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小區單元房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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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小區單元房合同 篇1

出 賣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小區單元房合同(通用3篇)

聯繫電話:

購買意向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聯繫電話:

購買意向人與出賣人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意向人自願意向購買出賣人開發的商品房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簽訂本意向協議書。

第一條價款與付款方式

(一)乙方認自願購買杭蓋小區 區 號樓 單元 層戶號房屋

(二)、該商品房建築面積爲平方米,(該面積以房產局測繪面積爲準)

第二條價款與付款方式

(一)該商品房單價爲 元/平方米,總房價款爲元人民幣(大寫) 。

(二)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一次性付款:簽訂《商品房購買意向協議書》之日付總房款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簽署

購買小區單元房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

出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標的配件、數量、質量狀況以意向受讓人競標前的'現場看樣爲準,意向受讓人如參加競標成爲本合同的買受人則視爲對標的配件、數量、質量狀況無異議。拆卸後設備質量狀況由買受方自己負責。

第三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貨時轉移,但買受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前,標的物屬於出賣方所有。

第四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買受人自行至出賣方標的物所在地,自己負責拆卸及搬運。

第五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買受方承擔。

第六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在出賣方所在地拆卸前現場驗收。

第七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由買受方承擔。

第八條:

稅費:本標的成交後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買受人承擔,按出售舊設備的稅率開具發票。

第九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合同簽訂當日買受方應付清貨款,再附開具增值稅發票結算。

第十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雙方協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按《民法典》處理。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同當地工商管理部門協調;協商或者協調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壹式壹頁,壹式貳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購買小區單元房合同 篇3

網站應用系統購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郵編: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

網站名稱:_____________

用戶名:_______________

域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郵編: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圖文傳真:_____________

光明在線:_____________

甲方爲樹立自身形象,擴大對外宣傳,拓寬銷售渠道,願意購買和使用乙方的網站應用系統。爲明確雙方責任,根據相關法規,經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使用乙方網站應用系統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網站應用系統服務自主經營和維護。

2.甲方必須同意獨立承擔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務所進行的完全行爲責任。

3.如在乙方租用空間者,需妥善保管和保密乙方提供的用戶名及密碼,否則,造成的不良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4.甲方所購買的系統只有使用權,沒有該系統的所有權。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銷售或轉讓本系統,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宣傳和泄露本系統的源代碼等有關技術祕密。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並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本合同額的五倍以上的經濟損失。

5.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務時,對乙方的服務有不滿的或有異議的,有權隨時提出並要求乙方改進。

6.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款到15天內,乙方全面負責安裝、調試甲方所購買的應用系統,並對甲方的技術問題進行解答和解決,直至甲方驗收滿意爲止。

2.乙方只是網站應用系統軟件的提供者,不對甲方經營該系統行爲的合法性負責,3.乙方今後不負責對甲方購買的本系統進行改進或升級。

4.不得將甲方在乙方申請的用戶名及密碼告訴給其它人或其他單位,5.本應用系統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

6.按本合同約定收取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

第二條  購買系統及其收費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的履行與解除

1.雙方應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費用,並不包括對任何一方的懲罰性賠償。在本合同其它條款對違約有具體約定時,從其約定。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乙方返還第二條約定的費用;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應全額返還第二條約定的費用。本合同其它條款對合同的解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履行終止,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另一方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第四條 其它事項

1.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自乙方收到甲方服務費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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