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房屋抵押合同(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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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1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個人房屋抵押合同(通用6篇)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_____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______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爲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爲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爲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賬戶內,作爲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_____(簽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個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2

個人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後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共計個____月,利息按____

第三條、乙方爲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爲抵押擔保,房產位於,房產證號爲,土地證爲。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後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後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後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範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個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3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以物抵債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關於乙方所欠甲方_________元的債務,丙方自願以自有財產清償乙方所欠甲方的該項債務。

第二條 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套房屋(下稱房屋),清償乙方所欠甲方__________元的債務:____________;上述房屋作價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三條 丙方應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房屋交付給甲方,並與甲方簽署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第四條 丙方應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負責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有關手續,房屋辦證所需稅費由甲、丙雙方按照法律規定各自負擔。

第五條 丙方保證對所交付房屋擁有所有權,房屋產權無爭議,亦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第六條 丙方保證所交付的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權未設定抵押或權利受到其它限制。

第七條 產權人爲甲方的房屋產權證書辦理完畢之日起,甲乙雙方於《合作經營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即告清結,該項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

第八條 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個月內,因任何原因導致房屋產權證無法辦理到甲方名下,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索________元債務,並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按每日萬分之______收違約金,丙方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各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

第十二條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______種方式進行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三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5

抵 押 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爲確保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大武口區文隆苑4#樓3單元502室,其房屋建築面71.23平方米。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抵押期限自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

第三條 乙方債權標的額120xx0元 (大寫),壹拾貳萬元整。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如過期甲方未還清乙方欠款,則乙方有權收回甲方 馮佔平 的房屋產權及所有權利。

第六條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欠款,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欠款。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欠款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房屋抵押合同 篇6

受託人姓名、身份證號、住址

本人與 共同購買座落於 的房屋,並以該房屋作爲抵押物向福建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申請貸款。現因 ,特委託 作爲本人的代理人,代爲辦理與購房、銀行貸款相關的一切手續,受託人具體代理權限及範圍如下:

1、簽署購房合同及與購房相關的文件,辦理相關合同備案登記、公證事宜。

2、辦理及領取上述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並繳納相關費用。

3、就所購房產向福建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申請貸款,辦理與貸款有關的一切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購房抵押登記申請表、個人貸款支付憑證等與貸款有關的文書上簽字)。

4、辦理歸還銀行貸款、抵押注銷等相關手續。

5、簽收福建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送達的與貸款有關的各類文書。

受託人在辦理上述事項所做的一切行爲,視同本人所爲;因此所簽署的相關文件及支付的相關費用,本人均予以承認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委託書在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同時在本人書面通知福建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本委託失效之前一直有效

委託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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