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供貨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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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供貨合同 篇1

供貨方:

工廠供貨合同(通用3篇)

購買方:

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關程序爲到達雙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署如下協議:

一、合作關係

甲、乙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構成供需合作伙伴關係:

1.甲方所供產品,務必貼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2.甲方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達乙方,響應時間不超過12小時;

3.乙方在協議期內不得使用其它同類品牌;

4.乙方月均計劃消化甲方產品件,全年消化甲方產品件;

5.甲方根據乙方全年實際消化產品數量及貨款結算方式的不同給予乙方下列獎勵:

二、供貨品種及價格

1.__大衆號110.00元154.00元。

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雙方均按調整之日起的新價格執行,若甲方降價則由甲方補償乙方當日鎖定庫存之進貨金額與以新價格計算之金額的差價。

三、貨款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實際狀況及獎勵的不同採用如下貨款結算方式之一:

1.現款現貨結算;

2.批結,甲方按每批件爲一送貨單位向乙方供貨,次批貨到時乙方無條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貨款;

3.期結,甲乙雙方按天爲一貨款結算期,乙方應予當期的最後一天無條件支付甲方當期所供產品全部價款。

乙方務必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

本協議結束之日,乙方應結清所欠甲方所有貨款。

四、違約職責

甲方違反以上協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乙方違反以上協議,除結清所欠貨款外,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五、協議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年xx月xx日至年xx月xx日止有效,有效期屆滿,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的態度及供需平衡的狀況,在本協議結束前,再行簽定新協議書。

六、其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

工廠供貨合同 篇2

賣方(簡稱甲方):

買方(簡稱乙方):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銷售貨物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和價格:

詳見正式的採購訂單

二、產品的質量標準:依甲方產品承認書爲標準。

三、供貨方式:

1、分批供貨:

2、訂單取消: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運費承擔:

1、交貨地點:乙方公司

2、交貨方式:甲方委託貨運公司運輸,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如乙方急料需甲方空運或快遞,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如因甲方交期延誤需要空運或快遞的,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產品的價格調整:

六、產品的驗收:

1、乙方收貨後,當場清點來貨件數,驗收無誤後出具收貨單據。對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進行驗收在一週內完成。

2、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提出異議或未經檢驗使用的,視爲甲方交付的產品質量符合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質量的要求。

七、付款方式及條件:

1、付款方式:

2、付款條件:

付款頻次、時點及對賬安排。

若乙方逾期支付貨款,每逾期一日,支付總貨款%的違約金。

乙方同意以地處於房產抵押給甲方,爲本合同及補充文件項下甲方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八、違約責任: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願的表達,雙方均應自覺遵守,若一方違約應向非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民法典》執行。

2、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其它約定事項:

1、若本合同附有技術協議的,該技術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傳真、訂單、往來信函均爲本合同的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廈門市房地產交易權登記中心各執一份。

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工廠供貨合同 篇3

甲方(需方):_____

乙方(供方):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招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就乙方向甲方供應草山嶺舊居改造工程10#、11#、16#-19#樓的電線、電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單價

注:上述約定單價爲固定包死價,包括產品的生產費、包裝費、運雜費(運達指定地點)、裝卸費、複檢費、附屬材料費、保險費、稅金、利潤、質保期內的售後服務及其它一切不可預見費用等全部費用。在合同履行期內不得作任何調整,不得隨市場或政策等因素的變化而變動。

二.供貨範圍及數量

1.供貨範圍:草山嶺舊居改造工程10#、11#、16#-19#樓電線、電纜的供應。2.供貨數量:草山嶺舊居改造10#、11#、16#-19#樓工程中電線、電纜實際使用的數量。

三.質量標準及技術要求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1)電纜用導體的材料、長期運行溫度、短路溫度(持續5s)以及導體表面粗糙度等應符合GB/T3956規定;

(2)電纜絕緣材料,絕緣層、護套層厚度應符合GB12706規定;電纜電壓等級AC1000V;

(3)絕緣層、護套層機械物理性(包括護套材料、厚度、含氧指數)應符合GB12706.1-1991中16.3的`規定;

(4)電性能應符合GB12706.1-1991中16.1和16.2規定;

(5)外護層、內襯層,電纜的填充物材料及屏蔽措施應符合GB/T2952的規定;(6)結構標記按GB/T2952規定;

(7)印刷標誌應符合GB6995.3和GA306.1-20--及GA306.2-20--的規定;(8)耐火、阻燃級別均爲ⅠB級;

(9)成品電纜表面應有耐火或阻燃標記、耐火和阻燃級別標記、材料及結構標記、額定電壓、芯數×導體標稱截面積、本標準編號及生產廠廠名,標誌應清楚,耐擦;

(10)電線規格、截面積、電壓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AC500V);導線線徑和絕緣層厚度偏差標準符合國家標準GB50303-20--。

2.電纜、電線技術要求:乙方供應的電線、電纜的型號、規格、技術參數等技術指標必須符合設計圖紙及規範的要求。

(1)電纜導線的實驗:a導體直流電阻實驗;b工頻交流耐壓試驗;

c阻燃、耐火電纜的燃燒及通電時間實驗;

d根據GB12706.1規定的型式實驗。(2)電纜、電線的一般技術要求:①產品符合GB/T12706-20--標準;

②阻燃、耐火電纜符合GB/T19666-20--標準;③試驗:

a電性能符合GB/T3048-1994標準;b非金屬材料符合GB/T2951-1997標準。c其他技術要求見下表:

四.供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1.甲方應在交貨前12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乙方提供產品的供貨計劃(包括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交貨時間、地點等);乙方收到甲方供貨計劃之日起10日內將需供產品生產完畢,並運送至本合同約定交貨地點。

2.交貨地點:草山嶺舊居改造工程10#、11#、16#-19#樓工地現場甲方指定地點。

3.交貨方式:乙方送貨並自行負責卸車至交貨地點。

五.驗收標準

1.執行國家現行電線、電纜生產標準規範的要求,貨至現場檢測外觀無破損、劃痕,包裝完整無損壞,達到質監站驗收要求。

2.包裝及樣品要求:執行招標文件第5條、第6條之規定。

六.合同價款依本合同約定固定單價及實際供貨數量據實計算本合同價款。

七.付款方式

1.按供貨量及工程形象進度分三次支付:乙方送至施工現場經建設方、監理及甲方驗收合格的供貨量達到本合同工程施工用貨總量的50%時,甲方支付乙方實際合格供貨量價款的70%;乙方完成全部供貨量,經建設方、監理及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貨量價款的70%;本合同工程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後30日內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貨量價款的95%;剩餘5%的合格供貨量價款自本合同工程整體竣工驗收合格,2年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後一個月內無息付清。

2.爲保證本合同工程進度的正常進行,如乙方在依約履行本合同,沒有違約行爲的情況下,甲方未能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1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貨款,甲方同意建設方依據總包合同的相關規定墊付應付給乙方的貨款,由甲方向建設方辦理墊付貨款的借款手續後,建設方向乙方開具墊付貨款的支票。建設方向乙方墊付應付貨款後在首次撥付甲方工程款時從中全部扣除墊付貨款,甲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如乙方存在供應電線、電纜不合格或推遲材料進場時間延誤工期等違約行爲造成甲方的不能按時支付貨款,則不在墊付範圍內,建設方不提供資金墊付,乙方還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由此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3天通知乙方。

(3)甲方應依約向乙方付款,否則,執行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的約定,甲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2.乙方責任

(1)乙方確保所供產品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確保供應產品性能穩定可靠、技術先進、數量準確,達到本合同約定驗收標準和質監站的驗收標準,滿足甲方的使用要求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有效期內檢測報告等質量合格手續。

(2)乙方確保按甲方的供貨計劃及時供貨至合同約定地點,不得影響工程進度。

(3)乙方所供產品如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或建設方通知後6小時內作出響應;遇有重大技術問題、重大故障,乙方應在12小時內到達工程現場,承擔保修責任,並承擔給甲方或建設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如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甲方或建設方有權自行處理,乙方同意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九.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均視爲違約,違約方除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外,且承擔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乙方所供產品不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標準、驗收標準和技術要求,甲方和建設方有權責令乙方所供貨物全部退場重新供貨;如影響工程進度或不能滿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設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設方支付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外,並承擔給甲方和建設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3.乙方應提供稅務部門認可的合法、真實發票,如乙方所提供發票不符合國家規定而給甲方或建設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由於乙方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或建設方支付乙20--元/天的違約金;如延期交貨影響工程進度或不能滿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設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設方支付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外,並承擔給甲方和建設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爭議解決

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向高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建設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約定事項履行完畢之日至終止。

2.建設方僅依約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約定的墊付義務,其它條款義務由甲方和乙方承擔。

3.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補充協議,如無特殊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建設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建設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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