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產證登記面積爲準), 權屬性質____________, 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 產權人___________, 隨房屋一併出售室內裝飾, 附屬設施見附件.

第二條 委託代理期限

甲方確定該房產委託乙方代理期限自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至委託截止日期,乙方已爲甲方找到該房產的購買客戶,並已將第一筆購房定金轉交給甲方,後與乙方簽訂正式買賣合同,則本委託期限翕動延長至該房產的交易事項全部辦理完畢爲止。

第三條 房產價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確認, 委託乙方爲其代理出售該房產的條件爲,該房產的委託出售淨得價不低於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 簽定合同時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產權證及購房相關憑證、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證明、婚姻證明、夫妻雙方個人印章等原件和複印件。

2、 委託代理期限內不得自行出售、拒絕出售或轉託他人代理出售此房產,提供的有關證件及材料應真實合法,須保證所出售的房產不存在任何爭議,且有權益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3、 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到達其房產歸屬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及放貸銀行辦理相關手續,積極配合乙方工作。

4、保證屋內設備設施完好無損,房屋權屬變更前結清物業、水、電、收視、供暖等所有費用並出具相關票據,對於權屬變前無法結清的費用,甲方負全部責任:房屋權屬變更前_________日內遷出該房所有註冊戶口。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13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

該房屋爲: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爲▁▁▁▁▁▁▁▁▁▁▁▁▁▁▁▁▁▁▁▁▁▁▁▁▁▁▁,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爲:(□ 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爲▁▁▁▁▁▁▁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爲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爲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 □ 歸甲方所有 / □ 歸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爲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開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爲:▁▁▁▁▁▁、▁▁▁▁▁▁、▁▁▁▁▁▁、▁▁▁▁▁▁、▁▁▁▁▁▁、▁▁▁▁▁▁、▁▁▁▁▁▁、▁▁▁▁▁▁。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 日作爲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爲 ,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爲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 □ )。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爲:▁▁▁▁▁▁▁▁▁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 / □電費 / □電話費 / □電視收視費 / □供暖費 / □燃氣費/ □ 物業管理費/ □▁▁▁▁▁▁▁▁▁▁▁▁▁▁▁▁▁▁▁▁▁▁▁。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 銀行 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代理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件號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

委託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證件號碼: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1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 市 區(縣) .該房屋爲:樓房 室 廳 衛,平房 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裝修狀況 ,其他條件爲 ,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爲:(□ 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日,共計 年 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爲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爲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爲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 □ 歸甲方所有 / □ 歸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 銀行,由銀行爲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開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爲: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 日作爲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爲 ,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爲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 □ )。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爲: 元(大寫: 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 / □電費 / □電話費 / □電視收視費 / □供暖費 / □燃氣費/ □ 物業管理費/ □ .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 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由乙方送達 銀行 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代理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件號碼: 證書編號:

委託代理人: 證件號碼: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1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代理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在大連市 房屋一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做 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收回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須在 年 月 日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繳納期限及抵押金

1.該房屋月租金爲¥元(大寫人民幣佰元整)。租金總額爲¥ 元(大寫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需在下一次房租到期前日支付下一期房租。(付款方式爲 付)

第一次乙方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房租人民幣 元整 甲方簽字確認: 第二次乙方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房租人民幣 元整 甲方簽字確認: 第三次乙方於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房租人民幣 元整 甲方簽字確認: 第四次乙方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房租人民幣 元整 甲方簽字確認:

2.甲方於 年 月 日收取乙方抵押金人民幣元整,保障房屋設施及傢俱、家電不受損害和各項費用及時支付。甲方應於本合同期租賃期滿,乙方騰空並交還房屋時,扣除乙方使用所需繳納的費用後,將剩餘金額返還給乙方,如果抵押金不足支付房屋的設施損壞及其它各項費用,乙方應在交還房屋時承擔支付不足費用。

3.甲方在交付該房屋之前必須將該房屋的相關費用全部結清,關於本房屋在本次出租之前產生的權屬糾紛、債務、稅項等事宜,應在房屋出租之前處理完畢,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4.租賃期間產生的 採暖費、物業費 中介費人民幣( )元 由甲方承擔。 水、電、煤氣、數字電視、電話、寬帶費、衛生費 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飾和裝飾

1.修繕房屋時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2.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3 乙方應按時交納水、電、煤氣、有線(數字)電視、電話、寬帶等使用費,並保存好收據以備退租時結算。

4因使用不當或他人原因而造成房屋設施及傢俱家電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修復,如不予修繕或修繕之後不合使用目的時,甲方有權終止本租賃合同及追究乙方賠償責任。5乙方於房屋租賃期間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因此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租賃合同的變更

1.甲方若要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乙方若要轉租房屋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簽訂轉租合同,若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並簽訂轉租合同,乙方須賠償一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並無條件解除合同。

3.乙方若需要提前續簽合同,需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通知甲方,若未按時通知甲方,視爲乙方不再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將承租住房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爲,終止租賃合同,乙方所支付的抵押金作爲違約金,並於次日倒房。

2.乙方入住後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退租時,押金及提前一個月房租作爲違約金不予退還,並於次日倒房(水電費結清)。

3.合同簽訂及入住後,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且甲方返還乙方剩餘房屋租金及賠償乙方一個月房租作爲違約金。

第七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對雙方提供的相關文件材料進行仔細覈查,對提供無效或不真實證件的乙方,丙方有權終止提供服務。

2.非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執行時,丙方已收取的中介費不予退還。

3.在合同期內,若乙方違約,丙方在同等價格下免費爲甲方提供二次租賃,高出本合同價格做爲中介費。

第八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訴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第九條 相關約定事宜

1.乙方應在租賃屆滿時,甲乙雙方驗收房屋後,將房屋返還,如需繼續承租,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乙方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明確表示不再續租或未和甲方續租合同,甲方有權帶領新承租人前去看房,在早9至晚5時間段,乙方應積極給予配合,若因乙方工作等原因在此時間段看不了房,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看房時間。

第十條 交屋時室內設施及物品:甲方提供傢俱、家電等明細附表(後附驗房單) 第十一條 其它事項約定

若乙方在居住期間因爲人爲原因造成的一系列危險行爲而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外籍人士請在籤合同起24小時之日內到轄區指定派出所登記。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之附件及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執行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代理方:

聯繫方式: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1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爲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範文本,供出租方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簽約前當事人應仔細閱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出租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屋權屬證明;

(二)身份證明;

(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四)將房屋出租給境外人員及外資機構的,還應具備涉外安全審查批准文件。

三、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三)房地產經紀人員從業資格證明;

(四)交納租賃代理保證金的有關憑證。

四、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並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六、出租方可通過登錄“北京房地產交易信息網()”查詢房地產經紀機構租賃代理保證金情況。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該房屋爲: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爲▁▁▁▁▁▁▁▁▁▁▁▁▁▁▁▁▁▁▁▁▁▁▁▁▁▁▁,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

第四條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爲:(□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五條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爲▁▁▁▁▁▁▁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爲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爲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甲方所有/□歸乙方所有/□)。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爲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年月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爲:▁▁▁▁▁▁、▁▁▁▁▁▁、▁▁▁▁▁▁、▁▁▁▁▁▁、▁▁▁▁▁▁、▁▁▁▁▁▁、▁▁▁▁▁▁、▁▁▁▁▁▁。

第七條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日作爲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爲,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爲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爲:▁▁▁▁▁▁▁▁▁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

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乙方負責。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

5、▁▁▁▁▁▁▁▁▁▁▁▁▁▁▁▁▁▁▁▁▁▁▁▁▁▁▁▁▁▁。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

4、▁▁▁▁▁▁▁▁▁▁▁▁▁▁▁▁▁▁▁▁▁▁▁▁▁▁▁▁▁▁;

5、▁▁▁▁▁▁▁▁▁▁▁▁▁▁▁▁▁▁▁▁▁▁▁▁▁▁▁▁▁▁。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銀行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代理方(乙方)簽章:

住所:住所:

證件號碼: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證件號碼: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17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x區(縣)x。

該房屋爲:樓房x室x廳x衛,平房x間,建築面積x平方米,使用面積x平方米,裝修狀況x,其他條件爲x,該房屋(□已x/x□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x。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x。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x。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爲:(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共計x年x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x年x月x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爲x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x元(大寫:x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爲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爲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甲方所有/□歸乙方所有/□x)。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x銀行,由銀行爲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x年x月x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爲:x、x、x、x、x。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x日作爲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爲x,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爲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x)。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爲:x元(大寫x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x。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x;乙方負責x。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x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x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x。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x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x%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x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x%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 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x%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 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x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x。

(二)x。

(三)x。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x份,其中甲方執x份,乙方執x份,由乙方送達x銀行x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x代理方(乙方)簽章:

住所:x住所:

證件號碼:x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編號:

委託代理人:x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證件號碼:x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x電話:x

簽約時間:20x年x月x日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18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址:

二、室內附屬設施:

三、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口月 口季度 口半年 口年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第1次付款計 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天;

(4)連續3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四、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爲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1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爲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五、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六:其它說明: 1、入住時的電錶度數: 2.水錶度數:

出租方:

聯繫電話:

承租方: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19

出 租 方(甲方):

代 理 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該房屋爲:樓房 室 廳 衛或平房 間,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裝修狀況 ,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 。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 。

第四條 代理權限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爲:1、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2、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3、 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4、依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行使代理權。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日,共計 年零 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第六條 租金

(一)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同意當年預留出 天不計算租金,作爲給乙方接洽承租的工作期。預留工作期滿,自 年 月 日開始計算租金,即委託之日起,乙方給甲方 個月零 天的房租。

(二)房屋每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大寫: 元)。房租按 繳付。具體付款日期:

第一次 年 月 日(¥ 元整);

第二次 年 月 日(¥ 元整);

第三次 年 月 日(¥ 元整);

第四次 年 月 日(¥ 元整);

(三)租金收取方式:乙方代爲收取。

甲方選擇由乙方代爲收取租金的,雙方遵守以下條款: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在委託期內爲了便於房屋出租或應承租者要求,乙方出資對房屋進行必要的維修或添置設備,甲方應允許乙方適當浮動出租價格,多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該房屋發生的以下費用:水費、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供暖費、衛生費等。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

代理期限內,甲方只承擔物業費。

第八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

(一)乙方有義務保證房屋設施完好,不影響承租人使用。若設施自然損壞,乙方要在承租人通知7日內修復。發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除在該房屋客廳內打三個隔斷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應保持屋內牆面、地面及附屬設施與出租前一樣。

第九條 雙方義務

(一)委託期內甲方應承擔的事項和費用

1、因水、電、燃氣等管道或線路及房屋防水層、房屋主體、屋內裝修老化,非人爲損壞,影響使用的,其修理或施工改造所發生的費用。

2、物業費由甲方承擔。

3、委託期前所發生的費用。

4、房屋的水、氣管道因質量問題滲漏、爆裂、殃及第三方時,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因承租人更換或使用不當造成以上後果的,由乙方負責相關費用。

5、因代理需要甲方聯繫相關部門的,甲方應積極配合。

(二)委託期內乙方及承租人應承擔的事項和費用

1、房內的門窗玻璃、燈具、電源開關、水龍頭等因使用不當發生的費用。

2、合同期內發生的水、電、氣、電話、衛生等費用。

3、水管道堵塞而產生的疏通費用。

4、因承租人使用不當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三)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四)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告知甲方。

(五)委託期內及委託終止後六個月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所介紹的承租戶自行交易,否則甲方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貳倍爲違約賠償。

(六)委託期內,甲方不得私自進入該房屋,如有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聯繫承租人共同進入,以保證承租人的安全。

(七)乙方在代理期間,有義務監督承租人合理使用房間內設施,造成設施人爲損壞的,監督其修復或要求其賠償。

(八)乙方代甲方收取承租人發生的電視費、水費、燃氣費,不得拖欠各項應承擔的費用。合同到期後一併退還甲方。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 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三日以上的(因甲方原因超期除外);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乙方及承租人擾民超過三次,鄰居投訴、高跟鞋走路等擾民現象超過三次以上的;

4、乙方及承租人利用該房屋從事非法、違法活動,危及公共安全的;

5、 。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委託期內,乙方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應賠償給甲方一個月的合同約定租金爲違約金。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二)委託期內,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應賠償給乙方一個月的合同約定租金爲違約金。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簽約地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爲: 5000元(大寫: 伍仟元整)。交付時間爲 年 月 日。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二)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變房屋主體結構下,在該房屋的客廳內打三個隔斷,隔斷在安裝或拆除時,必須儘可能將對牆面、地面的損壞減到最小,在此基礎上打隔斷造成的痕跡不在賠償範圍內,除此之外,牆面、地面等有所損壞及牆面塗鴉,乙方及承租人負責賠償。出租代理期限屆滿後,乙方負責把房屋恢復原樣。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三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君安物業留 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證件號碼:

電話:

乙方簽章:

乙方資質證書編號:

經紀持證人員:

經紀人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20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爲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間服務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售位於北京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築/使用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產證登記面積爲準), 權屬性質____________, 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 產權人___________, 隨房屋一併出售室內裝飾, 附屬設施見附件.

第二條::委託代理期限

甲方確定該房產委託乙方代理期限自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至委託截止日期,乙方已爲甲方找到該房產的購買客戶,並已將第一筆購房定金轉交給甲方,後與乙方簽訂正式買賣合同,則本委託期限翕動延長至該房產的交易事項全部辦理完畢爲止。

第三條:房產價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確認, 委託乙方爲其代理出售該房產的條件爲,該房產的委託出售淨得價不低於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 簽定合同時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產權證及購房相關憑證、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證明、婚姻證明、夫妻雙方個人印章等原件和複印件。

2、 委託代理期限內不得自行出售、拒絕出售或轉託他人代理出售此房產,提供的有關證件及材料應真實合法,須保證所出售的房產不存在任何爭議,且有權益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3、 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到達其房產歸屬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及放貸銀行辦理相關手續,積極配合乙方工作。

4、保證屋內設備設施完好無損,房屋權屬變更前結清物業、水、電、收視、供暖等所有費用並出具相關票據,對於權屬變前無法結清的費用,甲方負全部責任:房屋權屬變更前_________日內遷出該房所有註冊戶口。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2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某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爲:樓房____室_____廳____衛,平房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代理權限(可多選)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爲: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五條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_個月。

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某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爲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爲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爲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某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甲方所有/□歸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由銀行爲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______日作爲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爲____________,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爲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________)。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爲: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

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及附屬設施某護

(一)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某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

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4、__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以上的;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______銀行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三室一廳房屋出租代理協議 篇22

出 租 方:

代 理 方:

一、出租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屋權屬證明;

(二)身份證明;

(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四)將房屋出租給境外人員及外資機構的,還應具備涉外安全審查批准文件。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三)房地產經紀人員從業資格證明;

(四)交納租賃代理保證金的有關憑證。

三、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並簽字蓋章。

四、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五、出租方可通過登錄“北京房地產交易信息網( )”查詢房地產經紀機構租賃代理保證金情況。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 市 區(縣) .該房屋爲:樓房 室 廳 衛,平房 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裝修狀況 ,其他條件爲 ,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 。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爲:(□ 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日,共計 年 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爲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爲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爲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 □ 歸甲方所有 / □ 歸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 銀行,由銀行爲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開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爲:  。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 日作爲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爲 ,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爲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 □ )。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爲: 元(大寫: 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 / □電費 / □電話費 / □電視收視費 / □供暖費 / □燃氣費/ □ 物業管理費/ □ .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 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 ;

5、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 ;

4、 ;

5、 。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 。

(二) 。

(三) 。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由乙方送達 銀行 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代理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附件一: 《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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