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業務合作協議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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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租賃業務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汽車租賃業務合作協議書(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

爲進一步促進_________省旅遊業的發展及感謝貴公司對我們公司的信任與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實現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自駕車租賃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駕租賃車輛,租車價格如下:

注:

_________市內、_________市內指機場_________公司10公里內,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計算;

按送機服務以兩小時爲準,如遇誤點,超出時間按_________元/小時計算。

二、車輛預訂、更改、取消和責任

乙方在客人要求預定車輛時,必須註明客人人數,用車要求、車型、使用天數、結算方式及標準,送車地點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預訂工作

乙方如無特別要求,一般預定只保留至約定時間延後3個小時;節假日期間,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交納所訂車型及所租用天數的租車預訂金,如客人未按約定提車,甲方不退還預定金,預定金不計利息。

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預訂,平時須提前6個小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節假日須提前兩個工作日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爲有效預定。

乙方的任何預定在甲方未確認或已確認但乙方未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的情況下對甲方均無約束力。

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執行的租車價格不能高於甲方制定的市場門市價。

節假日預定須提前3-7個工作日辦理預定手續。

節假日期間價格按協議同比上浮20%-50%不等,。

租車押金及租金在租車時一次性付清,具體規定以《機場_________公司汽車租用合同》及《租賃車輛交接單》爲準。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預訂後,根據乙方或客人要求,在離甲方辦公地點十公里內免費將車輛送至指定地點或將客人接到甲方營業廳辦理手續。

乙方代爲辦理租賃手續的車輛應按甲方租車標準嚴格審覈租車人的資料,按甲方要求填寫租賃合同書並提供擔保。

三、租車優惠

乙方人員在甲方租車可享受價格優惠、優先辦理,租車緊張時優先安排等服務。

乙方租車累計積分達_________分,可享受一次免費機場接送,享用完此優惠,重新累計。。

四、結算方式

甲方在協議價格基礎上爲乙方代收超額部份,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車輛預訂傳真件與甲方財務部門覈算,月底雙方覈對無誤後,甲方將此超額部份轉帳至乙方指定賬戶,服務費按標準扣除6%稅金。

五、違約責任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並在其他補充條款項補充,所補充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違約,按《民法典》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有效期;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七、其他補充條款

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租賃業務合作協議書 篇2

經 營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租還車地點均爲淮安市解放西路77號。

2、甲方按每天 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元,押金元,

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爲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2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20-40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爲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200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1-3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爲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錶,如有發生按日裏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後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四、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同意作爲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擔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義務爲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違約時,則由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擔保方提出要求。

3、本擔保與乙方實際租賃期間產生的債權。本擔保系不可撤銷的擔保,並獨立於本合同其它條款,不以合同無效而無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爲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叄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清浦區人民法院管轄。

六、租賃車輛交接單

發車:年月日時分

還車:年月日時分

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顏色 超時(分)

汽車名稱及型號 起始公里 終止公里 超公里

租出歸還 租出歸還 租出歸還

證件行駛證 牌照(前後) 附加費證

保險卡(證) 養路費 車船使用稅

使用維修說明書

車況左前大燈 右前大燈 左前小燈

右前小燈 左前轉向燈 右前轉向燈

左反光鏡 右反光鏡 左後轉向燈

右後轉向燈 牌照燈 防霧燈

儀表盤 室內反光鏡 雨刮器

天線 前後保險槓 收放機

座套 腳 墊 點菸器

菸灰缸 發動機工況 空調工況

底盤 外觀清潔度 磁帶

油蓋

引擎蓋路碼鉛封完好 底盤完好 沒有更換部件

前保險框完好 沒有撞擊修理 面罩商標完好

工具千斤頂一隻 輪胎扳手 滅火器一隻

螺絲刀一把 備胎一隻 呆板手一把

鑰匙一把 故障警告牌

簽字承租人 還車人

出租方經辦人 出租方經辦人

注:有、工況好打√,無、工況差打×。

汽車租賃業務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責任,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管理規定,訂立本合同。

一、經營形式

第一條 乙方自購車輛入籍掛靠甲方,獨立從事公路運輸經營活動,自擔風險,自負盈虧。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第二條 車輛名稱、型號及相關證件號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牌照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 架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載重噸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身顏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 單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營運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經營期滿後,若乙方不再續簽合同,則須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如合同到期,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則甲方單方有權向車輛管理部門申請車輛轉戶至乙方名下,收回經營權。

第四條 合同期內,甲方代爲乙方辦理規費繳付車輛檢審、投保(乙方須先交保險費)、理賠,協助處理行車交通事故,辦理法定營運手續,提供安全教育等有償服務(費用由乙方自理)。

二、掛靠經營費用的繳付標準及方式

第五條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選擇按第 項方式繳納車輛掛靠服務費:

1、按年向甲方一次性繳納掛靠服務費,合計 元整(大寫 )。首次繳納時間爲車輛辦理入籍手續時,以後於掛靠車輛年審時繳納。

2、按季向甲方繳納掛靠服務費,大寫大寫 仟 佰 拾 元整。首次繳納時間爲車輛辦理入籍手續時,以後每季度20日前繳納。

注:未按時繳納的每延遲一天加收欠款額的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需向甲方繳納年度風險防範金大寫 元整,牌證手續押金 元整。合同到期乙方無違約行爲,憑合同全額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七條 合同期內,若遇國家徵費機關依法調整有關規費徵收標準時,乙方應於調整規費的當月補繳調增部分的規費,不得拖欠。

三、特別約定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管理規定及甲方相關管理制度,獨立經營,自負盈虧,自擔責任與風險,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有損甲方信譽和利益的行爲發生,否則,甲方有權通過合法途徑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與他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付款義務,並提供有關證明資料及手續後,甲方應爲乙方提供法定車輛營運證照及相關憑證。

第十一條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交通事故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的賠償,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二條 爲維護甲乙雙方共同利益,規避經營風險,乙方需參加甲方組織的統一投保(乙方先交保險費甲方再行投保)。不得私自外保,違者,甲方有權對其處以3000元罰款。

第十三條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投保交強險,商業第三責任險。即覈定載質量小於2噸的第三責任險投保額爲10萬元;大於等於2噸的第三責任險投保額爲20萬元;大於等於6噸的第三責任險投保額爲30萬元,10噸以上50萬元。

第十四條 合同期內,乙方若發生交通事故,應在一小時內通知甲方,並負責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甲方知情後應協助乙方對事故進行處理,維護乙方的權益。處理事故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事故處理完畢後,符合理賠要求的,甲方應及時辦理事故損失理賠手續。保險賠款收回清算時,如乙方尚欠甲方款項,甲方有權優先從保險賠款中扣除,剩餘部分返還乙方。

第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未按時與甲方辦理到期續保手續和繳付全部保險費,甲方有權扣留車輛的相關證明和票據以及車輛,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鑑於甲乙雙方的法律關係,甲方協助乙方對其所發生的交通事故進行處理或簽署有關事故處理文件時,均視爲乙方同意全權委託和授權,且事故的最終經濟賠償責任和實際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乙方應按如下要求服從甲方對其進行日常管理:

1、乙方聘用的駕駛員,必須依法取得營運車輛駕駛資格,包括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法定證明。

2、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未經甲方驗證批准,不得擅自聘用其他人員駕駛車輛,或將車輛任意轉包、轉租或轉讓。經甲方同意的轉讓行爲,必須重新簽訂經營合同。

3、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及時按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的要求,對車輛進行定期維護和保養,按時參加審驗和相關檢測,確保車輛的技術狀況符合國家規定,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自理。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車輛的技術狀況進行定期抽檢,發現車輛狀況不符合營運要求時,有權責令乙方停運,並強制維護和保養,否則甲方停發一切營運證件,直至乙方將車輛技術狀況恢復到合格標準爲止。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其他交通運輸法規,不得超載超速運輸或從事各種違法運輸活動。凡經有關部門查實,甲方有權對乙方停止辦理一切證件手續,並有權解除合同,並責令乙方賠償因其違法行爲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5、乙方應自覺參加甲方統一組織的車輛年度審驗,不得私自委託第三方或自行外審,違者甲方有權對其處以800元的罰款。

6、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因搶險救災活動,需要臨時徵用乙方所駕車輛時,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統一調度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執行緊急運輸任務。

7、合同期內,如車輛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時,乙方必須將車輛和全部證照及時交由甲方報廢處理。車輛的殘值收入歸乙方所有,否則甲方有權追扣車輛,並由乙方賠償因延時報廢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8、合同期內,因乙方原因,駕駛執照吊銷或因故致殘,無法繼續從事運輸經營活動時,在向甲方提供有效證明以後,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車輛轉讓手續,並終止合同。

第十九條 合同期內,甲方爲乙方提供的經營所需的一切代辦服務項目均實行有償服務,即按項目每次收取服務費 元。

四、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合同期內,乙方如發生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扣留、變賣車輛和解除合同並向車輛管理部門申請車輛轉籍至乙方名下,停止繳納各項規費,收回經營權,同時乙方還必須向甲方給付違約金8000-12000元。

1、拖欠掛靠費、規費及其他款項超過一個月。

2、乙方未經甲方允許,擅自將車輛及相關證件轉租、轉賣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他人。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按時未按規定標準投保“商業三責險“。

4、乙方違反國家規定,不按時參加車輛、證件的年檢年審。

5、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從事違法經營,損害甲方信譽。

6、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且不服從甲方教育和規勸。

7、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

8、乙方嚴重違反國家交通法規,發生有責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行爲。

五、訴訟確認條款

第二十一條 爲提高《車輛掛靠經營合同》的合法性,可執行性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提請 人民法院對其予以確認,確認請求內容包括:

1、合同的合法性。

2、合同期滿,合同若未續簽,視原合同終止,(如乙方繼續掛靠,原合同有效)車籍未轉戶前,乙方須繼續繳納掛靠費用。

3、若乙方未按照參加國家規定的每年車輛年審年檢或未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終止處理。

4、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及時辦理車輛轉籍和終止經營權手續,若甲方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甲方單方有權向車輛管理部門申請車輛轉籍至乙方名下,停止繳納各項規費,收回經營權。

5、合同終止後,乙方車輛無論發生任何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

6、本合同經 人民法院確認後,申請人一方可直接申請 人民法院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六、車輛年檢

第二十二條 乙方每年必須參加車輛年檢,從車輛初登日期到第十個月至第十二個月爲車輛年檢週期,車輛年檢時間可以提前三個月。在甲方告知乙方年檢時間,乙方故意拖延車輛年檢時間,超期年檢的車輛和未年檢的車輛,車管所有權註銷車輛戶籍。如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理賠責任的車輛,年檢超期罰款的,以上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七、附則

第二十三條 車輛掛靠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任何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二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由甲乙雙方協商修改或終止合同,並以書面協議確認。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0一 年 月 日 二0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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