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諮詢服務合同大綱

來源:瑞文範文網 1.95W

財務諮詢是指具有財務與會計及相關專業知識的自然人或法人,接受委託向委託人提供業務解答、籌劃及指導等服務的行爲。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關於 財務諮詢服務合同範本,歡迎參考閱讀。

財務諮詢服務合同大綱
財務諮詢服務合同範文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之規定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企業財務諮詢服務等有關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爲其財務顧問,幫助甲方辦理如下事宜:

(一)財務管理諮詢

1、提供財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爲公司財務合法運營提供法律依據;

2、瞭解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瞭解公司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包括財務管理環境、崗位設置、崗位職責、人員分工、控制程序等,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定期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分析,關注公司在籌資、投資、資金運用等多方面的運作,使公司保持健康成長的態勢。

(二)會計覈算諮詢

1、提供會計覈算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確保公司財務會計覈算的合規合法性;

2、瞭解公司會計覈算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瞭解公司會計覈算基礎工作,包括會計科目設置、電子軟件使用、會計覈算程序、會計處理方法、會計檔案管理等,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定期對公司會計覈算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公司財務會計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法》、財務制度、會計準則等法律法規。所有重大項目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流量的變化。對常見覈算問題是否設置了日常預防措施。

(三)納稅籌劃諮詢

1、提供納稅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在保證公司合法納稅的前提下,減少納稅成本;

2、輔導相關人員熟悉與貴公司經營業務相關的各項稅收政策、法令和稅收徵管規定,以及相應的財務會計處理規定。幫助相關人員提高其業務水平,做到依法納稅,不錯不漏。

3、根據公司的主要稅務操作流程與稅務管理特點,設計優化公司稅務操作流程與稅務管理架構;協助公司實施稅務管理完善方案。

4、配合甲方對納稅事項進行籌劃、運作。

(四)審計事項諮詢

1、提供審計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

2、對公司經營活動中需要提供審計報告的事項進行諮詢服務(財務諮詢以外的服務項目另行收費)。

3、配合甲方全程參與審計工作,協助甲方解決審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二、服務方式:

1、遠程諮詢服務(即非現場諮詢服務),實行電話或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

2、現場諮詢服務。

三、甲、乙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甲方:

1、甲方有關財務方面的問題,可隨時諮詢乙方;

2、在委託期內,甲方可定期檢查乙方爲其所做的工作;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合法完整的財務資料,供乙方查閱;

4、根據工作需要爲審計諮詢服務工作人員提供辦公條件和其它便利。

乙方:

1、積極負責的爲公司提供服務,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各項財務制度指導甲方做好服務範圍內的各項工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最大限度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2、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每月到甲方現場工作時間不少於兩天;

3、認真做好甲方所有資料的保密工作,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者透露、出示和傳播,否則將賠償甲方因此而帶來的全部損失;

4、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及時準確的辦理工作範圍內的事務。

四、收費標準:

經過雙方商定,顧問費爲每季度元人民幣,在服務的過程中,如增加服務項目,收費項目另行商定。

甲方認爲需要進行實地調研,由甲方負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真實合格發票後,於每季初支付上季度顧問費;

2、顧問費通過銀行轉賬付至乙方帳戶。

乙方戶名:**********會計師事務所

開戶銀行:****************** 帳號:*********************

六、甲乙雙方合作的期限是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任何一方需提前終止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協商同意後,本協議終止。

七、本協議爲甲乙雙方的商業機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否則將賠償對方因此而帶來的全部損失。

八、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根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不採取訴訟方式,仲裁裁決的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本協議應繼續履行。

九、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不負違約責任,但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7日內向另一方提交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報告,同時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財務諮詢服務合同範文篇二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明朗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之規定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企業財務諮詢服務等有關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爲其財務顧問,幫助甲方辦理如下事宜:

(一)財務管理諮詢

1、提供財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爲公司財務合法運營提供法律依據;

2、瞭解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瞭解公司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包括財務管理環境、崗位設置、崗位職責、人員分工、控制程序等,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定期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分析,關注公司在籌資、投資、資金運用等多方面的運作,使公司保持健康成長的態勢。

(二)會計覈算諮詢

1、提供會計覈算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確保公司財務會計覈算的合規合法性;

2、瞭解公司會計覈算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瞭解公司會計覈算基礎工作,包括會計科目設置、電子軟件使用、會計覈算程序、會計處理方法、會計檔案管理等,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定期對公司會計覈算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公司財務會計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法》、財務制度、會計準則等法律法規。所有重大項目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流量的變化。對常見覈算問題是否設置了日常預防措施。

(三)納稅籌劃諮詢

1、提供納稅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在保證公司合法納稅的前提下,減少納稅成本;

2、輔導相關人員熟悉與貴公司經營業務相關的各項稅收政策、法令和稅收徵管規定,以及相應的財務會計處理規定。幫助相關人員提高其業務水平,做到依法納稅,不錯不漏。

3、根據公司的主要稅務操作流程與稅務管理特點,設計優化公司稅務操作流程與稅務管理架構;協助公司實施稅務管理完善方案。

4、配合甲方對納稅事項進行籌劃、運作。

(四)審計事項諮詢

1、提供審計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

2、對公司經營活動中需要提供審計報告的事項進行諮詢服務(財務諮詢以外的服務項目另行收費)。

3、配合甲方全程參與審計工作,協助甲方解決審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二、服務方式:

1、遠程諮詢服務(即非現場諮詢服務),實行電話或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

2、現場諮詢服務。

三、甲、乙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甲方:

1、甲方有關財務方面的問題,可隨時諮詢乙方;

2、在委託期內,甲方可定期檢查乙方爲其所做的工作;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合法完整的財務資料,供乙方查閱;

4、根據工作需要爲審計諮詢服務工作人員提供辦公條件和其它便利。

乙方:

1、積極負責的爲公司提供服務,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各項財務制度指導甲方做好服務範圍內的各項工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最大限度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2、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每月到甲方現場工作時間不少於兩天;

3、認真做好甲方所有資料的保密工作,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者透露、出示和傳播,否則將賠償甲方因此而帶來的全部損失;

4、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及時準確的辦理工作範圍內的事務。

四、收費標準:

經過雙方商定,顧問費爲每季度元人民幣,在服務的過程中,如增加服務項目,收費項目另行商定。甲方認爲需要進行實地調研,由甲方負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真實合格發票後,於每季初支付上季度顧問費;

2、顧問費通過銀行轉賬付至乙方帳戶。

乙方戶名:**********會計師事務所

開戶銀行:******************

帳號:*********************

六、甲乙雙方合作的期限是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任何一方需提前終止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協商同意後,本協議終止。

七、本協議爲甲乙雙方的商業機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否則將賠償對方因此而帶來的全部損失。

八、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根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不採取訴訟方式,仲裁裁決的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本協議應繼續履行。

九、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不負違約責任,但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7日內向另一方提交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報告,同時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財務諮詢服務合同範文篇三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爲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爲甲方在企業改制、資產重組、資產管理和投融資等資本運營方面提供財務諮詢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財務諮詢服務的內容

1.1 政策法規諮詢:

乙方利用自身財務諮詢專業優勢及時向甲方提供與資本運營相關的國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並應甲方要求,爲其資本運營提供相關法律、行政法規、政策的諮詢服務,幫助甲方正確理解與運用。

1.2 財務諮詢:

乙方爲甲方提升財務管理能力、降低財務成本、稅務策劃、融資安排等提供財務諮詢,爲甲方資金風險管理和債務管理提供財務諮詢。

1.3 投融資諮詢:

當甲方進行項目投資與重大資金運用時,或者甲方直接融資時機成熟以及產生間接融資需求時,乙方爲甲方提供與投融資相關的諮詢服務。

1.4 產業、行業信息與業務指南:

乙方利用自身專業優勢提供宏觀經濟、產業發展的最新動態以及行業信息和有關研究報告,併爲甲方提供財務諮詢業務所涉及的業務指南。

1.5 年度財務分析報告:

包括公司財務狀況垂直比較分析和行業比較分析;年度財務指標預測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資本運營和經營管理情況分析。

1.6 項目融資諮詢:

協助甲方編制項目融資的商業計劃書,組織項目融資推介,安排商務談判並促成交易。

1.7 企業重組諮詢:

爲甲方股份制改造、資產/債務重組設計方案,編寫改制和重組文件,在方案實施過程中提供諮詢服務,並協調其他中介機構。

1.8投資理財:

爲甲方投資提供方案策劃、項目評價和相關中介服務;幫助甲方進行資本運作和投資理財,實現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聯動收益。

1.9管理諮詢:

針對甲方的行業背景和發展現狀,爲甲方可持續發展提供長期戰略規劃和管理諮詢;協助甲方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內部管理。

第二條 諮詢服務的期限及方式

2.1 乙方爲甲方提供諮詢服務的期限爲壹年,自20xx年03月25日起至20xx年03月24日止。期滿後雙方可協商續簽事宜。

2.2 甲、乙雙方分別指定聯絡人員負責日常業務聯繫,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或要求,通過電話、電郵、傳真、會晤等方式提供服務。

2.3 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可採用報告會、分析會等方式爲甲方工作人員提供定期的培訓。

2.4 乙方應甲方要求,可及時提供關於投融資、財務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和分析報告,以及產業、行業信息與業務指南。乙方享有與其提供的諮詢意見、信息、分析報告等作爲財務諮詢成果的文件資料的全部知識產權。

第三條 財務諮詢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整。

3.2諮詢服務費用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 日內一次性支付,在甲方支付上述款項之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格的稅務發票。

3.3甲方應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將諮詢服務費用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賬戶: 戶 名:

賬 號:

開戶銀行:

3.4 前款所列諮詢服務費用包括完成全部服務工作之服務費,包括所有交通費、住宿費、餐飲費、電話費、傳真費等日常工作開支費用。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4.1配合乙方工作,併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便利條件。

4.2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其提供財務諮詢服務所需的文件資料和相關信息,並確保所提供文件資料及相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

4.3按本協議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諮詢顧問費用。

4.4 保護乙方提供的諮詢意見、信息及相關報告等文件資料的知識產權,合理使用乙方提供的諮詢意見、信息及相關報告等文件資料。

4.5 甲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給甲方的任何材料、文件及相關信息。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5.1乙方保證按照本協議約定全面、及時的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5.2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定期每季度一次採用報告會、分析會等方式爲甲方工作人員提供培訓,並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關於投融資、財務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和分析報告,以及產業、行業信息與業務指南。

5.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後三年內,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文件及相關信息。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或者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視爲違約,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應向對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預期損失和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而支付的律師費、交通費和差旅費等。

6.2 甲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付款義務時,甲方應按其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五/每日的費率向乙方支付滯納金。甲方逾期支付相關款項達30日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解除通知書自發出10日後生效,協議解除後甲方還應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付款義務,滯納金計至實際付款日。

第七條 不可抗力

7.1 本協議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風暴、水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亂、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爲、政府或公共機關禁止、國家法律法規變更、政策調整、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或指令調整等任何一方無法預見、無法控制和無法避免的情況。

7.2 若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約性義務,該等義務應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時暫停,而義務的履行期應自動按暫停期順延。

7.3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的10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向對方提供發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續期的適當證明,並應盡其最大努力終止不可抗力事件或減少其影響。

7.4 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雙方應立即磋商以尋求一個公平的解決方法,並應盡所有合理努力以減輕不可抗力的影響。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終止

8.1 本協議生效後,未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協議。如需變更本協議條款或就未盡事項簽署補充協議,應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並簽署書面文件。

8.2 在下列條件發生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協議:

8.2.1 本協議第九條約定的解除情形發生;或

8.2.2 發生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10天期限後仍無法履行其主要義務時;或

8.2.3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或

8.2.4 法律、行政法規及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情形。

8.3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權向另一方發出書面終止通知,本協議自書面終止通知到達對方時終止。

8.4 凡在本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損失,另一方仍有權提出索賠,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 雙方就本協議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未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爭議,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9.2 本協議的有效性、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臺灣、澳門除外)現行法律、行政法規之規定。

第十條 附則

10.1 本協議簽署前形成的任何文件如與本協議相沖突,以本協議爲準。

10.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10.3 本協議雙方均確認其充分知曉並理解本協議中全部條款的實質含義及其相應的法律後果,並基於此種理解,簽署本協議。

10.4 本協議採用中文訂立,一式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