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貨物運輸合同範本(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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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貨物運輸合同範本 篇1

甲方(託運方):

車輛貨物運輸合同範本(通用7篇)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爲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爲:、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 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覆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籤(7)驗收後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

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溼、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hetong/、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爲: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爲: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審覈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於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本文來源於本站,轉載請保留此標記,謝謝!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爲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車輛貨物運輸合同範本 篇2

委託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爲準,該報價單作爲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爲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啓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啓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爲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爲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爲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年 5 月 28日 簽署日期: 年 5月 28日

車輛貨物運輸合同範本 篇3

託 運 人 地 址 電話

承 運 人 地 址 電話

裝貨地點 發貨人 電話

卸貨地點 收貨人 地址 電話

啓運時間 年 月 日 時 運 到 時 間 年 月 日 時

貨物名稱 包 裝 形 式 件數 價值 運 費 運費結算方式

託運人籤(章) 年 月 日 時

承運人籤(章) 年 月 日 時

收貨人簽字 年 月 日 時

簽約地: 編號:

本運單經承運方和託運方簽章後具有合同效力,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界限適用於《合同法》及以下有關規定。

一、託運方權利義務:

1、要求承運方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指定地點;

2、按照約定形式對螃蟹進行包裝,並支付運輸費用。

二、承運方權利義務:

1、要求託運方按照螃蟹運輸的約定對螃蟹進行包裝並送到裝貨地點 .

2、 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卸貨地點,並及時通知收貨人憑有效證件提取螃蟹。

收貨人未及時提取螃蟹的,須及時通知託運人。

三、違約責任。

1、託運方責任:由於託運方的原因造成螃蟹死亡的,或收貨人在接到承運方提取螃蟹通知後未及時提取螃蟹造成的損失由託運方承擔;

2、承運方責任: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卸貨地點(遇有大霧天可合理延遲)、或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託運方螃蟹損失的,承運方應賠償託運方的實際損失(按簽約當日的收購價)並退還運輸費用。

3、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其它約定:

由於下列原因,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承運人證明螃蟹短少、毀損、死亡、滅失、運輸時間延遲,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或者合理損耗以及託運人、收貨人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他人交通事故等造成高速公路封閉不能按時履約;

3、託運方、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五、生效條件:託運方、承運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 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報合同指導站備案。

六、糾紛處理辦法: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終止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書面向合同指導站申請調解或向高淳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車輛貨物運輸合同範本 篇4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車主、車號):(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數量 。

本批次貨物運費價格: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第二條 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裝車時包裝完整、整潔、無破損、無淋浴;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

貨物到達地點: 。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按託運人及收貨人要求裝卸爲主 。

第六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後,持收貨人簽收單向託運人結算運費;

第七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應託運方及收貨人的要求,臨時變更運輸路線、到貨地點而增加運輸費用的,承運方有權向運輸費用實際承擔人收取。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對貨物的毀損、丟失、盜搶、事故、雨淋潮溼,混入其它物品而造成污染引起產品變質,造成產品外包裝破損、弄髒等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義務。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託運方指定的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所有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償付給承運方給承運方違約金 元。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等而招致貨物摔損、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託運方二份、承運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貨物運輸合同範本 篇5

託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依據我國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爲了適應市場的需要,謀求共同發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託運人聲明:

1.1 託運方確認並願意遵守本合同項下的條款規定。

1.2 託運方向承運方提供貨物運單所記載的貨物名稱、重量、數量、體積與貨物的實際情況完全相符,託運人對其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

第二條 運輸貨物:

2.1 貨物名稱:

2.2 運輸方式:

2.3 包裝要求:

2.4 收貨方式及地點:

第三條 承運區域:

3.1 承運區域:

第四條 運輸時限:

4.1 運輸時限:

4.2 乙方承諾的運輸時限指:從乙方簽收甲方託運貨物次日計算開始,直至乙方向甲方收貨單位交貨止。

第五條 費用及運費的結算方式、程序:

5.1 運輸價格及費用:

參照《價格表》 □ 保險費用 ‰

5.2 運費結算方式及程序:

現結:

月結:每月 日前雙方覈對上月運輸帳目,送貨單上的收貨人簽字,除非甲方收貨人在收到送貨單後合理時間內提出異議,否則視爲貨物已經送達收貨人,如有異議,甲方應在收到對帳單之日起 七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有效發票後,在當月的 號前付款給乙方。

其他:

第六條 甲方交運貨物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沒有統一標準的,甲方應在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的原則下進行包裝。甲方可委託乙方包裝,包裝費用雙方協商確定。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將貨物運抵目的地。

7.2 在未辦理提貨、發貨手續之前,甲方有權變更或取消委託內容。

7.3 甲方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書面通知乙方。

7.4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隨時提供甲方所委託業務的進展情況,服務過程中的信息;

7.5 甲方有義務提前 小時書面通知乙方發運計劃;提前 小時將所交運的貨物送到乙方貨場或指定地點。

7.6 在乙方與商場(或收貨人)交貨發生糾紛時(包括交、退貨),甲方有義務進行斡旋。如因非乙方原因,乙方不承擔因斡旋不成的而造成的任何責任。

7.7 甲方自願將貨物保價(險)運輸的,應按保價(險)金額的 ‰向乙方交納保價(險)費。如同批貨物品名、價值不相同的應分別申明價值,否則高價貨物按平均價計算保險金額。甲方選擇貨物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超過部分無效。但未向乙方交納保價(險)費的,視爲甲方未保價(險)運輸。

7.8 按本合同的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

7.9 甲方有爲乙方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按合同約定收取運雜費。

8.2 有權拒絕承運甲方交運或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禁運品。

8.3 確保將貨物安全、及時運抵指定地點。

8.4 乙方有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

第九條 貨物的驗收及單證的流轉:

9.1 貨物的驗收:甲方或收貨人應在接收乙方交付貨物的同時,當即對貨物進行檢驗。如發現有貨損、貨差等,應當即提出,並由乙方和甲方或收貨人當場做好相關記錄,共同簽字確認;否則視爲乙方已完成約定交貨義務。

9.2 單證的流轉(返單等的操作):甲方需告知其客戶簽單具體要求並及時協調,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醒客戶規範簽單。

第十條 甲方的責任

10.1 由於貨物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被污染腐蝕、破壞,造成人身傷害,支使設備損壞的,甲方應予賠償。

10.2 甲方所託運貨物必須包裝完好,具體外包裝件數當面點清,乙方不負責收貨當場拆箱檢驗。如發現貨物整箱數量與所提供的送貨單據有所出入或包裝有損,不符合包裝要求,對此乙方一律予以拒收。

10.3 甲方須向乙方準確提供所託運貨物的名稱、數量、重量、體積及收貨單位的名稱、地址、電話、傳真、聯繫人等。所託運貨物的每件貨物外包裝務必貼有標籤(發貨單位名稱、收貨地點、收貨門店、序件數、總件數)。如拼箱貨物務必附裝箱清單在外包裝上。

10.4 甲方對易損易碎易壞(變質)如酒類、瓷器、飲料等貨物必須採取專用包裝,並且在外包裝上註明“易碎”字樣,且甲方應允許託運過程中 的破損率。玻璃器瓷器承運退貨等發生破損乙方不予以理賠。

10.5 甲方務必在乙方開據的託運單上簽字確認,內容包括:託運日期、到達門店、貨物名稱、件數、計價單位、訂單號、送貨單號、訂單取消日期、隨貨票據號、計費、結帳方式,結帳時以此託運單爲準。

第十一條 乙方的責任

11.1 因乙方責任造成貨運事故,乙方按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未保價(險)的賠償:出現貨損、貨差時,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全額賠償。 逾期責任:每逾期 日,按當次運費的 %承擔違約金。

11.2 如運送到目的地貨物包裝完好且封條未損或有賣場證明的情況下,乙方不承擔包裝內的數量和質量責任。

11.3 乙方在各商場代表甲方交貨時,遇到任何非正常情況,應當場通知甲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必須得到甲方認可後方可再處理,

第十二條 交接回單

13.1 乙方憑開據的託運單之客戶聯至甲方交接。甲、乙雙方務必簽字確認交接回單。如乙方未按要求交接回單,責任由乙方承擔。

13.2 交接回單時碰到有拒收貨物未回的單據或超時未回的回單,甲方應當場與乙方確認下次交接該張單據與貨物的日期。

13.3 甲方所有的回單,乙方只負責留存自發貨日起最長360天的期限。

第十三條 退貨交接

14.1 乙方有權根據商場要求接收退貨。如甲方有其他要求,應事先約定或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4.2 任何商場有大批量退貨。如甲方有其他要求,應事先約定或以書面形通知乙方辦理。

14.3 乙方對於文具、五金工具、襪子等小件商品的退貨,由甲方與商場約定封箱封好,並附退貨明細。乙方只點外箱數,不點具體細數。對於帶有贈品的退貨商品,乙方不承擔對贈品的確認。

14.4 乙方將退貨運回後,必須在3天內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必須在7天內提走退貨。

14.5 若拒收貨物發生遺失乙方按甲方給賣場商品進價(不含稅)的價格 100% 進行賠償;若退貨商品發生短缺乙方按商品進價(不含稅)的 80% 進行賠償;

第十四條 由於國家政策及有關運輸規定的變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終止合同,本合同的附件 、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貨物託運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服務期限爲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若雙方無書面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續向下延續一年。

第十六條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按相關運輸法律法規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貨物運輸合同範本 篇6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爲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爲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覈,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貨物運輸合同範本 篇7

經由---(以下簡稱甲方)委託由---(以下簡稱乙方)從---配套供應商(以下簡稱丙方)處運輸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權負責甲方的汽配零部件運輸及相關工作。甲方與丙方就執行與乙方的運輸及相關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簽訂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丙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第二條 包裝

1、丙方的包裝應符合甲方的《包裝認可協議》。

2、乙方對甲方與丙方的《包裝認可協議》進行確認。

3、只有經過三方共同確認的包裝後,運輸事務纔可執行。

4、經三方確認的產品包裝,未經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經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裝,由此造成帳物混亂或增加的管理等費用一切由丙方負責;若包裝協議需更改,產生費用增減,由甲方和丙方協商解決。重新簽訂新的《包裝認可協議》。

第三條 到貨計劃

1、丙方執行甲方原有采購計劃進行備貨。

2、具體計劃由甲方和丙方商討提供,採用jit看板供貨,即甲方發出看板需求由乙方傳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進行發貨。

3、如出現新的供貨方式的變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協調解決。

第四條 到貨與驗收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段送至甲方。

2、丙方在貨物發出後,應隨附供貨清單、出廠檢驗單(含合格證或檢驗合格章)、提貨單、附帶看板給甲方,作爲甲方收貨或辦理貨物入庫的依據。

3、甲方在收到貨物後及時根據供貨清單對乙方貨物數量和外觀質量進行檢驗,辦理收貨手續。如實收貨物與發貨清單相符,甲方在供貨清單上簽字蓋章認可,作爲對帳憑證及甲方付款的依據之一。如沒有免檢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貨物兩個小時內進行檢驗,該貨物合格後交付。否則,在下次乙方運輸返回時帶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如實收貨物(含內包裝數量)與供貨清單不相符或有錯裝、缺件、不合格等現象,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丙方,並根據具體情況協商解決。乙方、丙方應保證甲方的生產線正常運行。

第五條 運輸

1、乙方保證能使用甲方指定的運輸車型及車輛裝備的要求

2、乙方保證運輸使用車輛的整潔與衛生。

3、乙方保證執行甲方規劃的外部運輸路線。

4、甲、乙、丙方將每月記錄的運輸數據進行覈實,以便費用的結算。具體運輸數據包括:每日/每月的運輸頻次明細(單向行程)、運輸總天數(天當日按8時至次日8時計算)。

5、對由於乙方運輸不善或未按甲方規定運輸引起任何丙方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服務

1、甲方承擔乙方運輸的貨物和器具的本方裝卸服務。

2、丙方承擔乙方運輸的貨物和器具的本方裝卸服務。

3、本着對甲方和丙方提供優質服務的原則,乙方可以提供運輸以外業務的服務。

4、乙方無償提供因爲零部件質量問題產生的緊急運輸,丙方無條件配合,以保證甲方生產線的正常生產。

5、運輸以外業務的'服務,其服務費用另行協商解決。

第七條 三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庫存和生產計劃對丙方下發《供貨計劃》,以便確保丙方的生產順利、庫存合理。

2、甲方保證按照到貨批次,對貨物進行先入先出。

3、甲方有責任把供貨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返饋給乙方。

4、保證對乙方裝卸服務及時,對裝卸過程中產生的損壞負責。

5、甲方負責看板需求信息的發出,並對看板的流失負責解決。

6、甲方負責解決運輸過程中產生的責任糾紛。

7、甲方負責發出緊急運輸信息的發出。

8、負責運輸數據的記錄

9、甲方對乙方與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考覈、評價。

乙方責任:

1、嚴格保證產品運輸過程中的質量,運輸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獨立承擔損失。

2、承擔從丙方發貨到甲方入庫前貨物數量差異的責任。

3、保證能按照看板需求的數量、準時完成自己的運輸服務。

4、承擔因運輸原因影響甲方生產線停產的處罰,按甲方生產線每停線一分鐘罰款--元計算。

5、負責看板的傳遞以及其傳輸過程中流失責任。

6、負責運輸數據的記錄。

7、負責承擔甲方產生的緊急運輸。

8、不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運輸,乙方應償付丙方違約金--元/次,同時甲、丙方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丙方責任:

1、負責產品的包裝質量。

2、負責開具《供貨清單》,爲清單的正確性負責。

3、保證對乙方裝卸服務及時,對裝卸過程中產生的損壞負責。

4、承擔因合作、裝卸不及時等原因影響甲方生產線停產的處罰,按每停線一分鐘罰款--元計算。

5、負責運輸數據的記錄。

6、無條件承擔緊急運輸的配合工作。

7、承擔對乙方服務質量的考覈。

第八條 運輸收費標準

一、本地的短途運輸的收費標準(本標準僅適合短途)

1、乙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爲-元/月(一月26個工作日)。

2、如果有一個月的工作日非標準的26日,增減的天數按-/日的標準在月費用上增減。

3、乙方的運輸費用由--承擔。(附運輸費用分攤標準)

4、乙方的運輸費用結算策略與結算時間爲當月-日開始結算上月費用。

5、甲方不介入費用的收取與分攤。

二、--等地的長途運輸的收費標準(本標準僅適合長途)

1、乙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爲-元/次

2、乙方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的運輸費用結算策略與結算時間爲當月-日開始結算上月費用。

4、甲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爲--。

5、甲方的費用由丙方承擔。

6、甲方的運輸費用從當月的丙方的貨款中扣除。

第九條 不合格退件

1、丙方每半月對甲方出現的不合格品進行一次處理。

2、甲方負責將丙方裝配不合格件統計,出具《不合格退貨單》,由丙方確認或丙方授權乙方確認。

3、經過丙方確認或乙方確認的不合格退件由甲方裝載與乙方的運輸車上,運至丙方,不在單獨組織運輸,不合格品的返回運輸乙方不計算費用。

4、對沒有免檢的零部件出現質檢不合格的產品由乙方返回丙方時,及時帶回。

5、其他因運輸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品,由乙方與丙方雙方另行解決。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因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對於不可抗力的影響存續期間不履行其義務。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10日內立即將不可抗力事故原因、事故持續時間以及事故的影響通知給另兩方,並且提供充分的證據。

第十一條 爭議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發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效,三方同意提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及期限

1、下列情況之一發生時,甲、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並且不負任何責任,並且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和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a)乙方在報價、服務和運輸過程中有欺詐行爲;

(b)甲方不再繼續經營、宣告破產、被指定接管人或有其他任何破產法所提供的便利條件發生;

(c)乙方所提供的服務質量嚴重不滿足甲方或丙方的要求,連續三次或一月內總計三次出現嚴重事故導致甲、丙方抱怨,而且未能及時有效的改進;

(d)乙方在接到就甲、丙方違約通知的7天內未能糾正其違約行爲;

(e)在本協議談判或履行過程中,乙方提供的重要事實的陳述不真實或未能以書面材料或陳述形式提供重要資料;

(f)針對協議所述產品而言,乙方從事非法、違反有關法律的行爲。

2、一旦本協議終止:本協議一經終止,所有一方所欠對方金額(雙方有爭議的款項除外)都應結清,所有的付款週期仍然爲上述付款的規定。

3、本協議可在每次規定的期限到期後自動續延6個月,除非一方在該期限到期至少90天前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兩方發出終止通知。否則連續多次,本協議爲是一個固定期限的協議。

第十三條 其他

1、三方都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乙方應自費獲得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許可和登記,並且經要求應把上述有關複印件提供給甲方、丙方。乙方相信其將繼續生意興旺而不必屈服於非法及不道德的要求。乙方將不會同其有理由認爲或懷疑任何從事非法或不道德經營的承包商、批發商、代理人、客戶或任何其它人有生意往來。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政府官員、政治團體官員或政治團體或其候選人提供、許諾或支付任何有價值之物,以謀求乙方或丙方不正當利益或引導該管理人員利用其影響力幫助乙方或丙方獲得某些業務。如果乙方或由其負責的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董事,管理人員,僱員和代理商)不能遵守本條所述的規定,則將構成乙方立即終止本協議的正當理由。而乙方對此無權向甲、丙方提出任何索賠、

2、乙方保證其股東、合夥人、管理人員及其他僱員中無甲方前僱員或現僱員親屬,甲方認可的除外。如上述陳述即將變得不再真實之時,甲方同意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進一步同意乙方有權隨時提出改正要求和意見指導,如60天內乙方無改正行爲,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無需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如果上述陳述不再真實而乙方未通知甲方,在甲方發覺並提供真實、有效且及時的有關證據充分說明陳述之虛假後,甲方同意與乙方的全部協議(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及合同在陳述不再真實之時自動終止。

3、三方應各自承擔中國政府,其代理機關或地方政府依據稅法就本協議的履行向其徵收的一切稅收(包括但不侷限於增值稅、營業稅、關稅和其他稅收)。

4、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條款所享有的權利,均不應視爲放棄這一權利,也不應妨礙該方以後行使這一權利。

5、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任何合同雙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條款無效或失效,則本合同其餘部分不應因此而受到影響。儘可能相同的條款來取代無效或失效條款。

第十四條 合同法律效力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丙、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副本若干份,由甲方分送有關部門。

2、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個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制定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方與丙方的供貨合同終止,本合同自動終止。執行終止條款。

3、本合同生效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年-月-日

簽訂地點:--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年-月-日

簽訂地點:---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簽訂地點:---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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