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郊區房屋購房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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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郊區房屋購房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

上海郊區房屋購房合同(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購買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於_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第__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產一套。

第二條:付款方式

1. 雙方議定上述房產出售價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價款爲甲方淨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2.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申請的貸款批准後,即可爲乙方準備辦理過戶手續。甲方需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貸款手續。(以收據收條爲準)

3. 辦理過戶手續當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收據收條爲準)

4. 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銀行直接劃撥給甲方

5. 買賣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三條:房屋過戶

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

第四條: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出售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並保證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 甲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以銀行劃撥餘款日爲準)。室內現有家電、傢俱隨房屋交接贈送給乙方。

3. 甲方結清該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費用,交接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戶口遷出。

5. 乙方貸款數額不足時,應用現金補齊,否則視爲違約。

6.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隨房產轉移。

第五條:合同變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合同內容,應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發生三日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 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如乙方違約,定金不退。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其他約定

甲 方: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件號碼:

上海郊區房屋購房合同 篇2

廣東房屋購房合同書

出賣人: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__編碼:

委託代理人:

地址:__編碼:

聯繫電話:

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__編碼

買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營業執照註冊號】地址:__編碼: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國籍:地址:__編碼:聯繫電話:

根據國家____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出賣人以___方式取得位於___、編號爲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爲___。該地塊土地面積爲___,規劃用途爲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___,施工許可證號爲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爲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爲。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現房】【預售商品房】。該商品房爲本合同

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幢】____【座】____【單元】____【層】____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爲______,屬______結構,層高爲______,建築層數地上______層,地下______層。該商品房陽臺封閉式的______個,非封閉式的______個。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買受人在簽訂本買賣合同時,應與出賣人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該商品房屬預售,按【套】【整層】出售,按【套內】【整層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整。

2、該商品房屬預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3、該商品房屬現房,按【套】【整層】【整幢】出售,總價款爲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本條款適用於商品房預售,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後,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差異值爲士0.6%以內的,買賣雙方不作任何補償

2、差異值爲士0.6%以上至士3%以內的,買賣雙方按買賣合同約定的房屋單價多退少補

3、差異值超過士3%以上的,買受人可選擇多退少補或退回所購商品房。選擇退房的,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申請的____日內退回已收的全部購房款及利息。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買受人應按以上約定的付款方式,將商品房預售款直接存入該商品房項目預售款專用帳戶,開戶銀行爲_______,專用帳戶爲________。__銀行出具的存款憑證,向出賣人換領交款收據。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_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第八條交付期限。出賣人應當在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

3、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除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不超過____日,自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該商品房預售後,出賣人不得擅自變更該商品房項目的規劃、設計。確需變更的,出賣人應書面徵得買受人同意。不同意變更的買受人可要求終止買賣合同。出賣人應在受買人提出終止合同申請的____日內退回已付購房款及利息。

第十一條交接。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爲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

3、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2、

3、

4、

5、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2、

3、

第十五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____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3.

4.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問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____份,買受人____份,____份,__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郊區房屋購房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一、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二、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爲: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爲: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爲: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覈准名稱】【暫定名】爲: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爲: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爲: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爲: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建築層數爲____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一、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爲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元。

二、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元整。

三、按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爲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

二、分期付款。

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三、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五條房產交付

一、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二、出賣人須於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三、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一、協議訂立後,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二、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三、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一、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二、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一、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二、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爲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一、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二、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出賣人關於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徵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並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二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爲_________㎡,位於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範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一、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電。

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氣。

第十三條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一、牆面,保修_________月。

二、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三、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四、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五、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六、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七、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八、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九、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一、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二、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第十七條房屋的用途

一、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二、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後,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

一、出賣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四、出賣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

一、買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四、買受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不可抗力

一、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二、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四、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效力

一、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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