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技術服務合作協議(精選3篇)
可再生能源技術服務合作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加強生態能源開發建設和可持續發展戰略需要,爲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經濟林開發建設,做好科研機構與企業的合作,在合作中充分發揮科研機構科學技術優勢和企業資金及經營管理的優勢,並在優勢互補中實現互利共贏,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經共同協商,決定建立長期友好合作關係,達成如下
戰略合作協議
,雙方共同嚴格遵守。
一.合作項目及內容
(一)甲方爲乙方提供小桐樹等可再生生物能源開發建設項目(下稱"項目")的造林規劃設計、育苗、造林技術指導及產品開發利用等技術服務,爲乙方提供項目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甲方不參與乙方的經營,乙方的經營收益與風險與甲方無關。
(二)甲乙雙方共同組建"廣西某某生物質能源研發中心與廣西某某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發示範基地和教學實驗基地"(在基地掛牌),共同開展生物質能源研發、試驗、推廣等工作,同時乙方爲廣西某某林學院本科學生和研究生提供實習和科學實驗方面的便利。
二.合作期限
(一)合作期限爲五年。從年月日起至於年月日止。
(二)合作期滿甲乙雙方如繼續合作,雙方應於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續簽協議書。
三.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
1、提出項目相關技術開發和服務的課題、項目和內容;
2、因履行本協議需要有權獲取乙方已經知悉的項目相關技術情報和資料;
3、有取得相關報酬的權利;
(二)甲方義務
1、甲方作爲乙方的技術科研單位,爲乙方的小桐樹能源林建設項目提供技術依託,應當盡職盡責履行本協議義務,解決技術問題,保證工作質量,合理使用科研經費,及時交付科研成果,並傳授解決技術問題的知識和幫助乙方掌握科研成果。
2、甲方負責承擔小桐樹區域性種植試驗、良種選育、優樹選擇以及小桐樹生態經濟效益觀測與評價等。
3、與乙方共同組建"廣西某某生物質能源研發中心與廣西某某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發示範基地和教學實驗基地"。
4、負責會同乙方進行項目總結和驗收(或鑑定)。
(三)乙方權利
1、確定及認可乙方項目相關技術開發和服務的課題、項目和內容等技術服務的方向和範圍;
2、委派人員參與乙方項目相關技術的開發;
3、免費取得乙方掌握的項目相關技術情報和資料並無償使用合作期間乙方取得的項目相關研究開發的技術成果;
4、對乙方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驗收並進行項目總結和驗收(或鑑定)。
(四)乙方義務
1、負責運營發展可再生能源林的推廣與實施種植,並投入土地、人力資源及經營管理等相應費用。
2、負責各試驗樹種的造林和每年的林地撫育、管理。
3、共同組建"廣西某某生物質能源研發中心與廣西某某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發示範基地和教學實驗基地",爲廣西某某林學院本科學生和研究生提供實習和科學實驗方面的便利。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一)甲乙雙方對在合作期間所獲取對方的所有技術情報、資料、數據均有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引用、發表和向第三人提供;
(二)以上保密義務期限爲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合作協議變更、解除和終止後,以上保密條款均繼續有效,雙方應繼續承擔以上保密義務。
五.風險責任的承擔
(一)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已方的風險,包括已方的經營風險、員工的工傷風險等;
(二)合作開發的科研項目風險雙方共擔。
六知識產權的歸屬和收益的分成辦法
(一)甲方在合作期間或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科研經費完成的技術成果、發明專利等知識產權雙方共有,雙方共同享有專利申請權;
(二)甲乙雙方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雙方共有的知識產權的,所取得的收益甲方佔%,乙方佔%;
七.報酬及支付方式
(一)
甲方爲乙方提供小桐樹等可再生生物能源開發建設項目(下稱"項目")的造林規劃設計、育苗、造林技術指導及產品開發利用等技術服務,爲乙方提供項目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乙方每年應向甲方提供科研經費元,乙方應於每年月日前一次性撥款至甲方賬戶;
(二)甲方因履行本協議所需必要的差旅費(包括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等)由乙方承擔,費用標準按乙方經理待遇標準執行。
八.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
(二)因乙方發展戰略方向和經營項目出現重大轉變或經營出現嚴重困難,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三)甲方工作無法取得實質進展,爲乙方所提供的服務無效,合作已無實質意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四)因法律法規、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雙方應當終止本協議。
九.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擅自解除本協議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因協議解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甲方並應退還乙方全部已撥付科研經費;
(二)任何一方違反約定的保密條款,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三)任何一方從事有損害另一方利益的活動的,守約方均有權解除本協議,違約方並應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四)甲方不盡職盡責,造成工作停滯、延誤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當退還未使用的科研經費;
(五)甲方挪用或濫用科研經費,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並應當全額賠償;
(六)乙方逾期撥付科研經費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十.爭議的解決
(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出現爭議的,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二)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一)項目規劃和計劃的制定、小桐樹試驗實施方案、科研課題的建立、科研經費及差旅費的管理與支出、辦公場所及合作科研成果與相關知識產權的共享等重大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制定實施細則,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二)甲乙雙方聯合申報國家重大產業技術開發項目或省市的科技項目和推廣項目,共同推進企業的科技進步,實現互利雙贏的目的,具體方案另定;
(三)甲乙雙方通過建立定期聯繫制度,實現信息及時溝通和資源共享;
(四)甲乙雙方各自員工的工資待遇各自負責;
(五)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必要時簽訂補充協議。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委託)代表人: 法定(委託)代表人: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可再生能源技術服務合作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服務:
(1)乙方提供優質的硬件,提供裝機前的一次性的軟件安裝及調試。
(2)對安裝的系統因人爲誤操作出現故障,乙方不予調試重裝,如需安裝,需要另外收取服務安裝服務費。
二、購買硬件產品名稱和數量、價格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總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和費用負擔 e郵寄或者本地送貨,乙方負擔運輸費用、上門安裝。
五、付款方式和發貨期限 簽訂本合同後一次性付款到以下帳號,款到帳後2個工作日內發貨。 全稱: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乙方軟件是___,如甲方需要改動,乙方可進行二次開發,二次開發需另籤協議,雙方另行協商確定開發費用。
3.本合同自雙方加蓋公章及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對雙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4.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按合同法處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可再生能源技術服務合作協議 篇3
甲方(委託方):
乙方(服務方):
甲乙雙方爲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結合雙方實際情況,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項目名稱:
第二條服務範圍
(1)合理的、不影響軟件業務流程、數據流程、核心模塊和數據庫結構的修改。
(2)統計報表的數據覈對,針對報表數據與實際不符或與其他報表不對應的情況,協助進行查對或講解說明。
(3)乙方指導甲方查明各系統不能運行的原因並解決問題(除硬件問題外)。
(4)解決系統運行故障,負責程序漏洞修改。
(除計算機病毒、自然災害、硬件及甲方人員問題外)。
注:不在以上範圍內的服務需求,需要另外收費。
如:現有功能升級、新功能開發、與第三方系統以及業務數據集成平臺的數據交互接口等。
第三條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本項目的技術服務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支付方式爲:協議簽訂後_____日內甲方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費用總額。
第四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五條甲方的主要義務
1、在協議生效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數據、材料;
2、在接到乙方關於要求改進或更換不符合協議約定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的通知後3天內及時做出答覆;
3、協助乙方完成服務所需的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主要義務
1、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或工作條件不符合協議約定時,乙方應在協議生效後3天內通知甲方改進或者更換;
2、應對甲方交給的技術資料、材料等妥善保管;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現繼續工作對數據或設備等有損壞危險時,應中止工作,並及時通知甲方。
第七條保密條款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技術成果收益歸屬
在履行本協議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乙方所有,甲方擁有其使用權。
第九條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
第十條補充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