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購房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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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購房合同 篇1

甲方:身份證號:住址:

南昌市購房合同(通用3篇)

產權共有權人:身份證號: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住址:

丙方:聯繫電話:經紀人證書號:

機構備案證書號:工商註冊號: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自願、公平和互利的原則,由丙方居間介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自願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及產權共有權人同意,自願將合法擁有的,坐落於南昌市

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出售的房屋已作了詳細瞭解,通過丙方居間介紹已實地看房,對房屋基本信息無異議,並願意按協議價格購買。

第二條甲方爲城市房屋,房產證編號:發證時間:年,房屋用途屬房,結構:,房產證上載明的建築面積:平方米,該房屋的相關資料以產權登記信息爲準。如甲方房屋產權尚需完善產權□分割、□繼承、□贈與、□離異等變更手續的,則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負責配合丙方辦妥產權轉移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以使甲方對該房產具備合法的完全處置權。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該房屋擁有完全、合法的處置權,該房屋可以上市交易並能夠將產權轉移過戶給乙方,同時負責繳清該房出售前的契稅和其它相關費用。出賣已出租的房屋,出售方應提前一個月解除租賃關係並如實將出租情況告知買方甲方出賣已抵押的房屋,應告知買方房屋抵押的事實,同時就解押有關事項協商一致。甲方出售共有房屋應出具已徵得共有權人同意的承諾書,如該房屋尚欠契稅、因繼承、贈與取得而產生的稅費、面積補差房款等,則由甲方補交。本條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房屋附屬設施有:

第五條甲乙雙方商定房屋買賣價款人民幣。

第六條甲乙丙三方同意自合同簽定之日起的個工作日內,共同到南昌市房屋登記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按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1、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將房款付給甲方:□資金託管元□直接支付元。

2、乙方在貸款資料齊全的情況下應在日內辦理銀行按揭,乙方首付甲方人民幣:

元,餘款人民幣元,在日內通過銀行□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支付給甲方。

第七條若甲乙任何一方未在約定期限內辦理第六條的相關手續,則對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追究違約方責任,若乙方要求房屋暫不過戶,只要求先行辦理委託公證書則購房款在公證當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次交易視爲完成,公證後若有變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如甲方房屋系按揭房或抵押房,經甲乙雙方協商選擇□由甲方出資還清貸款□由乙方出資還清貸款,還貸前甲乙雙方應辦理委託公證書,公證書由丙方保管,公證費由□甲方支付□乙方支付。

第九條甲方同意在收到□全部房款□首付款日內,通知乙方正式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甲方應在交接前結清該房出售前的水、電、氣、物管等費用,協商戶口遷出問題,如一時無法辦理,則在甲方收取購房款時,必須交納元保證金由丙方代管,在結清相關費用和相關問題協商一致後及時退還甲方。若委託丙方辦理上述代辦上述事項,則應由甲方付給丙方代辦費元。

第十條本合同訂立後,視爲丙方參與房屋居間交易,並提供了相應的居間服務,丙方可按物價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向甲乙雙方收取房屋買賣中介佣金,其中:甲方應支付佣金元,乙方應支付佣金元,該費用在辦完產權過戶手續的當日支付給丙方,如甲乙雙方同時或某一方違約造成房屋不能交易過戶時,違約方的居間佣金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次房屋交易過戶費用,按揭費用由乙方承擔房屋維修基金由方承擔,或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產權交易過戶手續由丙方代辦,□產權過戶、□銀行按揭、□公積金貸款等相關代辦費用經協商爲元由乙方承擔此房交易時所產生的營業稅由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方承擔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由方承擔。如果房屋需辦理產權□繼承、□贈與、□離異變更、□變更、□銀行解押手續,相關費用經協商,由方支付元代辦費給丙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元,該定金由丙方代管,甲方的房屋所有權證及有關房屋過戶資料原件交給丙方保管,丙方出具收件收據。定金在過戶時應優先支付丙方佣金後,多餘款項可轉爲過戶費用或按揭費用。如甲方違約不履行合同義務,須賠償乙方購房定金等額的違約金,丙方退還乙方購房定金乙方違約不履行合同則定金爲賠償甲方的違約金。丙方可向違約方收取佣金,如果佣金沒有足額支付,丙方則可從違約金中優先扣除佣金元,餘額元支付給守約方。

第十三條若因產權問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三方均可免責,所收定金退還乙方。其間發生的查檔、驗證費由甲方承擔,不再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有受託人或代理人則受託人或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三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任何口頭承諾均視無效,協商不成,甲乙丙三方同意提交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進行協調,協調不成的申請南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寬限期爲合同約定之日後的日,超過寬限期則可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一宗房產交易只能有一種居間合同文本,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依法納稅,誠信納稅,嚴禁簽訂“陰陽”合同。

第十七條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乙方: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總店:房源號:經紀人:簽約時間:

南昌市購房合同 篇2

提示:凡有空格□處,若是選擇項則必須用√表示,非選擇項則必須用×表示,以保證此合同不產生異議。

甲方:身份證號:住址:

產權共有權人:身份證號: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住址:

丙方:聯繫電話:經紀人證書號:

機構備案證書號:工商註冊號: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自願、公平和互利的原則,由丙方居間介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自願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及產權共有權人同意,自願將合法擁有的,坐落於 市的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出售的房屋已作了詳細瞭解,通過丙方居間介紹已實地看房,對房屋基本信息無異議,並願意按協議價格購買。

第二條甲方爲城市房屋,房產證編號:發證時間:年,房屋用途屬房,結構:,房產證上載明的建築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的相關資料以產權登記信息爲準。如甲方房屋產權尚需完善產權□分割、□繼承、□贈與、□離異等變更手續的,則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負責配合丙方辦妥產權轉移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以使甲方對該房產具備合法的完全處置權。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該房屋擁有完全、合法的處置權,該房屋可以上市交易並能夠將產權轉移過戶給乙方,同時負責繳清該房出售前的契稅和其它相關費用。出賣已出租的房屋,出售方應提前一個月解除租賃關係並如實將出租情況告知買方甲方出賣已抵押的房屋,應告知買方房屋抵押的事實,同時就解押有關事項協商一致。甲方出售共有房屋應出具已徵得共有權人同意的承諾書,如該房屋尚欠契稅、因繼承、贈與取得而產生的稅費、面積補差房款等,則由甲方補交。本條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房屋附屬設施有: 。

第五條甲乙雙方商定房屋買賣價款人民幣。

第六條甲乙丙三方同意自合同簽定之日起的個工作日內,共同到 市房屋登記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按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1、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將房款付給甲方:□資金託管元□直接支付元。

2、乙方在貸款資料齊全的情況下應在日內辦理銀行按揭,乙方首付甲方人民幣: 元,餘款人民幣 元,在日內通過銀行□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支付給甲方。

第七條若甲乙任何一方未在約定期限內辦理第六條的相關手續,則對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追究違約方責任,若乙方要求房屋暫不過戶,只要求先行辦理委託公證書則購房款在公證當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次交易視爲完成,公證後若有變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如甲方房屋系按揭房或抵押房,經甲乙雙方協商選擇□由甲方出資還清貸款□由乙方出資還清貸款,還貸前甲乙雙方應辦理委託公證書,公證書由丙方保管,公證費由□甲方支付□乙方支付。

第九條甲方同意在收到□全部房款□首付款日內,通知乙方正式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甲方應在交接前結清該房出售前的水、電、氣、物管等費用,協商戶口遷出問題,如一時無法辦理,則在甲方收取購房款時,必須交納 元保證金由丙方代管,在結清相關費用和相關問題協商一致後及時退還甲方。若委託丙方辦理上述代辦上述事項,則應由甲方付給丙方代辦費 元。

第十條本合同訂立後,視爲丙方參與房屋居間交易,並提供了相應的居間服務,丙方可按物價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向甲乙雙方收取房屋買賣中介佣金,其中:甲方應支付佣金 元,乙方應支付佣金 元,該費用在辦完產權過戶手續的當日支付給丙方,如甲乙雙方同時或某一方違約造成房屋不能交易過戶時,違約方的居間佣金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次房屋交易過戶費用,按揭費用由乙方承擔房屋維修基金由方承擔,或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產權交易過戶手續由丙方代辦,□產權過戶、□銀行按揭、□公積金貸款等相關代辦費用經協商爲元由乙方承擔此房交易時所產生的營業稅由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方承擔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由方承擔。如果房屋需辦理產權□繼承、□贈與、□離異變更、□變更、□銀行解押手續,相關費用經協商,由方支付元代辦費給丙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 元,該定金由丙方代管,甲方的房屋所有權證及有關房屋過戶資料原件交給丙方保管,丙方出具收件收據。定金在過戶時應優先支付丙方佣金後,多餘款項可轉爲過戶費用或按揭費用。如甲方違約不履行合同義務,須賠償乙方購房定金等額的違約金,丙方退還乙方購房定金乙方違約不履行合同則定金爲賠償甲方的違約金。丙方可向違約方收取佣金,如果佣金沒有足額支付,丙方則可從違約金中優先扣除佣金 元,餘額 元支付給守約方。

第十三條若因產權問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三方均可免責,所收定金退還乙方。其間發生的查檔、驗證費由甲方承擔,不再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有受託人或代理人則受託人或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三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任何口頭承諾均視無效,協商不成,甲乙丙三方同意提交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進行協調,協調不成的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寬限期爲合同約定之日後的 日,超過寬限期則可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一宗房產交易只能有一種居間合同文本,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依法納稅,誠信納稅,嚴禁簽訂“陰陽”合同。

第十七條其它約定事項: 。

甲方:乙方: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總店:房源號:經紀人:簽約時間:

南昌市購房合同 篇3

甲方(售房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房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第1條房屋狀況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甲方房屋具體狀況。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座落於,

位於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該房屋結構爲,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證件號爲;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四)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5%(不包括5%)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5%(包括-5%)時,

甲方有權提出退房,乙方須在甲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15天內將甲方已付款退還給甲方,甲方並按銀行活期利率付給利息給乙方。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5%(包括+5%)時,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2條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必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價格

1、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爲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萬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2、該房屋進甲乙雙方共同協議按成套出售,價格爲

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支付該房總房款的20%作爲定金

(人民幣)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乙方。上述定金在乙方較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在甲方違約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爲:______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付清

時間:_________________20__年2月1日。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甲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5日內,將該房屋付給甲方。

第五條產權過戶

1、甲、乙雙方定於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雙方定於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3、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_________________

a、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爲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b、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爲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

c、除本條第2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雙方約定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50%。

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30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5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金額賠償乙方損失。

3、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方和乙方雙方分別交納。

4、雙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上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同意出售

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權利轉移時間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爲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八條毀損風險承擔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

a、房屋正式交付之日b、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自行選擇)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未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須在規定日期內付清房款,才能進場裝修或入住。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進行裝修或入住或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乙方所預交的購房款的20%,抵作甲方損失。

甲方逾期未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須在交期限內交房給乙方,逾期未交房、建造質量不合格(主要指但不限於建築材料),甲方須支付乙方預交購房款的20%作爲賠償,此賠償金要求在乙方提出退房後5日內一次性付清。同時乙方有權選擇繼續購房或終止合同。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雙方協商約定處理。

(可雙方自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方、乙方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方、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如補充條款過多可另立附件)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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