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合同樣本(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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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間合同樣本 篇1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合同樣本(精選15篇)

居間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守信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按其要求,爲其提供訂約機會及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願意委託乙方居間購買下列條件的房地產。

二、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2.1物業類別:□住宅□別墅□商鋪□辦公樓□廠房□其他:

2.2坐落(區域):

2.3建築面積: 平方米;戶型: 室 廳 衛;

2.4總房款:人民幣 元至 元內;

2.5裝修標準: 附屬配套設施:

2.6付款方式:購房:□需商業貸款□需公積金貸款□需商業與公積金混合貸款□不需貸款

2.7其他:

三、佣金支付

3.1佣金:佣金爲所交易的房地產實際成交總價款的1%(最終交易的房地產可不受本合同第二條所限);

3.2甲方應於乙方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委託事項後,即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賣方(出租方)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租賃合同)時,將佣金支付給乙方;

3.3甲方若未能按時將佣金支付給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滯納金爲佣金的萬分之五;

3.4甲方在看過乙方介紹的出賣方(出租方)的房地產後六個月內,與乙方介紹的出賣方(出租方)完成買賣交易(租賃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機會等條件但未通過乙方面與出賣方(出租方)完成買賣交易(租賃交易)的,都應按照本協議

3.5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賣方(出租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租賃合同)後,非因乙方原因導致該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租賃合同)無法完全履行,乙方收取的佣金不予退還。

四、協議的履行

4.1乙方應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業務處理情況;

4.2乙方應積極、努力爲甲方尋找房地產信息,儘快完成甲方委託事項;

4.3爲了儘快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務,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時,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或另外一方與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務;

4.4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徵得乙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協議,並註明變更事項。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文件,均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五、甲方在本協議中提供的聯繫地址、電話,是乙方寄發郵件或聯繫的依據,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所發出的任何書面郵件均視爲甲方已收悉。

六、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即爲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間人(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居間合同樣本 篇2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某某建築公司 聯繫地址:

乙方(居間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方爲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就**省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於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並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與建設單位未簽訂書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僅爲甲方提供信息,或爲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爲委託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中標通知書、合同條件、工程量清單總價、工程量子目單價、建設單位供應材料品種及單價、棄渣運距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於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並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百萬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圖紙、工程量清單,業主提供的各種材料單價,必須完全能夠成爲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訂施工合同的組成部分。否則視爲乙方沒有完成委託事項,無權取得居間報酬,並且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4、乙方應保證該工程項目真實可靠、資金到位、各種施工手續齊全,並能夠正常施工。否則,視爲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實,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執行。

5、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爲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施工合同,那麼在甲方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係。

6、乙方領取本合同報酬時,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稅務發票,相關的所得稅由乙方自承擔。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1%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費用爲工程施工合同金額的%。

2、居間成功後,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個月內,應向乙方支付*元整;在正常施工的兩個月內,應支付;剩餘施工合同金額從正常施工的第三個月開始,根據甲方每月取得的驗工計價款,按%的比例支付;竣工結算完畢,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後五日內全部結清。 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爲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託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或甲方同意承擔差*等費用)。

六、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祕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爲,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支支付 元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居間合同樣本 篇3

出售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相關規定,經居間方居間,買方、賣方、居間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買賣居間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提供居間標的基本情況與價款

買方對該房地產情況已充分了解。

第三條 委託事項

1、賣方委託事項:賣方委託居間方向其報告訂立《房屋轉讓合同》的機會,並代辦 等相關事宜(①產權轉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撥付)。

2、買方委託事項:買方委託居間方向其報告訂立《房屋轉讓合同》的機會,並代辦 等相關事宜(①產權證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貸款⑤抵押登記⑥土地使用證)。

第四條 居間方提供的居間服務範圍

1、接受買方購房委託併爲買方提供房地產信息,陪同買方看房;

2、對買賣雙方當事人資格、房地產產權信息的合法性進行查驗;

3、向買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賣方的真實意圖(包括房地產權屬、現狀、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

4、接受賣方的售房委託併爲賣方聯繫合適的買方;

5、提供銀行抵押貸款、公積金貸款等事項的諮詢服務;

6、向賣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買方的真實意圖(包括房價、付款方式等);

7、對買賣雙方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期限等事項提供諮詢服務;

8、促成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轉讓合同》;

9、協助買賣雙方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五條 居間服務時間

居間服務時間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

1、居間方提供的居間服務自接受買賣雙方委託時起,到買賣雙方簽定關於上述房產《房屋轉讓合同》之日居間服務結束。

2、居間方提供的居間服務自接受買賣雙方委託時起,至 居間服務結束。

第六條 買賣雙方權利義務

1、買賣雙方有權在簽訂《房屋轉讓合同》之前,向買賣合同相對人瞭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關信息。

2、買賣雙方有權自行確定相關買賣內容。

3、買賣雙方在居間方未促成《房屋轉讓合同》成立時有權拒絕支付佣金。

4、買賣雙方有權要求居間方告知進行房地產交易的現行稅種、稅率及其他應承擔的費用種類。

5、買賣雙方對居間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居間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七條 居間方權利義務

1、居間方向買賣雙方報告訂立《房屋轉讓合同》的機會,並代辦買賣雙方相關委託事宜。

2、居間方在促成《房屋轉讓合同》訂立時有權向買賣雙方要求支付佣金。《房屋轉讓合同》訂立後,買賣雙方不履行《房屋轉讓合同》的,居間方已收取的佣金不退還。非居間方過錯買賣雙方未能訂立《房屋轉讓合同》的,居間方有權要求買賣雙方支付必要費用。

3、居間方應按照買賣雙方的委託,據實告之居間方所知的買賣雙方提供的房地產信息。

4、居間方應告知買賣雙方進行房地產交易的現行稅種、稅率。

5、居間方承諾對交易過程中所知悉的賣方或買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八條 佣金收取

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轉讓合同》時,向買方收取佣金爲房產成交價格的 %,即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向賣方收取佣金爲房產成交價格的 %,即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如因買賣雙方原因最終未能完成該房產產權過戶的,該佣金不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該房產產權不能按規定過戶的,居間人應退還佣金,並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其他事項

居間方爲買賣雙方提供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帳戶,按買賣雙方的約定進行劃轉。居間方設立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開戶銀行爲: ,賬號爲: 。

買賣雙方約定,交易資金結算按以下第 方式確定:

1、買賣雙方商定使用居間方提供的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帳戶;

2、買賣雙方商定自行結算。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 三方商定,居間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與他人串通,損害買方、賣方利益的;

3、故意隱瞞,提高委託標的利差;

4、其它過失影響買方、賣方交易的。

二) 三方商定,買方、賣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間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與他人串通,損害居間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佣金;

5、其他造成居間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 三方商定,上述違約行爲方,選擇下列第 項約定的金額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各守約方。違約方給各守約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由守約方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追償。

1、約定違約金爲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2、按佣金額的 %,計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如有內容變更或未盡事項,經三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買、賣、居間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買、賣、居間三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 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買 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簽章):______________ 共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間合同樣本 篇4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茲爲不動產房屋委託出賣訂約的媒介經當事人議定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本合同記載不動產房屋(價格  元整)出賣事宜,委託乙方辦理訂約的媒介一切行爲,而乙方承認。

第二條 本合同不動產房屋如下:

地點:     市   路   地   號

門牌號:    市   區   路   號

式樣:     式

建築面積:

構造:

第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自       起至       止   個月。但期間屆滿後不再另訂合同的,本合同自然消滅。

第四條 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不得擅自另再委託他人,或自行與他人訂約出賣等情事。

第五條 委託事務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而乙方必須提示其必要款額憑據或計算書或說明原因時,甲方應酌情給付。但委託事務終了時應即互相合算,多退少補。

第六條 乙方關於訂約事項就其所知,應據實報告於甲方,對於訂立合同或支付款項無能力的人不得爲媒介。

第七條 甲方應於乙方媒介而成立合同辦妥授權事務完竣時,給付乙方人民幣   元整爲本件辦理委託事務的報酬金。

第八條 前條報酬金於合同有效期間內乙方未完成授權事務者,乙方應喪失該項報酬的請求並應償還費用。

前項情形甲方已有先付費用的,乙方應即退還甲方。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訂明事項依法的規定及有關法令的規定準用。

第十條 本合同代書費及應貼印花由甲、乙雙方各負擔其份額。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居間合同樣本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居間人: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居間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爲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_%或者(大寫)_________元。委託人應在合同成立後的__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 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費用(大寫)________元。

第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 委託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居間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章): 居間人(章): 鑑(公)證意見:

住所: 住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鑑(公)證機關(章)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間合同樣本 篇6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居間人):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甲乙方爲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就____________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於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並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與建設單位未簽訂書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僅爲甲方提供信息,或爲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爲委託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中標通知書、合同條件、工程量清單總價、工程量子目單價、建設單位供應材料品種及單價、棄渣運距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於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並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圖紙、工程量清單,業主提供的各種材料單價,必須完全能夠成爲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訂施工合同的組成部分。否則視爲乙方沒有完成委託事項,無權取得居間報酬,並且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4、乙方應保證該工程項目真實可靠、資金到位、各種施工手續齊全,並能夠正常施工。否則,視爲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實,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執行。

5、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爲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施工合同,那麼在甲方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係。

6、乙方領取本合同報酬時,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稅務發票,相關的所得稅由乙方自承擔。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1%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費用爲工程施工合同金額的______%。

2、居間成功後,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個月內,應向乙方支付______元整;在正常施工的兩個月內,應支付______;剩餘施工合同金額從正常施工的第三個月開始,根據甲方每月取得的驗工計價款,按______%的比例支付;竣工結算完畢,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後五日內全部結清。

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爲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託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或甲方同意承擔______等______費用)。

六、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祕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爲,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支支付 元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如果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居間合同樣本 篇7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關於外資進入中國房地產的帶有私募性質的協議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鑑於甲方爲,具有雄厚的資金實力和資金籌集能力,乙方爲在中國富有經驗的房地產開發商,在中國開發多個房地產項目。雙方決定共同合作,致力於中國房地產市場的開發建設。

一、合作方式:

鑑於中國政府對外資投資房地產的管制,本合作由甲方出資,以增資入股形式向乙方已存的項目公司或新設公司出資,並在達到約定的條件後退出。屆時雙方按本協議內容另行簽訂出資協議、公司章程和股權收購協議等法律文件。

二、合作的具體內容:

1、甲乙雙方共同選擇合適的項目,簽訂增資協議,甲方用外幣或人民幣以股權方式向中國境內項目公司進行增資,增資比例爲項目開發股權資金的60%(暫定),增資後,甲方持有項目公司90%股權(暫定)。

2、甲方對乙方投資的時間爲從出資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日,在此期間,甲方在項目公司股東會,不享有表決權,不進入項目公司董事會。項目公司由乙方全面進行管理、經營。’

3、甲方在持有項目公司股權期間,按年6%(暫定)的比例計算應收的分紅。如甲方持有股權期間項目公司年收益超過6%,超過的部分由乙方收取,如果項目公司年收益未達到6%,未達到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未能補足的,乙方持有的項目公司剩餘部分的股權折抵相應不足金額。甲方的收益在甲方退出期項目公司時一併支付,在持有項目公司期間暫不支付。

4、甲方出資到期後,甲方持有的項目公司的股權由乙方收購,收購價格爲人民幣美元港幣 億元。或按投資原始成本加分紅收益計算。

5、如出資協議約定的出資到期後,乙方未及時收購甲方所持有的項目公司的股權的,甲方將按所持股比例行使股東權,有權改組董事會,接管項目公司的經營管理。

6、甲方在項目公司所持有的90%的股權,超過其出資金額比例的部分(即60%),即項目公司30%的股權,質押給乙方,質押期限爲甲方出資之日起至甲方股權由乙方收購後或其他甲方經乙方同意後轉讓股權的情形出現時。雙方另行簽訂股權質押協議。

三、保證和承諾

(一)甲方的保證和承諾

1、甲方保證是依據當地法律合法成立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法人或相應機構,具有合法的資金來源或籌集方式。

2、甲方保證符合投資中國房地產的要求和符合中國政府外匯等管制的要求,按中國政府許可的方式和途徑進行資金投入。

3、甲方保證按本協議及今後簽訂的具體出資協議和章程的要求,及時履行出資義務。

4、甲方保證在約定持股期間,不干涉乙方項目具體的經營管理。

5、甲方保證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轉讓持有的項目公司的股權或收益權,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對項目公司持股權益進行實質性轉讓。不在持有的股權上設置質押、信託等權利負擔、或委託他人管理。

(二)乙方的保證和承諾

1、乙方保證是依中國法律合法成立的法人,具有在中國進行房地產開發的資質和資格,所有投資和經營行爲符合中國政府的法律法規。

2、乙方保證所有項目的情況已經向甲方進行了謹慎和充分的披露,不存在未披露的權利瑕疵和債務,不存在影響項目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和行政處罰。、

3、乙方保證按合同約定使用雙方投入的資金,未經雙方共同同意,不將項目公司的資金挪做它用,但乙方對項目本身的資金使用享有完全的自主權。

4、乙方保證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不就項目公司的股權、資產設定抵押、質押等擔保,不向

第三人提供重大的擔保、保證。但爲項目開發而進行的抵押貸款等由乙方自主決定。

5、乙方保證未經雙方共同同意,項目公司不進行重大重組、變更,分立、合併,重大資產出售,收購等。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合法籌集資金並按協議及時履行出資義務。辦理外匯增資的審批手續和增資入股手續。

2、在持有項目公司股權期間在項目公司中股東會不享有表決權,但有分紅權,不進入公司董事會。

3、在持有期間可以委派財務人員擔任財務副經理或公司監事,監督公司的財務狀況,但對公司的經營管理、資金運行無決定和審批權。(所委派人員工資由項目公司支付,但不超過項目公司同等職位工資水平,如有超過部分由甲方另行增補和支付)

4、可定期查閱公司財務和聽取財務彙報,可每年一次委託會計師事務所或會計師、審計師審查公司的財務狀況,可以要求項目公司定期(三個月或半年)提供財務報表。費用由甲方負擔。

5、在合同約定的條件或期限達到時,向乙方按約定的價格或計價方式計算的結果出售所持有的項目公司的股權。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合法成立進行開發的項目公司,並按照中國法律取得項目開發的權利和相應的資質、許可、審批。

2、協議甲方辦理外匯入境審批和增資手續,及時提供、簽訂相應的文件、申請等資料。

3、謹慎、盡職的負責項目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按雙方約定的用用途使用公司資金。

4、按雙方的約定向甲方公開財務信息,提供財務報表,配合會計師的財務審查工作

5、在甲方出資到期時,按約定的價格收購甲方所持有的項目公司的股權。

五、協議的終止、延期和變更

1、本框架協議及爲履行框架協議義務而相關的簽訂的出資協議、公司章程、股權收購協議、股權質押協議等,在甲方出資期限達到並履行完畢後終止;

協議終止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約定的股權款,該轉讓款中包括了甲方持有項目公司股權原始成本及累積的分紅的對價。

或,在某一方違約後按約定終止;終止後按約定處理。

或,在雙方共同同意後終止。

2、根據本協議項下某個項目開發經營情況,雙方可協商延長爲履行本協議及相關協議的期限,延長的期間雙方按本協議及相關協議的約定繼續承擔權利義務。如雙方另有約定的,按修改後的約定執行。

3、根據本協議項下項目公司的開發經營情況,雙方可協商變更甲方出資期限、分紅權、股權出售價格、向

第三方轉讓等約定,

六、通知和送達

1、雙方通訊地址:

甲方:

乙方:

當雙方的文件交郵以上地址時,以郵局收件簽收爲準,視爲送達對方。

2、通知的方式

本協議及爲履行本協議而簽訂的其他協議,往來文件,以書面文件爲準,如有電子郵件、傳真等通知的,需在發出後____日內進行書面確認。

七、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日內,甲方需將資金出資到乙方所設項目公司,如逾期不能出資到位的,按日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三個月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2、乙方應按雙方約定管理、使用項目公司的資金,如發生資金挪用,按挪用的金額和日期按日萬分之一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該違約金計入甲方收入,由項目公司支付。

3、本協議約定的出資到期後,甲方應及時向乙方出售股權,逾期不出售的,按約定股權出售計價方式計算的金額日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

逾期一個月未出售的甲方在項目公司股東會上沒有表決權,甲方不再享有項目公司的分紅權,累積分紅歸乙方所有。

4、本協議約定的出資到期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收購股權,逾期不收購的,按約定股權收購計價方式計算的金額日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

逾期____月未收購的,甲方按所有項目公司的股權比例在股東會上享有表決權,除約定的分紅比例外,實際收益高於約定的,乙方按股權比例享有分紅權。

八、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簽訂於中國深圳(北京),本協議及在中國的外匯、出資、項目公司設立、開發、股權轉讓及相關的協議適用中國法律。甲方資金的籌集等適用其行爲地法律。

在本協議及相關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由中國某某法律進行管轄,法院仲裁二選

一)。

九、保密

本協議雙方均對本協議及相關協議內容,及履行中知悉的對方及項目公司的情況,包括但不於限於經營信息、財務狀況、資金使用、人員信息承擔保密義務,制定保密措施,並使各方內部接觸有關信息的人員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有關本協議及相關協議的內容和履行中知悉所對方的情況均不得向

第三方披露。

但:

1、已爲公衆所知的情況除外;

2、按約定向審計、會計師提供相關信息除外;

3、司法機關要求披露的除外。

但:以上

2、3項內容的披露對象僅限於要求提供者本身,並不認爲除此之外的人有權獲知相關信息。

十、文本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保存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依據本協議而簽訂的出資協議、公司章程、股權收購(出售)協議、質押協議等,應違反本框架協議的內容。除非雙方聲明同意的,違反的內容無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由於只是設想了大概的思路,而製作的此協議,可能有不符合操作方式的地方,請修改。

2、此協議與貸款抵押質押協議有本質區別,所以原協議的內容也沒有引用多少。儘可能體現原協議的經濟實質,如利息6%。

3、此協議經修改補充

第一

第二部分,基本就是一份出資協議,所以雖叫框架協議,也可以用於出資時簽訂。基本內____區別

居間合同樣本 篇8

委託方需購買___地區房地產,因缺乏賣方信息,特委託___縣信息服務社能提供與出售房地產方訂約交易的機會, 委託方必須保守居間方爲其所提供的各處房地產出售方的信息祕密,不準披露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信息祕密 。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不準反悔,否者均按違約論處。

一、委託方______家住____________因居住需要,需購買___地區房地產,爲便於聯繫,由______爲代表前來簽約,要求居間方提供能與出售房地產方訂約交易的機會。

二、當居間方提供房源信息,且得到委託方認可後,居間方也就是完成了本合同的義務,至於以後實際交易額的多少,及契約的簽訂等,由委託方與出售方自行協商而定,如委託方需要,居間方也必須無條件參與。如委託方認可後而沒有成交的,居間方必須無條件繼續爲委託方提供能與出售房地產方訂約交易的機會(信息)。

三、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居間方即要提供符合委託方需要的房地產出售信息,居間方所提供的信息且得到委託方認可並與出售方簽訂交易協議時,委託方就必須立即支付給居間方佣金(信息費)。佣金(信息費)按房地產成交總額的______ %計算(人民幣一次性支付)。

四、凡是經居間方提供的房地產出售方信息,或借委託方之名實際爲其親屬、朋友而獲取信息的,不論委託方(包括其親屬、朋友)在什麼時間、採取何種方式進屋居住的,或雙方簽訂交易協議後,如單方或雙方毀約的,即視作居間方已完成本合同的義務,原約定佣金就必須支付,居間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委託方違約的,除了支付約定的佣金外,還應支付原約定佣金______倍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居間方必須遵守諾言、公平合理,不得故意提供虛假信息,否則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雙方均可向①縣人民法院起訴。②市(縣)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只選其一)

七、經居間方提供信息,並實際已瞭解的房地產:

八、諮詢登記費______元,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在雙方簽字後當即生效,在完成委託各自履行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委 託 方:(代表人) 委 託 方:(代表人)

聯繫電話: 簽約地方:

聯繫地址: 委託方電話:

簽約:年 月 日

居間合同樣本 篇9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市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從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售位於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房產,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產權證登記面積爲準),權屬性質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產權人__________,隨房屋一併出售室內裝飾、附屬設施以及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爲甲方售房廣告策劃、尋找客戶、洽談、促成交易、辦理房屋權屬變更事宜

3.乙方在委託範圍內,就上述房產與購房人簽訂的合同,甲方均確認。

第二條 委託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爲甲方找到購房客戶。辦理房屋權屬變更,按照房屋所在區縣有關部門的規定期限執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誤,工作日相應順延。

第三條 房產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房產委託出售價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__________)此價格爲稅前款。

2.如乙方低於委託出售價格賣出,差額部分由乙方負責補齊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託出售價格賣出,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3.付款方式:現金支付/銀行轉賬。

第四條 購房定金、購房款及付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__________),該購房定金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時抵作購房款。

2.乙方應於房屋權屬變更當日交付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 元(¥__________);如房屋買受人申請購房商業貸款,剩餘房款交付時間以銀行放款時間爲準。上述兩種付款方式甲方均確認。

第五條 佣金支付辦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售房代理佣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於該房屋權屬變更之前一次性付清。

第六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委託出售的房屋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可以上市交易轉讓的條件。

2.簽訂合同時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產權證及購房相關憑證、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證明、婚姻證明、夫妻雙方個人印章等原件和複印件。

3.委託代理期限內不得自行出售、拒絕出售或轉託他人代理出售此房產,提供的有關證件及材料應真實合法,須保證所出售的房產不存在任何爭議,且有關權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4.積極配合乙方工作,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到達其房產歸屬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及配合購房人辦理貸款的相關手續。

5.保證屋內設備設施完好無損,房屋權屬變更前結清物業、水、電、收視、供暖等所有費用並出具相關票據,對於權屬變更前無法結清的費用,甲方負全部責任;房屋權屬變更前______日內騰空此房交付乙方該房所有鑰匙;房屋權屬變更前______日內遷出該房所有註冊戶口。

第七條 乙方義務

1.簽訂本合同之前向甲方出示營業執照副本,確保代理事項遵循法律程序。

2.確保代理過程中不損壞房屋的現有裝修、設備和設施。

3.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4.對合同履行中所知悉與甲方及買受人有關的商業祕密、經濟情況等個人信息有保密義務。

5.如需變更爲甲方代理服務事項、要求和標準,應書面通知甲方,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如甲方是委託代理人的,必須有甲方(產權人)的授權委託書,如授權委託書是公證件的,甲方還應書面同意可以轉委託。

2.本合同簽訂後,如必須履行公證手續的,甲方應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3.甲方簽訂本合同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須詳實(未填寫通訊地址的視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該地址發出的函件視爲送達。

4.甲方從應收購房款中給乙方預留________萬元(¥________元)作爲結清物業、水、電、收視、供暖及遷出該房註冊戶口的保證金,待甲方與購房人辦完《房屋買賣交接清單》,雙方簽字確認後的______日內,乙方一次性返還甲方。

5.該房屋辦完過戶手續,房屋交接完畢,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 定金的處置辦法及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還乙方。

3.該房產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可轉讓,導致該房產不能辦理權屬變更,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購房款原數返還乙方。

4.本合同履行期間,未按本合同第六、七條之各項約定履行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該房約定出售價格______%的違約金作爲賠償。

5.甲、乙雙方商定,在委託期限終止後的______天之內,如果甲方直接或間接的與乙方介紹的客戶成交,應向乙方支付該房約定出售價格______%的違約金作爲賠償。

第十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合同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提示:補充條款對定金再行約定的,須在補充條款處另加蓋乙方合同章後生效,否則無效。)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居間合同樣本 篇10

甲方(委託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中介方):

身份證號:

上述甲方(委託方)委託乙方(中介方)協助甲方爲其 進行承包建築工程,達成居間合同如下:

一、居間事項:

承包建築工程:乙方協助甲方取得位於項目的工程施工權。

二、居間任務:

乙方爲上述項目,向甲方提供信息、推介服務,負責就 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開發單位直接洽談,並利用自身的社會資源關係開展協調工作,以最終促成甲方與 開發商《 》簽訂該工程 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權視爲居間成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6條關於“居間人促成合同簽訂成功,委託人應當按約定支付報酬”的規定,甲方依法完成簽訂該工程承包項目合同,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間費:

1、當乙方協助甲方,促成甲方與

2、付款時間:在乙方的促成下甲方與簽訂正式施工合同視爲居間成功,甲方同時支付居間費 萬元人民幣,剩餘的居間費用 。

3、付款方式:甲方須以轉賬的方式支付乙方費用,甲方通過銀行轉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上(乙方指定帳戶爲: 行 戶名:),其他方式支付或沒有轉入乙方指定的帳戶無效。

三、甲方責任和承諾:

本居間合同生效後爲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無條件保證兌現。與 甲方的其他相關承諾和居間不相牴觸,獨立執行,是甲方全體董事會 成員—致的、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因公司股權或法人等變更影響,始 終有效。

乙方促成甲方和 何理由單方面終止與乙方的居間(委託)關係,不得私自或另行委託 其它代理人、居間方與乙方介紹的該工程發包人進行工程承包相關事項;如有上述情況發生,視爲乙方完成代理委託,甲方同意無條件支付乙方中介費人民幣 萬元整(稅後),作爲對乙方的補償;並同 意對此補償費放棄所有法律權利及話語權。

如此次乙方爲甲方介紹的施工總承包合同不成功,在半年之內,甲方同意不接觸由乙方介紹的該工程發包商任何人接觸;如有任何接觸該工程施工,皆視爲乙方的中介行爲成功,甲方同意無條件支付 乙方中介費人民幣 萬元正(稅後),作爲對乙方的補償;並同意 對此補償費放棄所有法律權利及話語權。

四、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有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內容,由泄密方承擔一切後果。

五、本合同—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有關本合同或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七、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絕對或相對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東或者甲方股東所投資的公司 等。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章: 簽名:

日期: 日期:

居間合同樣本 篇11

委託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電話:

居間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________房屋,特委託乙方提供購房人的信息,幫助甲方與購房人簽定《房屋買賣合同》。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諮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售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_。

本房屋爲央產房或經濟適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備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於自住,未出租,無它項權利設置;或,本房屋用於出租,租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承租人已書面聲明放棄優先購買權,不購買此房。(附聲明附件)或,本房屋的共有權人____,其已書面聲明放棄優先購買權,不購買此房。(附聲明附件)

第二條 :甲方委託事項

1.乙方代爲尋找購房人;

2.乙方帶領有購房意向的人實際參觀房屋;

3.乙方向購房意向人提供甲方房屋情況的證明文件等。

第三條 :甲方義務

甲方保證其有權出售該房屋。如基於該房屋發生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的權屬證書複印件,甲方承諾該複印件與原件一致;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鑰匙一套。

第四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爲甲方尋找合適的買方。

乙方帶領購房意向人蔘觀甲方房屋時,不得損壞屋內設施。

乙方對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權利。

第五條 :委託期限

本合同委託期限爲____月,期滿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託。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託,但因其解除委託行爲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期滿乙方未找到買家的,本合同終止,乙方向甲方返還甲方提供的材料。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定委託合同。

第六條 :乙方報酬

乙方完成居間事項,即甲方與乙方提供的買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居間服務報酬。該報酬於甲方與乙方提供的買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第八條 :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選擇其一)。

本合同共____頁,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1、甲方房產證複印件一份;(略)

居間合同樣本 篇12

委託方:*公司

地址:

居間方:x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址:

居間方受委託方委託,雙方就居間方向委託方提供有關居間服務、顧問服務等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居間方向委託方提供土地的轉讓。

第二條:居間方義務

1、居間方應積極認真地把委託方介紹給項目業主,並及時溝通情況。

2、居間方協助委託方做好該宗土地項目的前期投資策劃及溝通工作。

3、居間方應積極努力做好居間介紹,協調有關矛盾,促成委託方與項目業主方簽訂合資或轉讓合同。

4、居間方應協助項目當事人做好有關部門對項目的技術指標的審批工作,促成項目成功簽約。

第三條:委託方義務

委託方承諾一旦本項目業主與委託方簽訂項目合資或轉讓合同,並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後,委託方即應承擔向居間方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第四條:居間服務費

1、居間服務費的標準:

委託方與投資方簽訂的針對本項目整體合資或轉讓合同總金額(不論何種形式)的(居間方開具正式合法發票)。

2、居間服務費的支付辦法:

委託方與項目業主簽訂合資或項目轉讓合同,並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後(包括定金),居間費按該合同簽訂的具體價格和付款進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條:誠信原則

1、如果委託方與投資方在本合同委託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議,沒有徵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託方不應再與該投資方進行協商並簽訂合作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2、如果委託方以相關企業或在重慶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土地項目的業主單位)簽訂本合同標的物的轉讓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託期)爲180天(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本項目業主與委託方進行實質性洽談,並協助委託方和本項目業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4、委託期內委託方未能與項目業主方達成協議時,委託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5、居間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給委託方,如在談判過程中,委託方發現居間方提供的居間信息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信息時,委託方有權向居間方索取本合同標的物最低成交總金額的居間服務費標準30%的賠償。

第六條: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本協議共貳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居間方:x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居間合同樣本 篇13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向金融機構或個人聯繫和安排約 萬元人民幣的借款(具體借貸金額由出借方評估審批後確定),用於經營週轉及消費或裝修(應明確具體用途),乙方同意接受委託。

二、甲方職責:

1.提供借貸所需的真實材料;

2.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維護乙方權益。

三、乙方職責:

1.充分發揮資源優勢,認真負責加速辦理有關借款手續,在金融機構或個人審批同意後,借款全額匯入甲方指定的帳號即視爲成功;

2.全面協調甲方與金融機構的關係;

3.維護甲方權益。

四、甲方須承擔的費用:

1.利息(詳見甲方與出借方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

2.評估費、公證費、融資費、監管費及擔保費(詳見甲方與評估公司、公證處、出借方、擔保公司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等費用;

3.定金 元(簽訂合同時繳納);

4.居間服務費 元,甲方須在出借方審批成功,在房管局或其他相關部門辦妥相關手續後一次性將貸款總額的居問費支付到乙方(定金衝抵居間費用)。

五、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擅自撤銷委託則視爲違約;違約方即須支付人民幣 元給守約方作爲違約金;

2.出借方貸款審批完畢後在房管局辦理他項權證後,甲方保證支付全部居間服務費到乙方指定的帳號,每延誤一天甲方按申請貸款總額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及甲方未能達到擔保或金融機構及個人貸款條件造成無法貸款的,乙方對此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他:

1.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在履約完畢後自行終止;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

5.每筆貸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辦成收取 元勞務費,每份評估報告收取二百元手續費(由評估公司收取),其餘額費用全部退還。

6.本合同產生的糾紛由滁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簽字):年 月 日

乙方(簽字)年 月 日

居間合同樣本 篇14

編號: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甲(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乙(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委託人甲和委託人乙之間就房屋租賃、兩委託人與居間人之間就居間報酬等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委託人甲的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__ 路_______號_______棟_______單元____室,共_____套,其設計結構爲__________________,總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權屬爲__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房屋落成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

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委託人乙對上述房屋情況已充分了解,並作了實地勘察。

第二條 委託人甲對居間人的委託事項(與委託書內容相同見附件1)

1.爲委託人甲欲出租的上述房屋尋找承租人,並將該房屋詳細情況以及委託人甲的要求等報告給承租人。同時,將承租人的情況報告給委託人甲。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人乙對居間人的委託事項(同委託書內容,見附件2)

1.委託人乙欲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地段承租___________房屋____套,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居間人搜尋信息,並及時報告委託人乙,以便促成委託人乙承租房屋的目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居間人完成委託任務的報酬

居間人業已完成本合同項下委託人雙方委託之事項,委託人____雙方自願選擇下列第____ 種方式向居間人支付報酬:

1.按合同標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具體數額爲小寫:___________ 、 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其中委託人甲____%(具體數額爲:小寫____ 、大寫____ ),委託人乙_________%,(具體數額爲:小寫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

交付佣金的具體時間:_________________ 。

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人雙方一次性支付居間人人民幣:小寫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委託人甲:小寫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委託人乙:小寫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

交付佣金的具體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居間人沒有完成委託任務的費用收取

居間人沒有完成委託人指示的委託任務的,不得收取報酬,但可以按實際支出收取一定的費用,委託人雙方自願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向居間人支付費用。

1.一次性向居間人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由委託人雙方各自分別承擔__________%。

2.根據居間人的實際發生費用(以發票、車票等爲證據),由委託人雙方各自承擔________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居間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屬於違約:

(1)無正當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串通,損害委託人雙方的利益的;

(3)干預委託人租賃房屋的自主意願,代替委託人其中的一方與另一方談判、簽約等,損害了另一方的權益的。

(4)居間人違約的,應當承擔本合同居間人預期獲得佣金總價款的_________%。居間人因違約行爲,給委託人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的,居間人應當就損失的差額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賠償。

2.委託人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違約:

(1)無正當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與他人串通,損害 居間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託書或本合同的委託事項向居間人提供相關房產證件、文件、合同、身份證件等,致使居間人無法完成居間任務、並給經紀人造成實際損失的;

(4)委託人違約的,在以下款項中選擇:

1.已經向居間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間人在本合同中應當獲得的佣金予以賠償;

3.按照本合同標的物總價款的___________%賠償於居間人。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3.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另一方催告後,在___________天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一方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三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同未作規定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需要簽訂補充協議,不能簽訂補充協議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各具一份,備案一份。

委託人甲: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乙: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簽章: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間合同樣本 篇15

委託人:

居間人:

合同編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制定

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間合同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承租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承租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鉤,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並協助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                     ;樓房爲   室   廳   衛;平房爲    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傢俱:        ;樓層:     ;朝向:     ;建築面積:       平方米;月租金標準:       元;大致租期:     ;房屋用途:          ;其他條件:  。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

第二條 委託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陪同看房後,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費,每次不得超過     元。乙方爲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看房成本費。

第四條 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             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    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爲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併爲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應保證爲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覈實,並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五)應保證爲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費、必要費用、佣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

第六條 佣金

委託事項完成後,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即時/   日內)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

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條 費用

委託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費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必要費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費):                              。

第八條 轉委託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費、必要費用的,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佣金;

(三)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爲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五)乙方爲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章:)                   居間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號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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