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篇實用獨家代理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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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術語,委託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據被代理人的委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其效力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委託代理的形式主要有兩種,即書面和口頭形式,當事人在實際運用中,可以用口頭形式,也可以用書面形式,但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按法律規定,採用書面形式,如訴訟代理,代簽經濟合同等,均應採用書面形式。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5篇實用獨家代理合同範本,歡迎借鑑參考。

5篇實用獨家代理合同範本

5篇實用獨家代理合同範本(一)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並達成條款如下:

1.合同當事人

供貨人: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2.商品及數量

甲方委任乙方爲_____________商品的獨家銷售代理人。乙方保證在協議期間銷售上述商品不少於_____________(數量或金額)。

3.銷售地區

以_____________地區爲限。

4.訂單的確認

協議商品的有關數量、價格和運輸期,應在逐筆交易中確認,其細節詳見甲方銷貨確認書。

5.付款(選擇下列方式)

(1)在訂單確認後,乙方應於有關銷貨確認書規定的時間內,安排開立以甲方爲受益人的、百分之百金額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並於開證後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由方準備裝運。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佣金

甲方於收妥貨款後,按每批貨物發票價值的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匯付佣金。

7.市場情況報告

乙方有義務每三個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詳細的報告,反映當地的市場情況和消費者意見。乙方還應隨時將其他供貨人所報同樣商品的樣品,連同其價格、銷售情況、廣告資料等寄給甲方參考。

8.廣告宣傳費用

乙方應負擔協議期間在上述地區的一切廣告宣傳費用。所有用作廣告宣傳的和必須送交甲方取得事前同意。

9.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經有關雙方簽字後保持有效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果一方需要,延長協議必須在滿期前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10.仲裁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按其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其他條款

(1)甲方不應向上述地區的其他客戶供應協議商品,如有任何直接詢盤均要轉給乙方。但是,如有任何客戶堅持要與甲方直接交易,甲方有權直接成交。在後一情況下,甲方應送乙方銷貨確認書副本一份,並按該筆交易標的淨值的百分之______爲乙方保留佣金。

(2)乙方未能在______月之內向甲方寄送至少______(數量或金額)的訂單,則甲方不再受本協議的約束。

(3)對於雙方政府間的交易,甲方有權按其政府授權直接成交而不受本協議的約束。乙方不應干涉這種直接交易,也不應對此提出索賠或佣金的要求。

(4)其他條款應以雙方簽訂的正式銷售貨確認書爲準。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供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簽署

5篇實用獨家代理合同範本(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委託甲方獨家代理銷售產品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本合同。

一、代理銷售產品

乙方委託甲方獨家代理銷售產品爲: 該產品的規格: ,型號:技術性能:質量標準: 用途:

二、代理方式

乙方委託甲方獨家代理銷售上述產品,乙方保證不再委託任何第三人(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銷售上述產品,包括不得與他人共同設立公司、企業或其他組織、團隊、小組等各種形式的銷售組織銷售上述產品。

三、獨家代理期限

甲方獨家代理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獨家代理期限期滿前一年內,甲乙雙方應協商是否延長本合同期限。如未能延期的,甲方仍然有權代理銷售上述產品。

四、獨家代理區域

甲方獨家代理銷售區域爲全球所有區域。

五、運輸、運輸費用

一般情況下,乙方負責運輸,並承擔運輸費用。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指示,保質保量地安全及時地將產品運輸至指定地點,交付接收人。

六、產能保證

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銷售數量預測,備足存貨、確保產能,保證甲方隨時能夠預訂產品,不影響甲方的銷售工作和客戶的生產用貨。

具體預測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七、甲方銷售

乙方給予甲方的供貨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銷量任務爲:年月日至 年月日 甲方銷量爲______臺/月年月日至 年月日 甲方銷量爲______臺/月年月日至 年月日 甲方銷量爲______臺/月

八、知識產權

乙方保證上述產品不侵害他人專利權、商標權、專有技術、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如果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或被他人起訴的,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法律責任。

九、客戶服務

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供貨、質保、售後服務等服務,如發生任何異議或投訴等,乙方應當負責處理,甲方配合解決問題。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於以下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協議義務的,不負責任:自然災害、政府採購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雙方在簽約時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

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地將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並附上證明材料。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和其他要求,甲方有權拒絕收貨。

2、如乙方提供的產品有樣式或者材料明顯變更,則甲方可將此訂單貨物全數退貨,並由乙方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營業損失及商譽損失。

3、如乙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甲方前期成本和費用、預期利益等損失。

4、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時,應當同時承擔甲方律師費、訴訟費、公證費、擔保費、差旅費等維權費用。

十二、誠實信用條款

甲乙雙方應當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保證不侵害對方合法權益。如有未盡事宜或者分歧、糾紛,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可以簽署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件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記載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號、聯繫人等爲真實、準確的送達地址,一方將文書郵寄上述送達地後3日,視爲送達。

如一方變更送達地址的,應當提前告知另一方。如因地址變更等造成無法送達的,則由變更一方自行承擔後果。

十四、爭議處理

如雙方不能協商處理糾紛的,則可以交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審理。

十五、生效條款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箱:

郵箱:

年 月日

年 月 日

5篇實用獨家代理合同範本(三)

合同簽定甲方:

合同簽定乙方:

合同簽定時間:年月日

代理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合作開展“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註釋1)的使用和推廣應用,共同發動企業,組織和個人使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進行學習的事宜進行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作爲代理商,開展“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業務,雙方達成並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1.乙方成爲代理商的基本條件

乙方須爲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乙方須瞭解並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甲方對提出經銷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覈確認,決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負責“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品的正常運作,爲乙方發展的用戶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持(如軟件升級,修正錯誤,在線技術支持等),但不包括乙方責任的內容;對於甲方產品的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的故障,由甲方進行免費升級維護。

2.2甲方爲乙方及其發展的用戶提供免費培訓。

2.3甲方負責制定相關的資費標準和服務標準。

2.4甲方持續完善代理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開展代理商業務。

2.5甲方持有“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全部所有權。

3.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向客戶提供“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內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戶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經銷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聲譽。

3.2乙方承諾不以低於甲方給予其的零售價發展客戶,與其它代理商進行不正當競爭,也不從事其他損害有損甲方利益的活動。乙方違反此義務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同時,乙方違反此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3乙方在申請“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新用戶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有關協議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他收費服務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3.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屆時有效的價格標準爲所選擇的服務付款,並及時爲所選擇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到期用戶續費,甲方不負有提前通知的義務。乙方未及時爲其到期用戶續費造成用戶名被刪除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3.5乙方應對甲方明確提示爲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及課程編碼學習法名義開拓市場。

4.付款/結算條款/與代理商級別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系統”),具體內容及服務如下:

獨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納獨家代理費元(人民幣大寫),乙方成爲省市區縣鎮獨家代理商。享有該地區獨家代理權。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發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萬,乙方銷售額向甲方返款30%。在兩個月內,應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無條件將代理費退還給乙方。乙方需將甲方所鋪的貨返回給甲方。(見附件1)

4.2、代理商可以在授權區域招經銷商也可以直接採取連鎖經營。訂購產品名錄見附件4

4.3、可以使用課程編碼學習法開辦輔導班,公司提供技術與平臺,該項服務免費。

4.4、如乙方採用課程編碼學習法對學生進行輔導,甲方爲乙方提供開辦輔導班所需要的各類輔助服務,如制定學習方案、提供階段試卷等。

4.5甲、乙雙方須遵守有關知識產權的協議(見附件2)。

4.6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見附件3)。

4.7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將按照總公司規定的全國統一價格銷售。

5.違約責任

5.1乙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2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交費標準和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付款不及時等)造成用戶爭議,由乙方負責。

5.3如因甲方技術原因給“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品用戶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6.免責條款

6.1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甲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不視作甲方違約,乙方對此表示認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無法避免的客觀事件,如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諸如海底光纜受撞船事件的影響而損壞,通信線路或服務器發生超出甲方防範與預見能力的故障等類似事件。

6.2甲方在進行“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服務器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乙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甲方違約。

7.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被撤消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分立或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

7.4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7.5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6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8.附則8.1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8.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瀋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慣例。

8.3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由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由雙方另籤新合同。

8.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8.5雙方未盡事宜可增加附頁,法律效應等同於主頁。

簽字頁》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電話:乙方電話:

公司地址:

郵編:郵編:

5篇實用獨家代理合同範本(四)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2.委任

甲方指定乙方爲其獨家代理,爲第三條所列商品從第四條所列區域的顧客中招攬訂單,乙方接受上述委任。

3.代理商品

_________。

4.代理區域

僅限於_________

5.最低業務量

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從上述代理區域內的顧客處招攬的上述商品的訂單價值不低於_________美元。

6.價格與支付

每一筆交易的貨物價格應由乙方與買主通過談判確定,並須經甲方最後確認。

付款使用保兌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由買方開出,以甲方爲受益人。信用證須在裝運日期前15天到達甲方。

7.獨家代理權

基於本協議授予的獨家代理權,甲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通過乙方以外的渠道向_________顧客銷售或出口第三條所列商品,乙方不得在_________經銷、分銷或促銷與上述商品相競爭或類似的產品,也不得招攬或接受以到_________以外地區銷售爲目的的訂單,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應將其收到的來自_________其他商家的有關代理產品的詢價或訂單轉交給乙方。

8.商情報告

爲使甲方充分了解現行市場情況,乙方承擔至少每季度一次或在必要時隨時向甲方提供市場報告,內容包括與本協議代理商品的進口與銷售有關的地方規章的變動、當地市場發展趨勢以及買方對甲方按協議供應的貨物的品質、包裝、價格等方面的意見。乙方還承擔向甲方提供其他供應商類似商品的報價和廣告資料。

9.廣告及費用

乙方負擔本協議有效期內在新加坡銷售代理商品做廣告宣傳的一切費用,並向甲方提交所用於廣告的聲像資料,供甲方事先覈准。

10.佣金

對乙方直接獲取並經甲方確認接受的訂單,甲方按淨髮票售價向乙方支付5%的佣金。 佣金在甲方收到每筆訂單的全部貨款後纔會支付。

11.政府部門間的交易

在甲、乙雙方政府部門之間達成的交易不受本協議條款的限制,此類交易的金額也不應計入第五條規定的最低業務量。

12.工業產權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爲銷售有關洗衣機,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擁有的商標,並承認使用於或包含於_________中的任何專利商標、版權或其他工業產權爲甲方獨家擁有。 一旦發現侵權,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採取措施保護甲方權益。

13.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經有關雙方如期簽署後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除非作出相反通知,本協議期滿後將延長_________個月。

14.協議的終止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果一方被發現違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

15.不可抗力

由於水災、火災、地震、乾旱、戰爭或協議一方無法預見、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該方不負責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須儘快將發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15天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

16.仲裁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5篇實用獨家代理合同範本(五)

第一條 約因

製造商姓名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簡稱制造商),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人(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

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新產品:__________

第二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戶。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定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或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包括裝運期和付款)對用戶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的拒絕由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爭取用戶,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該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爲促成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廣告和展覽會

爲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對用戶的財務責任

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貸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用戶的意見、代理人的作用

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戶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爲宜。

第七條 向製造商不斷提供信息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4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保證不競爭

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銷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不論是新的或舊的)任何產品。

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爲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訂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本協議規定在此協議終止後的5年內,代理人不能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予以競爭,本協議終止後的一年內,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類似產品,予以競爭。

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九條保密

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泄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第十條 分包代理人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工業產權的侵犯

代理人應觀察市場,如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爲,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爲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此類費用。

第十二條 代理人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力。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戶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第十三條 向代理人不斷提供信息

爲促進代理活動,製造商應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銷售情況、價目表、技術文件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製造商應將產品價格、銷售情況或付款方式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代理人。

第十四條 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的僱員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及工資,製造商提供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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