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線電纜經銷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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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線電纜經銷合同 篇1

甲方:

電線電纜經銷合同(通用3篇)

乙方:

爲更好地開拓市場,利用各自的資源優勢,現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在經銷甲方生產的“縱覽牌”系列產品的事宜,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同授權、期限及任務

1、甲方授權乙方爲縱覽牌電線電纜(不含“縱覽牌防火家裝線”)系列產品的 工程 經銷商,負責以上產品在 廣西 省(自治區) 南寧 市 區域內(含下屬各縣、區、鄉鎮)分銷網點的工程建設項目銷售及競標等相關業務事宜。

2、授權期限等同合同期限爲一年,即從 20__ 年 1 月_ 1 日起至 20__ 年_12 月_31日止。

3、乙方在授權經銷內完成銷售任務 萬元,月均銷量不低於 萬元。

二、甲方的職責

1、甲方保證生產的電線電纜系列產品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

2、甲方產品出廠時必須附“產品合格證”,如因產品質量問題,甲方負責產品“三包”及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3、甲方協助乙方實施投標工作,並提供廠家相關的資質證明材料;

4、甲方根據乙方訂貨單,及時安排生產發貨;

5、如遇原、輔材料漲落,產品價格變動,甲方調價後須及時向乙方公佈調價信息,乙方在收到甲方調價信息後,按照新的價格結算。

三、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積極推銷甲方旗下的“縱覽牌”電線電纜系列產品,確保完成或超額完成約定的銷售任務。

2、甲方根據乙方的訂單按時保質保量發貨到乙方指定地點時,乙方及時安排卸貨並承擔卸貨費用,並應當場驗收該批貨物的數量、外觀質量,如有異議須於收貨之時提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貨單位(提交委託收貨手續,如未提交的視爲乙方已經收到貨物)在甲方發貨清單上簽字的,即視爲確認收到與發貨清單上規格型號及數量一致的產品。

3、乙方獨自承擔所售出產品貨款回收的風險和責任(包括乙方委託甲方以甲方名義直接與客戶簽定的合同所產生的貨款),其風險與甲方無關,乙方仍然按本合同的約定與甲方結算貨款。

4、乙方須認真配合甲方的對賬需求,按月與甲方對賬,並完成對賬單的簽章確認。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停止供貨或單方中止合同。

5、乙方承諾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工程項目備案管理制度、市場價格管控政策、區域管理政策、不低價銷售、不竄區域供貨,不向被甲方列爲黑名單的客戶供貨。如有違反,乙方願接受甲方的處罰,並同意甲方從銷售折扣折讓中扣除違規罰款,而且有權向乙方停止供貨或單方中止合同。

四、雙方履行合同中的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合同簽訂7日內,乙方將首批預存貨款 萬元打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本合同方可生效。

(二)產品結算價格及付款方式

1、貨款結算

經銷產品預存貨款金額銷售結算價格優惠政策

“縱覽牌”電線電纜系列產品( )萬元享受甲方價格表下浮( )%

( )萬元享受甲方價格表下浮( )%

( )萬元享受甲方價格表下浮( )%

2、支付方式

(1)乙方採取預存貨款進貨的方式向甲方訂購縱覽線纜產品,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指定賬戶按上表預存相應金額貨款,可享受甲方按上表相應優惠政策進行銷售開單結算,如當月或單次乙方向甲方進貨金額超過預存貨款金額,乙方須向甲方指定賬戶補齊貨款金額方可按既定優惠政策提貨,如乙方預存貨款發貨用完之後7日內乙方須再按上表選擇相應的預付貨款金額,方可享受相應的銷售結算優惠政策;

(2)乙方向甲方已經下訂單,且甲方已生產出貨物成品的,,甲方通知乙方後5天內提完貨物,如乙方逾期提貨,甲方從第6天起向乙方收取每天 元的倉儲佔用費;如乙方超過三個月仍未能安排提貨的,甲方將向乙方發出《扣款通知》,優先從乙方的預存款或任何來款中扣回該筆貨款。

(3)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產品訂單和合同約定的結算價格給乙方(或客戶)開具銷售清單。如乙方需定製工程線纜等產品的,乙方應需向甲方支付定製貨物總額的30%作爲定金,定金也可從乙方預存貨款中收取,如預存貨款餘額不足支付定金的,乙方應須足額向甲方補齊定金,交貨前乙方付清全部貨款後,甲方可以安排發貨;如乙方中途變更或取消訂單的,造成甲方已生產的定製類貨物無法銷售出去的, 30%的定金將不予退回。

(三)市場管理約定

1、 項目信息備案管理

爲維護市場秩序,保護甲乙雙方的合理合法權益,對工程線纜銷售所涉及的工程項目實行項目信息備案制。乙方需將銷售中涉及的工程項目信息按甲方要求填寫《工程項目信息備案申請表》,提交至甲方市場部申請備案,甲方在乙方提交的《工程項目信息備案申請表》的2個工作日內給予乙方書面回覆備案結果,如乙方備案通過,則甲方應對乙方報備的項目信息進行保護,並對乙方在已備案通過工程項目銷售供貨資格優先確立,如乙方備案申請未能通過,乙方在該項目的銷售供貨資格則不能確立,乙方應自行退出該項目的跟進工作。如乙方在沒有得到甲方確認工程項目供貨資格的情況下,出現直接或間接對該項目報低價,或者低價供貨竄貨等擾亂市場的行爲造成其他經銷商經濟損失的,甲方視危害程度有權對乙方處以5000-100000元的罰款,罰款從乙方預付款中扣除,罰款用於補償有該項目供貨資格的經銷商的損失。

乙方初次工程信息備案申請通過後,應積極與甲方溝通項目跟進情況,完善工程備案信息,如乙方在已報備的工程項目信息連續2個月跟進項目無進展,或已備案的項目信息無進一步更新,甲方有權調整或取消乙方在該項目的供貨資格。

2 、工程項目報價及供貨價格管理

乙方在經銷甲方工程線纜產品的過程當中,對所有工程的詢價、報價和實際的供貨價格原則上不能低於甲方發佈的出廠價格的8.8折,即不能低於甲方給予乙方的銷售結算價格。在實際操作過程當中,如在一些個別項目中實際供貨價格可能會低於甲方設定的銷售價格底價時,乙方須與甲方及時溝通並向甲方書面提交《工程項目特殊價格供貨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按特殊價格供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銷售底價結算,並以擾亂市場爲由對乙方處以5000-20000元的罰款。罰款從乙方預存款中扣除。

3 、工程項目竄貨銷售管理

工程竄貨的界定:乙方未通過工程信息備案或者未獲得甲方關於工程項目供貨資格認定的情況下,向甲方或甲方其他經銷商已經在跟進備案的工程項目供應縱覽相關工程線纜產品,數量金額超過10000元的,視爲工程竄貨行爲,甲方有權對其處以5000-100000元的罰款。

非惡意工程銷售竄貨行爲:乙方不知某項目爲甲方或甲方其他經銷商已備案成功,並在跟進或者已經在供貨的情況下,向該工程項目直接間接供貨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內的,給他人造成的損失不大的,並在甲方獲知其行爲後通知其停止供貨後能停止供貨的,甲方認定乙方行爲爲非惡意工程竄貨行爲,對此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5000元以內的罰款,或者免除處罰。

惡意工程竄貨行爲:乙方明知該項目是甲方或甲方其他經銷商已經備案成功的或已經在供貨當中的工程項目,而向該項目低價搶單供貨金額超過10000元的,經甲方通知其停止低價搶單,停止供貨行爲仍然不聽勸阻,繼續直接或間接通過第三方低價供貨,搶單等擾亂市場行爲,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重大的,即認定爲惡意工程竄貨行爲,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50000-100000元的處罰,罰款從乙方預存款中扣除,情節嚴重的取消經銷權。

4 、工程項目備案跟進出現衝突協調機制

乙方在工程項目備案過程中或在跟進銷售執行中發現與甲方其它經銷商跟進的項目有衝突的,應須及時向區域管轄分公司經理報告、溝通。分公司管轄範圍內的項目衝突,由分公司經理協調解決。跨分公司區域的項目衝突,由市場分管領導協調裁定解決。甲方分公司經理和市場分管領導依據項目備案的先後,項目信息備案的更新和完善程度,各方參與項目銷售公關的深入程度,成交的把握性,以及各方參與項目銷售有無違規行爲等幾個維度來判定認定誰具有項目供貨資格,一旦裁定,乙方須按甲方的裁定結果執行,或是合作對該爭議項目進行共同開發,或是一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的介入該項目。如參與有衝突項目的任何一方不按甲方裁定結果執行,仍在針對該項目進行低價報價,低價供貨,竄貨等擾亂市場的行爲,甲方有權對責任方進行5000-100000元的處罰,罰款從乙方預存款中扣除,情節嚴重的,停止發貨,取消合作關係。

(四)運費約定

1、廣西區內南寧市外的,如乙方單次進貨產品價值達到 20000元,甲方可代辦託運並承擔該筆

運費。

2、南寧市內單次送貨價值20__元(含)及以上的,甲方可免費送貨,但乙方應提前向甲方預約送貨時間。

3、甲方發貨裝車費由甲方負責。貨到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地點,卸車費由乙方負責。非質量原因退貨運費由乙方承擔。退貨時,裝車費由乙方負責,貨到甲方倉庫的卸貨費由甲方承擔。

(五)下單,交貨及退貨約定

1、乙方所有訂單均要以書面形式(傳真或電子郵件)提交給甲方訂單計劃部的銷售內勤人員,所有訂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所下訂單後,甲方銷售內勤覈算好貨款通知乙方,乙方付清貨款後甲方給予發貨。

3、乙方所下定單後,甲方已全部產出,超過原約定交貨期三天乙方仍不能安排發貨的,乙方應先付清此筆貨款後委託甲方代爲保管。如乙方不能主動付清此筆貨款的,甲方將暫停發貨,且乙方須按超期未付款金額每天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資金佔用利息。

4、乙方定購電纜等定製產品時,下單時需支付30%的預付款訂單方可生效,定金可從乙方預存款中收取,交貨期從訂單生效開始計算。

5、工程定製類產品非質量問題嚴禁退貨,退單,如乙方定製的產品產出後,乙方未付完剩餘貨款,不提貨,退單,甲方不退定製產品的定金。

6、工程線纜產品非質量原因一律不得退貨。如經協商甲方同意接收退貨的,退貨價則一律按原進價的五折計算。

7、如有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經甲方檢測認定後,甲方無條件退貨。

(六)合同到期結算及其他約定

1、乙方在未支付完甲方所供貨的貨款之前,貨物所有權仍爲甲方所有。

2、協議期滿時,乙方沒有出現低價傾銷、竄貨等行爲時,甲方給予結算當年預存款。

3、合同期滿或各種原因合同中止執行時,乙方保證於合同中止執行7日內完成雙方的對賬,一個月內甲乙雙方結清賬款。

4、乙方承諾遵守甲方的區域保護政策、市場價格管控政策、禁止竄貨管理政策及其他市場管理政策,如有違反,乙方同意相應的罰金由甲方自動從乙方預存貨款中扣除。

5、協議期內甲方具有根據市場制定價格體系的絕對權力,甲方的價格體系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嚴格執行。如有調價,甲方須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努力組織銷售活動,達到甲方考覈目標。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貨款的,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發貨的,逾期一天按未發貨部分總額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合同保證

1、甲方保證乙方下年度總經銷合同有優先簽訂權,但乙方必須超額完成當年任務數,並確保下年度任務數按上年實際完成數逐年遞增;

2、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必須嚴格執行乙方義務。

七、合同解除條件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乙方不能按時打款進貨或連續兩個季度未能達到約定銷售任務額的,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結算優惠政策進行調整,或以終止發貨、結清賬款、終止合同的方式進行處理。

2、授權期滿。

3、根據合同約定條款,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職責、保證,由另一方提出書面傳真告知,一週內仍未糾正的,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中價格按甲方在合同期間內公佈的價格體系表和計算辦法爲依據,甲方的價格體系表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3、合同簽訂當天雙方需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傳 真: 傳 真:

電 話: 電 話: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戶名:

稅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電線電纜經銷合同 篇2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有限公司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元整。如供貨過程中數量型號發生變更,貨物的單價按讓利後總價同比例下浮。

第二條質量標準:所供電纜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線徑及長度均不得有負公差,需提供產品出廠合格證和3認證。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質保期爲安裝完成驗收合格後  個月。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必須確保貨物運抵現場的完好無損。電纜盤由出賣

人及時回收,若有丟失買受人概不負責。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無。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無。

第七條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驗收合格後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

屬於出賣人所有。

第八條交(提)貨方式、地點:按買受人的要求分批運至工地現場。交貨時間爲合同簽訂後10天。

第九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電纜國家標準、現行行業標準及出賣人提供的經買受人

確認的樣品驗收。

第十一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無。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合同簽訂後,貨物運至現場,經驗收合格後付至貨物價款60%;

安裝完成、調試合格、驗證文件齊全後付至貨物價款的90%;其餘10%作爲質量保證金,在質保期滿後

14天內付清(不計利息)。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無。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出賣人的供貨質量、時間未按合同約定,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供貨,買受人在權對出賣人進行合同總價1%~5%的款。買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賣人有權停止供貨。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調解決;也可由

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調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電纜進場後按國家相關標準進行檢測,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2、供貨數量爲暫定量,具體量以買受人在施工過程中的要求爲準,最終按實結算。出賣人投標報價中已包含由此發生的運輸費用。

3、貨物單價爲固定單價,不因任何原因而調整。

4、出賣人提供的電纜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電纜不允許有接頭。電纜應持有國家歸口管理部門核發

的生產許可證,並有南京市、江寧區等相關政府進網許可證。

5、出賣人應負責指導電纜安裝、敷設、試驗等技術服務工作。

6、多芯電纜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國家標準(黃、綠、紅、藍、黑)雙色。

7、電纜的封端應嚴密。

8、出賣人生產貨物時以每號建築爲單位,不可將同種型號規格的電纜合爲一根。

9、貨物運至現場後,出賣人負責免費將貨物卸至買受人指定的地點。

10、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對投標文件的書面澄清等均作爲合同,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分。

出賣人買受人鑑(公)證意見

出賣人(章):

買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鑑(公)證機關(章)

帳號:

帳號: 

經辦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月日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採購合同:

電線電纜經銷合同 篇3

甲方(採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於工程項目建設的需要,現需從乙方處採購 等電纜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及價款附後 第二條 供貨時間 年月日到貨。 第三條 質量要求

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提供給甲方存檔使用,乙方供給甲方同樣質量的產品。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爲合格產品,並且符合標準及規範要求。

GB/T 12666.1-20xx單根電線電纜燃燒試驗方法

GB/T 2951.12-20xx電纜和光纜絕緣和護套材料通用試驗方法

GB/T 3048-20xx 電線線纜電性能實驗方法 GB/T 7594-1987電線電纜橡皮絕緣和橡皮護套

GB 50168-20xx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範

GB 50217-20xx 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範 GB/T 12706.1-20xx擠包絕緣電力電纜及附件 GB 50411—20xx建築節能工程施工驗收規範

GB 50303-20xx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並按規定經相關質量監督部門複檢合格,每種規格電纜均按本合同約定的要求分盤包裝,每盤電纜中間均不能出現斷頭,電纜每米長度偏差不得大於-0.5%。若不能滿足以上要求,採購方可採取拒收、退貨等處理方法,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四條 運輸、交貨及收貨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乙方送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並由乙方負責卸車,所產生的費用由 承擔。

2、交貨地點: 3、貨物交與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進行驗收時,如發現缺少、損壞等,甲方有權拒收,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達到收貨要求的,甲方應及時對貨物進行簽收。

第五條 支付及結算方式 1

現金支付 銀行轉賬

2、結算方式:按每月甲方公司審覈完畢後的乙方當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務的實際量支付貨款或費用。待甲方辦理好審計後,累計資金支付至最終結算價的 。留 作爲材料質保金(質保期一年),質保期滿後七日內一次性付清。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可以拒收、退貨,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於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繪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乙方供應甲方使用的電纜材料必須保證質量,承擔因電纜質量問題引起的一

(二)甲方應負的責任

1、乙方供貨無誤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貨或使用其它同類產品,甲方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 5% 給乙方作爲違約金。

2、對已到達約定交貨地點的貨物,如發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絕接貨或退貨,甲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的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爲延期罰金。

第七條 合同的調整

1、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後方能變更。

2、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顏色、包裝等時,應提前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供需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終止。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甲 方:(蓋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日 期: 日 期:

乙 方: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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