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精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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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銷合同 篇1

甲方:

購銷合同(精選19篇)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銷售汽車配件等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自本合同簽訂日起,乙方依據本合同起向甲方銷售汽車零部件。

二、甲方用電話,傳真或者QQ等確認訂購汽車配件項目清單向乙方供應所需零配件。乙方應協助甲方描述配件型號。

三、乙方共銷售甲方指定需要配件共計人民幣¥647000 大寫陸拾肆萬柒仟元。

四、甲方選擇運輸方式。

五、費用支付:

1、甲方驗收合格的貨物後,應付配件費用和運輸費用。

2、貨物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甲方應在第一時間和運輸共同協調問題貨物並聯系乙方,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

3、貨物驗收中,因甲方描述配件具體型號不準確而導致配件不符的,甲方應在第一時間和運輸共同協調問題貨物並告訴乙方,運輸費由甲方支付;

4、乙方配件在未使用的情況下,可以進行退貨或調貨。運輸費由甲方支付;

六、如訂貨時間長配件遇價格上漲時,按照當初訂貨時配件價格結算。

七、關於質保:

1、乙方缺包所供應的配件爲甲方指定需要範圍,如發現乙方 有以假亂真的情況,乙方需要給甲方賠償。

2、因甲方使用、保管、保養不善造成配件質量下降或損壞的,概不退貨。

3、乙方銷售給甲方的配件,在保修範圍內免費更換。

八、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簽訂的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簽訂時,雙方需提供真實的有效營業執照和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十、有關本合同的修改,必須以書面方式進行,並由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一年。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時間: 時間:

開戶行: 開戶行:

開戶名稱: 開戶名稱:

賬號: 賬號:

購銷合同 篇2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設備是全新的,並且採用賣方最新設計和合格的材料製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規定的質量、規格、型號等要求。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執行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標準和行業標準。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5日內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的關於該產品的國家質量標準文件,在供貨時附出廠合格證書,作爲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貨:

1、交貨日期:甲方支付預付款後_________個工作日。

2、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並承擔運費、裝卸貨費用。

3、交貨地點:_________。

四、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設備自安裝、調試合格之日起保質期_________年。

在保質期內因設備本身的質量問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買方現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更換零部件或退換。在質保期內,賣方應對設備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

2、乙方提供年免費維修,如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48小時到達甲方現場,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有關技術性問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24小時內給予答覆。

3、因設備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

五、設備的包裝、發運及運輸:

1、乙方應在設備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於運輸距離、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要求的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輸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包裝上註明貨物品種及數量。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與設備一起發送。

3、設備在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24小時內發貨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準備接貨。

六、設備的安裝、調試及驗收:

1、甲方對乙方所交設備依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雙方確認的技術標準進行現場驗收。

2、安裝由甲乙雙方現場安裝調節器試,性能達到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

3、甲方收貨時對產品的外觀檢查或開箱清點,不能免除供方對產品內在質量的責任。

七、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預付款。

2、設備到達交貨地點後,經甲方指定人員初步檢驗,甲方在檢驗符合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數量、規格、型號後—個工作內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__%。

3、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後,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

4、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作爲質保金,在質保期屆滿後支付。

5、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開具正式增值稅發票。

八、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調試合格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五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時間內調試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此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4、乙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國家標準,所供設備達不到約定技術要求的,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回全部貨款,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九、禁止商業賄賂和保守商業祕密、知識產權:

1、乙方承諾在業務往來過程中,不向甲方人員贈送現金、物品或以其他形式給予甲方人員利益。

2、雙方負有謹慎保護對方商業祕密及知識產權的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允許,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許可他人使用。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簽約地法院起訴解決。

十一、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訂於某市某區。乙方系內資企業,營業執照號碼:。

甲方:

乙方:

購銷合同 篇3

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經合同雙方充分協商,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合同:

一、合同標的

1、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及配置設備品牌名稱__________設備規格(型號__________)

2、凡供方供應的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要求,並應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技術先進且成熟可靠的。

3、設備的配置、技術指標和性能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4、供方提供與本合同設備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運行、維護等有關的技術指導、技術配合。

5、供方提供設備的運輸並辦理運輸保險,並負責卸貨。

6、供方提供設備的安裝指導、開機調試。設備於發運之日起計十八個月或開機調試後之日起計十二個月內(以先到者爲準)爲保用期。

二、供貨範圍

1、合同範圍__________工程的__________工廠生產的(設備名稱)__________及隨機配套零部件供應、配合安裝、調試、售後服務。

2、合同供貨範圍包括1項所有設備、技術資料、隨機附件。但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並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方供貨範圍中應該有的,並且是滿足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和規範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供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隨機附件等予以增補,且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合同價格_________幣種(人民幣)

序號:

設備名稱:

數量:__________

合價

1、合計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

上表價格除包括合同設備費(含隨機附件)及合同設備的稅費、運雜費、保險費等費用外,還包括供方向需方提供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安裝指導、開機調試、技術指導等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費用。

本合同價一經雙方簽訂生效後在合同執行期內爲不變價。

四、付款

1、本合同使用貨幣的種類爲人民幣

2、付款方式:以銀行__________方式支付。

3、設備款的支付

(1)設備訂金:合同簽定後七日內,需方以銀行__________的方式向供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____%作爲設備訂金,供方安排工廠生產。

(2)設備提貨款:需方向供方出具發貨通知並以銀行__________方式支付合同總額__________的提貨款後,供方在收到提貨款後天內負責將設備運到需方指定的工地現場__________工地現場),並向需方出具合同全額的中國境內合法的增值稅發票。

五、交貨和運輸

1、裝運地點__________

2、交貨地點:合同設備的交貨地點爲__________工地現場,(以貨車能抵達之地點)。

3、供方負責合同設備從供方工廠到交貨地點的運輸。

4、供方應在收到訂金後__________天內將本合同所有設備及配件全部運抵本合同指定的交貨地點。若需方不能按4、3設備款約定支付時間按時付出款項,則供方的供貨時間按延期付款的天數依次順延。

5、合同設備實際交貨日期以供需雙方在交貨地點填寫的產品送貨及驗收單時間爲準,此日期即本合同10、4款計算遲交設備違約金時的根據。

六、包裝與標記

1、供方所交付的所有設備必須包裝完整,並採取防潮、防溼、防震、防鏽、防腐蝕等措施,以保證在長途運輸中經受多次搬運和裝卸後,貨物完好無損,安全到達目的地。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於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貨物的任何損壞、腐蝕或變形,供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

七、技術服務與聯絡

1、供方應及時提供與合同設備的檢驗、安裝指導、開機調試、驗收、運行和維護等相關的技術指導、技術配合、技術培訓等全過程的服務。

2、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服務人員,應是有實踐經驗的、可勝任此項工作的人員。

3、由於供方技術服務人員技術指導錯誤或疏忽,或由於供方未按要求派人進行技術服務而造成的損失應由供方負責。

八、質量檢驗

1、供方應在發貨之前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進行準確而全面的核查。

2、本合同設備到達交貨地點並卸貨後當天內,供方提交產品送貨及驗收單,需方根據產品送貨及驗收單對貨物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和檢驗,完整無誤即簽收。貨物的保管責任在需方簽收後即移交給需方。保管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人爲損壞由需方負責。

3、由供方負責開箱,需方驗收、驗收方根據本合同附件一:技術規格及配置驗收無誤後,由需方對本合同設備及附件予以確認。

4、開箱檢驗時,如發現設備或部件由於供方原因(包括運輸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規定時(排除保管過程中發生的損壞),應做好記錄,由供方、需方單位代表共同簽字,各執一份,作爲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更換或索賠的依據。

5、供方如對上述需方提出的修理、更換或索賠的要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書面通知後7天內提出,否則視爲對上述要求無異議。如有異議,供方在接到通知後7天內,自費派代表赴現場同需方共同複驗。

6、如供方同需方單位代表在設備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可由供、需雙方委託權威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檢驗費由責任方承擔。

7、供方在接到需方按2至6款規定提出的修理、更換要求時,應對損壞、短缺或有缺陷的部份儘快予以修理或更換,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責任方負擔。

8、由於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設備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換時間,以不影響工程進度爲原則,否則按十第4款處理。

9、上述8的2至8的8款所述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如果沒有發現問題或供方已按需方要求予以更換或修理均不能視爲供方按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10、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開箱檢驗完成時起自供方轉移至需方。

九、指導安裝、設備調試、驗收和售後服務

1、本合同設備由供方根據國家現行相關標準、規範及供方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說明書派出專業技術人員現場指導需方安裝人員進行安裝與調試。在整個指導安裝調試過程中,供方須服從需方的現場管理。

2、在合同設備安裝調試過程中若因供方技術指導不當出現的一切質量問題或安全問題,由供方承擔。

3、供方對合同設備調試運行過程中存在的所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在質保期內負有責任。

4、供方調試完畢,帶負荷試運行七個工作日後,由供方出具調試報告,經需方單位代表簽字確認後,由需方出具驗收合格證明,該驗收合格證明只證明供方提供的合同設備的性能、參數及安裝質量截止出具驗收合格證時可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視爲供方對合同設備調試運行過程中存在的所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所應負責任的解除。供方對上述缺陷在保用期內負有責任。

5、在設備質量保修期內,供方對設備正常使用情況下出現的各類故障提供及時的免費維修服務。對非人爲造成的各類零件損壞及時免費更換,所更換部件的質量保修期從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更換零部件在更換後三個月內或按原有保證期的剩餘期限享有質量保證,以時間較長者爲準。對人爲損壞的維修僅收取材料費。在設備出現故障時,供方應於48個小時內派本合同約定的售後服務人員抵達合同設備工地現場,對合同設備進行檢驗、確定設備故障。在故障確診兩個小時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將合同設備故障情況、解決方案通報需方。若供方不能在承諾時間內解除合同設備故障,需方保留向供方索賠的權利。

十、保證與索賠

1、若供方提供合同設備經供、需雙方委託權威的第三方機構檢驗後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的相關約定,需方要求退貨的,供方除應退還全部款項外,還應承擔由此而給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需方不要求退貨,供方應向需方支付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需方損失超過違約金金額的,供方應予以賠償;

2、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由於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有錯誤,或者由於供方技術人員指導錯誤或疏忽,造成合同設備運行故障的.,供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以及由此給需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供方對合同設備存在的潛在缺陷在保用期內負有責任,一旦發現此類缺陷,需方有權向供方提出索賠。同時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賠文件後應立即進行修理或更換,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以及由此給需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4、如果非需方原因而供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交貨期交貨(不可抗力除外),超過合同約定貨期,需方有權向供方收取違約金,供方支付遲交貨物違約金並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繼續履行交貨義務、

5、供方保證需方在中國使用其設備、服務及其任何部分而不受到關於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均由供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十一、保險

1、供方須以供方爲受益人,對合同設備向保險公司投保“運輸保險”。

2、合同設備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破損、缺件及其他保險事故時,由供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

3、非保險公司賠付範圍內的合同設備,供方向需方無償提供缺損件。

十二、合同的變更、修改和中止

1、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面的修改。

2、因合同的變更、修改或中止而引起的費用責任問題,由責任方承擔。

3、需方非因本合同約定的退貨或解除合同的條款擅自退貨的,需方應向供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爲退貨部份設備價格的20%。

4、因供方原因不能交貨,供方應向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爲不能交貨合同設備價格的20%,並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三、不可抗力

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履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於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爲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2、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三個日曆天內,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以書面文件通知另一方,並須出具相應的官方證明文件。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

1、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後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合同簽署地的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或訴訟只能選其一)

2、上述過程發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進行仲裁或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仲裁或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十五、合同生效和終止

1、本合同經供需雙方單位蓋章及代表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在雙方的責任、義務履行完畢後終止。

十六、其它

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份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本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向對方提交的各種書面文件以信函、電報、傳真方式發送,在取得對方確認並正式覆函後,即被認爲已被對方正式接收。

4、根據本合同由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軟件應屬於供方或其他相關的軟件提供者的財產,需方及設備最終所有權人僅有不得轉讓的使用權。供方保證向需方及設備最終所有權人所提供的軟件爲正版軟件,且免費向需方及設備最終所有權人提供軟件的維護和升級。

5、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有補充協議和來信來函一經雙方簽字蓋章或確認,即成爲合同附件和合同的有效組成部份,其生效日期爲雙方簽字或確認之日。

6、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執兩份需方執兩份,合同附件包括:

(1)附件一:技術規格及配置

(2)附件二:售後服務承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參照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規,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或簽定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____

供方:____

日期:

購銷合同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按部頒標準執行;(3)按企業標準執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四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爲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爲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爲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五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

(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爲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六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通用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產品的幅度爲10%~30%)的違約金。

2.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3.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4.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5.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通用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產品的幅度爲15%~30%)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4.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項方式處理:(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供貨單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購銷合同 篇5

需 方: (甲方)

供 方: (乙方)

需方因工程需要向供方購買預應力管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產品規格、型號、數量、金額

2、工程名稱:

3、交貨的時間:從 年 月 日開始供樁,工期: 天。

4、交貨地點: 工地現場

5、驗收標準、方法及質量保證書:

5.1、驗收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預應力混凝土管樁》(10G409)

5.2、質量等級: 合格

5.3、驗收方法: 《預應力混凝土管樁》(10G409)

5.4、質量保證書:供貨結束供方按需方要求提供竣工資料 3 份

6、工程款支付

管樁每次運輸到工地現場,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總價的60%,餘款在樁基工程驗收合格後半個月內付清。

7、貨款結算:有送貨數量的確認不代表已經結算,必須驗收合格後才能結算,未使用的管樁乙方予以退回,不記入結算,結算書必須由現場材料員,現場技術員,項目經理同時確認並加蓋需方公章方能生效,單方確認爲無效決算。

8、違約責任:

如有違約,違約方承擔全部相應損失並處以合同金額5%違約金。

9、其他約定事項:

1、 乙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質量證書等文件。

2、 該綜合單價已包括樁的生產、運輸、損耗等一切費用,並綜合考慮了樁長、樁尖、樁型、含鋼量、工期以及其他所有風險,爲閉口包乾,結算時不作任何調整。

3、乙方必須確保供樁及時,出現供樁嚴重脫節,將處以合同總價0.3%/天的罰款。

4、本合同單價爲固定單價,無論工程量如何變化,亦不論市場價格如何變化,均不調整合同單價。同時,乙方確保一定數量的備用樁。

5、若發現供方樁存在因原材料的規格、製作與圖紙(圖集)不符等問題造成需方損失,供方同樣應向需方承擔賠償責任。

6、供貨之時的驗收單不代表供貨方的樁已驗收合格,需等開挖後甲方拿到政府相關的驗收合格證書視爲驗收合格。

7、由供貨方產生的質量事故,造成需方的損失,供貨方承擔全部責任。

8、以上單價已含卸樁運輸到工地等費用,如在卸樁過程中或在工地上運輸過程中產生安全事故,由供貨方承擔全部責任。

9、供貨數量的確認:供貨數量必須由現場材料員,項目經理同時簽字並加蓋需方公章方能生效,單方確認簽證爲無效。

10、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樁基工程驗收。

本協議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日期: 日期:

簽訂地點:

購銷合同 篇6

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熱電廠電煤相關事宜通過充分協商達成協議,並簽訂本合同。

合同編號:MNTSJS20__RL

合同簽訂地點:呼和浩特

合同購方: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熱電廠

合同銷方:

2、數量及供貨期限

供貨數量:據實結算

供貨期限:20__年1月1日-20__年12月31日

3、質量

3.1、煤種:煙煤;品種:原煤;粒度100mm。

3.2、質量:入廠煤收到基低位發熱量(Qnet,ar)18.82MJ/kg(4300千卡/千克),全水分(Mt)全硫(St,ad)灰分(Aad)揮發分(Vad)灰熔點軟化溫度(ST)1300℃。

3.3、上述質量指標中,低位發熱量低於要求值時,按本合同第4.2條執行,其他指標中,如其中有一項不合格,購方可停止進煤,如經過整頓仍達不到入廠煤質量要求,購方可終止執行合同。

4、價格

4.1、一票結算,煤價380元/噸(含煤費、運費、裝車費及17%增值稅)。如遇市場調整,雙方協商此價格也作相應調整。

4.2、質價掛鉤辦法:如Qnet,ar≧17.98MJ/kg(4300千卡/千克),每升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獎0.09元/噸;16.31MJ/kg(3900千卡/千克)

克),每降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扣0.12元/噸;熱值低於15.05MJ/kg(3600千卡/千克),廠方拒收,已卸入煤場按150元/噸進行結算。

4.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煤炭市場價格大幅調整,雙方協商後,對供貨價格作相應調整,但必須簽定調整價格的補充協議或合同。

5、運輸方式及交貨地點

5.1、由銷方安排車輛拉運,交貨地點:熱電廠煤場。

5.2、拉運煤礦及運距:*煤礦,*公里。

5.3、在交貨前的一切風險及費用由銷方承擔。

6、驗收

6.1、數量和質量驗收以金山熱電廠過衡、化驗結果爲準。購方依據國家相關標準對入廠煤車車採樣、按批化驗,每月對當月各項指標進行加權平均,依據本合同第4.1條、4.2條進行結算。

6.2、銷方在交貨後5個工作日內到購方索取化驗結果,若5個工作日內未取,購方視爲銷方對化驗結果認同。

6.3、購方應保存銷方備查煤樣一個月,如銷方對化驗結果有異議,可用備查煤樣到當地煤質檢驗機構重新化驗,化驗結果雙方認可。

6.4、如銷方入廠煤屬下列情形之一:粒度超標、水份大、矸石或雜物多、高溫或火煤、上下分層裝車,購方可酌情扣噸,情節嚴重的,拒絕入廠、卸車,已卸煤場的,不予結算。

6.5、銷方拉煤必須爲合同約定礦煤,竄礦拉煤、以近頂遠、途中換煤、摻雜使假等行爲,均屬銷方責任,購方除酌情扣噸外,罰款5000~10000元/車,且要求銷方立即停止供煤進行整頓,屢次發生或情節嚴重者中止合同。

7.結算

7.1、本合同計價貨幣爲人民幣。

7.2、銷方必須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銷方到購方覈對入廠數量和質量後,購方出具結算手續。

7.3、購方原則上在次月結算上月煤款,如遇資金困難,可適當延長結算期。

8、計劃

8.1、銷方根據發電廠月度調運計劃組織供煤。購銷雙方應合理安排供煤計劃,保持均衡進煤,如因發電廠原因造成計劃未完成,後續月度予以增補,如因銷方原因造成計劃未完成,後續月度不予以增補。

9、本合同生效條件及有效期

9.1、本合同生效須滿足下列條件: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9.2、本合同執行期爲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合同一式八份,購銷雙方各執四份。

10、合同爭議的解決

10.1、本合同適用法律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

10.2、凡因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可呈報各自的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後仍不能解決,則應將糾紛提交簽約地法院提出訴訟。

10.3、法院判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4、訴訟費用由敗方支付,除非判決書中另有說明。

10.5、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合同中未提交訴訟的部分,雙方應繼續執行。

11、違約責任:

11.1、按《民法典》有關規定處理。

12、其他

12.1、本合同只對購銷雙方具有法律約束,不針對任何第三方。除購方事先書面同意外,銷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視爲合同無效。

12.2、如銷方在簽訂合同後,兩月內沒有與購方聯繫,視銷方單方終止合同。12.3、在合同煤量和合同期限內,進煤時間和進煤量服從購方安排。

12.4、本合同未盡事宜,購銷雙方可共同協商解決。

13、簽章

購方:

單位名稱: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熱電廠

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納稅人識別號:

組織機構代碼:

開戶行:

賬號:

銷方:單位名稱:

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納稅人識別號:

組織機構代碼:

開戶行:

賬號:

購銷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購買乙方扣件事宜達成如協議:

一、扣件的單價、規格及數量:

二、交貨方式、費用及數量確認:

乙方必須在甲方通知的送貨時間內將貨品送至送貨地點,聽從 甲方的安排,在指定的`地點堆放;此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糾紛均由乙方承擔。數量以甲方現場材料人員確認爲準,送貨時乙方須提供該批產品的出廠合格證或質檢報告。送貨地點爲__項目部。

三、貨款結算

乙方將貨物送達甲方施工現場入庫,並經甲方數量確認、檢驗合格後,甲方 內全額支付乙方貨款。

四、驗收標準、方法:

乙方貨到現場,由甲方材料部門組織現場驗收,材料規格、質量應符合國家行業質量標準,驗收以抽檢爲準。若發現與樣品不一致或檢測不合格,甲方有權拒收,並視爲材料未到現場,乙方應無條件將不合格貨物運出施工現場。而因此發生的相關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五、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合規定,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及處理意見。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2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六、違約責任

甲方若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承擔違約金額的日0.5%的違約金,若乙方違約應承擔違約金額的日0.5%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的一切損失。

七、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它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 號: 賬 號:

購銷合同 篇8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共同發展,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的資質,所購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及質量

1. 乙方必須提供合法經營的資質證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攤位證明或銷售委託證明等

2.所購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3.產品的質量要求

(1)按照國家標準或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甲方有特殊要求的 ,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質量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 產品的數量:按照酒店採購定單爲準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

產品的包裝按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的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斤、個、條等)

2.交貨方法:

① 甲方提前一天將所需貨品通知乙方(急件貨品除外)備貨

② 乙方按時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由甲方相關人員(財務部人員廚師長指定的驗收人員等)按事無約定的驗收標準對貨品進行驗收

第五條 產品的交貨期限

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時間交貨, 若因乙方交貨時間延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相應損失在乙方當月貨款中扣除.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 產品的價格

①乙方給甲方的產品價格(具體見報價單)應以批發價或不得高於同行價,若發現高出者,次月結算時從貨款中扣除.若價格有調整,乙方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有權決定是否同意,如甲方不同意則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或終止本協議.

②若甲乙雙方議定價格時,就價格及產品質量不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產品貨款的結算:

①貨款結算方式:乙方事先根據甲方的要求鋪貨,次月結算上月貨款

②乙方每月20日至25日與甲方財務覈對上月送貨明細,經雙方確認後,甲方依據確認的對帳明細表辦理結算手續.

③乙方結賬時必須提供合法的稅務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貨款,由此引發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乙方送貨後甲方即安排人員(財務人員或廚師長指定人員等)驗收。

2.驗收手段:目測或試驗

3.驗收標準:按照國家食品質量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產品中不得有國家明文禁止的化學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等物質。

4.產品檢驗檢疫方法:按照國家現行的產品檢驗方法執行。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處理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數量和質量等不合規定, 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1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產品貨款的1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使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使用的,應根據貨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調換或退貨。乙方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 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相應的費用。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貨款10%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事項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與對方結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前壹個月內,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約,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履約,須提前壹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購貨單位(甲方): __(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

__(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代表人:__( 蓋章)

地址:__ 地址: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購銷合同 篇9

銷貨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購貨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簽約地點:__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爲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_________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_________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_________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爲保管,收貨後__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_________年內(貴重商品在_________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_________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爲乙方收貨後的_________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_________日內作出答覆,要在_________天內處理完畢。

爲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_________元以下、殘損在_________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爲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___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_________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兩方各執_________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爲準。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購銷合同 篇10

合同號:

銷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爲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在不影響國家計劃的原則下,確需變更合同時,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已放開的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定價。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調撥價格,均爲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乙方自提。對運費負擔,也可按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應從對乙方負責和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執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後10天內開單調撥(庫存商品按開單日,工廠直送的按車站、碼頭收貨日爲準)。

受交通運輸影響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暫緩發貨(暫緩期宜在30天以內)的,不作延誤合同處理。

異地調撥,均由甲方代發貨,如乙方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自提證明;同城調撥,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貨款結算後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負責倉儲費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

乙方(包括中轉單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爲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6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爲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爲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爲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

1. 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但逾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 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 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 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

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照顧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甲方(簽名):時間:

購銷合同 篇11

供方(甲方):需方(乙方):

茲爲乙方向甲方購買合同: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此合同稱下表爲購貨清單)序號123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元)備註等產品,爲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協商同意簽訂本

二、產品的技術標準:按國家和行業標準執行。甲方保證產品質量,若發生質量問題負責由甲方負責調換貨或者退貨(人爲因素與自然因素除外)

三、交貨方式及日期:汽運物流或鐵路運輸;簽定合同後7個工作日內送至乙方。

四、本產品訂貨合同書購貨清單要求: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填寫字跡要工整,塗改或其它格式均爲無效訂單,否則甲乙雙方不予履行。

五、貨款結算及期限:□預付款□貨到付款□月結

六、貨物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乙方應在收到貨物時,及時對貨物進行驗收,乙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與本合同規定條件不符,應在當天內提出書面異議和處理意見,否則,視交付產品符合本合同規定。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不得違背,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訴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名稱(章)法定/委託代理人簽字:電話:日期:

購銷合同 篇12

賣方:

買方:

一.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及合同期限

1.交提貨方式:秦皇島港港口平倉交貨。

2.合同期限:20xx年07月起至20xx年07月31日止。

三.質量、數量驗收標準和方法

1.質量以雙方共同委託秦皇島SGS監督抽樣,以秦皇島SGS船採化驗爲準(船採)。

2.數量以秦皇島港方水尺計量數爲準。

四.煤炭單價及獎懲

1.煤炭價格均按甲方向乙方開具下水作業單當天的秦皇島低位掛牌價下浮20元/噸爲裝船平倉價,增值稅一票結算。

2.以低位發熱量5500大卡/kg爲基礎,每增加或減少一個大卡/kg,單價也相應增加或減少0.15元/噸;高於5700大卡/kg不再加價。低於5300大卡/kg拒收。如灰分高於20%拒收。揮發分小於24%或大於32%時拒收。含硫超過1%時拒收。如全水份大於16%,則超過部分每高於1%重量減1%。若煤炭質量屬於拒收標準,而買方同意接受,雙方重新議價。原煤中不可有機械雜質,如石塊,木塊或鐵塊,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由賣方負責。

五.結算方法:僅能接收中國銀行、中信銀行180天信用證。

1.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買方通過中國銀行開出不可撤銷、不可轉讓的可議付180天的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伍仟萬元(5000萬元)信用證交給賣方銀行,在3個銀行工作日內由賣方銀行開出信用證總金額度2%(100萬元)的履約保函給買方,賣方在此信用證生效之日起20日內必須交付第一船貨物(5萬噸),10日內再交付5萬噸。如需調整每批的結算數量,則由雙方另行商定。

2.買方憑賣方出示裝船下水單後,買方按每船煤炭下水單數量支付80%的貨款給賣方,待平艙後,賣方憑質量以秦皇島港商檢或SGS(船採)檢驗報告單和數量以秦皇島港商檢或SGS裝船水尺報告單爲依據開出增值稅發票一票買方結算20%餘款,多退少補,一船一結清貨款。買方有權進行單船配載。

3.銀行議付:賣方憑雙方確認的結算單、賣方開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向銀行議付貨款。

4.賣方需在備足一船五萬噸貨物到港之前提前四天通知買方。

5.在秦皇島SGS的檢驗費用由買方承擔。

內貿煤炭合同

六.結算票據;

1.賣方開具的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全額增值稅專有發票一份。2.質量以秦皇島港商檢SGS(船採)檢驗報告單正本一份;3.數量以秦皇島港商檢SGS裝船水尺報告單一份。

七.違約責任:

1.如買方在合同簽訂後5個有效工作日內開不出信用證,本合同作廢。

2.賣方在收到信用證30天內無法供貨,則買方有權向銀行申請撤銷信用證,並收取信用證金額2%的保函金額。

3.按《民法典》有關條款執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的後果不屬違約。4.信用證開出後5個銀行工作日內,買方未從賣方收到信用證額度2%履約保函,買方有權向銀行申請撤消信用證並終止本合同,賣方賠償信用證額度5%的經濟損失。

八.爭議解決:

1.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未果,訴諸法律。由合同簽約地法院裁決,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爲最終裁定。

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買賣雙方各執二份。

2.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蓋章後生效。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簽訂本合同後雙方互換五證,賣方提供鐵路大票,如賣方不能提供本合同作廢。

4.本合同面簽有效。

購銷合同 篇13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向甲方購買鋼材,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乙方工程建設所需的鋼材全部從甲方購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其他渠道購買鋼材,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萬元整,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鋼材,乙方每次需貨時,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鋼材的規格、型號、數量、生產產地,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日內將該鋼材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貨的價款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3。由於鋼材市場價格變動頻繁,每批貨物的價格以甲方供貨當日市場價格爲參考,由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4。鋼材接收驗收方式: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鋼材的質量視爲完全合格。經雙方確認鋼材質量確實不合格後,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鋼材運回,並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甲方在_日內換送合格鋼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項下鋼材款項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鋼材送到乙方工地當日,乙方必須支付該批鋼材總價款的_%如果乙方沒有按時如數支付任何一期的鋼材款,則乙方應賠償當期所欠款上午日計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6。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購銷合同 篇1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向甲方購買沙石,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產所需的沙石質量、數量應當符合並滿足乙方生產需要,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本合同期限從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0日止。期限:壹年。

2、乙方根據生產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貨時,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種類、型號、數量、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貳日內將該沙石送到乙方指定地點。

如果甲方逾期供貨,則應當按照逾期部分的價款日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3、沙石市場價格變動不大,暫定價格爲沙25元/m2,砂加石25元/m2,如變動過大由甲、乙雙方根據市場價確認價格爲結算價格。

4、沙石接收驗收方式: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壹日內通知甲方,並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沙石的質量視爲完全合格。經雙方確認沙石質量確實不合格後,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沙石運回,並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同時甲方在貳日內換送合格沙石。

5、乙方付款實行滾動付款,每季度結算一次。

6、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

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二零__年一月一日

購銷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與乙方就購買計算機設備等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標的:

乙方根據甲方實際需要制定此合同,合同標的總金額爲元,數量臺。

二、設備明細

品牌:聯想揚天系列A4600K、CPU:奔騰雙核E5800、內存:2G、硬盤:500G、顯卡:高性能集成顯卡、顯示器:19寸液晶

注:隨機配送鼠標墊、插座、耳麥、小音箱、攝像頭、清潔套裝等小物品,優惠價元/臺。

三、交貨方式、地點、時間

1、交貨方式爲:現貨

2、交貨地點爲:由甲方指定地點;

3、交貨時間:自由合同生效日起7天內到貨並安裝調試完畢。

四、質量標準、組裝調試與驗收

1、按計算機廠家提供的產品說明,保證計算機設備質量達標。

2、乙方負責計算機安裝調試(含系統軟件安裝,並安裝甲方的要求裝入相應的應用軟件)並能正常使用。

3甲方在取貨時應及時進行驗收,對出現的質量問題,乙方應保證在5日內給予調換,超過期限或不調換的行爲屬違約。

五、售後服務

1、所有設備的售後服務標準,除按生產廠家承諾執行外,乙方還應對標書上所做的服務承諾保證兌現,並不得低於廠家承諾的標準。

2、乙方承諾的售後服務期間,乙方應及時解決甲方所出現的硬件及軟件故障。若有特殊情況應向甲方解釋並取得甲方的同意。

3、根據甲方需要,乙方可爲返修物品提供代用件,不再另行收費。

六、付款方式

甲方在收到相關貨物並驗收合格後,向乙方支付貨款,裝機穩定試運行1個月後餘款全部付清。

七、附則

1、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增加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若合同中發生爭議問題,直接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購銷合同 篇16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爲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爲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爲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爲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購銷合同 篇17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爲切實貫徹執行民法典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

第一條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紡織品、服裝、勞保用品、等五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爲準。第二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量,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三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四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第五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六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爲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爲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第七條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_____種方式(1、款到發貨;2、銀行匯票;3、商業匯票。)

第八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

第九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購銷合同 篇18

需求方: 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方: 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向甲方提供外牆節能保溫材料。爲明確雙方權益和義務,特簽訂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材料供應範圍:

乙方向甲方承建的_____一期B區_____工程工地提供外牆節能所需外牆保溫材料。

二、施工質量要求及驗收:

1、乙方嚴格按保溫材料行業標準及國家有關規範,確保材料質量。

2、乙方負責甲方保溫材料現場取樣送檢一次(費用由。並配合甲方組織驗收。

3、乙方須保證外牆保溫材料驗收合格,如因檢驗不合格,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材料單價:

數量爲暫定,具體以現場收量爲準。

四、付款方式:

當月送貨至25日上報業主,次月25按業主單列款數金額支付材料款,該材料款業主同意單列費用支付。

五、雙方職責和義務:

A: 甲方:

1、甲方需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乙方材料款,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供料。

2、甲方負責提供材料進場計劃,提前一星期申報計劃,乙方憑甲方電話通知發貨。

3、略

4、甲方因嚴格按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施工。

B: 乙方:

1、必須按照甲方訂購的數量提供材料送至乙方工地,並隨貨提供產品出廠檢驗報告(複印件)、合格證(原件)、使用說明書(原件)、施工方案、生產廠家資質證明(複印件)等資料,複印件需加蓋公章。

2、如因乙方提供材料質量問題導致外牆保溫系統驗收不合格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承諾配合甲方保溫工程質量的驗收工作。

六、本合同自乙方所供第一車貨到甲方施工現場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爭論或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按以下方案處理。

1、申請仲裁機構仲裁

2、向管轄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業主執一份,貨款結清後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 _____

乙方(蓋章): 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購銷合同 篇19

買方: 合同編號:

賣方: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必須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名稱、數量、價款、品牌及交貨時間

第二條、交貨地點:送到買方指定卸貨地點。

第三條、交貨時間:需要供貨時,買方應提前 7 個工作日通知賣方,將本批次需供貨數量清單傳真至賣方,賣方在接到通知後 7個工作日內將油漆送到交貨地點,油漆用量以需方的實際需求量爲準。如因供方供貨不及時而影響需方生產的,每延誤一天按人民幣200元/天累計扣罰供方。

第四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賣方嚴格按照標準供貨和檢驗,確保所供產品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完全符合標準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要求以及環境保護的要求。

2、賣方對其所供的油漆質量負責,產品質量實行三包(包退包換、包修),如因合同標的物因其質量等與合同規定的不符給買方造成損失的,則要賠償買方的所有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3、合同標的物的質保爲確保漆膜表面顏色在室外條件下一年內不退色、不變光產品質量從使用之日起“三包”一年。

第五條、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汽車運輸,並送到需方指定倉庫內,費用由供方負擔。

第六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簡易包裝 ,不回收 ;包裝應適用於遠距

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正常裝卸,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現場,由於包裝不善引起的貨物鏽蝕、損壞和損失均由出賣方承擔。包裝物必須是無污染可回收利用的,需要賣方回收包裝物的,賣方不得拒絕,也不得向買方索取任何費用。

第七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貨到指定地點後 3 個工作日內,買方通過第 ① 種計量方式進行數量驗收:①點件;②檢斤;③檢斤理論換算。

2、在進行數量驗收的同時,買方對產品外觀進行檢查,並根椐本合同第三條條款約定的質量、技術要求覈對賣方提供的質量證明文件中各種技術參數的符合性。買方的收貨驗收僅作爲感觀合格的依據,不能解除賣方對產品內在質量所負的責任。

3、買方有權隨時將出賣方所供材料送到有檢測資質的第三方進行檢測。如檢測合格,檢測費用由買方承擔;如檢測不合格,全部退貨,檢測費用由賣方承擔,並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賣方須隨貨提供真實的、針對本批次產品的合格證、質量證明書、檢驗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包括產品說明書、產品資料,否則不予驗收。

第八條、結算及付款方式、時間:

1、合同簽訂後預付貨款的 30% ;合同標的物驗收合格開據總額17%增值稅專用發票後 30 天內支付貨款的 65%。留貨款的 5%作爲質量保證金如無質量等爭議存在,在質量保證期滿後 30 個工作日內付清。如有爭議,保證金有效期延長至爭議解決且所有理賠結束時止。

3、付款方式: 電匯或承兌匯票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供貨,則自逾期之日起按日承擔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 2 ‰的違約金(按日計算)。

2、賣方提供的合同標的物因質量原因導致不能如期交驗,則支付合同總價 5 %的違約金並賠償全部損失;

3、買方應及時接收並驗收賣方齊全的產品,不得無故拖延、責難;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如買方未能如期足額支付款項的,賣方有權拒絕繼續供貨或依法主張權利。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它約定事項:

1、送貨單上所標明的單位與本合同簽訂的賣方不一致時,

買方有權拒絕其供貨;

2、賣方送貨清單上的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時,以本合同爲準;

3、賣方及委託的送貨人員在進入買方的施工現場時要嚴格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制度,如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4、供貨價格以一次性定價爲準(合同期限內不變價),價格不隨市場價格而改變,供貨數量以需方實際需求量爲準,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供方應承擔給需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並且足量換貨,退換貨所有費用由供方承擔。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失效和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

各方各執 3份(傳真件經事後書面確認也有效)。

2、一方嚴重違反合同條款,則合同的另一方可終止合同,並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三條、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籤補充協議,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有經買賣雙方確認的文件(包括技術協議、會議紀要、補充協議、往來函件等)均成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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