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通用28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82W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1

甲 方: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通用28篇)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代表人:

地 址:

甲方因與 訴甲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現自願委託乙方的律師爲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及《 律師條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事項與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作爲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參與該案的法律事務。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爲準,《授權委託書》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乙方指定 律師作爲代理人具體操辦。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託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徵得甲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並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或律師助理)應當根據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代理權限認真負責地辦理上述案件的再審代理等法律事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律師執業紀律和怠於履行代理義務等行爲;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在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及委託事項辦理終結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從事代理行爲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並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選定的律師構成乙方的一項合同義務。

第四條 律師費用

甲方按商業險保險金額人民幣100萬元扣減甲方商業險實際賠付金額的餘額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費計算。依據本所已與貴司簽訂的總委託代理協議約定的內容,甲、乙雙方確認本案一般代理費一審爲3500元,二審按一審金額的50%收取。律師費支付至下列帳號: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乙方可以通過和解以及法院調解、判決等方式進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該案判決結案或者和解、調解協議簽署後五日內按照上述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乙方進行調解、和解應當徵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工作費用。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與索賠

1、乙方消極履行或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代理義務及約定,致使甲方的權益受到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要求乙方退還已付的律師代理費用。

2、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隱瞞實情的,有權終止代理。

3、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

第七條 爭議解決條款

任何因本協議的規定引發的糾紛,應先由協議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中所有條款的標題僅爲查閱方便,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被解釋爲本協議之組成部分,或構成對其所指示之條款的限制。

3、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附件、補充協議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方因與 訴甲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現自願委託乙方的律師爲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及《律師條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事項與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作爲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參與該案的法律事務。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爲準,《授權委託書》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乙方指定 律師作爲代理人具體操辦。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託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轉委託行爲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向甲方負責,甲方對由此增加的任何費用概不承擔。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並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協議

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或律師助理)應當根據本協議

第一條規定的代理權限認真負責地辦理上述案件的再審代理等法律事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律師執業紀律和怠於履行代理義務等行爲;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在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及委託事項辦理終結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從事代理行爲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並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選定的律師構成乙方的一項合同義務。

第四條 律師費用

甲方按商業險保險金額人民幣100萬元扣減甲方商業險實際賠付金額的餘額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費計算。依據本所已與貴司簽訂的總委託代理協議約定的內容,甲、乙雙方確認本案一般代理費一審爲3500元,二審按一審金額的50%收取。律師費支付至下列帳號: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乙方可以通過和解以及法院調解、判決等方式進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該案判決結案或者和解、調解協議簽署後____日內按照上述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乙方進行調解、和解應當徵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工作費用。

甲方:

乙方:

日期: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山東  甲方與          因    一事發生糾紛,特委託乙方律師風險代理。  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民法典》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達成如下風險代理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指派張暉東律師作爲甲方的代理人。  其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序中的代理權限爲:  

1、代爲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並設法達成實現債權的結果;  

2、代爲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3、代爲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爲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  

7、代爲申請執行,代爲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8、其他委託人授予的權利。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全部與該案件有關的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  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依約支付相應的費用。  乙方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  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  案件需要財產保全時,擔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  

四、本案訴訟請求標的爲     元。  乙方負責墊付訴訟有關的一切費用。  乙方按從對方或法院執行庭實際收回金額的30%收取案件代理費(如收回 10000元,律師代理費爲3000元), 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數額分次結清。  如收回實物,按法院執行庭覈定的實物金額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費。  甲方在收取款項(或實物)的同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支付代理費的,乙方可從收回甲方的款項中扣除或對實物行使留置權。  

五、訴訟過程中,未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另行委託他人代理、單獨撤訴、單獨與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雙方風險代理合同,視爲乙方完成代理任務,甲方應按照第四條約定訴訟請求的數額和約定代理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拖欠代理費用的,每日按應付代理費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爲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  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七、發生爭議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可調解也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雙方有互爲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八、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爲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九、風險提示: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後果。  

1.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  

2.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  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 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  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並全部收回錢物止。  本案終結後,如甲方繼續委託乙方申訴等,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山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執業(或資格)證號:

現甲、乙雙方就何女士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之訴達成如下委託協議:

1、在受害人何女士的傷殘等級維持一個九級、一個十級不變的情況下,甲方應獲得的賠償金和乙方應獲得的報酬作如下特別約定:訴訟(含審理、執行程序)終結後甲方應獲得賠償責任方(含肇事司機劉奶奶及保險公司)賠付金額內的保底現金人民幣玖萬元(不含住院期間和出院後產生的住院費、檢查費、醫藥費、治療費等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以及鑑定、評估費用),超過保底金額玖萬元人民幣之外的部分(應從中剔除已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及鑑定、評估費用),雙方五五分成,甲方不再支付其它律師服務費。若賠付總金額(剔除已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及鑑定、評估費用)低於玖萬元人民幣則按第2條支付同等金額代理費。

2、若受害人何女士傷殘九級不成立,乙方僅收取甲方訴

3、訴訟終結後,付款方式爲賠償方(肇事司機劉奶奶及保險公司)直接支付給甲方,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4、因本案訴訟產生的費用(含一、二審及再審),包括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查檔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伙食費、鑑定費等一切合理必要支出費用由乙方支付負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費用。

5、乙方的代理權限爲一般代理。

6、訴訟期間,因甲方有合理懷疑且不滿意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甲方可隨時終止代理關係,因訴訟已發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不得因此向甲方舉張任何權利。

7、本協議共一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本協議內容不得添加、塗改,自雙方簽字(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5

受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部分 風險及訴訟方案的告知

甲方接受乙方諮詢,因案情複雜,現就(20)江民二初字第號乙方同申屠其他合同糾紛(以下簡稱糾紛或號案件)之處理風險及訴訟方案告知如下:

①. 本合同中所表述的協議僅指乙方與申屠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協議,即申屠顯文在糾紛案件中舉證的協議。

②. 經辦律師認爲,協議的有效性並不存在爭議,當爲有效。乙方同意經辦律師的觀點。

③. 乙方陳述並提供了一份證據(丁書寫的還款說明),認爲乙方已通過丁屠轉交了19400元錢款。

④. 基於上述2點,乙方認爲上述19400元錢款是其與申屠解除協議的退款,故乙方追求的訴訟目的在於確認協議已於________年____月被解除。

⑤. 由於乙方通過丁轉交上述錢款,故丁的表述及其證實將成爲乙方訴訟目的能否實現的關鍵依據。

⑥. 基於上述5點,甲方提供並經乙方同意的訴訟方案如下:

. 乙方向____區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追加丁爲號案件的

第三人;

. 若____區人民法院未准許乙方的上述申請,則乙方向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列申屠爲被告,丁爲

第三人,要求確認乙方與申屠簽訂的協議已被解除;

. 上述第項起訴若被受理,乙方向____區人民法院申請中止號案件的審理。

⑦. 甲方告知乙方,乙方與申屠糾紛的訴訟風險如下:6點所列的訴訟方案若未能實現,即丁未能參與或參加乙方與申屠

. 上述第的訴訟,則乙方將承受敗訴的後果;

. 即便上述訴訟方案實現,但丁向法庭(包括____區人民法院和____市的人民法院)所作的表述未必有利於乙方,則乙方同樣也將承擔敗訴的風險;

. 即便丁陳述其向申屠轉交了19400元錢款,但丁若無證據對此證明,則乙方也可能承擔敗訴的風險;

. 即便法庭確認乙方確實通過丁屠轉交了19400元錢款,但對該筆錢款的性質也未必定性爲乙方向申屠所退的投資本息,若如此,則乙方同樣會承擔敗訴的風險;

. 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充分的證據(原件)以證明其訴訟主張;否則,將承擔敗訴的後果。

⑧. 上述書面告知事項乙方若不理解其全部含義,應當在簽署本合同前向甲方問明,乙方簽署本合同時務必確保其已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意思。

第二部分 合同正文

第一條 服務範圍

1.1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就下列實務提供法律服務:

1.

1.1 代理乙方參加號案件的訴訟;

1.

1.2 若需要在____市對申屠提起訴訟,甲方代理乙方參加該次訴訟。

1.

1.3 上述2種情形需要二審的,甲方代理乙方參加二審。

第二條 委託權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的權限爲:

2.1 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的特別授權訴訟代理。

2.2 代爲簽收有關法律文書。

第三條 承辦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陳律師爲本事務的承辦律師。

第四條 服務費及支付

4.1 簽署本合同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服務費元。

4.2 若需要在____市進行訴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差旅費元,差旅費由甲方自行合理安排,乙方不必另向甲方支付。

4.3 上述差旅費的支付以____市的法院受理了乙方的起訴爲前提。

4.4 經過甲方的服務,若乙方的訴訟目的得以實現,即最終生效的判決確認協議已解除,則乙方需向甲方再支付律師費元。

4.5 以下費用由乙方承擔:查檔費、審計費、鑑定費、公證費、訴訟費。

第五條 保密

甲方對於乙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約定應向司法機關或仲裁機構提供的除外。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爲準。保密期限爲________年。

第六條 合同終止

乙方單方終止合同時,甲方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乙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

第七條 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約定

8.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杜福祥經濟詐騙、甲方與黃偉借貸糾紛兩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擔任在甲方與 兩案的一審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爲:特別授權(代寫訴狀、起訴、開庭、調解、承認、放棄訴訟請求、上訴、代爲申請執行、代爲收取執行款項、上訴等)。

三、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律師完成代理訴訟活動。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並按乙方律師要求的期限,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材料及證據線索,並保證上述證據材料的真實、完整。

四、訴訟中所需要向法院交付的費用及與案件相關的各種鑑定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五、本案實行風險代理。經協商,甲方向乙方繳納代理費的爲:

1.甲方先支付給乙方律師人民幣五千元作爲乙方承辦律師的前期辦案費用,該款項屬乙方承辦人爲甲方代理所需之基本的文件打印、交通、住宿、餐飲、通訊費、訴訟費及與代理活動相關的其他支出(在扣除該費用後,剩餘款項計入代理費,即使敗訴也不予退還)。該費用也包括甲方對乙方律師前期代理活動所付出勞動而實施的補償。

2.代理費兩萬元實行勝訴(即爲乙方通過和解、訴訟追回款項十五萬元)爲標準的風險代理收費制,如果不能達到十五萬元,甲方按所該兩案(通過和解、法院執行)追回款項的15%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3.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約定的代理費由乙方在收到該兩案(通過和解、法院執行)所追回的款項中予以扣除。如案件敗訴,則甲方不必支付任何代理費給乙方。

六、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協議,成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承辦律師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方因與訴甲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現自願委託乙方的律師爲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及《律師條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代理事項與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作爲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參與該案的法律事務。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爲準,《授權委託書》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乙方指定律師作爲代理人具體操辦。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託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徵得甲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並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或律師助理)應當根據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代理權限認真負責地辦理上述案件的再審代理等法律事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律師執業紀律和怠於履行代理義務等行爲;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在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及委託事項辦理終結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從事代理行爲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並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選定的律師構成乙方的一項合同義務。

第四條律師費用

甲方按商業險保險金額人民幣100萬元扣減甲方商業險實際賠付金額的餘額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費計算。依據本所已與貴司簽訂的總委託代理協議約定的內容,甲、乙雙方確認本案一般代理費一審爲3500元,二審按一審金額的50%收取。律師費支付至下列帳號: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乙方可以通過和解以及法院調解、判決等方式進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該案判決結案或者和解、調解協議簽署後五日內按照上述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乙方進行調解、和解應當徵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工作費用。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甲方委託乙方作爲甲方與趙金鋼(橋東石德黑馬收貨站,個體工商戶)貨運合同糾紛)一案的訴訟及訴外調解代理人,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黃浩、任德賓 律師擔任其訴訟代理人和訴外調解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如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代爲談判、和解;提起、放棄、變更訴訟請求等特別授權。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完成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根據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採用風險收費的方法代理並支付委託費用。具體收取方式爲:

1、乙方辦案期間所產生的訴訟費、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2、律師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索賠額的30%作爲律師費。

3、支付方式爲:

在甲方得到還款後5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甲方分期得到還款,須根據每期的賠付金額,按比例向乙方支付。(例如:兩期付清,每期20萬,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的方式也爲兩期,每期爲20萬30%=6萬)

六、甲方擅自終止委託事項或撤訴等,其預交的費用不予退還,並應向乙方賠償損失。

七、乙方對委託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等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本案結案後,甲方需要委託乙方從事進行其他訴訟及非訴訟法律服務的,雙方另行協商。

九、乙方代理本案期間,甲方就本案不得組織越級上訪,不得發生暴力衝突,不得從事任何違法活動。發生上述事件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石家莊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9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委託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擔任甲方 一案第 審(仲裁或非訴訟活動)的委託代理人,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爲甲方與 的 糾紛案的第 審(仲裁、非訴訟活動)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對甲方的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堅持顯然違法的要求時,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履行或要求撤銷合同,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依法調查取證,陳述案件事實,進行辯論,提出、承認、放棄、變更或撤回訴訟請求,參加調解並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代收法律文書以及 。

①甲方不授權乙方的權限,應在本合同中進行刪除;

②具體的授權範圍,可由甲方與指派的承辦律師在授權委託書中書面進行確定;

③甲方與乙方承辦律師簽訂授權委託書以後,視爲認可乙方指派的律師爲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 日內先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 元。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已收費用不予退還。 因律師辦案需要產生的調查、差旅、住宿、複印等辦案開支,有甲方按實際支出負擔因甲方不負擔上述費用導致律師辦案受阻的,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已收費用不予退還。

七、甲方在收到一審判決(仲裁)文書後的第三個工作日內,應按一審判決(仲裁)文書確定的所得款項的數額,按 %向乙方補交代理費用;

甲方在收到二審判決(仲裁)文書後的第三個工作日內,應按判決(仲裁)文書確定的所得款項的數額,按 %向乙方補交代理費用;

如甲方一審(仲裁)勝訴,二審(訴訟)不委託乙方進行代理的,甲方應按一審(仲裁)文書確定的所得款項的數額,按 %向乙方補交代理費用;如甲方分期收到判決(仲裁)文書確定的款項,甲方應在受到每筆款項後的第三個工作日內,按所得款項的數額,按 %向乙方補交代理費用;通過非訴訟活動甲方權利得以實現的,甲方應在受到每筆款項後的第三個工作日內,按所得款項的數額,按 %向乙方補交代理費用;如甲方分期收到款項的,甲方應在收到每筆款項後的第三個工作日內,按所得款項的數額,按 %向乙方補交代理費用;前款所規定的數額,如落實爲實物的,甲方應按實物的市場價格,依照上述約定(按市場價格的 %),向乙方補交代理費用,估價費用由甲方先行墊付,與乙方各半負擔,在乙方所得的費用中扣除。

甲方不按上述約定,向乙方補交代理費用的,除應按上述約定向甲方補交代理費用以外,還應按乙方所得款項的20%再向乙方承當違月約賠償責任。因甲方的請求未得到法律的支持,乙方依照本協議第六條所收取的費用,乙方不向甲方退還。因甲方的部分請求未得到法律的支持,乙方依照本協議第六條所收取的費用,乙方不向甲方退還,甲方按得到支持部分所確定的款項的 %向乙方補交代理費用,如甲方得到支持的權利落實爲事物的,按本條第六項的約定處理。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後甲方依照本協議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費用之日起生效,至本案審終結止(審結的方式包括: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九、特別提醒:

特別提醒一:

因本合同在甲方的利益得以實現以後,甲方向乙方補交的代理費用數額較大,故提醒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仔細閱讀或向乙方做詳細諮詢,慎重簽訂。

特別提醒二:

①自本合同簽訂後,甲方自行與對方當事人和解或撤回訴訟、仲裁、非訴訟活動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甲方除不得要求乙方退還該費用以外,還應按照與乙方在訴狀、仲裁申請書或筆錄中確定的請求款項的數額,按 %向乙方補交代理費用;

②甲方向乙方或乙方指派的承辦律師提交證據原件的,應當向乙方索要憑證。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並訂立書面協議或以相關筆錄確認。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10

委託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爲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律師爲甲方在訴訟(包括_____、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託的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權限和委託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_____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爲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律師業務_____標準》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函電、通訊、交通、資料、調查等項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_____,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依原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以立案爲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律師:

電話:????電話:

???開戶行:

?????帳號:

年?月?日?????年?月日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託乙方 律師代理甲方,辦理相關的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權限以及辦理的具體事項爲:全權代理、特別代理:代爲取證,代爲與對方談判、和解、代爲起訴、應訴、撤訴,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爲上訴,代爲簽署和解協議,代爲簽署法律文書,代爲申請執行,代爲接受對方給付的款物,代爲接受法院的執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訴訟費,執行費;以及代爲辦理其他與該代理事務相關的事宜。

三、甲方應當真實的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相關的材料和必要的協助。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全面的履行職責,勤勉誠信,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辦理案件過程中所需要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執行費、工商查檔費等實際發生過的與案件有關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本案甲方按風險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共計收取甲方訴爭數額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費。具體支付方式如下:一、一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5%;二、二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2。5%;三、執行完畢收到執行款當日支付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審、二審及執行,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撤銷委託,甲方單方面撤銷委託,代理費條款繼續生效。訴訟費、保全費甲方預交,多退少補,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如能得到對方給付的賠償款或其他財產(甲方同意通過調解),代理行爲終結,乙方收取調解數額15%代理費。

七、本合同雙方蓋章或簽名後生效。甲、乙各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事務完結爲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12

委託人:___________

中介人:___________

雙方經反覆協商一致,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委託事項:

委託人委託中介人幫助推銷 產品,介紹客戶,協助簽訂合同。

二、中介服務的內容和要求:

三、有關保密事項、信用事項: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五、中介報酬、活動經費、支付方式:

六、違約責任:

七、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

受託人(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13

姓名: 年齡: 性別:

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受託人:

姓名: 年齡: 性別:

公民身份號碼: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事項:甲方出資購房人 使用受託人 的名字購買房產及辦理房屋產權證,產權證登記在受託人 的名下,但該房產實際所有權屬歸甲方出資人 所有,甲方 有使用、佔有、出租、處分該房產等權利。乙方受託人 在該房產的權屬登記只是甲方出資購房人 有償(或無償)借用其名字進行房產登記的行爲,乙方受託人對該房產無所有權。

二、甲方實際出資人 使用乙方受託人的名字 辦理有關購買商品房 套的各項事宜:

1.購買的商品房共 套,總面積在 平方米;由甲方出資購房人 使用及居住。

2.商品房的購入價爲 元/每平方米,購買總價爲 元,由甲方出資購房人 完全出資購買,通過 方式一次性付款。

3.商品房所在位置位於 。房地產開發商爲 ,預售證號爲 ,購房合同號爲 。

4.甲方出資人 使用受託人 的名字辦理房屋產權證及繳交相關費用。

5、該房產從購買之日起,年滿五年或符合產權過戶條件後,乙方受託人 應無條件協助甲方購房出資人 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相關費用由甲方購房出資人支付。

6、其他 。

三、委託報酬受託人如完成委託事宜,甲方出資購房人給付報酬 元;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完成委託事宜,給付勞務費 元。

四、完成上述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根據實際需要,按支出憑據由甲方實際出資人支付。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委託酬金在合同簽訂後 日之內,先付 %;其餘在完成該協議事宜後一次支付。所有經費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本協議在房屋購買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可作爲房屋購買合同的附件。甲方出資購房人 自房屋購買合同簽訂後即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有權使用、佔有、出租、處分等權利。如在該房屋產權登記未變更爲甲方 時,乙方受託人 因其他原因所發生的債務糾紛,該房產應由甲方 享有完全的優先受償權;如因乙方受託人 的原因引起該房產繼承糾紛的,甲方 享有該房屋的唯一繼承權,是該房屋的唯一繼承人。

2.受託人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甲方;甲方出資購房人 將出資購買的房產權屬登記在受託人 的名下,但受託人並無真正的權屬所有權,受託人只是出資人借名進行權屬登記。受託人 無權使用、佔有、出租或處分該房產。

八、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議定的其他事宜

甲方出資購房人:

公民身份號碼:

住址:

購房開戶銀行:

購房資金銀行帳號:

乙方受託人:

公民身份號碼:

住址:

協議簽訂地點:

協議簽訂時間: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14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財務、資金實行統一管理需要,履行公司的服務和監督職能,現將其有關財務服務事項委託給乙方,委託乙方代理財務、資金管理事項。經雙方友好協商,在財務管理工作上確立新型的協作內容,具體如下;

一、財務服務內容、費用、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合同期內,爲甲方提供財務(會計)代理。乙方委派 爲甲方服務。

(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爲人民幣 元/月(大寫: ) 付費方式分月付或季付,由雙方商議確定。

(三)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季)。甲方應在每月(季)10日前將服務費付清。乙方爲甲方提供的服務分爲財務諮詢和專項服務兩大類。

(四)財務諮詢

1、財經政策法規諮詢;爲公司運營提供財會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諮詢服務,幫助企業正確理解與運用。

2、財務諮詢:爲提升公司財務管理能力、降低財務成本、稅務策劃、融資安排等提供財務諮詢,爲客戶資金風險管理和債務管理提供財務諮詢。

3、投融資諮詢:當公司進行項目投資與重大資金運用時,乙方提供相關的投資融資諮詢服務。

(五)專項服務

1、審計:包括對公司需要財務報告審計、定期查賬、工程預決算審計、清產覈資等。

2、可行性研究:對公司的投融資項目分析其收益、回報。

3、代理記賬服務:包括賬務代理,稅務申報,出具工商年檢報告書等涉稅事宜。

二、服務方式

爲提高諮詢服務的效率、降低成本,雙方同意由甲方指定專人作爲諮詢業務聯絡人,公司通過聯絡人提出諮詢需求,乙方進行分析研究後作出書面的解決方案或諮詢意見。雙方也根據實際需要,可採用實地調研考察,定期舉辦培訓研討會和雙方會晤等交流方式進行諮詢。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做好公司的協調,督促監督其配合乙方做好各專項服務工作。

2、建立和健全公司財務內部控制制度,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和完整。

3、及時爲乙方提供會計覈算所需的全部原始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4、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爲乙方派出的代理結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和條件(1.代理會計配備電腦一臺並安裝相應財務軟件2.提供必備的辦公用品)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公司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資金管理事項。

2、根據甲方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財務會計覈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憑證傳遞的程序,並做好憑證簽收工作。

4、按有關規定審覈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等的原則問題。

6、對甲方提供的不實原始憑證或授意作出的不當跨級處理,有權予以拒絕。

7、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

8、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及時地履行本合同。

9、乙方謀求爲甲方提供長期穩定專業服務。

四、協議的效力與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除雙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均須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經雙方磋商後,可另立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有效期兩年。在合同期限到期前30天,若一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此後也依次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15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爲甲方提供房屋出租居間服務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出租位於北京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月租金。

房屋用途:__________,對承租人條件要求: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個月零天。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戶口本、房產所有權證書或證明甲方對該房屋依法享有處置權的其他證明。

2、甲方不是產權人的,應出具產權人的書面委託書。

3、甲方對所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合法性負責。

4、甲方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5、甲方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____月內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6、委託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2、乙方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對承租人條件的要求尋找承租人,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報告,併爲承租人現場看房及甲方與承租人簽定《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3、乙方收取必要費用、佣金的,應向甲方開具收費票據。

第五條 佣金及其他費用

1、佣金標準按照甲方與承租人實際成交的一個月租金計算。

2、甲方與承租人簽定《房屋租賃合同》時,即向乙方支付佣金。

3、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4、委託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必要費用或者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應按照上述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提供虛假信息、故意隱瞞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爲的,應退還已收取的佣金,並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3、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獨家代理,甲方不得在委託期間自行出租或通過其他中介機構(含個人)出租此房屋。否則,應向乙方支付兩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需要補充協議、確認書、委託書等附件的,必須採取書面形式,並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附件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爲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您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並詳細填寫,當您的權益受到侵害或對我們的服務有不滿之處時,請您在第一時間撥打監督投訴電話:,我們將及時爲您協調解決。

甲方名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名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16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並達成條款如下:

1.合同當事人

供貨人: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2.商品及數量

甲方委任乙方爲_____________商品的銷售代理人。乙方保證在協議期間銷售上述商品不少於_____________(數量或金額)。

3.銷售地區

以_____________地區爲限。

4.訂單的確認

協議商品的有關數量、價格和運輸期,應在逐筆交易中確認,其細節詳見甲方銷貨確認書。

5.付款(選擇下列方式)

(1)在訂單確認後,乙方應於有關銷貨確認書規定的時間內,安排開立以甲方爲受益人的、金額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並於開證後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由方準備裝運。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佣金

甲方於收妥貨款後,按每批貨物發票價值的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匯付佣金。

7.市場情況報告

乙方有義務每三個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詳細的報告,反映當地的市場情況和消費者意見。乙方還應隨時將其他供貨人所報同樣商品的樣品,連同其價格、銷售情況、廣告資料等寄給甲方參考。

8.廣告宣傳費用

乙方應負擔協議期間在上述地區的一切廣告宣傳費用。所有用作廣告宣傳的和必須送交甲方取得事前同意。

9.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經有關雙方簽字後保持有效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果一方需要,延長協議必須在滿期前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10.仲裁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按其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其他條款

(1)甲方不應向上述地區的其他客戶供應協議商品,如有任何直接詢盤均要轉給乙方。但是,如有任何客戶堅持要與甲方直接交易,甲方有權直接成交。在後一情況下,甲方應送乙方銷貨確認書副本一份,並按該筆交易標的淨值的百分之______爲乙方保留佣金。

(2)乙方未能在______月之內向甲方寄送至少______(數量或金額)的訂單,則甲方不再受本協議的約束。

(3)對於雙方政府間的交易,甲方有權按其政府授權直接成交而不受本協議的約束。乙方不應干涉這種直接交易,也不應對此提出索賠或佣金的要求。

(4)其他條款應以雙方簽訂的正式銷售貨確認書爲準。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供貨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簽署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17

委託代理合同

重慶市_________所民/經/行/非字第_號

(甲方)因

一案,現委託重慶市第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爲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_____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爲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_____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月__日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18

甲方:乙方: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委託中國建設銀行住房信貸部(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保險業務,具體協議如下:

一、代理業務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個人抵押貸款商品住房保險》業務。

二、雙方義務

甲方:(一)向乙方提供代理險種的條款、費率、單證等實務手續,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輔導。

(二)按合同規定的險種及承保質量付給乙方勞務費。

(三)乙方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保險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爲,甲方對乙方的代理行爲,承擔民事責任。

乙方:(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爲他人代理同類保險業務。

(二)乙方須接受甲方的業務指導、培訓和監督檢查,並按甲方的具體要求,收集保存好有關單據和資料,建立好各項規章制度。

(三)乙方及時上劃保費,不得拖延挪用。

(四)乙方須保質保量地辦理好業務手續,並及時收取保險費,遇到問題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以便迅速協調解決。

(五)乙方超越代理權限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三、保險代理手續費

甲方按實際到帳保費的 %直接支付給乙方。

四、代理期限

保險代理期限爲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違反代理合同規定或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乙方有權解除代理合同,並要求甲方按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六、保險代理合同的終止

1、甲方或乙方不再續簽合同時,應在代理期滿兩個月前,經書面通知對方,則代理合同期滿時終止;

2、甲方和乙方達成解除合同協議,則保險代理終止;

3、代理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代理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19

甲方:地址:郵碼: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

乙方:地址:郵碼: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

甲方因一案,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律師爲甲方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訴訟代理人爲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證據。

四、乙方必須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五、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繳納案件代理費人民幣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無故中止的,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無故中止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的變更或修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2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作爲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同意乙方指派 律師爲甲方與 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同意該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性工作。

甲方指定 爲甲方本次業務的聯繫人,負責與甲方的'通訊聯絡。聯絡地址及通訊方式爲: 。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者利用律師的代理謀取非法利益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或協商解除本合同時,代理費按照代理律師已完成的律師工作量由雙方協商解決,但甲方無故終止此合同的,代理費不退還。

五、本協議簽訂後,本次業務以本條第二款所列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則視爲代理律師完成代理義務,以此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費用均不予退還,但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重大過錯的除外。

本合同所稱結案方式爲調解、和解、裁定、判決、撤訴或撤回案件、自動履行等。

六、根據案件需要,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權限爲( )

A一般代理;

B特別授權代理:

1、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2、代爲調解、參與和解;

3、代爲提起反訴;

4、代爲提起上訴;

5、申請執行;

6、收取或者轉收執行標的;

7、代收法律文書等。

七、經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特殊事項或需要特別約定的另 行簽訂補充協議,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商丘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需要委託人另行支付或據實結算。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費。律師收費標準參照河南省發改委、河南省司法廳關於《河南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的規定執行。代理費支付方式爲: 。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第 審終結止。

九、本合同適用於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案件。非訴訟案件辦理按本合同約定執行。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在協商不成時提交商丘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一、此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21

認購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電話: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經過對______市__________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房屋,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房事宜。

第二條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爲_____元/㎡,總價__________元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認購房屋的轉讓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爲成交金額的______%,即: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第三條該房地產轉讓稅費按政府標準計徵,繳納方式爲:

.買方全包

.賣方全包

.按政策和法律規定雙方各付

第四條付款方式選擇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_____元,並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更名過戶前向乙方付總房款的_____%,即_____元,待有關房屋產權或購房合同手續完備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餘款及佣金給乙方。

.按揭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_____元,並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按揭過戶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購房款人民幣_____元,乙方代甲方向銀行申請_____年即人民幣_____元按揭貸款,所需律師費、保險費、評估費、資料保管費等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銀行審批的按揭款數額達不到申請貸款額,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起_____日內,向乙方補齊申請貸款數額與銀行實際審批貸款數額的差額。

第五條甲方逾期繳付購房款超過_____天和不按時前來辦理更名過戶、按揭手續,按甲方棄權處理,乙方有權將甲方認購的房地產出售給第三方,已收認購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甲方所認購的該房屋以現狀爲交樓標準,但乙方需負責督促原產權人結清該房屋交付給甲方使用之前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乙方應在辦理完房地產權證時或年月日將該房地產交給甲方使用。

第七條乙方及委託乙方出售房地產的原產權人協助甲方辦理房地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須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關單據原件。若在辦理房地產權更名過戶手續期間,因第三方及原產權人原因導致該房地產權無法轉讓,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必須_____天內退還所交的款項。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後即時生效。

第九條其他補充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22

委託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交通銀行

一、總則

(一)爲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交通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爲,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爲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覈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覈。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爲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覈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採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爲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覈。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後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採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並於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覈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覈算。乙方經辦行爲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託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覈算。

(二)貸款計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爲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爲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於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託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託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後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爲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採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後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十一、委託代理業務考覈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覈,每年要將考覈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務管理作爲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覈範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覈。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託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項目委託代理協議書,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項目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

項目委代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議自19xx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交通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23

委託代理訂立合同範本

__________市__________所(20*)民/經/行/非字第*號

(甲方)因__________一案,現委託__________市第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爲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_________________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爲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24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專利 一事,經雙方協商,自願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爲甲方辦理上列項目。

2、乙方必須盡職盡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接到甲方全部資料和費用之後及時地辦理委託事項;如果按甲方提供的聯繫方式乙方無法及時與甲方聯繫,甲方將承擔由此帶來的全部後果。

3、甲方必須真實地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或實物),乙方對甲方的技術(或實物)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在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行爲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4、如果乙方無故中止履行合同,需將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在乙方已啓動代理後,甲方提出終止履行合同時,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5、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全權代辦上述 事宜,乙方在貳周內完成,並交甲方;時間爲費用到帳日起。

6、甲方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工本費 元,代理繪圖費 元,代繳申請費 元,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7、乙方代甲方辦理提交申請文件及代繳費用後,十個工作日之內將有關文件、收據郵寄給甲方或者通知甲方自取。

8、本合同有效期是自簽字之日起至本項代理事宜辦理結束止,所委託事宜的結論以國家有關部門的決定爲準。

9、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以給予補充。

10、本合同共十款,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25

甲方: __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在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在__關的進口貨物代理清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作爲其進口貨物的目的關代理,負責報關,報檢,協助甲方提貨等事宜。

二 甲方責任

1. 甲方向乙方及時提供全套的報關單證(發票,裝箱單,合同,加蓋公章的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等其他必備的單據),單據必須真實,有效.

2. 對關口操作,甲方應在貨物起運時通知乙方,以備乙方第一時間準備貨物報關報檢事宜;

3.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海關稅款繳款通知書或者應繳稅款的準確數額後應該及時繳納稅款,以協助乙方儘快辦理通關手續;

4. 由於甲方原因產生的額外費用(如交單延遲)由甲方承擔.

三 乙方責任

1.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報關單據後,應該及時覈對,若發現單據有問題,乙方應將單據問題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儘快採取補救措施;

2. 乙方覈對無誤所有單證以後,應馬上安排相關人員準時辦理清關結關手續,保證貨物及時放行;

3. 乙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甲方的要求辦理各類事項,要及時通知甲方,說明原因,以便甲方做好工作安排.

4. 由於乙方原因延誤清關時間或清關時間長達14天以上,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 費用結算

正常包乾價:

RMB50元/噸 包含……等等雜費;不含檢測費、送檢產生的公關費、增值稅費.

五 付款期限

甲方在乙方辦理完報關手續,關口貨物準備裝車時將委託代理費匯至乙方賬戶,稅費則由甲方在乙方指定期限內匯入指定賬戶.否則乙方有權留置相應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及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票貨物清關完畢後失效;如雙方需要續約,可重新簽訂委託代理清關協議。

七 在執行過程中未盡事宜,屆時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在甲方所在地法院審理。

八 本協議一式二分,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26

甲方:

地址:

代表: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銀行帳號:

乙方:

地址:

代表: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一、爲了確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瞭解並嚴格遵守《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業務規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閱讀並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爲代理方,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資信情況。

開戶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生產經營狀況、近期財務報表等)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爲了便於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賣出)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爲法律認可的委託方式。

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五、保證金賬戶的設置:

1.本協議簽定後,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匯入甲方賬戶開戶,此爲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2.乙方在開具“買入(賣出)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戶,初始保證金數額爲成交金額的%,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行。

交易平倉後,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

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佈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

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爲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爲交易額的‰,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佣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後,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

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稅金問題,均按照上海市稅務機關規定辦理。

九、協議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託關係,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覈准並結算帳目後,立即中止協議。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係,並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乙方的印鑑需在甲方備案。

十二、此協議一式貳份。

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27

甲方(投資者)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證券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手冊,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雙方聲明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禁止或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提示書》,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證券市場投資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須要條件,能夠爲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託方式爲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開設資金帳戶

第三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戶卡,並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由於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資料引起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戶。

第五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條、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託方式下達委託。

第七條、乙方爲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並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託;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紅利股息;

5、接受甲方對其委託,成交及帳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查詢,並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視管理機關手冊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甲方進行櫃檯委託時,必須提供委託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甲方進行自助委託,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當甲方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託。

第十條、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爲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櫃檯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通過乙方櫃檯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並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乙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手冊爲甲方辦理取款手續.但當甲方資金帳戶出現大額異常變動時,乙方有義務予以關注並及時向證券監視管理機關彙報。

第十五條、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手冊執行。

第十六條、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櫃檯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籤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帳戶。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爲。

第二十一條、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需通知甲方,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後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託代理關係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託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權代理人委託

第二十三、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戶後,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爲辦理證券交易委託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二條、甲方授權別人代爲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託書,並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授權委託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甲方授權委託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或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授權委託書可除外。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授權委託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併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託書。

第二十五條、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爲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甲乙雙方的責任及免責條款

第二十六條、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託均視爲有效的甲方委託.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甲方應妥善保管其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因別人僞造,變造資金帳戶卡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有過錯的,應由乙方先予承擔,再依法追償相關損失。

第二十九條、當甲方遺失證券帳戶卡,身份證,資金帳戶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條、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二,三十三條所述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避免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三條、乙方應本着勤勉盡責的精神忠實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資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爲投資參考,甲方應自行承擔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四條、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視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機構戶甲方

第三十五條、當甲方是機構戶時,開設資金帳戶,按如下程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託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複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複印件,證券帳戶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鑑和密碼。

第三十六條、甲方以現金存入的,必須以現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須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帳戶不能與任何自然人帳戶互相劃轉資金。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櫃檯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手冊收取佣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稅費。

第三十七條、甲方的委託憑證是指其櫃檯委託所填寫的單據,非櫃檯委託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一條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手冊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託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二條、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管理辦法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管理辦法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根據法律法規和交易所,登記公司的手冊如需修改或增補,修改或增補的內容將由乙方在其營業場合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內不提出異議,則公告內容即成爲本協議組成部分。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條款中已有約定外,可以是書面送達通知或公告通知。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報刊和乙方經營場合發佈之日起兩個月即視爲送達。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十九,二十條所指情形發生。

第四十六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律師風險委託代理通用合同 篇28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委託人(下稱乙方):河北馬倍戰律師事務所

依照法律規定,乙方已告知甲方訴訟風險和律師收費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知道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後,仍然要求乙方風險代理其訴訟。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代理事項和權限

甲方與 因 糾紛一案,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爲:

(一)甲方委託乙方爲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爲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代爲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代爲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代爲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代爲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代爲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

(二)甲方委託乙方爲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爲提起上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代爲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代爲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代爲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申請執行,代爲接收執行回來的款或物;有權就本合同約定的代理費用留置案件款或物;有權與對方當事人就執行達成和解協議。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 )項代理工作。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

甲方按如下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律師代理費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

(一)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元,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叄日內,向乙方支付,其餘代理費按判決書判決或調解書調解數額的10 %支付乙方。

(二)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元,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叄日內,向乙方支付,其餘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15%支付乙方。

(三)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提供 作爲擔保,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內,向乙方提供,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支付律師費。

(四)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30%支付律師費。

(五)如甲方系被告或第三人,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則按避免的經濟損失額的30%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避免的經濟損失額按原告訴狀中列明的訴訟請求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額計算,如訴訟請求額在訴訟中有增加,則按增加後的數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額計算。

(六)如甲方得到的利益是非貨幣財產(有形物品、知識產權、技術祕密、土地使用權、債權、股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的財產)時,則由甲方按該非貨幣財產價值額的%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該非貨幣財產價值額按法律文書或甲方與對方當事人的協議價格確定,並在非貨幣財產價值額確定後 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七)其他特別規定:

經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收取代理費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詢問並瞭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爲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

(二)有權對乙方律師違紀或失職行爲舉報或投訴。

(三)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時提供與本案有關的文件資料等證據或者證據線索,並保證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

(四)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於委託事項的行爲。

(五)不得違約直接接收執行回來的款或物。

(六)辦案所需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文印費等由甲方支付。向司法機關或其它辦案機關繳納的費用,由甲方預繳並承擔。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七條的“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應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代理活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爲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祕密。如違反,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協議,並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承辦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於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承辦律師關於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爲做出了這種承諾。

(四)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應支付違約金貳仟元,並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二)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放棄請求、和解、撤訴,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或與案件對方當事人惡意串通的,代理費依案件總標的額30%比例收取。

(三)甲方如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堅持不合法的要求、或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或無故中斷與承辦律師的聯繫、或不按本合同約定交納法院要求交納的有關費用,均視爲甲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叄仟元,並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

(四)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約,乙方所支出的費用由甲方負擔並支付案件標的額30%的違約金;

(五)甲方拖欠律師費的,應按拖欠額的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六)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七)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認知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拒付相關案件的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全部退還給甲方。

六、 勝訴的含義

(一)自雙方簽訂本風險委託代理合同之日起,乙方律師即開始展開調查取證工作,付出勞動,因此如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在此後至起訴前有支付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視爲部分勝訴,甲方應按收取的錢物的百分之伍(5%)支付律師費(但最少不低於¥3000元,即低於¥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同時雙方終止合同。

(三)如在起訴後至第一次開庭前(不含開庭),不管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支付或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也不管甲方與其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達成還款協議而進行自動撤訴-被裁定撤訴,或授權乙方撤訴,均視爲全部勝訴,考慮到工作量有適當減少,乙方同意予以少收律師費,雙方同意由甲方按按本風險收費標準的80%支付律師費。

(四)第一次開庭後(只要已經開庭),不管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支付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也不管甲方與其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達成口頭或書面的還款協議,只要甲方進行撤訴包括按自動撤訴處理,或授權乙方撤訴,均視爲全部勝訴並全部收回錢物,甲方應依約支付律師費。

(五)在訴訟或執行過程中,如被告方提供了由委託人或委託人的家屬等出具的收到錢物的證據且是屬實等的話(按委託人無法否認爲標準),則視爲部分勝訴,儘管也許委託人或委託人的家屬等堅決予以否認。因爲這使乙方律師無法按原先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獲得勝訴並收回錢物,屬於委託人方面的責任或重大過錯。乙方並可合理地認爲委託人存在與被告人已達成還款協議甚至已付清欠款的可能,因此纔會由委託人或委託人的家屬等出具的收到錢物的收條等證據給被告方。所以這部分的金額或財物額仍然按收費約定由委託人支付並在乙方知悉後的三天內支付這部分的律師費。

七、風險提示

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後果:

(一)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

(二)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

(三)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

(四)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 人民法院。

九、本協議簽字生效,到甲方委託事項執行完畢時止。(包括:和解、抵銷、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協議,成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河北馬倍戰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承辦律師: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