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種子購銷合同(精選3篇)
公司種子購銷合同 篇1
供方:
需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農作物種類
品種名稱
計量單位
數量
質量(%)
單價(元)
總金額(元)
純度
淨度
發芽率
水份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
供需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佈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檢驗執行 《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1.供方必須提供持證種子檢驗員簽發的該批種子《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
2.調運或郵寄種子必須出具相應的《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植物檢疫證書》。
3.需方收貨後複檢,發芽率、淨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後兩個發芽週期內複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後該作物第一個生產週期內複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對方,逾期視爲種子合格。
4.供需雙方對經銷的每批種子必須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複檢和鑑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
5.種子質量標準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訂。
6.申請種子委託檢驗和鑑定的,其費用由 (單位)負擔。
三、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四、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時間、地點、發運方式、運費負擔:
六、交付定金數額及時間:
七、結算方式和期限:
八、雙方一般責任
供方: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約定按時間交付定金,保證按時收購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種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進行實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資料,雙方協商變更合同,簽訂補充協議。
協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種子管理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違約責任:
十一、《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產地檢疫合格證》或《植物檢疫證書》及合同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複印件均作爲本合同附件。
十二、種子質量發生糾紛,由 (機構或單位)進行技術質量鑑定;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規定附後。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份,送 (單位)備案。
預約方(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掛:
圖文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承約方(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掛:
圖文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審覈意見:
經辦人:
審覈機關(章)
年月日
鑑定意見:
經辦人:
鑑定機關(章)
年月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種子購銷合同 篇2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法律文件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金紅寶甜瓜種子購銷事宜,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簽訂本合同。
注:表格中品種的具體數量以檢驗合格後的實際數量爲準,總金額按實際數量計算。
二、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
供需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佈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
1、調運種子時供方必須出具相應的《植物檢疫證書》,並提供“種子檢驗報告”。
2、需方收到貨後複檢,發芽率、淨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後兩個發芽週期內複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後該作物第一個生產同期內複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對方,逾期視爲種子合格。
3、供需雙方對移交的每批種子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複檢和鑑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
4、申請種子委託檢驗和鑑定的,其費用由申請方(單位)墊付,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三、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複合膜編織袋,30kg/袋:費用由供方承擔。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發運方式、運費負擔: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供方倉庫。
供方負責種子交貨前的運輸及貯存安全。因運輸或貯存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負責。
3、發運方式及費用負擔:發運方式由需方確定,供方可代辦或協助辦理;費用由需方負擔。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款到發貨。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1、供方:保證所需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條款規定,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需方。
2、需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接收種子,並及時檢驗。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進行實地考察;供方就不可抗力發生情況須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同時,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協商變更合同條款。
八、違約責任:
1、需方無故拒收貨物,需方除負責賠償供方由此導致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向供方償付無故拒收部分貨值的20%的違約金。
2、如需方無故延遲付款,則每逾期一天,需方應向供方支付應付款項成分之壹點柒的滯納金。
3、供方提供的貨物如不符合本合同條款約定的(非人爲原因造成的數量不足除外),供方除負責賠償需方由此導致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部分貨值20%的違約金。
九、“種子檢驗報告”、《產地檢疫合格證》或《植物檢疫證書》及合同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複印件均作爲本合同附件。
十、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因種子質量發生糾紛,供需雙方可委託省級以上種子質量檢驗監督部門對所供需雙方共同扦取的封存樣品進行鑑定,費用由責任方付擔。同時,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1、若需方檢測發芽率、淨度和水分其中任一指標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供方應無條件將貨物全部收回,並在10日內提供相同數量、初檢合格的種子,如供方確實不能提供合格種子,則在6日內退回需方已支付的全部貨款並承擔需方由此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並按本協議之約定向需方償付違約金。
2、供方應對其所出售種子的質量負責,如供方所供種子在大田種植時出現純度超標現象,供方接需方通知後應及時赴現場鑑定,若雙方無法就現場情況達成一致,則以扦取的封存樣送交省級以上種子質量檢驗監督部門鑑定;如供方所供種子純度確實不到約定標準,供方應賠償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並按本協議之約定向需方償付違約金。畝用種量按3公斤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項,可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雙方可另行協商確定。同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對未盡事項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失效,一式肆份,供需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種子購銷合同 篇3
賣方: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的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二、種子生產許可證號:_________
種子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
種子檢疫證書號:_________
三、主要栽培技術要求:_________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
五、結算方式、期限:_________
六、買賣批量種子,當事人(是) (否)取樣封存,封存期限爲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買方應當按照種子主要栽培技術要求種植,因買方過錯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賣方不承擔責任。
2.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損失或者可能造成損失的,買方應當及時通知賣方,併到有關部門申報,否則造成無法勘驗損失程度或者造成損失擴大的,賣方不承擔責任。
3.賣方保證提供合格種子,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的,由賣方承擔責任。
4.在發生爭議時,賣方應當及時協助買方到有關部門解決。
八、爭議解決方式:
(1)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
(3)由_________仲裁解決;
(4)訴訟解決。
九、其他約定: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兩聯,雙方各執一聯。 簽訂地點: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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