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的房地產代理合同(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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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的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的房地產代理合同(通用15篇)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幣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的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及證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甲方爲促進商品房的銷售,委託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項目進行獨家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委託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委託代理主要事項(選項打“√”)

□全程代理  □市場調研   □營銷策劃  □代理銷售

第二條 委託代理項目的位置、面積

1.代理項目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項目總面積約爲____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甲方提供的測繪面積表,附件一)

第三條 銷售價格

1.銷售面積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

2.合同所約定的銷售房屋價格均價爲______________ ;乙方應按照與甲方所商定並經甲方簽章認可的售樓價格(各房屋具體銷售底價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約定條款等)進行銷售(詳見附件二);

3.在實際銷售中,如屬溢價方式銷售,在溢價範圍內乙方有權折扣優惠,無需經甲方同意;如屬甲方定價銷售,乙方無權折扣優惠,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折扣優惠。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複印件;

2.提供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證(複印件)、商品房銷售證書或預售許可證(複印件)及施工圖、分層平面圖、面積測繪報告、戶型圖以及施工進度計劃、項目材設及配置表等資料;

3.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綜合驗收時間及交房時間(詳見附件三),項目在修建過程中,若發生設計變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按雙方協商確定的計劃,承擔銷售廣告宣傳費用以及相關資料製作費用(詳見附件四“廣告宣傳推廣計劃”);

5.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審定售房合同、收款,辦理售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國土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7.對委託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8.提供裝修好的售房部、配備售樓電話、必要的辦公用品和購房直通車,承擔售房部房租、水、電、電話等辦公易耗品及車輛使用等費用;

9.可以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並指派專人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的簽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11.負責按時支付乙方佣金及策劃費;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和房地產中介服務資質證書複印件;

2.本合同簽署後_______ 天內向甲方提交市場調查報告、營銷策劃案及營銷實施計劃給甲方審定,在甲方基本具備銷售條件後,經甲方同意,在_______天內展開銷售實際運作;

3.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計劃(詳見附件五),嚴格執行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詳見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5.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範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項,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代收客戶房款,需在24小時內交付甲方,其它約定除外;

7.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報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執行;

8.協助甲方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合同約定銷售範圍內的房屋,所有銷售均視爲乙方完成;

9.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按揭融資;

10.乙方應當爲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1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和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本項目廣告宣傳和活動推廣費用(包括報刊、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展銷會等),由甲方根據推廣計劃按以下項支付。

1.廣告推廣費用分別直接支付給新聞宣傳單位和製作單位;

2.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七條 策劃費及結算方式

前期市場調查、項目定位調研和項目營銷策劃費爲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萬元),本合同簽定時甲方預付______________萬元給乙方,餘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報告文本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對正式報告文本有異議,需在二日內提出整改意見,乙方必須在_______日內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內未提出異議,視爲認可。

第八條 代理銷售佣金按以下項方式計算

1.佣金=底價佣金+溢價獎勵

其中:底價佣金=底價銷售合同總金額×_______%

溢價獎勵=(銷售價-底價)×銷售面積×_______ %

2.佣金=(銷售價-底價)×銷售面積

3.佣金=銷售合同實際金額的_______%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代理銷售佣金結算方式

1.當甲方收到所籤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時,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按售房合同成交總額,依照本合同第八條分別計算佣金;

2.當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後即應按時結算佣金給予乙方,結算日爲______________,甲方在結算當日可用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據。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若購房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質量、銀行按揭、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則每超過一天按應付佣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佣金支付時間超過三個月,視甲方違約,違約金爲_______萬元。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完全承擔違約責任;

3.如甲方認可的銷售費用開支不能及時到位,由此造成銷售工作的停頓,後果由甲方承擔;

4.開盤時間定爲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若因甲方原因導致該項目不能按時開盤而引起的乙方前期準備工作順延,順延時間不超過_________天,否則甲方應支付乙方前期工作準備金_______萬元整,並且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誇大之詞欺騙購房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範圍內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預訂款,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預訂款以及其它挪用行爲,視爲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承銷權,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如不能按雙方約定時間完成策劃工作進行銷售,視乙方違約,違約金爲______________萬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在合同約定的代理銷售範圍內,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購房客戶,須交乙方進行辦理,售出房屋仍計入乙方銷售總額中,並按合同約定結算佣金給乙方,如甲方用委託乙方銷售的房屋進行抵債、抵償、抵押、置換等,則視同爲乙方銷售,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十三條 正式銷售時間爲辦好預售許可證時雙方協商計算,三個月之內乙方銷售房屋面積少於計劃任務的%或銷售額少於_______萬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需結清乙方應得佣金;否則乙方有權銷售至合同期滿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銷權。

第十四條 退房處理方式

1.甲方責任:乙方執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還甲方,乙方再售該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責任: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若乙方無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以及超範圍的受託代理,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期未滿而中途終止時,在一年內甲方不得聘用未經乙方許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員。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賠償。

第十七條 合同期限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0天。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選項打“√” ) :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辦證機構登記備案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房地產經紀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的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____(地區)的*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爲(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___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的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理商確定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指定乙方爲 銷售代理商。

第二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 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 新建的寓、住宅、 商鋪),銷售面積共計 平方米。

第三條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自年月年月日止。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合同約定情形外)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代理或自行直接銷售。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1.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所有樓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元/平方米。

2.銷售價格由甲、乙雙方商討制定,製作銷售價目表進行銷售。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有權靈活浮動。

3.項目銷售達到總面積的 %時,則甲方一次性給予乙方50萬現金作爲銷售獎勵,馬上兌現。

第六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的萬安榮寓項目銷售基價以上部分。銷售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計算和支付。

2.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同(購房意向書)違約而沒收的定金,歸屬於乙方。

3.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銷售代理費:對每一個銷售單元開發商與客戶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收取首期房款後,需向乙方支付約定的銷售代理費,乙方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

4.若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繳付首期房款後違約和按揭後退房違約,所交房款、訂金及罰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不需退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對同一單位的銷售,乙方只收一次代理費。

第七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1.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乙方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打。

第八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上海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則支付乙方的違約金。

2.若開發商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開發商除應付清乙方已銷售額的代理費用外,還應支付未銷售面積代理費用的20%作爲賠償乙方的違約金(未銷售面積代理費按每平方米元計)。

3.若乙方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應支付已銷售面積代理費用的10%作爲賠償乙方的違約金。

4.若開發商不按時支付乙方的銷售代理費用,每逾期一日,乙方收取開發商應付款項的1‰滯納金。

5.開發商不得與乙方接待的客戶做私下交易,若發生此類情況,開發商應賠償乙方應得的代理費用。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的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5

協議雙方:

甲方名稱: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名稱: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本合同術語解釋:

1)該項目:商業項目(暫定名)。

2)報告:全案策劃內容,該報告內容詳見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之全案策劃費用及招商、銷售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代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標的物地址

1。項目名稱: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約爲-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築面積約-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爲-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准的內容爲準)。

第二條:委託要求

1。該項目的戰略策劃方案應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具有獨特個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運作要建立在以地塊爲基礎的資源整合基礎上,要求方法科學、數據真實;同樣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的特點,具有與本項目相諧調的獨特個性;

3。通過方案的實施能夠使甲方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一定的社會效益。

第三條:委託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策劃、招商、銷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報告及服務內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內容爲準;

2。在乙方提交報告、已經提供甲方認可的策劃方案的基礎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將應甲方要求聘請有關專家(主要爲房地產資深人士、商業經營行家等)與甲方通過會議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以使最終成果更科學、更切合實際;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所需之全部費用;

3。本條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該項目之報告及策劃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2-4套;

3。2如甲方須增加報告份數,則以整套元,每本元計算(此費用爲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負責提供發票);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應收之策劃費全部到帳後,應向甲方提供報告之電子版2-4份;

3。4項目整體功能規劃、店鋪分割等草圖部分(設計建議草圖(僅供參考),並提供電子文件)。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劃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

2。本合同之招商、銷售代理期爲招商及銷售工作正式開展之日起計算,共計月,即日;

3。合作期限結束時,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作期限事宜,並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五條:工作人員組成

1。乙方針對該項目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項目,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戶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該專案小組人員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員,乙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乙方應當將專案小組成員名單及資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換所派工作人員的,應於實際更換前三個工作日內,提前通知甲方並說明原因。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應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之有關資料(見附件),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爲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須提供的資料,以已經向計劃管理部門、建設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或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以及已經自勘察、設計、施工或者其他單位所獲得的範圍爲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應當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資料準確性、精確性不足的,乙方應當自行補充調查;

3。甲方指定專人作爲本協議的甲方代表負責本項目策劃工作。乙方應當向甲方以及該代表進行密切聯繫,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爲乙方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提前七日向乙方書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爲本項目工作主持的會議,對乙方提供之項目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與乙方溝通協商;

6。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進行修改,並經雙方協商後執行;

7。合同簽訂後,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8。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牆、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等)、模型、效果圖、樓書、摺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電臺廣告、報紙雜誌廣告及軟性文章等的委託製作費用及發佈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託製作及發佈合同的談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廣告和宣傳的內容屬於乙方提供策劃諮詢服務的範圍。

第七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四至六人的專案小組進行本項目的策劃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繫,加強溝通;並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全力配合;

3。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立即有效的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首付款仍未到帳,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帳爲止,而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且有權向甲方收取相應滯納金;

4。乙方應本着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綱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並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策劃報告以附件一之內容爲標準。報告要詳細、切實可行、富有創新性和個性,保證本項目的開發質量;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前期發展策劃報告(包括市場調研報告、市場定位報告);

6。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產品定位報告;

7。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營銷、招商推廣策劃報告;

8。乙方在提交策劃報告的各種文件時,應同時提供內容一致且相應的電子版文件;書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兩份;

9。乙方提供有關策劃報告後,有責任向甲方詳細解釋、解答報告有關內容;

10。乙方應通觀全局,對項目可預見和不可預見之問題及時給甲方提供預警性提示及解決方案,以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

11。乙方有責任根據項目進展的實際需要對已經完成的策劃進行修改,防止由於策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者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

12。乙方應組織專案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例會時間根據項目進展的需要由甲、乙雙方合理確定;

13。乙方應組織專案組爲甲方選擇設計方案提供顧問服務。顧問期至策劃報告書提交完畢後方可結束;

14。乙方應制訂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並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同時協助相關專業設計單位準確執行策劃方案;

15。根據項目進展情況,甲方可提議召開項目報告及策劃方案的交流、討論與確認會,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出席,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之全部費用;

16。乙方亦應積極參與甲方或甲方與其他合作單位的會議,並就本項目提出有益的建議;

17。乙方應協助甲方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佈或製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後,方可執行;

19。乙方保證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時處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爲全案策劃公司,並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商標標識;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員的費用全部由負責承擔。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傢俱、辦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舊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策劃服務費用

1。本合同簽訂之乙方應收取的全程策劃代理佣金,具體金額與結算細則如下:

1。1策劃費用合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2策劃工作進程:

1。2。1。乙方應於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一部分(市場調研、市場定位),並就報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2。乙方應於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二部分(產品定位),並就報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3。乙方應於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三部分(營銷、招商報告),並就報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3策劃費用的結算:

1。3。4本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報告後(即市場調研、市場定位),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報告(即產品定位),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報告(即營銷、招商推廣報告),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

1。3。8乙方在雙方合同簽訂後須按本合同所規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階段性報告書,甲方也應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1。3。9如甲方無故拖延付款期限,則乙方有權自報告應收費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額5‰/每日計算收取滯納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項超過一百日,則乙方可視甲方違約,同時停止一切相關之工作,並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項及滯納金。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補償因欠款所導致的一切相關損失(其中包括因項目而產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各項相關開支)。

1。4策劃費用之招商部分補充條款:

1。4。1乙方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完成項目招商推廣報告,但由於涉及後期招商等操作問題,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業招商率達到50%時,並經甲方確認後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本部分費用爲策劃費用,甲方須按時支付乙方,以推動雙方工作的順利進展;

1。4。2待本項目招商率達到80%時,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完成時間、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決定考慮獎勵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

元)予乙方,獎勵幅度可適當上調;

1。4。3甲方應付乙方之策劃、招商代理費用通過以下指定賬號支付: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400120xx70058-24北京市商業銀行紅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劃費用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乙方因收取策劃費用所應繳納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按照上述約定條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將按照每日萬分之二(甲方應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劃費用的萬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在上述款項支付後方才進行下一階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導致乙方延遲完成工作,將視爲甲方之責任;

4。甲乙雙方結算時,發生的匯款費用和銀行手續費由匯款方負擔;

5。乙方負責項目廣告、宣傳、推廣之策劃方案的制定;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營銷推廣方案內容聘請適合項目之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廣告設計,聘請廣告公司之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招商、銷售服務費用

1、招商費用、目標、範圍的確定:

1。1招商費用:乙方將收取甲方以本項目商業物業租出樓面面積相當於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個月的租金作爲招商代理服務佣金;

1。2招商範圍:自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本項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過程中甲方應對乙方之商戶進行確認,並向乙方提供商戶之簽約文件一份(注:複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檔之用;

1。4本項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5租金價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標準,待項目價格定位後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共同確定;

1。5。2本項目在招商過程中所成交商戶租金支付方式以扣點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約定的,則甲方對乙方之佣金結算須以雙方開盤前之定價形式爲標準依據;

1。5。3成交商戶所租用之鋪位如未明確定價,則甲方以本項目中租金單價與最低租金單價之和的平均值作爲結算依據;

1。5。4招商過程中如乙方租賃之租金水平高於甲乙雙方確定之租金水平,則甲方將給予乙方相應獎勵,具體獎勵條款待項目價格定位完成後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

2、招商銷售費用結算:

2。1招商及銷售費用的結算爲月結,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相應之招商銷售代理佣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十日後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有權以合同金額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三十日後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視甲方爲違約。同時有權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銷售面積所餘部分應付佣金總額的1/2代理費用以作甲方單方面之補償;

2。3招商代理佣金的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並交納定金爲依據。

3、招商補充條款:

3。1爲保證策劃與招商工作的統一性與連續性,招商工作需嚴格執行策劃報告之內容;

3。2待項目整體策劃工作完成,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項目招商原則,項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則執行;

3。3若乙方客戶在簽署合約後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並按甲、乙雙方對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業績依然符合並計入乙方之成交標準。

3。4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必須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其中包括客戶要求、簽約價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約定日期後出臺,則乙方招商服務期順延相應天數。乙方招商客戶達到以上標準,或雖未達到,但甲方給予書面認可,則視爲該客戶招商成功,甲方必須指定相關負責人員爲乙方簽訂《商戶租賃合同》,簽約日期爲乙方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無故推延簽約日期而導致乙方客戶流失,則甲方仍應支付乙方就該客戶應得佣金並計入乙方業績。

3。5甲乙雙方達成共識,並由甲方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後,乙方有權代甲方向達標商戶口頭承諾進駐許可。

3。6甲乙雙方簽約後5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商戶租賃合同》範本。

3。4招商之補充條款

3。4。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後二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

3。4。2乙方應及時將市場信息及利於本項目之定價方案向甲方彙報,甲方在瞭解後應即時做出相應調整決定,以便適應市場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議定價與市場偏離較大,且導致對乙方之招商任務的把握度出現問題,則乙方須將合理的市場依據作爲調整定價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採納,則雙方應在友好協商下將乙方佣金及任務重新調整作爲雙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甲乙雙方在達成定價標準後,乙方應及時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頻繁、大幅更改定價,而導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無法實施,甲方須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補償費爲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與之相關人士欲入駐本項目,則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項目總體要求對該商戶進行入駐評定,並最終做出成交決定,成交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佣金的1/2作爲服務費。

3。5非招商之補充條款

3。5。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後2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如部分商戶未得到確認,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或合理證據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釋,否則如該商戶在日後成功入駐簽約,則甲方須支付合同中應付佣金的1/2給乙方;

3。5。2爲保證本項目對外形象的統一,招商過程中甲方應給予乙方公平之對待,此“公平”特指:報價、租期、免租期等各項招商條款;

3。5。3甲方應在對外公開報價前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報價內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損失的,則甲方須以乙方受損店鋪應得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對於甲方洽談中之客戶名稱及相應條款應定時向乙方彙報,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談上報之商戶因某種原因直接與甲方進行商務接洽,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繼續跟進。若甲方違反此項規定且該商戶成交入駐,則甲方須按應付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戶之代理費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戶等待簽約期間,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說明其原因的情況下就同一鋪位與另一商戶簽約,則甲方須支付該鋪位應付佣金的1/2給乙方作爲補償。

3、銷售費用的確定

項目商場內部商業物業之銷售代理佣金:乙方銷售代理佣金爲所售商業物業價目表成交額的1。2%。

4、銷售費用結算:

1。自該項目商業物業正式銷售至本合同終止時止,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當月銷售報表;

2。銷售代理佣金的結算爲月結,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銷售額之相應代理佣金;

3。銷售代理佣金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交納首期款,且完成貸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續爲依據;若客戶選擇分期付款方式以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交納首期款爲依據;若客戶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戶交納全款的50%以上爲依據。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守約方在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後,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違約行爲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係指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爲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後不視爲違約,但是應當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立即向對方通知,並於七日內向對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證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對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保密及知識產權

1。乙方應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項目有關的商業祕密(包括數據、圖紙、客戶名單、經營策略等),除工作小組及公司領導級外,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有關資料、信息擅自泄漏給他人,不得將策劃工作中的有關資料與內容使用於本項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違反上款規定,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律師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1。甲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爲該項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證在正式開盤前取得銷售該項目之一切必須的合法授權和許可;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說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文件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3。甲方保證爲乙方完成物業的宣傳和銷售工作提供支持與幫助,合理協調並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4。若因物業本身之缺點、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甲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併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1。乙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國法律及項目所在地的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已經取得代理房地產銷售之資格證書;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於甲方利益,並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於甲方利益。

第十五條:其他

1。“商業項目(暫定名)全案策劃綱要”爲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員之組成要求爲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爲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爲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章)(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年月日

專業的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6

甲方:_____

地址:_____

乙方: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興建的_____項目,該項目爲(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主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的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同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爲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二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打。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之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違約責任,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支付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簽字)

乙方:_____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蓋章)

代表人:_____(簽字)

專業的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7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四)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四)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專業的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8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幣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幣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民法典》、《上海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爲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爲。代理人爲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但作爲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爲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第三人的行爲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覈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專業的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9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就甲方 (以下稱本項目),委託乙方提供營銷代理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1.2 項目概況:

第二條:合同起始日期及代理範圍

1.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標的物面積銷售80%。

1.2整體營銷策略、價格策略、推廣策略以及全程銷售。

1.3本案總銷售額約爲人民幣 元整(¥ 元)。

第三條:收費標準與付款方式

3.1 項目代理費用:2%

3.1.1費 用 約 定:人民幣 元整(¥ 元)。

3.1.2支付方式: 現金或轉賬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有權審覈乙方制定的各種營銷方案,乙方實施的廣告宣傳及銷售策略均視爲甲方認可。

4.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行爲進行監督和檢查並提出意見。

4.3甲方制定工程進度並通告乙方配合制定實施營銷方案。

4.4甲方負責提供本項目有關銷售的法律文件。

4.5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費用。

4.6甲方指定營銷對接人員配合乙方開展工作,安排專人辦理場收款(含定金、簽約金等的收取)及合同保管等工作。

4.7甲方指定營銷對接人,並賦予其一定的決策權利。

4.8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的信息真實可靠。

4.9甲方負責承擔銷售廣告、媒體、禮儀及促銷推廣活動等費用。

4.10甲方負責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準格式。

4.11甲方負責提供銷售百問相關信息以供乙方銷售。

4.12甲方將嚴格按照雙方協商後製定的銷售計劃配合和督促乙方的工作。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負責組建和管理項目團隊,並支付成員的工資及獎金。

5.2乙方確保於合同簽訂之日起確定項目團隊主要成員,並保證該項目團隊主要成員具備提供全程營銷代理服務的專業能力。

5.3 乙方負責制定項目的整體營銷策略、價格策略、推廣策略以及個營銷節點設置,在得到甲方確認後進行推動、跟進工作,具體內容包括:

5.3.1《項目整體定位及營銷推廣方案》制定

5.3.2《開盤方案》制定

5.3.3《價格策略》制定

5.3.4明確完成各項工作的時間節點和責任人的《工作安排表》(可以月爲單位提交)。

5.3.5《銷售百問》提問

5.3.6報紙廣告、短信廣告及媒體廣告方案制定由甲方審覈

5.4 乙方需嚴格監督執行甲方審定後的工作計劃和推廣方案,積極協助和配合甲方對項目的整個營銷進程進行嚴格的監控把關

5.5 乙方確保與甲方對接人員溝通順暢。

5.6服務期內,乙方項目策劃專案團隊與甲方對接人員共同組成策略工作小組,通常情況下工作小組需要保證每週不少於一次,每次不少於四小時的營銷工作會議,工作時間內對項目目標、各實施方案及疑難問題展開研討,會議結果於會議結束後三天內由乙方以會議紀要方式提交給甲方。

5.7乙方確保制定出銷售百問問題以便甲方提供銷售百問所有信息確認以便銷售。

第六條:雙方聲明和保證

6.1 甲方向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6.1.1 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6.1.2 甲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6.1.3甲方確保所提供的銷售百問信息真實可用。

6.1.4甲方確保所銷售的 產權辦理,甲方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

6.2 乙方向甲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6.2.1 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6.2.2 乙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6.2.3乙方保證根據甲方所提供的銷售百問進行銷售(如銷售過程出現新問題甲方必須及時解決以便銷售的流暢性)。

6.2.3乙方保證根據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報紙廣告、短信廣告及媒體廣告方案制定由甲方審覈,並實施,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知識產權

本合同項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載體所體現的工作報告、圖表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甲方對此知識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權。未經雙方協商同意或司法機關強制,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以上文件及其複製文本。

第八條:保密義務

8.1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有效期屆滿或終止之日起的2年內應嚴格保守對方商業祕密。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保密信息對外發布或披露、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8.2 本條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仍繼續有效。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之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實的影響、遲延或阻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十天內通知另一方並提供有關的詳細信息。

10.2 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遲履行義務,任何一方均不承擔責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須採取適當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儘快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10.3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指無法克服、無法預見、超出一方或雙方合理控制範圍且妨礙雙方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自然災害、暴動、戰爭、內亂、爆炸、火災、洪水。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1.1 如合同簽訂後乙方已按照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按期完成營銷代理工作,甲方未能按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定的費用,延遲時間超過半個月後,乙方有權停止對甲方的服務。

11.2 甲乙雙方對於項目定位等重大問題產生嚴重分歧時,雙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11.3 甲方因公司發展需要,在提前15天知會乙方的前提下,可終止合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 如果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有效性、終止或執行方面有任何問題,應盡最大的努力協商解決有關問題。

12.2 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與本合同有關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問題,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合肥市仲裁委仲裁。

12.3 在發生任何爭議和在任何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時,除了所爭議的事宜外,雙方應繼續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三條:通知

13.1 本合同規定的任何通知應採取書面形式,以專人親自向收件方送遞,或以傳真、掛號郵件、特快專遞等方式送達本合同封面載明的對方地址或傳真。

13.2 任何一方的接收地址或電話等事項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後三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13.3在本條前兩款規限下,在無證據證明通知或其他通訊已經收妥時,該通知或其它通訊應在下述情況下視爲正式送達:

13.3.1 以專人送交,以抵達本條第1款、第2款註明的地址或乙方項目代表簽收爲準;

13.3.2 以傳真發出,發件人收到發件確認書時視爲送達。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執行受中國公佈的有關法律法規管轄。

第十五條:附件

第十六條:合同轉讓

16.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6.2 若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甲方法人變更、股東變化,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須向受讓方說明代理本合同,並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七條:合同條款

17.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雙方協商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17.2 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的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讓人),男/女________,___________歲,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受讓人),男/女________,___________歲,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1.甲方系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出資額爲___________萬元,佔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_%(下稱“合同股份”)2.乙方願受讓有述股份;經友好協商,雙方立約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轉讓及價格甲方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乙方。

乙方承諾以現金受讓合同股份。

經雙方協商,合同股份定價爲_____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購總價款爲___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

三、交割期雙方確定,本合同自簽署後之日起_______________日內爲交割期。

在交割日內,雙方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合同股份過戶手續。

四、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通過後生效。

五、稅費合同股份轉讓中所涉及的各種稅項由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承擔。

六、甲方的陳述與保證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轉移的任何判決、裁決。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

專業的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1

委 託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負 責 人:

電 話:

代 理 人: (以下簡稱乙方) 負 責 人:

電 話: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惠、優勢互補的原則,甲方現將其開發的位於(暫定名)項目(下稱本項目)的全程策劃與銷售工作全權委託給乙方,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內容不因項目及公司名稱改變而改變。

一. 代理物業

代理物業位於(暫定名,以下簡稱“項目”)。項目用地面積約108畝,建築面積約60000㎡,最終以政府批准的文件爲準。

二.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項目正式公開發售日(開盤)後18個月止。合同期滿,若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則本合同自動順延至項目銷售率達成可售物業面積的95%以上時止。

三. 代理範圍

代理範圍爲本項目之全部住宅及商用物業。如甲方需要保留持有部分物業,則必須在本項目公開發售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保留持有物業單位清單,否則乙方將全部視爲可售單位。

四、甲、乙雙方職責及義務

(一)甲方職責及義務:

1、甲方對本項目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並委託乙方全權負責產品定位、營銷策劃、銷售代理等工作。

2、甲方對因項目本身之權屬和資格問題而引致的糾紛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預售證以及各銷售階段的合法手續和相關法律文件,並在工程進度、質量及協調政府主管部門等方面給予保障,以保證銷售工作的順利進行。

4、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派駐的工作人員提供項目現場銷售及辦公場地、辦公設備(電話、電腦、傳真機、複印機)等必要設備、設施,但設備、設施的所有權歸甲方。

5、本委託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再委託第三方或自行進行策劃和銷售。如發生甲方將本項目整體轉讓或項目可銷售面積暫不銷售的情況,甲方須結清乙方全部的策劃費和代理費,負責處理由此帶來的善後工作,並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6、甲方需委託一至兩名工作人員與乙方共同組成營銷協調小組,定期召開營銷協調會議。積極配合乙方工作,負責購房合同管理,進行購房合同簽章和收取定金與購房款,辦理銀行按揭及備案登記等手續,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權利義務。

7、甲方負責審定銷售、宣傳推廣過程中必要的合作單位(如廣告設計公司、模型公司、活動禮儀公司、印刷廠、噴繪製作公司、裝修裝飾公司等)。

8、甲方按確定的銷售計劃,確保項目工程進度。負責售樓現場的清理、工地圍牆的建設、售樓處的建設和裝修裝飾、樣板房和樣板環境的建設和裝修裝飾。

9、甲方提供買賣合同原件及其相應文件的複印件, 承擔合同打印、客戶資料複印,特別是辦理銀行按揭等的相關費用。

10、負責開發與銷售的領導與協調工作,委派專人與乙方工作銜接,協調乙方與各有關部門、其他相關公司的工作關係,爲乙方的策劃和銷售提供本項目的各種原始資料。

11、按時結算乙方的已實現銷售規定的應提取的策劃、代理服務等費用。

12、負責樓盤銷售廣告宣傳、推廣的相應費用(如戶外廣告製作、報紙、電視、電臺等廣告發布、禮品購買、沙盤製作、樓書製作、展會費用、臨時聘用禮儀人員的費用等),投入宣傳廣告費用金額控制在銷售總額的1.5%以內,如有超過,則超過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發佈的廣告設計作品或印刷品須經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才能發佈或發放。

13、負責審定由乙方擬定的《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銷售計劃、廣告推廣建議、銷售價格及其它銷售資料,並根據實際情況有權修改銷售計劃、調整價格或銷售資料中的條款,但須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項目產品定位、市場定位、規劃建議、營銷策劃與銷售代理等工作。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概況,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及時向甲方提供可行的開發、宣傳和銷售方案。

2、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使其委派的策劃與銷售人員到位進行工作安排並執行相關工作。

3、乙方要確保整個策劃和銷售過程不違反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

4、乙方策劃及銷售人員除非甲方要求,否則不得隨意更換,如確需更換的,需提前7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經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乙方與甲方及建築設計、景觀設計、廣告設計等單位組成項目營銷協調小組,定期召開營銷協商會。委派專業人員參加與項目相關的各種會議,並向甲方提供專業的意見和建議。

5、乙方負責樓盤銷售人員的管理工作,銷售人員的組織和管理方式由乙方自行制定。

6、乙方不得向客戶收取未經甲方同意的任何費用。

7、乙方負責按審定後的銷控計劃,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並在開盤前一個月開始必須保證每班次有不少於4名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並視銷售情況隨時增派銷售人員。

8、乙方應配合甲方催收房款,代表甲方與客戶簽定《認購書》和《房地產買賣合同》,並由甲方所派專職負責人(人選確定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簽字蓋章,協助辦理購房手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增減修改本項目《房地產買賣合同》及《認購書》的條款。《認購書》和《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的房價以甲方確認的銷售價格表的價格爲準,且文本任何修改都須甲方簽字確認。乙方自行承擔未經甲方所派專職負責人同意修改條款所造成的一切後果。

9、乙方配合甲方及時收齊和審查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所需客戶的資料。

10、乙方負責派出人員的管理、薪金、勞動保護、福利、住宿、交通、通訊等所衍生的一切費用。

11、在銷售代理過程中乙方要努力維護甲方聲譽,不得有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行或侵權行爲,嚴守雙方合同條款和甲方商業祕密,確保甲方和該項目的良好形象。

12、與甲方及甲方選定的廣告公司共同制定宣傳和廣告發布方案及時間計劃。

13、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做如實解釋,盡力促銷,不得向購房者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否則由乙方承擔相關的責任。

14、每週和每月需向甲方提交銷售週報和月報表,與甲方有關負責人員覈對、調整銷控表。

15、嚴格按照雙方共同確認的價格表進行銷售,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低於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進行銷售,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6、乙方銷售及策劃代理權不得轉讓。從本合同簽訂日開始計算,一年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理銷售其它房開企業在麗江市區的同類型競爭項目。

五、共同責任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精誠合作,共同努力將項目開發、銷售成功。

2、甲、乙雙方應保持友好溝通的工作模式,不得互相隱瞞或設置障礙。

3、甲、乙雙方都享有項目銷售現場和所有宣傳資料的署名權。

4、甲、乙雙方認定的工作內容及程序應共同遵守,如有異議應協商解決,並有義務保護工作成果(如統計數據、策劃創意等)。

六、服務目標

1、甲、乙雙方應共同努力,力爭本項目在20xx年8月底前通過報規手續,10月底以前拿到預售證,12月底以前開盤銷售。

2、項目上市(開盤)銷售的條件爲:有預售許可證、現場售樓處交付使用、戶外廣告出街、持續一個月以上的宣傳推廣、具備銷售接待條件、蓄客量達到一定數量(如100組以上),則可擇日開盤。

3、自正式開盤之日起18個月內須完成項目可銷售面積的95%以上。

七、服務收費及其結算方式:

1、乙方受甲方委託,負責項目全程策劃、銷售等工作。甲方應按以下條款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給乙方:

A、銷售代理費採取基準代理費和溢價獎勵兩個部分計提:銷售均價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下(含此銷售底價)時,只要是甲方認可的銷售價格,則依據銷售合同金額(以買賣合同爲準)的2%計提代理服務費(簡稱代理費);銷售均價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上時,銷售底價以下部分按2%計提,超過銷售底價以上部分按30%計提溢價獎勵。

B、計提代理費和溢價獎勵採取月結方式,開盤後第二個月開始,每個月的6日前計提上一個月的代理費。

2、甲方銷售均價底價在開盤前一個月內以正式文件形式向乙方確定並作爲合同附件。乙方即以此委託底價制定分戶的上市(掛牌)價格表,且實現的銷售價高於以上對應的委託底價的增加部份即爲溢價。甲方對乙方實現的溢價進行獎勵。具體溢價提成獎勵方式爲: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照70%:30%分成;每月結算。

3、上述代理費每月30日爲結算日。雙方當日覈算金額,並在下一個月六日以前付清應付款項,乙方提供合法發票。如有拖欠按所欠額每日支付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4、房屋完成銷售,可以計提代理費和溢價獎勵的標準爲: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如客戶進行銀行按揭的,則需按揭款項到賬後才能視爲完成銷售,並可以計提相關服務費用。

5、退房處理及定金的罰沒:若客戶繳付首期房款前悔約,所沒收履約保證金雙方各收取50%。若客戶繳付首期房款後悔約,履約保證金及罰金歸甲方所有,但乙方仍按原合同金額收取相應銷售代理費。

八、其他約定:

1、乙方負責整個項目的全程營銷策劃工作,但不收取任何策劃費用。

2、在本合同簽訂後,到開盤後乙方開始正式計提代理費前,甲方每月借支30000元給乙方,此借款在開盤後從代理費中抵扣返還。借支時間從簽訂本合同後的第二個月開始,每月6日前支付,乙方開具借款收據,在開盤後抵扣返還時,乙方以正式發票換回。

3、若因甲方工程進度、預售證等原因而影響乙方正常銷售或開盤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改善,超過一個月的則乙方順延實現銷售目標的時間。

4、雙方應通力合作,爲對方工作提供各種便利。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設立合同附件,補充協議或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終止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確定以每6個月爲一個銷售考覈週期(最低限度每個考覈週期必須完成32%以上的銷售率)。正常情況下,若乙方每銷售週期不能完成階段考覈任務則甲方給予乙方一個月的努力期,若乙方仍然不能完成階段考覈任務,則前面已銷售部份按1.5%提取代理費,如果已經提取的則乙方返還多提取部分。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乙方配備的所有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如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則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之日起30日內必須重新安排人員直至甲方認可,如連續兩次整改仍然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則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所有委託事項。

3、甲方如發現乙方於銷售代理過程中有任何未經甲方許可之銷售行爲,甲方首先可書面告知乙方並給予乙方五個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滿乙方仍未修正,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一切銷售活動,並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甲方可以追究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4、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時,乙方首先可書面告知甲方並給予甲方五個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滿甲方仍未修正,則乙方可單方終止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同時甲方仍須支付乙方於代理期間已售出單位之銷售代理費和溢價獎勵等。

十、如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採取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x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日

專業的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委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受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產權屬於甲方的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委託給乙方作獨家銷售策劃及代理銷售事宜達成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作爲產權屬於甲方的 項目的獨家銷售策劃及銷售代理機構,乙方提供項目營銷策劃,以甲方名義對外獨家代理銷售本項目。

委託項目位於武漢市 ,土地使用權證書號 ,總用地面積1670平方米,總建築面積22464平方米,容積率:5.8 ;其中委託銷售部分總建築面積6600平方米;

項目詳細指標資料作爲本合同附件之一(最後指標以政府規劃審批指標爲準),項目詳細指標資料甲方於合同簽署當日提供給乙方;項目銷售房號、確認的價格表等銷售文件資料甲方於距開盤日30天前提供給乙方,以保證銷售策劃及代理的順利實施。

二、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銷售代理期限爲: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就所委託銷售的物業取得預售許可證後對外公開發售開盤日起8個月止。(開盤日是指甲方在項目所在地主流宣傳媒體上第一次發佈開盤廣告確定項目開盤並正式對外銷售之日)

2) 代理期滿後雙方再行協商後續合作事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或違約情形出現,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合同。

2、 乙方的銷售工作在甲方工程進度、營銷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下開展:

A. 銷售中心(售樓處)完成並具備現場銷售條件;

B. 實體樣板房、看樓通道等現場包裝完成並具備展示條件;

C. 項目整體廣告推廣費用(報紙廣告、戶外廣告、電視/電臺/網絡廣告等)不低於其銷售總金額的1%。開盤前廣告投入不低於整體推廣費用的30%。此項目整體廣告推廣費用由甲方分階段實施,具體實施方案和各階段費用額度由甲乙雙方另行商議。

三、 甲、乙雙方權責

1、 甲方權責:

1) 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提供所委託項目之開發建設法定文件、所有權法律批文複印件,提供項目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項目發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預售許可證及各項文件資料,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工作和銷售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承諾依本款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完全真實,並承擔因上述資料的承諾所產生的對本項目客戶的一切責任。

2) 甲方按本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期限按時交付房屋;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按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的時間爲客戶辦理房屋產權證。

3) 對委託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4) 甲方協助乙方制定整體銷售策略,承擔有關策劃、宣傳推廣、廣告、售樓資料及樣板房、售樓現場包裝等所需的各項營銷推廣費用。甲方承擔購買本項目物業的客戶使用信用卡及消費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購房款而產生的銀行之手續費。

5) 甲方按雙方共同商定的銷售執行方案確保工程進度。負責售樓現場清理、樣板房及售樓處的裝修、包裝佈置、辦公設備到位等工作(至少在距開盤日7天之前完成),以具備項目開盤條件;甲方承擔售樓處的電話/網絡初裝費、水電費、通訊費等日常運營費用;爲客戶提供必要的看樓交通工具。

6) 合同正式簽署後,甲方應在本項目合作期間的推廣宣傳品(含樓書、摺頁、戶外廣告、媒體以及各種形式的廣告載體)上和營銷活動中標識“策劃代理:武漢德思勤”字樣。甲方同意乙方在自有物料中宣傳本項目。

7) 甲方委派專人配合乙方的銷售工作,負責收取首期購房款、與客戶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並辦理相關的各項購房手續。負責在正常銷售過程中與有關銀行簽訂按揭支持協議,能爲購房客戶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8) 甲方對於乙方提出的有關策略方案負責審定,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儘快研究回覆。除雙方有明確商定的情況以外,其回覆時限不能超過3個工作日。

9) 甲方在乙方銷售人員進駐諮詢處或售樓處前,須向乙方提供蓋章確認的關於項目具體內容統一說辭的項目介紹資料;在項目公開發售前提供蓋章確認的價格表及房號表;甲方每次價格調整或實施新的優惠措施等須向乙方提供蓋章確認的執行文件,乙方按此文件執行。

10) 本項目具體銷售週期、銷售均價、各階段銷售計劃見本合同附件。

11) 甲方按時與乙方結算代理費,如有拖欠須按所欠代理費總額每日千分之五計付滯納金。如逾期15天仍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2) 非乙方之行爲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責任。

13) 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者委託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本合同所指相關物業。

2、 乙方權責:

1) 乙方承接甲方項目營銷代理業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工作內容,並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保密。

2) 在簽署本合同書後10個工作日內,乙方提交《營銷策劃報告》,開展系統營銷策劃實施工作;並根據市場的變化調整並制定售樓方案和宣傳推廣計劃,經甲方認可決策後組織實施。

3) 乙方與甲方在委託範圍內合作,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派專業人員參加必要的本項目相關單位的聯席會議,從銷售角度爲甲方提供意見和建議。

4) 乙方在項目重要銷售階段,如各種展示活動、新聞發佈會、酒會、展銷會、開盤等爲甲方提供活動方案,協助並配合甲方籌備組織、實施上述活動。

5) 乙方派駐銷售團隊進駐銷售現場開展客戶諮詢、接待、跟蹤、銷售等工作,並按雙方共同商定的售樓方案進行銷售。負責項目銷售現場的日常管理工作,樓盤現場接待、客戶追蹤、認購預訂、成交等合同簽訂前的銷售工作。

6) 乙方負責管理銷控表,組織好樓盤銷售工作,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調配資源,保證每日有一定數量的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

7) 甲乙雙方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定期與甲方溝通,乙方工作人員詳細記錄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並每週向甲方提交銷售進度報告,供雙方根據銷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8) 乙方對每個銷售單元的代理責任在客戶繳付首期購房款時即告結束,但須協助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督促業主提供按揭資料。若因甲方原因導致客戶不能交首期房款的,則乙方之代理責任於客戶簽訂認購書時結束。

9)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在結算日按時與甲方結算代理費。

10) 乙方的銷售策劃權及代理權不得轉讓。

四、 代理費及結算方式

1、 代理費取費標準:

乙方提供獨家策劃代理服務,乙方對委託銷售代理並已售出的單元, 每月根據委託物業完成的銷售任務(銷售率)按2.0%—2.5%的代理費率標準不分段補差收取代理費,如下:

2、 乙方每月應收代理費計算公式爲:每月應收代理費=累計售出單元總成交金額×代理費率-已收代理費

注:

A. “銷售率”指實際售出單元面積與當期委託可售單元總面積之比例,銷售率的售出單元計算時間以客戶與甲方簽署認購書的時間爲準。當期代理費率根據當期銷售率確定;

B. “售出單元” 指客戶已繳納首期購房款並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物業;當月售出單元的代理費結算時間以客戶與甲方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時間爲準。

C. 不分段補差代理費收取是指,銷售率每提升至較高的階段,按高階段代理費點數支付累計銷售額的代理費差額。如:當銷售率超過70%時,之前的代理費按照2.1%標準收取的售出單元,按已售出單元2.5%標準將差額補回支付乙方。

3、 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預留及返還:

A. 如乙方當月銷售率在50%以下(不含50%),則甲方將乙方當月應結算銷售代理費預留。如下壹個月乙方超額50%完成階段銷售任務,則上壹個月的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預留應由甲方在結算日100%返還乙方。超額完成的任務可以累計到下壹個月。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於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後十個工作日內100%返還此部分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所有累計預留部分。

B. 甲方將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人民幣貳拾萬元整在每月甲乙雙方應結算銷售代理費中分期預留。每月預留部分不超過當月應結算代理費的30%。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於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後十個工作日內100%返還上述乙方應結銷售代理費預留部分。

4、 結算時間:每月20日爲代理費結算日,甲方自結算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結算代理費。

5、 如乙方連續兩個月未完成階段銷售任務,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 銷售獎勵:如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前完成本合同95%的銷售目標,則甲方需於乙方完成該銷售目標後十個工作日內另行支付乙方銷售獎勵人民幣伍萬元整,且每提前銷售計劃壹個月再額外獎勵人民幣貳萬元整。

7、 若客戶交清首期房款前悔約,所沒收的定金雙方各取50%;若客戶在交清首期房款後悔約,定金及罰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應的代理費。

8、 凡是在代理期內已交齊定金、簽署認購書,並在乙方銷售代理期結束後30日內支付首期房款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物業,甲方於代理期結束後35日內支付乙方應收代理費。

9、 乙方收取甲方費用,按照國家稅法規定繳納相應稅費,並向甲方提供相應正式稅務發票。

五、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需嚴格遵照執行,否則違約方要賠償因此對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時,雙方應及時通報並協商,而不視之爲違約行爲。

3. 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需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

4.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如委託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或自行銷售本合同相關物業,或者因股東變更、產權交易等原因導致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物業產權主改變乙方無法繼續銷售本物業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費外,還應支付乙方經濟補償費用人民幣伍拾萬元,並承擔因此對已交定金客戶造成損失的各項責任。

6. 乙方完成項目開盤前所有籌備工作,因甲方原因導致本項目未能正常開盤對外銷售並導致雙方解除合同關係的,甲方補償乙方人力成本等損失人民幣叄拾萬圓。

7. 因甲方自身原因延遲完成合同約定的項目工程進度和權證取得時間、以及未按所提供的設備和裝飾材料標準施工等甲方責任,延誤銷售計劃完成的由甲方承擔。

8. 甲方在兩年內不得以高薪、提職或其他物質條件錄用乙方的服務本項目的乙方工作人員。甲方如果違反本協議,應賠償乙方已支付給該員工24個月的平均工資總和。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仍需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工作人員包括:乙方的在職人員、包括但不僅限於和乙方有勞動合同關係,或者正在爲乙方完成某一項目的臨時工作人員等。)

9. 雙方對合作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商業資料均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或提供給第三者。

10.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規定提出終止合同時,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派人於通知日起14日內完成辦理相關結清款項、解除合同等手續。

11. 雙方同意,當雙方公司發生股權變更或者更名時,本合同效力自動順延。

1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3.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的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3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

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四)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四)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專業的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4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專業的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5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之規定,甲方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銷售項目名稱及地址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銷售房屋爲________[預售商品房][現房],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_______(商品房屋註冊登記證號:_________)

第三條 受託銷售範圍

(一)乙方受託銷售範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受託銷售房屋計_________套,銷售總建築面積爲平方米。

(三)銷售面積計價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計價:

1.按套(單元)計價;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

3.按建築面積計價。

第四條 委託銷售代理方式

甲、乙雙方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代理方式:

(一)整體包銷:乙方在一定期限內以甲方名義銷售,向甲方支付包銷價款,獲取銷售差價利益,並保證在包銷期限屆滿時完成甲方應售商品房。

(二)風險代理:甲方在未支付代理費用的情況下,乙方作爲甲方的代理人對房屋進行銷售,產生的權利義務由甲方承擔,乙方按銷售業績及約定獲取報酬。

(三)一般代理:乙方作爲甲方的代理人對房屋進行銷售,產生的權利義務由甲方承擔。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式的具體內容、事項等由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第五條 銷售價格

(一)本合同約定的銷售範圍內的房屋價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起價_________元/平方米,最高價_________元/平方米,均價_________元/平方米;

2.售價_________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動_________%至_________%;

3.按樓層、戶型定價銷售(見附件)

(二)在實際銷售中,每套房屋售價如需折扣優惠,須經甲方同意。

(三)房屋售價經甲方同意折扣銷售的,代理服務費應按下列第________項計算:

1.房屋原售價;

2.房屋折扣後售價。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銷售計劃及進度

第七條 銷售收款

甲方_________[同意][不同意]由乙方代收購房定金及預付款;如甲方同意代收的,乙方應在收到購房定金及預付款後________日內將代收款項交付給甲方。

第八條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條 代理服務費的計算方式及結算方式、支付期限

(一)計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及商品房交付期限。

(二)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土地使用證複印件、商品房銷售委託書、商品房合同範本及物管合同;現房委託銷售的,還應提供《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三)提供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屋註冊登記證、房屋分層平面圖、戶型圖等銷售資料。

(四)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五)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的代售房屋自行銷售或另行委託他人銷售。

第十一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開展銷售工作。

(二)按照合同規定的銷售價格、銷售計劃進行銷售代理。

(三)向買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關證明文件和商品房銷售委託書。

(四)如實向買受人介紹所代理銷售商品房的有關情況,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範圍進行宣傳。

(五)不得將代收的定金、房款等款項挪作他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乙一方或雙方有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爲,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代理銷售金額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對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如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後_____月內,所銷售的房屋少於應銷售房屋套數_____%的,甲方有權在_____月屆滿之時,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未售出房屋的處理

如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未完成受託銷售義務,未售出的房屋,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方式處理:

(一)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價格購買;

(二)乙方將未售出房屋退還給甲方,但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未售出房屋總售價_____%的違約金;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

(一)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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