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精選21篇)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1
編號: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中國(以下簡稱甲方)爲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爲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涌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內派遣_________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_________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_________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爲_________個日曆日(包括_________個旅途日和_________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
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爲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整)。
2.爲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_________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3天內通過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向乙方支付。 a._________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爲受益人金額爲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複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不遲於_________天通過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十
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十
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不可撤銷的保證函 受益人:中國 關於貴公司與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總金額爲_________美元的第_________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願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 我們保證責任範圍爲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_________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後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第五章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乙方的金額計_________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爲甲方提供教育信息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項目
甲方爲乙方提供就下列項目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對公司的員工進行教育分析、學習規劃、擇校問題及高效率完成得出診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併爲其提供相關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
二、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以上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爲人民幣31800元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並在________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乙方的基本義務
1、與甲方誠信合作,爲甲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甲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甲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甲方的基本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乙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對乙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3
編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爲一方, 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爲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________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涌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________
1.乙方應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爲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________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________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爲 ________美元(大寫 ________美元整)。
2.爲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 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XX銀行和__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____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爲受益人金額爲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複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 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XX銀行和__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公司
地址:________
電傳:________
國 公司
地址:________
電傳: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4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託方)爲一方
______國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爲諮詢方)爲另一方
雙方就____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合同內容
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技術諮詢服務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見本合同附件三。
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
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繫。
2.2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除了合同附件三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
諮詢方應爲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
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價格與支付
3.1本合同總價爲___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___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爲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
分項二的合同價爲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
分項三的合同價爲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
分項四的合同價爲________(幣種)_______(大寫:)。
3.2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爲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
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
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
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3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
3.3.1合同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以委託方爲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天內交付。
3.3.2分項一合同價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分項三合同價_____%,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5分項四合同價_____%,即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
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6分項四合同價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
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託方支付
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5爲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交付
4.1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_____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爲:
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月內;
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月內;
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月內;
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月內。
4.2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
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章保密
5.1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爲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章稅費
6.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諮詢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支付。
委託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委託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諮詢方。
6.3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承擔。
第七章保證
7.1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爲止。
7.3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_______月到期。
第八章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本,包括爲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諮詢方可保存上述資料的複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項目之外的任何項目。
第九章轉讓
9.1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章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
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
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_;
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
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爲,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
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應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加付利息。
10.4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爲,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天。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
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章仲裁
12.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2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章語言和標準
13.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文件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13.2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章適用的法律
14.1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
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
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爲___________年。
15.3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7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5
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方)爲一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爲諮詢方)爲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 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 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
1.3 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1.4 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1.5 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 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繫。
2.2 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 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 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 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諮詢方應爲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 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 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 價格與支付
3.1 本合同總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二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三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四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爲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專業律師爲您代寫、修改審查各種法律文書,離婚協議、離婚起訴書、合夥協議、勞動合同、買賣合同、租賃合同等每份只需200元,不滿意時律師會再次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4 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委託方爲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交付。
3.4.2 分項一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3 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a.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4 分項三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5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6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6 爲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
專業律師爲您代寫、修改審查各種法律文書,離婚協議、離婚起訴書、合夥協議、勞動合同、買賣合同、租賃合同等每份只需200元,不滿意時律師會再次
4.1 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爲: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b.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c.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d.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4.2 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 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條 保密
5.1 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爲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3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條 稅費
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諮詢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支付。委託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委託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諮詢方。
6.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承擔。
第七條 保證
7.1 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 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爲止。
7.3 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八條 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 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本,包括爲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 諮詢方可保存上述資料的複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項目之外的任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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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轉讓
9.1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條 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c.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 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爲,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b.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應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爲,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b.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c.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___天。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條 仲裁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語言和標準
13.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文件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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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條 適用的法律
14.1 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爲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7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6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_技術項目向乙方(顧問方)諮詢;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諮詢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技術諮詢項目名稱爲:(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諮詢項目的名稱)
1.2技術諮詢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_______技術的技術諮詢合同。
1.3甲乙雙方可以就有關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軟科學研究項目;促進科技進步和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項目;其他專業技術項目訂立技術諮詢合同。
第二條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2.1本合同的履行標的不是技術成果,而是供委託方決策和選擇的諮詢報告,即顧問方爲委託方就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成果推廣、工程設計、科技管理等科技項目提出的建議、意見和方案。
2.2本合同顧問方就委託方的某項特定技術項目向委託方提供諮詢報告,其工作內容如下:
(1)可行性論證:即對某項特定的經濟技術項目實施的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綜合分析、計算和評價,從而確定該項目是否成功和發展的可能。
(2)技術預測:即對諮詢技術項目的發展趨勢進行展望與預測,主要是對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的發展動態,以及這些技術的發展對某些產品需求的影響的預。
(3)專題技術調查:即針對諮詢技術項目的技術要求,採取多種方式對專題資料、數據的考查與收集工作。
(4)分析評價報告:即對某項技術的發展給社會帶來的積極作用和消極作用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評價工作。
2.3顧問方向委託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委託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2.4委託方和顧問方約定顧問方提交的諮詢報告應達到以下要求:(雙方對諮詢報告所應達到的要求的約定)
2.5本合同所稱的“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僅指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形式內容和通過約定的驗收方法,不能擴大理解爲保證委託方按諮詢報告實施達到理想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三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奉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爲:(如委託方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向顧問方提交有關諮詢資料和數據;顧問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完成諮詢報告並提交給委託方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顧問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顧問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採用顧問方向委託方提交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研及分析評價報告等方式。
第四條委託方的協作事項
4.1委託方的協作事項是指爲了使顧問方順利開展諮詢工作,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技術背景資料等。
4.2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顧問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2)根據顧問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追回有關資料、數據;
(3)提供給顧問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爲顧問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3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諮詢資料和數據:(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數據)
4.4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
4.5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和方式等。
第五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的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顧問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驗收、評價方法
6.1鑑於技術諮詢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着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諮詢報告和意見的驗收或者評價方法,可以約定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法驗收,也可以約定以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爲驗收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在技術諮詢合同中,技術諮詢的經費統稱爲報酬,雙方應明確約定報酬的金額。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支付報酬________元人民幣。
7.2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爲:(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顧問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影響顧問方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所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如數支付。
8.2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報酬的,應當補交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3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或者遲延提供合同約定的數據和資料,或者所提供的數據、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應當如數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4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或者不補充有關技術資料、數據和工作條件,導致顧問方無法開展工作的,顧問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5顧問方未按期提出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6顧問方遲延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諮詢報告和意見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7顧問方不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或者所提交的諮詢報告和意見水平低劣,無參考價值的,應當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8顧問方在接到委託方提交的技術資料和數據之日起兩個月內,不進行調查論證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顧問方應當返還已收的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9.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9.2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9.3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9.4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9.5.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爲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審批部門意見:
審批部門:(簽章)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7
青科( )第______________號
甲方(顧問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或當事人簽字)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或當事人簽字)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主管單位):__________(公章)
合同鑑證單位:______________(公章)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 合同主要內容與技術經濟效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乙雙方(他方)應承擔的工作內容與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進度與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保密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組織協調有關內容與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8
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爲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爲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涌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爲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爲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爲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爲受益人金額爲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複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附件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 公司
年 月 日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9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爲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務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五、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自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 諮詢人:(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託人”是指委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諮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工程造價諮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託人、諮詢人以外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爲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爲準。
諮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諮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諮詢工作計劃等,並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範圍實施諮詢業務。
第五條 諮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諮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託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爲諮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諮詢人提供與本項目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諮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託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繫。
諮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託人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授予諮詢人以下權利:
1.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覈對或查問。
3.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託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託人有下列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諮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諮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諮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諮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諮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諮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諮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諮詢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覈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諮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諮詢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託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託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諮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託人如果向諮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諮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於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諮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諮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爲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諮詢人由於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爲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諮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諮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 如果委託人對諮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諮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諮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 諮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諮詢人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以外經委託人認可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諮詢人及諮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諮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諮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諮詢業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覈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覈;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覈;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鑑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委託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第九條 委託人應在日內對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
第十四條 諮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二直接經濟損失X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諮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託人與諮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使用說明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包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和《建設工種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專用條件》)。
《標準條件》適用於各類建設工程項目造價諮詢委託,委託人和諮詢人都應當遵守。《專用條款》是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特點和條件,由委託人和諮詢人協商一致後進行填寫。雙方如果認爲需要,還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
《專用條件》的填寫說明:
《專用條件》應當對應《標準條件》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第二條要根據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如工程類別、建設地點等填寫所適用的部門或地方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有關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在協商和寫明“建設工種造價諮詢業務範圍”時首先應明確項目範圍如工程項目、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以及所承擔諮詢業務與工程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蓋工程範圍相一致。其次應明確項目建設不同階段如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階段或全過程工程造價諮詢中投資估算、概算或預算的內容等。
在填寫建設工種造價諮詢酬金標準時應根據委託人委託的建設工程項目內容繁簡程度,工作量大小、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在簽訂合同時預付30%預付款_______元,當工作量完成70%時,預付70%的工程款_______元,剩餘部分待諮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如果由於委託人及第三人的阻礙或延誤而使諮詢人發生額外服務也應當支付酬金,並應約定好酬金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時間,在寫明其支付時間時應寫明其後的多少天內支付。
如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設立獎罰條款,但必須是對等的。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10
中國 公司和 國 公司關於 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協議書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爲一方, 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爲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涌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應於 ______年 ______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爲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爲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爲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 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爲受益人金額爲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商業發票正本一份、複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 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國 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附件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中國 公司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關於貴公司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簽訂的總金額爲 美元的第 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願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
我們保證責任範圍爲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 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後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第五章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乙方的金額計 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11
合同號:
本協議由
地址:
電話:
和乙方:
地址:
電話:傳真:郵編:
共同簽訂。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技術服務的各項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工作內容
乙方按本協議爲甲方提供技術服務,在甲方的配合下,指導甲方完成相關文件的編寫,人員的培訓,指導甲方…………………
二、服務範圍
1服務費用:萬仟佰拾元(¥00元)
2付款方式:甲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四、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承擔的諮詢服務包括與上述服務相關的所有工作;
2、乙方負責指導甲方服務過程所需資料收集以及提供適當的培訓;
3、乙方派出的技術服務人員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工作紀律,甲方若在接受服務過程中對
其工作不滿意,可向乙方提出投訴或異議,乙方將酌情調整;
4、乙方技術服務人員負責擬訂諮詢工作計劃,並須告之甲方,服務工作計劃執行過程中的任何
調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收到通知的一方如在三日內無書面異議,視爲認可;
5、乙方對甲方工作而涉及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
6、甲方提供乙方技術服務人員在服務期間的交通、食宿條件及相關資源;
第1頁甲方:傳真:郵編:三、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7、甲方應指定專人作爲聯絡員配合乙方技術服務人員的工作。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2、違約方除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諮詢服務費外,還應支付給守約方違約(按合同金額的25%)
以彌補給其造成的損失;
3、違約方必須明確責任後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違約費用,否則,每月按總金額的15%交付滯納金。
六、爭議解決法律適用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有關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均由甲
方所在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管轄處理;
2、雙方所達成的任何其它一致均構成本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其中若有衝突之處,以最後達成的爲準。
七、合同文本、文字及生效
1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各方執壹份。
甲方代表簽名(蓋章)乙方代表簽名(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12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爲一方,爲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內容
1.1委託方希望獲得服務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服務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招標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監理合同、進度款支付、材料採購合同等審覈;設計變更、現場洽商記錄、材料採購等協助建設方提出主導意見;施工現場其它技術服務。
1.3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項目實施全過程。
1.4根據工程進度按委託方要求及時提供技術諮詢報告,向委託方及時通報工程進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爲委託方全面掌握工程情況和下一步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第二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並給予服務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並指定一名總代表隨時聯繫。
2.2服務方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3服務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數據資料。
2.4服務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服務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服務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方式
3.1本項目服務費以工程造價爲計取基數,500萬元以內按8‰計取,500—3000萬元按按7‰計取,3000—5000萬元按6‰計取,5000—10000萬元按4.5‰計取,超過10000萬元按3‰計取。
3.2合同簽訂後預付30%,工程施工到一半付30%,竣工前再付30%,竣工驗收後一個月內付清10%餘款。
第四條保密
4.1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服務方時,均被視爲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服務方。
4.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4.3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條保證
5.1服務方保證委派有施工經驗和協調能力的工程技術人員到現場開展技術諮詢服務工作,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任務。
5.2如果服務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委託方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服務方,服務方7天之內必須改正或彌補。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包頭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7.1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服務費支付完畢後自動失效。
7.2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委託方: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聯繫人:住所:電話:開戶銀行:帳號:郵編:日期:
服務方: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聯繫人:住所:電話:開戶銀行:帳號:郵編:日期: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13
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方)爲一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爲諮詢方)爲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 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 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
1.3 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1.4 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1.5 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 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繫。
2.2 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 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 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 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諮詢方應爲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 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 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 價格與支付
3.1 本合同總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二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三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四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爲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4 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委託方爲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交付。
3.4.2 分項一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3 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a.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4 分項三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5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6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6 爲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
4.1 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爲: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b.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c.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d.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4.2 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 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條 保密
5.1 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爲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3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條 稅費
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諮詢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支付。委託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委託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諮詢方。
6.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承擔。
第七條 保證
7.1 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 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爲止。
7.3 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八條 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 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本,包括爲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 諮詢方可保存上述資料的複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項目之外的任何項目。
第九條 轉讓
9.1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條 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c.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 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爲,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b.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應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爲,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b.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c.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___天。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條 仲裁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語言和標準
13.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文件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13.2 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條 適用的法律
14.1 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爲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7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諮詢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關技術諮詢合同範本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_技術項目向乙方(顧問方)諮詢;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諮詢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技術諮詢項目名稱爲:(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諮詢項目的名稱)
1.2技術諮詢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_______技術的技術諮詢合同。
1.3甲乙雙方可以就有關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軟科學研究項目;促進科技進步和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項目;其他專業技術項目訂立技術諮詢合同。
第二條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2.1本合同的履行標的不是技術成果,而是供委託方決策和選擇的諮詢報告,即顧問方爲委託方就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成果推廣、工程設計、科技管理等科技項目提出的建議、意見和方案。
2.2本合同顧問方就委託方的某項特定技術項目向委託方提供諮詢報告,其工作內容如下:
(1)可行性論證:即對某項特定的經濟技術項目實施的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綜合分析、計算和評價,從而確定該項目是否成功和發展的可能。
(2)技術預測:即對諮詢技術項目的發展趨勢進行展望與預測,主要是對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的發展動態,以及這些技術的發展對某些產品需求的影響的預。
(3)專題技術調查:即針對諮詢技術項目的技術要求,採取多種方式對專題資料、數據的考查與收集工作。
(4)分析評價報告:即對某項技術的發展給社會帶來的積極作用和消極作用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評價工作。
2.3顧問方向委託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委託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2.4委託方和顧問方約定顧問方提交的諮詢報告應達到以下要求:(雙方對諮詢報告所應達到的要求的約定)
2.5本合同所稱的“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僅指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形式內容和通過約定的驗收方法,不能擴大理解爲保證委託方按諮詢報告實施達到理想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三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奉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爲:(如委託方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向顧問方提交有關諮詢資料和數據;顧問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完成諮詢報告並提交給委託方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顧問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顧問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採用顧問方向委託方提交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研及分析評價報告等方式。
第四條委託方的協作事項
4.1委託方的協作事項是指爲了使顧問方順利開展諮詢工作,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技術背景資料等。
4.2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顧問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2)根據顧問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追回有關資料、數據;
(3)提供給顧問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爲顧問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3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諮詢資料和數據:(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數據)
4.4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
4.5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和方式等。
第五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的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顧問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驗收、評價方法
6.1鑑於技術諮詢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着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諮詢報告和意見的驗收或者評價方法,可以約定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法驗收,也可以約定以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爲驗收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在技術諮詢合同中,技術諮詢的經費統稱爲報酬,雙方應明確約定報酬的金額。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支付報酬________元人民幣。
7.2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爲:(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顧問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影響顧問方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所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如數支付。
8.2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報酬的,應當補交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3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或者遲延提供合同約定的數據和資料,或者所提供的數據、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應當如數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4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或者不補充有關技術資料、數據和工作條件,導致顧問方無法開展工作的,顧問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5顧問方未按期提出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6顧問方遲延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諮詢報告和意見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7顧問方不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或者所提交的諮詢報告和意見水平低劣,無參考價值的,應當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8顧問方在接到委託方提交的技術資料和數據之日起兩個月內,不進行調查論證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顧問方應當返還已收的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9.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9.2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9.3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9.4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9.5.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爲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審批部門意見:
審批部門:(簽章)
日期:
技術諮詢合同範本閱讀
甲方(顧問方):_______乙方(委託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
(公章或當事人簽字)(公章或當事人簽字)
青科第_______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
丙方(主管單位):_____(公章)
合同鑑證單位:_______(公章)
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14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爲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五、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託人:(蓋章) 諮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託人”是指委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諮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工程造價諮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託人、諮詢人以外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爲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爲準。
諮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諮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諮詢工作計劃等,並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範圍實施諮詢業務。
第五條 諮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諮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託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爲諮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諮詢人提供與本項目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諮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託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繫。
諮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託人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授予諮詢人以下權利:
1.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覈對或查問。
3.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託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託人有下列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諮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諮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諮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諮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諮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諮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諮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諮詢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覈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諮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諮詢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託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託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諮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託人如果向諮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諮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於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諮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諮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爲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諮詢人由於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爲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諮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諮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 如果委託人對諮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諮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諮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 諮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諮詢人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以外經委託人認可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諮詢人及諮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諮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諮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諮詢業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覈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覈;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覈;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鑑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委託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第九條 委託人應在日內對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
第十四條 諮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二直接經濟損失x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諮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託人與諮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使用說明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包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和《建設工種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專用條件》)。
《標準條件》適用於各類建設工程項目造價諮詢委託,委託人和諮詢人都應當遵守。《專用條款》是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特點和條件,由委託人和諮詢人協商一致後進行填寫。雙方如果認爲需要,還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
《專用條件》的填寫說明:
《專用條件》應當對應《標準條件》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第二條要根據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如工程類別、建設地點等填寫所適用的部門或地方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有關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在協商和寫明“建設工種造價諮詢業務範圍”時首先應明確項目範圍如工程項目、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以及所承擔諮詢業務與工程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蓋工程範圍相一致。其次應明確項目建設不同階段如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階段或全過程工程造價諮詢中投資估算、概算或預算的內容等。
在填寫建設工種造價諮詢酬金標準時應根據委託人委託的建設工程項目內容繁簡程度,工作量大小、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在簽訂合同時預付30%預付款 元,當工作量完成70%時,預付70%的工程款 元,剩餘部分待諮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如果由於委託人及第三人的阻礙或延誤而使諮詢人發生額外服務也應當支付酬金,並應約定好酬金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時間,在寫明其支付時間時應寫明其後的多少天內支付。
如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設立獎罰條款,但必須是對等的。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15
中國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公司
編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爲一方,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爲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涌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月份內派遣_____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_____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爲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爲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2.爲乙方_____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__________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爲受益人金額爲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商業發票正本一份、複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不遲於_____天通過中國_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_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
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
_____國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國___________公司______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貴公司與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總金額爲__________美元的第_____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願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
我們保證責任範圍爲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__________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後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第五章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乙方的金額計__________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16
甲方(客戶):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爲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務項目
甲方聘請乙方就下列項目爲甲方提供管理諮詢服務:
1、企業診斷諮詢;
對企業的現狀、經營狀態、運營問題和效率進行系統診斷;得出診斷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
2、企業發展戰略諮詢;
提供企業戰略分析、選擇、規劃、保障體系設計、執行、評估等服務;
提供戰略管理的理念、知識、方法和工具,培訓相應的知識和能力;
3、人力資源管理諮詢;
提供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診斷及有效性分析、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設計;
提供企業人力資源規劃(數量、結構、能力提升)、職務分析與職務評價;
提供素質模型潛能評價體系建設、任職資格標準體系建立;
提供績效考覈體系設計、薪酬體系設計;
提供企業內外部培訓項目分析及實施效果評價;
二、 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 以上單項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爲人民幣 元/項,三項合計優惠價爲人民幣元 (含稅)。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諮詢服務,並在壹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 甲方的基本義務
1、 與乙方誠信合作,爲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 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 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 乙方的基本義務
1、 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 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 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 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 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受權人(簽字): 代表受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17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顧問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省______市(縣)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技術諮詢(該項目屬_____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方的協作事項
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__(時間)內,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評價方法
諮詢報告達到了本合同第一項所列要求,採用方式驗收,由______方出具技術諮詢驗收證明。
評價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報酬(諮詢經費):____________元。
顧問方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的經費爲________元,由______方負擔。(此項經費如包含在諮詢經費中則不再單列)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和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__條約定,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__條約定,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____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決。
九、※其它(含中介方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寫 說 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法:
合同登記編號爲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爲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爲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爲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爲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爲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
區自行決定)
二、技術諮詢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爲另一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包括當事人各方情報和資料保密義務的內容、期限和泄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
雙方可以約定,本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均有效。
五、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六、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七、本合同書,凡是當事人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委託方
甲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 所
(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掛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顧問方
乙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 所
(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掛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中介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 所
(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印花稅票粘貼處
────────
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
經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
注:①本合同書標有※號的合同條款按填寫說明填寫。
技術諮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的標的是諮詢行爲,技術諮詢合同爲雙務、有償和諾成合同。
特別提示
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闡明諮詢的問題,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接受受託人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人未按照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數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人按照受託人符合約定要求的諮詢報告和意見做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由委託人承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技術諮詢合同的受託人應當按照約定完成諮詢報告或者解答問題;提出的諮詢報告應達到約定的要求。技術諮詢合同的受託人未按期提出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減收或者免收報酬等違約責任。
另外,在技術諮詢合同履行過程中,受託人利用委託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受託人。委託人利用受託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委託人。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18
編號: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爲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爲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內派遣_________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______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_______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爲_______個日曆日(包括_______個旅途日和_______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
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2、爲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____%,計____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_____________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____天內通過__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__銀行向乙方支付。
A、___________公司北京XX處出具的以甲方爲受益人金額爲協議總金額____%計_________(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複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____%,計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不遲於______天通過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國家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國家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國家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訂日期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19
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爲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爲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涌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
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
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
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爲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
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
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
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爲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爲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
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爲受益人金額爲協議總金額2
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複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
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中國
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
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
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
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
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
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環評環保技術諮詢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服務內容、方式
1.爲本項目進行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寫與評價。
2.代理並通過本項目的環保竣工驗收。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作爲本項目建設單位,負責提供涉及本項目所有環保局要求提供的相關正確的基礎資料給乙方(包括規劃用地許可證、立項位置四置圖、項目設計方案及相關圖紙等)。若因甲方資料提供不齊而造成完成時間延誤,則工期相應順延。
2.甲方依照合同按時向乙方支付本項目環保影響報告書的編寫與評價及代理環保驗收的技術諮詢與服務費。
3.工程竣工驗收時甲方保證本項目符合房地產環保驗收必備的條件,主要包括實行雨污分流,植被恢復良好,發電機房的噪聲達標等,並提供規劃用地許可證、國土證、用地紅線圖、總平面圖、下水道管網圖等資料供本項目申報環保驗收。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寫與評價。
(1)諮詢方式:按照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的要求,通過現場及類比調查,從而對本項目的建設可能產生的污染物進行預測,並對照環境標準,論證項目對環境的影響,並提出污染防治的對策。
(2)工期要求:個法定工作日,時間從乙方收到甲方首期款項(合同價的___%,即人民幣元)且甲方向乙方提供環保局要求提供的基礎資料開始計算。
(3)諮詢主要工作:乙方對所承擔的工作負責,並保證按時、保質保量認真完成報告書的申報、編制、環保部門對報告書的審批等工作,並儘量優化環境治理方法,以降低甲方治理成本。
2.環保竣工驗收
(1)因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寫與評價由乙方負責完成,故乙方必須保證環保審批手續及相關文件資料齊全,如不齊全,由乙方負責完成補辦相關手續及文件資料,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且工期不順延。但如有關資料須甲方提供的,甲方應及時協助提供,否則,因甲方延誤提供的,責任由甲方承擔,且工期相應順延。
(2)乙方在本項目各項環保措施符合環評報告書批覆的條件下,在個法定工作日內代甲方完成本項目的環保竣工驗收,工期從乙方收到甲方首期款項且滿足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款開始計算;
(3)驗收要求:環保部門驗收合格,並取得市環保局驗收合格證。
第四條 項目款項及支付方式
1.經雙方協商,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寫與評價技術諮詢與服務費爲人民幣元整,代理竣工驗收服務費用爲人民幣元整,兩者合計總費用爲人民幣元整,且全部均爲含稅價格。
2.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寫與評價服務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後天內甲方付給乙方報告書編寫與評價服務費用的___%,即人民幣元整;餘款即人民幣元整在乙方完成取得環保主管部門的批覆文件(一份詳細報告書原件,兩份市環保局的批覆文件原件)並提交給甲方日起計天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
3.環保竣工驗收付款方式:
甲方在本項目具備環保竣工驗收條件並書面通知乙方日起計天內,向乙方支付代理環保竣工驗收費用的___%即元整;餘款_____元整在環保部門驗收合格,並取得東莞市環保局驗收合格證且提交給甲方日起計天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
4.如因甲方的開發需要,本項目需分期開發,且甲方要求分期驗收的,因環保部門的收費也是按每期驗收項目收費的,則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環保竣工驗收費用爲____元每期。相應地,有關條款按本合同有關環保竣工驗收的條款執行。
第五條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寫與評價服務條款即時生效直至乙方完成本合同相關條款規定乙方應該完成的內容爲止。
3.乙方爲甲方代辦環保竣工驗收的時效:從本項目正式開工日起計算,期限爲年。在此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保證按照本合同條款內容全部執行。若超出此期限,且乙方必須向環保部門支付的相關費用因政策而提高的情況下,乙方提供相關依據,雙方可另行協商價格,並簽定補充協議,如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有關環保驗收的條款全部終止執行,甲方有權另行對代理環保竣工驗收項目進行招標。如甲方另行進行招標的,因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寫與評價由乙方負責完成,故乙方必須保證環保審批手續及相關文件資料齊全,如不齊全,由乙方負責完成補辦相關手續及文件資料,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或履行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乙方不返還本合同已收款項;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或履行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按本合同總價款的_____%的雙倍償付給甲方。
2.甲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款時,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應付金額的‰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且乙方完成的工作時間可能順延。同樣,若因乙方原因及行爲造成不能按照本合同條款約定的內容完成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應付金額的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如因乙方原因逾期累計超過天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另行找其他單位代爲完成餘下工作,且費用由乙方支出。因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相關損失。
第七條 項目名稱及聯繫人員
1.本項目名稱暫定爲”_____”,如甲方變更項目名稱,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時通知乙方,而造成有關批覆文件及驗收合格證的名稱要到環保主管部門變更名稱的,乙方負責辦理有關變更手續,但費用由甲方承擔。
2.本項目環評及環保驗收甲方指定負責人爲,共人,聯繫電話爲。
3.本項目環評及環保驗收乙方指定負責人爲,共人,聯繫電話爲。
4.如雙方指定的負責人發生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負有通知責任的一方承擔相應責任與後果。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式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諮詢服務標準合同 篇21
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 _____ 國 ________________ 公司關於 ________________
編號: 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爲一方, _____ 國 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爲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涌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__________ 年 _____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爲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爲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爲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 ________________ 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 ________________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爲受益人金額爲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複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_______________ 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不遲於 _____ 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________________ 公司
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
國 ________________ 公司
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電傳: 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中國 ________________ 公司 _____ 國 ________________ 公司
附件
________________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 ________________ 公司
___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