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物業管理合同(精選30篇)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
代表人(姓名):
聯繫電話:
郵編:
乙方(受託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營業執照註冊號:
證書編號:
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總棟數:
總戶數:
物業區域四至:
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1,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2)
第二條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負責物業服務用房的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的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單元層號;地下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位於[號][幢][座]單元層號。其中: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單元層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爲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人員配置及有關約定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包括: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3);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4);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九)。
第四條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見附件5)。
第五條乙方應確定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變更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並向項目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備(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6)。
第六條本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七條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元/平方米·月;
[別墅]: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元/平方米·月;
[會所]:元/月·平方米;
[其它]: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物業服務費調整方式。自年月起,每年按照(遞增或減少)的標準調整。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經營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一)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
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爲由單方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包乾x務費不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二)酬金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物業服務費爲交納費用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物業服務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
物業服務費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
2.乙方採取以下第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按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按%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費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4.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半年][年]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費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三)其他經營方式
----------------。
第八條業主按[月][季度][半年][年]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爲。
業主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物業服務費,逾期不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支付。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支付責任。
業主轉讓物業時未結清轉讓之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與受讓方書面約定交費責任。
第九條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條乙方對業主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第十一條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按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車輛停放收費包含車位(庫)租金和泊車服務費,按以下方式和標準收取:
(一)車位租金標準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車位使用人應按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臨時停放車位租金。
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乙方按車位租金%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用於車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稅費等支出。管理服務費用在返還甲方前從收取的車位租金中扣除。
(二)泊車服務費:
車位(庫)使用人按以下標準交納車輛停泊服務費,收入歸乙方所有。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有關費用應當由最終用戶承擔;業主自用的由業主承擔;乙方使用的由乙方承擔;公共水電費由據實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經營單位委託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廣告、租賃、商業促銷等經營活動,應符合有關法律規定並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公佈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乙方經營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入,在扣除經營收入總額%的經營成本、稅費及管理費用後,其收益歸業主所有,按以下第種方式使用:
(一)納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二)按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十六條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區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乙方在物業服務過程中應當配合甲方開展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申請使用工作。
第十七條物業裝飾裝修前,乙方與業主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並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業主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保證金]----------元、[裝修垃圾清運費]元,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重結構損壞及違反管理規約的,乙方應當在完工後90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業主。
第十八條業主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者承租人,並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者出租情況告知乙方。
第四章權利與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
(一)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二)審定和認可乙方制訂的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三)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並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考覈;
(四)監督委託乙方實施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五)監督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情況;
(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條甲方義務
(一)在乙方入駐日前,無償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
(二)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准許使用文件;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業主名冊》;
6.物業管理必需的其他資料。
(三)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與物業服務活動相關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四)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開展物業服務活動及企業內部管理活動;
(五)業主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對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督促其交納;
(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權利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
(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等相關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三)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爲,採取勸阻、制止和向甲方、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糾正業主(物業使用人)違約行爲;
(四)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本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服務一併委託給第三方;
(五);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二條乙方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二)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時,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
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爲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爲承擔連帶責任;
(三)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併爲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四)及時向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受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建議、意見和投訴,並定期公佈相關信息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監督,不斷提高物業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五)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業主相關注意事項並與業主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六)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經甲方和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七)本合同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與甲方辦理資金、資料、資產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將所有工作人員、生產設施設備撤離本物業區域。乙方向甲方移交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進場時接收的資料;
2.共有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竣工圖紙、保修及使用資料,共用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及維修等技術資料;
3.共用設施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維護保養和維修的合同資料;
4.共有部位及共用設備設施經營收益合同資料;
5.物業面積清單及業主名冊;
6.。
(八);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合同終止
第二十三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90日內辦理移交和撤場手續。
第二十四條退出和移交手續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後3日內,應當將解除合同決定在物業區域內公告;
(二)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後30日內,乙方應當做好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檔案、物業服務檔案、預收欠收代收費用等資料和賬務的清理工作,並就交接內容、方式、時間、責任界限及債權債務結算方式與甲方平等協商,簽訂退管協議;
(三)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後90日內,甲方應當召開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並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未選聘出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甲方應當及時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託管申請或由業主大會決定是否對本物業進行自管。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合同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十六條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經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7日內回覆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七條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經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7日內回覆甲方。
乙方不同意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日內在物業區域內進行公告,並做好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檔案、物業服務檔案、預收欠收代收費用等資料和賬務的清理工作,並就交接內容、方式、時間、責任界限及債權債務結算方式與甲方平等協商,簽訂退管協議。
第二十八條合同期限屆滿,業主大會因故沒有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乙方有權選擇同意或不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提供服務。
乙方同意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爲止。
乙方不同意繼續提供服務的,應提前兩個月本在物業區域內公告並告知社區居委會,合同期滿即自行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工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預收及欠款的清算、外包合同及經營收益合同的履行交接、物業共有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查驗、相關檔案資料的移交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的服務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標準,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應向甲方、業主賠償損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提供和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但業主(物業使用人)不得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爲由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物業服務內容的、未達到物業服務標準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交納擅自提高的部分費用;已經收取的,乙方應雙倍返還擅自提高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擅自停止物業服務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並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爲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撤出物業區域,並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爲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四條業主違反本合同約定拖欠或拒交物業服務費用的,經乙方書面催繳,仍不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每日應當按欠費金額‰或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及侵權行爲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拖延、拒絕移交及撤場的,業主有權拒絕交納合同終止後的物業服務費,甲方可向當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由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移交。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一)由於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二)因物業專有部分內專有部位及專有設施設備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損害,但因乙方故意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義務而直接導致的情況除外;
(三)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故障造成損失的;
(四)乙方按本合同履行協助做好物業區域內的安全防範義務,但發生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於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自然災害等)的;
(五)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非乙方責任造成損失的;
(六)乙方向甲方或業主提出書面建議要求修繕、改造專有或共有部位、設施設備或糾正不良行爲,而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未採納(包括但不限於高空拋物、違章裝飾裝修、未及時維修或改造等)所致之損害;
(七)。
第七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社區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物業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爲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氣泄露、設備設施故障、火災、暖氣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可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乙方報物業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附件:1.規劃平面圖
2.物業構成明細
3.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4.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5.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
6.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2
發包人: ………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爲了適應閬中旅遊發展需要,改善小區人居環境。經發包人小區業主共同商定且與承包人反覆協商,本着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承包協議內容,共雙方遵照執行:
一、第一條 小區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承包管理事項
1、公共環境(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的清潔衛生。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配電系統、供水系統等)的管理。
3、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4、對進、出小區的人員安全盤問(包括夜間),發現非小區人員應做好登記,並對有可能造成小區損失的非小區人員謝絕入內。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承包費用及支付時間
本合同期間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費用 /月元;支付時間及方式爲: 。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時獲得承包費用,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支付,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並有權終止合同。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在承包期間除向乙方支付約定的承包費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依據本合同事實向甲方主張任何費用。
2、因乙方的承包內容包括24小時管理小區,故乙方可以委託其信賴的第三人實施必要的承包事務,但委託第三人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3、承包人委託第三人不與發包人建立任何關係,第三人也不得依據其工作內容向發包人主張任何權利。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方代表及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20x年 月 日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合作的精神,甲方將東方聖景花園的物業管理承包給乙方,並達成以下協議。具體細則如下:
一、對於20x年5月1日之前的工作與賬目交接如下:
1、20x年5月1日之前業主所欠甲方費用爲22萬元;20x年5 月1日至20x年4月30日乙方應上交甲方管理費爲20萬元,甲方共計應收42萬元,扣除截止到20x年8月27日甲方已收費用333132.6元及需抵充業主費用6萬元,截止到20x年4月30日甲方應收費用爲:420x0-(333132.6+60000)元=26867.4元。
2、乙方所欠26867.4元費用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全額付給甲方,此項費用乙方支付後乙方與甲方關於20x年5月1日前的所有費用(包括業主欠費、物業抵充費用)及20x年5月1日至20x年4月30日甲方管理費20萬元全部結清,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爭議。
3、甲乙雙方同意該接管工作自20x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乙方自即日起接替甲方在東方聖景花園的物業管理工作,並可沿用甲方名稱至20x年12月31日。
二、承包期限及管理費:
1、乙方的承包期爲四年,自20x年5月1日至20x年4月30日。
2、每年的管理費爲10萬元。20x年5月1日至20x年4月30日的管理費第一條已經約定。20x年5月1日至20x年4月30日的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東方聖景花園物業管理中心公章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使用至20x年12月31日。20x年1月1日起,乙方啓用乙方自行註冊的公司與公章。公司變更不影響甲乙雙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由自然人許志國全權負責。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對東方聖景花園物業管理工作進行正式的移交,移交事項包括執業文件、原有設備、設施、原有物品及小區內樹木、花卉綠化等,甲乙雙方派出代表,在有關移交清單及現狀圖上簽字確認。
3、甲方不再參與乙方任何的物業管理範圍內的事項,全權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接管東方聖景花園物業管理後,由乙方獨立覈算,自負盈虧,乙方用人自主招聘,風險自擔。
2、自20x年5月1日起,東方聖景花園物業管理事務全部由乙方負責,乙方對即日起所產生的一切物業管理債權債務及法律規定內的物業管理工作承擔一切責任。
3、自20x年5月1日起,東方聖景花園物業管理中心員工的勞資、人事關係(包括員工的薪金、福利待遇及勞資糾紛等)均由乙方全權
4、乙方須按有關規定及時爲業主服務到位並收取物業服務及管理費、車位費等,按時交納電費,發放工資。若因服務不到位造成業主投訴、上訪等事件,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與甲方無關。
5、 開發商遺留物業管理範圍內的房屋質量問題歸乙方負責,不再 向甲方報銷任何費用。
6、合同到期乙方將接收物業時的現狀交予甲方,包括辦公室所有物品(易損及正常辦公用品等除外)、室外接受時期現狀樹木、綠化(後附現狀統計表)。截止合同到期日交接物品及現狀樹木、綠化若有遺失、損壞或增加由甲乙雙方對賬作價處理,物業超收業主費用及業主欠費由財務對賬處理,多退少補。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補償守約方五萬元整,並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仲裁及市中法院。
七、原杜家慶與王殿生與20x年4月26日簽訂的物業管理承包合同作廢。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與第三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電 話:
乙 方:
電 話:
第 三 方:
電 話: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4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把x承包給乙方管理,爲了明確雙方責任及義務,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蘭州市安全整治標準,爲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爲使小區物業規範化、使小區居民享受完善的物業服務。甲方委託乙方對x小區進行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甲乙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一、 承包物業管理的範圍:
1、 x;
2、 公司實行獨立覈算,自付贏虧,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 承包管理期限:
承包期限:20x年。
自20x年3月1日至20x年 2月28日。 三、交付押金:乙方要向甲方交付押金伍拾萬圓整。
四、本合同期間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費用50000 元/月;
此費應在每月月底結清。
五、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 1、甲方的權利:法定代表人不得變更,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管理經營狀況及物業管理服務質量進行監督。
2、甲方義務:甲方給乙方提供公司印鑑及各種證照,並協助乙方做好證照年檢及幫助乙方承接物業,爲乙方提供前期已接管物業小區的資料及介紹情況,爲乙方提供辦公用房。
3、甲方爲乙方提供原有的保安亭、保安宿舍及監控設施。
4、甲方有權不定期對小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二)乙方
承保責任期內以x名義承擔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1、乙方權利:乙方有權利用蘭州上河苑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名義承接物業小區管理經營,爲上河苑小區、百合苑小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有權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對公司人員有權調換,對公司財務有權支配。
2、乙方義務:乙方有義務理順公司管理體制,加強公司人員、財務、資料檔案及各項工作管理。對所接管的物業小區加強管理,提高物業管理服務質量,達到讓業主滿意。乙方應重視公司員工的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要求物業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等。
3、乙方負責公司(除法定代表人外)所有人員的工資福利,辦公經費等一切開支,確保公司正常運轉。承包期內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有乙方承擔。
4、乙方負責承包期內接受政府部門的管理;協調工作。協助公安部門做好小區社會治安防範工作。協助消防部門做好上河苑小區、百合苑小區消防安全工作。
5、乙方必須在本月15日前交清小區上月水電費到甲方指定賬戶內,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6、乙方負責徵收小區的物業管理費,及公共維修基金管理。
7、乙方負責承包期間內業主與業主之間發生的糾紛、業主於他方由乙方發生的糾紛負責協助解決。
8、乙方負責公共環境(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門廳)的衛生清潔。如有居民投訴衛生較差時,乙方應有責任處理此事。
9、乙方不得擅自改變任何公共設施和佔用消防通道。任何個人及集體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搭建,特別是消防通道、樓頂搭建,如有違反乙方要負一切責任。
10、乙方負責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的安全,並按相關規定收取費用。
11、乙方負責小區院內的公共設施、綠化帶、建築物、公共水電設施管理。
12、乙方負責小區公共秩序,維護社會治安。乙方承擔小區公用面積的巡邏檢查,確保小區所有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及時盤查和監控可疑人員,發現案情要及時報警或上報鎮黨委、政府。
13、乙方負責公共衛生區的環境衛生、垃圾清運。小區內不得焚燒垃圾,禁止院內垃圾存留。負責化糞池清理和室外管道的疏通。
14、乙方在管理期內,負責收小區內公共設施維修基金。並動員小區業主自選7—9位業主代表負責監督小區內工作及公共設施維修的開支。
1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物業管理委託或承包給第三方。
五、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期間,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注:供水泵房動力設備檢修或確認需更換,及小區內用電變壓器供
電設備確認損壞,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5
甲方:重慶市北碚區競立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譚朝義
住址: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鑑於甲方需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物業管理進行轉讓;乙方擁有合法從事物業管理資質條件。對此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轉讓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一事,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 甲方同意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轉讓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
二、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轉讓,對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進行物業管理。
三、 轉讓物業管理期限從20x年 月 日起至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委員會終止乙方對該項目物業管理之日止。
四、 本合同書的生效應徵得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同意,對此乙方承諾已徵詢業主(或房屋租賃戶)同意。
五、 從本合同書籤訂生效之日起,甲方在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中,所約定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六、 本合同書籤訂生效之日前,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所欠甲方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對原與甲方已簽訂物管合同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乙方同意先按50%自行墊付甲方(附清單),然後乙方向欠款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收取物管、水、電欠費和滯納金、違約金。對原與甲方未簽訂物管合同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鑑於已實際享受物管服務的事實,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其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應予繳納物管費,該費用由乙方依據合法程序負責追收繳納。
七、 乙方承諾接受原甲方在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工作的物管人員(包括保安、清潔工),保證其工資及福利待遇不得低於原標準,並按國家相關政策作相應調整。在物管人員(包括保安、清潔工)交接過程中若產生矛盾糾紛或經濟補償問題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解決。
八、 甲方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A2區4樓建築面積 作爲物管用房(含室內部分辦公用品)及該商業廣場的水電設施、公共區域設施(電梯、照明、綠化、道路等)一併交給乙方(附清單),有乙方使用並負責維修、維護。且A2區4樓只能用作物管辦公不得將此房變賣、出租或抵押。
九、 乙方經營期間有權對該區道路、空間等進行合理規劃、管理和使用。
十、 對連接原廣播局通道處、橋面及臨河道下面的防洪層空間,在不影響房屋主體質量、安全並通過城建規劃等前提下,可以進行合理利用,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產生的收益概由乙方享有。
十一、 甲方原商業廣場售房部(化風山公園入口旁)無償交付乙方(從簽訂合同即日起),如遇政府部門要求拆遷,乙方應無條件予以服從,拆遷事宜概由乙方與政府接洽。
十二、 乙方管理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物業期間,應依法經營。其收益歸乙方所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十三、 乙方因物業管理向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標準,按甲方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非經合法程序,乙方不得擅自提高物業管理收費標準。
十四、 本合同書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
十五、 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重慶市北碚區競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20x年 月 日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座落在成都市成華區東紫路666號的“東林農貿市場”項目全部業態之物業管理事務承包給乙方,雙方就相關事宜協商一致並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期限:暫定爲5年即從20x年 月 日至20x年 月 日。屆滿後乙方需繼續承包,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合同。
二、承包方式:實行獨立覈算、自收自支、自負盈虧方式即實行費用包乾制;
1、乙方以甲方設置的“成都輝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東林農貿市場項目部”的名義,並經甲方授權的方式,從事“東林農貿市場”1~6樓和地下停車場全部業態物業管理。
2、“東林農貿市場”1~6樓和地下停車場全部業態所收取的物業管理和內外建築體廣告收入及其它物業管理收益均由歸乙方收取並支配。
3、乙方從事“東林農貿市場”1~6樓和地下室物業管理所需費用(包括:人員工資、社保、工傷事故以及從事物業管理所需設備、設施、工具等購(添)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間:乙方向甲方繳納管理費人民幣貳萬元/月,(20x0元),管理費每年12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
注:市場開業頭三個月因免收物業買受人物管費,因此乙方相應向甲方免交三個月管理費。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授權範圍內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不受干涉。
2、按照與物業買受人的約定和相關部門的規定收取各項費用,不得亂收、超收。
3、自行承擔承包期間所產生的勞動糾紛、行政糾紛、治安事件及債權債務等等責任和費用。
四、違約責任:合同履行期間,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另一方經濟損失。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代 表:
乙 方:
年 月 日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7
轉讓方(甲方):張 李
轉讓方(乙方):郭 張 季
受讓方(丙方):劉 古
鑑於:
1、標的公司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於年月日在上海市浦東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並有效存續,註冊資本爲人民幣50萬元,其中:張出資25.5萬元,持有公司註冊資本51%;李出資24.5萬元,持有公司註冊資本49%。
標的公司上海物業管理公司於年月日在上海市閔行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並有效存續,註冊資金爲人民幣10萬元,其中:郭出資5萬元,持有公司註冊資本50%;張出資3萬元,持有公司註冊資本30%;季出資2萬元,持有公司註冊資本20%。
2、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於年月日在上海市黃浦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並有效存續,註冊資本爲人民幣50萬元,其中:劉出資40萬元,持有公司註冊資本80%;古出資10萬元,持有公司註冊資本20 %。主要經營範圍:物業管理、經濟信息諮詢、物業招投標代理。
3、經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業管理公司、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股東會協議,同意甲方和乙方將其持有的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上海物業管理公司100%股權依據本協議之約定轉讓給丙方。
4、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將股權轉讓後的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業管理公司吸收合併後,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名稱保持不變。
第一條 股權轉讓
甲方、乙方同意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分別將其持有的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上海物業管理公司100%股權全部轉讓給丙方,丙方同意受讓該股權。
三方同意,具體的轉讓和受讓比例分配由郭和劉協商確定。丙方受讓該股權後,劉和古仍然按原比例持有合併後的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股權。
第二條 股權轉讓價款及支付
1、甲方將其持有的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權轉讓給丙方的轉讓價款按照財務帳的淨資產數額確定(以年月日爲基準,詳見附件一: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資產負債表),即人民幣萬元整(大寫:萬元整)。
乙方將其持有的上海物業管理公司全部股權轉讓給丙方的轉讓價款按照財務帳的淨資產數額確定(以年月日爲基準,詳見附件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 年月日資產負債表),即人民幣萬元整(大寫:萬元整)。
2、丙方應在簽署工商局股權轉讓合同文本時將上述股權轉讓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和乙方的共同授權代表郭。甲方和乙方在此聲明,不需要再單獨出具授權委託書。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乙方將配合丙方的要求,簽署股權轉讓予丙方辦理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所需的全部相關文件並提交丙方。
第三條 股權工商變更登記的辦理
本協議簽訂且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後,丙方可以辦理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甲方和乙方予以協助。
第四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和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後,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分別代替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繼續履行“大廈”和“公寓”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詳見附件三)。
2、本協議簽訂且丙方支付轉讓價款後五日內,甲方和乙方將分別安排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向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移交公寓和大廈物業辦公用房、經營用房、圖紙、檔案等情況並註明辦公用房和經營用房的來源等情況(詳見附件四、附件五)。
3、本協議簽訂時,丙方充分了解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業管理公司的資產負債狀況,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願意接受物業公司移交前的全部債權債務,具體以雙方確認的年月日債務清冊(詳見附件六)爲準,但上述基準日到移交日所發生的正常經營過程中的債務亦由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承擔。若有瞞報債務造成丙方受損的,甲、乙方負責賠償。
丙方特別承諾: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因公寓項目開發單位逾期交房違約責任問題,與購房者簽訂的免收物業費相關協議,丙方完全認可,並承諾繼續履行,不論是否已經列入上述債務清冊。
4、本協議簽訂後,丙方應當按照原勞動合同條款,接受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業管理公司的全部人員,或者由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依法給予賠償後解除勞動合同(詳見附件七: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業管理公司的《現有職工明細表》,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一律予以註明)。甲、乙方保證截止年月日前,原企業不欠在職職工工資,否則甲、乙方負責賠償。但公司部分職工沒有交納社會保險,由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處理。
5、股權轉讓以前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業管理公司所有收取的以及股權轉讓後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將要收取的“大廈”和“公寓”兩個項目的全部裝修押金或者其他具有保證金性質可能向購房者返還的款項或代收的住房維修基金等代收款項(以下合稱“保證金”),由開發單位負責監管及清退。在公司移交前,甲方和乙方將上述已經收取的保證金款項分別轉至上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上海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賬戶,由購房者或者債權人分別到上述兩個開發單位領取。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的上述保證金亦存入上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上海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賬戶,由購房者或者債權人分別到上述兩個開發單位領取。
第五條 股權交割
1、股權交割的全部工商手續,由丙方自行辦理並承擔全部費用。甲方和乙方給予配合。
2、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日爲股權交割日,股權自股權交割日起轉讓。
第六條 標的公司的移交
1、本協議簽訂且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後五日內,甲方和乙方撤回其原委派的所有董事,由丙方另行委派董事和指定法定代表人。
2、三方確認股權交割手續當日,三方進行下列交接手續並簽署《交接清單》:
(1)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代碼證及其他有關機構核發的所有證照的正本、全部副本;
(2)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尚未履行完畢的合同及已履行的憑證;
(3)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現存的所有財務帳簿、銀行帳戶、稅務資料等與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財務有關的文件、檔案及資料;
(4)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現存的歸其所有或使用的房屋、設備設施等的檔案、證明文件;
(5)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員工的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等勞動人事檔案、資料。
(6)本協議簽訂同時,三方共同將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現有的所有印章(包括但不限於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財務專用章、業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部門印章等)封存至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整體移交後完全交給丙方。封存期間,甲方、乙方如需使用的,應由三方派人共同啓用。如果丙方在接到甲方或乙方通知後24小時內,拒不派人監督啓用,甲方和乙方有權要求丙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 稅費承擔
因本協議及其履行而發生的稅費,甲、乙、丙三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協議的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對方損失的,並應當賠償對方的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一式十一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三份,公司留存一份,一份辦理工商變更登記之用。本協議自三方簽字後生效。
3、辦理工商登記過程中籤署的有關文件,如果與本協議有矛盾的,以本協議爲準。
4、本協議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股份制
法定地址:
現任法人代表: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年齡:
學歷:
籍貫: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生產)需要,招(聘、僱)乙方爲職工(員工)。甲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x種類型執行)
1、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止,共xx年。
2、試用期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xx個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生產)需要,應聘在x部門崗,負責工作,兼做工作。乙方在合同期內,按本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工作(生產)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二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的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應當執行國家、省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語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若因乙方違規操作造成人身傷害及各項損失的應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4、甲方參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和標準,公司爲工作滿一年員工(乙方)按月向社會勞動保障機構繳納保險基金。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保險基金,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工資中代扣。具體實施辦法詳見公司有關規定。
5、在正常迫使操作工作條件下,乙方因工負傷,經三亞市勞動部門事故鑑定科鑑定後,甲方應積極負責治療,直至醫療終結;治療期間爲乙方支付必要的專項醫療費,支付基本工資或生活費,傷病癒後安排乙方力所能及的工作。具體實施辦法見公司財務有關規定,並參照國家、省有關規定。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和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勞保醫療等各種待遇按公司有關規定和參照國家、省、市規定標準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工作崗位以及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近按月工資發放。但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應得的工資不得低於三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乙方試用期工資x元;試用期滿乙方工資x元;其中,基本工資x元;津貼及補助等按補充規定發放。
2、甲方於每月xx日爲發薪日。甲方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按勞動部發(94)481號《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辦理。
3、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爲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爲四十八小時。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需乙方配合超時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具體實施辦法見公司有關規定。
五、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員工守冊》和各項有效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1、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滿,自然終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3)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
(4)經有關部門批准到國外或港澳定居的;
(5)甲方按《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裁減人員的。
2、符合《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含辭職)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由於情況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2、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經三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後,應立即糾正,繼續履行合同,並補發乙方被解除合同期間的工資和勞保福利。
3、乙方違反本合同擅自離職,應賠償甲方的損失,如經過專業培訓,還應賠償培訓費。具體按有關財務規定執行。
八、雙方另約定的事項
甲方按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負責被招用的已婚育齡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服從甲方及屬地計劃生育部門的管理,接受監督檢查。
九、其他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辦理。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註明:
1、合同一份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
2、合同代簽無效,塗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
十、甲、乙雙方蓋章簽名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
2.保潔費: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費: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________
5.維修養護費: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10.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______%。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戶______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戶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戶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調整;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條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滿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甲方(全體業主):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x年x 月
說 明
1.本合同文本爲示範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供全體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並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 雙方當事人簽訂本合同時應認真核對合同內容,合同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全體業主):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國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營業執照註冊號:
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 【地名覈准名稱】【暫定名】 。
類型: 【住宅】【辦公】【商業】【 】 。
坐落位置: 區(縣) 路(街) 。
規劃建築面積: 萬平方米。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
第三條 物業服務用房主要用於物業服務企業客服接待、項目檔案資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員值班備勤、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等。
物業服務用房地上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
地下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
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 爲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
(注:物業服務用房爲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標準及有關約定
第四條 乙方指定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爲: ,聯繫電話: 。乙方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應當於 7日內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業主共同決定要求更換項目負責人的,乙方應當於60日內更換。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二;
3.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三;
4.負責共有綠地、景觀的養護和管理;
5.負責清潔衛生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和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7.其他服務事項:
第七條 乙方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提供物業服務:
1.《北京市住宅物業服務技術標準(試行)》中的 級物業服務技術標準,詳見附件五;
2.按照《北京市住宅物業服務技術標準(試行)》,約定具體的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五。
第八條 乙方對甲方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甲、乙雙方應簽訂特約服務協議,服務事項、標準及費用由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第九條 物業裝飾裝修前,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甲方相關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並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甲方所在樓內公示。
第十條 甲方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將本合同、管理規約以及有關費用交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者承租人,並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者出租情況告知乙方。轉讓物業前,應當與乙方結清相關費用。
第三章 物業服務收費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爲:【包乾制】【酬金制】。
第十二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1) 。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爲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者減少服務內容。
第十三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 。
2.乙方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照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將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
乙方應當於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本年度物業服務項目收支預算。業主共同決定或者業主委員會要求對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的,乙方應當予以配合。
第十五條 甲方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按照前款第十一條或第十二條規定的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監督業主委員會工作;
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和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5. 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及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收益和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6.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7.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8.按照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9.乙方根據合同和有關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應給予必要配合;
10.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不得將業主個人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 對甲方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爲,採取告知、勸阻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 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變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佔用的,應當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7. 可以將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全部物業服務一併委託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乙方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爲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爲承擔責任;
8. 乙方實施鍋爐、電梯、電氣、製冷以及有限空間、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或者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委託其他單位實施的,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9.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章 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決定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覆甲方。
第二十條 本合同終止後尚未有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的,乙方應當繼續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服務6個月,在此期間的物業服務費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交納。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以及移交相關檔案資料等。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約定,未能按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應按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的,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繳納。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擅自停止物業服務的, 應當按照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應當按照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七條 爲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自身的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七章 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
二、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三、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四、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
五、移交資料清單
六、違約責任約定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11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保潔費:________
3.保安費:________
4.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
5.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10.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房屋外觀: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農貿市場物業管理需要,經公開招標,決定將農貿市場物業管理交於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負責物業管理,經雙方協商,結合招標要求,特訂立以下合同:
一、管理範圍
東起路、西至路、南起、北到路。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招標要求,協助乙方處理好市場中原有的滯留問題。
2、甲方對乙方具有督管權力,對乙方的管理實行經常性督查,按甲方要求對市場進行管理。
3、甲方在條件允許範圍內處理好市場經營戶物業費上繳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按招標要求,自覺履行好自身的義務,接受甲方的督查和管理。
2、乙方要保證在市場內有專職管理和保潔人員在X名以上,工作人員的年齡要求在XX週歲以內,人員工資由乙方自行發放,甲方不再提供其他任何補助。
3、乙方要按時保潔,做到垃圾日產日清,不留死角。
4、乙方保證每年的精品城市檢查中,保證考覈不在倒數之列,每年要有3次以上位於前列。
四、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協商同意,雙方可續簽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區農貿市場辦公室存檔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13
甲方(委託方): x
身份證號碼: x
乙方(受託方): 廣州x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
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甲方的x 物業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 住宅
2、坐落位置: x
3、建築面積:以物業產權登記證明爲準
第二條 甲方於 年 月 日購得上述物業(以下“簡稱‘該物業’”),甲方保證該物業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並保證該物業的所有權完全歸屬於甲方。
第二章 物業的委託經營與管理
第三條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全權經營管理該物業,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對該物業進行管理。委託經營管理不改變該物業的所有權性質。
第四條 委託經營管理的期限爲五年,自甲方向該物業出賣人支付所有購房款(以甲方出具的相關付款憑據爲準)後的次月1日始計五年時間, 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內,甲乙雙方同意以該物業的總價款年回報率9%(稅後)的固定的收益向甲方支付物業的收益。具體支付方式:按五年期計算分60個月期逐月支付,每月支付的金額爲人民幣x元(大寫:x元)。本合同履行期限內,乙方於每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收益。
第六條 爲便於本合同的履行,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代理人代爲辦理該物業的交付手續,乙方應予配合。
第七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內,乙方有權將該物業出租、與他人合作經營,如有轉讓經營或發生重大經營變更,必須知會甲方。在委託經營管理期內,因經營使用該物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電視費、營業稅和經營所得稅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內,乙方可以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對該物業進行必要的裝修,但裝修不得破壞物業的主體結構和使用功能。乙方應保證對該物業進行合法、合理的管理和使用。委託經營管理合同期滿,乙方不得拆除對該物業已進行的裝修、裝飾和不得損壞該物業設施,已安裝的傢俬電器歸甲方所有。委託經營期內,除正常使用損耗外,乙方應保證維護該物業以及該物業內各設備的正常使用功能。
第九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內,若甲方欲轉讓該物業,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若甲方將該物業轉讓給第三方,必須告知購買方本合同的相關約定,並保證新的業主繼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不因該物業產權的變動而解除或終止,即本合同具備“買賣不破租賃”的效力。
第十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屆滿前三至六個月內,若甲方向乙方書面提出按該物業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價款爲基數上浮10%的價格轉讓該物業的,乙方應同意,並於委託經營管理期滿前十五天內與甲方簽署《房屋買賣合同》。若該物業處於銀行按揭狀態,乙方須協助甲方辦理銀行貸款按揭事宜(若甲方向銀行申請提前還貸,則由乙方負責代墊資償還;甲方申請提前還貸的,應在提出轉讓該房屋時同時提出),若銀行同意並接受甲方提前還貸,甲乙雙方應於銀行辦理塗銷抵押登記後一個月內向房管部門遞交產權變更的交易手續。
第十一條 爲保證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同意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若委託乙方經營管理x 物業的業主中有不低於60%同意繼續將其物業繼續委託乙方經營管理,且乙方同意繼續接受委託經營管理的,甲方應無條件按本合同約定的收益率或甲乙雙方另外協商的條件重新續簽委託經營合同,且合同期不低於五年。委託經營期限屆滿,如乙方不同意繼續接受委託對甲方物業進行經營管理,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甲方有權收回該物業。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內,甲方享有出售該物業的權利,但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十三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內,甲方如需將物業轉讓給第三方,有要求乙方提供展示場地和便利的權利,乙方應予配合。
第十四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內,甲方(包括甲方授權代理人,代理人須有甲方的書面授權,並將授權委託書交由乙方備案,且在同一時間段內只能有一位代理人)享有自己或攜帶親友免費使用本合同約定物業或與該物業所屬同類型物業每一年度不多於30天且每月不多於3天的記名免費使用權,但須至少提前十個日曆日向乙方預約,由乙方安排入住時間、地點,甲方經乙方發出書面通知、短信或者微信確認後,可按時入住使用相關物業。同類型物業,是指在乙方受託經營管理的物業中,與本合同約定物業相類似、面積接近、所處位置相鄰近,但樓層、位置、朝向及裝修格調不盡一致的物業。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甲方免費使用相關物業的時間不包括法定節假日,甲方在法定節假日內如需入住上述物業的,需按入住物業的對外營業標準支付相關費用。
第十五條 依上述第十三條約定,甲方免費使用相關物業的,每年免費使用期限不足30天的,乙方不作額外補償;使用期限超過30天的,超過的時間甲方必須按該物業的對外營業標準額外支付相關費用,但可在對外營業價基礎上享受優惠折扣(具體優惠折扣標準以入住時的標準爲準)。甲方若需入住與本合同約定物業不同類型的物業,需按相關物業的對外營業標準支付相關費用。
第十六條 委託經營管理關係解除後,該物業所涉及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出示對該物業享有完整所有權的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 乙方受甲方委託有權對該物業進行日常的維護及修繕,並有權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對該物業進行合理裝修佈置,收取經營管理該物業所產生收益。
第十九條 乙方需承擔該物業的經營管理及使用費用,承擔經營管理的風險,並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收益。
第二十條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將該物業進行出售的,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一條 甲方依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通知乙方使用相關物業時,乙方應積極配合,併合理安排。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但賠償責任額度以該物業的總價值的30%爲限。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該物業的總價值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沒有及時向甲方支付固定收益的,每逾期一天,需按拖欠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總額度以不超過拖欠的款項數額爲限。如發生多期拖欠,則分別按各期拖欠時間分別計算違約金。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壹 份。
附件《廣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相關付款憑證
甲方:x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乙方:x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年 月 日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1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股份制
法定地址:
現任法人代表:。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年齡: 學歷
籍貫:xx省xx市(縣)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生產)需要,招(聘、僱)乙方爲職工(員工)。甲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x種類型執行)
1、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 止,共xx年。
2、試用期從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共xx個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生產)需要,應聘在x部門崗,負責工作,兼做工作。
乙方在合同期內,按本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工作(生產)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二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的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應當執行國家、省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語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若因乙方違規操作造成人身傷害及各項損失的應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4、甲方參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和標準,公司爲工作滿一年員工(乙方)按月向社會勞動保障機構繳納保險基金。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保險基金,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工資中代扣。具體實施辦法詳見公司有關規定。
5、在正常迫使操作工作條件下,乙方因工負傷,經三亞市勞動部門事故鑑定科鑑定後,甲方應積極負責治療,直至醫療終結;治療期間爲乙方支付必要的專項醫療費,支付基本工資或生活費,傷病癒後安排乙方力所能及的工作。具體實施辦法見公司財務有關規定,並參照國家、省有關規定。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和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勞保醫療等各種待遇按公司有關規定和參照國家、省、市規定標準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工作崗位以及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近按月工資發放。但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應得的工資不得低於三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試用期工資x元;試用期滿乙方工資x元;其中,基本工資x元;津貼及補助等按補充規定發放。
2、甲方於每月xx日爲發薪日。甲方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按勞動部發(94)481號《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辦理。
3、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爲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爲四十八小時。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需乙方配合超時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具體實施辦法見公司有關規定。
五、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員工守冊》和各項有效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1、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滿,自然終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3)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
(4)經有關部門批准到國外或港澳定居的;
(5)甲方按《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裁減人員的。
2、符合《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含辭職)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由於情況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2、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經三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後,應立即糾正,繼續履行合同,並補發乙方被解除合同期間的工資和勞保福利。
3、乙方違反本合同擅自離職,應賠償甲方的損失,如經過專業培訓,還應賠償培訓費。具體按有關財務規定執行。
八、雙方另約定的事項
甲方按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負責被招用的已婚育齡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服從甲方及屬地計劃生育部門的管理,接受監督檢查。
九、其他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辦理。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十、甲、乙雙方蓋章簽名
甲方:日期:
乙方: 日期:
註明:
1、合同一份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
2、合同代簽無效,塗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15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自有產權、位於進賢縣勝利中路39號______層______號房、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的物業,作爲帝亞·世豪商業中心的組成部分委託乙方對該物業進行統一經營管理,達成一致意見並簽定本合同。
一、委託前提
1、甲方必須是帝亞·世豪商業中心(下稱“世豪商業中心”)某一商鋪的產權擁有人。
2、甲方簽署本合同時,必須親自到場,如不能前往,受委託人必須持有甲方的授權委託書、身份證明及相關資料。在委託期內,甲方不得自行將商鋪委託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對外租賃經營。如甲方私下利用業主權益或以世豪商業中心名義作經營業務,均屬違反合同行爲,甲方將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3、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審慎義務,對合同風險充分防範。
二、產權管理
1、甲方對所購物業擁有自主產權,也擁有將該產權抵押、轉讓、贈送、繼承等合法權益,並不因委託乙方經營管理該物業而改變。
2、甲方產權所有的物業有關保險事宜由各產權人自行辦理並承擔費用。
3、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如發生變賣、轉讓、贈送、繼承等導致產權變更的法律事件時,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門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外,還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變動手續,有關變動不得違反下列原則:
3. 1.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繼續履行原業主所簽定的委託合同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至原合同期滿。
3. 2.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受讓人、受贈人或繼承人完成產權變更前,承擔原業主與世豪商業中心的帳務和債務。上述保證原則須以甲方及物業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之文件,交乙方備案後方可辦理產權變動後之各項委託事務。
4、甲方在發生產權變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報,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與買受人或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變更產權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買受人、受讓人或甲方之繼承人確認上述事項之文件,乙方有權拒絕接受其變更、請求。
三、委託內容
1、乙方全權代表甲方將其物業用於商業出租經營,乙方以固定回報方式向甲方支付委託經營利潤。
2、在委託乙方經營期間,甲方明白爲配合經營需要,其自有物業的使用權會受到有別於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與制約,具體規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3、甲方委託乙方經營其物業後,乙方將代表甲方就世豪商業中心經營方式、策略、價格、物業保養維護等方面作出決定或調整。基於受託權限,在法律政策框架內,乙方旨在維護大部分業主共同利益任何作爲 或不作爲行爲,均視爲事前已徵得甲方授權與同意而無須再另行授權。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組織召開業主大會,並向業主支付其應得的固定回報。
四、委託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物業的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爲期五年。
五、業主權益
1、.固定回報利潤
甲方採用本合同委託乙方經營管理其物業,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按甲方物業購置價10%/年比例,作爲對甲方的固定回報利潤。
2、支付回報方式
2. 1委託期內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報在業主購買物業支付部分首期款並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後給予支付,抵消相應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報均在該年年底召開業主大會並予以發放。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託方案條款所規定的固定回報利潤分配;
2、在委託期間內,甲方保證不因自己物業的抵押、轉讓、繼受而影響委託合同的執行和世豪商業中心的經營;
3、若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發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4、在委託期間內,甲方除利潤分配權益外,其他有關世豪商業中心經營、物業維護管理之決策與執行等均由乙方全權進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獲得收益而發生的政府稅項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服從乙方或乙方所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與收費;
7、甲方可採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經營建議,但沒有決策權;
8、甲方應當恪守並認真履行合同及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合同,並承擔乙方經濟損失,終止執行期間因甲方物業的存在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仍須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及物業管理,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擁有世豪商業中心內外的一切空間利用權,如做廣告、掛牌等;
2、負責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協調各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的關係;
4、負責利潤分配方式的制定與實施;
5、保證世豪商業中心各項經營均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倘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認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項權利與義務、如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條文作出修改或變更,一方必須先將修改或變更意見書面通知對方,共同協商後方可作出變更。
2、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物業無法正常使用,雙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違反合同,並經對方提出後仍不予改正的,對方可終止執行本合同,並有權對由此而拖欠的費用及造成的相關損失提出追討和索賠。
4、如雙方合作中發生原則性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無法達成協商意見,可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5、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法人變動、重大經營變動、企業轉讓或兼併等情況,必須以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並轉達新的法定權益人是否繼續按本合同規定執行至合同期滿,或提出新的託管方案。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江西廣電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 單位蓋章: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1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三亞英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性質:股份制
法定地址:三亞市鳳凰路美麗之冠北側300米 現任法人代表:。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年齡: 學歷
籍貫:xx省xx市(縣)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生產)需要,招(聘、僱)乙方爲職工(員工)。甲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x種類型執行)
一、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 止,共xx年。
二、試用期從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共xx個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生產)需要,應聘在x部門崗,負責工作,兼做工作。
乙方在合同期內,按本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工作(生產)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應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二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的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二、甲方應當執行國家、省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
三、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語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若因乙方違規操作造成人身傷害及各項損失的應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四、甲方參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和標準,公司爲工作滿一年員工(乙方)按月向社會勞動保障機構繳納保險基金。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保險基金,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工資中代扣。具體實施辦法詳見公司有關規定。
五、在正常迫使操作工作條件下,乙方因工負傷,經三亞市勞動部門事故鑑定科鑑定後,甲方應積極負責治療,直至醫療終結;治療期間爲乙方支付必要的專項醫療費,支付基本工資或生活費,傷病癒後安排乙方力所能及的工作。具體實施辦法見公司財務有關規定,並參照國家、省有關規定。
六、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和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勞保醫療等各種待遇按公司有關規定和參照國家、省、市規定標準執行。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工作崗位以及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近按月工資發放。但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應得的工資不得低於三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試用期工資x元;試用期滿乙方工資x元;其中,基本工資x元;津貼及補助等按補充規定發放。
二、甲方於每月xx日爲發薪日。甲方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按勞動部發(94)481號《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辦理。
三、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爲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爲四十八小時。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需乙方配合超時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具體實施辦法見公司有關規定。
五、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員工守冊》和各項有效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滿,自然終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3)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
(4)經有關部門批准到國外或港澳定居的;
(5)甲方按《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裁減人員的。
二、符合《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含辭職)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由於情況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經三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後,應立即糾正,繼續履行合同,並補發乙方被解除合同期間的工資和勞保福利。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擅自離職,應賠償甲方的損失,如經過專業培訓,還應賠償培訓費。具體按有關財務規定執行。
八、雙方另約定的事項
甲方按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負責被招用的已婚育齡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服從甲方及屬地計劃生育部門的管理,接受監督檢查。
九、其他
一、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辦理。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十、甲、乙雙方蓋章簽名
甲方:三亞英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蓋章: 乙方(簽名)
二00 年 月 日 二00 年 月 日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1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市 區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區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寧波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於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寧波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 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 一 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 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 收取,並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審覈,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寧波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於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南門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 三十 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人(簽名): 代 表 人(簽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1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爲、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
(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爲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覈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爲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覈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1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 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年期限爲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到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門從事 工作。甲方可參照國家或行業定員定額標準制定工作任務,乙方應按質按量的完成任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生產安全、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動環境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必須的生產工具和工作場所,執行國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 甲方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乙方。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 工資制度,月工資爲 元,並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工資的調整隨國家現行政策由職代會或董事會決定。
工資支付日期爲每 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保險福利 甲方按規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 勞動紀律 甲方依法制定企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的管理。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依照有關規定進行獎懲。
第七條 合同終止條件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是否續訂,應於合同期滿前 日進行協商。到期即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逾期未辦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解除合同條件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五條、二十六條、二十七條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勞動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條規定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每月 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數,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乙方違反國家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每月 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數,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第十條 保守商業祕密 甲方依法制定保守商業祕密的制度,乙方應當遵守。乙方違反保密制度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其他協商條款。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2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給乙方實行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前期介入有償服務。
第四條 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第五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第六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
第七條 建築及其設施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協調開發商、承建商進行對甲方所有單元內發生的牆體、水、電、氣,通訊、共用天線、排污、排水系統等建築體系保修;保修期後實施有償服務或協調專業機構或職能部門有償維護維修。
第八條 環境衛生及綠化養護
1、公共環境、房屋共用部位的保潔,生活垃圾收集並運至垃圾消納站(不含垃圾消納的管理及裝飾裝修垃圾收集和清運),化糞池清掏
2、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使之處於良好狀態。
第九條 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1、建立預防性安全防範體系並設立應急機制,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秩序監控和巡視等工作,但不包含甲方產權範圍內人身財產的保險、保證和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以專項合同的約定執行。
2、對來訪客人辦理訪問手續,控制閒雜人員進入小區。
3、維持小區的交通秩序。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預測和安排,使本物業區域內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含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4、地震、地陷、火災等突發事件的組織疏導和協助施救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巡視、檢查小區,及時採取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經乙方同意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佔用、變更、損害公共服務設施、設備,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本協議、《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爲。
6、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7、消防工作,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以及定期進行消防訓練,保證有關人員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第十條 檔案資料管理
1.本物業竣工資料、圖紙及接管驗收檔案的管理。
2.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十一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重慶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對裝修方案進行審覈,對裝修過程進行監督,並對違規行爲進行制止。
第十二條 受所有權人委託,對小區配套設施如網球場,游泳池、會所、停車場(庫)等場所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 對小區公共區域及甲方保留區域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 不定期的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加強業主間的溝通和文化交流。設立小區信息發佈欄,加強與業主的聯繫和消息發佈。。
第十五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住宅、商業);
2、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
3、其它有償服務費
4、公攤水電費及電梯運行電費;
5、物業維修資金
第十六條 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並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十七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或《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 追究法律責任等措施。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擬訂的前期介入服務方案、小區物業服務方案;
2、檢查監督乙方服務的實施及合同的執行情況;
3、審定乙方提出的前期介入服務工作計劃、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負責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和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並在房屋銷售時公示《臨時管理規約》;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設備維修養護和房屋建設遺留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個月 內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比例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產權屬全體業主),由乙方無償使用;
7、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提供和移交物業管理相關資料: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服務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8、支付前期物業前期介入服務費用;按照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和地方法規規定交納空置房的物業服務費並承擔逾期未付的違約金。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拒絕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社區宣傳教育、文化娛樂活動;
12、應將本合同在訂立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按相關規定公示。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標準,提供高品質、專業化的服務;
2、起草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的使用要求、注意事項和物業服務制度;
3、僱傭、培訓、解僱職員並對其工作進行管理。
4、乙方辦公場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爲保證對甲方服務工作開展所必需設備材料的採買和管理。
5、依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服務費用;
6、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7、適時聘請、撤換及付酬予律師、建築師、會計師及其他專業顧問和合作單位。
8、按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乙方有權審覈業主或使用人是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重慶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進行其所屬產權範圍內的裝修工程,停車(場)庫是否進行任何形式的改裝、改造、修建構築物.裝飾和裝修,並對違規行爲進行制止。
10、接受業主的監督,定期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11、以物業公司名義投保,投保項目包括公衆責任等險種,甲方應對其屬下的產權範圍內利益自行投保。
12、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服務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13、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14、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爲,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
15、可適時設立以下服務項目(並可根據需要設立新的服務項目),合理收費:房屋租賃、代售;代辦電話安裝、寬帶安裝服務:室內清潔服務;室內工程維修;代養護花木;代車輛清洗、保險辦理服務以及與甲方商議的其它服務內容。
16、乙方有權在不違背業主整體權益基礎上制定、修改管理規則,並利用小區告示欄、網站、小區內部刊物(如有)等各種信息渠道予以公佈,對各業主均有約束力。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費構成如下;
1、小區公共秩序維護費;
2、小區公共區域清潔、保潔服務費(但所有政府另行徵收的如垃圾處置費等費用均未包含其中)
3、小區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費:
4、小區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小修)及保養費; ;
5、小區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小修)及保養費
6、小區公共區域四害防治費用;
7、乙方的辦公管理費;
8、乙方員工的薪酬、社會保險、福利、制服及相關器具
9、乙方用於爲業主服務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10、乙方爲小區公共區域所投保的公衆責任險等保險費用
11、乙方用於上繳有關部門的各項零星費用:
12、乙方用於上繳有關部門管理費、稅費;
13、乙方的合理利潤;
14、乙方用於爲業主公共利益服務
第二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
1、本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以下收費標準收取:
(1) 電梯高層物業費按建築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2) 商業用房物業服務費按建築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3) 停車(場)庫物業服務費每個停車位______元/月計收;
(4) 特約服務實行明碼實價,雙方自願的原則。
2、繳費辦法
(1)_____________(住宅商業用房)的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築面積計收,在產權部門覈定面積批覆下達之前以銷售合同註明的面積計算,批覆之後以產權部門覈定的建築面積爲準。面積覈定前後甲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差額不作退補。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以個爲單位計收。
(2) 物業服務費應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費用金額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總費用3‰的滯納金。
(3) 首次物業服務費收取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爲準,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當月全月的物業服務費,交房日期在15日之後的收取當月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4) 住宅(商業用房)交房後,若水電氣任何一表進行了走動以及已裝修、已入住的,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全額收取;若經物業服務公司和業主(使用人)共同確認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的50%執行。若相關政策發生變化,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5) 停車(場)庫車位交付後無論是否空置,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全額收取。
(6) 特約服務費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繳清上月發生的特約服務費用,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公攤水電費
首次公攤水電費的收取是以物業對首月公攤水電覈算完成後公佈的繳費日期爲準,交房後,無論房屋是否空置,裝修,被佔用,公攤水電費根據政府規定的據實攤銷原則及覈算從簡原則,住宅從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起開始覈算公攤水電費,按月將上月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費用進行公佈,按實際發生額逐戶按房屋建築面積平均公攤,每月和物業服務費一起進行繳納。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帳務接受業主監督。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本月的公攤水電費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信的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電梯運行電費的收取根據政府相關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按月進行收取。
第二十四條 甲方可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繳納各項費用。
第二十五條 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井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後,甲方應按照調整後的費用支付。
第二十六條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
物業維修資金按政府有關規定維持在一定數額,不足部分由業主續繳,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分的大,中維修、更新、改造。具體項目如下:
1、小區房屋共用部位大、中修、更新或改造:
2、小區共用設施設備(如防盜監控、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3、小區環境配套設施(如健身娛樂設施等)的更新、改造:
4、小區公共區域綠化(如草坪、喬灌木等)更新、改造;
5、小區公共建築(如小區大門,單元大堂、樓層及其裝飾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6、用於小區非盈利性設施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7、停車(場)庫共用設備設施(如監控、車管系統、風機、水泵、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8、其它不在上列內但需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如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須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 水、電、氣費按照政府相關標準計收。小區高層建築中超過市政供水高度的樓層將採用二次供水系統,二次供水系統由市政專業供水公司進行管理維護,水費的收費標準按市政專業供水公司公示標準進行收取(如因國家能源價格或政策調整,此費用作相應變動,以相關文件或通知爲準)。1、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 委託服務期限
第二十六條_____________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內容進行管理,爲期三年(自__________”整體竣工,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小區業主大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關於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委託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二條 若本協議任何條文因國家或地方法規的變更而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將按照新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但本協議其餘條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並不因此而改變。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小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房管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籤宇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2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業主大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爲(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物業名稱:物業用途:座落:四至:佔地面積:總建築面積: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物業服務內容第三條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條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第七條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第十條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第十二條電梯、水泵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其他委託事項(1);(2);(3)。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第十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項執行: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x]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x]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爲: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第十六條(適用於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爲:;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發佈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適用於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爲:;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6)辦公費用;(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9)其它費用:;。
3.(適用於包乾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於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作爲乙方的酬金。
5.(適用於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餘,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於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1.露天車位:2.車庫車位(租用):;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爲:車庫車位(已出售):3. 4.第二十條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雙方權利義務第二十一條甲方權利義務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4.(適用於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5.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1)乙方無償使用;(2)。
7.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1);(2)。
9.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0.其他:
第二十二條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爲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於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7.其他:。
第二十三條乙方權利義務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爲;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爲,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等措施;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6.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7.(適用於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覆。
8.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9.其他:
第六章合同期限第二十四條委託管理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爲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爲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其他條款。
第八章違約責任第二十九條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五條爲維護公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其他條款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2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座落在成都市農貿市場”項目全部業態之物業管理事務承包給乙方,雙方就相關事宜協商一致並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期限:暫定爲5年即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屆滿後乙方需繼續承包,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合同。
二、承包方式:實行獨立覈算、自收自支、自負盈虧方式即實行費用包乾制;
1、乙方以甲方設置的“成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農貿市場項目部”的名義,並經甲方授權的方式,從事“農貿市場”1~6樓和地下停車場全部業態物業管理。
2、“1~6樓和地下停車場全部業態所收取的物業管理和內外建築體廣告收入及其它物業管理收益均由歸乙方收取並支配。
3、乙方從事“”1~6樓和地下室物業管理所需費用(包括:人員工資、社保、工傷事故以及從事物業管理所需設備、設施、工具等購(添)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間:乙方向甲方繳納管理費人民幣貳萬元/月,(20xx0元),管理費每年12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
注:市場開業頭三個月因免收物業買受人物管費,因此乙方相應向甲方免交三個月管理費。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授權範圍內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不受干涉。
2、按照與物業買受人的約定和相關部門的規定收取各項費用,不得亂收、超收。
3、自行承擔承包期間所產生的勞動糾紛、行政糾紛、治安事件及債權債務等等責任和費用。
四、違約責任:合同履行期間,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另一方經濟損失。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簽約時間: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 電話:_________ 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 年齡: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__
現住址:________ ____
聯繫電話:___
甲、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總 則
甲方負責實施管理____________項目,乙方負責爲本項目提供勞務。
第二條 合同期限
1. 附件一和二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 本合同的期限爲____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 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前,如需終止僱傭,甲方應在終止僱傭之日前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 遵守項目所在地的法律和法令;
2. 尊重甲方人員的技術指導;
3. 不參與項目所在地的任何政治活動;
4. 遵守甲方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5. 與甲方爲實施本工程而僱傭的其他人員合作共事。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 對乙方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 尊重乙方的人格、風俗和習慣;
3. 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4. 保障乙方的安全。
第五條 工作時間
1. 每週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白班____小時,夜班____小時。
2. 凡由於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爲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第六條 合同工資
乙方的月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有效內按以下標準支付(人民幣):
第七條 工資支付
1. 甲方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每月_____日後一天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人民幣支付給乙方。
第八條 稅金
甲方負責爲乙方交納項目所在地政府所徵收的一切稅金。
第九條 保 險
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障:
第十條 生活和膳食設施
1. 甲方應爲乙方免費提供適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積的標準爲:工人爲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技術員爲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
2. 甲方應向乙方免費提供廚房、餐廳、炊具、餐具、製冰機、電冰箱。
3. 乙方自費購買日常的主副食。但乙方爲此而需要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由甲方提供。
第十一條 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1.本合同未列的,但爲順利實施本項目所必需的其他用品應由甲方免費提供。
第十二條 保密
1. 乙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項目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祕密。
2. 甲方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合同規定的乙方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祕密。
第十三條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1.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甲方出面處理並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2. 乙方因行爲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甲方應協助乙方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如天災、戰爭、內亂、封鎖、暴動、傳染病、政變等,使本項目無法繼續進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
第十五條 仲 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合同的補充和修改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後,即成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2.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3. 乙方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 項目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勞務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第十八條 文 字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24
不簽訂勞動合同、沒有檔案、不買社保…,這些通常是物業管理行業企業的習慣做法,因爲他們也很無奈:行業競爭激烈、員工流動性大、管理成本支出比例高…,因此,長期以來,企業疲於人員招聘、培訓,忽略了人事風險隱患,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新《勞動合同法》已經出臺,並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各地實施多年的勞動條例和確定勞動關係的規範模式必將產生重大調整,物業管理行業也必將面臨全新、巨大的壓力和挑戰。
一、物業管理企業的成本上漲
新《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這樣的規定,必然導致物業管理企業的人工成本增加,因爲物業管理企業屬於勞動密集型、員工流動性大的企業,大部分的員工都是一年一簽,《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期滿的賠償和對試用期的規定,這必然將直接導致企業的人工成本的上升。
二、不能再隨便約定試用期
約定員工三個月的試用期是物業企業採取的一般慣例,一方面可以真正考驗員工的實際能力,另一方面也能節約一定成本。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了試用期限,並明確了違約責任,“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爲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由於物業管理合同很多都是短期合同,如果按照上述規定,物業管理企業不僅增加了成本,同時增加了管理風險,因爲清潔、綠化、保安等層面的人員很多是打短期工的,流動性較大,使用時間縮短,就很難觀察和發現新員工的人品、能力和操作水平,將給服務質量帶來不穩定性,增加了企業管理風險。
三、簽約兩次以後須籤無固定期合同
每年與員工籤一次勞動合同是多數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已而爲之的做法,企業必須按照在管項目的物業管理合同期限約定與員工的勞動合同期限,避免項目合同期滿帶來的經濟補償。新的《勞動合同法》約定“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這無疑對一些以外接項目爲主的物業管理企業帶來了沉重的負擔,在招聘員工約定試用和簽訂合同時,必須慎之又慎,避免一不小心給全部員工簽訂了無固定期合同。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25
市場物業管理者(甲方): 簽訂地點: 市場物業使用者(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爲了維護市場正常經營秩序,保障市場有序運行,共同創造繁榮、興旺、規範的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物業名稱 提供給乙方使用,甲方實行物業市場經營管理。
第二條 期限自日。
第三條 市場物業基礎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 號。
第四條 乙方物業類型(房屋、櫃檯、攤位)樓層 間數 使用面積 用途
第五條 市場物業管理費用繳納方及期限
1、水費: 繳納方式
2、電費: 繳納方式
3、衛生費: 繳納方式
4、保安費: 繳納方式
5、其他費用:繳納方式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制訂、監督市場物業經營管理規定;
2、 組織市場經營者學習法律、法規、規章,增強經營者守法意識,自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3、 監督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4、 收集、公佈市場消息;
5、 在市場內設立受理消費者投訴點、電話,及時協助有關部門解決糾紛;
6、 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及其他必要的設施和服務;
7、 建立切實可行防火、防盜、衛生、治安等措施和制度,確保市場安全有序;
8、 組織開展創建文明市場活動;
9、監督乙方遵守交易規則,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的行爲,有權提請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在市場內從事經營,必須辦理工商註冊手續,按覈准經營範圍懸證經營,不準擅自變更企業名稱、經營範圍、經營方式;
2、進入市場經營,必須服從市場統一管理,遵守市場有關規定和制度,規範經營行爲;
3、經營時,在經營場所明顯處有公示標誌;
4、依法經營、誠信守約、出售商品明碼標價,向購買者提供有效票據;
5、使用租賃經營的不得擅自轉讓、轉租他人使用,也不得變買或作抵押品;
6、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防盜、防火等安全措施和公約,不得擅自亂用亂接電器和線路,切實做好市場安全防範工作,負責正常自然損壞的維修、養護。
7、不以任何藉口在市場內搭蓋房屋、棚披,影響市容,不擅自在地面、牆壁挖坑打洞,破壞建築結構或改變使用物業性質,如需改變營業用房產權、性質、用途,必須經甲方同意,辦理手續。
第八條 市場經營者在合同生效之日 內向甲方繳納市場物業管理費 押金,此合同期滿退回乙方。
第九條 物業所有者將財產所有權轉移給他人,應當重新訂立本合同。
第十條 物業所有者出賣物業,須在3個月前通知物業使用人,在同等條件下物業使用人有優無購買權。
第十一條 物業使用人轉移、轉讓物業給第三人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辦理相關注銷、終止手續。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應承擔 元違約金;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應承擔 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雙方協商一致,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2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範本,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衛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爲、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覈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爲本合同的必備附件,合同範本《物業服務合同範本》。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覈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2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爲、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爲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覈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爲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的管理標準;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覈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28
甲方:x區x住宅區業主委員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
代表人:x
乙方:深圳x發展公司
法人代表:x
經x住宅區業主大會年月日投票表決同意:直接聘請x發展公司爲x住宅區(以下簡稱“本住宅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爲保障管理服務正常運行、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合同的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1、住宅區位置:深圳市羅湖區_______。
2、佔地面積:_____平方米。
3、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_____平方米(分別爲別墅_____平方米、複式別墅_____平方米、高層_____平方米、多層_____平方米);商業面積:_____平方米;服務樓面積:_____平方米(含首層停車庫);其它面積(配電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住宅戶數:_____戶(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業主入夥戶數_____戶,_____戶未入夥)。
5、物業類型:混合住宅小區。
第二條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1、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供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籃球場、兒童遊樂園、康樂設施、中心廣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本住宅區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公共區域綠化等。
6、本住宅區交通、車輛行駛、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區的安全管理,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安全監控和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做好小區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區的社區文化的開展建設。
9、本住宅區物業、業主、管理服務檔案、資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關法規和行業政策規定的,和在本合同簽訂後新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務期限爲3年。自201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審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和決算。
2、對乙方的管理服務水平進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覈評定,如聘請專業公司需要支付費用的,則該費用從物業收費中支出。如未達標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區業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終止合同。
3、聘請獨立審計機構每年對有關賬目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在物業收費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虛假或失實的賬冊、傳票等致使甲方利益嚴重受損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終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催繳物業管理服務費;不慫恿、煽動業主不繳物業管理服務費;反對業主無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致使其他繳費業主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行爲。乙方應作好對欠費業主的催繳、統計、記賬工作,確保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繳率不低於總應收費的98%,如無故達不到該收繳率,則低於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業主應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得拖欠。逾期欠費業主將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計算繳納滯納金。乙方有權對欠費超過1個月的業主進行公示通報;對欠費超過3個月的業主,可提起訟訴追討,敗訴方除補繳物業管理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的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全面執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羅湖區x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以下簡稱“服務方案”)。
2、完善並制訂與“服務方案”相匹配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以外製訂涉及業主權利義務的物業管理辦法的,以及向業主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的,應事先報告並獲得業主大會批准。
3、有權選聘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本住宅區的單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整體管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不得將任何單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4、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乙方應在本住宅區顯著位置長期公示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等內容。
5、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6、購買本住宅區的公共財產及公衆責任險。
7、作爲提供物業管理和服務的對價,乙方每年年度終了時按年度物業管理總支出的10%計提物業管理服務佣金(以下簡稱“佣金”)一次。
8、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按政府規定由乙方每3個月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5天,賬目公佈前送交甲方審覈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爲每季度後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況延遲公佈賬目需書面告知甲方。
9、鑑於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區的事實物業管理人,乙方有權力追繳歷年來業主欠繳的物業管理費用。
10、對本住宅區的公共或共用設備、設施和相關場地,乙方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區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11、爲使本住宅區物業的保值、升值,乙方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阻止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擅自改變本住宅區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將住宅用作商業、辦公、集體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並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3、開展積極向上、健康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4、本合同終止時,及時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住宅區的公共財產,包括物業管理費結餘、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等。
15、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六條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本住宅區定位爲高檔次的住宅區,乙方應執行與之相匹配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具體按《深圳市羅湖區x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第七條物業管理服務費收取標準及管理
1、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如下標準收取:別墅物業每平方米5.20元/月;複式別墅每平方米3.55元/月;高層物業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層物業每平方米2.30元/月;商業物業每平方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務樓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業面積均按建築面積計算)。
2、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月直接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已繳費業主提供上月物業服務收費明細賬單並接受業主查詢。乙方必須按政府規定和程序收費,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
3、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結餘部分歸全體業主所有,用於彌補以後物業管理費的不足,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條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按政府收費標準收取:高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25元/月;多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15元/月(別墅除外)。隨物業管理服務費一齊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收取,管理處對本體基金以房屋本體每棟爲單位進行專(記)帳管理,並設立專用賬號存儲本物業的本體基金。
2、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規定的專項本體維修基金使用範圍專款專用,乙方先立項報價,甲方審覈簽字後實施的程序進行運作。
3、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賬目,每3個月由甲方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5天,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賬目公佈前由甲方送交乙方覈查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爲每季度後的次月15日以前。
4、業主拖欠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規定辦法進行處理。
5、本住宅區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交納、使用、續籌、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規定》執行。
第九條公共設施及業主共有物業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區屬業主私家車位以外的所有室內、室外停車位實行統籌使用,暫定每車每月車位使用費(含車場管理費)爲220元。
2、本住宅區的業主私家車位,每月每個車位需繳納車場管理費30元,與物業管理費合併使用。
3、本住宅區產權屬於乙方的室內停車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計76個,由乙方有償提供給全體業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個車位每月200元(不含車場管理費)的固定標準淨提取76個車位使用費。
4.本住宅區的臨時停車的收費按市政府指導價執行。
5、本住宅區嚴格控制外來車輛的停放,除極其特殊的情況外,禁止外來車輛停泊過夜。
6、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覈和監督。
7、本住宅區公共區域的電梯廣告及相關收入、除乙方權屬之外的停車場收入、特約服務收入等,歸全體業主所有,和物業管理費合併使用。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續約與交接
1、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到期後,雙方合同關係即終止。乙方應提前30天按政府、行業法規,填報固定資產、辦公、設備、住宅區資料等交接清單,送甲方審覈。住宅區物業收費財務賬目,應於合同終止後的10日之內,送交甲方審覈,由甲方聘請專業財務公司進行審計。
2、乙方願意續約的,應在合同到期前60天,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開業主大會決定續約與否。如本住宅區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同意續約的,將直接與乙方續簽合同。
3、本住宅區業主大會表決結果達不到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後自行終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業管理服務公司。
4、新老物業管理公司的交接過渡期最長爲2個月,乙方應提供過渡期物業管理服務;2個月過渡期滿後,必須按規定進行交接、撤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服務標準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務標準或損害物業共同利益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給業主個人造成損害的,應向業主個人賠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物業管理服務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物業管理服務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5、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6、甲乙雙方以及業主因物業服務發生爭議的,應儘量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羅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結果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7、合同期未滿,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業管理服務的;乙方不按時交接、撤離的,均應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一步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羅湖區x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對甲乙雙方及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均具約束力。
甲方:深圳市羅湖區x住宅
乙方:深圳x發展公司
區業主委員會
負責人:
負責人:
簽署日期:年月日
簽署日期:年月日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29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爲了使小區物業規範化、使小區居民享受完善的物業服務,改善小區人居環境。經發包人小區業主共同商定且與承包人反覆協商,本着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承包協議內容,共雙方遵照執行:
一、第一條 小區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承包管理事項
1、公共環境(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的清潔衛生。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配電系統、供水系統、供暖系統等)
的維修與管理。
3、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4、對進、出小區的人員安全盤問(包括夜間),發現非小區人員應做好登記,並對有可能造成小區損失的非小區人員謝絕入內。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承包費用及支付時間
本合同期間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費用/月元;支付時間及方式爲:。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時獲得承包費用,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支付,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並有權終止合同。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在承包期間除向甲方支付約定的承包費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依據本合同事實向甲方主張任何費用。
2、因乙方的承包內容包括24小時管理小區,故乙方可以委託其信賴的第三人實施必要的承包事務,但委託第三人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3、承包人委託第三人不與發包人建立任何關係,第三人也不得依據其工作內容向發包人主張任何權利。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方代表及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簡單物業管理合同 篇30
甲方(委託人):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人):____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爲主,經濟效益爲輔,相互促進,體現爲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期限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商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爲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爲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爲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爲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