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供貨購銷合同(通用1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3.03W

長期供貨購銷合同 篇1

出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長期供貨購銷合同(通用14篇)

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繫地址:郵政編碼: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繫地址:郵政編碼:

鑑於:

1.甲方爲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甲方願意向乙方出售其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該產品的質量符合乙方要求;

2.乙方爲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乙方願意購買甲方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按照雙方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

甲、乙雙方爲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於各自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文字定義

1.1本合同所稱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雙方簽訂之產品買賣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則冠以該合同的具體名稱。

1.2本合同所稱“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出賣方。

1.3本合同所稱“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買受方。

1.4本合同中,任何當事人單稱“一方”,合稱“雙方”。

2.合同標的

2.1產品概述

爲實現本合同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確認甲方欲出售給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購買的產品符合本條所描述之條件:

2.1.1產品名稱爲:牌型號的

2.1.2生產廠商爲:

2.1.3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標準爲:

2.2產品質量

2.2.1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爲:

2.2.2爲證明其出售的產品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應在出售給乙方的所有產品上標註該產品經過出廠檢驗合格的標誌或附有以標籤、文件等方式製作的產品合格證,甲方承諾:該標誌、合格證所稱的“合格”,即表示該產品質量符合甚至高於本合同第2.2.1條約定的質量標準。

2.2.3如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標準,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3產品包裝

2.3.1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具備如下的包裝標準:

2.3.2如甲方不能達到本包裝的標準,應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因此導致產品損壞、變質等減損產品價值的情況出現,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4產品數量

鑑於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爲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同時雙方明確:本合同對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總的購貨數量和每個月(或每個結算週期)的購貨數量均沒有要求和限定。

2.5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爲,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合同價款及支付

3.1合同價款

3.1.1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暫定爲人民幣元/.

3.1.2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係,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並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50%上漲或下調,但對於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週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採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曆月爲一個結算週期,每月的日至日爲本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週期的付款期。

3.2.2結算

雙方應在覈對期共同就本結算週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覈對,覈對一致後確定該結算週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週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覈對清楚並確定了該結算週期的付款金額後,於下一個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採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並確認其帳戶如下:

開戶銀行:

帳號:

單位名稱:

4.交付

4.1交付方式

4.1.1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爲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序爲: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後,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交付地點

4.2.1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爲:.

4.2.2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爲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爲送貨地址爲4.2.1條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並留存一份給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爲,視爲爲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爲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發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並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5.檢驗及質量保證

5.1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後,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並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於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於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乙方接收產品後,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於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於乙方檢驗後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爲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於通知的,視爲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本合同第2.3條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爲,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後,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於.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幣元作爲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首先從乙方的應付貨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質量保證金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質量保證金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個月後支付甲方。

5.5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後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6.退貨

6.1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對於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後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爲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爲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爲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不得視爲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9.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繫應以中文書寫並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發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爲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爲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航空掛號郵寄,視爲郵戳日期後第十天送達;

9.1.3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爲服務機構發出後第五天送達;

9.1.4傳真發送的通知,視爲發送日後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繫地址爲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爲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繫地址變更爲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繫地址的通知視爲已經送達。

10.附則

10.1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繫。各條款的標題僅爲便於參閱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爲可以並行不悖。

11.其他

11.1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長期供貨購銷合同 篇2

供方: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及金額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

供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符合合同規定產品質量標準,並與供方樣品相符,如與合同或者樣品不符,需方須在兩週內通知供方,在沒有損壞的情況下,一月內可進行退、調貨處理,由此產生得所有費用由供方承擔。根據市場需要需方可進行調貨,由此產生的費用有需方承擔。

三、合作方式

根據雙方互惠互利、實現供應得原則下進行友好合作,合作方式爲:供方以正常價格提供給需方所需產品,需方在準備購貨時,向供貨方提出書面購貨需求,並交納定金_____%,供方及時進行備貨,貨物準備妥當以後,供方通知需方將餘款_______%打到供方帳戶,款到發貨。需方首次進貨,可先支付所需產品貨款得_____%,剩餘______%在下次進貨時付清。

四、權利和義務

供貨方在保證此類產品質量的前提下,以優惠價格給需方供貨;需方在合同期內不得通過其他渠道購入此類產品,同時爲了維護市場得穩定,需方在銷售產品時其零售價格上下浮動不得超過甲方規定零售價格的______%,批發價格不得低於甲方給乙方的供貨價格。

以上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都將追究法律責任。

五、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交由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六、供方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貨量而定)備貨完畢,需方可以請供方代辦運輸,由此產生的費用由需方承擔。

七、合同有效時間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長期供貨購銷合同 篇3

出 買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買 受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鑑於:

1. 甲方爲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甲方願意向乙方出售其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該產品的質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爲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乙方願意購買甲方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按照雙方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

甲、乙雙方爲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於各自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義

1.1 本合同所稱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雙方簽訂之產品買賣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則冠以該合同的具體名稱。

1.2 本合同所稱“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出賣方。

1.3 本合同所稱“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買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當事人單稱“一方”,合稱“雙方”。

2. 合同標的

2.1 產品概述

爲實現本合同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確認甲方欲出售給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購買的產品符合本條所描述之條件:

2.1.1 產品名稱爲: 牌 型號的

2.1.2 生產廠商爲:

2.1.3 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標準爲:

2.2 產品質量

2.2.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爲:

2.2.2 爲證明其出售的產品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應在出售給乙方的所有產品上標註該產品經過出廠檢驗合格的標誌或附有以標籤、文件等方式製作的產品合格證,甲方承諾:該標誌、合格證所稱的“合格”,即表示該產品質量符合甚至高於本合同第2.2.1條約定的質量標準。

2.2.3 如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標準,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3 產品包裝

2.3.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具備如下的包裝標準:

2.3.2 如甲方不能達到本包裝的標準,應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因此導致產品損壞、變質等減損產品價值的情況出現,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4 產品數量

鑑於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爲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同時雙方明確:本合同對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總的購貨數量和每個月(或每個結算週期)的購貨數量均沒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爲 ,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 合同價款及支付

3.1 合同價款

3.1.1 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暫定爲人民幣 元/ 。

3.1.2 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係,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 %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並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 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50%上漲或下調,但對於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 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 週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採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曆月爲一個結算週期,每月的 日至 日爲本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週期的付款期。

3.2.2 結算

雙方應在覈對期共同就本結算週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覈對,覈對一致後確定該結算週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週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 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覈對清楚並確定了該結算週期的付款金額後,於下一個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採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並確認其帳戶如下:

開戶銀行:

帳 號:

單位名稱: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爲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序爲: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 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 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後,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 交付地點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爲: 。

4.2.2 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爲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爲送貨地址爲4.2.1條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並留存一份給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爲,視爲爲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爲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發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並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5. 檢驗及質量保證

5.1 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後,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並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於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於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產品後,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於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於乙方檢驗後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 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爲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於通知的,視爲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本合同第2.3條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爲 ,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後,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於 。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 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幣 元作爲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首先從乙方的應付貨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質量保證金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質量保證金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 個月後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後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6. 退貨

6.1 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 對於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後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 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爲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 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爲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爲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 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不得視爲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繫應以中文書寫並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發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爲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 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爲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 航空掛號郵寄,視爲郵戳日期後第十天送達;

9.1.3 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爲服務機構發出後第五天送達;

9.1.4 傳真發送的通知,視爲發送日後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 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繫地址爲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爲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繫地址變更爲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繫地址的通知視爲已經送達。

10. 附則

10.1 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 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繫。各條款的標題僅爲便於參閱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爲可以並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長期供貨購銷合同 篇4

本合同下甲方爲需方,乙方爲供方。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後簽署本合同,雙方在此承諾已完全知悉並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購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導)、單價、

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 發貨時間、地點、方式

發貨時間:甲方提前5天將所需規格和數量(以書面傳真或者電子郵件)提交乙方,乙方按約定時間交貨。

交貨地點:城陽時代廣場工地。

交貨方式:貨到工地甲方負責卸貨。

第三條 貨物接受與驗收:乙方按交貨時間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必須提供場地並組織驗收,雙方辦理材料驗收手續。

第四條 付款及結算方式:甲方付給乙方20%定金(貨款總額),計叄萬圓整,貨到工地後付清每批次貨款(將款打至所指帳戶)。

第五條 責任承擔

(一) 乙方責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時間除外)拖延或者拒絕供貨,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並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 乙方所供貨物按實際工程送貨量結算。

3、 乙方所供貨物質量必須全部達到國家規定和要求的檢測標準。若乙方所供貨物發生質量責任事故,從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賠或遭受國家機構處罰,經雙方或技術監督部門或其它權威機構認定是乙方的責任,則應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 乙方須按供貨時間,保質保量的按時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

5、 乙方需提供必須的報驗資料。無條件接受甲方監理或者總包單位的監督檢查。

(二)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施工與貨物的驗收。

2、施工過程中甲方應在進貨前5天通知乙方。

3、施工過程中如甲方更換供貨廠家需按合同在7日內給乙方結算全部貨款。

4、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規定付款給乙方,屬於違約行爲。每逾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爲應付款總額的千分之一(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爲應付貨款總金額的千分之一乘以違約天數)。

第六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修改。如乙方單獨變更或者更改合同,對象有權拒絕生產或者收貨,並要求變更、修改合同的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七條 甲、方任何乙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者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電話:

法人代表: 地址:

電話: 日期:

地址:

日期:

乙方(蓋章):

長期供貨購銷合同 篇5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繫地址:郵政編碼:

鑑於:

1.甲方爲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甲方願意向乙方出售其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該產品的質量符合乙方要求;

2.乙方爲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乙方願意購買甲方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按照雙方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

甲、乙雙方爲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於各自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文字定義

1.1本合同所稱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雙方簽訂之產品買賣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則冠以該合同的具體名稱。

1.2本合同所稱“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出賣方。

1.3本合同所稱“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買受方。

1.4本合同中,任何當事人單稱“一方”,合稱“雙方”。

2.合同標的

2.1產品概述

爲實現本合同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確認甲方欲出售給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購買的產品符合本條所描述之條件:

2.1.1產品名稱爲:牌型號的

2.1.2生產廠商爲:

2.1.3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標準爲:

2.2產品質量

2.2.1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爲:

2.2.2爲證明其出售的產品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應在出售給乙方的所有產品上標註該產品經過出廠檢驗合格的標誌或附有以標籤、文件等方式製作的產品合格證,甲方承諾:該標誌、合格證所稱的“合格”,即表示該產品質量符合甚至高於本合同第2.2.1條約定的質量標準。

2.2.3如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標準,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3產品包裝

2.3.1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具備如下的包裝標準:

2.3.2如甲方不能達到本包裝的標準,應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因此導致產品損壞、變質等減損產品價值的情況出現,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4產品數量

鑑於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爲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同時雙方明確:本合同對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總的購貨數量和每個月(或每個結算週期)的購貨數量均沒有要求和限定。

2.5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爲,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合同價款及支付

3.1合同價款

3.1.1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暫定爲人民幣元/。

3.1.2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係,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並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50%上漲或下調,但對於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週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採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曆月爲一個結算週期,每月的日至日爲本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週期的付款期。

3.2.2結算

雙方應在覈對期共同就本結算週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覈對,覈對一致後確定該結算週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週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覈對清楚並確定了該結算週期的付款金額後,於下一個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採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並確認其帳戶如下:

開戶銀行:

帳號:

單位名稱:

4.交付

4.1交付方式

4.1.1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爲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序爲: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後,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交付地點

4.2.1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爲:。

4.2.2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爲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爲送貨地址爲4.2.1條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並留存一份給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爲,視爲爲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爲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發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並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5.檢驗及質量保證

5.1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後,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並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於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於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乙方接收產品後,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於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於乙方檢驗後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爲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於通知的,視爲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本合同第2.3條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爲,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後,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於。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幣元作爲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首先從乙方的應付貨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質量保證金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質量保證金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個月後支付甲方。

5.5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後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6.退貨

6.1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對於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後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爲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爲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爲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不得視爲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9.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繫應以中文書寫並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發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爲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爲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航空掛號郵寄,視爲郵戳日期後第十天送達;

9.1.3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爲服務機構發出後第五天送達;

9.1.4傳真發送的通知,視爲發送日後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繫地址爲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爲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繫地址變更爲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繫地址的通知視爲已經送達。

10.附則

10.1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繫。各條款的標題僅爲便於參閱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爲可以並行不悖。

11.其他

11.1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長期供貨購銷合同 篇6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爲了共同發展,加強甲、乙雙方的業務合作關係,經雙方共同協商,本着“平等發展、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業務關係

甲方確定乙方爲計算機及周邊耗材,網絡產品指定供應商,在甲方中除其客戶指定使用其它品牌產品外,甲方所有相關的計算機及周邊耗材,網絡產品在協議期內均採用乙方提供。

二、產品範圍

乙方品牌的所有計算機及周邊耗材,網絡產品。

三、供貨價格

1、經雙方協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計算機及周邊耗材,網絡產品價格不得高於市場價。

2、甲乙雙方將當日價格定價。

四、質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或經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爲:國家標準 。質保期爲 ______年 。質保期內實行質量“三包”。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不符合約定的標準或有其它質量問題,經證實後,甲方有權要求退貨,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由於質量問題所發生的損失及費用。

五、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協商後,確定付款方式爲: 現金或匯款等方式 。

甲乙雙方要求的付款條件爲 先付一部分定金,定金爲貨款的 ______%,驗貨後再付另一部分;或者這個月付上個月的貨款 。協議生效執行中,乙方給予甲方每筆採購訂單______%的貨款欠款額度,但每月貨款欠款額累計最高欠款額度爲______元,超過最高欠款額度部分欠款,甲方應先付清超額部分欠款;甲方所欠的所有貨款必須在年底一次性結清。

六、配送服務

甲方所需產品由乙方送至甲方所在地。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每月超過最高欠款額度部分的欠款及未按約定期限付款的,由甲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以每月______%計算。

2、甲方提供的產品型號規格不準確,導致乙方發錯產品的,由甲方承擔所有的退貨費用及因此引起的損失。同時,如果甲方提供的產品型號規格準確,而乙方發錯產品,則由乙方承擔所有的退貨費用及因此引起的損失。

3、乙方所供產品因設計、製造、質量等原因,引起生產上的所有損失或

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4、如因市場原因造成乙方降價後,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則視爲乙方違約,並由乙方補償三倍的差價。

八、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及具體購貨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則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採取訴訟方式解決。

九、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期滿後重新協商續約事宜及條款。

3、本協議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中任何未盡適宜,雙方將以友好方式解決。

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代表人:_____代表人:_____

電話號碼:_____ 電話號碼: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長期供貨購銷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供貨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購貨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各自資源優勢,雙方就產品購銷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商品的供應

甲方向乙方供應商品的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並蓋章的訂單爲準。

二、商品的質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應商品時,雙方可在訂單上對該商品的具體質量標準進行約定。甲方在供應乙方商品的同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商品的價格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除要執行國家定價或國家指導價的,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基於保護商業祕密的需要,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蓋章確認的報價單爲準,報價單爲每一具體商品供貨合同的組成部分。

3、甲乙雙方積極配合,維護所經營商品的市場零售價的相對穩定和統一。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價格不得高於甲方向乙方及所在地的其他客戶所供應同等商品的最低優惠價。

4、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在徵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否則,乙方仍按舊價和甲方進行結算,並允許乙方在提價生效前的訂單有效,以舊價進貨。

四、獎勵措施

1、協議期限內,乙方購貨總金額達到享有獎勵2%

2、協議期限內,乙方購貨總金額達到享有獎勵3%

3、協議期限內,乙方購貨總金額達到享有獎勵5%

五、供應貨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採購貨品。

2、訂單期限和供貨期限由具體的訂單規定。

3、若乙方更改訂單,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後2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爲甲方同意按更改後的訂單交貨。

4、供貨的地點由具體的訂單指定。

5、甲方須保證在收到乙方訂單後,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時段,在三天內將貨物送抵乙方指定地點。如缺貨應在乙方下訂單後一天內通知乙方,並保證缺貨率不高於10%,否則乙方將考慮和甲方的合作,並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貨所造成的乙方損失的權利。

6、供貨方式採用甲方一次性送貨,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開送貨。

7、甲方交貨時,應提供乙方的訂單複印本,並採用乙方規定的送貨單填寫模式列明送貨的各項貨物數量。8、送貨的運費由乙方負責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1、對於甲方供應的貨物,乙方在驗收時採用本協議第二條之標準做爲質量檢驗標準。

2、乙方收貨時僅對甲方所供應物的數量進行驗收或只對貨物進行抽檢。

七、供應貨品的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無條件退回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2、所有情況下的退貨運費有甲方負責

八、貨款結算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材料訂購單時支付訂購單總價款的10%,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貨物並確認後,在5日內向甲方支付訂購單總價款的85%,餘下5%的貨款在第二次付款後30日內支付。

2、乙方支付方式爲(A、電匯;B、轉帳;C、現金)。

九、違約責任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提供假冒僞劣的產品,導致乙方遭受相關政府部門或引致乙方顧客的投訴,乙方有權退貨,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甲方賠償乙方商譽損失的權利。

2、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如果高於甲方向乙方或乙方所在地其它客戶供應同等商品的最低批發價,乙方有權不支付超出部分的貨款,甲方應當支付乙方超出部分貨款兩倍的違約金,如果甲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補償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還應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如果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因所有權有爭議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書,該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長期供貨購銷合同 篇8

購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供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就材料配件設備的供貨事宜與乙方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供貨產品

1、商品名稱:____________;

2、產品規格:____________;

3、產品單價:____________;

4、商品數量:____________;

5、單品總額:____________;

6、總金額: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價

1、本合同總價爲:大寫人民幣______元整。

第三條、合同履行期限、地點

1、交貨期: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乙方應交付合同貨物,並完成安裝、調試及培訓,可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2、合同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位於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付款方式和條件

1、付款方式。

(1)本合同採用______________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項,共計______元。合同簽訂後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全款。

(2)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開具本合同全額的______%增值稅發票並交付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按因乙方未出具增值稅發票而導致甲方承擔付款稅金的______倍。

(3)乙方所開具的發票必須是簽訂合同單位的正規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承擔因發票原因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2、付款條件。

(1)乙方保證所_____品的所有權無任何瑕疵,無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張權利。

(2)乙方若到甲方用戶及相關方(包括但不限於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處理有關問題時,以防止保證解決質量問題及技術指導服務,不得向其泄露有關供貨渠道;價格等信息,否則甲方有權對此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停付乙方的全部剩餘貨款之索賠事件處理完畢,並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3)乙方所_____品質量符合合同約定,並按時;按量供貨。

(4)乙方在每批貨物交付後必須開具相應的正式發票,甲方憑正式發票支付貨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2、如果合同貨物有質量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規定,在取得甲方同意後,乙方負責維修、調換或退貨,調換貨物的質量,按本合同質量保證規定,質保期______個月。如果合同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並不影響貨物的使用性能的前提下,經甲方同意可將貨物貶值處理。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對合同貨物進行修理、更換或修改,並負擔因此而產生的費用。

4、一方違反有關合同知識產權及保密規定時,守約方有權限期進行糾正,並追究其違約責任,按______萬元的倍數合理確定罰金,直至違約方完全落實糾正措施,消除影響爲止。

違約方對守約方的損失賠償應包括守約方因一個或數個第三方從違約方獲得本合同知識產權或保密性信息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害。

第六條、檢驗

1、材料運達到貨地點後,甲方負責清點接貨。如因包裝不當造成設備質量下降或破損、缺件等,乙方承擔質量責任。如運輸部門造成的破損、缺件等事故,由乙方爲主出面協調處理,甲方協助解決。

2、材料全部到達現場後,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派人到現場進行開箱檢驗。如乙方不能按時到達現場,又無函電通知時,甲方有權開箱檢驗,並對缺件、質量損壞情況做出記錄,乙方應認可並負責處理。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即行生效。

2、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都應嚴格履行合同,如出現問題應按照《_____》等有關規定辦理。

3、本合同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未盡事宜,雙方在不違背合同和招標文件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結果以“紀要”方式作爲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長期供貨購銷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採購物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供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方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係,甲方作爲乙方的客戶,乙方負有依照甲方訂單要求按質按量按交期供貨的義務,承擔保質保量保交期的相關責任。

2.乙方向甲方供應的物料包含以下產品(在本協議中統一簡稱爲物料):

3.乙方承諾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藝流程及其質量控制、物料檢驗等各個質量控制環節保持穩定的基礎上,保證該批次物料與經過甲方確認的樣品在外觀及其他技術指標方面相一致。否則乙方應無條件退貨或換貨,因此給甲方造成生產或延誤出貨交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每批供貨須按甲方訂單要求執行,及時送達,響應時間最遲不得超過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貨須事先與甲方協商,徵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響到了甲方正常生產,又不予應急處理,甲方可單方取消訂單並追究乙方的責任(以追償經濟損失爲優先)。

5.若甲、乙雙方所確認的採購報價是含運輸費的(即承諾送貨到廠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時送貨,而由甲方安排_____前去乙方取貨,乙方應按市場運輸價格補償甲方取貨的運輸費用。

6.供貨物料品種、規格、要求及價格:依甲方採購單載明品種、規格要求執行;價格以經甲乙雙方確認的報價單價格爲準。如乙方調整產品價格,應事先及時通知甲方,經與甲方協商一致並得到同意後方可執行新價格,未經甲方認可的乙方單方調價無效。

7.乙方供應的物料被甲方應用到(甲方)產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質量缺陷給甲方客戶造成損失,而導致甲方被客戶追究法律責任和要求賠償損失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和法律責任。

8.乙方供應的物料若經檢驗不符合甲方的驗收質量標準,在不影響使用性能的情況下,根據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程度,如乙方按_____%—_____%不等的折扣給予補償,甲方可作特採。

9.當甲方因質量或所送貨品種與訂單不符等原因,明確通知乙方退貨或換貨時,乙方必須最遲在三天之內前來配合處理,超過三天不來處理的,甲方有權按無貨主任意處置,乙方的經濟損失自行承擔。

10.爲保證乙方所供物料在品質、數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諾,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人民幣_____元的保證金,在甲、乙雙方終止合作且甲方的存貨處理完畢、無品質異常或售後服務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11.乙方與甲方合作期間,承諾不直接或間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確的競爭對手有針對損害甲方商業利益的合作,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補償(補償額度以甲方的實際損失計算)。

12.甲、乙雙方合作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賄賂甲方的來料檢驗、收貨、技術性能鑑定、採購等職位的員工,一經發現,甲方將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處罰。

13.貨款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4.在乙方供貨等各方面非常配合的'情況下,甲方不得拖欠貨款,須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方式結款,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甲方事先同乙方協商可以延期結款的情況除外。

15.乙方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一款,視爲乙方違約,乙方須承擔由其違約行爲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違約金以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

16.甲乙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17.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規定不明之處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違反本協議引起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先儘量協商,不能達到一致的,甲、乙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雙方應儘可能的繼續履行本協議除爭議事項外的其餘部分。

18.乙方承認已經閱讀本協議,並確認瞭解協議中的含義。

19.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經雙方確認的往來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協議的效力。

2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長期供貨購銷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數量: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要求: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包裝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供貨地點及交貨方式:雙方另議。

七、交貨日期:每月月末。

八、驗收方式:按第三條驗收。

九、價格:憑雙方函電確定;如乙方在________把向甲方購得的該批糖再賣出,則以乙方再行賣出的價格作爲甲乙雙方的結算價

十、付款方式:分期付款。當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在_____再行賣出時,甲方委託_____代收,乙方付款辦法爲:

1.首期預付貨款爲__________元/噸,乙方於賣出之日一次性支付。

2.除首期款外,及時補足________同期之貨物的加權平均成交價與乙方賣出價的差價。

3.交貨日當月第一個工作日,付足__________元/噸或全額貨款的_________%。

4.交貨日當日付足剩餘貨款。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在乙方履約後,一次性由甲方按結算價的______%支付給乙方作爲其銷售甲方______的酬金

2.在交貨日期前乙方發生______所稱提前交收情況,有關業務即中止執行,甲方委託______按其提前交收辦法與乙方結清貨款

3.如乙方不能如期按上述付款方式足額支付貨款,有關業務即行中止。甲方根據________的交易管理辦法請求________中止乙方在_______的買賣資格,由______代乙方提前交收。已付貨款在彌補______損失後,餘額返還乙方,不足彌補的,由______向乙方追索

4.甲方如到期不能及時如數交貨,可以委託________結清相應款項後退還乙方剩餘貨款。

十二、未盡事宜另行協議。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交________________一份備案。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長期供貨購銷合同 篇11

長期供貨協議(模板)

合同編號:

甲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爲確保協議雙方在貨物買賣過程中的各項合法權益,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此長期供貨協議(該協議項下的每份客戶採購單、甲方送貨單、對帳單及銷售合同均屬於本協議範圍):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     產品質量按生產廠商質量標準。驗收標準、驗收方法及質量問題乙方應在貨到七天內書面提出方有效,否則視爲甲方的產品符合合同約定。

2、付款條件爲          天支票,支付的貨款必須是即期承兌的銀行匯票或電匯到甲方賬戶。乙方如以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形式支付貨款,乙方應多支付給甲方該貨款3%的銀行貼現利息。乙方若到期未按時支付,則按日計1‰作爲違約金賠償甲方,直到貨款和違約金結清爲止。此外,若由此而引起訴訟,則乙方要另行支付訴訟標的10%(最少不低於5萬元)的違約金給甲方。另外,自乙方欠付貨款之日起,甲方有權單方中止或延期對後續合同的履行。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代收貨款,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雙方議定產品單價爲出廠價,運輸由乙方委託甲方代辦。產品的損毀、滅失風險自甲方交付運輸時起由乙方承擔。

4、甲方所接受之採購單、訂單的發貨有效期如無特殊註明,爲壹個月。但已發的貨物,合同繼續有效,直到貨款結清爲止。乙方同意按甲方的送貨單內容爲準,乙方同意授權                (身份證號碼:                   ) 爲乙方收貨人。

5、乙方以現金支付或貨款支付到甲方銀行卡上,須有甲方財務財務部門書面接收證明。乙方以承兌匯票支付或以轉賬支票支付,必須在被背書人欄填上甲方單位全稱。否則發生意外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在銷售過程中,貨物如發生質量問題,雙方應協商解決,但任何處理結果都應經甲方公司的總經理或甲方授權的其他人員簽字方能生效。協商未成,由乙方另外提起訴訟。

7、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甲方財務部確認與乙方供貨銷售回款情況時,乙方應給予配合。如甲方寄出(或傳真)的貨款對賬單,乙方在一週內未能確認寄回的,視作乙方已確認對甲方的欠款,甲方的通知憑證底稿或快遞憑證即作爲乙方結欠甲方貨款之憑證。經過雙方簽字蓋章的傳真件及複印件可作爲原件使用。

8、產品單價、數量、規格、等級、發貨時間、運輸方式及是否報關結轉(如屬國內外銷結轉,應按海關規定先報關後發貨,貨款按美元或其它外幣定價計算。如果本合同簽訂時屬於外銷結轉合同,但最後由於乙方不能報關結轉的,本合同自動轉爲內銷合同,內銷銷售單價爲:外銷銷售單價*簽訂合同當天的匯率*1.2計算,此時甲方給予乙方開具內銷增值稅發票。)等常變內容可由以後的補充合同(客戶採購單、訂單、訂單清單、銷售合同)確認。

9、補充合同(客戶採購單、訂單、訂單清單、銷售合同)可以乙方傳真、信函、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或用其他方式通知甲方,但需加蓋公章或合同章,一旦甲方確認後,補充合同(客戶採購單、訂單、訂貨清單、銷售合同)即行生效。

10、甲方的銷售合同專用章僅限於簽訂和確認銷售合同和長期供貨協議,不能用於其它任何協議(包括:質量賠償、退貨、換貨等任何其它內容協議);甲方銷售人員與客戶簽訂的所有協議(銷售合同和長期供貨協議除外)需加蓋甲方公章後才能生效,否則,均視爲無效協議。

11、甲方公司規定而且各銷售員已向本公司承諾:甲方銷售員不得向乙方單位或者乙方單位的人員借款、借物或索拿錢物。如果出現有甲方銷售員違反甲方公司的規定,乙方單位應及時向甲方公司舉報並且制止以上行爲的發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一概不予負責,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1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協議簽訂時不可預見,遭受直接影響一方不能克服和避免)時應通知另一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辦法。

13、本協議有效期爲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期限屆滿,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協議。本協議未盡事宜,以採購單、甲方送貨單、對帳單及銷售合同的規定爲準。仍有異議,雙方應根據平等、公平和友好協商的原則補充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在合同有效期內執行已發貨物的合同,在貨款未結清之前,即使本協議有效期已過,都受本協議各項條款的約束。

15、本合同雙方簽署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對於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任何一方有權向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下無合同正文,爲簽署頁)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長期供貨購銷合同 篇12

甲方: (供貨方)

乙方: (購貨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各自資源優勢,雙方就產品購銷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商品的供應

1、甲方向乙方供應商品的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並蓋章的訂單爲準。

二、商品的質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應商品時,雙方可在訂單上對該商品的具體質量標準進行約定。甲方在供應乙方商品的同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商品的價格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除要執行國家定價或國家指導價的,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基於保護商業祕密的需要,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蓋章確認的報價單爲準,報價單爲每一具體商品供貨合同的組成部分。

3、甲乙雙方積極配合,維護所經營商品的市場零售價的相對穩定和統一。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價格不得高於甲方向乙方及所在地的其他客戶所供應同等商品的最低優惠價。

4、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在徵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否則,乙方仍按舊價和甲方進行結算,並允許乙方在提價生效前的訂單有效,以舊價進貨。

四、獎勵措施

1、協議期限內,乙方購貨總金額達到 享有獎勵2%

2、協議期限內,乙方購貨總金額達到 享有獎勵3%

3、協議期限內,乙方購貨總金額達到 享有獎勵5%

五、供應貨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向甲方採購貨品。

2、訂單期限和供貨期限由具體的訂單規定。

3、若乙方更改訂單,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後____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爲甲方同意按更改後的訂單交貨。

4、供貨的地點由具體的訂單指定。

5、甲方須保證在收到乙方訂單後,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時段,在三天內將貨物送抵乙方指定地點。如缺貨應在乙方下訂單後一天內通知乙方,並保證缺貨率不高於10%,否則乙方將考慮和甲方的合作,並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貨所造成的乙方損失的權利。

6、供貨方式採用甲方一次性送貨,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開送貨。

7、甲方交貨時,應提供乙方的訂單複印本,並採用乙方規定的送貨單填寫模式列明送貨的各項貨物數量。

8、送貨的運費由乙方負責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1、對於甲方供應的貨物,乙方在驗收時採用本協議第二條之標準做爲質量檢驗標準。

2、乙方收貨時僅對甲方所供應物的數量進行驗收或只對貨物進行抽檢。

七、供應貨品的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無條件退回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所有情況下的退貨運費有甲方負責

八、貨款結算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材料訂購單時支付訂購單總價款的10%,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貨物並確認後,在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訂購單總價款的85%,餘下5%的貨款在第二次付款後____日內支付。

2、乙方支付方式爲(

A、電匯;

B、轉帳;

C、現金

長期供貨購銷合同 篇13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規格、單價:

備註:產品單價隨化工產品市場價格波動調整,調整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

二、質量要求:以供方產品說明書的參數爲準。

三、供貨數量、供貨時間和訂貨單:

3.1 每一批次產品的交貨數量和交貨時間,需方須提前3日向供方提交訂貨單;

3.2 供方合理安排,將最終確定的交貨數量和交貨時間向需方覆函。

四、起運量、交貨地點、交貨方式:

4.1 雙方同意如下起運量:10桶。

4.2 等於或超過起運量,供方發貨至需方倉庫,運費由供方承擔;不足起運量, 由需方自提(或供方送貨,運費由需方承擔)。

4.3 需方須提供卸貨工具或派專人卸貨。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鐵桶】包裝,淨重:175kg/桶(上下誤差1公斤)。桶回收(桶丟失,按100元/只賠償)。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期限:

6.1 產品質量驗收以產品說明書爲準。需方如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在收到產品3日,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如產品質量問題判定爲供方質量責任,供方承擔該產品的直接損失,即退換貨和往返運費。

6.2產品數量須在收貨當日驗收。若對數量有異議,需方須在收貨即日以書面方式向供方提出。雙方覈對後的數量,作爲結算依據。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7.1 雙方同意:將每月的25日至次月的24日作爲一個結算週期。

7.2 每月的25~28日供方將上一個結算週期貨款的發票開至需方,需方在*月25日前支付該結算週期的貨款。

7.3 支付方式爲支票或轉帳。

7.4 若需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則供方有權解除合同,且根據供方要求即時結清貨款。

1) 連續30日不訂貨;

2) 月訂貨量不足2噸;

3) 拖欠貨款。

八、違約責任:

8.1 供方逾期發貨,按逾期貨物總金額每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8.2 需方逾期付款,按逾期貨款總金額每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

十、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雙方確定如下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供方: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上述的聯繫人或聯繫方式發生變更,須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有效期爲二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1.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1.3 本合同有二附件(附件一:《產品說明書》;附件二:《稀釋劑使用注意事項》),附件系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供方:(公章)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長期供貨購銷合同 篇14

甲方(採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於甲方(本合同採購方)擬從乙方採購乙方提供的貨物。基於於甲方依據乙方(本合同供貨方)提交的各項資料經審查認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貨的資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貨物;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建立起長期友好的合作關係,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爲雙方關於乙方向甲方供貨業務的長期基本合同,對雙方商定的基本條款進行約定。本合同從雙方發生業務關係起至在雙方保持業務期間,持續有效。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已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等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未涉及到的條款均以本合同爲準。

1.2?本合同附件:在雙方往來業務中,與履行本合同相關的協議、合同、傳真、訂單、圖表、信函等均爲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但與本合同衝突時應以本合同爲準。

1.3?具體合同:雙方之間可按照以下第二條約定的程序達成具體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訂單之時具體合同成立。雙方之間的每一份具體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二條?訂單、交貨、包裝運輸

2.1?訂單:乙方具體供貨的品名、貨物型號、數量、供貨時間及_____以甲方的書面訂單爲準,乙方應在_______小時內或甲方訂單之上要求的期限內確認或反饋意見,超期未確認或未反饋視同不接受甲方訂單;但是若無正當理由,乙方不得拒絕接受訂單。

2.2?交貨:除非雙方另有明確約定按雙方約定方式交貨,乙方應按甲方訂單規定的數量、時間準時送貨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運費。

2.3?包裝方式及包裝費用:乙方供貨的包裝標準,應達到雙方書面同意的包裝標準,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驗收及不合格品的處理

3.1?驗收:乙方送貨後合理期限內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貨時,雙方按照已經確定封樣的樣品或雙方協商確認的質量標準、圖紙及雙方同意的技術要求進行驗收。

3.2?驗收不合格:甲方對乙方供貨驗收不合格,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_______天內或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的時間內將不合格品取回並同時向甲方交付同等數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將不合格品混在以後任何一批次的貨物中提供給甲方。

第四條?質量保證及質量事故責任的承擔

4.1?技術要求:乙方保證爲甲方提供的貨物完全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環保等要求,並符合甲方的特殊技術要求(如果有),並使用在有效期內、性能良好的原材料製作而成。貨物出廠之前經嚴格檢驗,包裝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裝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質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貨物發生質量責任事故,從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賠或遭受國家機構處罰,經雙方或技術監督部門或其它權威機構認定是乙方的責任,則應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條?定價與結算

5.1?定價: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與長期合作的原則合理報價,若存在弄虛作假情況,或報價與合理價格嚴重不符,謀取暴利,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供貨資格並有權解除合同。

5.2?最低價保證: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貨物價格是同期國內當地市場最低價。

5.3?付款方式:原則上乙方供貨後,甲方自貨物檢驗合格、發票入帳後_______天內支付相應貨款;但如雙方另有約定,按雙方約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條?保密及知識產權條款

6.1?保密:一方對另一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樣件、圖紙及其它相關供貨(價格、數量等)與質量信息等所有技術和經營信息有保密義務。

6.2?甲方標識的使用:甲方標識經甲方授權只可用於供應給甲方的合同貨物,本合同解除後,授權自動失效,乙方不得繼續使用,否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違約條款

7.1?拒絕訂單與逾期供貨:乙方無故拒絕甲方訂單,應按照拒絕訂單貨物金額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貨時,將按延遲天數乘以逾期供貨部分貨款之千分之四計算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天,視爲乙方不能供貨,參照乙方無故拒絕甲方訂單處理。

7.2?商業欺詐的違約責任:乙方違反5.1條約定或出現其他商業欺詐時,乙方應按照欺詐涉及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或者_______萬元/項/次中較高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本條款約定不影響乙方按照其他條款約定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本條中的“商業欺詐”是指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向甲方提供虛假資料、信息,或者隱瞞事實真相,從而欺騙甲方或最終用戶,獲取不正當利益的商業行爲。

7.3?違反最低價保證:乙方違反第5.3條約定,乙方應返還甲方已供貨物的差價。

7.4?違反保密約定的違約責任:一方違反保密條款約定,該方應賠償守約方相關損失。

7.5?違約通知: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爲後甲方向其發出通知的,則該通知發出兩日後將視爲其已到達乙方。乙方應在通知到達後兩日內書面回覆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覆,則視爲乙方默認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內容。

第八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僅指足以影響到本合同相關義務正常履行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條?廉政條款

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以及雙方保持業務關係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員進行賄賂和提供回扣,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在乙方貨款中扣除受損利益並按相應金額處以1倍的罰款。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十一條?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條件與份數

12.1?生效條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雙方最後一筆業務交易完成後_______個月內雙方再無任何業務往來,合同自動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寫必需的合同簽約主體、簽約人、簽約時間外,任何塗改、刪除增添均無效。

12.2?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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