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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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精選16篇)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物業管理合同書

來源:作者: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爲經營收入。

第九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的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2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 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 保潔費:________

3. 保安費:________

4. 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

5. 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 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 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 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 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 無償使用;

(2) 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7. 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 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 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0. 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 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 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 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 房屋外觀:______

2. 設備運行:______

3. 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

4. 公共環境:_________

5. 綠化: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 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收取;

2. 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 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 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6. 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條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車位:______

2、 車庫車位: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求乙方限期

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3

委託方: ( 下稱:甲方)

註冊地址:

受託方 (下稱:乙方)

註冊地址:

甲方爲 之開發企業,擁有該物業之產權。乙方爲一家物業管理企業,持有物業管理企業執照 [ ] 及物業管理資質等級 壹 級 [ 證書編號 ]。甲乙雙方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物業管理條例 》以及其他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調一致基礎上,就乙方爲 提供全面專業化之物業管理顧問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1條 :本合同中有關定義

1.1 「本物業」指: [ ] 地址: ,總建築面積約 萬平方米,其主體功能爲公寓、商業、寫字樓及 設施。( 功能按照項目實際情況寫明 )

1.2 「 物業管理顧問合同 」指:《 [ ] 物業管理顧問合同 》,即本合同。

1.3 「 物業管理顧問 」指:乙方以本合同約定之方式、時間完成本合同規定工作內容,並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內規定之工作。

1.4 [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期限: 指自 20xx 年 8 月 1 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之日(預計爲 20xx 年 7 月 31 日)止,乙方向甲方對本物業提供於上述期間之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期階段服務。上述項目竣工驗收日期如有變化,以甲方最終的書面確認爲準(甲方應於該確認函的合同結束日期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2條 :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範圍

第3條 : [ ]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內容

3.1 物業管理工程專業: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範圍包括: [ ]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 乙方工作範圍及上列每項功能之特定責任均已列於本合同之第3項條文內。

3.1.1 機電系統設備設施圖紙建議

乙方將對本物業內各項機電設備設施系統之圖紙設計方案包括:公共照明系統、動力系統、弱電智能化系統、空調採暖系統、給排水等系統之設計問題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2 樓宇設施/設備選型建議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的工程設備專業圖紙和設計方案,提供甲方有關在樓宇工程設施/設備選型方面的物業管理顧問建議,包括並不限於:

動力系統、照明系統;

空調製冷/採暖方式、送排風方式;

智能化系統;

給水、排水、中水各系統設計方案;

垂直交通系統:電梯配置方案;

擦窗機配置方案;

停車場收費管理系統;

3.1.3 工程設備用房合理佈局建議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設施之工程專業圖紙設計方案及相關機電、空調、給排水等工程設施設備系統用房之合理佈局方面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4 暖通給排水建議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工程基礎之冷熱源方案( 如有 ),戶式中央空調的選型、鍋爐選型、水泵選型、採暖方式、直飲水、中水、生活用水設計、市政雨排水、供水供氣之佈置以及設施設備運行維護費用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5 物業智能自動化系統設置建議

乙方將提供本物業設施中智能自動化設施/設備系統設置的物業管理顧問建議,包括並不限 於:樓宇自動化控制系統、綜合寬帶通訊網絡系統、消防自動報警監控/保安監控系統、門禁及保安巡更系統及各項生活、娛樂智能化系統等。

3.1.6 能源收繳與計量控制建議

乙方將對本物業公寓樓、寫字樓、住宅與配套設施部分的供電、供水及空調製冷/採暖及天然氣系統,以物業管理角度提供相關建議,包括並不限於:

本物業公寓樓、寫字樓、住宅與配套設施部分各功能部分的供電、供水

及空調製冷/採暖及天然氣系統合理分割與獨立計量要求。

本物業公寓樓、寫字樓、住宅與配套設施部分各功能部分內公共區域各地段、層面 照明用電、動力用電系統、清潔/綠化用水系統與業戶單元內之供電、供水及空調製冷/採暖 系統合理分割與獨立計量要求,及獨立單價要求。

3.1.7 公共區域裝飾/裝修標準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各公共區域地段、層面裝飾/裝修設計預算標準,提供相關專項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8 工程設施/設備施工與安裝建議

乙方將於本物業設施施工階段從物業管理角度提供有關工程設施/設備在施工及安裝過程中專項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9 物業廣告標識系統建議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公寓樓、寫字樓、住宅及相關配套設施部分之相關設計要求,對其廣告標識及泛光照明系統之合理佈置及設計方案等方面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10 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建議

乙方結合本物業設施投入使用後各項物業管理需求,並結合建築圖紙設計以及公攤面積之劃分原則,對物業管理辦公用房的平面佈局/裝修標準等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11 物業整體接管與驗收

乙方將視本物業之各項工程專業施工與交付使用進度,提供有關本物業接管驗收流程與標準建議。

3.1.12 設施設備維修及運行管理

乙方將提供甲方有關本物業之週期性設備/設施維修及運行等方面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13 工程設施/設備維護與保養

乙方將制訂本物業設施部分內工程設施/設備及公共區域土建裝飾部分之標準維護保養方案,並提供符合其實際運作與管理需求之 [ 工程運作手冊 ]。

3.2 物業管理專業:

3.2.1 園藝綠化功能及配置建議

乙方將提供本物業設施部分之室內、外園藝綠化及景觀維護專業方面之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2.2 清潔服務之程序

乙方將協助甲方擬定本物業設施清潔服務之基準,如建材之類別、位置、清潔次數及所需員工;制定適當報表監督清潔日常運作及監察清潔服務品質等。

3.2.3 垃圾處理辦法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設施內之專業工程圖紙設計要求及與公共區域實際可利用狀況,就日後產生之各類型生活、辦公垃圾之儲存及處理方式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其中包括:確定垃圾房位置、面積、裝修與環衛控制標準、收撿及清運流程。

3.2.4 公共區域標識導向系統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安排本物業公共區域標識導向系統之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2.5 物業管理費成本費用分析

乙方將評估影響物業管理運作及收費之因素包括:根據本物業設施功能設計、公共區域內裝修標準及選用之材料與工程設施/設備規格等,擬訂本物業管理服務之各項無償及有償收費標準與操作程序。

3.2.6 編制文件制度

乙方將協助編寫符合本物業之特定需求之[ 臨時管理規約 ]、[ 業戶手冊 ] 及各項管理規章與細則。

3.2.7 移交物業區單元與用戶之程序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移交本物業設施部分單元與用戶之程序建議。

3.2.8 裝修管理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安排本物業設施部分單元業戶裝修工程及物料運送控制之程序,並提供符合本物業管理運作需求之 [ 裝修指南 ]。

3.2.9 投訴處理建議

乙方將擬訂處理本物業各類型業戶對物業管理服務相關各項投訴之處理與跟進建議。

3.2.10 物業保險

乙方將協助甲方擬訂本物業之保險事宜,具體操作將按照本物業之實際建築成本、業戶類型、相關各項管理需求及保險行業規範模式運作。

3.2.11 業戶檔案管理

乙方將擬訂本物業各單元各類型業戶之檔案管理方案。

3.2.12 業戶意見徵詢

乙方將擬訂對本物業業戶定期進行物業管理意見徵詢之程序建議。

3.2.13 節日裝飾及業戶聯誼活動

乙方將擬訂對本物業於節假日期間之節日裝飾計劃包括:新年/聖誕節、春節、五一勞動節與 十一國慶節等,以及相關業戶聯誼活動方案。

3.2.14 物業管理運作方案

乙方將擬訂符合本物業實際運作及管理需求之 [ 物業管理運作方案 ],該 [ 物業管理運作 方案 ] 亦在甲方確認後作爲本物業專業管理與服務之操控依據與基礎。

3.2.15 優質服務計劃

乙方將擬訂本物業之對客優質服務計劃。

3.2.16 物業管理法規及訊息

乙方將定期向甲方提供相關政府職能機構頒佈之物業管理專題性法規條例動態及訊息支持。

3.2.17 物業宣傳推廣建議

乙方將以物業管理角度配合甲方開展本物業銷售之宣傳推廣活動,具體內容包括:

提供乙方物業管理顧問標誌、標牌及相關印刷品;

定期參加甲方組織之本物業宣傳與推廣活動,於活動中提供乙方物業管理顧問範圍 內之講演及相關演示。(唯此項活動甲方應提前書面知會乙方)

乙方將提供甲方銷售人員有關物業管理概念課程培訓一次包括:

戴德樑行簡介

物業管理費構成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銷售中心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建議 接待服務流程 清潔、保安、客務服務人員配置 銷售中心各項管理制度

3.3 物業管理安防專業:

3.3.1 交通組織布局建議

乙方結合本物業各項主體功能之使用特點,提供本物業地面及地下部分之交通組織布局方面之物業管理顧問建議包括:

3.3.2 停車場設施管理建議

乙方結合本物業停車場設施部分的規劃設計方案,以及本物業停車場設施交付使用後的實際使用需求,提供本物業停車場設施部分的運營管理服務方案。

3.3.3 安防管理控制系統建議 出入口設置 地面及地下交通管理 人流、物流及車流控制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各項主體功能之安防管理需求,對相關安防管理控制系統設計方案,提供相關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3.4 安防控制與管理

乙方根據本物業安防控制與管理的特定需求,擬訂保安人員崗位、保安服務的標準內容,並設立特定幷適合本物業的保安制度、編制之各相關巡邏路線圖表及 [ 安防運作手冊 ]。

3.3.5 應急預案程序

乙方提供本物業設施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其內容包括:火災、水浸、地震、斷電/水/天然氣及罪案等之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4 物業管理財務專業:

3.4.1 物業管理費預算案

乙方根據本物業的特定管理與服務需求,制訂本物業各功能部分(包括:公寓樓部分(自物業投入使用後之首年度)物業管理費預算案及物業管理處前期開辦費預算案。

3.4.2 物業財務管理

乙方提供本物業有關物業管理之財務運作模式及相關要求包括:

處理支出項目

乙方提供甲方有關物業管理支出帳目的控制程序;

收支損益報表

乙方提供甲方有關收支損益報表的形式。

收取物業管理費之程序

乙方提供甲方有關每月發出物業管理費通知單予各業主的程序,並將制定向欠交物業管理費及雜費之業主發出催收通知書程序。

3.5 物業管理培訓專業:

3.5.1 專業課程培訓計劃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實際運作及管理需求,在甲方配合下對駐本物業之管理處各專業部門員工提供一系列培訓,其中每項培訓一次,內容將包括:

物業管理人員專業培訓:

物業管理概念、臨時管理規約及物業管理法規;收樓入夥流程、公寓物業管理要點、客戶投訴處理技巧;

安防管理人員專業培訓:

保安消防監管控制要點及緊急事件處理程序。

工程管理人員專業培訓:

二次裝修管理重點及物業工程驗收移交;

機電設備設施日常維護、入室維修服務及注意事項。

財務管理人員專業培訓:

物業管理費用收繳流程及欠費催繳流程。

3.5.2 以上物業管理培訓課程每項爲2-3小時。

3.5.3 以上物業管理培訓課程開展前,將由乙方物業管理專業經理對本物業管理處員工進行 訪談,在掌握與瞭解管理處員工實際專業水平狀況後,結合以上課程內容,制訂符合本物業 及管理處員工實際運作與受訓需求之培訓綱目,並在此基礎上實施。以上各項培訓課程完成 後,乙方將向本物業管理者提供有關以上各項培訓課程之教材。本合同屆滿時,如甲方尚未 組建本物業之物業管理團隊,則乙方無須提供此項培訓。

3.6 物業管理行政人事專業:

3.6.1 行政人事政策

乙方擬訂 [ 員工手冊 ] 及 [ 行政人事政策與程序 ] 等專業操控文件。

3.6.2 員工選聘

乙方對本物業管理處各職級員工之選聘標準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支持包括:協助提供面試及提供聘用條件等。

3.6.3 員工工服樣式

乙方將對本物業管理處各職級員工之工服樣式向甲方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7 物業管理顧問例會

乙方物業管理顧問團隊專業經理,將結合本物業各階段之專業管理與服務以及甲方對乙方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實際需求,於本合同簽署生效後每月 壹 次赴太原市項目現場參加甲方召開之物業管理顧問工作例會。

第4條 :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期限及方式

4.1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

4.1.1 本合同物業管理顧問服務之期限爲本合同1.4條款。

4.1.2 本合同中第3條項下的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內容,其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性建議均以書面文本形式及或電子郵件形式在甲乙雙方共同認可之時限提交甲方。

4.1.3 乙方將於本合同簽署生效後結合本物業物業管理顧問服務之相關內容組成專案顧問服 務團隊,且並在與甲方召開之第一次工作會議後5個工作日內,提交相關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工 作計劃與甲方。該工作計劃亦將在得到甲方認可後,作爲乙方提供甲方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工 作之依據。

第5條: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及付款方式

5.1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及付款方式

5.1.1 乙方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標準爲每月人民幣 整 ( RM),總酬金爲人民幣元整

(RMB,上述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分爲 期支付如下:

第一期:甲方於 年 月 日支付乙方人民幣

第二期: 甲方於 年 月 日支付乙方人民幣;

第三期: 甲方於 年 月 日支付乙方人民幣;

5.2 以上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均已包括乙方應負擔之全部稅費。

5.3上述物業管理顧問酬金未包含乙方之顧問組成員的差旅費,此項費用需由甲方提供,其費用構成包括:乙方顧問組成員每月一次,每次一天顧問巡訪的食宿及交通費用(甲方需提供標準在三星級及以上的酒店作爲乙方顧問組成員之住宿並提供往返機票)。

第6條:關於使用“北京戴德樑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名稱及標識規定

6.1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在甲方履行本合同5.1.1條款之情況下,甲方可使用“北京戴德樑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名稱及標識(包括中/英文名稱/縮寫及標識)做本物業宣傳推廣及實際入住後全程物業管理公司對外告知使用,唯其使用字句、比例、顏色等資料應事先須徵得乙方書面確認方可進行,以保證乙方國際形象。

6.2 自本合同終止之日起,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宣傳或運用乙方之名義做本物業推廣或其它用途。

第7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7.1 甲方責任:

7.1.1 甲方有爲乙方保守本物業之相關商業機密之義務。此處所稱機密僅限於上述乙方提供之所有書面之物業管理計劃、規劃、制度、培訓課程、會議記錄、技術資料、應變辦法及合同金額等。

7.1.2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之時間及金額,支付乙方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否則乙方有權自向甲方發出書面催繳通知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後,停止服務。且乙方保留追討甲方欠付款項及每延遲付款一天,甲方所需支付乙方之每日違約金(每日違約金即:當期物業管理顧問酬金之萬分之五)之權利,但違約金之賠償總額將不超過當期應付金額之5%。

7.1.3 甲方應及時簽收乙方提供之物業管理顧問工作報告、管理建議等文件。

7.1.4 乙方所提供之與完成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之資料之所有權和涉及之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之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擁有該等資料和知識產權之使用權,可以用於與本項目有關之聯和審批等工作,但在未獲得乙方之書面同意前提下,甲方不應將該等資料和知識產權用於甲方之其他項目或交給第三方(包括甲方之關聯機構)使用。

7.2 乙方責任:

7.2.1 乙方應按本合同負責物業管理顧問方面之建議、指導和培訓,提供有關物業管理技術,以保證物業管理顧問服務質量。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甲方自發出書面警告通知書15個工作日後,可解除本合同,其酬金據實支付。

7.2.2 乙方將不會以任何方式出讓或轉讓其獲得之合作協議。

7.2.3 乙方有爲甲方保守本物業之相關商業機密之義務。

7.2.4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時,應維護甲方利益,並接受甲方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監督。

第8條:合同終止事由

8.1 除發生下列8.2之情況,立約雙方在本合同生效期間不得終止本合同。

8.2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下列情況提早一個月給予對方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8.2.1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或沒有履行本合同內列及有關補充協議之任何條款之職責,並接到對方書面通知起計一個月內未能改善及履行有關條款之職責。

8.2.2 若甲、乙雙方因重組或合併原因而被清盤。

8.2.3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本物業所在地發生戰爭、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人力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之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遭受不可抗之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遲延履約後發生不可抗力的,遲延履約一方不能免除責任。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之15天內,應向對方出具經公證之有關權威部門之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後,由雙方協商確定是否恢復對本合同之繼續履行。

8.2.4本合同雙方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火災、火災、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喪失履約能力,由受災方提供當地官方權威證明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9條:爭議解決

9.1 凡因在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之或與本合同有關之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物業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 本合同一方對另一方之任何違約及延誤行爲給予之任何內容、寬限或延緩行使根據本合同享有之權利或權力,不能視爲該方對其權利和權力之放棄,亦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該方依據本合同和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力而單獨或部分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補救辦法。

第10條:通知與送達

10.1 以本合同爲目的或與之相關之任何通知均以親自遞交,郵資已付之掛號郵件、 特快遞服務或傳真發至如下聯絡方式,否則不發生效力。如果擬接受通知之合同一方之下列地址或聯絡號碼發生變更,則其應毫不延遲地通知合同另一方這變更情況:發給甲方的通知應發至:

甲 方

通信地址:

收 件 人:

電 話:

傳 真:

發給乙方的通知應發至:

乙 方:

通信地址:

收 件 人:

電 話:

傳 真: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否則所有通知和往來通訊將被認爲是於下列日期正式送達被通知方併爲其所知悉:

1. 如果是採用親自遞交之方式,應以被通知收到該通知之日期爲準;

2. 如果是採用特快專遞之方式,應以郵件寄出之第七個工作日爲準;

3. 如果是採用傳真之方式,應以傳真發出並收到傳真確認記錄之日期爲準;

第11條:其他事項

11.1 爲保證甲乙雙方在合同有效期間之信息溝通便捷和有關事務之決定效率,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書面指定一名工作代表並通知對方,雙方指定之該工作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代表其指定方且指定方僅通過工作代表進行與對方之通知、提出詢問、答覆、提出意見、協調、書面確認對方工作成果之完成等本合同履行之相關事項,指定方應對其指定之工作代表之職務行爲負責。

11.2 本合同雙方可對本合同之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 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有關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

11.4 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雙方應就是否續約協商,如雙方同意續約,應於期滿前一個月簽訂補充協議,確認續約的期限及有關合作條款。

11.5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貳份,本合同中甲乙雙方之 [ 營業執照 ] 亦爲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雙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署:

日期:

乙方:

(公司蓋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署:

日期:20xx年七月 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就委託事項雙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 ;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1.公用設備、設施的使用管理,維修和養護。包括高低壓設備、供水設備、上下水管道、電梯、消防中心及消防設施、消防樓道、水電管道井、廠區內道路等。

2.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3.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消防樓道及公共場所髒、亂、差的治理。

4.維護房屋辦公秩序,保證房屋公共設施、設備的安全。

5.廠區內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6.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7.負責向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含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小型維修費;裝璜垃圾清運費等。);代收代付水電費用。

8.除日常維修外的大型維修時,乙方需在維修期間進行維修相關事宜的接洽、監督及檢查,並安排驗收事宜。

8.根據甲方及物業使用人的要求,提供各類專項有償服務。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委託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檢查乙方服務管理工作實施和制度執行情況。

2.在不破壞和影響房屋結構的條件下,對所屬房屋進行裝修,但改動方案應報相關部門審批許可後及乙方知曉後方可實施,安裝電話、空調,應在乙方指導下進行,確保功率不得超過原設計負荷方可實施,不能自行加大電容,以確保不造成安全隱患。

3.根據乙方所提供服務的項目,應交納費用的要按時按約交納。

4.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用要按時交給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逾期的,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甲方自行承擔滯納金。

5.對乙方違反法規及制度的行爲,經協調無效時,可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6.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下列目標實施服務管理:

1.1按時代收、代付水電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由乙方承擔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

1.2房屋外觀:無破損、無污垢。

1.3設備運行:保證甲方物業房屋內水通、電明、電梯正常運行。

1.4如遇特殊情況停水停電,提前通知廠區內租賃戶,正常維修4小時內完成。供水、供電部門檢修、維修設備除外。

1.5公共環境衛生:消防樓道清潔,有照明,垃圾井道暢通。

1.6根據建設部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有權對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及有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行爲進行制止。

1.7安全:見附件(安全協議書)。

2.根據所提供的服務和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收取服務管理費。

3.對甲方違反法規及相關條例的行爲,經協調無效時,可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對物業使用人有違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條例的行爲的,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六條 服務管理費

1.服務管理費由乙方直接與物業使用人另行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來約定物業管理費用的相關事項。

2.甲方提出的特約服務,經雙方協商後另行收費。

3.說明:

3.1房屋公用設備和設施中大修及更換費用,由甲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及實際發生額承擔,乙方不負責費用。

3.2外牆、玻璃幕牆清洗費用不屬物管費收取範圍,發生時由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情況承擔。

4.服務管理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4.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4.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4.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4物業管理區域及甲方辦公區區域的水電費代收代付服務費。

4.5物業管理區域大型維修時的接洽、監督、檢查、驗收安排服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無法完成管理目標所規定的服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予解決,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部經濟賠償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管理目標所規定的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全部經濟賠償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3.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付一定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對方賠償。

第八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並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九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

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如願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申、乙雙方同意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5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__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被告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和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 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 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 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 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 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 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費收費標準;

(9) 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 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 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 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 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串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 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 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 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 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 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費收費工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 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來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 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 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 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來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年內達到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作爲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 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的______%獎勵乙方。

2. 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_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資金另定;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資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 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 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全責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 由於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房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中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爲準。

2. 合同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 、_______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 本全責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 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6

甲方:(物業管理公司、受託方)

乙方:(房屋出售單位、委託方)  甲、乙雙方根據常政發[1994]107號文頒發的《常州市市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議定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據市____文件規定將____新村住房共計____套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出售給職工個人(說見清冊),現委託由甲方管理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委託管理費。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實行統一的專業化管理。

二、 房屋修繕

(一) 甲方負責乙方委託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的維修及日常養護,保證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託甲方負責,費用由購房人自理。

三、 託管費用

(一) 根據市政府文件關於“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規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優惠出售房或補貼出售房房價款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元、y____元,作爲房屋委託管理費。乙方在本合同簽字後15天內,將上述款項金額撥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帳戶,帳號________,甲方保證專款專用,並接受乙審查。

(二) 甲方負責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日常維修,所需費用從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增值部分中開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項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實分攤。

(三) 甲方對託管房屋共用部位設施提供及時的維修、養護。若因甲方維修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 其它

(一) 爲了便於託管房屋的管理和維修,乙方將有關房屋檔案、圖紙及其它技術資料移交給甲方存檔備查(合同終止,一併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房屋損壞、倒塌等、非甲方責任。

(三) 其它約定:

備註:

(一)本合同在簽訂後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市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四) 本合同適用優惠和補貼出售兩類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就委託事項雙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 ;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1.公用設備、設施的使用管理,維修和養護。包括高低壓設備、供水設備、上下水管道、電梯、消防中心及消防設施、消防樓道、水電管道井、廠區內道路等。

2.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3.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消防樓道及公共場所髒、亂、差的治理。

4.維護房屋辦公秩序,保證房屋公共設施、設備的安全。

5.廠區內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6.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7.負責向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含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小型維修費;裝璜垃圾清運費等。);代收代付水電費用。

8.除日常維修外的大型維修時,乙方需在維修期間進行維修相關事宜的接洽、監督及檢查,並安排驗收事宜。

8.根據甲方及物業使用人的要求,提供各類專項有償服務。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委託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檢查乙方服務管理工作實施和制度執行情況。

2.在不破壞和影響房屋結構的條件下,對所屬房屋進行裝修,但改動方案應報相關部門審批許可後及乙方知曉後方可實施,安裝電話、空調,應在乙方指導下進行,確保功率不得超過原設計負荷方可實施,不能自行加大電容,以確保不造成安全隱患。

3.根據乙方所提供服務的項目,應交納費用的要按時按約交納。

4.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用要按時交給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逾期的,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甲方自行承擔滯納金。

5.對乙方違反法規及制度的行爲,經協調無效時,可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6.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下列目標實施服務管理:

1.1按時代收、代付水電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由乙方承擔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

1.2房屋外觀:無破損、無污垢。

1.3設備運行:保證甲方物業房屋內水通、電明、電梯正常運行。

1.4如遇特殊情況停水停電,提前通知廠區內租賃戶,正常維修4小時內完成。供水、供電部門檢修、維修設備除外。

1.5公共環境衛生:消防樓道清潔,有照明,垃圾井道暢通。

1.6根據建設部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有權對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及有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行爲進行制止。

1.7安全:見附件(安全協議書)。

2.根據所提供的服務和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收取服務管理費。

3.對甲方違反法規及相關條例的行爲,經協調無效時,可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對物業使用人有違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條例的行爲的,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六條 服務管理費

1.服務管理費由乙方直接與物業使用人另行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來約定物業管理費用的相關事項。

2.甲方提出的特約服務,經雙方協商後另行收費。

3.說明:

3.1房屋公用設備和設施中大修及更換費用,由甲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及實際發生額承擔,乙方不負責費用。

3.2外牆、玻璃幕牆清洗費用不屬物管費收取範圍,發生時由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情況承擔。

4.服務管理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4.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4.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4.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4物業管理區域及甲方辦公區區域的水電費代收代付服務費。

4.5物業管理區域大型維修時的接洽、監督、檢查、驗收安排服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無法完成管理目標所規定的服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予解決,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部經濟賠償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管理目標所規定的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全部經濟賠償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3.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付一定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對方賠償。

第八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並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九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

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如願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申、乙雙方同意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瀋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大西農貿市場)物業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瀋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天壇市場) 區 號的攤牀出租給乙方經營,攤牀面積爲 平方米。經營期限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每年物業費收取爲上打租一次性交齊,具體收費時間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繳納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滯納金,超出兩個月後,甲方有權收回牀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經營性(公共部位)照明、衛生等設施,並負責對市場衛生、安全和經營秩序的管理,並按有關規定收取適當的費用,爲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

四、甲方必須實行嚴格管理,樹立爲業戶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辦事公正、廉潔自律、嚴禁向業戶吃、拿、卡、要,乙方有權對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遵守《消防法》、《稅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守法經營。

2、乙方須按照農貿大廳的管理規定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經營必須的相關證件,如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爲,責任自負。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月繳納自用水、電費,按行業標準收費,按表計算。

4、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服從市場物業管理,嚴格按市場區域劃分經營商品。遵守甲方爲確保市場安全和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爲進行處罰。

5、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將攤位轉租、轉借、轉讓、出兌,必須向甲方管理部

6、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經營,不準攤點越外、攤外設攤,否則甲方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7、乙方不能隨意改動或破壞檔口及市場內的公共設施,如有改動應徵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除市場。在承租期內,除承租的檔口外,其它檔口未經甲方允許不準擅自佔用、出租、轉讓。

8、乙方不準經營易燃易爆及市場內禁止經營的商品,不得在場內進行娛樂活動(如打撲克、麻將、下棋、玩球等)及打架、鬥毆、妨礙市場經營行爲。

9、乙方要加強消防意識,經營期間乙方不慎失火或經營管理不當,造成人身財產及其它損失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大廳內經營期間,甲方要求乙方自行辦理人身財產保險,否則後果自負。

10、爲了保持市場的整體形象協調一致,乙方不許私自在市場內掛彩燈、彩旗、條幅、宣傳畫、張貼不乾膠各種字體。按時繳納工商、地稅等部門的相關費用,公平交易、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11、乙方在經營中必須搞好攤位衛生,必須將所經營的食品,按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墊高距離地面20釐米以上。乙方每天應把攤位經營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攤牀內,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內,嚴禁攤外隨手丟棄或將菜葉、肉渣、貝殼、污水等廢棄物品倒入水池和廁所內。食品加工的業主需在甲方同意後,自行安裝排煙設施,對未達到排煙標準的業戶,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停業整改,直至達到排放標準爲止。

12、嚴禁大廳內使用明火或電爐子取暖,嚴禁使用電飯鍋、電磁爐、煤氣罐等。

13、禁止一切車輛(自行車、電動車、倒騎驢等)進入大廳。嚴禁在大廳內給電瓶充電。

14、大廳內嚴禁私拉亂扯各種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可燃材料燈罩、燈具,保險絲必須與額定標準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燈,切掉各種電源。

15、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經營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經營的,必須事先與甲方溝通,協商處理辦法。如乙方私自不經營滿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在公安部門監督下將貨物移送它處,視爲乙方廢棄物品處理並收回攤位使用權,不退還乙方任何費用。根據市

17、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一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對乙方進行批評,並以書面形式將此事在大廳公示欄中公式一個月。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二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責成乙方寫書面檢查,乙方向甲方交納適當的保證金,一年內不在違反,保證金退還。乙方在一年內三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並取消乙方在大廳內的經營資格,清除大廳,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當市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斷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如遇國家政策需要,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服從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遷,按拆遷相關政策辦理。如甲方人爲原因或乙方人爲原因造成的損失,誰造成的,誰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

2.保潔費: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費: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________

5.維修養護費: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10. 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______% 。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戶______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戶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戶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調整;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條 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滿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0

甲方:重慶樂添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重慶德華廣告有限公司

爲了爲榮州苑商務中心各商務單位創造一個舒適、安全、文明、整潔的經營環境,甲方對中心實行社會化、規範化、經營型物業管理服務,依照《物業管理條例》及政府有關物業管理規定進行管理、服務,雙方就物業管理服務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物業管理服務的內容

1、清掃保潔服務:甲方對乙方專有部分以外公共地段以及物業區域內的公共道路進行清掃保潔服務,下水道、窨井、化糞池定期疏理,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化,日產日清。

2、安全保衛:維持物業區內治安秩序,保安巡邏執勤。加強租賃戶管理,督促辦理暫住證,加強消防管理,強化消防措施。

3、交通與車輛停放的管理服務:甲方提供室內停車庫停放車輛,實行優惠收費。

4、養護、維修服務:對物業區域的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管線、以及房屋的共用部位提供日常的養護和維修。(不含設施設備的更新、更換或大修理)。

5、公共綠化、花草樹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6、監管裝飾、裝修:參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進行方案審查,施工監管,嚴格驗收。

7、房屋主體結構的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條例、公約的規定,在監管裝飾、裝修中,維護房屋主體結構不被破壞,保證房屋的安全、正常使用。定期對屋面進行檢查。

8、檔案、資料的管理:保存竣工資料、圖紙,設備設施資料,房屋使用情況,編制業主檔案。

9、配合相關部門工作:配合公安機關、區物管辦、居委會等政府部門完成宣傳工作,積極開展賑災等社區活動。前述條款不含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以專項合同的約定執行。

10、其它服務:

(1)甲方爲業主服務設立的接待中心有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開通服務熱線電話68855408/68855409,負責接待來訪或投訴、處理物業管理的有關事宜。

(2)甲方設立信件收發室,爲乙方代收、代發、代訂書信、報刊、雜誌、資料等(包裹除外)。

(3)甲方代收代繳水、電、寬帶網絡服務費等,

(4)甲方可向乙方聯繫提供多項便民有償活動。

(5)甲方對乙方的自用設施、設備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6)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條例、公約,甲方結合物業區的實際情況,制訂本物業的各項管理制度。

2、甲方根據建設部( 20xx)第110號文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物業具體情況制訂《裝修管理規定》,嚴格監管房屋裝修,保證房屋結構之安全。保護物業區域內大多數業主的利益。

3、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公約》, 甲方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條例、公約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處理和要求賠償。

4、根據需要,甲方可選聘專業公司進行本物業的專項服務。

5、甲方負責編制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通過協商後組織實施。

6、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物管服務費、代收的水、電及各項費用及提供的有償便民服務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裝修管理規定》,不得破壞房屋的結構。

2、乙方入住後應遵守《市民公約》、《物業管理條例》及甲方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等,保證物業區域的安全文明、乾淨整潔。

3、乙方入住後不得高空拋物,應自覺維護清潔衛生,愛護花草樹木。

4、乙方入住後應按時交納各種費用。

5、乙方不得利用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物業區域內出現治安或其它突發事件,乙方應配合、協助公安機關和政府有關部門工作。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致使發生治安、消防事件/偷盜事件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在使用房屋從事經營活動時,不得影響其他商務單位的正常的經營活動。

7、乙方或房屋使用人在使用過程中,因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時,應予以配合,乙方佔有並使用出租房屋及其相關配套的公用設施和設備,應隨時保證合理使用並使其處於良好可用狀態。

8、乙方的用電設施設備若要增設大功率的電器,應向乙方申請配電增容,否則造成損失,概由乙方承擔。增容費用由乙方承擔,具體額度雙方另行協商。

9、乙方不得在物業區域空地、通道內停放車輛,甲方對此不承擔保管責任,如需入庫停車享受優惠停車標準,並簽訂停車專項合同。

10、乙方在使用物業時應遵守甲方的有關消防的管理規定,開業前應向甲方提供消防驗收意見書並配合甲方作好消防演練,加強消防措施。

11、乙方在在使用水電中不得有意破壞水電的計量器具,否則乙方應承擔全部修理或更換費用外還應按同期使用水電數加倍承擔水電費用。

12、乙方在使用房屋時不得侵佔房屋的共用部位,物業區內的公用部分,不得隨意改變房屋規劃、設計的使用用途,確需改變的,應事先按《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報請甲方同意。服從甲方對公用部分使用的統一規劃、調整。

13、如乙方在本物業內申請安裝有廣告架(牌),在本合同止時由乙方自行拆除,如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未拆除,則視爲自動放棄權利由物業公司自行處理。乙方所使用該廣告架(牌)期間所涉及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含第三人責任)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物業公司無關。

三、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達到如下標準:

1、房屋完好率:99% 2、房屋維修及時率:90%

3、維修工程合格率:100% 4、排污管道、化糞池完好率:98%

5、清掃保潔率:95% 6、維修服務回訪率:100%

7、業主對物業管理滿意率:90% 8、水、電供應正常率99%

9、事故率:2.5%

四、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本合同期限與承租房屋合同有效同步。

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及相關費用的時間爲每月的12- 15日,乙方應自行到甲方的管理處交納費用。

2、本物業的物業服務費根據渝價(20xx)778號文件執行:(1)寫字樓及普通營業場所3.5元/平方 月(建築面積)收取,(2)作餐飲營業場所按5.5元/平方 月(建築面積)收取,乙方承租面積爲 57 _平方米, 乙方物業使用性質爲: 普通營業場所 ,物業服務服務費共計: ___200______/月,設施設備使用費合計爲: ______/月,公共水電按實際使用分攤。

3、甲方代收、代繳水電費用,水價每噸__4.8___元,電價每度___1___元(含變損、線損),乙方應在每月的12- 15日按時交納,逾期每日按5%追收滯納金。本物業有應急發電機組,應急發電電價按實際消耗柴油分攤。水、電價供應部門如有價格調整則相應調整。

4、物業區內廣告位由甲方統一管理,實行有償使用,使用費根據具體位置和使用面積另行協商。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津效力。

2、甲方違約:乙方可以向九龍坡區人民法院起訴。

3、乙方違約:1、甲方可以依照約定和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乙方違約若有偷用水、電的行爲,應雙倍補交費用。並按本合同條款的約定處理。

2、乙方有其他違約行爲(包括與甲方其它約定),甲方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或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並有權採取停止一切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停水、停電等)的措施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其它約定

甲方: 乙方:

籤 字: 簽字:

蓋章: 蓋章:

20xx年 月 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1

甲方:xx市xx局

乙方:xx市新禹物業

依照《物業管理條例》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保潔項目委託乙方提供服務事宜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潔範圍

1、室內保潔:會議室(定期),樓梯臺階、扶手、衛生間、走廊、樓內走廊牆裙、局長室(工作日),

2、室外保潔:前後院、硬化路面、停車棚。

3、室內保潔不含一層。

第二條 服務標準:

總體要求:乾淨、整潔。

1、樓道、樓梯地面無雜物、無亂堆亂放、無浮塵、無污漬,扶手、門框無浮塵、無污跡。

2、廁所地面無雜物、菸頭、浮水,便池無污漬、室內無異味(液封有效爲前提)。

3、立牆無浮塵、污跡,天花無蛛網;

4、垃圾日產日清,每日將服務範圍內的垃圾歸集到垃圾站。

5、雪後清掃道路,大雪天氣甲方增援。

6、對突發性污染物(酗酒者嘔吐物、摔破罐等)及時清理、打掃、擦拭。

第三條 人員配置:

內外保潔共配置2人,依工作量對保潔員做二次分工。

第四條 服務費用以及付款方式

全年服務費共計3.888萬元,大寫:叄萬陸仟元。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後,每季度首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元0.972萬元。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力和義務。甲方對乙方的服務有權監督並提出整改意見,同時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約束自己方人員可能出現的隨意丟棄垃圾的不文明行爲。

2、乙方的權力和義務。乙方應嚴格按照服務標準提供服務。對甲方部分人員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爲可向甲方主管反應,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滿意的服務。

3、甲方負責提供所有保潔易耗品(比如垃圾袋、洗手液、衛生紙、芳香球等);乙方自備所有保潔用具(比如笤帚、消毒液、潔廁靈、玻璃刮、抹布等)

第六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1月23日起至20xx年11月22 日止,共計1年。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雙方都應該嚴格遵守,若有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違約方應向對方進行賠償。

2、任何一方無正常理由不得終止合同。否則,因此而造成的損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一方有意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告知對方。

3、乙方應嚴格按照勞動安全法及有關規定組織生產和作業,因違章導致乙方服務人員人身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

第八條 附則

1、其他未盡事宜可臨時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蓋章簽字之昌起生效。

3、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2

甲方: (以下簡稱爲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爲乙方)

爲了進一步提高穎都家園各項物業管理水平,構建一個清潔美化、健康文明的和諧小區,經公開報名應聘, 年 月 日,經穎都家園業主委員會集體考察並討論,現已確定泗洪縣美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中標,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就穎都家園物業管理事項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

1、委託管理內容:甲方將穎都家園小區的物業管理一體化服務委託給乙方管理,物業服務內容主要包括:公共部位及公共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與管理、安全管理、清潔管理、客戶服務管理、檔案資料管理、綠化美化管理、特約服務以及物業接管驗收等。

2、合同期限與收費標準

(1)合同期限:貳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收費標準:多層 元/m* 月;門市房 元/ m*月。

3、服務內容和標準:

(1)接待禮儀標準:

①佩戴統一標誌,儀表端莊、大方,衣着整潔,表情自然和諧、親切,對業主一視同仁。

②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記錄,值班電話。急修服務2小時到位,24小時內修復,若不能,要有緊急處理措施,並做出解釋,做出限時承諾;小修7日內修復。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維護與管理

①每年對房屋共用部位、設施設備、道路、綠地等進行全面檢查二次;每半午檢查巡視一次房屋主體結構;每日巡視1次單元門、樓梯間通道部位及其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路燈等。巡檢有記錄,巡檢結束將檢查情況報告業主委員會辦公室。

②對業主房屋進行裝修管理,對裝修中的違約行爲及時勸阻,已造成後果或拒不改正的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③水箱每年消毒1次,保持泵房清潔衛生、地面排水暢通;每年一次對共用明裝給水管道進行1次全面檢查維修。

④化糞池每一年半清理1次,日常保持出入口暢通;每月清掃1次排水明溝內的泥沙、紙屑等垃圾,排水通暢,無積水;地下管井堵塞及時疏通。

⑤供配電系統、弱電系統建立相關規章制度,操作人員受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每日填寫運行記錄,建檔備查。

⑥避雷接地系統進行維護,在大雷雨過後及時對系統檢查,發現嚴重腐蝕、鬆脫等立即更換或緊固。

⑦加強道路維修與養護:保持道路暢通,路面平坦整齊,排水暢通。

3、清潔管理。

①共用樓道:各樓層通道和樓梯臺階每週打掃1次。

②道路保潔:每日清掃1次,無灰塵,無垃圾紙屑。

③門崗、標識、宣傳牌、變壓器箱、電錶箱、信報箱保潔;門崗、變壓器箱、標識、宣傳牌每月擦拭2次,信報箱由業主自行清潔。

④綠化帶保潔:每日清掃1次綠化帶,草地上的果皮、紙屑等垃圾,目視基本無雜物、無污漬、無垃圾。

⑤休閒、娛樂、健身設施保潔;每週清潔1次。

⑥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運1次;周圍地面散裝垃圾不明顯、無明顯污跡。生活垃圾由業主自己送至指定的垃圾箱。

4、園林綠化養護與管理。

①草坪:成活率在75%以上,無明顯的雜草.無大面積蟲害,無明顯的堆物堆料、踐踏、侵佔現象;每年至少進行1次施肥、補苗;至少進行1次修剪。

②園林樹木:生長長勢一般,無明顯死樹和明顯枯枝死權,缺株在7%以下。

③花壇:花卉長勢一般,有黃葉、落葉的株數在20%以下。

5、安全防範:

①有專職安全護衛人員,當班時佩戴標誌,有工作及交接班記錄。

②門衛:主出入口24小時有人值班看守,按合同約定進行進出車輛管理、交通指揮與疏導等工作;

③巡邏:每曰巡邏不少於4次,安全巡邏有記錄。

④設有業主求助與報警電話,24小時有人值守,有緊急事故處理預案。

⑤交通、車輛管理:有較完善的車輛管理制度小區設置明顯的交通標誌。維持交通秩序。業主車輛張貼標誌,外來車輛進行登記管理。

⑥健全消防組織,建立消防責任制。

6、檔案管理

①檔案資料齊全完整,分類成冊,查閱方便。

②及時變更登記,帳物相符。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項目和服務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監督、考覈和評價,發現服務內容和質量不到位的情況,有權予以批評並責令整改。

(2)對乙方的考覈辦法:乙方每月須將對照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條款的執行情況向業主委員會進行書面報告一次;甲方每季度對照合同條款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整改和提高;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全體業主代表大會,對乙方服務質量進行一次全面評價。

(3)甲方對房屋維修基金享有管理權和使用權,乙方在沒有取得甲方授權的情況下不得向房管部門申請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4)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相應的物業管理用房。

(5)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處理好乙方與業主的糾紛,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精神,努力做好廣大業主的思想教育工作,積極配合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6)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業務工作和內容管理。

(7)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合同約定之外的其他費用,更不得索取乙方的任何好處。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獨立的內部自主管理權、民事權及相應的服務收費權(包括外來小區內經營銷售、宣傳等租用場地費歸乙方收取)。

(2)經業主委員會授權,乙方可以對違反《業主管理公約》的行爲給予處罰,處罰所得歸乙方所有。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認真履行職責。

(4)乙方有義務以多種方式向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彙報物業服務情況,以便於業主委員會全面瞭解乙方的工作狀態。

(5)乙方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規範自身的服務行爲,所做所爲不得違反政策法規,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更不得以任何理由變項收取其他費用而增加業主的經濟負擔。

(7)水費、電費、電視收視費原則上由服務單位直接向最終用戶收取,如果乙方爲相關部門代收,但不得收取手續費等其他額外費用。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如存在服務不到位,被業主委員會提出應當整改提高而拒不執行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以業主委員會名義向縣房地產管理部門通報情況,作爲不良記錄在案;第三次仍拒不整改或改不到位的,經業主代表大會表決,甲方將中止《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2、如甲方違約干涉乙方正常的內部管理和業務活動,給乙方經濟利益造成損害的,由乙方向縣房產處和縣住宅小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訴,由縣主管部門糾正其不法行爲,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如果是集體作出的決定,由集體賠償損失,因個人行爲造成後果的,由個人作出賠償。

四、未盡事宜,雙方可再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所約定的條款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甲、乙雙方有不同意見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縣房產處和縣小區住宅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進行處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城管局一份,縣住宅小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一份。

六、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權法》以及《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方同意選聘乙方對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大樓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1、歸集和管理大樓檔案和物業資料,按規定製訂物業服務的各項制度、工作計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一般包括建築物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以及門廳、樓梯間、走廊、樓道、扶手、護欄、電梯井道、架空層及設備間等;

3、物業共用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一般包括電梯、水泵、水箱、避雷設施、消防設備、樓道燈、發電機、變配電設備、給排水管線、電線及空調設備等;

5、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做好共用部位、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生活垃圾收集清運工作,做好綠化樹木養護工作,對車輛停放進行規範和管理,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6、制訂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環境綠化等方面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並予公示和組織實施,制訂突發事件的應急處臵預案並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7、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對房屋裝飾裝修進行管理;

8、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將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進行公示;

9、雙方認可的其他事項: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叄年,合同簽訂後,合同的履行期(含試用期)從大樓正式運行前1個月開始計算(正式運行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爲準),試用期叄個月,試用期滿後,經甲方考覈合格,則合同正式生效,否則,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後,本合同自行終止。合同簽訂日至合同的履行日之前爲前期物業管理服務。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實施監督檢查,有權要求乙方對違反服務承諾的事項進行限期整改;有權要求乙方採納合理要求;有權對乙方的違紀、違規、不履行職務人員提出撤換的建議;有權對乙方的管理及服務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工作人員失職、瀆職,造成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合同賠償;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覈定,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物業管理法規、違反大樓管理規定、違反設備、設施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的行爲或乙方的工作人員違紀、違法、違規、不履行職務行爲進行應急處理,包括責令立即停止行爲、恢復原狀、覈查事實情況、採取有效措施等。

4、如果乙方所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達不到管理方規定的質量標準,或存在問題,甲方有權利和義務向乙方反饋,並得出整改意見。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立即給予糾正、改進,解決問題。對甲方提出的較難處理的物業管理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問題的時限,乙方必須在商定合理的時間內予以解決。不能改進工作,達到質量標準,或解決問題的,甲方有權延期支付相應部分的物業管理費用而不承擔任何責任,直至問題解決。

5、甲方委託乙方對大樓進行管理,任何單位(團體)、個人如有違反大樓管理規定、對大樓設備和設施造成侵害、有可能危害大樓安全和影響大樓辦公環境的行爲進行有效處理,並及時報告甲方。

6、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的管理標準提供物業管理狀況報告等管理信息。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無償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值班室、倉庫等物業管理用房。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交相關物業管理檔案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9、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的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1、大樓的水電費由甲方直接向供水公司、供電公司交納。

12、乙方按合同完成工作,甲方須按時支付有關款項。

13、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

14、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規定,制定大樓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測算物業管理收費標準,並由乙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大樓建築本體及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及大、中型維修方案,經雙方商定報批後組織實施。大、中型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甲方負責,單項費用少於叄佰無(含叄佰元)的小修由乙方直接維修,並承擔費用。

4、有權依照本合同對在物業管理範圍內發生的違反大樓管理規定和有可能危害大樓安全、影響大樓辦公環境的行爲以及突發事件(如盜竊、火災等)進行應急處臵,並及時報告甲方有關人員。

5、乙方有權要求大樓所有辦公人員遵守有關大樓管理規定。

6、乙方可以在公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安保工作,檢查大樓出入物品、車輛,盤查進出人員。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含掛靠等)將本合同的權益與責任轉讓給其他第三人。在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可以選取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一、二項專業服務並支付費用,但必須是有相應資質的專營公司;甲方只與乙方發生合同關係,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第三方過錯責任視爲乙方過錯責任。

8、接受甲方監督。

9、就“大樓”管理設立專門賬戶,用於“大樓”的物業管理並至少每季度向甲方公佈一次管理費用的收支賬目。

10、對“大樓”的功能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改變功能和用途,如需在“大樓”內、外,改建、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11、建立本大樓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2、及時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總結和計劃報告。

13、向甲方提交各類治安、刑事及突發事件處理的報告。

14、加強乙方員工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

15、乙方有義務執行甲方制定的節電節水節油的各項規定,採取有效措施給予支持和配合,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16、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從合同終止之日起十天內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項目、管理用房及其他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

1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管理目標

1、在合同期限內,執行《全國物業管理示範大廈標準評分細則》,開展工作。

2、嚴格按照方案中承諾的物業服務標準組織實施物業服務,在甲方組織的檢查考覈中得分都在95%以上。

3、有效投訴率低於2‰。

4、有效投訴及時處理率達100%。

5、報修項目的及時處理率達到100%(小修項目在1小時內組織有效地維修)。

6、公共配套設施、設備完好率達99%以上,衛生保潔率100%。

7、對房屋、設備設施、環境衛生、車輛、綠化及物業人員行爲規範等各方面的管理,民意測評滿意率95%以上。

8、利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對物業進行管理。

9、消防管理設備設施按照法規規定,隨時抽查完好率100%。

10、支持配合甲方做好節電節水節油的工作,有明顯效果。

11、工程維護人員中有總公司派出的經政府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電梯維護)人員1人。

六、管理服務費用(合同價格)

1、本物業的年管理服務費109萬元,即“ 3.3 元/㎡建築面積〃月”,每月人民幣9.1萬元。甲方每月中旬撥付,簽署付款憑證,本合同期滿當月的管理服務費待甲乙雙方辦好交接手續後,再予支付。

2、合同簽訂後,合同的履行期(含試用期)從大樓正式運行前1個月開始計算,正式運行前1個月之前的物業管理費按覈定的公司的人員等費用總額加20%的管理費由甲方支付。

3、大樓超過叄佰元以上的日常維修僅收材料費,其它特約服務,採取成本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

七、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相應補償。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不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扣付相應部分物業管理費用。

3、如因甲方房屋建築、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4、甲方根據方案對大樓的物業管理服務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考覈;如乙方達不到管理目標的要求,甲方有權扣付5%以下月物業管理費用。

八、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互爲補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投標書若有與本合同相矛盾的地方,以本合同爲準。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方雙方協商並簽訂相關的補充協議,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吉安市政府採購辦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4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爲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爲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_________、_________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爲所其坐落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山南地區加查縣藏木水電站營地的物業(以下簡稱“該項目” )委託乙方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互諒、互讓的精神,於 20xx年6月 1日訂立本合同。

一、服務範圍

該項目位於西藏山南地區加查縣境內,項目總建築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乙方根據該項目在合同期限內的發展計劃,以豐富的管理經驗,以有效務實的方式協助及配合甲方爲該項目提供全面、高質量的服務。

甲乙雙方約定每季度在甲方的辦公室或在該項目舉行工作會議不少於一次或進行現場巡視一次,每次爲期一天,將乙方的顧問工作體現及完成,並定期爲甲方物業管理人員提供全面的培訓。爲甲方的現場管理提供建議,爲更有效地完成工作,甲乙雙方同意工作會議或現場巡視日期因故需要更改(包括顧問人員休假、生病等等),應事先通知對方及另訂日期。乙方通過去時將書面報告或會議錄,以書面的形式將意見和建議呈送甲方,完成有關工作,並向甲方提供和制定工作所需的相關資料。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開始時向甲方提供工作計劃,並接受甲方監管,使顧問工作時間和運作落到實處。

二、委任期限

委任期限爲期三年,由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委任滿,本合同自然終止。任何一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前1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雙方同意物業管理顧問費用及支付方式如下:

全數人民幣 萬元正(大寫 萬元整),甲方在簽定合同時首先支付顧問費25%即人民幣 元正(大寫 萬元整);合同簽訂三個月後七日內甲方支付乙方顧問費25%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正(大寫 萬元整);於簽定合同半年後七日內支付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元正(大寫 萬元整);於簽訂合同九個月後七日內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正(大寫 萬元整)。以後年度以此類推。

4.2以上顧問服務並不包含甲方在本合同期間要求乙方提供超越本合同約定服務範圍的服務或物品的任何費用(以下簡稱額外服務費用)。有關服務條款及費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後,以書面形式補充成爲合同的附件執行。

4.3 顧問費只包含乙方人員前往該項目提供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服務所產生的服務費用,(但不包括交通差旅費及食宿費用以及甲方管理層交流學習考察等所發生的費用。)

4.4 所有顧問費、額外服務費用,其他費用及勞務費用並不包含任何稅項(國稅、地稅及外地稅項。

五、付款時間及欠款處理

5.1 本合同顧問費、額外服務費用甲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之七天內支付,不得拖延。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有效地向甲方提供顧問服務。

5.2 甲方如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顧問費、額外服務費用,則乙方可停止對甲方物業的顧問支持。

六、違約責任

6.1 若乙方疏忽、或沒有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內容,而且在甲方書面指出並提醒後1個月內,既沒有合理解釋又沒有明確改善,以至無法合作,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通知在甲方送達乙方5天內生效。

6.2若甲方疏忽、或沒有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部分內容,並且在乙方書面指出並提醒後1個月內,既沒有合理解釋也沒有明顯改善,以致無法合作,乙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通知在乙方送達甲方5天內生效。

七、其他事項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辦理。

7.1 如該項目因建築設計,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安裝技術或工程延誤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及管理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善後處處理。

7.2與管理該項目有關之機密文件及資料除非經甲方同意,否則不得複印、印製或抄錄予第三者。

7.3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數據,並協助乙方履行本合同。

7.4 如甲方乙雙方對本合同產生爭議,經協商無效後,可提請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7.5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及約束力。

7.6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後附合同附件。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6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一、總則

㈠ 本合同當事人

⒈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⒉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以承包制形式對北京x大廈整體(不含a座酒店)提供後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㈡ x大廈位置、面積及服務範圍

1、坐落位置:

2、物業類型:綜合性商業物業。包括寫字樓、商鋪、會議中心、停車場(地上、地下)等。

3、建築面積:4.6萬平方米(含停車場)。

二、物業服務期限

㈠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爲24個月,即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

㈡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續簽。

三、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㈠ 乙方以承包制形式爲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1、 制定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租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

2、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於: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公共衛生間、走廊通道、配電房、消防監控室、安全中控室、衛星電視機房等(如以上存在與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權責以酒店與寫字樓分攤管理合同爲準)。

3、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於: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積水井等。

4、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圍牆、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自行車棚、停車嘗溝渠、池、井、路燈等。

5、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客戶提出要求時,應爲客戶提供室內有償花卉租擺服務等。

6、配套服務設施根據甲方委託進行管理。

7、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樓宇外牆(含玻璃幕牆)的定期清洗、化糞池定期清掏服務及爲物業使用人提供室內的有償清潔服務等。

8、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安全監控、消防監控。維護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疏導管理;地下停車場的日常管理與收費服務等((如以上存在與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權責以酒店與寫字樓分攤管理合同爲準)。

9、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制度的建立;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火災事故時及時向有關單位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10、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11、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制定(租戶裝修指南)供租戶作爲操作依據,裝修圖紙均需由乙方事前批准,並簽訂(裝修管理協議),負責監督租戶按照乙方批准的裝修圖紙和其他有關規定進行裝修。

12、寫字樓前臺服務,包括解答客戶諮詢、接受客戶投訴、處理客戶報刊郵件等服務。

13、公共區域節假日物業裝飾佈置。

14、聯繫政府各職能部門及協調工作。

15、每月定期抄水錶、電錶,並對數據進行統計、彙總。

16、寫字樓集中開放時間(8:00—18:00)內的夏季空調製冷及冬季採暖供應。

17、與酒店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及運行由酒店管理公司負責,乙方負責監督,按照與酒店最終協商爲準。

18、寫字樓會議中心會議組織管理服務,包括接受會議中心租賃客戶諮詢、組織管理會議中心會議服務、收繳會議中心會議服務各項費用。

19、負責地下二層員工餐廳的監督和管理服務質量以及收繳日常經營收入等各項費用。

㈡ 財務管理原則

x大廈項目物業相關經營性收入歸乙方所有,與之相配比的支出由乙方承擔。

1、賬戶管理原則:

本物業管理的相關收入和支出均通過乙方爲本項目物業管理處所開立的專用銀行賬戶進行處理,專用銀行帳戶預留三方印鑑,即太平物業財務專用章、太平物業法定代表人名章、國際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乙方付款均需以轉帳支票形式付款,並通知銀行必須見三方印鑑纔可辦理付款手續。

2、費用收繳原則:乙方在任何時候向本物業的業主、物業使用者收費應提交收費通知單,並提供正式發票。包括固定費用及非固定費用,固定費用即物業管理費、空調製冷費及採暖費,非固定費用包括有償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3、會議層由乙方代爲管理,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會議召開的時間及地點,並辦理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會議用時記錄,並根據會議實際召開的時間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實收會議費全部交給甲方。

3、乙方所轄物業處根據甲方與租戶簽訂的租賃合同之規定內容,每月向租戶代發繳費通知書,並將收取款項存入甲方專用賬戶,並提供正式發票。

4、乙方必須按國家稅法規定,足額繳納自己應負擔的各種稅款。

5、乙方所轄物業處將定期覈對空置單元面積和管理費金額,向業主收取空置單元管理費及其他能源費用(如有),以保障物業管理工作能順利進行。

6、按照實際開支情況並針對市場情況變化,需調整本物業的物業管理費標準,則須由甲方與乙方共同商議確定新的物業管理費標準並簽署補充協議後執行。本合同其他條款仍爲有效。

7、甲方應積極協調(乙方配合)x大廈集團自用部分物業費用的收取,保證物業管理區域工作的順利進行。

8、在不違反現行的

法律、法規和北京市的地方法規的前提下,物業管理費主要但不限於以下開支:

⑴管理服務人員的招聘、工資、獎金、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解聘費用及其他人工成本類費用;

⑵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能源及維護費用;

⑶物業管理公共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⑷物業管理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⑸物業管理公共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⑹辦公費用及法律訴訟、審計費用;

⑺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及其它相關保險;

(8)該項目的供暖、製冷費用和公共區域的給排水費用;

(9)其他有關物業管理開支及臨時應急需支出的(如有)的其他費用;

9、物業管理費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不得用於其他支出。每一年度結束後,甲方派出中介審計機構對物業公司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專項審計,並視審計結果出具具體意見,如發現物業公司有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將物業收入挪做他用,甲方有權單方中止合同;

10、乙方所轄物業處應向甲方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算、決算,並將每月的經營情況及資金收付情況上報業主備案,業主有權根據月度經營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物業費的使用情況。

㈢人事管理

爲本項目提供物業服務的乙方所聘用的全部物業管理人員,其勞動人事關係(包括工資、福利待遇、保險等)隸屬於乙方,由乙方負責簽訂勞動合同予以聘用並承擔全部人工類費用。並由乙方對各級人員擁有直接人事任免權。

㈣其他委託事項

⒈組織開展本物業內的文化娛樂活動;

⒉可以與客戶簽訂其它與物業有關的特約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乙方與客戶另行約定;

⒊發現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的行爲,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四、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

㈠管理服務質量要求

⒈設備運行方面(供冷供暖)

⑴夏季空調供應時間爲5月1日—9月30日,特殊情況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

⑵冬季供暖時間爲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特殊情況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

⒉其他服務標準及服務保證

⑴物業外觀:保持統一外觀,禁止違章建築並確保外觀明亮整潔,禁止違規設立各種廣告、招牌等;

⑵設備運行:確保直接管理的機電設備運行順暢,除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外不得無故中斷;遇檢修停運時,需提前兩天書面告知全體客戶;

⑶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由專業公司定期進行維修及保養,確保運作安全正常;

⑷急修:提供客戶單元內二十四小時有償急修服務,排除故障,解決問題。小修:參照執行(房屋及其設備小修服務標準);

⑸綠化維護:保持草坪春夏常綠及進行保養,四季時節定期更換時花;

⑹環境衛生:保持物業環境優雅、整潔、美觀;

⑺公共秩序維護: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保證24小時的門崗和巡查;

⑻交通秩序和停車管理:保證物業內交通暢通無阻,保證車輛停泊行駛合理有序,24小時設專人看管;有發生緊急情況的處置預案;

⑼消防管理:確保物業範圍內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及巡查,不得出現嚴重事故;

⑽電梯運行維護:確保主梯運行順暢,不得無故中斷,有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置預案,日常維護由專業公司負責;

⑾裝飾裝修管理:有健全的裝修管理服務制度;

⑿在公共區域安裝及擺放與物業管理無關的裝飾品、擺件、掛件等物品須經甲方同意;

⒊物業管理服務量化指標(如乙方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當月物業費5%—10%並每月上報甲方以下9項報表):

⑴辦公室管理:督促指導各類文件處理,急件催辦率95%;做好公司內外部關係的協調,重大失誤率爲1%以下;完成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及時率99%;

⑵人力資源管理:做好員工崗前培訓,上崗合格率9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⑶質檢管理;各項檢查內容計劃落實實施率95%;不合格處理率及跟蹤驗證及時率100%;

⑷財務管理:服務費用收繳率95%;繳費通知單發放率、正確率100%;

⑸秩序維護及消防管理:秩序維護管理範圍內無責任事故;消防控制系統24小時值班;車輛專人疏導,排放整齊;無責任丟失、責任盜竊、治安案件;無重大刑事案件;無重大人員傷亡;無責任火警、火情;火災報警通知率達100%;

⑹工程管理:設備完好率不低於98% ;無重大責任事故;設備返修率低於1%;不發生人爲責任事故,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零維修及時率98% ,合格率100%;制定設備安全運行,崗位責任制,定期巡迴檢查、維修保養、運行記錄管理;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⑺環境保潔管理:大廈內公共區域衛生達標率98%;綠植養護達標率99%;

⑻客戶服務管理:規範服務,儀容儀表及言行舉止符合要求;業戶投訴及報修受理率100%;重大投訴及維修事件回訪率100%;本合同期內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客戶滿意率調查,且保證客戶滿意率80%以上,並統計投訴率且客戶投訴率低於1%以下;

⑼催繳租戶租金:大廈外部租戶拖欠租金超過2月以上;

五、物業管理費用收取及支付

㈠物業服務費

⒈物業管理費爲辦公樓人民幣32元/m2/月,首層商鋪爲人民幣35元/m2/月;裙房商鋪爲人民幣30元/m2/月。注:以實際租戶簽約租賃合同爲準;

⒉收取及支付酒店管理公司的物業費內容及標準詳見雙方共用設施設備管理合同;

⒊物業服務費價格的調整,按政策規定或根據本物業實際管理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適當調整;

⒋物業使用人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應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而未繳費用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該標準應

在租賃合同及其它相關文件中加以約定並遵照執行。如出現物業使用人欠繳物業服務費嚴重情況,乙方應通過法律途徑或其它正當措施,保持和保證物業管理維持正常服務內容和標準。甲方給予充分配合;

⒌按國家有關法規,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包括:

⑴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在物業管理費中列支。大、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並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方案,獲批准後實施;

大修標準:對設備進行分解檢查,修理或更換不符合計劃標準的零部件,將設備調整到規定的功能狀態。

例如:建築結構、玻璃幕牆、室外廣場損壞,防水層老化失效,室內裝修大面積破損,大型設備(如電梯、擦窗機等)因使用年限達到大修標準,末端設備達到使用年限需要大批量更換以及因技術發展和使用需求進行的設備更新改造、新建等。

1、地下室防水層老化失效,採取局部堵漏的方法無法解決滲漏問題,需重新做防水;

2、電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況下,當主機和電控設備磨損嚴重或性能全面下降時,應進行大修,大修時間宜定爲5~6年一次;

3、擦窗機在一般使用情況下,當故障率升高,電氣線路、零部件達到嚴重損壞時應做更新工程。大修時間宜定爲3年一次。

中修標準:只對設備的某些分系統、分機、重要部件按大修要求進行,或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排除故障、調試性能,使主要技術性能達到規定要求。中修一般在設備某些技術狀態惡化時進行。

例如:室內牆面、地面、天花板大面積空鼓、脫落,室內裝修重新粉飾,大型設備(如電梯、擦窗機等)重要部件磨損嚴重、性能下降達到中修標準,末端設備零配件批量更換等。

1、瓷磚空鼓、裂縫、風化、有脫落危險時應修補或重作。

2、電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況下,當部分重要部件磨損嚴重,運行性能下降要進行中修,中修時間宜定爲3年左右一次。

3、擦窗機在一般使用情況下,需更換部分損壞的零部件及電氣線路。中修時間宜定爲2年一次。

⑵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在物業管理費中列支;中修費和大修費用、更新費用及其它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須經甲方審覈同意後45天內支付。 建築和設備設施大中修的清單及規定時間見附件。

㈡空置費

⒈定義:空置單元係指物業全部可租售面積減去已租售面積,空置費指甲方自拿到(竣工驗收備案表)後,按買賣或租賃合同的約定時間將物業交付於首位物業使用人使用當日起,向乙方支付仍未出租/出售部分面積的物業服務費用,簡稱空置費,以維持本物業的正常運轉。無論該單元是否自用、出租、空置或做其它用途。該費用屬甲方履行產權人付費的責任,並享受其它產權人應有的權利。

⒉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空置費(如空置期在15日內,免收空置費,超過15天,按一個月收取),確保乙方能維持大廈的正常運轉。

⒊如甲方不能在3個月內支付乙方空置費造成乙方無法正常進行本物業的管理服務,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直接經濟損失。

㈣停車場管理

⒈乙方按照基本開支、實報實收的原則管理停車常

⒉涉及乙方停車場管理的其他條款,包括停車場經營、管理及交付使用後的運營費用、臨時停車費的處理等,甲、乙雙方已於停車場交付使用前簽訂協議,詳見雙方停車場管理合同。

3.現停車場管理公司“北京陽光海天停車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到期20xx年04月08日,甲乙雙方重新協商停車場管理事宜。

六、雙方權利義務

㈠甲方權利義務

⒈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對乙方各階段的服務質量做出評價,並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內容及時整改。

⒉支付乙方在本合同內列明應收取的費用。

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物業管理運行成本及費用預算和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的實施情況。

⒋甲方有權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內容對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務態度及質量進行隨機監督檢查。

⒌審覈批准乙方呈報的物業管理年度工作計劃、並有權檢查、監督其執行情況。

⒍根據建設部關於房屋承接查驗標準的規定向乙方交接物業,並針對物業實際情況協助乙方完成客戶入夥工作。

⒎甲方負責對外招標並簽訂本物業所需要的各類對外承包服務、材料等合同,由乙方負責監督各類服務提供商的日常工作後訂定三方合同。相關費用經過甲方審覈後由乙方直接以轉帳支票方式對外支付。

⒏當客戶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協助乙方進行催交。

⒐協助乙方作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⒑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在本物業的租售及本物業管理宣傳的廣告媒體中,按乙方的標識使用規定使用乙方的名稱及標識(包括文字和圖案),聲明本物業由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⒒甲方不得無故干預乙方的正常物業管理工作。

⒓乙方商業資料,未經乙方允許,不得向與本物業無關的第三方透露;如有違反並造成乙方損失,甲方需承擔賠償責任。

⒔協助乙方對酒店的設備管理進行督促檢查。

14.若本合同期內,由於乙方過錯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出現較重責任事故,甲方有有權扣除當月物業費20%—50%;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有追究乙方經濟責任並賠償其損失的權利。

㈡乙方權利義務

⒈按照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務,主動優質地在合同期內完成各項工作內容。

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向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客戶提供物業服務。協助甲方向租戶收取物業服務費,包括通過必要途徑催收欠繳費用。

⒊有權要求甲方和租戶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爲。

⒋乙方需對各項管理職責定期做出調整和建議,並針對改善本物業管理或增加服務項目等事宜向甲方遞交報告及做出建議。

⒌對租

戶違反物業管理相關規定的行爲,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仲裁或起訴等一切充分必要措施,保障產權人合法利益和物業正常管理。

⒍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⒎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⒏向租戶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

⒐乙方每季度會同甲方進行一次物業服務滿意率調查。

⒑乙方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租戶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⒒遇客戶投訴服務質量問題時,須由乙方出面向客戶解釋及解決。

⒓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圖紙、管理資料及原始憑證,以備需要時查驗,及時蒐集與提供甲方所需要的統計資料,並應在本合同屆滿時將上述資料及全部用房、所購物資、所餘資金及全部檔案資料,如數歸還甲方或下一任物業公司。

⒔及時向甲方呈報物業管理年度工作計劃、物業管理運行成本及費用預算和各項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經雙方覈准後認真組織貫徹執行。

⒕對本物業的共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並呈報有關部門批准後實施。

⒖乙方不得以本物業的名義向外貸款、擔保或做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凡涉及甲方權利或權益問題均須徵得甲方同意。

⒗對於甲方提出的在物業管理方面的合理意見與建議,乙方應予以接受,並在合理期限內改正。對於乙方不接受或限於條件的限制不能完成的,乙方應向甲方及時做出合理解釋,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⒘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有關物業管理相關工作,在管理工作範圍內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資料。

⒙甲方商業資料,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向與本物業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19.乙方每季度就經營和物業管理的制度執行狀況自行檢查並向甲方出具經濟分析報告。

20.乙方需無條件接受甲方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內容對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務態度及質量等工作進行隨機監督檢查。

21.乙方對業主/租戶自用部位的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可另行協商和另行收取費用。

22.乙方將按照本物業的實際情況,報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制訂有償服務的收費標準。

七、其他事項

㈠ 物業的承接查驗

⒈ 驗收標準:乙方按照國家房屋交驗的相關標準和物業的實際情況進行驗收工作。

⒉ 交付:物業承接查驗過程中須按照乙方制定的承接查驗收文件進行填寫,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進行交接。對承接查驗過程中發現的遺留問題或需進行整改的部分,甲方須認真及時的進行解決。

㈡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八、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㈠本合同之一切條文,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做出修改、刪減、增加或解除。

㈡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可做相應修改或解除。

㈢本合同期滿(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甲方決定在本合同期滿後不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亦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㈣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完成各自債權債務的處理,包括物業管理費用的清算,對外簽署的各種協議費用由甲方直接承付。

㈤如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⒈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北京市的地方法規、規章,進行違法經營活動。

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不具備物業服務資質的。 ⒊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公共建築、共用部位及共用設備設施用途。

⒋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擅自利用物業公共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進行經營的。

㈥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公司內部出現的股權轉讓、股東變更、法定代表人變更或甲方將本物業整體或部分轉賣第三方及其它原因均不構成修改或終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守約方直接經濟損失。

㈦本合同終止後,乙方如因客觀原因仍不能撤場並交接的,甲、乙雙方應本着善意態度友好協商過渡階段服務和計費辦法,盡最大努力妥善處理後續事宜,但最長不超過合同終止後三個月,雙方應將所有工作交接完畢。在交接期間,甲、乙雙方仍需按原合同的約定履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確保本物業營運暢順。

九、違約責任

㈠因甲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導致乙方不能進行正常的物業管理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並與甲方協商有關解決方案。如甲方仍不履行自己在本合同中的義務,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根據損失情況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賠償。

㈡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經濟賠償。

㈢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違約方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十五日內應當改善或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接到書面通知一個月內仍未能改善或履行合同義務的,守約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直接經濟損失。

㈣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爲維護公衆、本物業客戶的切身利益而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十、附則

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依法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㈢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㈣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特別約定

㈠乙方不負責酒店管理的設備設施審批;根據函〔〕44號約定,甲方代表寫字樓管理方北京太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寫字樓與酒店分攤協議”中所有合同。北京太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合同的執行並繼承合同內約定責任及利益。

㈡乙方遵守“寫字樓與酒店分攤協議”,不得長時間拖欠協議規定款項。

十二、物業委託管理風險金

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30天內,乙方須繳納甲方物業委託管理風險金100萬元。

附件:1.建築和設備設施大中修規定時間表

2. 設備設施和建築大中修清單

3. 保潔衛生標準

4. 秩序維護服務月評估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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