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審計的服務合同範文(通用5篇)
有關審計的服務合同範文 篇1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單位:______會計師事務所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託單位)委託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受託單位)進行下述專項審計(以在下列項目中打“√”的爲準)
1.經濟責任制審計( )
2.破產清算審計( )
3.淨資產驗證(審計)( )
4.經濟績效審計( )
5.會計報表內的特定項目審計( )
6.內部控制制度遵循情況審計( )
7.其他( )
雙方約定如下:
一、本次委託和受託審計的範圍(包括會計期間、經濟內容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單位委託審計的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是委託單位的會計責任;按照中國獨立審計準則出具審計報告,保障委託單位合理使用審計報告是受託單位的審計責任。
四、委託單位承擔下列義務
1.向執行審計業務的註冊會計師提供爲實現審計目的所需的資料,不限制註冊會計師獲取審計證據,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
2.按照本約定書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
五、受託單位承擔下列義務
1.在本約定書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審計業務,出具審計報告。
2.保守在執行本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
六、本項審計業務預定在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內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
七、本項審計業務預定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根據深圳市有關部門規定,本約定成立後委託單位應先支付其中的50%。雙方爲便利起見,決定業務費用在受託單位出具審計報告時一併結算。如由於委託單位的原因使審計無法進行或受託單位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帶有保留意見或反對意見的報告導致委託單位不願接受時,委託單位仍應支付預定費用的50%。
八、違約責任
1.委託方未盡會計責任造成受託方審計失誤且須承擔連帶民事賠償責任時,受託方有權在賠償限額內向委託方的責任人或負有責任的股東等索賠。
2.受託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如因不符合註冊會計師行業規定而不能使用,應退回已收費用。
九、本約定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成立並生效。本約定書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予恪守。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通過司法解決。
十、本約定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受託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有關審計的服務合同範文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託人)委託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受託人)進行下述專項審計:
1.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併、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
4.會計報表內的特定項目審計;
5.內部控制制度遵循情況審計;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7.本項審計業務預定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按照實際參加審計工作的各級工作人員所耗用時間及現行事務所業務收費標準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完成本項業務代理費用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因業務需要由受託人墊付的費用,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委託人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2.委託人在審計約定書籤約時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受託人增加審計程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委託人應在瞭解實情後接受受託人請求增加審計費用。
4.審計過程中因委託人原因,中止審計,受託人不退審計費。
三、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1.委託人承擔會計責任(管理當局的責任),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並保證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受託人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四、委託人權利義務
1.按約定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受託人查看業務現場,並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爲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託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於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5.受託人與委託人有利害關係的,委託人有權要求其迴避。
6.委託人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辦理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五、受託人權利義務
1.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執行業務;
2.應於_________日之前出具審計報告;
3.對在業務執行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祕密保密。
4.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受託人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覈,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6.受託人可以根據需要查閱委託人的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查看委託人的業務現場和設施,要求委託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7.受託人執行審計業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出具有關報告:
(1)委託人示意其作不實或者不當證明的;
(2)委託人故意不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的;
(3)因委託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報告不能對財務會計的重要事項作出正確表述的。
8.受託人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在出具報告時,不得有下列行爲:
(1)明知委託人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託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直接損害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而予以隱瞞或者作不實的報告;
(3)明知委託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導致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誤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託人的會計報表的重要事項有其他不實的內容,而不予指明。
9.受託人在執行審計業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爲:
(1)在執行審計業務期間,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不得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的其他財產的期限內,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
(2)索取、收受委託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執行業務之便,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
(3)接受委託催收債款;
(4)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5)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
(6)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
(7)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爲。
10.受託人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1.受託人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12.受託人辦理審計事項,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六、違約責任
1.由於委託人變更計劃,或未及時提供審計所需全部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受託人返工、窩工或修改報告,受託人可合理延期出具審計報告或拒絕出具審計報告,委託人應根據受託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2.如因委託人原因導致本項目中途停止,受託人所收費用不再退還委託人;
3.除因委託人原因以外,受託人未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提交審計報告,委託人可以拒絕支付服務費用;
有關審計的服務合同範文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託人)委託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受託人)進行下述專項審計:
1.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併、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
4.會計報表內的特定項目審計;
5.內部控制制度遵循情況審計;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7.本項審計業務預定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按照實際參加審計工作的各級工作人員所耗用時間及現行事務所業務收費標準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完成本項業務代理費用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因業務需要由受託人墊付的費用,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委託人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2.委託人在審計約定書籤約時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受託人增加審計程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委託人應在瞭解實情後接受受託人請求增加審計費用。
4.審計過程中因委託人原因,中止審計,受託人不退審計費。
三、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1.委託人承擔會計責任(管理當局的責任),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並保證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受託人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四、委託人權利義務
1.按約定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受託人查看業務現場,並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爲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託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於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5.受託人與委託人有利害關係的,委託人有權要求其迴避。
6.委託人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辦理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五、受託人權利義務
1.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執行業務;
2.應於_________日之前出具審計報告;
3.對在業務執行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祕密保密。
4.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受託人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覈,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6.受託人可以根據需要查閱委託人的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查看委託人的業務現場和設施,要求委託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7.受託人執行審計業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出具有關報告:
(1)委託人示意其作不實或者不當證明的;
(2)委託人故意不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的;
(3)因委託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報告不能對財務會計的重要事項作出正確表述的。
8.受託人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在出具報告時,不得有下列行爲:
(1)明知委託人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託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直接損害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而予以隱瞞或者作不實的報告;
(3)明知委託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導致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誤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託人的會計報表的重要事項有其他不實的內容,而不予指明。
9.受託人在執行審計業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爲:
(1)在執行審計業務期間,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不得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的其他財產的期限內,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
(2)索取、收受委託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執行業務之便,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
(3)接受委託催收債款;
(4)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5)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
(6)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
(7)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爲。
10.受託人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1.受託人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12.受託人辦理審計事項,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六、違約責任
1.由於委託人變更計劃,或未及時提供審計所需全部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受託人返工、窩工或修改報告,受託人可合理延期出具審計報告或拒絕出具審計報告,委託人應根據受託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2.如因委託人原因導致本項目中途停止,受託人所收費用不再退還委託人;
3.除因委託人原因以外,受託人未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提交審計報告,委託人可以拒絕支付服務費用;
4.如合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都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合理損失。
七、本合同因下列事由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八、聲明及保證
委託人:
1.委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委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受託人:
1.受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受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九、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審計的服務合同範文 篇4
委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目的和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_________。
第二條 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1、甲方承擔會計責任(管理當局的責任),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並保證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乙方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按約定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乙方查看業務現場,並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爲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託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於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執行業務;
2、應於_________前出具審計報告;
3、對在業務執行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祕密保密。
第五條 審計收費
1、根據北京市物價局最新規定和委託項目的工作量、難易及風險程度確定審計費用。
2、經協商,雙方確定本項目的審計費用及付款時間如下:審計費用:_________;付款時間: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因業務需要由乙方墊付的費用,如差旅費等,由甲方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未及時提供審計所需全部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乙方返工、窩工或修改報告,乙方可合理延期出具審計報告或拒絕出具審計報告,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2、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項目中途停止,乙方所收費用不再退還甲方;
3、除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提交審計報告,甲方可以拒絕支付服務費用;
【第 一範文§網整理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原出處所有。】
4、如合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都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合理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合同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有關審計的服務合同範文 篇5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目的和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1.甲方承擔會計責任(管理當局的責任),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並保證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乙方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按協議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乙方查看業務現場,並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協議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爲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託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於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執行業務;
2.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出具審計報告;
3.對在業務執行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祕密保密。
第五條 審計收費
1.根據北京市物價局最新規定和委託項目的工作量、難易及風險程度確定審計費用。
2.經協商,雙方確定本項目的審計費用及付款時間如下:審計費用:______________;付款時間: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因業務需要由乙方墊付的費用,如差旅費等,由甲方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未及時提供審計所需全部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乙方返工、窩工或修改報告,乙方可合理延期出具審計報告或拒絕出具審計報告,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2.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項目中途停止,乙方所收費用不再退還甲方;
3.除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提交審計報告,甲方可以拒絕支付服務費用;
4.如合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都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合理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合同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