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理合同怎麼寫(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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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合同怎麼寫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委託代理合同怎麼寫(精選3篇)

購貨單位:中國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黃海油田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1.產品的數量: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黃海石油公司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管道和船運結合。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中國石油公司。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

期爲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爲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爲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爲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

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15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

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15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中國政府(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黃海石油公司(公章)

委託代理合同怎麼寫 篇2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鑑於,甲方 因被 檢察院指控犯有 罪,現案件已/或將移送 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鑑於,甲方願意聘請乙方律師爲 擔任一審辯護人。 爲此,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爲 提供一審刑事辯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

甲方委託乙方律師擔任被告人 一審階段的辯護。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 律師擔任被告人 第一審的辯護人。

第二條 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真實、客觀、全面向乙方律師介紹案情,爲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提供必要的幫助;

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辯護費及辦案費。

(二)乙方的義務

乙方律師接受委託後,除非由於律師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在法院第一審階段應當完成以下工作

1、查閱、瞭解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證據複印件和相關材料;

2、會見被告人,瞭解其本人對指控的意見及對案情的敘述;

3、按時出庭,依法爲被告人進行辯護,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辯護費及辦案費

根據本案的具體情況和複雜程序,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辯護費 元和辦案費 元,共計人民幣 元。

辯護費包括本協議第二條第(二)項所規定乙方應完成的工作的費用及向甲方或相關人員提供有關諮詢的費用。

辦案費是指乙方爲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必要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交通、通訊、複印、打字等費用及乙方輔助人員的報酬。辦案費採用包乾方式,除非甲方同意,否則無論乙方實際辦案支出是否超過該費用,甲方均無另行給付的義務。

第四條 支付時間

辯護費及辦案費應於本協議簽定之日給付,至遲不超過本協議簽定的次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時,可順延至法定節假日後的第一天)。

第五條 責任

如果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協議,辯護費全額退還甲方;如果甲方無故終止,辯護費不退還。

第六條 特殊規定

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且甲方已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了辯護費、辦案費後,乙方律師應及時向一審法院提交辯護手續,並會見被告人 ,委託的最終生效以被告人本人同意由乙方律師爲其擔任一審辯護人爲準。

如果被告人 本人不同意乙方律師爲其擔任一審辯護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及一審法院,並退還 %辯護費及剩餘辦案費,雙方終止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判決、檢察機關撤回起訴及撤銷訴訟)。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怎麼寫 篇3

委託人(甲方)

名稱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住所:電話: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

受委託人(乙方)

名稱或姓名:資格證書號: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住所:電話: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爲其代理事項。

第二條甲方應就授權委託的事項,提供相關合法、有效的證件。

第三條乙方在代理該委託事項時,應認真審查委託事項的真實性,相關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對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證件的,乙方有權拒絕代爲辦理。

第四條雙方商定委託事項在天內完成。超過本約定時限的,甲方有權另行委託他人或自行辦理,由此造成損失的可同時按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向乙方索賠(但因登記管理部門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時的除外)。

第五條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後同時支付委託代理費(大寫)元人民幣。

第六條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時預付:

(1)代交應納稅、費(大寫)元人民幣;

(2)元人民幣。

本條約定費用在委託代理事項完成時結清,多退少補。

第七條由於甲方原因使委託代理事項終止履行的,預交的委託代理費不予返還;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隱瞞與訂立、履行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如:房地產權屬有爭議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交易的情況),造成乙方名譽及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由於乙方代理當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向瀋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規定處理。

第十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項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受委託人:(簽字或蓋章)年月日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日起生效。

委託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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