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精選20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9W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 篇1

第一章 總 則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精選20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唐大興、原傑、方德春、林麗出資,設立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廣西名城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四條 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類。

(以上經營範圍,以登記機關依法覈准爲準)

第四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扒佰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

第七條 公司由4方股東出資設立,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及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名稱或姓名

認繳情況

設立時實際繳付

出資額

(萬元)

出資方式

持股比例(%)

出資額

(萬元)

出資方式

持股比例(%)

各共同投資人應在項目開發時根據項目投資額度按上述出資比例將投資資金繳存至項目公司賬戶。

第六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八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據《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行使職權。

第九條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 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分爲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定期會議應 月召開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定,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三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一名執行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五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四條 執行董事依據《公司法》第四十七條行使職權。

第十五條 公司設經理1名,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並依據《公司法》第五十條行使職權。

第十六條 不設監事會,設監事1名。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七條 監事依據《公司法》第五十四條行使職權。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條 公司 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股東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爲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附則

第二十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定的爲準。

第二十一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股東會。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本章程一式2份,股東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 篇2

合同單位:

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項目內容及規模:

________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____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____萬元,開發費________萬元,建築安裝費____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萬元。

合作方式:

________

各方負責: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經營方式:

________

資金償還及佔用費: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______‰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______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財務管理:

1.成本覈算範圍: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

利潤分配:________

違約責任:________

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勸檢查監督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份,報送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爲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開戶銀行及賬號:

保證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開戶銀行及賬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 篇3

(適用於包括聯合竟買土地的合作開發)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 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爲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 ”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 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 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 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爲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 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 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爲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爲此提供有效擔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爲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爲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築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築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 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 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 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 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 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爲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爲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爲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爲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 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 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爲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 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 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 篇4

項目名稱:

委託單位:

承擔單位:

保證單位:

起止年限:

一九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訂

委託開發合同

訂立合同各方: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擔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爲了調動科研單位的積極性,確保科研經費的合理使用,明確甲、乙、丙三方的責任,促使科研項目早出成果,出好成果,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科研項目的主要內容

二、科研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或科研項目的重要意義)

三、技術經濟指標和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分析:

四、科研項目所採用的研究、試驗方法和技術路線(包括工藝流程)

五、計劃進度(分階段解決的主要技術問題,達到的目標和完成的時間)

六、科研項目的參加單位及分工

七、所需主要材料,物質條件

八、經費概算

九、分期用款(甲方拔給部分)計劃

十、有關單位、專家的評議意見

十一、共同條款

1.乙方對全年的合同執行情況,必須於屆滿一年之前________日內,向甲方和丙方提出執行情況的正式報告。科研任務完成後______日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向甲方提出執行情況的總報告,並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科研技術資料,同時抄報丙方。

2.甲方審查乙方完成上一年(或上一階段)科研任務屬實後,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撥付下一年(或下一階段)的科研經費,並按比例下達所需三材指標。

3.有關部門如資助乙方科研經費,其收益分配辦法,由資助方與乙方另籤合同規定。

4.科研項目完成並經簽定後,乙方對甲方所撥經費,採取如下辦法償還:

(1)乙方共償還甲方撥付科研經費總額的_______%,共_______元。

(2)償還日期和分期償還金額:

一九______年_______月償還______元;

一九_____年______月償還_____元;

5.合同執行中,甲方非因國家計劃改變,中途無故撤銷或不履行合同,其所撥經費不得追回,並得承擔乙方善後處理所支付的各項費用。甲方如無故拖延撥付科研經費,拖延一天,必須按所欠應撥經費的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乙方如無故撤銷或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完成本科研任務,應根據具體情況,部分或全部退還甲方所撥付的科研經費;乙方如拖延完成科研任務或償還給甲方科研經費的時間,每拖延一天,應按甲方撥付科研經費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向甲方償付科研經費或違約金,丙方應連帶承擔向甲方償付的責任。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需修改某項條款,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或修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合同。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合同各方的上級領導部門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或法院裁決。

7.合同各方對本科研項目的一切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得引用科研項目的數據、科研成果及其他有關資料。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各留存一份。乙方就本科研項目與其他資助科研經費單位所簽訂的合同,須向甲、丙方交送一份副本留存。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擔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 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爲:_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爲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爲: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爲:_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_端。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_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爲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次出__________資,每次出資_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爲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按前述第六條、第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覈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_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爲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

1.成本覈算範圍: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三條 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_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第十六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釆用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釆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

__________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 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 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爲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 篇6

甲方 (發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擔保方): 先生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簽約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 設立的 公司,甲方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計投資( ) 號《關於同意建設“A”商品房項目的批覆》;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規劃局( )規選址第 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從而取得 “A”商品房項目的開發經營權。 爲了有利於該項目儘快開發建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開發的有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條款,以共同執行。

一、定義

除本合同中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義:

1、項目:指 “A”商品房項目。

2、本合同雙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簽署本合同之承發包雙方或加上擔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經對方許可的約定原因承接其債權債務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協議書另有約定外,均指日曆日。

4、元: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二、項目概況

1、項目位置: 山

2、項目建設用地面積: 平方米

3、容積率爲

4、總面積: 平方米以內(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綜合開發,包括商業及住宅(別墅)。

6、項目尚未繳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

三、承包經營權

1、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對項目的承包採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乾、超額留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方式進行。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利潤高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項目承包經營利潤低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開發經營完成止。

前款所稱的“開發經營完成”是指項目完成銷售並收回全部銷售款項或雖未完成銷售但稅務機關已經對項目經營情況進行會算,房產交付完畢、辦妥產權登記所需的手續、物業管理移交完畢,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時間。

3、在承包期間,由乙方負責項目的策劃、報批、設計、招標、施工、售樓等全部開發建設與經營管理工作,乙方還有權以項目對外融資。甲方不得干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本項目承包金爲 億元(大寫: 億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股權轉讓得以進行,則本合同約定的項目承包金等額轉化爲股權轉讓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萬元,即股權轉讓款總額爲 億元(大寫: 千萬元)。

除另有約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雙方初步估定項目土地價款爲 萬元、配套費爲 萬元,共計 萬元(大寫: 萬元),由甲方承擔並由乙方以甲方名義按有關單位要求的時間從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扣付。 ;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超出 萬元至 萬元(含本數)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若應繳納的土地價款超過 萬元,則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該些款項由乙方墊付後,從應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先行全額扣減。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乙方享有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若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則超出 萬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若項目存在尚未支付完畢的徵地拆遷補償費用及其相應的滯納金、罰金等,則仍應由甲方繼續負責承擔。

3、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的發票和乙方承包期間的全部支出發票一併供乙方作入項目經營開發的成本帳。若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總額超過 萬元,則由甲方承擔的超過 萬元部分所對應產生的因多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而少交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部分由乙方補償給甲方。

4、除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 萬元(大寫: 千萬元)外,剩餘承包金 萬元(若是股權轉讓款,則爲 萬元),從乙方取得項目銷售許可證之日(最遲不超過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 萬元的標準在 個月內付清 萬元,餘額在項目開發完畢進行會算後15日內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銀行帳戶,由甲方自行處理。

5、本項目的營業稅由乙方承擔,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或丙方因獲取股權轉讓款)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由甲方(或丙方)承擔。

6、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應由甲方負責承擔的費用、事項外,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與該項目有關的以下費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銷售、經營等一切事項;

(2)負責承擔項目所需的一切開發、建設、經營等資金和稅收(但不包括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7、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高於承包金部分的利潤由乙方享有,並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雙方保證及責任

(一)甲方保證及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違反稅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規而需承擔或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甲方同時保證該項目真實、合法、有效和獨立完整,該項目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潛在風險;保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該項目提出權益主張;

2、保證不干擾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而且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對項目的經營開發工作(包括但不限於融資、售房、按揭手續工作等),應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證明、報告或使用甲方印鑑時,須及時(兩日內)且無條件提供給乙方。

3、甲方於本合同簽定後,除非乙方違約,不得以任何方式對項目的整體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項目的任何權利進行處分,亦不得與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簽定與本合同相同或者類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不存在,而且將來未經乙方同意也不會發生將該項目爲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債務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損害乙方權益的行爲或事實。

5、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發生或潛在的其他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機關、執法機關的行爲對本合同的簽署、履行構成法律障礙的情形。

6、保證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與該項目有關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債權債務。

7、保證甲方的其他經營不致影響乙方對該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經營,並不會損害乙方權益。

8、甲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甲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二)乙方保證及責任:

1、保證按合同規定投入項目全部開發建設資金並承擔項目贏盈虧及風險。

2、保證在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過程中不會作出任何損害甲方商業信譽或損害甲方其他經營活動的行爲。

3、項目在承包經營期間或因乙方原因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債權債務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乙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六、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對甲方的財務進行審計,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開始對項目批文及印鑑(包括甲方營業執照、文件檔案、驗資報告、財務憑證、項目批文等資料的原件及甲方現有全部印鑑)進行共管,屆時,甲、乙雙方可對舊的印鑑共同銷燬或作記號,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並簽署相應的備忘錄。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建設銀行廈門分行開元支行開設基本金帳戶,作爲乙方承包經營項目的資金專用賬戶,並將該專用賬戶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該帳戶中的資金全部歸屬乙方所有。

爲了便於甲方的監督,乙方同意由雙方各持一枚銀行預留印鑑共同監管該專戶,但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爲項目的開發建設而利用或者使用該專戶的一切行爲。

4、甲方董事會現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由乙方指派人員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並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申辦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若因有關政策規定而暫時無法變更的,則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經過公證的甲方現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乙方指定的人員代爲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規定的董事職權。授權委託期限與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項目土地權證取得後將辦公場所遷移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七、股權轉讓或項目轉讓

1、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甲方公司股權符合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甲方股權轉讓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或者拒絕,且乙方無須就股權轉讓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項或者費用。股權轉讓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爲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項目過戶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過戶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爲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屆時,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支付問題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的規定,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變更或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否則即構成違約。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的損失)。

2、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糾正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若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爲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按規定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損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因甲方原因致使項目被查封、凍結、拍賣;甲方在項目上設定抵押權或其他第三方權益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開發經營的,

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丙方退還乙方投入本項目的全部資金並按不低於50%的回報率補償乙方經濟損失。

4、上述三款規定的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難以確定的,應按其在簽訂本合同時所預見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約方所能獲得的全部利益爲準。

九、免責條款

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導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免除其違約責任:

1、戰爭、不可抗力因素;

2、雙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免責情形。

十、合同擔保

丙方同意 對甲方基於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全部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爲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三一、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各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依申請時該會現行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十四二、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並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 篇7

委託方(甲方):

地 址:

受委託方(乙方):

地 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系房地產開發公司,有意取得德陽市旌陽區杏花巷和水利設計院德陽分院西小區家屬院小二樓舊房拆遷改造項目,基於乙方在該項目上前期付出了一定的心血並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現甲方繼續將該項目的部分工作委託給乙方進行,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負責德陽市旌陽區杏花巷小二樓舊房拆遷工作和水利局德陽分院西小區家屬院住宅用地項目的業主委員會或相關負責人進行協商談判拆遷補償安置事宜,保證甲方以不高於本條第2項所列條件取得該項目的開發權。

2、乙方保證該項目新建房屋容積率爲6.5及以上,該項目還建安置房總面積以與業主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爲準(還建總面積3.4萬平米,誤差正負百分之十)。

3、甲方取得該項目開發權後,乙方協助甲方辦理項目所涉及的32畝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證,協助辦理該項目開發的相關批准文件。但所需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價及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4、委託乙方負責承擔該項目報建前的所有工作;委託支付 相關費用(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工作和費用:前期安置費用,該項目所涉及的舊危房拆除,建渣清運,處理因拆遷安置的問題及糾紛費用)。

二、委託費用:採用委託包乾形式,委託費用爲人民幣5600萬元。

1、本協議簽訂時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萬元,由雙方設定共管賬戶,甲方委派人員對該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乙方保證專款專用於該項目,不得挪着他用。

2、乙方完成拆遷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20xx萬元。

3、從甲方入場開工建設之日起6個月內,甲方支付給乙方餘款2600萬元。

4、該項目報建且乙方將清理完畢的項目土地交付甲方後,乙方即完成該合同項下所有委託工作。

三、委託工作完成時間:六個月。從甲方支付第一次1000萬元款項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於約定期限內完成所有委託工作。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從收到1000萬元之日起六個月內,未按約定完成委託工作,將乾淨土地移交給甲方開發的,則構成違約,乙方如數退還甲方支付的費用並承擔違約金200萬元。

2、甲方未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放棄對項目的開發或未按約支付給乙方費用,則構成違約,甲方應承擔違約金200萬元。

五、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簽章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 篇8

鑑於:

1.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系由-------公司與乙方合作投資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甲方已獲得了-------房地產項目的開發權。

2.項目概況:-------房地產項目規劃佔地面積約-------畝,建設用地面積約-------畝,代徵地面積約-------畝,容積率約 .

3.根據乙方與-------公司於-------年-------月-------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乙方應協助甲方儘量以協議出讓的方式取得-------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如該地塊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掛牌),乙方承諾以等同於協議出讓的價格條件協助甲方獲得-------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

4.甲方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將開發-------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徵地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工作,委託乙方進行辦理。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 委託事項

1.1 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取得開發-------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覆及項目徵地、農民的安置補償、拆遷等事宜。

第2條 委託費用

2.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條1.1款委託事項的委託費用適用包乾原則,多不退少不補。

2.2 第1條1.1款委託事項,即-------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按照建設規劃用地每畝-------萬元人民幣、規劃代徵用地每畝-------萬元人民幣的標準計算,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委託費用共計-------萬元人民幣。

2.3 甲方支付的-------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包含徵地補償費、拆遷費、青苗補償費,該費用應計入甲方的成本。

2.4 除上述所列費用之外產生的其他開發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建設成本、管理費用等,由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股東按照股權比例分別承擔。

第3條 委託時間

3.1 開始時間:甲方原股東-------向-------轉讓股權完成的時間爲準,即以甲方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取得新的營業執照爲委託事項開始之日。

3.2 完成時間: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約定的委託事項。

第4條 付款時間

4.1 -------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由甲方按照實際徵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讓金)的時間和金額予以按期足額支付。用款時乙方需提前申請用款,並將用款時間、用途填寫清楚,甲方應按照急款急用、不影響項目開發進度的原則及時審覈、及時支付。

第5條 委託溢價

5.1 經甲方財務覈算,若-------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已經超過-------萬元(不含-------萬元)時,甲方應在財務報告出具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支付利潤的-------%.

5.2 經甲方財務覈算,若-------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在-------萬元(含-------萬元)以下時,甲方應按向乙方支付實際利潤的-------%.

第6條 違約責任

6.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應按委託費用總額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委託包乾費用的,應每日按當期應付費用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天,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不退還已爲該項目支付的全部款項。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賠償款。

6.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條的約定完成委託事項,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費用總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是因爲甲方逾期支付委託費用導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託事項的,應相應的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託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按投資股權比例所分配的利潤中予以直接扣除。

6.5 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爲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7條 爭議的解決

7.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書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8條 其他

8.1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自乙方與-------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 篇9

發包方: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方同意將衡陽盛世豪廷消防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從報建到驗收合格發證。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力、義務和經濟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括;

1.工程名稱:工程項目____棟及地下室。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按實際建築面積總承包,每平方米單價元,總建築面積約萬平方米,總工程造價約萬元。

4.工程內容:1.室內消防栓系統;2.自動噴淋系統;3.自動火災報警系統;4.排煙系統、消防加壓系統;5.室外消防栓系統;6.乙級防火門及消防捲簾,消防施工圖中的一切內容。

5.消防報建費用乙方負責。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承包形式;

1.合同總造價:按該項目實際建築面積包乾,每平方米元,總造價爲萬元。乙方負責開具稅務正式發票,稅金由乙方承擔。

2.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商定,同意採用按平方米合同價款包乾的承包方式。

3.如該項目未按建築圖施工,加層影響消防工程驗收,消防支隊所交罰款,由甲方承擔法律及經濟責任。

4.該項目加層部分工程造價按實際建築面積計算。

第三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由乙方辦理報建手續,即前期預埋工程。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__%,即萬元。

2.該項目主體竣工後,甲方通知乙方消防工程全面施工,消防材料及安裝設備進場。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工程項目進度款%,即萬元。

3.工程施工完成總工程量____________%時,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萬元。

4.本消防工程施工完畢,經有關部門檢測驗收合格並取得合格證後____________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餘款(除留____________%質保金,____________年滿後支付)。

第四條:施工日期;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年月日開工,工程工期______年月日完工並組織驗收,總工____________期天。確保項目順利交付。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開業,由乙方承擔一切損失及違約責任。如因甲方付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誤,則工期順延。

第五條:設備及材料供應方式;

1.本工程所需要設備及材料經雙方協商同意,均由乙方負責供應。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消防產品質量驗收標準,並具有合格證書。因產品質量不符合驗收標準而發生的工程質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工程質量及驗收交工;

1.工程質量應全部達到設計要求和符合消防規範及消防工程驗收標準。

2.隱蔽工程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現場進行檢查,辦理隱蔽工程的相關手續。如發生一切質量問題,乙方負責。

3.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組織圖紙會審、技術交底會議,並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____________套。

4.工程竣工後,由乙方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明確完工日期。乙方組織工程驗收,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5.工程竣工交驗後,工程保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確保本工程質量保修期____________年。

第七條: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協調中間交工及工程驗收簽證。向乙方提供用水、用電,確保大型機械使用方便。負責提供材料、設備及工具存放室。

2.根據合同規定和要求,按時辦理撥款和結算,將每筆工程進度款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上。

3.如建築設計變更,加層造成消防驗收不合格,需重新報建驗收,所增加費用和消防部門處罰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協助乙方會同監理方組織施工圖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工作。

5.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協助乙方同監理方辦理工期順延簽證。

6.在工程竣工交付時,如甲方因資金造成工程不能按時交付,甲方願以在建工程的房子以當時的市場價格按____________折抵足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職責;

1.施工前,及時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辦理好消防報批手續。

2.按合同規定,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及管理工作。

3.嚴格按照設計圖和消防規範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工期。

4.已安裝的設備,在工程未投入使用前做好保管工作。

5.及時提交竣工驗收資料,乙方負責通過當地消防部門的驗收,並取得消防達標文件及驗收合格證書,否則不予結算。

6.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乙方負責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並對項目消防工程進行不定期的維修工作,確保消防設備的正常運行。因甲方使用管理不當,如斷電,水、油滲透造成設備損壞,甲方應負擔設備款由乙方維修。

7.嚴格遵守甲方頒佈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和指揮。

8.工程竣工後,甲方辦理與乙方的結算事宜,乙方應義務培訓甲方有關消防管理、值班人員,使其基本掌握系統的維護、操作和保修工作。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合同各項條款,在本合同實施過程中遵照執行,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施工過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後付清工程餘款後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依據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項目

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爲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技術支持、信息諮詢、開發、管理、服務等項目。

二、合作的範圍及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目前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狀況,雙方商定本次合作爲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範圍及內容是爲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提供技術顧問、信息諮詢等服務,包括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項目的推介及招商,爲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信息交流、協調關係、公關、招投標、談判、簽約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責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務活動所必需的一切商務談判資料,如甲方的組織機構、管理機構、註冊資本、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等一切爲合作項目服務的資料證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資開發所必須的資料基礎上,負責籌備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並及時告知乙方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及中小企業融資結果,並將中小企業融資所需的整套文件資料給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爲其尋求及聯絡相應的金融機構或投資機構。

4。1。3、在乙方提供必須的資料的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項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資料,併爲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中小企業融資或尋求開發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負責協助乙方進行中小企業融資或合作開發的相關的協議、合同的談判和起草;並協助乙方完成中小企業融資或合作的相關法律文件的準備和簽署。

4。1。5、爲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並將談判內容、結果和合作方式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費用,土地費用,項目設計、招投標等前期費用,項目廣告推介費,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

4。1。7、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負責提供獲得項目服務事宜的公共關係支持。

4。2。2、負責取得項目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4。2。3、負責協調使甲方獲得項目服務合同及相應的授權。

4。2。4、負責協調關係並使甲方尋求、聯絡、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

4。2。5、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費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協議約定範圍內所付出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協議簽定後按每個項目信息爲單位,按每個項目總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5。2、本協議自簽定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開辦費,之後按每月的實際投資額(含形象進度所代表的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前期開辦費在月支付管理費中扣減。

5。3、廣告費用、前期費用等雙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並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證與承諾

6。1、雙方有權簽訂並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並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儘快通知對方,並提示對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或從事商業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一切違背法律和規定的行爲,導致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均自行承擔。

6。5、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的一切承諾及相關的意見、觀點、看法和操作,均應在甲方授權或雙方議定的範圍內進行,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6、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給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爲一年,若合作項目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後終止,若合作項目進展順利,甲方或甲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項目銷售封盤爲止。

7。2、在下述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立即終止本協議:

7。2。1、一方停止營業或進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的、爲了正當的有清償能力的重組或合併而進行的自願清算)或解散或關閉;

7。2。2、一方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或其全部或部分財產被指定給破產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的任何類似官員或程序),或正進入任何破產程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應在儘可能快的時間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對方,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雙方應該通過協商暫緩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7。4、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協議的效力,但保密期限過後則不在此限。

7。5、本協議合作期滿,如需延長合作期,雙方可簽訂書面文件延長合作期。

八、違約責任

8。1、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在另一方指出這種違反後15日內,這種違反仍未得到糾正,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另一方帶來的相應的經濟損失,並承擔法律責任;

九、不可抗力

9。2、各方在知曉可能導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後應儘快通知另一方。

十、適用法律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0。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0。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10。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一、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11。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11。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文件均作爲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協議於______年____月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_市正式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

住所:

開戶行:帳號:

受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

住所:

開戶行:帳號: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 篇11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共同遵照執行。

風險告知:需要注意的細節是要明確找購房合同中,你要購買的房產的真正產權人究竟是誰,這一個對象的確認是購房合同能夠成立的一個重要保障。如果房屋真正的產權人並不是和你簽署合同的這個人,在法律上這份合同的簽署是無效的。通常情況下,在正規房產商處購置的房產產權所屬應該是該樓盤的開發商。如果是通過中介進行簽約也要看清該中介的資質和執照,並且一定不要忘記檢查該中介有沒有房產商的正式授權書,只有這樣才能真的確定該合同有效。

第一條 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其項目開發權之狀況

(一)土地使用權狀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爲: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_________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二)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了設計並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三)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爲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二條 本協議之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爲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爲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三條 轉讓價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爲商住功能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准開工後三十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爲:_________帳號爲: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四條 資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三十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五條 稅費之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六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覈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爲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甲方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後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現的所有違約情形,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措施,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應當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第八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的相應變化和調整。

第十一條 管轄法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種方式進行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送達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聯繫方式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後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上述聯繫地址、電話、傳真的發出的信件、傳真視爲送達。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用於辦理變更、轉讓手續之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爲: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爲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爲: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爲: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爲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日內 _____方向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日內,______方向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爲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安前述第六、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覈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__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爲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

1.成本覈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三條 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第十六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 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 篇13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鑑於:

甲、 乙雙方擬對位於甲方擁有完整商品房住宅土地開發使用權的 畝(土地使用

第一條 合作項目概況

1、土地使用證號: ( )字第 號,土地規劃許可證號( ),建築施工許可證號( ),建設規劃許可證號( )。

2、項目位置:鄭開大道與開封西區第七大街交匯處向南約1000米路東(17#18#樓)

3、擬開發規模:項目總佔地面積約15000平方米,可建築住宅面積約45000平方米以上,以規劃局批文及規劃圖爲準

第二條 合作方式

1、甲方擁有該項目國有土地的完整的開發使用權,並負責辦理本項目的一切相關手續。乙方出資在該土地17#、18#樓佔有面積上聯合建設商品房屋事宜。

2、該項目的16#、19#樓乙方有優先合作開發權利。

第三條 項目管理

1、爲完成合作項目,由乙方設立項目部,項目部對本項目獨立經營、獨立管理、獨立銷售,自負盈虧,獨立覈算,項目部資金專款專用,甲方不得干涉項目部的資金用途。

2、本項目銷售房產的各項稅費均有甲方負責並上報稅務機關,與乙方無關。

3、本合作項目設專項銀行賬號,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實際控制。針對本合作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資金只能直接進入本專項賬號。

4、本項目的建築商由乙方指定,甲方無權干涉。

5、甲乙雙方合作之前甲方以期房形式已銷售出去的17#樓房產,甲方必須無條件讓乙方清楚,其銷售所得到的銷售金額,衝抵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甲方應得的相應利潤款項。衝抵差額,多退少補。

第四條 項目專項賬戶

甲乙雙方定於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內,共同持印簽到 中信 銀行 支行以甲方名義申請辦理本項目專項賬戶,甲方提供法人專用章一枚,財務專用章一枚、賬戶預留乙方印籤一枚,

雙方與銀行共同約定,預留印籤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蓋章始能變更。所有上述甲方提供的合法印籤皆由乙方管制。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立項、規劃、設計、報建、施工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及建築施工用地臨時佔道、用水、用電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施工許可證辦理相關費用由承建方承擔),並確保乙方在合同簽訂後30日內可以進行。

2、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建設過程中所需要的其他一切手續及負責處理、協調與政府各部門的關係。

3、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專項銀行賬號。

4、甲方應妥善處理自身的債權債務,如因有的或將來發生的債務而影響本項目的開發,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並賠償乙方資金損失。

5、甲方應保證本項目土地權利上不存在任何他項權,並承擔因權利瑕疵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6、甲方不得依靠自身優勢向項目部下達任何不符合本協議內容的指令和文件,乙方同意或請求的除外。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該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的投資,包括建築安裝、裝修、水電安裝的投資。

2、在建設施工中負責本合同項目的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均由項目部承擔。因項目部的工作失誤或者行爲不當引起的糾紛、處罰等,項目部承擔全部責任。

3、項目部必須按照勞動法依法用工,如因用工問題出現的糾紛,由項目部自行承擔後果,並消除不良影響。

4、該工程項目的債權債務,全部由項目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5、項目部要與其他公司處理好關係,在道路通行、使用水電氣等方面互相配合。項目部使用的水電費由項目部承擔。

6、項目部必須確保在 完成該項目工程建設並具備交工條件(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或甲方的責任造成停工,則該項目期限自行順延),直至達到交工驗收標準。

7、乙方應妥善處理本項目開發過程中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得因此對甲方造成影響。

第七條 利益分配

1、在該項目工程建設中或建成後,銷售資金直接進入指定的本項目專項銀行賬號,乙方有權獨自對房屋銷售資金進行覈算、支配,甲方對此無任何收取、支配等權力。

2、本項目建築總面積約45000平方米,擬估銷售金額約合1.5億人民幣,其中甲方享有按每平方800元計算(其中包含各項稅費及項目配套費)取得利潤分成,剩餘銷售資金歸乙方獨自享有支配。

第八條 項目建設工期

1、合作施工項目的投資建設週期暫定20個月,時間從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開始計算,辦理全部施工許可審批手續的時間爲本協議簽訂後 30 日內(但因甲方原因造成開工前的許可審批手續延後的,建設週期相應順延)。

2、乙方不得因爲工程建設資金問題拖延合作項目的建設週期和進度,特殊情況下,因與不可抗力的事由發生延期竣工的,雙方應當協商確定竣工時間。

3、按照房地產行政管路部門要求進行小區綜合驗收時,雙方配合進行小區驗收工作,驗收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賠償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本項目在乙方投入建設資金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無法施工建設,甲方除應退還乙方投入的資金外,還應向按乙方支付投入資金的30%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

3、若乙方逾期完成該項目,每逾期一天,則乙方支付給甲方總工程價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逾期的,免除乙方的本項責任。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宜

1、相關銷售部門應當按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銷售價格和銷售政策,單獨對本項目所涉房屋進行銷售。

2、雙方要互相配合,妥善處理好周邊關係。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遇不可抗力的原因,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時,應儘快用電話、電傳等方式通知對方,雙方均應設法補救,如因一方未履行及時通知義務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享有單方解除權的一方,在約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出現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4、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無過錯一方的經濟損失,並按約定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因本協議的爭議及合作期間的爭議應當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

2、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約定將有關本協議書的全部爭議提交鄭州仲裁委員會裁決。仲裁之後若有訴訟,由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取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 特別約定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合作項目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屬物(具體指17#、18#樓的在建工程、商品房及其土地使用權)無權進行佔有、處置、使用(包括但不限於變賣、抵押、出租等處分行爲),乙方要求對該項事宜另進行特別約定的,甲方有義務進行配合。

第十六條 合同的簽訂和效力

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書面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後,作爲本協議書的附件,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文本

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 篇14

甲方 (發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擔保方): 先生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簽約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 設立的 公司,甲方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計投資( ) 號《關於同意建設“A”商品房項目的批覆》;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規劃局( )規選址第 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從而取得 “A”商品房項目的開發經營權。 爲了有利於該項目儘快開發建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開發的有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條款,以共同執行。

一、定義

除本合同中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義:

1、項目:指 “A”商品房項目。

2、本合同雙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簽署本合同之承發包雙方或加上擔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經對方許可的約定原因承接其債權債務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協議書另有約定外,均指日曆日。

4、元: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二、項目概況

1、項目位置: 山

2、項目建設用地面積: 平方米

3、容積率爲

4、總面積: 平方米以內(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綜合開發,包括商業及住宅(別墅)。

6、項目尚未繳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

三、承包經營權

1、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對項目的承包採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乾、超額留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方式進行。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利潤高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項目承包經營利潤低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開發經營完成止。前款所稱的“開發經營完成”是指項目完成銷售並收回全部銷售款項或雖未完成銷售但稅務機關已經對項目經營情況進行會算,房產交付完畢、辦妥產權登記所需的手續、物業管理移交完畢,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時間。

3、在承包期間,由乙方負責項目的策劃、報批、設計、招標、施工、售樓等全部開發建設與經營管理工作,乙方還有權以項目對外融資。甲方不得干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本項目承包金爲 億元(大寫: 億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股權轉讓得以進行,則本合同約定的項目承包金等額轉化爲股權轉讓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萬元,即股權轉讓款總額爲 億元(大寫: 千萬元)。

除另有約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雙方初步估定項目土地價款爲 萬元、配套費爲 萬元,共計 萬元(大寫: 萬元),由甲方承擔並由乙方以甲方名義按有關單位要求的時間從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扣付。 ;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超出 萬元至 萬元(含本數)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若應繳納的土地價款超過 萬元,則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該些款項由乙方墊付後,從應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先行全額扣減。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乙方享有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若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則超出 萬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若項目存在尚未支付完畢的徵地拆遷補償費用及其相應的滯納金、罰金等,則仍應由甲方繼續負責承擔。

3、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的發票和乙方承包期間的全部支出發票一併供乙方作入項目經營開發的成本帳。若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總額超過 萬元,則由甲方承擔的超過 萬元部分所對應產生的因多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而少交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部分由乙方補償給甲方。

4、除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 萬元(大寫: 千萬元)外,剩餘承包金 萬元(若是股權轉讓款,則爲 萬元),從乙方取得項目銷售許可證之日(最遲不超過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 萬元的標準在 個月內付清 萬元,餘額在項目開發完畢進行會算後15日內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銀行帳戶,由甲方自行處理。

5、本項目的營業稅由乙方承擔,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或丙方因獲取股權轉讓款)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由甲方(或丙方)承擔。

6、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應由甲方負責承擔的費用、事項外,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與該項目有關的以下費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銷售、經營等一切事項;

(2)負責承擔項目所需的一切開發、建設、經營等資金和稅收(但不包括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7、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高於承包金部分的利潤由乙方享有,並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雙方保證及責任

(一)甲方保證及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違反稅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規而需承擔或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甲方同時保證該項目真實、合法、有效和獨立完整,該項目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潛在風險;保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該項目提出權益主張;

2、保證不干擾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而且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對項目的經營開發工作(包括但不限於融資、售房、按揭手續工作等),應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證明、報告或使用甲方印鑑時,須及時(兩日內)且無條件提供給乙方。

3、甲方於本合同簽定後,除非乙方違約,不得以任何方式對項目的整體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項目的任何權利進行處分,亦不得與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簽定與本合同相同或者類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不存在,而且將來未經乙方同意也不會發生將該項目爲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債務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損害乙方權益的行爲或事實。

5、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發生或潛在的其他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機關、執法機關的行爲對本合同的簽署、履行構成法律障礙的情形。

6、保證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與該項目有關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債權債務。

7、保證甲方的其他經營不致影響乙方對該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經營,並不會損害乙方權益。

8、甲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甲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二)乙方保證及責任:

1、保證按合同規定投入項目全部開發建設資金並承擔項目贏盈虧及風險。

2、保證在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過程中不會作出任何損害甲方商業信譽或損害甲方其他經營活動的行爲。

3、項目在承包經營期間或因乙方原因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債權債務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乙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六、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對甲方的財務進行審計,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開始對項目批文及印鑑(包括甲方營業執照、文件檔案、驗資報告、財務憑證、項目批文等資料的原件及甲方現有全部印鑑)進行共管,屆時,甲、乙雙方可對舊的印鑑共同銷燬或作記號,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並簽署相應的備忘錄。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建設銀行廈門分行開元支行開設基本金帳戶,作爲乙方承包經營項目的資金專用賬戶,並將該專用賬戶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該帳戶中的資金全部歸屬乙方所有。爲了便於甲方的監督,乙方同意由雙方各持一枚銀行預留印鑑共同監管該專戶,但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爲項目的開發建設而利用或者使用該專戶的一切行爲。

4、甲方董事會現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由乙方指派人員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並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申辦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若因有關政策規定而暫時無法變更的,則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經過公證的甲方現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乙方指定的人員代爲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規定的董事職權。授權委託期限與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項目土地權證取得後將辦公場所遷移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七、股權轉讓或項目轉讓

1、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甲方公司股權符合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甲方股權轉讓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或者拒絕,且乙方無須就股權轉讓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項或者費用。股權轉讓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爲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項目過戶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過戶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爲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屆時,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支付問題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的規定,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變更或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否則即構成違約。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的損失)。

2、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糾正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若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爲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按規定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損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因甲方原因致使項目被查封、凍結、拍賣;甲方在項目上設定抵押權或其他第三方權益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開發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丙方退還乙方投入本項目的全部資金並按不低於50%的回報率補償乙方經濟損失。

4、上述三款規定的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難以確定的,應按其在簽訂本合同時所預見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約方所能獲得的全部利益爲準。

九、免責條款

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導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免除其違約責任:

1、戰爭、不可抗力因素;

2、雙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免責情形。

十、合同擔保

丙方同意 對甲方基於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全部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爲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一、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各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依申請時該會現行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十二、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並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 篇15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項目名稱暫定爲。

二、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註冊真實、合法,經營範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築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三、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畝,使用期限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爲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並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四、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啓動,自年月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築面積元/㎡提取作爲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 篇16

法人代表: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聯合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協議》未盡事項經協商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乙雙方分別於年 月日、年 月  日簽訂的《國湘·匯豐嘉源項目內部承包協議》和《聯合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協議》均爲雙方真實意願表示。

二、《國湘·匯豐嘉源項目內部承包協議》效力不受《聯合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協議》影響,《聯合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協議》未涉及到的或與《國湘·匯豐嘉源項目內部承包協議》相沖突的事項均以《國湘·匯豐嘉源項目內部承包協議》的約定爲準。

三、根據《聯合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協議》成立的開發公司,其註冊資本金及組建費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擔,相關的所有手續由乙方辦理,運營過程中的一切債權債務(包括甲方承擔部分)由乙方全部負責。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日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共同建設“______________大廈(暫名)”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向_______市_______區政府管理部門申請“______________大廈”建設項目。該項目申請土地面積暫定爲_______ 畝,具體以甲方與土管部門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及此後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的記載爲準,土地用途爲__________。

二、上述項目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建築項目性質爲綜合(具體以行政文件的許可內容爲準)。

三、上述項目的土地授讓後,甲乙雙方按照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割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築面積的分割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分割之後雙方應各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辦證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共同實施,所需稅、費等費用由各自承擔。

四、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土地款按照各自的分割比例分別由甲乙雙方承擔,其中需由乙方承擔的部分,由乙方以向甲方借款的形式出具手續,由甲方先行墊費。

上述墊費款從土地使用權證發放之日起三個月內由乙方予以歸還,並按照______________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向甲方支付利息。

五、爲順利實施上述項目,甲方的職責是負責項目所需資金的足額及時到位,而乙方則負責取得該項目的立項審批、工程施工建設直至完工交付使用過程中的所有政府批准和許可工作。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設計等事項,由甲方負責落實。

六、本聯建項目一經啓動,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否則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七、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另籤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 篇18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

房地產開發協議合同。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爲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爲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爲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爲此提供有效擔保。

4.6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爲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爲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共3頁,當前第1頁123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築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築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爲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爲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爲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共3頁,當前第2頁123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爲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爲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 篇1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爲:_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爲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爲: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爲:_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_端。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_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爲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次出__________資,每次出資_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爲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按前述第六條、第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覈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_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爲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

1.成本覈算範圍: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三條 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_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第十六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釆用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釆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__________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 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 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爲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章程 篇20

訂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項目內容及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築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三、合作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各方負責: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資金償還及佔用費: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_,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七、財務管理:

(1)成本覈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利潤分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願以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合同副本___份,報送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爲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保證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