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僱傭合同範本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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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月嫂僱傭合同範本大綱

甲方(僱傭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被僱傭方):

身份證號碼:

因甲方有僱傭母嬰護理(簡稱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願意爲甲方提供“月嫂”服務,並承諾爲甲方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嫂”服務,爲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平等協商,特訂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協定事項:

1、服務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共計天。

2、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元;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預交定金元整,餘款在服務終止日全額付清。

3、服務內容:

1、產婦

a、科學合理安排產婦膳食,平衡營養,促進產後康復及乳汁分泌。

b、指導產婦實行母乳餵養,按需哺餵。

c、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衛生清潔,做好會陰及傷口護理,防止細菌感染,指導產婦產後運動。

d、紓解產婦產後焦慮、煩躁等情緒,儘快恢復健康。

2、嬰兒

a、科學、合理健康餵養嬰兒,保證嬰兒健康的營養需要。

b、爲嬰兒洗澡、撫觸,增加與寶寶情感交流,促進嬰兒健康發育,及時爲嬰兒更換衣物,尿布等。

c、做好臍部護理,臀部護理,保持乾爽,防止感染。

d、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慾、食量、體溫、大小便等)觀察,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3、其他

產婦及嬰兒的衣物清洗及產婦月子間的衛生。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可在服務內容的工作範圍內,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正規月嫂證書以及身份證。

2、甲方的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並提供合理的協助。

(3)爲乙方提供與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條件。

3、乙方的權利

(1)甲方增加服務內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權要求增加適當的報酬。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服務內容爲甲方提供服務。

(2)在工作時,乙方需愛護甲方的財務。

三、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工作天數折算工資給乙方

1、違法國家法律、法規。

2、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

4、身體有病,不能繼續從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數折算工資給乙方。

1、甲方的工作安排違法國家法律、法規。

2、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爲。

五、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屬行政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常住地址:常住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篇二】

甲方:省婦女就業服務中心

乙方:(東家)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履各自的權益義務。

一、甲方責任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務介紹費180元,並負責派出“月嫂”服務員,如果孕婦提前或推遲分娩,甲方三天內派出月嫂。

(二)服務時間:白天工作8小時,晚上起來幫忙嬰兒餵養。

(三)服務內容:

(1)產婦飲食(含加餐點心)、嬰兒的護理。

(2)產婦、嬰兒的衛生。

(3)對新生兒開展撫觸。

(4)指導產婦做產婦操、恢復體形。

(5)產婦房間的衛生。

(6)向產婦宣傳科學的飲食和嬰兒餵養。

(7)月嫂應遵守職業道德,盡心盡責服務。

二、乙方責任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紹費180元預定月嫂後,如果不請月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180元介紹費不退。

(三)月嫂的工資,由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交給甲方,乙方需填寫“回訪單”由月嫂帶回交給甲方。

(四)月嫂的工作期爲一個月(28天),一個月(28天)滿後自行解除合同關係。若乙方需求延長服務期,應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會“中心”重新簽訂合同,續簽半個月交介紹費100元,一個月交介紹費180元。

(五)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務,如果乙方不滿意可調換。

三、本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爲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本合同爭議處理甲、乙雙方均按本合同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中心一份,東家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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