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購協議書(精選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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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購協議書 篇1

範本一

回購協議書(精選12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住所或營業場地: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住所或營業場地: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年____月___日簽訂了《藝術品買賣合同》(以下如無特別註明,所稱買賣合同均指該合同)一份,就乙方向甲方購買陶瓷藝術品事宜達成一致,由於甲方經營管理“將軍文化陶瓷紀念館”,考慮到紀念館經營的發展前景,現雙方就所購陶瓷藝術品回購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回購協議書。

1、回購陶瓷藝術品:

本協議的所稱的回購陶瓷藝術品指甲方銷售的。

2、回購期限:

(1)乙方根據買賣合同第三條和第四條支付全部款項後的三年內。

(2)在回購期限內,如乙方需甲方回購,乙方需提前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在回購期限內將回購陶瓷藝術品交付甲方。超過回購期限,乙方未提出書面申請或未將回購陶瓷藝術品交付甲方,視爲乙方自動放棄該陶瓷藝術品被回購權利。

3、回購價格:

原則上由甲方在三年期滿時進行回購,如乙方提前申請回購,應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根據甲方書面同意的時間爲回購價格的計算基準點來確定回購價格。具體如下:

(1)如在一年內確定回購的,則回購價格爲:;

(2)如在一年後(含一年整)至兩年內確定回購的,則回購價格爲:;

(3)如在兩年後(含兩年整)至三年內確定回購的,則回購價格爲:;

(4)如在三年滿的時候進行回購,則回購價格爲:;

4、回購標準:

(1)回購的陶瓷藝術品,應爲甲方所售出之原物且無任何缺損或品質變化。(2)爲便於鑑別,在交付乙方後,雙方應當拍照存樣(應由雙方於陶瓷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5、不可抗力

本協議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6、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7、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8、補充與附件

(1)雙方商定回購標的物由第三方進行存管;存管費用由方承擔;具體存管事項由雙方與存管人協商確定。

(2)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協議效力

(1)本協議作爲_____年____月___日《藝術品買賣合同》的從合同,如主合同被撤銷或宣告無效,則本協議自然終止。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範本二

甲方:

乙方:

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屋的買賣事項,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自願向乙方回購在年月日出售給乙方的坐落於。上述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甲乙雙方議定甲方回購上述商品房的成交價格爲人民幣(大寫)。小寫______________元。

三、回購期限:甲方回購上述商品房的時限爲年月日之前。

四、違約責任:經雙方協商決定在回購上述商品房的時限內甲方無法履行回購的,則視甲方違約,甲方須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房價總額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同時按照違約天數每天支付房價總額千分之五的管理費。違約五日後(即年月日)則視爲甲方自動放棄回購權利,並不得再次主張回購權利。

五、甲方在回購期限內全款回購的,如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爲)的回購過程中由於二次交易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全部承擔。

六、甲方在回購期限內回購的,乙方務必在15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協助甲方辦理房屋權屬的過戶手續,直至過戶完成。

七、如甲方在回購時限未履行全款回購,視爲主動放棄回購權利,乙方可自行出讓、拍賣,回購時限起二年內乙方出讓、拍賣所得總價不足原甲方出賣給乙方成交價格總額的部分,或因甲方不配合乙方出讓、拍賣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違約金及管理費,由擔保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代償。

八、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及擔保方各持一份。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擔保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乙方身份證:

擔保方:證明方:(蓋章)

擔保方身份證:

回購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爲了確保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爲抵押資產,爲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並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爲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爲: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後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爲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定義第一條 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丙方發行的專門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爲抵押資產爲丙方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抵押權人——指丙方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抵押權——指在抵押民法典律關係成立後,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 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聲明第七條 甲方作爲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爲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爲無效;

4.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於防範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兌付風險;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 乙方聲明及保證第八條 乙方作爲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併合法佔有的;

3.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築物爲乙方合法取得並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築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爲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託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1.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12.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3.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並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_________.

第六章 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第十一條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 抵押擔保的範圍第十二條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託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 抵押資產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_________以上抵押資產建築面積共計:_________.

第十四條 根據___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資產的佔管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佔管。乙方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並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 乙方佔管的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

第十八條 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於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 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並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戶,該項資金作爲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並進行抵押登記後,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爲抵押資產投保,並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 抵押資產的處分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採取如下方式: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丙方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請求_________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二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爲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並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並從處分後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1)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2)丙方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丙方敗訴,以致對丙方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3)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丙方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4)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

6.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

7.當因國家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8.在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經中國人民銀行覈准,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財產保險、鑑定、評估、登記、過戶、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

2.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說明,如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僞負有審查義務。

6.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如有下列行爲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第二十九條 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記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第三十二條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_________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併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並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止。

第十七章 附件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爲複印件):

1.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_________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4._________.

第十八章 附則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記機關、_________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債券發行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回購協議書 篇3

股權回購方/受讓方(目標公司): 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回購方”),其法定地址位於 。

股權被回購方/出讓方(戰略投資方): 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被回購方”),其法定地址位於 。

背景:

1.鑑於回購方爲中國合法註冊成立並有效續存之實力雄厚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萬元人民幣,主要經營範圍爲等,營業執照核發日期爲: 。

2.鑑於回購方準備在協議簽訂後 ,預引進戰略投資者,被回購方願意對回購方公司進行戰略投資,戰略投資額爲_____萬元,佔回購方公司_____%股權,於被協議簽訂後_____日內支付。

3.鑑於回購方同意如目標公司 ,願意以本協議約定之條件回購被回購方的戰略投資股份,被回購方同意以本協議之約定條件將戰略投資股份轉讓(被回購)給回購方。 據此,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則,按照下列條款和條件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章定義

1.1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省);

(2)“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3)“人民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

(4)“股份”指協議雙方現有的按其根據相關法律文件認繳和實際投入的註冊資本數額佔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東權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現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權份額等等。在本協議中,股份是以百分比來計算的;

(5)“回購股份”指被回購方根據本協議的條件及約定出讓的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百分之 )的股權;

(6)“回購價”指協議約定之轉讓價;

(7)“回購完成日期”的定義指協議生效和履行完畢日期。

(8) 本協議:指本協議主文、全部附件及協議雙方一致同意列爲本協議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條、款、項及附件均分別指本協議的章、條、款、項及附件。

1.3本協議中的標題爲方便而設,不應影響對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

第二章股權回購

2.0被回購方同意對回購方公司進行戰略投資,戰略投資額爲 萬元,佔回購方公司 %股權,於被協議簽訂後 日內支付。相關投資入股手續依法辦理,但不得遲於30個工作日。

2.1協議雙方同意如如目標公司在九個月內未能上市,則由股權回購方向股權被回購方支付第2.2條中所規定之回購金額作爲對價,按照本協議第4章中規定的條件收購回購股份,回購股份爲 。

2.2股權回購方收購股權被回購方“回購股份”的回購價爲: 萬元2.3回購價指回購股份的購買價,包括回購股份所包含的各種股東權益。該等股東權益指依附於回購股份的所有現時和潛在的權益,包括目標公司所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有形和無形資產的 %所代表之利益。

2.4對於未披露債務(如果存在的話),股權被回購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數額的 %承擔償還責任。

2.5 本協議簽署後7個工作日內,股權被回購方應促使目標公司向審批機關提交修改後的目標公司的合同與章程,並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目標公司股權變更所需的各項文件,完成股權變更手續。

第三章 稅費

3.1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回購)之稅費,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章股權回購之先決條件

4.1只有在目標公司於被回購方投資額到帳後 ,股權回購方纔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回購義務並支付回購價款。

(1)目標公司已獲得被回購方的投資額 萬元。

(2)目標公司與被回購方依法辦理完畢相關投資入股事宜和全部法律手續。

(3)被回購方成爲目標公司合法投資者和股東後 。

(4)股權被回購方已全部完成了將回購股份回購給股權回購方之全部法律手續;

(5)股權出讓方已提供股權被回購方董事會(或股東會,視股權出讓方公司章程對相關權限的規定確定)同意此項股權轉讓的決議;

(6)股權被回購方已簽署一份免除股權回購方對股權轉讓完成日之前債務以及轉讓可能產生的稅務責任的免責承諾書;

(7)股權被回購方已完成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對股權轉讓所要求的變更手續和各種登記; 4.2股權回購方有權自行決定放棄第4.1條款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決條件。該等放棄

的決定應以書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條款中有任何先決條件未能於本協議第4.1條所述限期內實現而股權回購方又不願意放棄該先決條件,本協議即告自動終止,各方於本協議項下之任何權利、義務及責任即時失效,對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屆時股權被回購方不得依據本協議要求股權回購方支付回購價,並且股權被回購方應於本協議終止後立即,但不應遲於協議終止後十四(14)個工作日內向股權回購方全額退還股權回購方按照本協議已經向股權被回購方已經支付的回購價,並返還該筆款項同期產生的銀行利息。

4.4根據第4.3條本協議自動終止的,各方同意屆時將相互合作辦理各項必要手續,回購股權應無悖中國當時相關法律規定。除本協議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股權回購方不會就此項股權回購向股權被回購方收取任何價款和費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權被回購方已進行了合理的努力後,第4.1條先決條件仍然不能實現進而導致本協議自動終止的,不得視爲回購方違約。在此情況下,各方並均不得及/或不會相互追討損失賠償責任。

第五章股權轉讓完成日期

5.1本協議經簽署即生效,在股權轉讓所要求的各種變更和登記等法律手續完成時,股權受讓方即取得轉讓股份的所有權。

第六章董事任命及撤銷任命

6.1股權受讓方有權於轉讓股份按照本協議約定過戶至股權受讓方之後,按照目標公司章程之相應規定委派董事進入目標公司董事會,並履行一切作爲董事的職責與義務。 第七章陳述和保證

7.1本協議一方現向對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每一方陳述和保證的事項均真實、完成和準確;

(2)每一方均爲一傢俱有法人資格的公司,按中國法律設立並有效存續,擁有獨立經營及分配和管理其所有資產的充分權利;

(3)具有簽訂本協議所需的所有權利、授權和批准,並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每項義務所需的所有權利、授權和批准;

(4)其合法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構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約束力的義務;

(5)無論是本協議的簽署還是對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履行,均不會牴觸、違反或違背其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章程或任何法律法規或任何政府機構或機關的批准,或其爲簽約方的任何合同或協議的任何規定;

(6)至本協議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會構成違反有關法律或可能會妨礙其履行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情況;

(7)據其所知,不存在與本協議規定事項有關或可能對其簽署本協議或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產生不利影響的懸而未決或威脅要提起的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調查;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擁有的與本協議擬訂的交易有關的任何政府部門的所有文件,並且其先前向它方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對重要事實的任何不真實陳述或忽略陳述而使該文件任何內容存在任何不準確的重要事實。

7.2股權出讓方向股權受讓方作出如下進一步的保證和承諾:

(1)除於本協議簽署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股權受讓方披露者外,並無與股權出讓方所持目標公司股權有關的任何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進行、尚未了結或有其他人威脅進行; (2)除本協議簽訂日前書面向股權受讓方披露者外,股權出讓方所持目標公司股權並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擔保、抵押、質押、保證,且股權出讓方爲該股權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人;

(3)目標公司於本協議簽署日及股權轉讓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權出讓方任何債務、利潤或其他任何名義之金額。

7.3股權出讓方就目標公司的行爲作出的承諾與保證(詳見附件3:股權出讓方的聲明與保證)真實、準確,並且不存在足以誤導股權受讓方的重大遺漏。

7.4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本協議第7.1及7.2條的各項保證和承諾及第8章在完成股份轉讓後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4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有任何保證和承諾被確認爲不真實、誤導或不正確,或尚未完成,則股權受讓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關事件後14日內給予股權出讓方書面通知,撤銷購買“轉讓股份”而無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6股權出讓方承諾在第4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如出現任何嚴重違反保證或與保證嚴重相悖的事項,都應及時書面通知股權受讓方。

第八章違約責任

8.1如發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則構成該方在本協議項下之違約: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或任何一方在本協議中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被認定爲不真實、不正確或有誤導成分;

(3)股權出讓方在未事先得到股權受讓方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或間接出售其在目標公司所持有的任何資產給第三方;

(4)在本合同簽署之後的兩年內,出現股權出讓方或股權出讓方現有股東從事與目標公司同樣業務的情況。

8.2如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即時終止本協議及/或要求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保密

9.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各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所有有關對方的各種形式的任何商業信息、資料及/或文件內容等保密,包括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項等。任何一方應限制其僱員、代理人、供應商等僅在爲履行本協議義務所必需時方可獲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適用於:

(1)在披露時已成爲公衆一般可取得的資料和信息;

(2)並非因接收方的過錯在披露後已成爲公衆一般可取得的資料;

(3)接收方可以證明在披露前其已經掌握,並且不是從其他方直接或間接取得的資料; (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義務向有關政府部門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經營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顧問和財務顧問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5)任何一方向其銀行和/或其他提供中小企業融資的機構在進行其正常業務的情況下所作出的披露。

9.3雙方應責成其各自董事、高級職員和其他僱員以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其他僱員遵守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

9.4本協議無論何等原因終止,本章規定均繼續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協議雙方或一方無法控制、無法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無法避免且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後發生並使任何一方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罷工、員工騷亂、爆炸、火災、洪水、地震、颶風及/或其他自然災害及戰爭、民衆騷亂、故意破壞、徵收、沒收、政府主權行爲、法律變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對有關事項的批准或因政府的有關強制性規定和要求致使各方無法繼續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發事件的發生。

10.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協議受阻的一方應以最便捷的方式毫無延誤地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十五(15)天內向對方提供該事件的詳細書面報告。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採取所有合理行爲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及減少不可抗力對各方造成的損失。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決定是否終止或推遲本協議書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阻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

第十一章通知

11.1本協議項下的通知應以專人遞送、傳真或掛號航空信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號碼發出,除非任何一方已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其變更後的地址和號碼。通知如是以掛號航空信方式發送,以郵寄後5日視爲送達,如以專人遞送或傳真方式發送,則以發送之日起次日視爲送達。以傳真方式發送的,應在發送後,隨即將原件以航空掛號郵寄或專人遞送給他方。 股權受讓方: 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章附則

12.1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才正式生效,並應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協議內容以變更後的內容爲準。

12.2本協議一方對對方的任何違約及延誤行爲給予任何寬限或延緩,不能視爲該方對其權利和權力的放棄,亦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該方依據本協議和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力。

12.3本協議的任何條款的無效、失效和不可執行不影響或不損害其他條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執行性。但本協議各方同時亦應停止履行該無效、失效和不可執行之條款,並在最接近其原意的範圍內僅將其修正至對該類特定的事實和情形有效、生效及可執行的程度。

12.4股權受讓方可視情勢需要,將本協議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其關聯公司,但需向股權出讓方發出書面通知。

12.5本協議所述的股份轉讓發生的任何稅務以外的費用和支出由股權出讓方負責。

12.6本協議構成甲、乙雙方之間就協議股權轉讓之全部約定,取代以前有關本協議任何意向、表示或諒解,並只有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方可予以修改或補充。

12.7本合同的約定,只要在轉讓完成日期前尚未充分履行的,則在轉讓完成日期後仍然充分有效。

12.8各方可就本協議之任何未盡事宜直接通過協商和談判簽訂補充協議。

12.9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以中文書寫,每方各執兩份。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及其他

13.1本協議的簽署、有效性、解釋、履行、執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並受其管轄。

13.2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引起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爭取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迅速解決,若經協商仍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3本協議全部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協議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協議於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立即生效。

股權受讓方:_______有限公司(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股權出讓方:_______有限公司(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購協議書 篇4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雙方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簽署了《投資協議》及《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

現依據《補充協議》第三條“股權迴轉交易”條款約定,股份回購的前提條件已經觸發,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回購受讓甲方持有的目標公司全部股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轉讓標的

本協議的轉讓標的爲:甲方持有的目標公司%股份。

第二條:轉讓價款

1、轉讓價款計算公式

依據《補充協議》轉讓價款計算公式爲:

轉讓價款=增資價款(萬元)+增資價款×回購利率(年利率%)×投資方繳清增資價款日(年月日)到回購日天數/365―投資方持有目標公司股權期間從目標公司以現金形式分得的稅後股利。

2、轉讓價款

依據上述計算公式,本次轉讓價款爲:萬元。

第三條: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訂後日內支付回購款%萬元;

2、本協議簽訂後個月支付回購款%萬元;

3、本協議簽訂後年內付清餘款萬元。

第四條: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

在乙方按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約定的方式,向甲方實際支付了全部轉讓價款後,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目標公司股份轉讓給乙方之相應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遲延轉讓款,應每天按照應付而未付的轉讓款%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遲延轉讓款,甲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

(1)終止本協議,乙方已支付的款項均作爲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無須退還乙方;

(2)乙方喪失回購權。甲方有權將所持有的股份轉讓給任何第三方,轉讓價格由甲方自行決定。

第六條:乙方承諾

乙方有義務按甲方要求進行股權轉讓的相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簽署及出具相關文件。

第七條:有關稅費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稅費(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應繳納的應稅款和工商登記等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其他約定

1、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履行地(目標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回購協議書 篇5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經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回收乙方所購房產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資源向乙方回購在 年 月 日出售給乙方的坐落於 。 上述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甲乙雙方議定甲方回購上述商品房的成交價格爲人民幣(大寫) 。

三、回購期限:甲方回購上述商品房的時限爲 年 月 日之前

四、回購價格:

回購價格爲乙方所購買房產的總房款。回購時,如若有剩餘的銀行按揭貸款由出乙方負責向銀行償還。

1. 房屋裝修費

2. 各種稅費:

①契稅 ②物業維修基金

③手續費 ④評估費

⑤抵押費 ⑥公證費

3. 甲方替乙方支付首付款

4. 按揭貸款利息

5. 入住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如:

①採暖費 ②物業費

③維修金 ④煤氣安裝費

⑤視聽費 ⑥垃圾清運費等

五、回購時間: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六、雙方責任和義務:

1. 乙方不得破壞房屋的結構和公共設施,不得對所購房屋裝修及門窗、管線等設施有惡意破壞行爲,如發生上述情況,甲方有權拒絕回購。

2. 乙方必須在本協議規定時間內辦理回購事宜,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回購。

3. 以房抵債的房屋不在回購範圍內。

七、回購程序:

1. 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必須有乙方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夫妻)簽字,並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此《協議書》。

2. 甲方公司銷售部門對書面材料進行審查。

3. 甲方公司工程部門、物業公司、監理公司到擬回購的住宅進行勘查。

4. 在擬回購的住宅符合本《協議書》要求,乙方攜帶物業公司出具的各種繳費證明到甲方辦理回購手續,甲方在7天內給予辦理完畢。

八、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回購協議書 篇6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回購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回購房屋和土地使用權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回購權

乙方充分了解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是因爲甲方經營遭受到暫時性困難而不得已的行爲,故同意甲方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的一段時間內有權對該合同所出賣之房產及土地使用權行使回購權。

二、回購標的

甲方回購標的爲《房地產轉讓合同》第一條所列之房屋及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爲“該房產”)。

三、回購權行使期限

甲方行使回購權的期限爲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年,在該期間甲方隨時有權回購該房產。

四、甲方回購方式爲

五、回購價格及付款時間

六、交付期限及交付標準

1、該房產在回購時如尚未由甲方交付給乙方的,甲方不再向乙方交付。

2、該房產如果在回購時已經由甲方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應當在甲方支付完畢回購價款之日立即交付給甲方。乙方保證交付時該房產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

七、稅費承擔

因該房屋買賣而應繳納的有關稅費,由甲、乙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八、該房屋產權手續的辦理

該房屋的產權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給予協助。

九、乙方保證

1、在回購權行使期限內,乙方不得將該房產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抵押、出租給第三方或者在該房產上設定任何第三方權利。

2、如甲方行使回購權時該房產已經處於乙方管理或者控制之下,乙方保證該房產與依據《房地產轉讓合同》由甲方向乙方交付時狀態相比較,未受到任何形式的毀損。

十、房屋拆遷的處理

1、如《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被拆遷或者被國家徵用,拆遷人對該房屋給予的拆遷補償全部歸甲方所有。

2、如該房產全部被拆遷或者被國家徵用,在領取補償款後,甲方應當返還乙方依據《房地產轉讓合同》而向甲方支付的全部價款。

3、如該房產部分拆遷,則甲方行使回購權的標的爲該房產尚未被拆遷或者尚未被國家徵用的部分,回購價款仍然依據本協議第五條確定。

第十一條 特別條款

1、乙方同意在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之後,甲方行使回購權之前,甲方有權利對上述房產進行轉讓或者處分。

2、轉讓或者處分所得歸甲方所有。

3、如該房產轉讓的,甲方應當在該房產轉讓後三個月內行使回購權,並按本協議第五條支付回購價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行使回購權後,逾期支付回購價款的,應當按當期應付回購

2、甲方依據本協議行使回購權而被乙方拒絕的,乙方應當支付回購價款的 %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爭議條款

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進行裁決。

第十三條 其它

1、本協議獨立於《房地產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回購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________(下稱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設立的有限公司,註冊資本______萬元,實收資本______萬元。現甲方決定且經股東會決議同意將公司股東________所持____%的股權(認繳註冊資本______萬元,實繳註冊資本______萬元)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件轉讓給(下稱乙方)。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聲明、保證及承諾

第一條聲明、保證及承諾

合同雙方在此作出下列聲明、保證及承諾,並依據這些聲明、保證及承諾鄭重簽署本協議。

1、甲方承諾: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依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中______持股80%,______持股20%,二者構成甲方全部股權。本次股權轉讓及回購,甲方全部股東均已同意、認可、無異議。

2、甲方承諾乙方在協議簽訂後____個月內回購全部轉讓股份。

3、乙方承諾: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受讓甲方轉讓的____%股份,並按本協議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付清受讓款。

4、甲、乙雙方具備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各方構成具有強制約束力的法律文件。

5、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各方承擔的其它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任何法律之規定。

第二部分甲方的基本信息

第二條甲方的基本信息

1、法定代表人:________;

2、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

3、註冊地址:________;

4、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5、聯繫電話:________;

6、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

7、股本結構(見下表):

(1)、甲方:________

出資額:______萬元

出資方式:______貨幣

出資比例:______

(2)、乙方:________

出資額:______萬元

出資方式:______貨幣

出資比例:______

第三部分股權轉讓

第三條轉讓標的、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本公司股東________所持有____%的全部股權以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的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該股權。

2、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將轉讓費______萬元人民幣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分三次支付給甲方,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萬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萬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萬元。

第四條甲方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具有完全的處分權。該股權未被人民法院凍結、拍賣,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擔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響受讓方利益的瑕疵,並且在上述股權轉讓交割完成之前,甲方不得以轉讓、贈與、抵押、質押等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方式處置該股權。甲方不存在未向受讓方披露的現存或潛在的重大債務、訴訟、索賠和責任。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經股東會決議全部股東均同意轉讓並放棄優先購買權。

3、甲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個月內到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將________名下的股權變更到乙方名下。

第五條股權轉讓的費用負擔

股權轉讓全部費用(包括手續費、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四部分股權回購

第六條回購標的

回購標的係指本協議中乙方所受讓的甲方____%的股權。

第七條回購時間及生效

甲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的____個月內回購本次協議所轉讓的股權,具體回購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超過____個月甲方未回購轉讓股權的,甲方即喪失回購的權利,該股權則由乙方自行處分。

第八條回購價格

雙方約定:甲方以支付本金即乙方購買甲方股權款人民幣______萬元的方式回購本協議中所轉讓的股權。回購價格即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

第五部分協議的生效與解除

第九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及甲方全部股東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若因任一方單方面解除協議給他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部分其他部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在六個月內沒有回購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持有的____%______的股權的,乙方有權處置乙方持有的____%______的股權。

2、本協議對簽約雙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或保證,除非依照法律規定可以免責,違約方應向協議他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格20%的違約金,因一方違約而給協議他方造成經濟損失且損失額大於違約金數額時,對於大於違約金的部分,違約方還應當給予賠償,守約方保留追訴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協議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法律適用

本協議及其所依據之相關文件的成立、有效性、履行和權利義務關係,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十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回購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設立的有限公司,註冊資本萬元,實收資本萬元。

現甲方決定且經股東會決議同意將公司股東所持%的股權(認繳註冊資本萬元,實繳註冊資本萬元)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件轉讓給(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第一部分聲明、保證及承諾

第一條聲明、保證及承諾合同雙方在此作出下列聲明、保證及承諾,並依據這些聲明、保證及承諾鄭重簽署本協議。

1、甲方承諾: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依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持股80%,持股20%,二者構成甲方全部股權。本次股權轉讓及回購,甲方全部股東均已同意、認可、無異議。

2、甲方承諾乙方在協議簽訂後n個月內回購全部轉讓股份。

3、乙方承諾:出資人民幣萬元(大寫)受讓甲方轉讓的%股份,並按本協議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付清受讓款。

4、甲、乙雙方具備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各方構成具有強制約束力的法律文件。

5、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各方承擔的其它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任何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甲方的基本信息

1、法定代表人:

2、營業執照註冊號:

3、註冊地址:

4、公司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5、聯繫電話:

6、註冊資本:人民幣萬元;

7、股本結構(見下表):序號股東出資額(萬元)出資方式出資比例元貨幣元貨幣第三部分股權轉讓第三條轉讓標的、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1、甲方同意將本公司股東所持有%的全部股權以萬元(大寫)的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該股權。

第四條甲方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經股東會決議全部股東均同意轉讓並放棄優先購買權。

2、甲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後個月內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將*名下的股權變更到乙方名下。

第五條股權轉讓的費用負擔股權轉讓全部費用(包括手續費、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回購標的回購標的係指本協議中乙方所受讓的甲方%的股權。

第七條回購時間及生效甲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的n個月內回購本次協議所轉讓的股權,具體回購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超過個月甲方未回購轉讓股權的,甲方即喪失回購的權利,該股權則由乙方自行處分。

第八條回購價格雙方約定:甲方以支付本金即乙方購買甲方股權款人民幣萬元的方式回購本協議中所轉讓的股權。

第九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及甲方全部股東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若因任一方單方面解除協議給他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在六個月內沒有回購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持有的%股權的,乙方有權處置乙方持有的%股權。

2、本協議對簽約雙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或保證,除非依照法律規定可以免責,違約方應向協議他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格20%的違約金,因一方違約而給協議他方造成經濟損失且損失額大於違約金數額時,對於大於違約金的部分,違約方還應當給予賠償,守約方保留追訴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協議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法律適用本協議及其所依據之相關文件的成立、有效性、履行和權利義務關係,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十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回購協議書 篇9

甲方(回購方):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男

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乙方爲甲方的合法股東,乙方認繳出資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甲方註冊資本__________萬元的_____%

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__________萬元,實收資本__________萬元。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將本公司所持有__________%的全部股權以__________萬元(大寫)的價格轉讓給甲方,甲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該股權。

乙方保證對其向甲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否則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全額賠償。

二、股權轉讓全部費用(包括手續費、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三、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甲方全額付清股權回購的價款。

四、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甲方全額支付乙方股權回購價款。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及甲方全部股東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若因任一方單方面解除協議給他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八、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賠償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正本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回購協議書 篇10

鑑於: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礎上,本着爲確保雙方權益,促進雙方事業發展,達成如下協議:

一 借款額度:

原則上此次借款來源由甲方負責提供正規合法有效的資金,乙方負責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房產作爲回購房源,同時甲方爲乙方提供借款額度爲 萬的借款擔保(以購房合同、商品房認購協議生效的金額爲準)。

二、借款形式:

此次借款形式爲房產擔保,簽訂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回購協議或商品房認購協議。如到期無法還款,購買方和甲方有權依據合同要求乙方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或購買方的指示辦理過戶手續,乙方不還款視爲商品房買賣合同正式生效。

三、回購價:

雙方協商此次借款原則上房產價格爲:住宅 元/ ㎡,商鋪 元/㎡,一戶一簽,一戶一放款清算。

四、借款費用:此次房產擔保借款期限爲陸月,月息1.5%月,擔保費爲1.5%月,利息按月支付,擔保費一次性扣除。評估費等產生的其他費用由乙方支付。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義務:此次借款資金來源爲甲方負責介紹正規合法有效的資金提供者,放款條件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辦理好書面備案手續或簽署商品房認購協議之後,在乙方未違約並及時還款的情況下,甲方應及時協助乙方辦理預售解除手續。

2、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保證爲甲方提供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公司章程、開發資質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以及股東身份證的真實、合法、有效;並提供購買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由於以上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購買人的要求未融資的,不視爲甲方違約;

2、乙方需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辦理完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面備案手續,否則從不能按期辦理完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面備案之日起按合同金額日付違約金百分之一;

3、乙方應在回購日前及時將購房款退還購買方,否則視爲違約,乙方從不能按期還款日起按合同金額日付購買方百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直至還清款項或給買方辦理完畢房產證;

4、乙方應及時辦理回購房產的產權登記備案證;

5、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對借款的監督管理,若乙方出現影響還款的重大事由,甲方及資金提供者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6、如到期未還款,買方選擇辦理房產證或甲方替乙方向買方償還欠款,買方將合同權利轉讓給甲方,甲方要求辦理房產證的,

7、乙方若未還款的情況下擅自自行解除預售登記的或與行政部門及其他第三人串通導致預售被解除的,視爲乙方重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立即要求乙方還款或辦理過戶,並由乙方分別賠償甲方和購買方借款金額20%的重大違約事項違約金。

8、特別事項:以上違約金爲懲罰性質且可分別計算,如違約乙方自願交付,乙方放棄向法院申請減少的權利;

9、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資金,若購買方及甲方發現借款用途與約定不符,甲方及購買方有權採取一切措施提前收回借款並要求乙方雙倍賠償,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0、乙方可以部分提前還款,但需提前10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及購買方,同時按照還款額另外支付1個月利息。

六、條款的完整性

甲、乙雙方均承認已閱讀過本協議,並同意:本合同爲雙方關於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約定的全部記載,並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的或書面的約定、意向書與建議。未經雙方書面修訂,不得對本合同加以變更。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有一方認爲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書面的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才能修改,並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如果雙方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有合同繼續有效。

八、不可抗力

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如果出現了戰爭、水災、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將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通知對方。並儘快將有關當局出

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進行確認。對方未確認前,合同繼續履行,否則視爲違約。違約日付守約方千分之五的逾期履行違約金。(該違約金爲懲罰性質,乙方放棄向法院申請減少的權利)

九、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由回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執行。

3、在爭議處理過程中,除正在協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回購協議書 篇11

轉讓方(甲方):

住所:

受讓方(乙方):

住所:

鑑於,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及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簽署了《 投資協議》及《 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

現依據《補充協議》第三條"股權迴轉交易"條款約定,股份回購的前提條件已經觸發,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回購受讓甲方持有的目標公司全部股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轉讓標的

本協議的轉讓標的爲:甲方持有的目標公司12.5%股份。

第二條:轉讓價款

1、轉讓價款計算公式

依據《補充協議》轉讓價款計算公式爲:

轉讓價款=增資價款(500萬元)+增資價款×回購利率(年利率10%)×投資方繳清增資價款日(20__年 月 日)到回購日天數/365-投資方持有目標公司股權期間從目標公司以現金形式分得的稅後股利。

2、轉讓價款

依據上述計算公式,本次轉讓價款爲: 萬元。

第三條: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訂後2日內支付回購款40% 萬元;

2、本協議簽訂後3個月支付回購款30% 萬元;

3、本協議簽訂後1年內付清餘款 萬元。

第四條: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

在乙方按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約定的方式,向甲方實際支付了全部轉讓價款後,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目標公司股份轉讓給乙方之相應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遲延轉讓款,應每天按照應付而未付的轉讓款萬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遲延轉讓款,甲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

(1)終止本協議,乙方已支付的款項均作爲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無須退還乙方;

(2) 乙方喪失回購權。甲方有權將所持有的股份轉讓給任何第三方,轉讓價格由甲方自行決定。

第六條:乙方承諾

乙方有義務按甲方要求進行股權轉讓的相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簽署及出具相關文件。

第七條:有關稅費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稅費(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應繳納的應稅款和工商登記等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其他約定

1、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履行地(目標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回購協議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回購範圍:乙方按土地出讓合同要求標準建設安置商業房,政府按約定的爲準,建成後政府全部回購。

(二)、回購房單體設計方案報送甲方審查簽署確認後,乙方報市規劃部門審批,並負責按規劃實施。

(三)、回購價格:政府回購商業房價格均爲________元/平方米,政府回購安置房之外的建築面積產權全部歸乙方所有。

(四)、乙方堅持高標準規劃、高品位建設安臵房,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五)、乙方的建設項目工程招投標應符合市政府關於招投標的相關規定,由甲方配合在市招投標採購交易中心完善相關的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證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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