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借款擔保合同

來源:瑞文範文網 1.33W

爲確保乙方與————簽訂的——號《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爲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嚴格履約。

個人住房借款擔保合同

第—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甲方保證抵押物不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等情況。

第二條 甲乙雙方必須依照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登記。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三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爲(大寫)——元。貸款期限爲——年零——月,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借款合同》規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年一—月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與貸款轉存憑證不一致時,以第一次放款時的貸款轉存憑證爲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抵押擔保的期限自抵押登記完成之日起至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及利息(包括罰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信用卡透支本息以及乙方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處分抵押物費用等)。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抵押期間, 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如果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或其他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情沙¨九應及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在30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或質押權利。

第七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借款期間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於借款期限,投保金額不得低於貸款木息,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應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代爲保管。保險期間,抵押財產如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新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抵押物,並辦理保險手續。保險單必須註明乙方爲該保險的第…·受益人,並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甲方應重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該保險賠償金有以下/乙種處理方法司書(選擇:—

—、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爲定期存款,存單用於質押:

三、經乙方同意,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本合同雙方約定採用—亡述第——種處理方法。

第八條 抵押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該損害賠償金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可供選擇:

一、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爲定期存款,存單用於質押;

三、經乙方同意,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本合同雙方約定採用上:述第 種處理方法。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的損害賠償金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

第十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不得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經乙方書面同意,重新提供新的抵押或質押。

第十二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 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f氏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時,乙方有權解除借款合同,並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期內,借款人累訓虧i個月(包括訓—劃還款當月)未償還貸款木息、信用—卡透支本息和相關費用的:

二、借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並自乙方發[1,i催還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以掛號寄出日引司爲準),借款人仍未能清償貸款木息和相關費用白

三、借款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歹e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遺贈人、{隘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腹行借款合同的:

四、借款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卜條、第十…‘—條約定

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導致乙方解除借款合同並未獲清償的。第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共有人同意本合同第——條所列抵押物用:廠抵押,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五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i句乙方予以足額賠償。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予以扣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有關費用:

二、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包括罰息):

三、清償借款人應給付乙方而未給·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四、清償借款人信用卡帳戶透支本息;

五、所得價款在支付上述款項後的剩餘部分,乙方應返還甲方清償甲方所欠乙方貸款及信用卡透支本息,乙方可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專屬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後生效:若所得價款不是一、,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二、本合同甲方爲·個人的,經甲方簽字、乙方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羞公章。

同甲方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有共有人時,共有人是個人的,經共有人簽字;共有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經共有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