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設備安裝服務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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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設備安裝服務合同 篇1

甲方(委託單位):

塔吊設備安裝服務合同(通用3篇)

乙方(受委託單位):

甲、乙雙方單位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則,就起重設備安裝一事,共同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作內容

乙方受甲方委託承擔塔吊檯安裝工作,拆卸高度米,附牆道。安裝約米高度。(注:不含裝車、卸車、轉運費用及維修)。

二、安裝費用及檢測資料費用按元包乾。(注:)

三、付款方式

1、起重設備安裝進場施工日,甲方向乙方預付進場資金元。

2、起重設備安裝至約米時甲方再付元。

四、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基礎施工及基礎驗收備案資料(材質證明書、材料實驗報告、砼試塊試驗報告及基礎安裝部位平面測量成果數據提供)。

2、負責提供該設備安裝使用說明書及設備本身技術檔案。

3、甲方提供的安裝設備應屬安監站及政府部門認可的合格設備,安排。起重設備在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相關事宜均與乙方無關,甲方自理(如起重設備司機的操作與設備質量造成的事故及基礎的承受能力等原因)。

五、違約責任

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賠償不低於總承包金額50%的違約金。

六、其他款項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至本設備安裝工作、支付款項完畢止。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塔吊設備安裝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甲方安排,由乙方對11#首採工作面設備進行安裝,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 工程項目:

二、 工程地點:

三、 工 期:

四、 工程內容及工程量:

五、 工程質量:

工作面安裝前,甲方應組織乙方對安裝工作面的支護,材料數量進行詳細的驗收,並簽字存檔。乙方按照甲方安裝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安裝設備的質量,如因運輸、裝卸、安裝不當造成設備損壞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損失。

六、 安全生產:

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甲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乙方違反規定而發生事故,其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七、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設專人向甲方辦理有關安裝工作面的限額領料手續,乙方應按甲方所提出的安裝質量要求和所提供在材料進行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超出限額,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八、工程造價:

九、驗收:

安裝工程完畢後,甲方組織相關部門根據規定進行驗收,以設備空載聯合試運轉無異常爲準。超出合同中所發生的工程以礦方簽證後,按國家定額計算加入總結算額中。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組織乙方有關部門,熟悉施工現場線路及供水、運輸、通風、避災線路等。

2、爲乙方提供安裝所需要的有關技術資料。

3、負責將通訊送到施工制定的地點。

4、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瓦斯監控,每班配備一名安檢員、專職瓦檢員。

5、協助大型設備的裝車下井。

6、開工前,與乙方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對施工現場及運輸線路,設施等進行現場辦公,對乙方熟悉現場情況及提出有關具體問題進行商定。對所需安裝的設備進行清點。

7、負責做到運輸線路所有信號完好齊全,屬於在施工期間乙方管理的,驗收後移交乙方,乙方負責使用和維修。

8、乙方施工人員無論發生任何事故時,積極處理儘量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9、爲乙方提供住宿、洗浴、礦燈、自救器、更衣櫃等。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及要求組織安全生產、嚴格遵守“三大規程”和甲方有關安全規章制度。

2、開工前按甲方提供的資料及作業施工要求、現場實際情況,編寫安裝工程的規程,經甲方審批後組織貫徹進行施工。

3、乙方在設備安裝過程中,保證設備的原狀和數量,不得隨意損壞或丟失,否則照價賠償。

4、乙方嚴格把握安裝進度,並保證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安裝工作。除甲方原因外,不得延誤工期,否則責任自負。

5、乙方工程結束後,應將甲方所提供的及在施工過程中向甲方借用的生產、生活物品退還甲方。在雙方清點後屬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或丟失,照價賠償。

6、乙方安裝工程結束,以甲方驗收合格爲準。

三、安全管理: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和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杜絕事故的發生,確保施工安全;在施工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事故,均有乙方負全部責任。

2、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程、規定要求。

3、甲方爲乙方提供安全的作業環境,乙方在施工過稱中自己要保證安全作業。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所包工程不能再次分包。

2、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不經協商,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3、發生爭議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解決。

4、乙方對所包工程不得轉包。

五、工程費用的給付形式

1、根據施工合同中未編訂的工程事宜,若發生經雙方現場覈實,簽證後結算時予以補助。

2、安裝費用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定額標準確定,根據合同有關規定,由甲方付給乙方。

3、施工完成工程量的60%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造價的40%。

4、經甲方對此項工程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把所剩款項一次性全部付給乙方。

六、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4份。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結束要收完畢,試生產期過後支付安裝費用合同終止。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設備安裝服務合同 篇3

項目名稱:

委託單位:

檢測單位:

簽訂時間: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檢測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人防工程防護設備質量檢測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人防工程防護設備檢測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地址:

第一條 檢測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檢測的檢測項目如下:

人防工程防護設備安裝質量檢測;具體的檢測項目、數量見附件。

第二條、甲方職責

1、甲方指派 (電話: )爲甲方代表全權負責與乙方的溝通和協作。

2、甲方應提前(預埋件檢測至少提前三個工作日、竣工工程防護設備檢測至少提前七個工作日)向乙方發出書面工作聯繫函與乙方商定進場檢測時間,負責協調和通知人防工程監管單位項目驗收、人防工程監理單位、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生產安裝單位的陪檢人員按時到場陪檢,至少提前兩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與待檢設備相關的以下資料和文件,並確保其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①待檢測的設備清單;②相關人防工程戰時平面圖及設計說明;③相關人防通風水電戰時平面圖及其設計說明;④產品圖紙(需要複覈時提供);⑤產品合格證。

3、在雙方商定的現場檢測時間前,確保現場已具備檢測條件,並負責做好與檢測活動有關各方的溝通工作:①待檢設備/預埋件已按設計規範和相關標準安裝到位;②乙方檢測人員可以安全出入檢測現場;③其他保證檢測工作正常開展的現場環境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安裝必要的照明設施、提供現場標高參考點等。

4、爲乙方現場檢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並授權至少一名現場監理代表甲方全程配合乙方檢測人員完成現場檢測工作,並籤認現場檢測記錄。

5、保守乙方的商業機密。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第三條、乙方職責

1、乙方指派 (電話: )爲該項目檢測負責人負責與甲方的溝通與協作。

2、按照公正、科學、準確的原則,參照

《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產品質量檢測與施工驗收標準》(RFJ01-20__);

《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試驗測試與質量檢測標準》(RFJ04-20__);

《人民防空工程質量驗收與評價標準》(RFJ01-20__);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134-20__);

《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3-20__)等標準及相關設備的技術圖紙等資料,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組織檢測工作。

3、現場檢測發現不合格項時應書面告知甲方或設備安裝單位,待整改完成後並在接到甲方複檢通知後進行復檢。

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項目現場人防檢測的相關圖紙及資料,否則可以拒絕出具該項目的檢測報告,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各種圖紙資料及其他相關文件,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向甲方提供相應資質文件配合甲方進行工程報監報驗工作。

5、在隱蔽工程防護設備現場檢測完成後五個工作日內、竣工工程人防設備現場檢測完成後十個工作日內出具一式貳份檢測報告。有項目需要複檢的,待所有檢測項目均檢測完成後再出具檢測報告。當甲方對部分檢測項目的檢測報告份數有特殊需要時,可另行約定。

6、乙方對此工程出具的防護設備安裝(隱蔽)質量檢測數據結果僅對設備受檢時的狀態負責,檢測報告僅對本次樣品及檢測條件有效。

第四條、檢測費用

1、經雙方商定,根據 “人防工程防護設備檢測服務項目清單”的檢測內容,本次檢測費用爲:人民幣 整(¥ )。在項目檢測完成後如果發現實際檢測內容和“人防工程防護設備檢測服務項目清單”內容不一致,經按有關收費標準覈算後,如最終結算總金額與原合同總價比較變動超過1000元時,最終檢測費按實際檢測的設備型號、數量及原單價進行結算。

2、檢測費用支付方式:甲方在合同簽訂完成後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30%,在人防設備隱蔽構件檢測完成後乙方出具隱蔽構件檢測報告前,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50%,餘款在甲方領取設備竣工檢測報告前一次性付清。

3、上述款項均通過銀行轉帳方式支付;乙方在每次收到檢測費用後十個工作日內開具 □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 給甲方。

4、需要複檢的,乙方只對需複檢設備按該設備檢測價格的30%收取費用,因複檢產生的差旅費用按600元/天收取。

五、違約責任

因一方單方面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違約方負責;導致守約方損失的,按守約方實際損失(最高不超過本合同總價金額)進行賠償。

六、爭議解決

甲方對檢測結論有異議的,應在收到檢測報告後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交書面異議材料,並與乙方協調由雙方共同認可的檢測機構複檢。複檢結論與原檢測結論相同,由甲方支付複檢費用;反之,則由乙方承擔複檢費用。對複檢結論仍有異議的,可向主管部門申請專家論證解決。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約定

1.所簽訂的補充合同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若因保管不善,導致乙方已移交的檢測合同或檢測報告(移交份數依據雙方約定)資料丟失、缺損失效,要求乙方加印、製作相關檢測資料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資料製作工本費、裝訂費等費用;合同資料按150元/本收取,檢測資料按300元/本收取。

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叄份(由甲方負責上交壹份給廣西民防協會備案),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公章後生效,雙方履行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後終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聯繫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聯繫電話:

檢測單位銀行賬戶信息:

單位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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