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買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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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購買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車輛購買合同(通用3篇)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合股購買壹輛 貨車新車用於運輸業務,車牌號碼: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碼: ,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購買新車總款人民幣 元(¥ 元)甲方出資人民幣元( 元), 佔總股份 %,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 元),佔總股份 %,乙方簽訂當日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二、甲方必須保證此車手續齊全(不是套牌車或走私車),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三、因甲方供車糾紛問題,導致乙方進行使用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四、車輛運輸全程由甲方負責安排。

五、車輛運輸收入與支出按甲乙雙方股份比例分紅。

六、車輛運輸過程中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按甲乙雙方所佔股份比例承擔。

七、此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部門存檔一份,自雙方簽字、公證部門蓋章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購買合同 篇2

賣方(車主):(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住所:

賣方身份證號碼:

賣方電話號碼:

買方(承買人):(以下簡稱乙方)

買方住所:

買方身份證號碼:

買方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1、基本情況

車類型號:__ ___ 車 身 顏 色: 車牌號碼: 行 駛 公 裏: ____ _____ 發動機號: 最近年檢日期: 車架號碼: 初次入戶時間:_____ _ __

2、車輛具備下列證件及備件(在方格里打“√”爲示): □行駛證正、副本 □購置稅(費)證 □車船使用稅標誌(發票) □機動車輛登記證書 □是/□否存在抵押權 □非營運 □備胎 □千斤頂 □鑰匙 □是/□否存在違章罰款

3、確認所購車輛的目前實際狀況,不得以車況爲由中途退車。

第二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爲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過戶手續費由買方承擔,賣方負責協助買方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2、支付時間、方式

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買方向賣方支付全部車價款。

第三條 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

賣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3工作日內,將辦理本車過戶、轉籍手續所需的一切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複印件交給買方,並協助買方辦理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賣方應於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當日在湖南省華容縣城區內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

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

4、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信息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5%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5%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購買合同 篇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預購車輛架號: 預計裝飾金額: ¥ 預計驗牌金額: ¥ 預計保險金額: ¥ 預計其他金額: ¥預計車輛合計總金額: (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寫):¥ 實收定金金額: (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寫):¥

特別提示:

1. 如乙方購買車輛在未辦理正規車輛號牌前,不得私自上路行駛。

2. 如乙方名下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報廢車輛,將無法辦理新車上牌手續。

3. 如乙方在驗車前私自對所購買車輛進行精品裝飾,違反驗車廠對車輛的規定,將無法辦理新車上牌手續。

上述三項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合同具體條款:

1. 此合同作爲乙方向甲方定車的憑證,蓋本公司銷售部印章方可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兩份(一份銷售部留存、一份財務留存)乙方一份(客戶留存),乙方保留新車訂購合同,乙方在按本合同付款提車時必需退還新車訂購合同,將定金作爲已付車款,如客戶留存丟失,將視爲自動放棄所購車輛的定購權利及因定購此車輛的定金。定金全部全額將不予返還。出現損失由乙方承擔。

3. 此合同中出現的金額,屬於預計金額,在合同解除時不影響退還定金金額,如果出現退定金的事宜,只返還(實收定金金額)項目中 所產生的金額。

4. 乙方是所購車輛最終用戶,不得將所定車輛轉手出售給任何第三方獲得商業利益,或用於有損於甲方品牌形象的活動。

5. 甲方向乙方所定車輛交付時按定車合同約定的先後順序向乙方供車。

6. 乙方在購車前應事先獲得相關法規所需的購車資格,否則因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7. 乙方在付款購車時需按此定車合同中所登記的乙方資料開票,否則甲方有權不予供車,並拒絕退還定金。

8. 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甲方未能於合同規定交車時間內交車時,由甲方退還所收定金,但甲方不承擔任何形式賠償。

9. 乙方定購車輛於預計交車時間交車,乙方應於甲方通知之日起一週內辦理提車手續。如經甲方通知乙方後不辦理交款提車手續,超過定車期限7日,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該車,並扣除乙方定金作爲違約金。

10. 乙方定購車輛到貨後無質量問題而乙方拒絕付款提車,或乙方要求取消所定車輛,甲方將扣除乙方定金作爲違約金。

11. 甲方所提供車輛應爲東風悅達起亞汽車有限公司合格產品,並符合出廠標準。如乙方發現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經甲方覈驗車輛屬實,(車輛未離開甲方店面的則爲乙方更換產品);(若車輛已交付並已駛離店面則按東風悅達起亞索賠政策進行索賠)如乙方提出車輛存在質量問題,但甲方無法直接目測出或無法檢驗指標、參數等具體數值進行衡量覈實,乙方也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的,則不視爲質量問題,乙方應履行合同義務按期提車。

12. 新車定購合同中所有內容不允許任何方式的修改,其中(預計車輛合計總金額)項目爲註明的各個項目的預計金額,並非實際收取。(實收定金金額)項目爲所交定金的準確金額,其餘項目乙方可補加服務項目,另補齊差額。

13. 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又要求更換本品牌車型及顏色,甲方同意更換的,甲方將扣除本合同定金金額的50%作爲乙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不同意更換的,乙方不許依照本合同條款履行義務。

14. 如乙方在提車時不能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協議履行提車手續,(減少服務項目),甲方將扣除本合同定金金額的50%作爲乙方支付的 違約金。

15.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 本合同自乙方現金交付定金之日或者匯款、轉帳定金到達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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