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精選2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85W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精選24篇)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開發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萬元,期限爲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借款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信息日”指每季最後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空軍部隊施帳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是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爲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_______。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所經歷的時間。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結束的期限。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項目交付使用。

1.1.12 “擔保性”文件指爲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書、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空軍部隊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______萬元的項目資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的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7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8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爲人民幣______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開發項目建設;

3.3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爲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借據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確定爲年利息百分之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的同意。

4.2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內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覈;

5.1.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4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5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6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帳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_____次提取;

6.3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4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5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爲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還款,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______

6.6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7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的,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工面,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8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並歸還。

第七條 帳戶監管

7.1爲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帳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帳戶進行監管。

7.2 帳戶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房地產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房地產合同範本(2) | 返回目錄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爲“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爲“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照)及號碼: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簽訂本合同,乙方願以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甲方,作爲借款的擔保,並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二條:抵押房地產

座落(四至範圍):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

房屋、土地用途:____________

房屋結構(類型):____________

抵押房地產評估價值:____________人民幣 萬元整

權證編號:____________

地號:____________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擔保範圍

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爲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金額) 萬元整。

借款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以借款金額的____‰,按月收取綜合服務費用,並一次性在應付乙方借款金額中先予扣除,扣除後的借款金額爲人民幣 (大寫),即爲借款的實付金額。乙方如在借款期間提前歸還款,甲方不退還綜合服務費。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甲方依照雙方約定的借款金額、綜合服務費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內綜合服務費後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借款到期後歸還借款本息。

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展期,屆時雙方另行簽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爲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展期期間繼續有效,如需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展期時乙方應結清上期利息並支付續展期內綜合服務費。

借款期滿五日內,乙方不辦理展期或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續,甲方有權對該抵押物進行拍賣或做其他處置。

第五條: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按照本市房地產登記管理權限至市或區(縣)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

第六條:保險

抵押期間,乙方應爲抵押房地產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間,甲方爲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保險賠償不足支付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及採取其他方法進行追索。第七條:抵押房地產的佔管

抵押期間,乙方承諾對佔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抵押期間,乙方確須出租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10日內遷離該房地產,並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內容須與房地產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備案的內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

第十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佔有權。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託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願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爲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願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承諾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抵押房地產滅失,因滅失所得賠償金作爲抵押財產。

借款期內,乙方必須繳納有關部門對抵押房地產所徵收的有關稅費,並保障該房地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本合同抵押房地產一旦發生無法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產權交易過戶手續,房屋拍賣金額不足甲方本息及綜合費用時,拍賣價不足部分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償還責任。

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並保證履行,並承諾對本合同各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作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爲由行使抗辯權及訴訟權。

第十一條:房地產抵押物關係的終止

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並支付相應費用後,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合同即告終止。甲、乙雙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託甲方)在抵押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到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第十二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

乙方違反第十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死亡、徵地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或乙方行使抗辯權、抗訴權,本合同即提前終止,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

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屆滿後5日內,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

本合同借款到期後,借款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還本付息,借款人(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合同經公證後成爲具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合同作爲乙方不可撤消授權甲方將抵押房地產提交有關拍賣機構進行拍賣的文件依據,乙方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由於拍賣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拍賣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條:拍賣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抵押權委託拍賣機構將上述房地產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扣除拍賣費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均委託甲方代爲辦理。

第十四條:費用

與抵押房地產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特別約定

乙方違反第四、七、八、九、十條規定及補充協議規定必須按借款金額的20%承擔違約賠償。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變賣、拍賣或訴訟期、執行期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爲依本合同約定可重複計算。

展期合同及補充協議爲本合同某一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議中未改修的繼續有效。

第十六條:通知條款

所有的通知事項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的居住地址。

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方式發出的30日後,視爲對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內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發出的10日後,視爲對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變更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並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後,地址變更方纔生效。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若今後新頒佈或修改的相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與本合同的基本條款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上述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的規定共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修改。第十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公證處公證,按第五條約定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產爲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書。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公證處各存檔一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事項約定

本合同中的抵押部分內容作爲辦理抵押登記時按照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要求籤訂的房地產抵押合同補充內容,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籤/蓋章): 借款人(籤/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共有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 日期: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

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

房地產合同範本(3) | 返回目錄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中介服務內容

甲方爲乙方提供【獨家】【非獨家】中介服務,期限爲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促成乙方與【購買】【租賃】其房地產的當事人簽署【買賣】【租賃】合同後,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戶】【租賃登記】手續的中介服務。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權甲方代爲【預約辦理】【申請辦理】_________公證。

乙方【同意】【不同意】將房地產的鑰匙交由甲方代爲保管以供查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權甲方將房地產的鑰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

第二條 房地產權屬情況

房地產地址:_________;建築時間:_________;房地產【建築面積】【套內面積】面積:_________。

房地產使用用途爲【住宅】【寫樓】【商鋪】【工廠】【其他_________】;性質爲【房改房】【商品房】【其他_________】;房地產證證號:_________。

乙方房地產爲【獨家所有】【共有】【其他_________】;【有】【沒有】抵押;【有】【沒有】被查封;【有】【沒有】出租。

第三條 價款、收款方式和法律法規規定的稅費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條件發出要約邀請:

1.該房地產按套出售並計價,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範圍內。

2.該房地產以【建築面積】【套內面積】計算,單價爲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範圍內,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範圍內。

3.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_________】。

4.稅費繳交方式【各付各稅】【稅費全部由買方/承租方支付】【稅費全部由賣方/出租方支付】。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爲乙方提供中介服務,有權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或要求乙方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2.甲方根據合同開展中介活動,爲乙方房地產尋找【購買】【租賃】對象,經乙方【同意】【不同意】,甲方發佈該房地產的廣告,廣告宣傳費由【甲方】【乙方】承擔。

3.甲方必須對乙方房地產的資料進行覈實。

4.甲方應當根據協議,帶【購買】【租賃】方察看該房地產,並將該房地產權屬情況如實告知【購買】【租賃】方。

5.促成乙方與【購買】【租賃】方達成【買賣】【租賃】合同。

6.爲乙方提供房地產交易過戶方面的諮詢。

7.甲方必須如實將交易進展情況通報乙方。

8.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資料。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向甲方詢問交易進展情況,甲方必須如實告知,不得隱瞞。

2.乙方必須保證所填寫的房地產權屬情況真實;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房地產資料;並保證本人對該房地產擁有完整產權或已取得其他業主的委託有權處置該房地產。

3.甲方爲乙方提供中介服務過程中,乙方應當予以配合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4.乙方應當根據合同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務費或支付甲方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5.甲方根據合同規定條件爲乙方找到【購買】【租賃】其房地產的當事人後,應及時通知乙方並約定簽署房屋【買賣】【租賃】合同的時間,乙方應在約定時間內簽署房屋買賣合同。

第六條 中介服務費、協辦手續費給付

甲方促成乙方與【購買】【租賃】其房地產的當事人簽署【買賣】【租賃】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簽訂當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_________】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作爲中介服務費。

甲方促成乙方與【購買】【租賃】其房地產的當事人簽署【購買】【租賃】合同後,乙方需要

甲方代辦房地產【交易過戶】【入住手續並結清有關費用】【贖契手續】【租賃登記】【其他_________】手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作爲協辦手續費。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乙方可以隨時取消委託或變更出售、出租條件,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託或變更出售、出租條件前,甲方已爲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中介服務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該費用不得超過中介服務費)。

第八條 法律責任

1.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爲_________。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務費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爲。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務過程中存在隱瞞或欺詐,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務費,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因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導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與【購買】【租賃】其房地產的當事人簽署【買賣】【租賃】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爲_________,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 5.乙方與甲方介紹的客戶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並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爲_________。

第九條 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_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在建工程抵押貸款合同範本

房地產合同範本(4) | 返回目錄

抵押人_________願將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擔保債務按期清償,擔保的範圍爲抵押貸款的本息及罰息,經與抵押權人_________協商,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本抵押貸款合同。

一、抵押在建工程狀況: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衚衕_________號。開工許可證_________號。工程設計總面積:_________m2。

2、建築結構:_________。設計層數:_________。用途:_________。

3、資金來源:_________。計劃批准文號:_________。工程總造價:_________元整。

4、已完成部分:層數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5、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地區類別:_________。

7、土地使用性質:_________土地證號:_________。

8、土地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9、在建工程及土地總值:_________元整。

二、抵押人將上述在建工程全部/部分,抵押給抵押權人,並將在建工程有關要件:計劃批件、規劃許可證、用地許可證,開工許可證、_________交_________保管。

三、抵押權人同意在建工程評估現值_________%以內提供貸款。貸熬總額爲:(幣種: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貸款期限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付款方式:_________

四、抵押人保證將該款項用於__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貸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計息辦法,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規定計息。

五、還款方式:_________。

六、雙方商定,抵押在建工程的保險事宜按以下第_________款辦理。

1、由抵押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保險憑證交抵押權人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當抵押工程因保險事由毀損滅失時,抵押權人爲該保險賠償金及支配人。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本息和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已投保的,填寫下列(1)(2)款)

(1)投保價值:_________元整。

(2)保險期限: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雙方再另行約定。

(1)依照法律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提出訴訟保全。

(2)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價款,按有關規定依次償還、若不足清償貸款本息及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若超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所餘部分返還給抵押人。

七、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保證該工程的安全、完整,正常施工。其貸款的使用應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八、抵押期內,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工程轉讓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

九、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交納有關部門對該工程所徵收的任何稅費,並保障該工程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權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金額給付貸款的,抵押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實際損失。

十一、抵押人不依約履行本合同任何條款,或逾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有權採取以下處置方式:

十二、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更名,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變更。

十三、抵押人還清貸款本息及罰息,並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關係即告終止。抵押權人應會同抵押人在十日內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註銷手續。

十四、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等,構成本合同的整體。完整的合同整體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抵押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十五、本合同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鑑證方可有效。

十六、特約:_________。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2

委託方: (下稱甲方)

地 址:

受託方: (下稱乙方)

地 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委託代理銷售物業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深圳市 區 路開發 層住宅 棟,命名爲 。房地產證號爲:

二、經協商,甲方同意將該項目委託給乙方獨家策劃代理銷售。(委託清單附後)。

三、委託方式

乙方負責全部的策劃及銷售工作。甲方承擔相關的宣傳推廣費用。

四、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項目入夥之日起。

在委託期限內,所委託的物業都須通過乙方進行銷售,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委託他人銷售。在委託期限內成交的委託清單內的物業,甲方均應支付乙方代理費。在委託期限屆滿後三日內,乙方從現場接待中心撤離,並將有關銷售資料全部移交給甲方。

五、費用

雙方同意乙方取費由策劃費和代理費兩部分組成。

(一)策劃費

雙方同意,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策劃費爲人民幣 元整。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三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 萬元,在乙方達到70%的銷售率後三月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另外萬元。如果在代理期限內乙方不能完成70%的銷售率,則乙方退回已收取的策劃費用。

(二)銷售代理費

1、在委託期限內,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以下,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支付代理費給乙方;(銷售率=銷售成交面積/委託面積)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6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2%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60%-7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3%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70%-8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5%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80%-9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6%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90%以上,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7%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上述代理費率均是按結算時所達到的銷售率全程計費。

正式發售的條件爲:取得預售許證,售樓處、樣板房裝修完畢,售樓環境規劃建設完畢,其它銷售工具準備完畢。

2、代理費雙方每週結算一次,結算範圍爲本週內銷售成交的房號。結算時先按總銷售額的1.2%結付銷售代理費。委託期限結束時,根據最終的銷售率,按本合同規定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的比例,進行最終結算,多退少補。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銷售代理費。如超出約定的支付期限達10日以上,則每天應追加應付銷售代理費總額的0.5%給對方作爲違約金。

3、銷售成交標準爲:客戶已交來規定的足額定金並簽訂認購書。

4、乙方收到甲方付來的銷售代理費後,應向甲方開據票據並自行交納有關稅費,甲方不代扣稅費。

六、買賣合約簽訂及款項收取

1、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按雙方商定的價格及付款方式對外銷售。

2、雙方同意認購書由甲方和客戶直接簽訂,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並向客戶開據收據。

3、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由甲方與客戶簽訂,房款也由甲方直接向客戶收取並開據票據。

4、客戶已交定金後要求退訂的,視客戶退訂之理由由乙方決定是否沒收。若有未退或沒收之定金,甲乙雙方各得50%,若有退訂的情況,則乙方也應退給甲方相應的代理費,退訂的情況不計入代理業績。

七、廣告、策劃及銷售人數

1、本項目廣告推廣預算(指報紙電視等媒體廣告的設計、發佈費用及有關的宣傳資料的設計、印刷費用,不含樣板房、售樓處、工地包裝等費用)爲總銷售額的2%-3%。,即約人民幣萬元。

2、乙方負責編制廣告計劃並委託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創意設計,廣告稿經甲方籤認可後由乙方負責安排媒體刊登。

3、乙方派駐現場銷售人員不低於5人,其中包括銷售經理1人、營業代表4人;另派項目經理和策劃師各1人,負責項目的全程策劃和跟蹤。其薪資、獎金、加班費等均由乙方負擔。

4、乙方所派銷售人員於進駐現場前需經甲方面試認可。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確保本項目符合政府關於房地產開發和銷售的有關規定,並應向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複印件)。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完善的銷售代理委託文件。

3、甲方與購房客戶簽訂買賣合約後,因合約條款引起的糾紛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4、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廣告推廣預算和第二款的廣告計劃支付相應費用,導致銷售進程及計劃受阻,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對本項目代理銷售工作盡善盡責,同甲方進行多方協調和溝通。每週舉行一次銷售工作會議,定期向甲方提供詳盡的銷售情況分析報告。 2、負責項目的銷售策劃、包裝宣傳、廣告推廣及軟性炒作等方案的編撰。

3、協助甲方做好現場包裝及其相關工作。

4、協助甲方落實售樓處、模型、樣板房、展板等準備工作。

5、充分利用原有客戶網絡銷售。

6、安排優秀銷售人員進駐銷售現場。

7、安排客戶與甲方簽訂正式買賣合同。

8、負責向客戶催交房款。

9、協助客戶辦理入夥手續。

九、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如有違約,須承擔相應責任,如造成對方損失的,還須賠償對方相應損失。

十、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分歧,甲乙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如最終無法達成共識,則交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附件:

1、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及法人代表證明書。

2、委託房號清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二0__ 月 日籤於深圳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根據法律的規定已取得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畝(計_________m2)的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項目由擬組建的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稱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爲準)開發,現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組建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經營該項目,公司註冊資金萬元人民幣。甲方以現金出資萬元人民幣,佔總股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資萬元,具體以上述_________街的_________畝國有地使用權作價投入,佔總股本的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確認投入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_________街的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具備以下條件:

(一)項目四至範圍:本項目地塊座落於市_________區,東至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米規劃路。

(二)項目性質:商品房開發。

(三)土地性質:住宅、公建綜合用地,現有土地使用權年限爲_________年。

(四)土地指標:本地塊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畝(計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築面積),建築密度不大於_________%,現有審批建築物限高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畝(計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畝(計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平方米。

(五)土地現狀:地塊內已基本平整。

上述項目概況中的座落、四至範圍、項目性質、土地性質、土地指標等另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並以最新批准文件爲準。

第三條乙方確認已取得投入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全部繳清,同時乙方確認該項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權證;

(一)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文物管理辦公室的x文物[_________]號“_________”。

(二)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x規選字_________年_________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三)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規劃局的

_________規土證字_________年___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沈規土證附字_________年___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通知書”。

(四)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辦綜二字[_________]59號“城市規劃委員會第三次主任會議紀要”。

(五)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長安寺公建、住宅建設項目通知書”。

(六)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關於長安寺項目規劃建築面積指標的說明”。

(七)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房產管理局的拆許字(_________)第___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

(八)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___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簽訂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九)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瀋陽國用(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證》。

(十)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規建審字_________年_________號“建築擴初設計審定通知單”。

(十一)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衛生局的_________衛預審字_________號“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

(十二)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沈計投資便字第[_________]號便函。

(十三)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_________]人防立項字(_________)號“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項審批通知書”。

(十四)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沈人防質監審字_________號“結建防空地下室審批通知書”。

(十五)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審(_________)第(_________)號“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覈意見書”。

(十六)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計劃委員會的計基_________號《投資許可證》。

(十七)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___的批覆。

第四條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投入到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項目)在具備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的前提下作價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_____萬元作爲乙方對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出資,其餘萬元由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作爲土地轉讓款支付給乙方。

本協議乙方出資變更到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已設定了抵押,其抵押權人爲中信實業銀行瀋陽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擔保的債權金額爲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本息,債權到期日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乙方確認:本協議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除已設定抵押外,其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契稅等已全部繳納完畢,所有的拆遷安置補償費等均已全部支付完畢,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協議時該國有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着任何權利負擔(已設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條

本協議簽訂後三十天內,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項目用地進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並提供書面的《文物勘探報告》。項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歸乙方承擔,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則由甲方或瀋陽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乙方確認乙方出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存在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狀況。

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在開發建設本項目的過程中,如發現文物和遺址,經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的,導致本項目無法開發的,甲方退出本項目開發,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應在收到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文書後十天內,將甲方及甲方通過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項目中的所有費用歸還。

第六條 付款及付款條件

(一)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萬元人民幣作爲履行本協議的定金,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二)本協議簽訂後_________個月內,甲乙雙方共同按照___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的要求和_市計劃委員會有關立項計劃變更的要求,準備齊全有關資料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後,甲乙雙方共同將乙方在中信實業銀行___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幣伍仟萬元的貸款轉貸至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貸款銀行的原因不能將該貸款轉至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則甲方通過瀋陽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同時由乙方負責解除開發地塊上設定的抵押。

在甲方支付上述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款項時,乙方負責將本協議書第三條所述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等原件、備件移交給瀋陽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

(三)在完成本條前款工作後一個月內,乙方將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變更至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續後七日內甲方通過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貳仟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四)在乙方將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等各種必要的批文全部變更到

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在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_________個月內,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其持有的瀋陽_置業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並辦理好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瀋陽_置業有限公司將餘款_________萬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項支付前乙方應向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並提交總額爲壹億貳仟捌佰萬元人民幣的可以計入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本項目開發成本的合法有效的發票。

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

第七條 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手續,費用由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2.負責確保本項目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收購資金的落實到位,確保資金運作正常。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4

甲方 (發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擔保方): 先生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簽約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 設立的 公司,甲方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計投資( ) 號《關於同意建設“A”商品房項目的批覆》;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規劃局( )規選址第 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從而取得 “A”商品房項目的開發經營權。 爲了有利於該項目儘快開發建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開發的有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條款,以共同執行。

一、定義

除本合同中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義:

1、項目:指 “A”商品房項目。

2、本合同雙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簽署本合同之承發包雙方或加上擔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經對方許可的約定原因承接其債權債務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協議書另有約定外,均指日曆日。

4、元: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二、項目概況

1、項目位置: 山

2、項目建設用地面積: 平方米

3、容積率爲

4、總面積: 平方米以內(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綜合開發,包括商業及住宅(別墅)。

6、項目尚未繳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

三、承包經營權

1、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對項目的承包採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乾、超額留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方式進行。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利潤高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項目承包經營利潤低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開發經營完成止。

前款所稱的“開發經營完成”是指項目完成銷售並收回全部銷售款項或雖未完成銷售但稅務機關已經對項目經營情況進行會算,房產交付完畢、辦妥產權登記所需的手續、物業管理移交完畢,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時間。

3、在承包期間,由乙方負責項目的策劃、報批、設計、招標、施工、售樓等全部開發建設與經營管理工作,乙方還有權以項目對外融資。甲方不得干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本項目承包金爲 億元(大寫: 億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股權轉讓得以進行,則本合同約定的項目承包金等額轉化爲股權轉讓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萬元,即股權轉讓款總額爲 億元(大寫: 千萬元)。

除另有約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雙方初步估定項目土地價款爲 萬元、配套費爲 萬元,共計 萬元(大寫: 萬元),由甲方承擔並由乙方以甲方名義按有關單位要求的時間從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扣付。 ;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超出 萬元至 萬元(含本數)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若應繳納的土地價款超過 萬元,則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該些款項由乙方墊付後,從應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先行全額扣減。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乙方享有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若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則超出 萬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若項目存在尚未支付完畢的徵地拆遷補償費用及其相應的滯納金、罰金等,則仍應由甲方繼續負責承擔。

3、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的發票和乙方承包期間的全部支出發票一併供乙方作入項目經營開發的成本帳。若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總額超過 萬元,則由甲方承擔的超過 萬元部分所對應產生的因多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而少交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部分由乙方補償給甲方。

4、除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 萬元(大寫: 千萬元)外,剩餘承包金 萬元(若是股權轉讓款,則爲 萬元),從乙方取得項目銷售許可證之日(最遲不超過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 萬元的標準在 個月內付清 萬元,餘額在項目開發完畢進行會算後15日內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銀行帳戶,由甲方自行處理。

5、本項目的營業稅由乙方承擔,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或丙方因獲取股權轉讓款)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由甲方(或丙方)承擔。

6、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應由甲方負責承擔的費用、事項外,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與該項目有關的以下費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銷售、經營等一切事項;

(2)負責承擔項目所需的一切開發、建設、經營等資金和稅收(但不包括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7、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高於承包金部分的利潤由乙方享有,並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雙方保證及責任

(一)甲方保證及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違反稅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規而需承擔或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甲方同時保證該項目真實、合法、有效和獨立完整,該項目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潛在風險;保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該項目提出權益主張;

2、保證不干擾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而且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對項目的經營開發工作(包括但不限於融資、售房、按揭手續工作等),應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證明、報告或使用甲方印鑑時,須及時(兩日內)且無條件提供給乙方。

3、甲方於本合同簽定後,除非乙方違約,不得以任何方式對項目的整體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項目的任何權利進行處分,亦不得與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簽定與本合同相同或者類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不存在,而且將來未經乙方同意也不會發生將該項目爲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債務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損害乙方權益的行爲或事實。

5、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發生或潛在的其他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機關、執法機關的行爲對本合同的簽署、履行構成法律障礙的情形。

6、保證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與該項目有關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債權債務。

7、保證甲方的其他經營不致影響乙方對該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經營,並不會損害乙方權益。

8、甲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甲方公司董事會的

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二)乙方保證及責任:

1、保證按合同規定投入項目全部開發建設資金並承擔項目贏盈虧及風險。

2、保證在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過程中不會作出任何損害甲方商業信譽或損害甲方其他經營活動的行爲。

3、項目在承包經營期間或因乙方原因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債權債務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乙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六、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對甲方的財務進行審計,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開始對項目批文及印鑑(包括甲方營業執照、文件檔案、驗資報告、財務憑證、項目批文等資料的原件及甲方現有全部印鑑)進行共管,屆時,甲、乙雙方可對舊的印鑑共同銷燬或作記號,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並簽署相應的備忘錄。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建設銀行廈門分行開元支行開設基本金帳戶,作爲乙方承包經營項目的資金專用賬戶,並將該專用賬戶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該帳戶中的資金全部歸屬乙方所有。

爲了便於甲方的監督,乙方同意由雙方各持一枚銀行預留印鑑共同監管該專戶,但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爲項目的開發建設而利用或者使用該專戶的一切行爲。

4、甲方董事會現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由乙方指派人員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並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申辦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若因有關政策規定而暫時無法變更的,則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經過公證的甲方現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乙方指定的人員代爲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規定的董事職權。授權委託期限與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項目土地權證取得後將辦公場所遷移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七、股權轉讓或項目轉讓

1、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甲方公司股權符合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甲方股權轉讓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或者拒絕,且乙方無須就股權轉讓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項或者費用。股權轉讓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爲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項目過戶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過戶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爲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屆時,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支付問題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的規定,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變更或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否則即構成違約。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的損失)。

2、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糾正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若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爲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按規定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損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因甲方原因致使項目被查封、凍結、拍賣;甲方在項目上設定抵押權或其他第三方權益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開發經營的,

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丙方退還乙方投入本項目的全部資金並按不低於50%的回報率補償乙方經濟損失。

4、上述三款規定的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難以確定的,應按其在簽訂本合同時所預見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約方所能獲得的全部利益爲準。

九、免責條款

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導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免除其違約責任:

1、戰爭、不可抗力因素;

2、雙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免責情形。

十、合同擔保

丙方同意 對甲方基於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全部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爲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三一、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各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依申請時該會現行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十四二、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並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利用各自優勢互補,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合作開發項目

1.合作項目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

2.項目地址爲:____市____路____號。

第二條 合作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爲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爲________。

2.該土地目前使用權人爲甲方。

第三條 合作開發項目規模

在本合同所述地塊上,擬建工程爲商住樓,規劃佔地____平方米,建築總面積____平方米。

第四條 合作開發方式及投資安排

1.甲方提供建設用地,乙方提供全部建設資金,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合同約定分配出售房產所得,甲方分得____%,乙方分得____%。

2.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預計爲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得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房產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總投資資金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以總投資資金數額的變化爲由要求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生效後由乙方安排於下列時間付款:

(1)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內含定金____萬元,合計____萬元;

(2)在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乙方再向甲方支付總投資剩餘的____%,合計____萬元。

第五條 保證

1.甲方保證

(1)甲方保證對用於本合同約定項目的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權,已依法交清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所有費用,並保證對該土地的使用權不受其他任何第三者的權益限制;

(2)甲方是合法成立的具有開發本合同約定房地產項目資格的企業,有權對本合同約定項目進行開發。

2.乙方保證

乙方保證擁有承擔合作項目全部投資的能力,並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投資款。

第六條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將合作開發用地的土地使用權變更至甲乙雙方公司的名下。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

4.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

5.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負責在項目正式開工建設前,辦妥全部開工必備的報批手續,獲得開工許可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以上工作在甲乙雙方共同派人組成的項目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爲項目辦公室)成立後由項目辦公室負責,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

第七條 合作項目管理

1.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成項目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等問題。

2.甲方委派人員擔任項目辦公室經理、財務,乙方擔任副經理、出納,項目辦公室負責對雙方共同決定的落實。

第八條 合作項目的建設承發包工作安排

1.合作項目由有資質的第三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開發建設。

2.項目辦公室負責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選任施工單位,並負責選任監理、勘察、設計等單位。

3.合作項目房產均以甲方名義對外銷售。

第九條 雙方在項目開發中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委託以甲方的名義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並以甲方名義與監理單位、勘察、設計等單位簽訂合同。

2.雙方共同決定由項目辦公室代表雙方負責工程建設中與各方的協調工作。

第十條 收益分配

1.合作房產的出售由項目辦公室代表雙方進行,自合作房產具備銷售條件並進行銷售時以月爲單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比例分配,有關規定限制的除外。

2.分配導致應承擔的稅費由各方自行承擔。

3.房產銷售所得必須進入由雙方共同監管的賬號,該賬號由項目辦公室使用,款項分配須經合作雙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簽名,此後才能劃入本合同所附賬號。

4.合作一方若購買項目開發房產,應按照經另一方同意的當月市場價定價,並於當月按本合同約定的比例將應支付給另一方的款項支付給另一方。

第十一條 房產竣工及交付

1.甲乙雙方均應配合各方進行竣工驗收。

2.合作開發房產應於竣工後交付購房者使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導致合同解除的,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定金。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出資義務,每日按應交未交部分的萬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任何一筆款項超過____日仍未足額支付的,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乙方所交定金。

第十三條 保密

任何一方對因房地產合作開發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

地址:

第二條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擬建 工程,規劃佔地 平方米,。

第三條合作方式

1、投資方式:合作股份

2、股東組成:合作股份由四個股東組成、大股東佔40%股份、其餘股東各佔20%股份

3、建設管理費用、施工手續等事宜從該項目中的總造價的5%計入建設公司

第四條承包計算方式

1、包工包設備按平方米285元計算

2、包工不包設備按平方米188元計算

第四條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爲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五條工程管理

本協議簽署後,甲方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第六條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覈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施工方、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旬邑縣原底社區(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爲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七條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旬邑縣信用聯社營業部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第十一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50年。

第十二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5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1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咸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

第十六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八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7

鑑於:

1.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系由-------公司與乙方合作投資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甲方已獲得了-------房地產項目的開發權。

2.項目概況:-------房地產項目規劃佔地面積約-------畝,建設用地面積約-------畝,代徵地面積約-------畝,容積率約 .

3.根據乙方與-------公司於-------年-------月-------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乙方應協助甲方儘量以協議出讓的方式取得-------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如該地塊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掛牌),乙方承諾以等同於協議出讓的價格條件協助甲方獲得-------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

4.甲方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將開發-------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徵地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工作,委託乙方進行辦理。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 委託事項

1.1 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取得開發-------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覆及項目徵地、農民的安置補償、拆遷等事宜。

第2條 委託費用

2.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條1.1款委託事項的委託費用適用包乾原則,多不退少不補。

2.2 第1條1.1款委託事項,即-------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按照建設規劃用地每畝-------萬元人民幣、規劃代徵用地每畝-------萬元人民幣的標準計算,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委託費用共計-------萬元人民幣。

2.3 甲方支付的-------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包含徵地補償費、拆遷費、青苗補償費,該費用應計入甲方的成本。

2.4 除上述所列費用之外產生的其他開發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建設成本、管理費用等,由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股東按照股權比例分別承擔。

第3條 委託時間

3.1 開始時間:甲方原股東-------向-------轉讓股權完成的時間爲準,即以甲方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取得新的營業執照爲委託事項開始之日。

3.2 完成時間: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約定的委託事項。

第4條 付款時間

4.1 -------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由甲方按照實際徵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讓金)的時間和金額予以按期足額支付。用款時乙方需提前申請用款,並將用款時間、用途填寫清楚,甲方應按照急款急用、不影響項目開發進度的原則及時審覈、及時支付。

第5條 委託溢價

5.1 經甲方財務覈算,若-------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已經超過-------萬元(不含-------萬元)時,甲方應在財務報告出具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支付利潤的-------%.

5.2 經甲方財務覈算,若-------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在-------萬元(含-------萬元)以下時,甲方應按向乙方支付實際利潤的-------%.

第6條 違約責任

6.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應按委託費用總額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委託包乾費用的,應每日按當期應付費用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天,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不退還已爲該項目支付的全部款項。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賠償款。

6.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條的約定完成委託事項,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費用總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是因爲甲方逾期支付委託費用導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託事項的,應相應的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託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按投資股權比例所分配的利潤中予以直接扣除。

6.5 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爲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7條 爭議的解決

7.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書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8條 其他

8.1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自乙方與-------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共同建設“______________大廈(暫名)”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向_______市_______區政府管理部門申請“______________大廈”建設項目。該項目申請土地面積暫定爲_______ 畝,具體以甲方與土管部門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及此後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的記載爲準,土地用途爲__________。

二、上述項目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建築項目性質爲綜合(具體以行政文件的許可內容爲準)。

三、上述項目的土地授讓後,甲乙雙方按照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割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築面積的分割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分割之後雙方應各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辦證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共同實施,所需稅、費等費用由各自承擔。

四、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土地款按照各自的分割比例分別由甲乙雙方承擔,其中需由乙方承擔的部分,由乙方以向甲方借款的形式出具手續,由甲方先行墊費。

上述墊費款從土地使用權證發放之日起三個月內由乙方予以歸還,並按照______________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向甲方支付利息。

五、爲順利實施上述項目,甲方的職責是負責項目所需資金的足額及時到位,而乙方則負責取得該項目的立項審批、工程施工建設直至完工交付使用過程中的所有政府批准和許可工作。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設計等事項,由甲方負責落實。

六、本聯建項目一經啓動,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否則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七、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另籤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根據法律的規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m2)的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項目由擬組建的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稱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爲準)獨家開發,現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乙方確認投入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具備以下條件:

1.項目四至範圍:本項目地塊座落於市__________區,東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_米規劃路。

2.項目性質:商品房開發。

3.土地性質:住宅、公建綜合用地,現有土地使用權年限爲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標:本地塊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築面積),建築密度不大於__________%,現有審批建築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現狀:地塊內已基本平整。

第三條 乙方確認已取得投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全部繳清,同時乙方確認該項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權證;

1.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辦公室的x文物[______] 號“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x規選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3.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的______規土證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沈規土證附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通知書”。

4.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辦綜二字[______]59號“城市規劃委員會第三次主任會議紀要”。

5.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長安寺公建、住宅建設項目通知書”。

____.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關於長安寺項目規劃建築面積指標的說明”。

7.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產管理局的拆許字(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

8.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與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簽訂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9.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瀋陽國用(______)字第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證》。

10.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規建審字______年______號“建築擴初設計審定通知單”。

11.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衛生局的______衛預審字______號“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

12.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沈計投資便字第[______]號便函。

13.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項字(______)號“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項審批通知書”。

14.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沈人防質監審字______號“結建防空地下室審批通知書”。

15.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審(______)第(______)號“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覈意見書”。

16.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計劃委員會的計基______號《投資許可證》。

17.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覆。

第四條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投入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項目)在具備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的前提下作價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____萬元作爲乙方對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出資,其餘萬元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作爲土地轉讓款支付給乙方。

本協議乙方出資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已設定了抵押,其抵押權人爲中信實業銀行瀋陽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擔保的債權金額爲______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本息,債權到期日爲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確認:本協議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除已設定抵押外,其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契稅等已全部繳納完畢,所有的拆遷安置補償費等均已全部支付完畢,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協議時該國有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着任何權利負擔(已設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條 本協議簽訂後三十天內,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項目用地進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並提供書面的《文物勘探報告》。項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歸乙方承擔,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則由甲方或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乙方確認乙方出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存在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狀況。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在開發建設本項目的過程中,如發現文物和遺址,經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的,導致本項目無法開發的,甲方退出本項目開發,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應在收到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文書後十天內,將甲方及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項目中的所有費用歸還。

第六條 付款及付款條件

1.本協議生效後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萬元人民幣作爲履行本協議的定金,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2.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個月內,甲乙雙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的要求和xx市計劃委員會有關立項計劃變更的要求,準備齊全有關資料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後,甲乙雙方共同將乙方在中信實業銀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幣伍仟萬元的貸款轉貸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貸款銀行的原因不能將該貸款轉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則甲方通過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同時由乙方負責解除開發地塊上設定的抵押。

3.在完成本條前款工作後一個月內,乙方將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變更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續後七日內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貳仟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4.在乙方將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等各種必要的批文全部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______個月內,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其持有的瀋陽置業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並辦理好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瀋陽置業有限公司將餘款_____________萬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項支付前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並提交總額爲壹億貳仟捌佰萬元人民幣的可以計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本項目開發成本的合法有效的發票。

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

第七條 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手續,費用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2.負責確保本項目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收購資金的落實到位,確保資金運作正常。

3.協助乙方辦理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瀋陽置業有限公司名下,負責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

4.協助乙方辦理好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年限調整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

1.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本協議書第三條規定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的複印件,同時提供原件進行復驗。

2.乙方應解除與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項目簽訂的合作開發協議,負責處理相應的債權債務關係,並向甲方提供原件、備件。

3.負責完成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瀋陽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協助甲方辦理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須變更到瀋陽置業有限公司名下。

4.負責將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年限調整爲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業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調整而相應增加應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相關費用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5.在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萬元人民幣款項時負責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電、通路和土地平整)爲標準將土地使用權移交給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辦理通水、通電的費用由甲方或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____.協助甲方辦理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工商註冊登記手續。

7.協助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暫定資質的申領工作。

第八條 乙方將______街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年)過戶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所發生的土地契稅由乙方和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共同承擔,其中乙方承擔__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______%,其他過戶稅費如印花稅等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第九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股權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個月內由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按乙方原出資金額(即按出資金額1∶1)進行收購,股權轉讓款由收購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向收購方開具相應的股權轉讓款發票。

第十條 甲、乙雙方確認:開發地塊的拆遷補償中的貨幣補償部分由乙方處理。甲方認可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簽訂的《拆遷協議》,甲方同意承接該協議中爲乙方(______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設定的權利義務,甲方承接乙方權利義務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按本協議的規定履行義務後,______街項目的方案設計、報批、開發建設、施工、銷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乙方對xx街項目的方案設計的報批應予以配合,並保證經批准的方案符合本協議第二條的經濟指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對在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公司的有關文件、數據等都具有保密的義務。除雙方認可的爲本項目運作而使用這些文件、數據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2.本協議書籤訂、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定金後,乙方不得再以本項目爲標的與第三方進行洽談、合作,否則,乙方應雙倍向甲方返還定金。

3.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項的,每逾期一天則甲方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陸拾天仍未支付的,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萬元定金不予退還,但乙方應通過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歸還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項。

4.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的期限將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過戶、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甲方支付的定金總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陸拾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返還前期發生的包括定金在內的所有款項。

5.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項規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瀋陽置業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總和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

____.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九條的規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協議規定的條件轉讓股權的,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牴觸的,則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四條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糾紛,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協議規定的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權利義務,自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獨立享受和承擔。

第十六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成立。

第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執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10

開發房地產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根據法律的規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m2)的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項目由擬組建的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稱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爲準)獨家開發,現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乙方確認投入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具備以下條件:

1.項目四至範圍:本項目地塊座落於市__________區,東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_米規劃路。

2.項目性質:商品房開發。

3.土地性質:住宅、公建綜合用地,現有土地使用權年限爲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標:本地塊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築面積),建築密度不大於__________%,現有審批建築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現狀:地塊內已基本平整。

第三條?乙方確認已取得投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全部繳清,同時乙方確認該項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權證;

1.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辦公室的_________文物[______]?號“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_________規選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3.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的______規土證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沈規土證附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通知書”。

4.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辦綜二字[______]59號“城市規劃委員會第三次主任會議紀要”。

5.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長安寺公建、住宅建設項目通知書”。

____.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關於長安寺項目規劃建築面積指標的說明”。

7.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產管理局的拆許字(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

8.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與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簽訂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9.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瀋陽國用(______)字第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證》。

10.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規建審字______年______號“建築擴初設計審定通知單”。

11.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衛生局的______衛預審字______號“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

12.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沈計投資便字第[______]號便函。

13.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項字(______)號“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項審批通知書”。

14.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沈人防質監審字______號“結建防空地下室審批通知書”。

15.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審(______)第(______)號“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覈意見書”。

16.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計劃委員會的計基______號《投資許可證》。

17.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覆。

第四條?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投入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項目)在具備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的前提_____價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____萬元作爲乙方對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出資,其餘萬元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作爲土地轉讓款支付給乙方。

本協議乙方出資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已設定了抵押,其抵押權人爲中,抵押擔保的債權金額爲______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本息,債權到期日爲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確認:本協議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除已設定抵押外,其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契稅等已全部繳納完畢,所有的拆遷安置補償費等均已全部支付完畢,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協議時該國有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着任何權利負擔(已設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條?本協議簽訂後三十天內,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項目用地進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並提供書面的《文物勘探報告》。項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歸乙方承擔,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則由甲方或瀋陽XX公司承擔。

乙方確認乙方出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存在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狀況。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在開發建設本項目的過程中,如發現文物和遺址,經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的,導致本項目無法開發的,甲方退出本項目開發,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應在收到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文書後十天內,將甲方及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項目中的所有費用歸還。

第六條?付款及付款條件

1.本協議生效後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萬元人民幣作爲履行本協議的定金,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2.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個月內,甲乙雙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的要求和_________市計劃委員會有關立項計劃變更的要求,準備齊全有關資料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後,甲乙雙方共同將乙方在中XX銀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幣伍仟萬元的貸款轉貸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貸款銀行的原因不能將該貸款轉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則甲方通過瀋陽XX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同時由乙方負責解除開發地塊上設定的抵押。

3.在完成本條前款工作後一個月內,乙方將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變更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續後七日內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貳仟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4.在乙方將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等各種必要的批文全部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______個月內,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其持有的瀋陽XX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並辦理好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瀋陽XX公司將餘款_____________萬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項支付前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並提交總額爲壹億貳仟捌佰萬元人民幣的可以計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本項目開發成本的合法有效的發票。

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

第七條?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手續,費用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2.負責確保本項目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收購資金的落實到位,確保資金運作正常。

3.協助乙方辦理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瀋陽XX公司名下,負責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

4.協助乙方辦理好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年限調整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

1.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本協議書第三條規定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的複印件,同時提供原件進行復驗。

2.乙方應解除與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項目簽訂的合作開發協議,負責處理相應的債權債務關係,並向甲方提供原件、備件。

3.負責完成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瀋陽XX公司名下,並協助甲方辦理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須變更到瀋陽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

4.負責將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年限調整爲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業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調整而相應增加應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相關費用由__________XX公司承擔。

5.在瀋陽______XX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萬元人民幣款項時負責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電、通路和土地平整)爲標準將土地使用權移交給__________XX公司,辦理通水、通電的費用由甲方或瀋陽______XX公司承擔。

____.協助甲方辦理______XX公司工商註冊登記手續。

7.協助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暫定資質的申領工作。

第八條?乙方將______街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年)過戶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所發生的土地契稅由乙方和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共同承擔,其中乙方承擔__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______%,其他過戶稅費如印花稅等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股權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個月內由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按乙方原出資金額(即按出資金額1∶1)進行收購,股權轉讓款由收購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向收購方開具相應的股權轉讓款發票。

第十條?甲、乙雙方確認:開發地塊的拆遷補償中的貨幣補償部分由乙方處理。甲方認可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中國簽訂的《拆遷協議》,甲方同意承接該協議中爲乙方(______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設定的權利義務,甲方承接乙方權利義務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按本協議的規定履行義務後,______街項目的方案設計、報批、開發建設、施工、銷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乙方對_________街項目的方案設計的報批應予以配合,並保證經批准的方案符合本協議第二條的經濟指標。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對在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公司的有關文件、數據等都具有保密的義務。除雙方認可的爲本項目運作而使用這些文件、數據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2.本協議書籤訂、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定金後,乙方不得再以本項目爲標的與第三方進行洽談、合作,否則,乙方應雙倍向甲方返還定金。

3.______XX公司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項的,每逾期一天則甲方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陸拾天仍未支付的,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萬元定金不予退還,但乙方應通過__________XX公司歸還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項。

4.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的期限將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過戶、變更到______XX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甲方支付的定金總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陸拾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返還前期發生的包括定金在內的所有款項。

5.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項規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瀋陽XX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總和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

____.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九條的規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協議規定的條件轉讓股權的,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萬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牴觸的,則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四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糾紛,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協議規定的______XX公司的權利義務,自______XX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XX公司_____享受和承擔。

第十六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成立。

第十七條?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執貳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合營雙方

第1.1條 本合同的雙方爲

中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外方: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2.1條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以中外合資經營方式建立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公司名稱爲 。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2.2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的規定。其合法經營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2.3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雙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和虧損,但合營雙方有特殊約定的,遵從特殊約定。

第三章 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第3.1條 宗旨:本着經濟合作和優勢互補的原則,採用先進經營模式和科學管理方法,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3.2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是: 。

第3.3條 經合營公司董事會同意,合營公司可以調整經營範圍。

第3.4條 項目概況

甲乙雙方成立合營公司,並以合營公司名義共同開發以下項目:

1、項目;

2、項目。

上述項目的具體情況詳見附件。一切有關本合資合同及上述項目的資料都被視爲機密資料。除非甲方或乙方應相應法律、法規的要求披露上述信息,否則,雙方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均須嚴守祕密,不得泄露上述任何資料。

第四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4.1條 投資總額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爲人民幣 萬元(小寫:__________¥)。

第4.2條 註冊資本

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合營雙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比例如下:

甲方認繳的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佔__________%;

乙方認繳的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佔__________%。

雙方將以下列方式出資: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4.3條 轉賬與匯款

自合營公司取得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___個月內,甲方將全部出資額即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通過電匯或轉帳方式匯入合營公司指定帳戶,同時乙方將全部出資額即 (小寫:__________¥),(或等值外幣),通過電匯或轉帳方式匯入合營公司指定帳戶。

第4.4條 追加投資

合營公司若因經營需要,在甲乙雙方完成註冊資本認繳及甲方負責的土地費用和乙方的投資款全部到位後,須進一步追加投資時,可以以合營公司名義向境內外金融機構融資。若合營公司無法獲得金融機構融資款項的,則甲乙雙方應當按照1:1的比例以股東貸款方式追加投資。

第4.5條 股權轉讓

合營一方轉讓其於合營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時,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合營另一方在取得擬轉讓一方有書面通知之日起的 個工作日爲該優先權先使的期限,合營另一方如果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則轉讓一方可向第三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但向第三者轉讓股權的條件,下得比向合營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4.6條 保證

甲乙雙方應保證所放繳的出資是自有資金。

合營公司任何一方不得以合營公司名義取得的貸款、租賃的設備或者其他財產以及合營者以外的他人財產,作爲自己的註冊資本。

合營公司在經營期間,如須向金融或非金融機構進行融資,應經合營公司董事會同意,由合營雙方根據其在合營公司的股權比例提供擔保,以合營公司的名義進行融資。

合營公司在經營期間,若因宣傳、營銷等經營需要,合營公司可用甲方或乙方的商標及品牌作推廣之用。

甲乙雙方保證任何一方最終持股方保持不變,除非得到對方書面同意。

第五章 合營雙方責任

第5.1條 工作交接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共同成立合營公司籌備聯絡小組,負責合營公司設立等有關事宜,該聯絡小組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頒發後即終止工作,相關工作轉由合營公司負責處理。

第5.2條 合營雙方責任:

5.2.1 甲方責任

(1)作爲合營公司的中方投資者辦理爲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等手續;

(2)按照雙方約定按時繳納註冊資本;

(3)負責 項目的動遷、拆遷工作;若上述項目在設計建設工作過程中,合營公司受到第三方的投訴、索賠或訴訟,如因設計、建築質量、工程工期延期問題而引起的,由合營公司負責處理,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如拆遷合同引發的投訴、索賠或訴訟,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

(4)負責辦理 項目農用地轉建設用地手續,土地出讓等相關手續及落實 項目土地拆遷工作,使合營公司在取得營業執照後的 個月內取得 項目的開發權及以合營公司爲權利人的 項目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5)負責承擔 項目土地使用權有關的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附着物補償、安置補助費、土地出讓金、收購項目用地上現有房屋的費用,居民補償費用,舊屋拆除及材料清理費用,但不包括雙方約定的回遷面積對應的費用);

(6)派出管理人員,與乙方共同管理合營公司、協調經營業務。

5.2.2 乙方責任:

(1)派出聯絡人員,配合甲方辦理合營公司設立有關事宜;

(2)甲方向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過程中如需乙方協助,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3)按照雙方按時繳納註冊資本;

(4)負責在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後__________個月內,向合營公司提供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的投資款;

(5)在以甲乙雙方的名義或合營公司名義取得 項目土地上使用證一個月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的投資款;

(6)合營公司成立後,雙方同意以合營公司名義由乙方另行再墊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作爲 項目(二期)的部分拆遷費用,以取得該二期項目的土地開發權,甲方保證乙方作爲本項目的唯一合作伙伴,在合營公司取得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前,甲方以 項目的股權作抵押或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提供其他方式的擔保,如合營公司最終未能在乙方墊付款項後 個月內取得二期項目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應歸還乙方已墊付的全部資金;

(8)協助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國際市場上採購設備和原材料等有關事宜;

(9)派出管理人員,與甲方共同管理合營公司、協調業務。

5.2.3監管機制

雙方一致同意對乙方根據本合同第5.3條和第6.2.2條第(4)項的規定投入的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資金(即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註冊資本和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投資款)建立監管機制,甲乙雙方或合營公司僅可以在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後方可運用上述資金中的相應金額,否則均不得擅自運用;

(1)合營公司用於 項目除本合同條6.2.1第(5)項以外的日常管理及開發費用,但可運用的金額最多不得超過乙方投資的註冊資金總額,即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__________¥)。

(2)以甲乙雙方共同名義或合營公司名義取得 項目土地使用證後,合營公司可以運用上述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資金;

本條款提及的監管機制,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合營公司除設立基本賬戶外,另外設立一個監管賬戶;

(2)乙方投入的 元資金(即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註冊資本和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投資款)先存放於上述監管賬戶內;

(3)監管賬戶的私章由乙方保管。

第六章 設備、原材料購買、建設施工及物業管理

第6.1條 購買材料

合營公司在批准的經營範圍內,所需原材料,燃料等物資,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優先在中國境內購買。經董事會決議確須在國際市場購買的,造型、採購、質量、價格由董事會會議確定。

第6.2條 檢驗

合營公司從國外購買的設備,原輔材料等,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檢驗條例》的規定,必須通過中國商檢機構檢驗,符合規定才能進口。

第6.3條 建設施工

項目的建設施工及採購必須採取招標方式,由董事會確定招標方案,除得到董事會同意外,各工程的中標準則 是以最低迴標價及招標文件確定的相關條件兩方面來確定建設施工承包商。合營甲、乙方同意地符合投標單位條件的前提下給予甲、乙方或甲、乙方的關聯公司都有權行使優先承包權時,雙方應當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

該項目聘用之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監理單位、測量單位、銷售代理單位、公關宣傳單位(包括工作內容、開支及報酬等),應經董事會認定並通過。

第6.4條 物業管理

甲乙雙方同意給予甲乙雙方各佔50%權益的合資物業管理公司,就承接 項目物業管理工作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權。

第七章 董事會

第7.1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_名,乙方

委派 名,董事會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 名由乙方委派。董事和正、副董事長任期 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甲、乙雙方如更換董事,應於 日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合營公司,其繼任者的任期爲前任者未任完的日期。

第7.2條 董事會的職責及召開

(1)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2)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由董事長書面委託副董事長代理,或副董事長不能代理的,董事長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理。

(3)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 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

(4)董事會會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過,董事會決議方能生效。

(5)或董事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委託其中一名董事代爲出席,該被委託董事擁有代爲投標及表決的權利,且具有與未出席董事親自投票及表決同等的法律效力。

(6)對於下列重大事項,須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纔可做出決議:

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

3、合營公司的中止、解散、延長;

4、合營公司的合併、分立;

5、合營公司對外提供擔保;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7)經所有董事共同簽署做成的書面決議與召開董事會會議做出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8.1條 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負責制,下設若干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裁 人(由甲方推薦),副總裁 人(由甲方推薦 名,乙方推薦 名),總裁和副總裁由董事會聘請。總裁的具體權限由董事會決定。

第8.2條 總裁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合營公司的一切重要事務由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共同簽字同意後方可執行(合營公司重要事務的範圍由董事會決定),重大問題應報董事會同意後決定。

第8.3條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其任、免由總裁提請董事會通過,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裁和副總裁交辦的事項,並按分管的工作範圍對總裁和副總裁負責。

第九章 勞動管理、工會組成

第9.1條 合營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獎勵及福利待遇,參照當地同性質、同行業水平執行。有關招聘、辭退、勞動保護、保險、勞動紀律等,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和勞動部門有關規定辦理。甲已雙方推薦的總裁和副總裁及高級技術、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9.2條 合營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企業應當爲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1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內容及規模:

原北京軍區613團營房區開發,建設中高檔住宅小區。小區總佔地面積62928平米,基地面積18000平米,住宅面積87892平米,營業房面積6500平米,綠地佔36%。

第二條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 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 萬元,開發費____ 萬元,建築安裝費____ 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 萬元,甲方出資____ 萬元,分____次出資 ,每次出資____ 萬元,預收款____ 萬元;乙方出資____ 萬元,分____次出資, 每次出資____萬元。

第三條 合作方式及各方負責:

合作方式:甲方提供全部建設用地,乙方承擔整個項目的開發建設。 各方負責:

甲方:負責辦理土地、立項、報建等各項前期工作,協調該項目開發與有關部門的關係,協助乙方搞好工程建設工作。並承諾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乙方:負責整個項目的開發建設,精心設計、精心施工、組織招標、工程管理、銷售及售後服務等;負責資金的準時到位,保證工程進度。並承諾其是一家依法

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爲,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第四條 財務管理

1.成本覈算範圍:開發成本,施工費住宅每平米700元,合計61524400;營業房每平米1300元,合計8450000。城市配套費、稅金、人防費等每平米250元,合計23598000元。綠化、硬化、美化費每平米80元,合計3594240元。合計成本97166640。

2.利潤分配:擬定售房價格爲營業房每平米3000元,住宅每平米平均1333元。甲方按20%提成(其中住宅17578平米×1333元=23431474元;營業房1300平米×3000=3900000元)。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並由違約方負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____ 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 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爲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項目內容及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_____元(其中:徵地費_________元、開發費_________元,建安費_________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_____元,甲方出資_________元,預收款_________元;乙方出資_________元,預收款_________元。

三、各方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資金償還及佔用費: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_______‰計付,並於每季末月的20日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_,最後一次還款時,費隨本清。

六、財務管理

1.成本覈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戶管理,雙方確認_________行有權監督資金使用。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份,報送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一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爲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14

第一條 協議人: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根據法律的規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m2)的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項目由擬組建的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稱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爲準)獨家開發,現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乙方確認投入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具備以下條件:

1.項目四至範圍:本項目地塊座落於市__________區,東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_米規劃路。

2.項目性質:商品房開發。

3.土地性質:住宅、公建綜合用地,現有土地使用權年限爲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標:本地塊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築面積),建築密度不大於__________%,現有審批建築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現狀:地塊內已基本平整。

第三條 乙方確認已取得投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全部繳清,同時乙方確認該項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權證;

1.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辦公室的x文物[______] 號“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x規選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3.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的______規土證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沈規土證附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通知書”。

4.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辦綜二字[______]59號“城市規劃委員會第三次主任會議紀要”。

5.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長安寺公建、住宅建設項目通知書”。

____.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關於長安寺項目規劃建築面積指標的說明”。

7.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產管理局的拆許字(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

8.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與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簽訂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9.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瀋陽國用(______)字第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證》。

10.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規建審字______年______號“建築擴初設計審定通知單”。

11.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衛生局的______衛預審字______號“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

12.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沈計投資便字第[______]號便函。

13.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項字(______)號“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項審批通知書”。

14.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沈人防質監審字______號“結建防空地下室審批通知書”。

15.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審(______)第(______)號“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覈意見書”。

16.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計劃委員會的計基______號《投資許可證》。

17.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覆。

第四條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投入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項目)在具備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的前提下作價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____萬元作爲乙方對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出資,其餘萬元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作爲土地轉讓款支付給乙方。

本協議乙方出資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已設定了抵押,其抵押權人爲中信實業銀行瀋陽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擔保的債權金額爲______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本息,債權到期日爲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確認:本協議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除已設定抵押外,其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契稅等已全部繳納完畢,所有的拆遷安置補償費等均已全部支付完畢,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協議時該國有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着任何權利負擔(已設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條 本協議簽訂後三十天內,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項目用地進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並提供書面的《文物勘探報告》。項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歸乙方承擔,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則由甲方或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乙方確認乙方出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存在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狀況。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在開發建設本項目的過程中,如發現文物和遺址,經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的,導致本項目無法開發的,甲方退出本項目開發,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應在收到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文書後十天內,將甲方及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項目中的所有費用歸還。

第六條 付款及付款條件

1.本協議生效後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萬元人民幣作爲履行本協議的定金,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2.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個月內,甲乙雙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的要求和xx市計劃委員會有關立項計劃變更的要求,準備齊全有關資料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後,甲乙雙方共同將乙方在中信實業銀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幣伍仟萬元的貸款轉貸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貸款銀行的原因不能將該貸款轉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則甲方通過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同時由乙方負責解除開發地塊上設定的抵押。

3.在完成本條前款工作後一個月內,乙方將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變更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續後七日內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貳仟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4.在乙方將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等各種必要的批文全部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______個月內,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其持有的瀋陽置業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並辦理好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瀋陽置業有限公司將餘款_____________萬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項支付前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並提交總額爲壹億貳仟捌佰萬元人民幣的可以計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本項目開發成本的合法有效的發票。

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

第七條 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手續,費用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2.負責確保本項目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收購資金的落實到位,確保資金運作正常。

3.協助乙方辦理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瀋陽置業有限公司名下,負責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

4.協助乙方辦理好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年限調整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

1.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本協議書第三條規定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的複印件,同時提供原件進行復驗。

2.乙方應解除與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項目簽訂的合作開發協議,負責處理相應的債權債務關係,並向甲方提供原件、備件。

3.負責完成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瀋陽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協助甲方辦理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須變更到瀋陽置業有限公司名下。

4.負責將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年限調整爲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業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調整而相應增加應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相關費用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5.在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萬元人民幣款項時負責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電、通路和土地平整)爲標準將土地使用權移交給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辦理通水、通電的費用由甲方或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____.協助甲方辦理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工商註冊登記手續。

7.協助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暫定資質的申領工作。

第八條 乙方將______街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年)過戶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所發生的土地契稅由乙方和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共同承擔,其中乙方承擔__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______%,其他過戶稅費如印花稅等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第九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股權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個月內由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按乙方原出資金額(即按出資金額1∶1)進行收購,股權轉讓款由收購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向收購方開具相應的股權轉讓款發票。

第十條 甲、乙雙方確認:開發地塊的拆遷補償中的貨幣補償部分由乙方處理。甲方認可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簽訂的《拆遷協議》,甲方同意承接該協議中爲乙方(______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設定的權利義務,甲方承接乙方權利義務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按本協議的規定履行義務後,______街項目的方案設計、報批、開發建設、施工、銷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乙方對xx街項目的方案設計的報批應予以配合,並保證經批准的方案符合本協議第二條的經濟指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對在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公司的有關文件、數據等都具有保密的義務。除雙方認可的爲本項目運作而使用這些文件、數據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2.本協議書籤訂、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定金後,乙方不得再以本項目爲標的與第三方進行洽談、合作,否則,乙方應雙倍向甲方返還定金。

3.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項的,每逾期一天則甲方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陸拾天仍未支付的,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萬元定金不予退還,但乙方應通過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歸還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項。

4.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的期限將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過戶、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甲方支付的定金總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陸拾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返還前期發生的包括定金在內的所有款項。

5.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項規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瀋陽置業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總和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

____.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九條的規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協議規定的條件轉讓股權的,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牴觸的,則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四條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糾紛,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協議規定的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權利義務,自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獨立享受和承擔。

第十六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成立。

第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執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15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鑑於:

甲、 乙雙方擬對位於甲方擁有完整商品房住宅土地開發使用權的 畝(土地使用

第一條 合作項目概況

1、土地使用證號: ( )字第 號,土地規劃許可證號( ),建築施工許可證號( ),建設規劃許可證號( )。

2、項目位置:鄭開大道與開封西區第七大街交匯處向南約1000米路東(17#18#樓)

3、擬開發規模:項目總佔地面積約15000平方米,可建築住宅面積約45000平方米以上,以規劃局批文及規劃圖爲準

第二條 合作方式

1、甲方擁有該項目國有土地的完整的開發使用權,並負責辦理本項目的一切相關手續。乙方出資在該土地17#、18#樓佔有面積上聯合建設商品房屋事宜。

2、該項目的16#、19#樓乙方有優先合作開發權利。

第三條 項目管理

1、爲完成合作項目,由乙方設立項目部,項目部對本項目獨立經營、獨立管理、獨立銷售,自負盈虧,獨立覈算,項目部資金專款專用,甲方不得干涉項目部的資金用途。

2、本項目銷售房產的各項稅費均有甲方負責並上報稅務機關,與乙方無關。

3、本合作項目設專項銀行賬號,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實際控制。針對本合作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資金只能直接進入本專項賬號。

4、本項目的建築商由乙方指定,甲方無權干涉。

5、甲乙雙方合作之前甲方以期房形式已銷售出去的17#樓房產,甲方必須無條件讓乙方清楚,其銷售所得到的銷售金額,衝抵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甲方應得的相應利潤款項。衝抵差額,多退少補。

第四條 項目專項賬戶

甲乙雙方定於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內,共同持印簽到 中信 銀行 支行以甲方名義申請辦理本項目專項賬戶,甲方提供法人專用章一枚,財務專用章一枚、賬戶預留乙方印籤一枚,

雙方與銀行共同約定,預留印籤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蓋章始能變更。所有上述甲方提供的合法印籤皆由乙方管制。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立項、規劃、設計、報建、施工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及建築施工用地臨時佔道、用水、用電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施工許可證辦理相關費用由承建方承擔),並確保乙方在合同簽訂後30日內可以進行。

2、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建設過程中所需要的其他一切手續及負責處理、協調與政府各部門的關係。

3、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專項銀行賬號。

4、甲方應妥善處理自身的債權債務,如因有的或將來發生的債務而影響本項目的開發,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並賠償乙方資金損失。

5、甲方應保證本項目土地權利上不存在任何他項權,並承擔因權利瑕疵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6、甲方不得依靠自身優勢向項目部下達任何不符合本協議內容的指令和文件,乙方同意或請求的除外。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該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的投資,包括建築安裝、裝修、水電安裝的投資。

2、在建設施工中負責本合同項目的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均由項目部承擔。因項目部的工作失誤或者行爲不當引起的糾紛、處罰等,項目部承擔全部責任。

3、項目部必須按照勞動法依法用工,如因用工問題出現的糾紛,由項目部自行承擔後果,並消除不良影響。

4、該工程項目的債權債務,全部由項目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5、項目部要與其他公司處理好關係,在道路通行、使用水電氣等方面互相配合。項目部使用的水電費由項目部承擔。

6、項目部必須確保在 完成該項目工程建設並具備交工條件(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或甲方的責任造成停工,則該項目期限自行順延),直至達到交工驗收標準。

7、乙方應妥善處理本項目開發過程中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得因此對甲方造成影響。

第七條 利益分配

1、在該項目工程建設中或建成後,銷售資金直接進入指定的本項目專項銀行賬號,乙方有權獨自對房屋銷售資金進行覈算、支配,甲方對此無任何收取、支配等權力。

2、本項目建築總面積約45000平方米,擬估銷售金額約合1.5億人民幣,其中甲方享有按每平方800元計算(其中包含各項稅費及項目配套費)取得利潤分成,剩餘銷售資金歸乙方獨自享有支配。

第八條 項目建設工期

1、合作施工項目的投資建設週期暫定20個月,時間從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開始計算,辦理全部施工許可審批手續的時間爲本協議簽訂後 30 日內(但因甲方原因造成開工前的許可審批手續延後的,建設週期相應順延)。

2、乙方不得因爲工程建設資金問題拖延合作項目的建設週期和進度,特殊情況下,因與不可抗力的事由發生延期竣工的,雙方應當協商確定竣工時間。

3、按照房地產行政管路部門要求進行小區綜合驗收時,雙方配合進行小區驗收工作,驗收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賠償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本項目在乙方投入建設資金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無法施工建設,甲方除應退還乙方投入的資金外,還應向按乙方支付投入資金的30%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

3、若乙方逾期完成該項目,每逾期一天,則乙方支付給甲方總工程價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逾期的,免除乙方的本項責任。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宜

1、相關銷售部門應當按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銷售價格和銷售政策,單獨對本項目所涉房屋進行銷售。

2、雙方要互相配合,妥善處理好周邊關係。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遇不可抗力的原因,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時,應儘快用電話、電傳等方式通知對方,雙方均應設法補救,如因一方未履行及時通知義務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享有單方解除權的一方,在約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出現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4、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無過錯一方的經濟損失,並按約定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因本協議的爭議及合作期間的爭議應當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

2、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約定將有關本協議書的全部爭議提交鄭州仲裁委員會裁決。仲裁之後若有訴訟,由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取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 特別約定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合作項目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屬物(具體指17#、18#樓的在建工程、商品房及其土地使用權)無權進行佔有、處置、使用(包括但不限於變賣、抵押、出租等處分行爲),乙方要求對該項事宜另進行特別約定的,甲方有義務進行配合。

第十六條 合同的簽訂和效力

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書面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後,作爲本協議書的附件,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文本

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16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爲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爲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爲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爲此提供有效擔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爲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爲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築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築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爲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爲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爲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爲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爲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17

(適用於包括聯合竟買土地的合作開發)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 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爲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 ”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 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 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 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爲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 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 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爲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爲此提供有效擔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爲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爲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築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築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 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 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 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 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 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爲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爲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爲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爲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 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 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爲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 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 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18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依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 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 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項目 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爲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技術支持、信息諮詢、開發、管理、服務等項目。

二、合作的範圍及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目前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狀況,雙方商定本次合作爲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初期工作,本次 合作範圍及內容是爲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提供技術顧問、信息諮詢等服務,包括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 融通及籌措,項目的推介及招商,爲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信息交流、協調關係、公關、招投標、談判、 簽約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責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務活動所必需的一切商務談判資料,如甲方的組織機構、管理機構、註冊資本、 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等一切爲 合作項目服務的資料證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資開發所必須的資料基礎上,負責籌備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並 及時告知乙方融資渠道及融資結果,並將融資所需的整套文件資料給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爲其 尋求及聯絡相應的金融機構或投資機構。

4.1.3、在乙方提供必須的資料的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項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資料,併爲 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融資或尋求開發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負責協助乙方進行融資或合作開發的相關 的協議、合同的談判和起草;並協助乙方完成融資或合作的相關法律文件的準備和簽署。

4.1.5、爲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並將談判內容、結果和合作方式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費用,土地費用,項目 設計、招投標等前期費用,項目廣告推介費,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

4.1.7、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負責提供獲得項目服務事宜的公共關係支持。

4.2.2、負責取得項目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4.2.3、負責協調使甲方獲得項目服務合同及相應的授權。

4.2.4、負責協調關係並使甲方尋求、聯絡、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 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

4.2.5、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費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協議約定範圍內所付出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協議簽定後按每個項目信息爲單位,按每 個項目總投資額的 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5.2、本協議自簽定生效之日起 7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開辦費,之後按每月的實際投資額(含形 象進度所代表的投資額)的 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前期開辦費在月支付管理費中扣減。

5.3、 廣告費用、 前期費用等雙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 並作爲本合同附件,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證與承諾 6.1、雙方有權簽訂並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並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雙方無論口頭或書面所提供的任何資料、信息、數據、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觀的、真實的、完 整的,並且不存在任何虛假、侵權、故意疏忽或虛僞陳述。

6.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儘快通知對方,並提示對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或從事商業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一切違背法律 和規定的行爲,導致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均自行承擔。

6.5、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的一切承諾及相關的意見、觀點、看法和操作,均應在甲方授權或雙方議定 的範圍內進行,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6、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給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爲一年,若合作項目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 後終止,若合作項目進展順利,甲方或甲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 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項目銷售封盤爲止。

7.2、在下述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立即終止本協議:

7.2.1、一方停止營業或進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的、爲了正當的有清償能力的重組 或合併而進行的自願清算)或解散或關閉; 7.2.2、一方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或其全部或部分財產被指定給破產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 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的任何類似官員或程序),或正進入任何破產程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應在儘可能快 的時間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對方,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雙方應該通過協商暫緩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7.4、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協議的效力,但保密期限過後則不在此限。

7.5、本協議合作期滿,如需延長合作期,雙方可簽訂書面文件延長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內,爲本協議上述項目提供的服務全部結束,則本協議終止。

八、違約責任

8.1、 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並且在另一方指出這種違反後 15 日內, 這種違反仍未得到糾正, 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另一方帶來的相應的經濟損失,並承擔法律責任; 8.2、如果任何一方連續三十天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則另一方可以在發出書面通知三十天後終止該協 議或其中受到上述影響的任何部分,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於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政治封鎖、罷工(不包括其自身員工 的罷工)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 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9.2、各方在知曉可能導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後應儘快通知另一方。

十、適用法律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0.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

自爭議發生 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0.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10.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 力。

十一、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11.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 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11.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文件均作爲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協議於年月日在中國市正式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19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項目

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爲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技術支持、信息諮詢、開發、管理、服務等項目。

二、合作的範圍及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目前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狀況,雙方商定本次合作爲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範圍及內容是爲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提供技術顧問、信息諮詢等服務,包括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項目的推介及招商,爲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信息交流、協調關係、公關、招投標、談判、簽約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責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務活動所必需的一切商務談判資料,如甲方的組織機構、管理機構、註冊資本、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等一切爲合作項目服務的資料證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資開發所必須的資料基礎上,負責籌備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並及時告知乙方融資渠道及融資結果,並將融資所需的整套文件資料給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爲其尋求及聯絡相應的金融機構或投資機構。

4.1.3、在乙方提供必須的資料的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項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資料,併爲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融資或尋求開發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負責協助乙方進行融資或合作開發的相關的協議、合同的談判和起草;並協助乙方完成融資或合作的相關法律文件的準備和簽署。

4.1.5、爲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並將談判內容、結果和合作方式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費用,土地費用,項目設計、招投標等前期費用,項目廣告推介費,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

4.1.7、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負責提供獲得項目服務事宜的公共關係支持。

4.2.2、負責取得項目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4.2.3、負責協調使甲方獲得項目服務合同及相應的授權。

4.2.4、負責協調關係並使甲方尋求、聯絡、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

4.2.5、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費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協議約定範圍內所付出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協議簽定後按每個項目信息爲單位,按每個項目總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5.2、本協議自簽定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開辦費,之後按每月的實際投資額(含形象進度所代表的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前期開辦費在月支付管理費中扣減。

5.3、廣告費用、前期費用等雙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並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證與承諾

6.1、雙方有權簽訂並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並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雙方無論口頭或書面所提供的任何資料、信息、數據、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觀的、真實的、完整的,並且不存在任何虛假、侵權、故意疏忽或虛僞陳述。

6.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儘快通知對方,並提示對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或從事商業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一切違背法律和規定的行爲,導致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均自行承擔。

6.5、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的一切承諾及相關的意見、觀點、看法和操作,均應在甲方授權或雙方議定的範圍內進行,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6、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給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爲一年,若合作項目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後終止,若合作項目進展順利,甲方或甲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項目銷售封盤爲止。

7.2、在下述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立即終止本協議:

7.2.1、一方停止營業或進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的、爲了正當的有清償能力的重組或合併而進行的自願清算)或解散或關閉;

7.2.2、一方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或其全部或部分財產被指定給破產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的任何類似官員或程序),或正進入任何破產程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應在儘可能快的時間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對方,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雙方應該通過協商暫緩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7.4、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協議的效力,但保密期限過後則不在此限。

7.5、本協議合作期滿,如需延長合作期,雙方可簽訂書面文件延長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內,爲本協議上述項目提供的服務全部結束,則本協議終止。

八、違約責任

8.1、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在另一方指出這種違反後15日內,這種違反仍未得到糾正,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另一方帶來的相應的經濟損失,並承擔法律責任;

8.2、如果任何一方連續三十天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則另一方可以在發出書面通知三十天後終止該協議或其中受到上述影響的任何部分,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於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政治封鎖、罷工(不包括其自身員工的罷工)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9.2、各方在知曉可能導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後應儘快通知另一方。

十、適用法律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0.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0.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10.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一、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11.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11.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文件均作爲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協議於年月日在中國市正式簽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旬邑原底鑫源小區

地址:旬邑縣原底街道306省道以南

第二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擬建旬邑原底鑫源小區工程,規劃佔地30000平方米,。

第三條 合作方式

1、投資方式:合作股份

2、股東組成:合作股份由四個股東組成、大股東佔40%股份、其餘股東各佔20%股份

3、建設管理費用、施工手續等事宜從該項目中的總造價的5%計入建設公司

第四條 承包計算方式

1、包工包設備按平方米285元計算

2、包工不包設備按平方米188元計算

第四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爲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五條 工程管理

本協議簽署後,甲方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第六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覈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施工方、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旬邑縣原底社區(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爲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七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旬邑縣信用聯社營業部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 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第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50年。

第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5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1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咸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

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

第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21

甲、乙雙方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房地產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位於?,其四至範圍爲:東至?,西至於?,南至,北至?。(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1。2項目使用性質:?(住宅、商業)

1。3項目規劃條件:

(1)佔地面積:?平方米;

(2)規則容積率?;

(3)限高:

(4)總建築面積:平方米;

(5)地上面積:?平方米;

(6)地下面積:?平方米;

1。4規劃指標:

1。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房地產項目總投資額?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萬元,達總投資額的25%以上。

1。6其他情況。

第二條?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後形成書面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作爲本合同的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項目法律手續

3。1?甲方以?方式取得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甲方已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讓金,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爲;國有使用權使用期限從?年?月?日計算,爲?年;

3。2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爲?;

3。3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爲?;

3。4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

3。5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爲?;

3。6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准文爲;

3。7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爲?;外銷許可證號爲;

3。8?《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環境影響研究報告》

3。9?;等。

第四條?法律手續的轉移

4。1?項目轉讓時,本合同第三條甲方已取得的各項法律手續和許可證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付給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甲方有權拒交有關證件。

4。2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處理:

4。2。1?雙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補辦有關手續,其補辦有關手續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補辦不成功時,甲乙雙方按4。2。2處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並按乙方已付費用的?%予以賠償;

4。2。3?。4。3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後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五條?項目轉讓費及其支付

5。1?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項目轉讓費爲?萬元?。

5。2付款方式:轉賬或以轉賬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將轉讓費用餘額即?萬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條?項目轉讓的間接費用

5。1?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承擔依國家稅法規定。

5。2項目轉讓後,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項目轉讓後辦理法律手續義務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准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准文件、拆遷批准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後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後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關於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6。1?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實際情況約定,如6。1。1):

6。1。1負責完成項目紅線內的拆遷,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臨時用水、電管線到紅線的接用,並承擔其費用;

6。1。2?;

6。1。3?等。

第七條?甲方關於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依實際情況約定)

7。1?;

7。2?;

7。3?。

第八條?項目轉讓後,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合同的處理

8。1?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覈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籤合同。

8。2?項目轉讓後,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合同細目如下(內容詳見附件四)?(依實際情況約定)

8。2。1《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監理合同》;

8。2。3《商品房預售合同》,共?份?;

8。2。4?。

8。3。1?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合同的書面補充協議。

8。3。2?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合同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號)。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房屋設施使用費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乙方委託代理人一份,_____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鑑證機關:

地?址:

郵?編:?經辦人:

電?話:

法人代表:

代?表:

日?期:?年?月?日?鑑證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根據法律的規定已取得_____市___區____街____畝(計____)的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項目由擬組建的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稱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爲準)獨家開發,現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二條乙方確認投入___置業有限公司的___街的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具備以下條件:

1、項目四至範圍:本項目地塊座落於市____區,東至___街,西至___街,南至____巷,北至___米規劃路。

2、項目性質:商品房開發。

3、土地性質:住宅、公建綜合用地,現有土地使用權年限爲_____年。

4、土地指標:本地塊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畝(計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築面積),建築密度不大於_____%,現有審批建築物限高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畝(計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積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畝(計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積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平方米。

5、土地現狀:地塊內已基本平整。

第三條乙方確認已取得投入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全部繳清,同時乙方確認該項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權證;

1、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辦公室的x文物號“________”。

2、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x規選字___年____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3、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的______規土證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沈規土證附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通知書”。

4、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辦綜二字59號“城市規劃委員會第三次主任會議紀要”。

5、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長安寺公建、住宅建設項目通知書”。

6、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關於長安寺項目規劃建築面積指標的說明”。

7、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產管理局的拆許字(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

8、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日與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簽訂的沈土出合字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9、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瀋陽國用(______)字第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證》。

10、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規建審字______年______號“建築擴初設計審定通知單”。

11、乙方已於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衛生局的______衛預審字______號“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

12、乙方已於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沈計投資便字第號便函。

13、乙方已於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人防立項字(______)號“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項審批通知書”。

14、乙方已於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沈人防質監審字______號“結建防空地下室審批通知書”。

15、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審(______)第(______)號“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覈意見書”。

16、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計劃委員會的計基______號《投資許可證》。

17、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覆。

第四條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投入到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項目)在具備本合同第二條和第三條的前提下作價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萬元作爲乙方對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出資,其餘萬元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作爲土地轉讓款支付給乙方。

本合同乙方出資變更到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已設定了抵押,其抵押權人爲中信實業銀行瀋陽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擔保的債權金額爲____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本息,債權到期日爲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確認:本合同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除已設定抵押外,其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契稅等已全部繳納完畢,所有的拆遷安置補償費等均已全部支付完畢,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該國有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着任何權利負擔(已設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後三十天內,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項目用地進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並提供書面的《文物勘探報告》。項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歸乙方承擔,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則由甲方或瀋陽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乙方確認乙方出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存在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狀況。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在開發建設本項目的過程中,如發現文物和遺址,經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的,導致本項目無法開發的,甲方退出本項目開發,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應在收到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文書後十天內,將甲方及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項目中的所有費用歸還。

第六條付款及付款條件

1、本合同生效後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萬元人民幣作爲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2、本合同簽訂後______個月內,甲乙雙方共同按照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的要求和____市計劃委員會有關立項計劃變更的要求,準備齊全有關資料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後,甲乙雙方共同將乙方在中信實業銀行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幣伍仟萬元的貸款轉貸至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貸款銀行的原因不能將該貸款轉至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則甲方通過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同時由乙方負責解除開發地塊上設定的抵押。

3、在完成本條前款工作後一個月內,乙方將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變更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續後七日內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貳仟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4、在乙方將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等各種必要的批文全部變更到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在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______個月內,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其持有的瀋陽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並辦理好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瀋陽___置業有限公司將餘款____萬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項支付前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並提交總額爲壹億貳仟捌佰萬元人民幣的可以計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本項目開發成本的合法有效的發票。

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

第七條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手續,費用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2、負責確保本項目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收購資金的落實到位,確保資金運作正常。

3、協助乙方辦理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瀋陽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負責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

4、協助乙方辦理好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年限調整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

1、在簽訂本合同書之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書第三條規定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的複印件,同時提供原件進行復驗。

2、乙方應解除與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項目簽訂的合作開發合同,負責處理相應的債權債務關係,並向甲方提供原件、備件。

3、負責完成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瀋陽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協助甲方辦理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須變更到瀋陽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根據法律的規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m2)的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項目由擬組建的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稱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爲準)獨家開發,現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乙方確認投入__________XX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具備以下條件:

1.項目四至範圍:本項目地塊座落於市__________區,東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_米規劃路。

2.項目性質:商品房開發。

3.土地性質:住宅、公建綜合用地,現有土地使用權年限爲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標:本地塊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築面積),建築密度不大於__________%,現有審批建築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現狀:地塊內已基本平整。

第三條?乙方確認已取得投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全部繳清,同時乙方確認該項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權證;

1.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辦公室的_________文物[______]?號“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_________規選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3.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的______規土證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沈規土證附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通知書”。

4.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辦綜二字[______]59號“城市規劃委員會第三次主任會議紀要”。

5.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長安寺公建、住宅建設項目通知書”。

____.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關於長安寺項目規劃建築面積指標的說明”。

7.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產管理局的拆許字(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

8.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與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簽訂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9.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瀋陽國用(______)字第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證》。

10.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審字______年______號“建築擴初設計審定通知單”。

11.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衛生局的______衛預審字______號“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

12.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沈計投資便字第[______]號便函。

13.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項字(______)號“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項審批通知書”。

14.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沈人防質監審字______號“結建防空地下室審批通知書”。

15.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審(______)第(______)號“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覈意見書”。

16.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計劃委員會的計基______號《投資許可證》。

17.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覆。

第四條?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投入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項目)在具備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的前提_____價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____萬元作爲乙方對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出資,其餘萬元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作爲土地轉讓款支付給乙方。

本協議乙方出資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已設定了抵押,其抵押權人爲中,抵押擔保的債權金額爲______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本息,債權到期日爲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確認:本協議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除已設定抵押外,其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契稅等已全部繳納完畢,所有的拆遷安置補償費等均已全部支付完畢,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協議時該國有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着任何權利負擔(已設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條?本協議簽訂後三十天內,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項目用地進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並提供書面的《文物勘探報告》。項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歸乙方承擔,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則由甲方或瀋陽XX公司承擔。

乙方確認乙方出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存在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狀況。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在開發建設本項目的過程中,如發現文物和遺址,經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的,導致本項目無法開發的,甲方退出本項目開發,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應在收到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文書後十天內,將甲方及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項目中的所有費用歸還。

第六條?付款及付款條件

1.本協議生效後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萬元人民幣作爲履行本協議的定金,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2.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個月內,甲乙雙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的要求和_________市計劃委員會有關立項計劃變更的要求,準備齊全有關資料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後,甲乙雙方共同將乙方在中XX銀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幣伍仟萬元的貸款轉貸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貸款銀行的原因不能將該貸款轉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則甲方通過瀋陽XX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同時由乙方負責解除開發地塊上設定的抵押。

3.在完成本條前款工作後一個月內,乙方將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變更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續後七日內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貳仟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4.在乙方將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等各種必要的批文全部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______個月內,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其持有的瀋陽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並辦理好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瀋陽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將餘款_____________萬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項支付前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並提交總額爲壹億貳仟捌佰萬元人民幣的可以計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本項目開發成本的合法有效的發票。

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

第七條?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手續,費用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2.負責確保本項目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收購資金的落實到位,確保資金運作正常。

3.協助乙方辦理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瀋陽XX公司名下,負責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

4.協助乙方辦理好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年限調整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

1.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本協議書第三條規定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的複印件,同時提供原件進行復驗。

2.乙方應解除與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項目簽訂的合作開發協議,負責處理相應的債權債務關係,並向甲方提供原件、備件。

3.負責完成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瀋陽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協助甲方辦理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須變更到瀋陽置業有限公司名下。

4.負責將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年限調整爲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業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調整而相應增加應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相關費用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5.在瀋陽付清第二期____萬元人民幣款項時負責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電、通路和土地平整)爲標準將土地使用權移交給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辦理通水、通電的費用由甲方或瀋陽承擔。

____.協助甲方辦理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工商註冊登記手續。

7.協助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暫定資質的申領工作。

第八條?乙方將______街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年)過戶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所發生的土地契稅由乙方和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共同承擔,其中乙方承擔__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______%,其他過戶稅費如印花稅等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股權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個月內由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按乙方原出資金額(即按出資金額1∶1)進行收購,股權轉讓款由收購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向收購方開具相應的股權轉讓款發票。

第十條?甲、乙雙方確認:開發地塊的拆遷補償中的貨幣補償部分由乙方處理。甲方認可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中國XX銀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簽訂的《拆遷協議》,甲方同意承接該協議中爲乙方(______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設定的權利義務,甲方承接乙方權利義務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按本協議的規定履行義務後,______街項目的方案設計、報批、開發建設、施工、銷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乙方對_________街項目的方案設計的報批應予以配合,並保證經批准的方案符合本協議第二條的經濟指標。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對在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公司的有關文件、數據等都具有保密的義務。除雙方認可的爲本項目運作而使用這些文件、數據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2.本協議書籤訂、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定金後,乙方不得再以本項目爲標的與第三方進行洽談、合作,否則,乙方應雙倍向甲方返還定金。

3.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項的,每逾期一天則甲方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陸仍未支付的,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萬元定金不予退還,但乙方應通過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歸還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項。

4.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的期限將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過戶、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甲方支付的定金總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陸乙方仍未完成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返還前期發生的包括定金在內的所有款項。

5.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項規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瀋陽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總和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

____.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九條的規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協議規定的條件轉讓股權的,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萬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牴觸的,則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四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糾紛,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協議規定的______XX公司的權利義務,自______XX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XX公司_____享受和承擔。

第十六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成立。

第十七條?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執貳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實用房地產開發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協議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內容及規模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築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第二條合作及經營方式

合作方式:

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經營方式:

第三條資金償還及佔用費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__‰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__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

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第四條財務管理

1.成本覈算範圍:

2.決算編制:

3.財產清償:

4.利潤分配:

第五條違約責任

第六條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願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爲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下載:房地產聯合開發合同書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