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製作材料購銷合同(通用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3.6K

廣告製作材料購銷合同 篇1

需方:

廣告製作材料購銷合同(通用3篇)

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購買乙方材料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按規定時間及方式向乙方付款。

2、甲方按規定接受材料,組織卸貨。

乙方責任

1、所供材料的品種、規格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退、換,由於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延期一日,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則乙方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做爲違約金。

3、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必須保證向甲方所供材料的質量。

二、付款方式

總材料款元,甲方先向乙方支付預付款元,剩餘材料款待貨運到乙方指定地點後,乙方一次性付清。驗單、驗貨,最遲於貨到後10日內提出異議。否則視爲供貨產品符合合同要求。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有糾紛或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告製作材料購銷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廣告(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爲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廣告牌(以下簡稱廣告牌)的製作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廣告牌製作

1、廣告牌規格:

2、材質:

3、要求:

二:廣告牌安裝

安裝地點:

三: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廣告牌製作費(即合同總價款):共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簽訂時甲方預付百分之三十工程款。

b.製作安裝完成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項。

四:工程期限

1、自合同簽訂甲方預付工程款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級以上大風)工期順延。

2、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

五、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辦理廣告牌設置、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及相關費用。

2、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單位文化內涵。

3、向乙方提供廣告牌位置並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可以施工。

4、有義務提供有關單位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5、負責施工現場的樹木、花、草可以移動。

6、按本合同規定結算廣告牌的製作、安裝費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製作施工並安裝完畢。

2、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

第1頁(本合同共2頁,蓋騎縫章)

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

六:關於驗收

1.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工後一週內,甲方必須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後一週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

2.工程質量驗收以國家鋼結構施工標準爲依據,廣告結構製作安裝應當牢固,抗風力應達到7級。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廣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作爲違約金。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如未達標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4.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製作費。

八、因廣告所產生的責任的承擔:

1、在本廣告的製作、設置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均與甲方無關。

2、由於商標、肖像、廣告詞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廣告內容而產生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的責任。

九、保修期限: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製作的工程項目鋼體質保半年。人爲損毀乙方不負責保修。

2、保修期滿後,雙方另籤維修協議進行維修。

十、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長汀縣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X年XX月XX日X年XX月

廣告製作材料購銷合同 篇3

甲方:浙江衆美汽車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杭州____廣告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系依法成立的具有服務經營權的專業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並經友好協商,現就以下合同條款達成一致意見:

一、 服務內容:

乙方將爲甲方提供廣告物料製作和活動承辦等服務。

二、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20__年11月1日至20__年10月31日止,到期雙方協商可再續簽。

三、 合同價款及支付

1. 乙方提供物料和服務的價格不得超過同行的平均價格。

2. 付款方式:月結。即以月爲單位,次月結清上月費用。

3. 常規物料費用報價清單作爲本合同附件。

四、 甲方義務

1. 委託具有豐富公關經驗和專業知識的工作人員組成項目工作組;

2. 根據乙方對活動創意和實施的有關要求和建議,及時提供有關公司背景,市場策略、產品特性、經銷商特徵等有關資料。保證提供的資料準確、完整,無任何遺漏並對其正確性和有效性承擔責任;

3. 涉及第三方,甲方有責任出面並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協調和溝通,必要時乙方協助參與;

4. 負責在執行過程中及時向乙方確認涉及第三方費用的報價、審覈及確認;

5. 根據有關項目合同之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6. 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活動和服務內容,如有相關任務及物料增加,則在雙方協商認可的情況下追加任務及物料合同。

五、 乙方義務

1. 乙方應委派具有豐富經驗和專業知識的工作人員組成項目小組,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各項工作內容,以達到預期效果。

2. 依據本合同服務內容和條款,及時提供富有成效、具備時效性的各項服務,在服務過程中隨時主動與甲方溝通,並按照甲方意見進行改進。

3. 對所提供的服務、產品的質量負責。

4. 經甲方簽字確認後由乙方傳播出去的任何文字、圖像及影視資料,乙方不具有版權和其他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二次轉載、編輯加工、評論等。

5. 乙方應對活動和安裝現場的安全事項負責,需要確保搭建、安裝、存續、拆除等過程中確保人身財產的安全,若在安裝、搭建、存續、拆除等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6. 廣告物件完工後,乙方應當書面提交甲方驗收,驗收合格後廣告物件交付甲方使用,未驗收合格的廣告物件視爲未交付。

7. 廣告物件存續期間乙方負有監測、維護、保修義務,乙方應定期對戶外廣告牌等廣告物件進行監測和修復。 如甲方發現廣告物件出現需要修復情形並通知乙方,乙方未及時修復的,甲方有權聘請其他人維修,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8. 廣告物件存續期間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安裝、存續、拆除過程中的人爲原因、風雨雷電等不可抗力自然原因而發生廣告物件墜落、傾斜等情形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員人身傷害或死亡事故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9. 任何活動結束後,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場地進行還原,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損失和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任何安裝、搭建、拆除過程後,清理完畢現場的衛生。

六、 保證條款

1. 乙方保證具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資格簽署本合同並提供本合同項下服務。乙方保證其所提供的服務不違反現行的法律法規。乙方應在該服務合同規定範圍內,採取一切措施維護甲方利益;並提供合法有效發票利於合同費用的結算;

2. 乙方保證在施工期間的人員安全措施,同時做到必要的措施確保甲方的財產安全,如果因爲乙方的原因發生意外,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3. 乙方保證在甲方營業時間段內儘量不要施工,以免影響甲方的正常營業。

4. 甲方保證不會無故拖延乙方的施工時間,增加乙方的人工等成本。

七、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條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進行賠償。

八、 免責條款

1.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義務時,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乙方應在十五日內向甲方書面報告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並提供有關部門的有效證明文件。甲方可根據該不可抗力的嚴重程度做出如下選擇:

2. 順延項目的完成期限,並於順延期間內可隨時單方終止本合同;

九、 知識產權保護及保密責任

1. 乙方依據本合同提供而且執行的方案,其所有權利屬甲方;

2. 雙方承諾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涉及的對方資料信息及其它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並應採

取一切合理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於散發、傳播、披露、複製、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合同終止之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或銷燬其所提供的資料。本條款所涉及之知識產權保護及保密義務不因合同中止、終止、終結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解除而失效;

十、 合同的提前終止

1. 任何一方需終止合同,應提前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方可終止合同;

2.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無需承擔責任:

a) 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且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五日內未能糾正;

b) 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3.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而無需承擔責任:

a) 甲方支付費用嚴重滯後;

b) 甲方要求的服務內容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c) 甲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十一、 法律的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現的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 簽字及生效

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各保留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與本協議相關的具體合作內容雙方另行協商,並可另行簽署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附件在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有雙方正式授權之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