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擔保協議(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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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擔保協議 篇1

融資擔保是擔保業務中最主要的品種之一,是隨着商業信用、金融信用的發展需要和擔保對象的融資需求而產生的一種信用中介行爲。  編號:  甲方:  乙方:  XX公司爲充分利用甲方的現有資源優勢,加快甲方資產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項目含金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開展經營資金引進和融資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個人擔保協議(通用16篇)

一、 甲方委託乙方作爲 項目資金引進和融資管理顧問,全權代理負責甲方經營資金引進和融資工作,並向甲方提 供相關顧問服務和居間服務,乙方接受委託。  

二、 甲方主要職責:  

1、全力指導和支持、配合乙方引資或融資工作。  

2、及時提供引資或融資所需真實、有效的各項文件資料。  

3、及時辦理引資或融資的相關手續,承擔約定付款義務。  

4、遵守協議承諾,維護乙方權益。  

三、乙方主要職責:  

1、組織資深金融投資及資產管理專家爲甲方經營管理量身 訂做策劃出個性鮮明、切實可行的短期和長期融資目標、整 體資金引進和融資管理戰略規劃方案和實施策略;  

2、對甲方項目運作進行價值分析、策劃和包裝,根據實際 調查結果和財務數據編寫權威性、規範化的引資、融資、申 請文件和報告;  

3、利用多種渠道和方式,有計劃地面向境內外銀行、擔保 公司、基金會、風險投資商、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多層 次的項目引資或融資推介;  

4、組織項目投資商或貸款銀行、擔保公司專家到甲方現場 考察;  

5、代表甲方與項目投資商和貸款銀行、擔保公司等金融機 構進行商務談判與溝通協調;  

6、負責代表甲方與項目投資商和貸款銀行、擔保公司等金 融機構起草、草簽合作協議和各種相關的法律文書,維護甲 方權益;  

7、負責聯繫辦理甲方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等委託交辦 的其他事務和手續。  

8、當引資或融資進入正式程序時,雙方另行簽署專項引資或融資居間服務協議,經甲方覈准後予以實施。  

四、顧問工作流程:  

第一步:甲、乙雙方達成共識,簽訂委託顧問合作協議書;  

第二步:甲方向乙方提供引資或融資項目有關資料、提出具體要 求、合作意向並及時回覆乙方專家的詢問;  

第三步:乙方協調組織項目投資商或貸款銀行、擔保公司專家進 行項目初步論證併到甲方現場調研、考察;  

第四步:協助甲方與項目投資商和貸款銀行、擔保公司專家共 同草擬和編報甲方引資或融資相關文件、報告、報 表;  

第五步:落實招商引資方案:包括金融機構選定,引資或融資方 式確定,擔保及反擔保措施,帳務合理調整,融資額度 發放,資金到帳通知及分配等;  

第六步:甲方項目正常運轉後的經營監管顧問與諮詢。  

五、成本與費用覈算:  

1、乙方顧問費按:每年人民幣 萬元(含策劃啓動、專家聘請、擬定引資或融資方案、項目調研、考察等)計算,由甲方在本協議書籤訂生效後____日內先支付一半,到半年時再支付餘款,此外甲方可不再承擔乙方爲融資而支付的前期費用。  

2、當甲方引資或融資項目成功,甲方保證按引資或融資的實際資金到帳額的一定比例在資金到帳當日支付乙方居間服務費(以雙方簽署的《居間服務合同》條款約定金額爲準)  

六、合作期限:________年,從甲乙雙方正式簽字日起開始計算。  

七、違約責任; 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毀約,擅自毀約作違約論。違約方需向守約方賠償損失。  

八、其它;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到期無異議自動順延;  

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書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  

5、本協議書爭議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____日期:____日期:

個人擔保協議 篇2

個保字第 號 出借人:

保證人1:

保證人2: (以稱債權人) (下稱保證人)

鑑於借款人 (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簽署了編號爲 《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且保證人已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完全瞭解主臺向的內容,願意爲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爲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圓臺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1.1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爲主合同下債權人發放給債務人的借款本金(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二、保證擔保範圍

2.1本合同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債權人實現值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個人借款擔保合同三、保證方式。

3.1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爲連帶責任保證。

四、保證期間

4.1保證人保證期間爲自本臺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辦理借款展期予續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債權人主張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證責任

5.l如果主合同項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宣佈借款提前到期,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應付款項,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清償保證範圍內的所有應付款項。

5.2保正人款及時履行保證責任的,還應承擔債權人向其索償的訴訟費用、律師謝、差旅費、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以及其它相關費用。

5.3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它擔保方式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其它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債權人是否向其它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能因此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提出異議。

5.4主合同項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的,各保證人之間對

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人的承諾和保證

6.1按照債權人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信息,並保證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債權人對其資信、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6.2簽署和履行本保證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證人碰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6.3.1保證人或家庭成員發生對經濟狀況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證人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6.3.3保證人對外投資數額較大或成爲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對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3.4保證人發生對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件,如涉嫌違法犯罪或發生重大疾病等;

6.4保證人承諾:債權人和債務人對主合同的變更無須徵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仍需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增加借款金額、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辦理展期的,應徵得保證人同意;否則,保證人僅按主合同原約定的借款金額、利率和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後,債權人和保證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有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2、保證人保證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准手續,否則,由此而造成債權人損失的,保證人應往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內向債權人承擔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債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解決。

8.2在爭議解決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9.1本合同主債權設定了其他擔保權的,則債權人可以選擇使擔保權的順位(包括同時或先後)以實現債權。

9.2各方向對方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送大訊息的,在通訊發出後的合理時間視爲送達;如果通訊地址有變更,變更應該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9.3

10.文本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方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部分無效、被撤銷、被解除,則保證人同意對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爲兩年。

第十一條、提示及聲明

11.1債權人己提示保證人詳細閱讀本合同條款:

11.2保證人聲明,債權人已就合同條款作必要說明,保證人在合同條款與債權人理解一致的基礎上籤署本合同,否則已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清楚。

債權人:

地址:

保證人1: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活:

保徵人2: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3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乙方與甲方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爲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範圍

乙方願意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爲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爲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範圍外的餘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後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後尚不能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爲《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爲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爲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2、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並書面同意之後,乙方纔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爲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賬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賬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爲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爲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爲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爲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爲採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爲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甲乙雙方簽章後,該合同即時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爲乙方向(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的貸款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萬元)提供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及支付甲方擔保費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1.1條、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爲乙方和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主債權,擔保金額爲主合同項下規定的貸款本金即:____________人民幣(下同)________元整(________萬元整,以借款借據爲準)。

第二條擔保方式  

第2.1條、甲方承擔的擔保責任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擔保範圍  

第3.1條、本合同項下甲方擔保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實際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實現債權的費用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和其他所有相關費用等。

第四條擔保期限  

第4.1條、本合同項下保證期限至乙方辦妥以貸款人爲抵押權人的他項權證之日止。暫定爲叄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銀行借款借據爲準)

第五條擔保費用  

第5.1條、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叄個月的擔保費用(包括項目受理費、項目評審費和擔保費,不足叄個月按叄個月計)。擔保費爲叄萬元整(30000元),若擔保期限超出叄個月尚未能解保,超出時間按每月1%計收擔保費用,不足壹個月按壹個月計,並且乙方須在甲方出具擔保額度起用通知書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乙方應按逾期金額每日0。5‰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從貸款出帳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甲方帳號如下: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第5.2條,若甲方和貸款人批准乙方貸款展期的申請,則展期期限在半年內(含半年)的,乙方同意按展期總金額的6%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展期期限在半年以上________年以內(含________年)的,乙方同意按展期總金額的10%向甲方交付保費。  

第5.3條、若該筆擔保貸款發生逾期,則從逾期之日起,乙方還須每天按擔保貸款本息餘額的1‰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直到貸款本息還清日止;若該筆貸款逾期後由甲方代償,則從代償之日起,乙方按代償款金額每日2‰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第5.4條、對於甲方代償後因實現債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交通費用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和其他所有相關費均應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反擔保措施  

第6.1條、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以保障甲方合法權利的實現。乙方或爲乙方提供反擔保的

第三方須和甲方另行簽定反擔保合同(具體措施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詳見相關反擔保合同),其中:____________乙方所提供的抵押反擔保、質押反擔保按法律規定需辦理登記手續的,乙方應配合甲方在貸款人發放貸款前向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乙方未辦妥反擔保措施的,甲方有權拒絕爲乙方提供擔保。  

第6.2條、乙方或第三人提供保證、連帶責任擔保、抵押、質押等作爲上述借款的反擔保,如甲方代償乙方債務,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6.3條、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具體擔保形式如下:

1、 提供個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第七條承諾與保證  

第7.1條、乙方向甲方作以下承諾和保證:

A、從甲方開出擔保函之日起,無條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反擔保責任;

B、按甲方要求及時按月提供財務資料、納稅憑證及反映其經營與財務狀況的其他所有資料;

C、乙方與債權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或加重擔保人的責任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變更;

D、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項目進度或經營及購銷等情況的證明材料;

E、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a)財務狀況惡化或可能影響還款能力的其他情況;

(b)發生任何一種對乙方還款能力有重大影響的改變經營機制的行爲,包括但不限於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股份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合作、入夥或退夥;

(c)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或出資變更,股權變動;

(d)歇業、解散、清算、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或施工許可證、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

(e)變更單位名稱、章程或合夥協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其它重大事項;

(f)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及其他對乙方還款能力有重大影響的糾紛、訴訟、仲裁,財產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F、完全瞭解主合同項下款項的實際使用,爲擔保人提供反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實;

G、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而沒有任何隱瞞的;  

第7.2、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諾:____________  對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時所提交的有關文件、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未公開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及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違約和違約救濟  

第8.1條本合同生效後,任一締約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違背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承諾與保證,即構成違約,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的,應予以全額賠償。  

第8.2條因乙方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9.1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第9.2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變更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後並以書面形式補充,補充協議視爲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爭議解決  

第10.1條在合同履行期間,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在甲方所在地管轄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其他  

第11.1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11.2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及指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5

個人擔保協議書範本一

個保字第號出借人:

保證人1:

保證人2:(以稱債權人)(下稱保證人)

鑑於借款人(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簽署了編號爲《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且保證人已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完全瞭解主臺向的內容,願意爲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爲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1.1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爲主合同下債權人發放給債務人的借款本金(大寫):人民幣萬元整。

二、保證擔保範圍

2.1本合同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債權人實現值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個人借款擔保合同三、保證方式。

3.1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爲連帶責任保證。

四、保證期間

4.1保證人保證期間爲自本臺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辦理借款展期予續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債權人主張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證責任

5.l如果主合同項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宣佈借款提前到期,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應付款項,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清償保證範圍內的所有應付款項。

5.2保正人款及時履行保證責任的,還應承擔債權人向其索償的訴訟費用、律師謝、差旅費、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以及其它相關費用。

5.3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它擔保方式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其它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債權人是否向其它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能因此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提出異議。

5.4主合同項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的,各保證人之間對

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人的承諾和保證

6.1按照債權人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信息,並保證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債權人對其資信、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6.2簽署和履行本保證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證人碰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6.3.1保證人或家庭成員發生對經濟狀況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證人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6.3.3保證人對外投資數額較大或成爲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對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3.4保證人發生對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件,如涉嫌違法犯罪或發生重大疾病等;

6.4保證人承諾:債權人和債務人對主合同的變更無須徵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仍需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增加借款金額、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辦理展期的,應徵得保證人同意;否則,保證人僅按主合同原約定的借款金額、利率和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後,債權人和保證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有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2、保證人保證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准手續,否則,由此而造成債權人損失的,保證人應往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內向債權人承擔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債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解決。

8.2在爭議解決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9.1本合同主債權設定了其他擔保權的,則債權人可以選擇使擔保權的順位(包括同時或先後)以實現債權。

9.2各方向對方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送大訊息的,在通訊發出後的合理時間視爲送達;如果通訊地址有變更,變更應該及時書面告知對方。9.3

10.文本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簽約方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部分無效、被撤銷、被解除,則保證人同意對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爲兩年。

第十一條、提示及聲明

11.1債權人己提示保證人詳細閱讀本合同條款:

11.2保證人聲明,債權人已就合同條款作必要說明,保證人在合同條款與債權人理解一致的基礎上籤署本合同,否則已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清楚。

債權人:

地址:

保證人1: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活:

保徵人2: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擔保協議書範本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爲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後,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衝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擔保協議書範本三

甲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債權人):個人借款擔保合同身份證號:地址/住所:電話:

根據(下稱借款人)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爲年[個

人借款]字第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爲(大寫人民幣)萬元,期限爲個月。現甲方自願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明確以乙方爲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保。

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於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後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爲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係指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佔用費、實現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保證責任

爲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保證期間

一、保證形式爲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後,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範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爲實現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有關保證的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爲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爲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爲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願優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並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於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

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條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聲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於自願且意思表示真實;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民法典》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定作爲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爲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1、乙方在向貸款行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甲方追償款項。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即時支付乙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

6、不出現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在《借款合同》簽署後按月向乙方報送上一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10日前書面徵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並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順序上不分先後,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爲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1、甲方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爲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的,甲方還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債權,或採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提前實現債權的情況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提前實現債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義務;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或出現涉訴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擔保責任的情況;

3、依照《借款合同》規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及發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生其他違約行爲。

第九條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應通知對方,並經雙方達成書面修改協議方有效。在書面修改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條款繼續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時,乙方無須另外徵求甲方的同意,甲方無條件地同意對原《借款合同》及變更後的《借款合同》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擔保責任得到加重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約各方簽章時起生效。

第十二條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在履行和爭議解決過程中的有關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繫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變更的,按照變更後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爲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的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爲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依法律規定。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每份

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簽訂時間: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

個人擔保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爲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 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後,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衝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擔保協議 篇7

甲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債權人):個人借款擔保合同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電話:

根據 (下稱借款人)與乙方 簽訂的編號爲 年 [個

人借款]字第 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爲(大寫人民幣) 萬元,期限爲 個月。現甲方自願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明確以乙方爲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保。

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於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後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爲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係指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佔用費、實現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 保證責任

爲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 保證期間

一、保證形式爲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後,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範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爲實現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 有關保證的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爲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爲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爲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願優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並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於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

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聲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於自願且意思表示真實;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擔保法》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定作爲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爲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1、乙方在向貸款行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甲方追償款項。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即時支付乙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

6、不出現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在《借款合同》簽署後按月向乙方報送上一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10日前書面徵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並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順序上不分先後,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爲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1、甲方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爲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的,甲方還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債權,或採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 提前實現債權的情況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提前實現債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義務;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或出現涉訴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擔保責任的情況;

3、依照《借款合同》規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及發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生其他違約行爲。

第九條 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應通知對方,並經雙方達成書面修改協議方有效。在書面修改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條款繼續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時,乙方無須另外徵求甲方的同意,甲方無條件地同意對原《借款合同》及變更後的《借款合同》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擔保責任得到加重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約各方簽章時起生效。

第十二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在履行和爭議解決過程中的有關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繫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變更的,按照變更後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爲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的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爲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依法律規定。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每份

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8

合同編號: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爲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至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

第一受益人爲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

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爲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

第八條、

第九條、

第十一條、

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X。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X) 乙方:(公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個人擔保協議 篇9

保證人(甲方):身份證:  住所(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保證人2(甲方) 身份證:  住所(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債權人(乙方):____市____區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____市____區遂州北路530-544號(金玉滿堂)五樓 法定代表人:陳  授權代理人:楊 聯繫電話:082X8666  合同簽約地:____市____區  爲了確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與本合同乙方簽訂的遂匯利借字(201 )第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 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1.2 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並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1.3甲方已認真閱讀了本合同之主合同各項條款,完全瞭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對主合同主體各方的約定沒有不理解和誤解的事項,爲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4 若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人民法院查詢、凍結和扣收甲方在所有銀行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的資金,以抵償主合同項下甲方的擔保債務。扣劃款項爲外匯的,按扣劃日中國所公佈的外匯買入價折算。同時,可以依法查封、變賣甲方包括上市股票、公司股權、所有動產和不動產在內的任意資產用於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擔保債權本息和相關費用的優先受償。  

第二條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及金額  

2.1 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爲乙方依據主合同發放的貸款,金額爲人民幣 萬元整。萬元。  

第三條 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1 主合同履行期限爲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有變更,依主合同之約定。  

第四條 保證方式  

4.1本合同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以甲方(兩個保證人)所有資產(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存款、上市股票、公司股權、任何實物資產與債權)及全部收入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借款人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則由本合同甲方任意保證人承擔借款本息和費用的償還責任,承擔保證責任後,按照法律規定追償。  

第五條 保證範圍  

5.1本保證合同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代理費等。  

第六條 保證期限與被保證人的權益實現  

6.1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爲:自主合同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6.2如主合同確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則每批借款的保證期間爲每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6.3如乙方根據主合同之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則保證期間爲自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6.4乙方被擔保債權的實現。若主合同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履行主合同項下債務,乙方即可於主合同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主合同項下各擔保人按照所擔保的債務承擔未清償債務的連帶清償義務,依法處置擔保人在本通用版合同.4和

4.1項下的任意資產,用於乙方應收債權的優先受償。  

第七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7.1根據乙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7.2對乙方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甲方有義務簽收並在簽收後____日內寄出回執。  

7.3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通知乙方:  

7.

3.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7.

3.2經營範圍和註冊資金髮生變更、股權變動;  

7.

3.3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7.

3.4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7.

3.5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7.4發生

7.

3.1或

7.

3.2條情形的,甲方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發生前款其他情形的,應在事後____日內通知乙方。  

7.5乙方與借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經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將主債權轉讓給

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再向

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約定權益和利益均不因此而受到任何侵害。  

7.8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股份制改造或其他事件時,保證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7.9借款人償清其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甲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八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8.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能夠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有關文件。  

8.2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能夠反映其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及其他資料。  

8.3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債權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償的,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8.4對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8.

4.1 乙方依主合同約定依法解除主合同的;  

8.

4.2乙方依主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的。  

8.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

第三人和主合同貸款展期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甲方在本合同

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9.2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9.3因甲方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甲方應在保證範圍內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9.4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履行擔保債務的連帶清償責任者,或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處置、轉移、隱匿財產,或爲乙方依法追索擔保責任設置障礙者,應向乙方承擔應付擔保債務金額的雙倍賠償支付責任。  

9.5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乙方有權無須經甲方同意,直接通過媒體等公開手段發佈催收公告;有權向國家徵信管理機關舉報其違約事實並要求將其違約事實錄入甲方的徵信記錄。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納印蓋章後生效,至主合同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10.2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本合同繼續有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10.3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該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

1.1本合同當事主體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首先應由合同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1

1.2 本合同當事主體協商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的,則由____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但必須另行達成仲裁協議。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1無。  

第十三條 附 則  1

3.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當事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3.2 本合同附件:  1

3.

2.1甲方份證複印件(複印件應與原件覈對一致);  (甲方1簽印):乙方(簽章):  授權代理人:  (甲方2簽印):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10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其生意上需要資金週轉,向乙方提出借款要求,現經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的借款用於做生意。

第二條:借款期限、利率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甲方每個月的 4倍計算。

第三條:借款償還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歸還本息,借款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若甲方逾期未付清到期利息的,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到期的利息和借款本金,不受借款期限的約束。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本息到期後不付清到期的利息或者本金的,甲方則按約定的每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元。直到甲方償還清本金爲止。

第五條:擔保人丙方的責任、義務

丙方作爲甲方的擔保人,丙方有對甲方償還本金和利息起督促、擔保和承擔起償還本息的責任和義務。如甲方不能按時付清本金和利息的,丙方負起償還本金人民幣(大寫)元(小寫)¥: 元的責任。丙方並按約定每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直到丙方償還清本金爲止。

第六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甲方逾期不清償本息的,乙方爲了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公證費、登記費、訴訟費以及乙方聘請律師處理訴訟事務而支出的律師服務費用等在內的實現債權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在協商或訴訟期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自簽字後立刻生效,三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年 月 日

借款人: 年 月 日

擔保人: 年 月 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11

甲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債權人):個人借款擔保合同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電話:

根據 (下稱借款人)與乙方 簽訂的編號爲 年 [個人借款]字第 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爲(大寫人民幣) 萬元,期限爲 個月。現甲方自願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明確以乙方爲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保。

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於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後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爲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係指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佔用費、實現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 保證責任

爲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 保證期間

一、保證形式爲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後,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範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爲實現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 有關保證的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爲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爲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爲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願優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並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於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

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聲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於自願且意思表示真實;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擔保法》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定作爲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爲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1、乙方在向貸款行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甲方追償款項。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即時支付乙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

6、不出現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在《借款合同》簽署後按月向乙方報送上一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10日前書面徵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並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順序上不分先後,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爲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1、甲方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爲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的,甲方還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債權,或採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 提前實現債權的情況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提前實現債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義務;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或出現涉訴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擔保責任的情況;

3、依照《借款合同》規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及發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生其他違約行爲。

第九條 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應通知對方,並經雙方達成書面修改協議方有效。在書面修改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條款繼續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時,乙方無須另外徵求甲方的同意,甲方無條件地同意對原《借款合同》及變更後的《借款合同》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擔保責任得到加重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約各方簽章時起生效。

第十二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在履行和爭議解決過程中的有關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繫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變更的,按照變更後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爲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的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爲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依法律規定。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每份

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個人擔保協議 篇1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借款人)的申請,貴行同意向其提供外匯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美元(或其他外幣),配套人民幣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元。本保證人同意

爲該項貸款擔保。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貴行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保證書爲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書,擔保貸款本金爲元_____________整(大寫_____________),和該貸款項下所發生的利息和費用。

二、本保證書保證歸還借款人在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號貸款合同項下不按期償還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貸款本息,並同意在接到貴行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代爲償還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單位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時,接受你行委託我單位開戶行從我單位賬戶中扣收全部貸款本息,如賬戶中存款不足,我單位將繼續負責償還借款人應償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三、本保證書在貴行同意借款人延期還款時繼續有效。

四、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並、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並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保證書規定的義務。

六、本保證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章)

保證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13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第一條 爲確保甲方與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年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____市(縣)____區(鎮)______路(街)____號____房間之房產(地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爲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爲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被擔保的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抵押合同的登記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執本合同、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第六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後,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第七條 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於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爲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抵押物的保險  

第十二條 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爲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爲止。  

第十三條 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

第一受益人須爲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爲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金用於修繕該抵押房屋的損毀部分或清還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授權非經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第十五條 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爲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手續。  抵押物的處分  

第十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一)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八條、

第十條、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十八條;  

(三)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一)用於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二)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  

(三)扣還根據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二十一條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准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三)乙方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內書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五)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餘額的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四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五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個人擔保協議 篇14

合同編號:  貸款抵押人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爲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爲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

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市公證處公證,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爲:__個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爲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  

2.製造廠家:___。  

3.型號:___。  

4.件數:___。  

5.單件:___。  

6.置放地點: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年(或爲: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爲抵押物的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XX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爲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

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章) 乙方:___(章)  代表人:___(簽字) 代表人:___(簽字)  地址:___ 地址:___  銀行及帳號:___ 銀行及帳號:___  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訂立地點___.  本文列出了擔保合同的範文格式,在使用時可根據範文進行修改。一旦合同訂立,具有法律效益,受到法律的保護。在起草個人擔保合同時,建議向專業法律機構諮詢。可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歡迎諮詢。  借款的情況中,常常需要寫個人擔保合同。個人擔保合同是對個人信用的一種擔保,擔保人需要起到一定的監督責任。在案件中,如果不能按時歸還,則擔保人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個人擔保合同是十分重要的。個人擔保合同 篇10  保證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如甲方是公司,這項則需要。經過法律貓瞭解到,甲方絕大多數都是公司。)  聯繫電話:  反擔保人(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鑑於甲方爲 (以下簡稱借款人)向(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階段性擔保貸款人民幣 萬元( 萬元)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爲保障保證人擔保權利的實現,乙方願意爲借款人申請的貸款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形式的反擔保。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主債權和債務履行期限  第

1.1條按照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和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的約定,主債權金額爲人民幣 萬元( 萬元),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至鄭XX辦妥以貸款人爲抵押權人的他項權證之日止。暫定爲叄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借款借據記載的日期爲準)。  

第二條 保證反擔保的範圍  第

2.1條乙方爲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項下的所有擔保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擔保範圍爲所有擔保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複利、罰息、索償費用、甲方爲實現清償全部代償款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和其他所有相關費用等。  

第三條 保證反擔保的期限  第

3.1條乙方保證反擔保的期限爲:自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____年。  

第四條 保證反擔保的方式  第

4.1條乙方保證反擔保的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  

第五條 保證反擔保的義務履行  第

5.1條如果甲方按照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合同》約定,爲借款人履行了代償義務,乙方就應立即按照本合同

第二條的約定,向甲方償還其代償的貸款本息、罰息、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和其他所有相關費用等。  

第六條 乙方的其他義務  第

6.1條根據甲方的要求,應向甲方提供其真實的財產狀況及相應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  第

6.2條配合甲方對借款人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瞭解和監督。  第

6.3條乙方不得以違背法律的手段和行爲來逃避保證反擔保的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第

7.1條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  第

8.1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兩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

8.2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兩方協商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指模和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15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張X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願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於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於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並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擔保協議 篇16

借款人

貸款人 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貸款擔保人擔保人 衡水泰昌擔保有限公司號

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貸款擔保合同

貸款種類:

借款人:

住 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名稱:

開戶帳號:

貸款人: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住所: 衡水市桃城區人民中路391號 電話:

法定代表人:甘曉燕

擔保人: 衡水泰昌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馮春梅

住所:衡水市人民西路江源大廈七層

電話: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丙方根據甲方申請,對甲方生產經營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審查,綜合評定,乙方同意向甲方發放流動資金貸款,丙方爲此筆貸款提供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於 流動資金 。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帳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貸款利率調整,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 用款計劃

甲方用款計劃爲:月日萬元。

第六條 還款計劃

甲方的還款計劃爲:

萬元。

第七條 付息方式

每月20日爲結息日,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利息足額存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內,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乙方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帳號爲:

第八條 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

款本金和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則甲方同意乙方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直接扣收貸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貸款到期,由於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貸款的,可以在貸款到期前15 日向貸款申請展期,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並通知丙方後,由甲、乙、丙三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丙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或變更企業形式時,由變更後的單位或個人承繼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併、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或解散、清算時,應提前 三十 日書面向委託人報告並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甲、乙、丙三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丙方繳納擔保費。丙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指定賬戶繳納保證金;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3、甲方應有權要求乙方按丙方同意房款通知書發放貸款;

4、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5、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6、甲方提前還款的,以提前天數30天爲界,30天內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數的利息;30天上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數按合同規定利率50%的利息。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或次還款計劃還款,乙方債權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償的,有權要求丙方按照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丙方爲甲方提供擔保。擔保範圍爲借款本金、利息。擔保期爲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年擔保費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50%或此筆年貸款總額的2%收取(特殊情況經董事會研究予以調整)---最終按0.2%收取,擔保費用在簽訂本合同日甲方向丙方一次性交清。甲方向丙方付清擔保費用前,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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