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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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

第一章總則

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通用20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它委託事項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2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

2.保潔費: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費: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________

5.維修養護費: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委託方__________

受委託方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

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中洋水景園管理規約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範圍:東至: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查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每年進行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規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爲、拆除違章建築、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納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責任人,採取有效措施催繳催改;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5、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6、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服務、相關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7、全力支持乙方對拒繳物業費的業主採取的有效措施;

8、按照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籌集、使用、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9、法規政策約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事項和責任。

第三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安全秩序、交通等實施管理與服務。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物業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行爲;

5、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進行來訪人員登記控制,安全巡邏。

6、汽車、兩輪車停車位無償提供全體業主停放車輛,乙方負責場地清理、車輛整理,不負保管責任。

7、對交通秩序、車輛停放、出入登記進行管理。

8、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9、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0、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11、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業主,並與業主訂立《裝修管理協議書》,每日對裝修現場不少於2次的巡查監管;

12、向業主提供房屋自有部位、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3、開展有效的便民服務工作;

14、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15、適時向甲方報告本管理區域內重大物業服務事項;

第四條維護物業及業主安全和美好環境的規則

業主在使用物業時,以下爲禁止條款: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改變住宅入戶門、外立面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規格、功能和佈局,改變房屋設計用途。

2、在外牆面安裝各種設備設施,影響整體建築美觀。

3、更改陽臺佈局、功能及外觀顏色,隨意打孔、改變排煙、排污、排氣管道,改變安裝空調位置等。

4、佔用或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設備。

5、在區內道路、活動廣場等公共區域,搭建、晾曬、私設攤點。

6、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即家教、麻將館、生產加工場所,或產生噪聲、污染等經營性活動。

7、安裝衛星接收器、外置防盜柵欄、雨棚、搭建陽光房、封閉晾曬陽臺、外置花盆架等,在非預留的平臺或牆面上安裝其它物品等。

8、破壞住宅圍牆燈光、景觀照明。

9、入戶門廳、樓道、樓梯間擺放車輛及雜物。

10、封閉排氣、排水口;不配合物業公共部位、設備設施維護。

11、在非指定位置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

12、汽車、兩輪車在道路公共區域亂停放。

13、車庫、小車庫單獨出售出租區外停車、儲物、住宿、經營等。

14、不按規定飼養寵物。

15、高空拋撒物品。

16、踐踏損壞綠化。

17、在區內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發出超標噪聲。

18、在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焚燒紙錢、敬斗香、做佛事等。

19、在大樹、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物品、張貼廣告、塗改宣傳文字、畫面或隨意刻畫等。

20、利用物業窩藏犯罪人員、贓物或其他從事危害共有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五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管理服務費構成主要有公共物業維護保養費,包括物業的外牆、地面道路、共用活動區域、樓梯、消防系統、智能化系統、燈光照明系統、給排水系統等;共用水電費,包括共用照明、保潔綠化等;聘用的管理服務人員工資、福利;小區公共秩序維護、環境保潔維護、綠化維護費;物管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辦公及法定稅費等。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4

委託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怎麼寫要寫這一方面的合同,請看下面的委託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範文吧!  委託物業管理服務合同【1】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第33號令《____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____市 ____區 ____路(街道) ____號;  佔地面積: 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 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 ____平方米;  物業類型: 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____)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____)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爲、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____。  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____。  ),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  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爲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

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

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覈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爲本合同的必備附件。  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元;支付期限:____;方式: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____%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____%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覈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  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  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_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元,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____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  (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物業管理服務合同【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以下簡稱《民法典》),現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解除該《民法典》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同解除

雙方同意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該《民法典》自動解除,各方無需再通知對方合同解除。雙方互不對該《民法典》的解除承擔任何責任,各方如有損失各自承擔。

二、費用結算

1.雙方同意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業管理顧問費 萬元。甲方付款的同時乙方需向甲方開具等額的有效發票。

2.除本協議約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也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三、交接工作

1.本協議簽訂生效後三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畢並撤出甲方物業。

2.乙方應將甲方無償提供的物業管理用房恢復原狀並退還甲方。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代表: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_市區路號;_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衛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爲、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爲本合同的必備。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覈和監督。

4、房屋建築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_項執行:__________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_項執行:__________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副本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7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

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 (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四至: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 。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 、 。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 、 、 、 。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 、 、 。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 、 。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 、 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管理費:

2. 保潔費:

3. 保安費:

4. 房屋設備運行費:

5. 維修養護費: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 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 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 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 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無償使用;

(2) 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 。

7. 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8. 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 方式償付;

9. 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

(2)

10. 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 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 每 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 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 %

1. 房屋外觀:

2. 設備運行:

3. 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4. 公共環境:

5. 綠化:

6. 交通秩序:

7. 保安:

8. 急修:

小修: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 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戶 元向業主收取;

2. 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戶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戶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 高層住宅電梯、水泵、 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 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 調整;

6. 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 倍收取。

第二十三條 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車位:

2、 車庫車位: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

1.

2.

第二十六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 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 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滿 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附:業主公約

爲加強    (以下簡稱"本物業")和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國家有關物業管理的法規政策制訂本公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須自覺遵守。

一、 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規定。

二、 執行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三、 委託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房屋、設施、設備、環境衛生,公共秩序、保安、綠化等管理,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政府有關法規政策和業主委員會委託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 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

五、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物業管理企業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見或建議,可直接向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發生爭議時可通過業主委員會直轄市解決。

六、 加強安全防範意識,自覺遵守有關安全防範的規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家庭人身財產安全。

七、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房屋,應遵守有關物業裝修的制度,並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對裝修房屋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並將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規、違章裝修房屋或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來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應當及時糾正,造成他人物業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對拒不改正的,物業管理公司可採取相應措施制止其行爲,並及時告知業主委員並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貪污處理。

八、 業主發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應支付相應費用。

九、 凡房屋建築及附恬設施設備已經或可能妨礙、危害毗連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礙外觀統一、市容觀瞻的,按規定應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維修、養護的,業主及時進行維修養護,拒不進行維修養護的,由業主委員會委託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由當事業主按規定分攤。

十、 與其他非業主使用人建立僉租賃關係時,應告知並要求對方遵守本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定,並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 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爲:

(1) 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

(2) 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 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及場地;

(4) 損壞、排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5) 隨意堆放雜物、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6) 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7) 踐踏、佔用綠化用地;損壞、塗畫園林建築小品;

(8) 在公共場所、道路兩側亂設攤點;

(9) 影響市容光煥發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

(10) 隨意停放車輛;

(11) 聚從喧鬧、噪聲擾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爲;

(12) 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及寵物;

(13) 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共他行爲。

十二、 人爲造成公共設施設備或其他業主設施設備損壞,由造成損壞責任人負責修復或賠償經濟損失。

十三、 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企業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用。

十四、 業主使用本物業內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場地時,應按規定交納費用。

十五、 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

十六、 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互助友愛,和睦相處,共同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商業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 ㎡

甲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商戶和本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商戶和物業使用人均應遵守本協議並承擔相應責任,履行相應義務。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電梯、消防系統、供電線路、智能化系統、監控系統、綠地、道路、給排水系統、供熱系統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環境衛生的管理服務,公共環境、共用部位的清潔、生活垃圾清運、化糞池清掏。

綠化管理,公共綠地、園林小品的管理和養護。

公共秩序的維護和管理,協助公安部門進行安全監視和巡視,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建立消防責任制,維護消防設備和設施,車輛存放有序,交通基本通暢,依據車輛專項合同實施管理。

物業裝飾裝修施工監督管理,依據國家相關部門及甲方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執行至 年 月 日終止。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管理制度和服務手冊並書面告知乙方;

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制止違反本物業管理制度及物業管理公約的行爲;

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

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費用;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承租物業的各項權利。

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爲,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遵守本物業的管理制度及管理公約中規定的內容,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管理;

乙方在進場前需甲方申請辦理入住手續,簽訂相關協議,填寫員工登記表並辦理出入證,同時提供企業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如乙方要在經營場所懸掛廣告牌,需向甲方提出申請,並不得侵犯其他人權利,乙方應確定廣告的張貼位置及內容,經物業管理公司批准後到當地“工商局廣告科”備案方可懸掛廣告牌。

乙方張貼的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騙用戶和消費者,必須嚴格遵守國務院發佈的《廣告管理條例》;如乙方張貼廣告導致其他第三方權利受損,則甲方有權根據第三方的投訴要求乙方撤銷該廣告。

乙方若要組織促銷宣傳活動,需提前告知甲方,如需佔用場地或張貼宣傳廣告的需向甲方提出申請。活動期間客戶應保持良好的秩序,活動完畢應立即恢復原狀;

乙方工作人員不得到物業內其他商鋪進行推銷;

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乙方裝飾裝修房屋時,需遵守相關管理規定,簽訂《裝修承諾書》,按甲方要求辦理裝修手續後方可開工;

乙方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乙方排煙設備需根據於甲方的協商並滿足乙方的需求進行設置,不得對樓內其他客戶產生影響,如因乙方未按要求操作導致其他客戶投訴,相應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經營項目若爲餐飲,必須定期清理自行使用的煙道、隔油池,一般爲三個月。若出現長時間未進行清理現象,甲方有權利代爲清理,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每日所產出的幹、溼垃圾由乙方自行處理;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噪音不得對樓內其他商戶產生影響,若出現投訴,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及物業管理公約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依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及北京市物價局批准的收費標準,甲方應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爲每天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按建築面積),

乙方繳納費用時間:首次付費以物業出租房開具的《入住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內向甲方支付半年物業管理費,之後各期費用每半年收取一次,於每一繳費週期的首30日前全額繳納;

如遇新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出臺,可根據新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予以調整;

乙方退租物業時,需繳清所有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按照車位相關管理規定收取;

客戶特約的有償服務按照甲方所確定標準收取;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其它有償服務按照雙方協商價格收取。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按月收取,乙方於每月1至5日按當月計量表實際發生量將該費用交於甲方,(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1‰交納違約金(物業管理公司代專業管理部門代收代繳款項滯納金按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第七條 爲維護公衆、商戶、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八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

(或委託人) (或委託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 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 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0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根據國家《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條例,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總建築面積:

規劃用地面積:

住宅建築面積:

商業建築面積:

其他物業建築面積: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範圍: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門廳、房屋承重結構、房屋主體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內天井、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承重結構部位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電梯、樓內消防設施設備、監控設備、水泵、水箱、垃圾桶、綠化設施、庭院中的桌、椅、小品等。

3、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綠地、道路、化糞池、機動車停車場、變電站、溝渠、池、井等。

4、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5、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6、車輛(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行駛、停放及經營管理;

7、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管服務;

8、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的管理服務;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管理區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務;

11、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巡視、檢查、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賬務管理;

12、供水、供電、供氣、電信等專業單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對相關管線、設施維修養護時,進行必要的協調和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增值無償服務;(詳見附件三)

2、特約有償服務;(詳見附件三)

3、協助甲方處理與甲方工作相關的業主投訴,協調甲方與業主之間的關係。

第四條 乙方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權利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五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費用按以下標準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

住宅物業服務費:

商業物業服務費:

第六條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費用,包括電梯保養費用和年檢費用。但不含電梯及其他公共設施、設備水電耗能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不含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 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按政府有關部門收費標準執行﹚;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管理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法定稅費;

(9)公司管理費用攤銷;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業主應於甲乙雙方合同約定日期內全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一、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以下稱空置房),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按 元/每月每平方米標準支付給乙。

二、 甲方將未售出用於出租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按相對應的物業類型服務費標準全額向乙方支付,甲方同時承擔相應的公攤、公共維修儲備金等費用,支付方式爲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費費。

三、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四、 物業服務費交費方式:物業服務費自甲方通知業主辦理交房手續的當月起,由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在入夥之日向乙方全額預交12個月物業服務費(未按時辦理收樓手續業主亦按自此交費日期、交費方式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以後均按6個月爲一個收費階段向乙方預交下一季度物業服務費,具體交費日期爲每個收費階段第1個月的 25 日前。

第四章 物業管理相關費用

第七條 業主應於乙方接管之日按建築面積 元/平方米向乙方一次性交納裝修垃圾清運費用,建築垃圾放置於乙方指定位置,由乙方負責清理。

第八條 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由環衛部門按規定向業主(使用人)收取或委託乙方向業主(使用人)收取。

停車費、車位使用費:小區車位的配套設施如停車棚、車位區分設施、照明設施、電源由甲方負責安裝到位,乙方負責管理經營。

一、 產權屬甲方所有的停車位,根據甲乙雙方商議另行簽訂委託經營協議。

二、 地面以地下出租的車位清潔服務費標準將按 市普通住宅小區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申報物價部門批准後執行,所收費用歸乙方所有,用於彌補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經費不足。車位清潔服務費用標準爲: 元/月·個(以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覈准後的標準交納)

三、 地下已出售的車位由相應業主向乙方按 元/月·個的標準交納車輛清潔服務費。

第十條 公共設施、設備運行費用分攤

電梯運行電費、公共照明等公共設施設備能源消耗電費,由乙方據實按月公佈,向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按月據實分攤,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應按乙方規定時間交納。逾期,乙方可按照供電供水部門滯納金標準向逾期交費的業主及使用人收取水電滯納金。

第十一條 電梯維護費:1至4層(含4層): 元/月·戶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 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進場對物業進行承接,甲乙雙方各派2人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共用部位: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室外牆面、屋面、住宅大堂、公共門廊(走道)、架空走廊、樓梯間、水電及通信用房、管理用房、消防用房和電梯間等部位。

2、公用設施設備: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綠地、水箱及供水設施、給排水管道、化糞池、電視通信線路、宣傳欄、電梯、照明系統、消防系統、避雷裝置、設備用房、管理用房、公共停車場和監控設施等設備。

第十四條 乙方按政府相關部門的竣工驗收報告及項目現狀進行接管驗收,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如存在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限期返修。如甲方委託乙方維修,維修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

第十五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爲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業主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業主資料和產權資料及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他資料。

在交房時,由業主與乙方共同查驗到業主自用部位、設施存在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處理,並對問題進行跟蹤。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相關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將於 年 月 日 時 分進場承接物業。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九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公示、 糾正 、責令恢復原狀、收取補償費用由乙方恢復、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小區臨時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三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期間相關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面積約60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二十六條 本項目的廣告位由乙方全權負責經營和管理,廣告位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第七章 專項維修儲備金

第二十七條 專項維修儲備金依照《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專項維修儲備金由業主按 元/月·平方米向乙方預存,專項維修儲備金專款專用,由乙方提出維修使用計劃,甲方審批後按計劃實施,專項維修資金不敷使用時,由全體業主以所擁有物業建築面積按比例分攤。

第二十八條 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用於保修期滿後的小區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改造,專項管理,每半年向全體使用人公佈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二十九條 業主轉讓物業的所有權時,所結餘的專項維修資金不予返還,隨物業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致使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務內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不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達標,如乙方無法達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三十二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水電費用的,應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因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限:無期限,自乙方正式進駐承接歐景藍灣二期物業服務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成立業主委員會並與新選聘的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後終止,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甲方。

第三十八條 甲方在與業主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將本合同中約定的業主的權利義務條款作爲合同的補充條款或附件。

第三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連附件共十捌頁,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1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

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 (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

四至: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 。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 、 。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 、 、 、 。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場所 、 、 。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垃圾的收集、 、 、 。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 、 。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

2.保潔費:

3.保安費:

4.房屋設備運行費:

5.維修養護費: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 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 。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 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

(2)

10.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 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管理滿意率達到 %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4.公共環境:

5.綠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戶 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戶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戶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 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 調整;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 倍取。

第二十三條 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2、車庫車位: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下:

1.

2.

第二十六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 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 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請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 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附:

業主公約

爲加強 (以下簡稱"本物業")和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國家有關物業管理的法規政策制訂本公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須自覺遵守。

一、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規定。

二、執行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三、委託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房屋、設施、設備、環境衛生,公共秩序、保、綠化等管理,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政府有關法規政策和業主委員會委託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

五、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物業管理企業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見或建議,可直向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發生爭議時可通過業主委員會直轄市解決。

六、加強安全防範意識,自覺遵守有關安全防範的規章制度,做好防火防工作,確保家庭人身財產安全。

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房屋,應遵守有關物業裝修的制度,並事先告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對裝修房屋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並將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規、違章裝修房屋或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來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應當及時糾正,造成他人物業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對拒不改正的,物業管理公司可採取相應措施制止其行爲,並及時告知業主委員並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貪污處理。

八、業主發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行維修、養護,應支付相應費用。

九、凡房屋建築及附恬設施設備已經或可能妨礙、危害毗連房屋的他人利、安全、或有礙外觀統一、市容觀瞻的,按規定應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維修、養護的,業主及時進行維修養護,拒不進行維修養護的,由業主委員會委託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由當事業主按規定分攤。

十、與其他非業主使用人建立僉租賃關係時,應告知並要求對方遵守本業公約和物業管理規定,並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爲:

(1)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

(2)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及場地;

(4)損壞、排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5)隨意堆放雜物、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6)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7)踐踏、佔用綠化用地;損壞、塗畫園林建築小品;

(8)在公共場所、道路兩側亂設攤點;

(9)影響市容光煥發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

(10)隨意停放車輛;

(11)聚從喧鬧、噪聲擾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爲;

(12)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及寵物;

(13)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共他行爲。

十二、人爲造成公共設施設備或其他業主設施設備損壞,由造成損壞責任負責修復或賠償經濟損失。

十三、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企業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用。

十四、業主使用本物業內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場地時,應按規定交納費用。

十五、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

十六、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互助友愛,和睦相處共同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2

甲方(行政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以下物業管理服務事項達成協議。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以下簡稱本物業)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建築面積

其他說明。

第二條 物業管理範圍

乙方所接受的物業管理範圍是物業建築產權標註及周邊區域、設施設備等資產在內的管理服務,不涉及資產的所有權。

(一)建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屋頂 □外牆面 □承重牆體 □樓面 □門廳 □各類通道

□電梯廳 □車庫 □廣場道路 □室外管道 □窨井 □其他

(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中央空調 □變配電室 □照明 □電梯 □弱電 □監控設備

□給排水系統 □泵房 □消防設施 □備用電源 □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治安 □消防 □車輛 □其他

(四)公共綠地的養護和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公共綠地 □花木 □建築小品 □其他

(五)其他約定(請在選擇項中打“√”):

□會務接待 □後勤保障 □其他

第三條 日常管理服務職責和要求

(一)建築物管理

做好建築物的檢查和維修保養工作,使建築物公共部位處於完好狀態,防止各種對建築物侵蝕、損害行爲的發生。

(二)設備設施管理

按照各設備設施的使用維護規範,做好日常養護工作。負責設備設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給排水等日常維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

物業區域內24小時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門禁巡查、中央監控和突發事件處理等。

(四)公共環境管理

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的清掃、保潔、垃圾清運等。

(五)交通秩序維護

物業區域內各類車輛進出交通引導與車輛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災管理

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做好消防監控值班和巡查,注意發現火災隱患,按要求制定應急預案並定期開展預案演練,一旦發生火災配合消防部門撲救。

(七)能源管理

定期做好對電、水、燃氣能耗的統計、分析工作,在甲方的指導下努力開展節能工作,制定節能措施並不斷挖掘潛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八)會務及接待服務

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會務服務和重要活動、重大會議的接待服務,配合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九)其他後勤保障服務

根據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餐飲、咖吧、送水、洗衣、洗車、廢棄物處理、物品搬移等服務及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突擊性、臨時性任務。

以上各項管理服務內容或延伸服務內容可根據甲方需求,另行增加相關內容和具體質量標準。

第四條 管理服務期限

管理服務的期限爲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管理服務的質量標準

乙方應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對本物業的管理服務達到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標書中承諾的以及在管理服務方案中具體表明的質量標準。(詳見附件)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按□酬金制,酬金爲每月________元人民幣/□包乾制的方式約定, 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元。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元/每月計算。

(二)支付方式(請在選擇項中打“√”):

雙方約定物業管理服務費按□每月/□每季/□每半年/□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支付日期爲________________。

(三)結算方式(請在選擇項中打“√”):

□國庫直撥 □支票 □轉賬 □其他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如遇政府政策性調價、最低工資和社會保險費基數調整、增設繳費項目、物價指數上升等因素導致物業管理服務成本顯著上升,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一致,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物業管理服務費作出相應調整。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編制的管理服務方案、人員編制、費用預算。

2.有權對乙方管理服務的質量進行監督,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管理服務有權建議整改,對不稱職人員可以要求乙方更換。

3.爲乙方的管理服務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所必需的相關資料,包括辦公用房、設備工具庫房(含相關工具、物料)、員工更衣及休息場所等設施和涉及本物業管理服務所需的驗收圖紙、資料等。爲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提供相應的協助和配合。

4.按合同約定的費用及支付方式,按時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

5.按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商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編制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人員編制和費用預算,報送甲方審定。

2.保證從事本物業管理項目的人員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和應有的素質要求。如需調整管理人員及技術骨幹應事先通報甲方,對甲方提出認爲不適合的在崗人員,乙方應作出相應調整。

3.對管理服務涉及的專業性、技術性要求較高的工作內容,可另行委託第三方承擔,但應及時報甲方備案。委託的工作內容僅限於分項內容,整體管理服務項目不得轉讓給第三方。

4.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物業管理總結報告。在約定時間內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設備、工具、檔案和圖紙資料;所有移交的內容都應有清單並由雙方簽收;全部手續完成後簽署物業移交確認書。

5.按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商定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務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業費用金額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但未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達到管理服務質量標準後,甲方應支付相應的管理服務費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實賠償;因乙方管理服務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導致重大火災、失竊等事件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五)其他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其他約定

合同附件

(一)本項目招投標過程中的有關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標文件內容同本合同條款有不一致處,以本合同條款爲準。(詳見附件)

(二)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從補充協議。(詳見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開發企業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

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購房人):

有效證件::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爲:□商業用房□寫字樓□其他合同編號:

該物業座落於:建築面積(以測繪部門測繪結果爲準):㎡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就小區物業管理服務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執行《物業管理條理》並根據有關政府對商業區的管理規定,及實際發生進行各項管理及服務。

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收集清運,公共雨污水管道的疏通等;

(四)公共綠化、建築小品、水環境、公共健身場地及器械等的養護管理;

(五)協助管理小區及周邊公共秩序、消防、治安防範等事項;

(六)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包括對物業使用的禁止性行爲實施管理;

(七)物業檔案資料的收集、保管;

(八)物業其他共同事務的管理服務,包括物業代收代繳費用事項;

(九)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二條?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行業規定與雙方約定的範圍和質量標準。

第三條乙方可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標準爲:

商業用房: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第五條乙方交納費用時間:首次入住時以開發企業規定的入住日期起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一個年度的物業管理費。以後年度的物業管理費,商戶應於上年度物業管理費到期前1個月的20日之內,按時履行向物業公司一次性繳納全年度12個月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將物業出租給他人使用,如乙方與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乙方負有連帶交納責任。乙方應將其約定事項及時書面告知物業管理企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和其它費用。

第七條乙方不得將所應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轉嫁給第三方,甲方只向乙方收取該費用。

第八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政府有關部門頒佈的標準和市場調解價及實際運營成本覈算調整。乙方向甲方繳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改造的費用。

第九條乙方同意對物業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費用按其實際發生的成本,測算均攤。

商鋪除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外,應及時交納政府規定的各項相關費用。

第十條商鋪的業態經營種類應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府許可範圍。特定經營娛樂、餐飲等行業,須事先經政府工商、環保、防疫、治安、城管、消防等部門覈准,並取得許可文件後方可開業。

第十一條商鋪設置店招、發佈戶外廣告等,應按照小區統一款式和質地等要求設計或編制方案,必須經物業管理企業確認並向政府主管部門(如工商、城管、市容辦、燈光辦等)申報,經批准後方可實施,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商業區內設有中央空調,夏季製冷;冬季供暖,並有專人負責設施設備日常養護及修繕工作。乙方應在每年供冷季(11月15日)之前一次性交納全年(供暖、供冷)的費用,收費標準爲74元/建築平米/供暖、製冷季,商戶應由產權人交納,租戶由使用人交納,其中房屋的租金中均不含供暖、製冷費用。?

第十三條乙方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業主公約》;在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裝修管理手冊》履行《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產生的裝修、辦公、生活垃圾自產自消,自行清運,嚴禁亂棄亂放;如不便清運,經物業公司同意,將垃圾放到指定地點,按3元/平方米收費。

第十四條乙方或物業使用人不得佔用、損壞物業的公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特別是消防設施)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的,應事先通知物業公司,並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壯,造成損失,應給予賠償。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應明確設備、設施的管理界限及範圍,根據所管轄的來分擔相應的責任。?具體責任界限:

第十六條乙方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如因乙方或物業使用人自身使用原因,造成公用設施設備損壞(如:下水堵塞),產生的一切後果自己負責,並負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乙方在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定範圍內進行營業,如因乙方或物業使用人在經營中與小區內住戶產生矛盾,或因某項規定出現擾民等現象,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並負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由於乙方商鋪門店自身原因,造成消防設備設施違反相關規定,影響到正常操作,經相關部門檢查不合格,受到一切處罰由乙方自己負責。

第十九條由於安全隱患啓動應急預案時,由毗鄰部位搶險,乙方給予配合,經有關部門同意,必要時可以破門而入,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根據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以下情況物業管理企業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物業管理企業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物業管理企業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除上述條款外,其他不可歸責於物業管理企業的事由。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企業不得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收費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如有特殊情況可作書面補充協議。

第二十二條物業管理企業應按本協議約定,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如服務不到位,乙方可要求物業管理企業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乙方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物業管理企業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的滯納金,同時有權對乙方停止部分物業管理服務。

第二十四條爲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及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甲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條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四?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截止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止。

甲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簽字):

乙方:業主(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地點:

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4

委託方(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委託方(物業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通過(□招投標,□協議選聘)方式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服務。爲保障本物業正常運行,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國家、省物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商場_________平方米,辦公樓_________平方米,工業廠房_________平方米,停車場(庫)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三。

第二條 委託管理服務期限: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過整個物業管理區域房屋交付使用後2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三條 甲方在該物業接交2個月前提供一次性開辦費_________萬元,用於購買相關辦公用品和設備,所形成的固定資產產權歸該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委員會所有。所購買辦公用品和設備的清單明細乙方在物業接交後2個月內交甲方備案。

甲方在該物業接交2個月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_________萬元的前期物業管理接管費。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派員進行物業管理提前介入,並負責包括但不限於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級清理、接管驗收、交房、人員招聘、人員培訓等接管有關事宜。

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的,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合同另行簽定。

第四條 乙方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並在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五條 本物業交付使用後的質量責任,根據國家《建設工程管理質量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規定執行。設施設備保修期如下:電梯_________月,監控智能化設備_________月,消控設備_________月,電信設備_________月,道路_________月,綠化_________月,_________。保修時間確定及計算:由各項工程竣工及設備安裝完畢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物業公司及有關專業部門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對所完成的建築、設備進行外觀、調試和運行等方面的檢查測試,並經簽章之日起爲保修的起始日期。

本物業共有部分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甲方負責返修;

(二)甲方委託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費用;

(三)_________。

本物業共有部分超過保修期的,由乙方組織養護和維修,依據養護及維修的範圍,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在物業管理費或在專項維修資金中支出。

在物業專有部分(包括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等)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甲方負責返修;

(二)甲方委託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費用;

(三)_________。

本物業專有部分超過保修期的由業主自行承擔,業主、物業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務的,乙方可以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六條 在物業交付使用後,乙方提供下列選定的物業管理服務事項(採取招投標的以中標文件爲準),其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於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等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維護除外);

(二)□包括但不限於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照明、鍋爐、暖氣線路、消防設施、安全設施、溝渠、池、井、_________等物業管理區域市政設施和房屋共用設備設施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維護除外),供電線路、煤氣線路、路燈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和清運等;

(四)□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五)□安全防範,維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於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等;

(六)□交通和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

(八)□物業維修和養護費用的帳務管理;

(九)□物業檔案資料的保管;

(十)□物業其他共同事務的管理服務;

(十一)□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採取招投標的以中標文件爲準)見附件二。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附件二所約定的目標;對達標的理解有異議的,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予以評定。評定費用由對達標的理解有錯誤的一方承擔。申請評定時由雙方各半支付,最終結算。

第八條 甲方在物業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由乙方無償使用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有償使用_________平方米,有償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由乙方無償使用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不需要繳交。由乙方有償使用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需要,□不需要)繳交。如需繳交,其收費標準爲:_________。

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達到簡裝修標準。

第九條 在前期物業管理階段,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乾制,物業服務費按月計收。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業主與使用人對費用負擔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商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會所: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小高層、高層住宅另行收取電梯水泵運行費: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上述收費標準由甲方在售房同時與購房者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約定,由乙方向業主收取。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由甲方全額交納。

上述物業服務費中(□包括,□未包括)物業管理責任險。如物業服務費中未包括上述保險費用,除乙方未盡管理責任外,所造成的損害責任由甲方承擔。物業服務費中包括上述保險費用的,而乙方未及時投保所造成的損害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本物業區域內停車庫的停車位使用費歸停車位的權利人所有。甲方未出售的停車庫(□委託,□不委託)乙方出租。停車位的權利人應按_________元/月/個向乙方交納停車位管理服務費,甲方未出售的且未出租的按_________元/月/個繳交。停車位管理服務費由甲方在銷售車位過程中與購買車位者書面約定,由乙方向停車位的權利人收取。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露天車位的停車位使用服務費由乙方收取,收費標準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約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未作決定的,按不高於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價格執行。

本條第一款的停車位管理服務費和第二款的停車位使用服務費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乙方收取上述停車位使用(管理)服務費,對車輛及車內物品的保管責任,甲方與業主在售房時作的約定需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乙方與業主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屬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乒乓球:_________

(四)網球場:_________

(五)籃球場:_________

(六)游泳池: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

該部分物業服務費用(□需要,□不需要)繳交。如需繳交,其收費標準爲:_________。

第十二條 甲方提供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經物業主管部門確認的屬全體業主所有的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標準,□_________)出租經營,其收入(□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_________)。該部分物業服務費用(□需要,□不需要)繳交。如需繳交,其收費標準爲: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可以依照下述約定,在委託其物業經營的收入中提取費用,並專項用於管理該項物業的成本支出:

(一)乙方受託經營停車場(庫)的,按下列標準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二)乙方受託經營相關配套設施的,按下列標準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三)乙方受託經營商業用房的,按下列標準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十四條 物業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電、高層住宅電梯水泵運行費全部納入物業服務成本,平均分攤。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雙方約定審計的,進行年度例行審計時,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在物業服務費中立項開支。應甲方要求進行的非年度例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另行開支。

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六條 前期物業管理階段,在成立業主委員會之前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負責達到國家有關部門驗收標準要求;

(二)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在售房過程中與購房者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同時與購房者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要求購房者對《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並將其作爲房屋銷售合同的附件;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購房者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三)在物業管理接管驗收時,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業資料: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繫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採取勸阻、制止、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訴訟等方式進行處理;

(五)審定乙方擬定的各項物業管理制度;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六)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七)負責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及時繳納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十)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範圍內的管理、經營業務;

(十一)在整個物業區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內,配合行業主管部門街道、社區及業主籌建業主委員會;

(十二)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八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二)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有崗位資格要求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三)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本物業項目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並負責監督;

(四)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自主開展各項物業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六)建立、保存物業管理帳目,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_________個月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收支賬目;

(七)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八)本合同終止時,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物業管理用房、物業檔案資料和屬甲方或業主委員會所有的其他資產,並辦理交接手續;

(九)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十)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每_________月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十一)與甲方一起在整個物業區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內,配合星夜主管部門、街道、社區及業主籌建業主委員會;

(十二)法規政策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九條 在管理過程中,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損害,不論其爲直接或間接,均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乙方均不負賠償之責:

(一)天災、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損害;

(二)暴動、搶劫、破壞、爆炸、火災、刑事犯罪等違法行爲等事由所致的損害,但因乙方故意或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因本合同標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損害;

(四)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過失所致的損害;

(五)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專有部分的火災、盜竊等所致的損害;

(六)因乙方書面建議甲方改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或改進管理措施,而甲方未採納所致的損害;

(七)因20%以上業主延遲交付物業服務費用所致的損害;

(八)因甲方(包括業主委員會)或他方指揮調派乙方工作人員所致的損害;

(九)本合同標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自然或人爲的任何損壞。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十)停車場內,車輛被竊、被破壞或車內財物被竊的損害;但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保管責任的,不在此限;

(十一)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的。

第二十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購房者購房時明確購房者除前期物業管理費、電梯水泵運行費外應繳納的涉及物業管理的有關費用如下:

如乙方違反甲方與購房者的約定,擅自收費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甲方承諾雙倍返還購房者擅自收費部分或超出標準的部分的款項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包括但不限於30%以上業主延遲交付物業服務費用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導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管理目標,責任由違約方承擔,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5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爲了擴大市場,提高經濟效益,塑造物業品牌,實現共同發展之目標。甲乙雙方經坦誠、友好協商,就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承接_________物業管理服務業務。業務範圍包括物業項目全委管理服務、單項物業服務及基於物業項目管理開展的多種活動。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於業務開展而進行的參觀調研、投標活動、發票開具、勞動合同辦理等企業業務。

三、甲方同意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設立分公司,自主經營管理乙方開展的物業相關業務。

四、雙方協商同意由甲方指派_________爲乙方開展物業業務總協調人,授權其決策和處理乙方物業業務有關的全部事務。雙方同意根據業務需要由甲方派駐項目經理及財務人員,所派駐人員由甲方指派總負責人協調安排。

五、甲方負責分公司工商註冊、協助收費審批及行政部門手續辦理,辦理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

1、負責所開展物業服務(分公司業務)的收支經營並自負盈虧。

2、負責支付所開展業務(分公司業務)向稅務、工商等各類部門繳納的稅費和其他各類費用。

3、負責處理並承擔所開展業務(分公司業務)物業服務有關的全部經濟糾紛、員工勞動糾紛和其他所有糾紛導致的經濟責任。

4、甲方指派總負責人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派駐參與乙方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的工資等費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業項目,乙方就具體物業項目服務內容及標的額自行決策,前期運作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投標後簽署《物業服務合同》所約定期限內,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管理服務費_________,支付方式:《物業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務費用,甲方開具內部收據。

九、甲方爲乙方服務項目獨立設立財務賬目,物業服務方將物業服務費支付甲方賬戶後,乙方需持與物業服務相關的正式發票向甲方支取其賬戶費用。

十、本合同雙方嚴格按合同內容承擔相應權利義務,不得擅自違約。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雙方業務存續期間除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簽署的合同廢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總額_________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業務存續期間有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東至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採取以下第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__%的比例提取。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

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_____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爲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乙方可採取規勸、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二十條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

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_______。

第二十六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

第二十七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

第二十八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條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爲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第四十條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下屬的__________管理處(乙方)長期向住戶(甲方)提供物業管理的各項服務。爲方便甲、乙雙方管理費及水、電費的收付結算,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由甲方在乙方指定銀行__________開立帳號或活期存摺。乙方向甲方提供提供收款依據的單據,甲方許諾其付款銀行接到特種委託收款憑證後,銀行通過電腦將款項劃轉至乙方帳號。

二、甲方應付乙方管理費等不得拒付。甲方帳號無款支付時,應主動將款項轉到開戶銀行,每月_____日前乙方將繳費通知單送至甲方信箱,_______日爲銀行劃款時間,到期若無款支付,乙方按雙方約定,逾期每天按應收費用總額的_____‰收取滯納金,繼續拖欠付款將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採取相應措施。

三、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查詢和諮詢,結算中若有差錯出現,由乙方負責處理在下月劃款中退款或補差。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簽署後,由甲方送甲方開戶行加蓋複覈章(並留一份)後,交由乙方簽收,退回一份予甲方保留,乙方及其開戶行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簽訂後,從_____年_____月份起正式銀行託收,以前費用需交現金或支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8

甲方(業主大會):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業主大會)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爲: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項目使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覈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爲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覈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佔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元/平方米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項目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設備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於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並定期向業主公佈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爲;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並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係;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及公衆管理制度的行爲;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爲,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爲,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第七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甲方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項目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大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物業管理活動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支付費用。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損害,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並由乙方按多收費用的3倍標準給予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標準賠償損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的(除排危搶險情形以外,乙方應事先通知業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_______方式解決:

1.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人民法院訴訟。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9

第一章   總 則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及廣西有關物業管理法規和政策,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 生產場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物業類型:經營性營業商業鋪面和辦公場地。

物業管理服務區域: (如附件)。

服務面積: 平方米。

第二章  合作形式及管理服務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形式:甲方委託乙方管理 ,業務上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委託管理期限爲: 1 年。即自20__年7月1日起至20__年6月30日止。

第三章  服務事項

共用部位(樓蓋、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設備房等)的日常養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溝渠等)的養護、運行服務。

大院內公共區域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車輛出入及停放服務,提供用郵和郵政生產車輛的停放。

維持公共秩序、保安服務;包括門崗服務(含集郵票品市場)、大院安全巡查及治安管理,外來人員出入管理等。

按甲方要求,提供合同中未盡的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審查同意乙方擬訂的物業服務制度。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委託乙方管理的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4、負責處理非乙方管理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和協調工作。

5、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活動。

6、維護乙方合法權利,保障乙方正常開展工作,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與物業管理有關的資料。

7、協調乙方在涉及物業管理上的各種關係。

8、甲方向乙方提供與物業服務相關資料複印件。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合同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協助甲方制訂物業管理制度、管理辦法。

2、按本合同第三章服務事項進行日常養護、服務與管理。

3、乙方不得將所轄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若乙方需要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所轄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4、協助編制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甲方決定組織實施。

5、不得佔用所轄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6、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及甲方的監督和指導。

7、不承擔對物業使用人的人身保險、財產保險義務。

8、如因甲方原因引起所轄物業產權、工程質量與第三方的糾紛,與乙方無關。

9、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物業的有關資料提供給第三方,對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有保密義務。

10、維持大院的公共秩序,保安服務(包括大門門崗服務、營業樓二樓集郵票品市場)、物業區域內巡查、車輛出入及停放管理、管理物業區域內的治安管理、大院安全檢查及巡邏、大院交通管理、外來人員出入管理等安全管理。

11、 做好大院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清潔和巡查。

12、做好大院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建築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地、通道、樓道、扶手、站臺、天台、廁所、電梯轎廂及商定其它場地的清掃與保潔,滅蟻、除蜘蛛網、除四害,下水道、排水管、化糞池的疏通與清淤,清潔玻璃、門窗、窗臺,定期清潔水池、公共通道及商定場地的燈具(含應急燈)、風扇,娛樂、運動場、休息室保潔、臥具清洗。垃圾的收集清運,上門收集垃圾及其它與衛生有關的工作。

第五章  物業服務質量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外觀完好、整潔,發現外牆裝飾脫落及時報修。

2、設備運行

(1)水、電、空調等設備日常運行正常;

(2)及時排除故障。

3、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建立設施設備日常養護制度。

4、公共環境

(1)垃圾日產日清,定期進行衛生消毒;

(2)公共場地按標準保潔。

5、綠化

(1)綠地無改變使用用途和破壞、踐踏、佔用現象;

(2)花草樹木長勢良好、無明顯病蟲害。

6、車輛停放服務

車輛停放管理有序,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保持暢通。

7、甲方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85%。

8、若無特殊情況,急修要求三十分鐘內到位,小修要求1個小時內到位。

第六章  物業服務費用

物業服務費標準

一年物業服務費(含稅): (¥ 元)。

物業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1、甲方按月支付以上費用給乙方(每月10日前支付上個月的服務費用);乙方在收到款項後3個工作日內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給甲方。

2、甲方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費用的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郵政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更新及費用承擔方如下:

1、大修範圍

(1)房屋大面積滲漏。

(2)修補、粉刷、清洗外牆面及樓道內牆面。

(3)拆砌挖補局部牆體,拆換或加固樑柱。

(4)室內外、上下水管道斷裂。

(5)供電設備、給排水設備、空調設備、防盜監控系統設備、消防設備重要部件的嚴重損壞或整機損壞。

(6)照明設備電路及電力裝置的局部和全部修復。

2、中修範圍

(1)所有門窗、五金器具的局部損壞及整體修復。

(2)室內外、上下水管道水閘損壞。

(3)照明線路的局部和全部修復。

(4)牆壁、地板、天花板局部損壞。

3、公共部位日常維修及養護範圍

(1)房屋熔斷絲、插座、插頭、空氣開關、漏電開關、電源插座、各種燈頭、燈座的故障維修。

(2)房屋水龍頭失靈故障,各種水閘滲漏和損壞,室內外上下水道日常堵塞不暢,各種零配件失靈故障,水錶故障的維修,衛生潔具的維修。

(3)處理被鏽蝕的窗框、欄杆、扶手及其它設施設備。

(4)供電設備、給排水設備、空調設備、防盜監控系統設備、消防設備的清潔、潤滑及調試加固。

(5)公共綠地的澆水、施肥、除蟲等養護。

以上的大中修項目費用由甲方承擔。公共部位日常維修及養護範圍費用,如需更換配件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室內日常維修費用由使用部門自行承擔。

服務所需物資裝備和物業服務工作人員的勞保用品及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因國家政策變化引起的物業服務成本的上升,雙方另行協商。

第七章  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服務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如因乙方的原因未能達到約定的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合同期內超三次書面形式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壹萬元整(¥10000.00元 )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章  附 則

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考慮與乙方續簽合同。

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盡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友好協商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南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如雙方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天未書面提出異議的,合同自動續簽一年。

本合同共捌頁、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起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成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小區 棟 單元 房業主

依據甲方與本小區物業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及《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結合本小區特點,制定本《物業服務協議》,以明確甲乙雙方在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中各自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協議如下: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進行日常維護、養護、管理與服務;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服務制度和《業主手冊》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服務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服務制度和《業主手冊》的違規行爲;

5、物業服務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義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7、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裝修管理協議》;

8、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9、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0、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停車場使用,不負車輛保管責任。

11、自本協議終止起1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服務移交手續,物業服務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服務行爲,就物業服務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合理化的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服務制度和《業主手冊》的相關規定;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停車費及公攤費用等:

①物業服務費:

A、多層住宅物業: 元/月·平方米;B、高層住宅物業: 元/月·平方米;

C、商業、辦公物業 元/月·平方米;(備註:應開發建設單位要求暫向乙方高層住宅物業按 元/月·平方米的標準收取,商業、辦公物業按 元/月·平方米的標準收取。)

②停車服務費:

A、地上停車費:小汽車: 元/月·輛;

B、地下停車費:小汽車: 元/月·輛;

C、地上摩托車服務費: 元/月·輛;D、地下摩托車服務費: 元/月·輛;

E、地上電動車服務費: 元/月·輛(含充電費);F、地下電動車服務費: 元/月·輛(含充電費);H、自行車: 元/月·輛

③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收費標準爲 元/㎡·年

④電梯維護費 元/月·戶;

⑤其它運作費用:

A、水電週轉金:住宅 元/戶、商鋪 元/戶(公共部位用水、用電費用公攤);B、樓道二次裝修費: 元/戶;C、電梯運行電費:以實際發生額爲準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據實按戶分攤。

⑥其它費用分攤:

A、供水、供電損耗費以實際發生額爲準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據實按戶分攤。

B、公共照明等公共設施設備能源消耗電費,以實際發生額爲準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據實按戶分攤。

C、公共綠化、保潔、水系景觀用水等水費設獨立計量表覈算,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據實按戶分攤。

D、高層二次加壓耗損電費由享受二次加壓用水的高層業主(物業使用人)按用水量比例分攤。

E、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用按政府部門相關規定標準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據實收取;

F、綠化垃圾清運費每月據實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戶收取;

G、公共設施設備的中修、大修、更新、改造所需費用從公共維修資金中支付;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裝修管理協議》的約定;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裝飾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先報甲方審批後再施工,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由乙方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且受讓方無條件接受本協議,並願意遵守;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服務制度和《業主手冊》的相關規定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不得擅自改變名下物業的用途,不可將名下物業做非法不道德或與規劃相違之用途;

11、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所提供的停車場服務,自覺接受並遵守物業服務企業對小區車輛管理,如需甲方提供保管責任則須另行簽訂《保管協議》並交納相關費用。

第二條 物業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戶外牆外、門廳、樓梯間、走廊樓道、其他共用部位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包括但不限於)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有線電視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保安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附屬市政設施等。

三、環境衛生

1、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水系等的養護與管理;

2、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保潔、垃圾收集、清運;

3、小區內溝、井及化糞池清理、生活水池的清潔及消毒;

4、公共場所滅蟲、滅鼠;

四、保安

1、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24小時治安、消防防範服務;

2、責任

(1)協助做好本物業內治安、消防防範工作。發現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2)消防監控、轄區內治安巡視、門崗值勤、責任到人;

(3)保安、消防監控設備設施完好,維護、保養制度健全,防範措施完善。

五、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第三條 服務期限

以甲方與本小區物業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期限爲準,即至本小區業主委員成立並新選聘物業企業之日止。

第四條 公共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保修期內物業的維修由建設單位承擔;人爲原因造成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壞的維修費用由責任人承擔,不得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二、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費用的分攤遵守“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物業公司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中確需動用專項維修資金,須經項目開發建設單位審覈同意並公告取得法定比例業主贊成後方可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三、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餘專項維修資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第五條 保險分類及辦理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及第三者保險由甲方選擇性代爲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六條 廣告牌設置及利益

一、廣告牌設置不得違反北海市招牌廣告設置管理規定。

二、商用單元招牌、指示水牌設置應報“小區服務中心”統一安排,申報人應按規定繳納相關費用,所收費用歸全體業主所有,補充專項維修資金的不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及相關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亂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0.3%交納違約金,或中止部分或全部物業服務直至其繳清應繳費用。拖欠代收代繳水、電費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或根據甲方與市自來水公司及市供電局代收代繳費用協議規定,停止供水供電。

第八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應採取緊急措施,若造成乙方不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十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文字與印刷文字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北海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如需另行約定條款,經雙方簽署確認,與本協議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與本小區物業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送北海市房管局備案。

第十四條 本協議條款如有與甲方同本小區物業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相沖突,則以甲方同本小區物業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相關條款約定爲準。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中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甲方: 乙方:

代表: 房號: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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