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來料加工合同範本(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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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來料加工合同範本 篇1

甲方: 乙方:

服裝來料加工合同範本(通用12篇)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生產一批:

1. 乙方必須 按照甲方的交貨時間和數量交入甲方倉庫(費用乙方承擔)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超過規定的交貨時間,貨款或加工費2個月後付款。超過1天,扣加工費的5%,2天扣10%,以此類推。

2.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樣衣及製作要求進行操作,乙方必須對產品的質量完全負責,乙方在生產車間必須把質量控制好,以免返工重檢,甲方對產品檢驗時,如果發現返工比例在8%以上,只結算貨款或加工費的80%,針織只允許翻工比例在6%,梭織返工比例允許在4%。

3. 甲方在收貨時發現無可挽救的質量的問題,扣貨款的一半,到客戶無扣款後再付給乙方。 4.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成品後進行檢驗,對於不合格產品,甲方有權拒收,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殘次品將由生產單位承擔經濟責任。

5. 成品交到甲方倉庫, 如發現線頭沒剪乾淨,由甲方安排人員剪。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每件扣加工費0.50元。

6. 乙方在生產前送三套產前樣給甲方跟單人員確認,封樣方可生產。

7. 付款方式:所有產品經甲方檢驗合格後結算之日起二個月內付清,但儘量提前付給。

8. 乙方應及時配合把返工的產品返好,通知在10小時內沒來洋森返工,或拉回去返工的,每套按1元僱工人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9. 乙方應按公司發貨數量交貨,如有少數或次品,每件/套按出廠價扣款。 10. 此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11. 此合同項下的加工製作單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簽約時間20xx年。

甲方: 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服裝來料加工合同範本 篇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陳通平

加工方(以下簡稱乙方):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億峯公司

一、合同概論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信、互利、公平、公開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2、甲方已下達生產工藝制單方式委託乙方生產加工,明確服裝的款式數量、貨期及工藝制單訂做要求和質量標準。經雙方認可,即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產中途需要改版或在其它特別需求等必須有書面通知!

二、具體質量要求

1、乙方在收到甲方輔料、樣衣、工藝制單等。根據甲方提供的清單數據認真核實後簽收,如有數量不符三日內通知逾期甲方概不負責。

2、裁牀開裁前負責對布料進行檢查,如發現布料有問題含布料短碼及實際用量超過制單用量。應立即通知甲方商量解決辦法,雙方確定無異後方可開裁。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輔料、生產樣衣工藝制單後,立即製作產前版等甲方確認批改後方可實施生產。

4、生產大貨時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的生產工藝制單進行生產,若未按照甲方要求質量不達標準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乙方質量不合格或無法返修造成甲方客戶退貨拒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即按貨品成本價除加工費)兩倍賠償給甲方。

6、若尾部工作未達標準,如線頭未清理,釦子未縫牢甲方按每年實際返工費兩倍扣罰乙方。

7、所有面輔料均由乙方提供,每件衣服的充絨量正負不能超過三克。

8、乙方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甲方之生產產品發給其他加工單位生產,因此甲方有權拒付加工費。

三、結算方式

1、交貨地址:上海市閘北區

2、甲方提供所有款式羽絨服的羽絨及人民幣拾萬做爲總貨款的預付訂金。

3、乙方在甲方QC查完貨後方可出貨,如乙方按批次出貨,甲方可按出貨比例付款,出完後15天內結清貨款。

4、貨品在物流期間,所有一切損失由發貨方負責。 四、服裝款式發貨詳表

五、合作協議

1、甲方派出跟QC由乙方負責提供住宿。

2、所有加工貨品用線及面輔料由乙方提供,甲方需要提供包裝袋、吊牌、羽絨球、洗水嘜、碼嘜、鴨絨嘜、主嘜等。

3、所有另工貨品,附《生產工藝制單》、《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與貨物清點無誤確認後,簽字蓋章!第一時間傳真回本公司!

4、本合同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貨款結算之日上,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有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領土完整與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事議,如雙方不能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聯繫方式

甲方陳先生:乙方廠長胡小姐:

車間電話:0792-4355577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服裝來料加工合同範本 篇3

甲方:(供應方)

乙方:(加工方)

一、委託加工項目:

1.委託加工:中老年羽絨服

2.數量:已定 件:

3.單價:每件衣服全部加工費共計

4.交貨期限:經甲乙雙方協而,從乙方接單日起日內。時間月 月 日,但不得超過五天,乙方應當生產出來的成品按實際數字發給甲方。(數量 件)運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委託加工方式:

1.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生產加工,不得偷工減料。

2、甲方提供衣服的外包裝,商標,吊牌。由乙方檢查合格後負責包裝。

3、在甲方委託跟單員,維護生產如果跟單員指正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有不足之處,乙方必須接受改正,否則甲方有權停止生產,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乙方嚴格按照乙方製作的樣衣,嚴格生產與原樣一致,該樣衣由甲方保存。

2、技術標準按照(企業質量問題細則)及國家標準(如企業質量細則標準中有低於國家標準或有與國家標準不符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四、乙方對質貨則的範圍及期限:

1、面料,輔料的確認,由乙方技術人員在工作中驗證,不得使用次品面料,輔料參入成品中,否則由乙方承擔責任。

2、生產中顏色,尺碼規格的確認由甲方提供,不得弄錯顏色,尺碼的規格,否則由乙方負責。

3、充絨工藝的確認,由甲方提的每號每片大小多少提供對方參考,但按每件衣服按實際充絨量與甲方跟單員共同確認,否則乙方承擔一定責任。

4、縫紉手工藝的確認,按乙方自己封樣的樣衣,執行生產。

5、乙方在合同期內負責該批委託加工生產保質保量,按期交貨,時間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果拖期交貨造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

6、乙方在生產過程中不得在中途停止生產,在生產過程中有跟單員的情況下與跟單員共同確認後,再生產,沒有跟單員自己必須按正常生產,如果出現質量問題由乙負責。

五、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

1、甲方派的跟單員,有權對乙方生產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乙方必須積極配合改進,然後正常生產。

2、乙方根據生產數量件必須當天發貨,有跟單員的情況下,由跟單員驗收後發貨,從中不合格的由跟單員負責,沒有跟單員的話,由乙方自己的質檢員負責質檢後發貨。

六、包裝要求及交貨地點運輸方式。

1、按照甲方提供的包裝材料,質檢後包裝。

2、甲方所有衣服零擔貨運,運費由甲方負責運送上海市閔行。

3、運輸方式爲物流,運費由甲方負責承擔。

七、交付款方式期限:

1、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正品,第一次運送上海後由甲方檢驗合格後 天負責結清。第二次正品運往上海後作爲保底,以後每次正品貨發到上海後 天內結清。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乙方進行加工生產,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規定的質量進行加工生產,不得中途停止生產,不得拖時間,如果違約由乙方承擔甲方的加工衣服數字,按每件加工費用 %的賠償甲方。

2、如果甲方有材料輔料方面的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在合同過程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違約對方所在地區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服裝來料加工合同範本 篇4

委託書:(以下簡稱甲方)

加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總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爲基準。合同約定的產品,委託乙方加工生產,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並提交合格的約定產品給甲方。

【 1 】 :甲方按乙方生產能力要求 ,提供乙方加工產品,全部原材料,配件。製作工藝技術。品質檢驗標準及包裝方式。生產工具,測試儀器。

【 2 】 : 乙方負責提供相應的廠房,庫房。管理人員住房,生產水電,不少於20人的員工,操作工作臺及其他附屬用品。

【 3 】 :加工產品名稱,加工單價與打樣定價相結合。雙方認可爲準,簽字生效,具體標準,材料,數量,加工期限,以各批次加工段定單爲準。 另附:

【 4 】 :本合同限於20_年 月 日至201 年月 日 止,乙方按10天週期安排定量材料 、報給甲方, 以後所需原料提前3天報知甲方。甲方保證均衡提供 2個週期原料 。 乙方保證及時按期上交合格產品;如果甲方訂單增加或乙方生產能力提升、 可另行協定。

【 5 】:試產期甲方負責全面生產程序技術,培訓指導,產品驗收,乙方負責組織員工、場地及原材料以外的事務。正時生產甲方保證及時供料,否則甲方承擔誤工責任,乙方保證及時生產,停線或逾期交貨,後果由乙方承擔。

【 6 】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產品加工工藝,檢驗檢測後出現品質因素,(1):甲方工程設變,通知不及時,設變前加工之半成品,成品的。(2):銅線漆包線膜耐溫差或供應商更換材料替代等造成產品的壽命測試不合格導致甲方退貨。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 7 】 :甲方提供之原材料。乙方在生產製作過程中若發現不良 (1):由乙方業務負責人同甲方委外負責人雙方協商後方可生產,(2):有破損及時通知甲方、並作更換處理,甲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或聯絡函發給乙方,作爲有效的依據追蹤。

【 8 】 :如更換品種 、需甲方先提供一個班次試產品種的原料。試產定量定價,如成功量產後,產品按正常產品交予甲方 並作批次訂單續產。

【 9 】 :甲方提供工具測試儀器正常使用由甲方負責免費維護維修。因設備誤工,由甲方承擔。人爲故障。查明原因。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 10 】:乙方負責提供相應的產房,水電。勞動力及包裝物料。輔助材料(注包裝物料及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方向甲方結算)並負責按照甲方要求的規格數量和質量進行加工,收取加工費用。產品全部交給甲方銷售。

【 11 】:付款方式。每10天爲一個結算期。由甲方技術人員測試驗收,並將合格產品打包貼封待交,按每月25號至28號彙總結算。將加工費一次性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 12 】:費用及責任分擔;甲方負責技術人員工資。產品成本。加上來回運費。加工費及相關費用。乙方只收取加工費,並承擔在生產過程中的房租費,水電費,員工工資及管理中開支費用。

【 13 】:違約責任。甲方保證及時供應2個週期的材料(一個週期爲10天20人需量),違約按計費。乙方保證按質按量如期加工生產,品質按5%計算次品,誤期,退貨按計費

【 14 】 :協議期限,本協議有效期爲 年。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與第三者達成同樣或類似的協議。協議期滿,雙方都可提出要求。經雙方同意可延長如願意長期合作,可提供建議書以利進一步洽談。

【 15 】 :本合同每10天爲一個生產週期,一個月爲一個結算點。合同期內,因自然災變或戰爭等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繼續合作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 16 】 :分期訂單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另行補充條款,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17 】 :本合同如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加工地法院轄管,約定地點安徽省阜陽市。

【 18 】 :本協議合同正本四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存一份,以中文爲準,簽字蓋章。具有法律效力。

附則:另附加工品和定單、及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裝來料加工合同範本 篇5

買方:賣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聯繫人:聯繫人:

經買賣雙方友好協商,買方委託賣方加工生產____模具

個月應將登記記錄複印一次給買方。賣方應主動定期完成此項任務,無需買方另行提出要求。

六、知識產權

1. 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造型及買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和其他資料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爲買方所擁有,未經買方許可,賣方不得向任何公司和個人泄漏,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負責;買方僅同意賣方基於本合同項下的目的使用買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和信息,

2. 賣方同意其不會將買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和其他資料或信息用於非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否則買方有權追究賣方相應的責任; 未經買方書面許可,賣方不得在出版物,廣告中或以其它書面、口頭形式涉及賣方提供或已提供之任何資料和信息。

3. 未經買方許可,嚴禁賣方使用本模具向除買方或買方指定的客戶以外的其他客戶供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一律由賣方負責;

4. 其它未盡保密事項,依買方與賣方簽訂的“保密協議”執行。

七、違約責任

1. 如果賣方方未能按2.1中規定的各階段的進度完成模具製作及送樣,由賣方承擔違約責任。每延誤一天,賣方須付給買方本合同總金額的2%作爲罰金,罰金累計額最多不超過本合同模具總金額。

2. 如果因爲賣方的原因造成賣方提供給買方的產品的品質達不到買方的要求並且在組裝過程中導致其他物料的損失和報廢,賣方全額賠償損失和報廢的物料及因此形成的人工/停線費用。雙方可另行簽署<<生產用原材料/零部件採購合同>>進行約定。

3. 如果因爲賣方的原因造成賣方提供給買方的產品的品質和進度達不到買方的要求,使買方及其客戶錯過了產品上市的最佳時機,或者買方被迫因此取消此項目,從而使買方及其客戶遭受嚴重的研發損失和備料損失,則賣方除退還所有前期買方所支付的貨款外,視實際情況賣方另外承擔買方直接及間接的經濟損失。

4. 如賣方因爲不可抗拒力(包括戰爭、火災、罷工和中國法律規定的其他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貨延遲,買方允許買方免責。賣方應在不可抗拒力發生後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買方,並且賣方仍有義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儘快交貨。若不可抗拒力持續2周以上,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5. 其它未盡事宜:按《經濟合同法》執行。

八、糾紛解決

對於實施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在30天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市法院處理.

本合同雙方須嚴格執行,如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必須提前兩週徵得對方同意,方可終止本合同。

買方:賣方:

代表:代表:

服裝來料加工合同範本 篇6

中外來料加工合同範本

甲方: 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 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爲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 幣____ 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爲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裝來料加工合同範本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生產一批: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交貨時間和數量交入甲方倉庫(費用乙方承擔)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超過規定的交貨時間,貨款或加工費2個月後付款。超過1天,扣加工費的5%,2天扣10%,以此類推。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樣衣及製作要求進行操作,乙方必須對產品的質量完全負責,乙方在生產車間必須把質量控制好,以免返工重檢,甲方對產品檢驗時,如果發現返工比例在8%以上,只結算貨款或加工費的80%,針織只允許翻工比例在6%,梭織返工比例允許在4%。

3.甲方在收貨時發現無可挽救的質量的問題,扣貨款的一半,到客戶無扣款後再付給乙方。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成品後進行檢驗,對於不合格產品,甲方有權拒收,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殘次品將由生產單位承擔經濟責任。

5.成品交到甲方倉庫,如發現線頭沒剪乾淨,由甲方安排人員剪。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每件扣加工費_________元。

6.乙方在生產前送三套產前樣給甲方跟單人員確認,封樣方可生產。

7.付款方式:所有產品經甲方檢驗合格後結算之日起二個月內付清,但儘量提前付給。

8.乙方應及時配合把返工的產品返好,通知在10小時內沒來_________返工,或拉回去返工的,每套按1元僱工人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9.乙方應按公司發貨數量交貨,如有少數或次品,每件/套按出廠價扣款。

10.此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11.此合同項下的加工製作單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簽約時間_________年。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

服裝來料加工合同範本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中國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中國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

所需的原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___車站(經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______%的備損率;

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

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

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予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_年,爲每套____________幣________元;

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元;

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的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外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立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

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_______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運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

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

如未能協商解決,可提請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仲裁適用法律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起生效。

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______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本合同以中、__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爲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

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和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裝來料加工合同範本 篇9

甲方: 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爲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________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幣____ 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爲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裝來料加工合同範本 篇10

訂約人:

藍天電*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Smith電子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爲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爲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覈准;

(3)爲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藍天電*工業有限公司

Smith電子工業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經理

經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來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Customer’s Material)是指一個工廠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產圖紙和生產程序進行加工,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加工方收取加工費用。

來件裝配(Assembling With Customers’Parts)是指外商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廠按要求的規格進行裝配,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收取加工費用。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生產線,專用工具,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人等由外商負責。合同終止時生產線及專用工具等按合同規定予以處理。

加工裝配方對來料、來件不擁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若因管理不善,來料、來件遭到破壞、遺失、使用不當或超越損耗,加工裝配方承擔經濟責任。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是國際間經濟合作的一種簡便易行,有進有出,進出結合,兩頭在外,中間在內的貿易方式。

服裝來料加工合同範本 篇11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電傳: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電傳:______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裝配)的項目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_________(產品)___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後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1)乙方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原材料(或散件),並負責運至_________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的_________個月(或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後的成品負責運至______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2)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_________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

第三條 加工費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第四條 付款辦法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

第五條 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遣專家併爲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 運費、保險費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110%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

在加工裝配期間,由甲方負責投保火險。

第七條 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後,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配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 不可抗力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儘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並擁有罰款_________元的權利。

第十條 仲裁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 擔保爲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 轉讓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 有效期限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並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條 續訂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爲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並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文本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持1份。

副本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 補充或修訂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 適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爲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服裝來料加工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裝配)的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產品)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後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乙方將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每月向甲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並負責運至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的個月內(或自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批將 加工(或裝配)後的成品負責運至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後,應予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幣元。(注一)

第四條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注二)

第五條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遺專家併爲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障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110%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加工裝配期間,由甲方負責投保火險。(注三)

第七條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後,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配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儘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並擁有罰款元的權利。

第十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國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擔保

爲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並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條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爲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並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一份。

第十六條補充或修改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爲本合同的適用規律。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_______(簽字)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律師:_______________(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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