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協議範本(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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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協議範本(通用15篇)

合作協議範本 篇1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元,大寫,佔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元,大寫,佔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方式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大寫。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10%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10%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10%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爲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作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500元,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協議範本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爲合作關係。爲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根據公司的規劃,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審覈,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銷售網絡。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縣(區)_______地點(商場建築物)(代理、經銷、專賣、批發、零售)專屬性經營(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產品。

第二條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爲單獨的企業法人或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對所有企業法人或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商業要求。作爲一個企業法人或經營者,乙方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合法經營中獲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僱員和合夥人。乙方不是作爲甲方委託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訂立本協議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之權利,甲方對本協議任何條款有最終的解釋權。

第三條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_______合作協議書》。

第四條甲方爲使乙方所轄區域更好運營,開發和提供適銷產品,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限度保證乙方的供應。在本協議期間,甲方承諾,積極協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網絡。甲方承諾在乙方要求下,可爲乙方代辦貨物託運及相應事項,用乙方要求的方式運輸到乙方所指定的地點,其運輸、保險等費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爲乙方提供適當的培訓和輔導。作爲市場開發和業務拓展必備條件,以保證整個系統持續統一。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並協同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開展區域性的促銷活動,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經營。甲方在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甲方的品牌和產品及相關的燈箱廣告、POP廣告、店鋪內外之裝潢設計及陳設,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設計,併爲乙方提供相應輔導。

第五條乙方保護甲方的商標等知識產權,規範地使用甲方商標標識。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打假、市場監管。舉報、舉證假冒僞劣產品、竄貨以及其它不正當競爭行爲。協同甲方與當地相關的執法部門進行協調、溝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開展業務,不得在其它區域銷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銷商經營的區域,乙方如願發展業務,必須向甲方申請。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不得到其它地方進貨。通過市場的細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網點商品供應,不得經營其它品牌產品和銷售假冒產品。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所屬區域內網點的零售價格,在甲方建議價格範圍內保持統一,不得隨意大幅度調價。乙方有義務爲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並在規定期限內彙總上報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甲方的核查。

第六條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權範圍內的商標、商標標識、VIS形象設計及甲方提供的適當範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祕密的權利。乙方具有從甲方指定進貨渠道進貨並在協議規定的範圍內進行銷售的權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產品本身質量問題可無條件退換的權利,但屬乙方經營問題則由乙方自理。獲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訓和指導的權利。獨立處理協議約定以外事項的權利。在協議約定的範圍內行使甲方所賦予的權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有權推薦、考覈所轄範圍內分銷商或零售商。但推薦的分銷商、零售商必須向甲方申請,簽定協議、由甲方頒發證書後方可運營。

第七條在乙方違背本協議即違法經營、製假、售假、惡意竄貨、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等嚴重侵害甲方合法權益等行爲時,本協議視作立即終止。甲方有權採取對乙方的下列措施:

1.責令乙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的燈箱及一切有關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乙方自行承擔軟件和硬件設備投資的一切損失2.向有關執法機關提出執法請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的商品。

3.依法提請司法和執法機關追索乙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與此同時乙方必須

(1)結清與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關係。

(2)不得再進行銷售甲方的商品。

(3)必須承擔客戶後續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第八條甲方的商標,屬甲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保護。所有相關產品的標識,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專項授權,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公司知識產權內容、標識進行工商註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識用於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諾不得擅自印刷有關商標、標識及促銷廣告發布;不得超越本協議所規定的權利範圍,擅自制作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的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營業和運作;不得擅自改變統一的形象進行招牌、燈箱和有關標識物的製作和裝潢。若乙方違反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乙方除應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如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爲、社會*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協議的履行可以終止。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15天內或通訊障礙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內以書面的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協議中獲益。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協議簽署地爲南京市。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複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並已閱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如果某個條文認爲是不適用或無效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的更改和修正,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租賃合作事宜,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範圍

甲方向乙方租用(詳見附件)以作甲方所屬項目會務現場佈置之用。

乙方同時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現場製作工程。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製作等工程服務內容費用總額爲人民幣??元(開票加收8%)

2、結算方式:甲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以現金預付總價款的30%爲定金,進場驗收後付30%,餘款於活動結束當天以現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項目現場製作工程部分委託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並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提供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後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服務的活動項目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5、本次活動基本設施的驗收日期爲20xx年月?日第五條:違約責任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3、本協議委託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託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第六條:其它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指定授權人:或指定授權人:

帳戶:開戶行:帳?號:全稱:

本合同於年月日簽訂於

合作協議範本 篇3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丁方: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夥)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四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四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丁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四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乙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丙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丁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注:丁方實際出資爲萬元);四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爲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甲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丁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按公司的利潤20%分紅),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爲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爲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四方方同意,並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四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A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四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①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夥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非經四方同意,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60%進行賠償。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糾紛的解決

5、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________作爲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資,各佔總投資額的25%.

六、公司正常運營後,生產所需原材料必須由____方單獨供應。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四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5份,四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四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丁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合作協議範本 篇4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身份證號:

爲更好地擴大公司業務,充分發揮雙方各自優勢,達到共同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經多次友好協商,遵循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在園林工程招投標、施工建設等方面使用的業務實行承包經營,爲規範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協議

一、隸屬關係

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由甲方全面管理,並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的 法律法規及甲方有關管理規定。

二、合作方式

1、乙方在從事園林工程業務中所需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包括施工資金)。

2、乙方以甲方名義獨立承攬工程業務,自行組織投標、設計、材料供應、加工、施工、保修、保質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對乙方進行必要的配合、監督、檢查、管理。

3、當乙方跟蹤的單項工程項目規模特別大或工程技術難度特別高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幫助,費用乙方承擔。

三、甲、乙雙方的職責與權利

1、甲方的職責和權利:

①根據乙方承接工程業務的需要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所需的資料和必要的協助、配合、支持;

②向乙方提供行政章和法人章各一枚(此章僅供於投標使用),配合乙方出具相應的法人委託書、介紹信、相關證明及資信文件。

③協助乙方進行業務考察、接待等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

④有權查閱招投標文件,有權審覈和建議調整乙方的技術方案、施工圖等。對乙方設計圖紙、投標文件、施工合同等進行審覈;

⑤對於存在明顯風險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將及時與乙方對項目進行全面評估,聽取乙方對控制風險的方式方法和防範對甲方造成風險的相關承諾,才同意

⑥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派出工程管理人員對工程質量、施工安全、施工進度進行逼定期的檢查(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檢查中如發現乙方在施工中有需要整改的問題,乙方必須按建設單位及甲方要求進行整改,直到合格爲止,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⑦有權瞭解和監督乙方的經營、管理情況,提出整改建議。

2、乙方的職責和權利

①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規定的經營範圍開展業務活動,合法經營,自負盈虧;

②如乙方需要甲方代開工程履約保函,由乙方把資金打入甲方賬戶後,甲方爲乙方代開履約保函;

③乙方對工程項目的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紙設計必須符合國家工程設計規範要求和歸家建設強制性條款要求;

④乙方對甲方商業和技術機密進行保密義務。

四、管理費覈定及收取方式

1、雙方合作切實有效,既確保甲方有固定利益,也推動乙方積極經營,雙方同意按工程管理費的方式計算和收支。

2、待甲方手續完全後簽訂合同起,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年度基本管理費,年基本管理費分爲兩部分,一、年固定交納費用爲 5 萬元,二、由乙方審計結果總額的0.5% 的管理費和企業所得稅審計結果總額的2%。

3、如乙方需要甲方做投標文件,具體比例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另行協商。

五.財務管理辦法

1、 乙方所付工程款必須進入甲方基本賬戶,甲方按比例扣除管理費和企業所得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在外借款和立據欠工人工資,欠材料等,一旦發現算嚴重違約。

3、 工程投標保證金到帳後甲方應立即處理,不得藉故拖延,影響工程投標。

六.違約責任

乙方因自身的承包經營行爲給甲方造成聲譽、經濟信譽上的損失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二十萬,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乙方應賠償全部損失。雙方協商不成由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特別約定

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從事的一切名義活動,引起的民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應第三方要求或在司法程序中已經依法向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則另行協商確定;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自 20xx 年 3 月13日至 20xx 年 3 月13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協議範本 篇5

建設方:

總包方:

分包方:

爲明確施工過程中建設方、 總包方及分包方三方的責任, 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建設、總包、分包三方就各自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總包服務費:本工程樁基工程的總包服務費由建設方支付。

二、承包範圍:無錫交通世茂項目 B 地塊一期樁基礎工程。

三、工程造價及工程款支付:人民幣_____元整,由建設方支付。本工程不設預付款。保留金的 5%,待保修期滿後 14 個日曆天內支付。

四、建設方責任

1. 負責現場的協調和管理,處理總包方、分包方之間的相關事宜。

2. 負責及時向分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及尾款。

五、總包方的工作

1. 負責對分包單位進場後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含質量、技術、進度) 、服務、配合、協調、對已完驗收合格的工程負責保管。

2. 負責現場臨時水電的統一管理。

3. 在不妨礙承包人優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總包現場內的施工機械、腳手架等設備。

4. 總包方負責該分包資料的保管和交檔案館的歸檔工作。

六、分包方的工作

1. 負責組織與建設方進行施工設計圖的會審及技術交底、方案的報批與確認,處理解決相關的技術問題。

2. 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等承擔全部責任。

3. 遵守總包方施工現場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總包方的管理,做好分包範圍內的現場文明施工,衛生清理工作。

4. 及時向建設方、總包方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工程進度報表並對報表的正確性、完整性負主要責任。

5. 自行組織和配合與監理的預檢、隱檢、材料檢驗、試驗等達到工程合格標準所要求的一切工作,提供滿足專項驗收要求的所有技術資料。

6. 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技術規範、操作規程、工藝流程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7. 負責自行施工範圍內的建築垃圾的清理,並負責運至發包單位的制定消納地點。

8. 負責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對工程質量負責。

9. 按照規範及無錫市檔案館要求及時填報樁基工程的各種相關技術資料,並將填報的各種資料(包括竣工所需要的資料)及時、完整的提供給總包,並對資料的正確性、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負責。

七、工程質量

1. 分包單位就該項分包的工程質量向建設方承擔直接責任。

2. 任何由於分包方的材料使用不當或材料不合格、或施工工藝、方法不符合要求、施工程序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工程隱患,分包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八、違約責任

1. 分包單位不配合總包管理,不服從總包方現場的領導造成的後果自行承擔。

2. 造成總包單位現場設施:臨時道路、場地、水電管線的損壞,分包方應按照損壞的實際損失如數進行賠償。

3. 提供總包單位的技術資料字跡模糊不清、數量不夠,總包方有權退回或拒絕收集。分包方確保樁基工程的驗收合格。

九、其他

本協議一式六份,正副本各三份,建設、總包、分包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茲證明雙方簽訂如下:

建設方(簽章) :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託人):

總包方(簽章) :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託人):

分包方(簽章) :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託人):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合作協議範本 篇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開銷(預)售 新政鎮濱江大道三段33號“東南國際”商住小區項目的按揭貸款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爲支行和促進商品房銷售,甲方根據乙方提出的申請,經審查,同意作爲乙方銷售新政鎮濱江大道三段33號“東南國際”項目的按揭貸款銀行。甲方對購買該項目住房的借款人提供單筆貸款額度最高爲70%,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xx年;對購買商業用房的借款人提供單筆貸款最高爲50%,貸款期限不超過20xx年。貸款的用途只能用於借款人購買該項目住房或商業用房。

第二條 該項目根據儀國用(20xx)第02756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面積爲12197.65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爲37800平方米,有住房111套,面積約10000平方米, 商業房21套,面積約8800平方米,酒店約9000平方米,地下商場及地下停車場約10000平方米,預計售房款約爲20xx0萬元,乙方特邀甲方作爲此售房款的監督機構。

第三條 乙方同意將該項目銷售款全部存入在甲方開戶的:南充市龍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儀隴分公司房屋銷售款專戶。其中:包括甲方提供按揭貸款借款人支付的首期房款和按揭貸款的全部存入該帳戶。

第四條 在房屋他項權證未辦妥之前,乙方同意爲借款人(購房人)提供償還貸款本息的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和房屋回購責任。並在甲方指定帳戶上存入相當於住房全部按揭貸款餘額5%的款項,營業房全部按揭貸款餘額10%的款項,作爲履約保證金。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動用該款項。如借款人在乙方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期間未按合同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收通知後15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上述還款義務,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帳戶(包括售房款專戶、保證金戶)中主動扣收。履約保證金帳戶帳號: :

開戶行:四川儀隴惠民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新政支行

商品房銷售款監管帳戶帳號:

開戶行:四川儀隴惠民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新政支行

第六條 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和借款人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如用在建工程(非現房)抵押的,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並取得期房抵押證明交於甲方保管,在項目竣工後,應協助甲方和借款人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房屋他項權證》等交由甲方保管。

第七條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勸決。協商不成,可選擇以下方式解勸決:

(一) 向貸款人所在地仲裁機構提出仲裁:

(二) 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八條 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 乙方保證購房人按《個人購房借款合同》設定的以所

(二) 乙方必須保證爲購房人提供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所需之全部購房合同副本一式壹份。乙方不得通過虛假交易合同,套取銀行貸款,否則,甲方以乙方提供虛假合同套取資金,要求乙方償還該戶借款本息。

(三)乙方不得利用他人虛假房屋交易等方式,向甲方申請的個人住房(商業用房)貸款:甲方一經發現將終止乙方提供一切貸款,並立即收回向乙方發入的所有貸款本息。

(四)乙方的銷(預)售款不得不進入銷售專戶而私下坐支。乙方以項目房屋折抵工程款項、抵償債務應及時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五)乙方爲借款人(購房人)提供還償貸款本息的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期限:從購買人辦理了按揭貸款之日起至乙方協助借款人辦理《房屋他項權證》等交由甲方保管之日止。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協議範本 篇7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形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在甲乙雙方以後共同的發展中,共同利用雙方資源,互相支持,共同發展,實現雙贏的共同目標。由雙方共同意願,達成戰略合作協議,共同

(一)合作目的和原則

第一條 雙方的合作應在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遵循“互惠互利、平等誠信”原則,以建立長期、戰略性的業務合作關係和促進雙方業務的共同發展爲目的。

第二條 雙方達成合作關係後,應積極爲合作創造各種有利條件,落實本協議內容。

(二)合作範圍及內容

第三條 理財服務

1、甲乙雙方發揮各自優勢,建立理財平臺,共同爲客戶提供理財服務。乙方聘請甲方爲投資理財顧問。

2、雙方理財合作的主要形式爲:乙方向甲方的客戶發行信託計劃,募集資金進行投資運用;乙方發行信託計劃,可聘請甲方擔任信託計劃的投資理財顧問,乙方參考甲方的建議投資運用信託資金。

3、雙方共同研發理財產品,拓展理財領域,協商確定理財方案和選擇投資顧問,爲投資者提供完善的理財服務。

第四條 投資基金

在符合法律、政策規定的前提下,雙方可合作開展私募股權信託投資和房地產信託投資,以及共同發起設立包括私募股權基金(PE)和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在內的各類投資基金。

第五條 信託產品業務合作

甲方可接受乙方委託,向客戶介紹乙方發行的信託產品,並提供諮詢和顧問等服務。

第六條 金融產品研發

1、甲乙雙方應在金融產品創新方面加強合作,結合各自的業務優勢,共同開發適應市場需求的金融創新產品。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充分發揮各自業務優勢,爲雙方的重要客戶提供資產重組、財務管理、債券發行、企業改制、年金信託、股權信託等方面的諮詢和方案設計等金融服務。

第七條 資產管理

1、乙方將信託工具運用在資產處置和優化、融資租賃方面時,有權選擇甲方作爲合作伙伴。

2、甲方利用自己的研發團隊,爲乙方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提供產品設計及創新服務。

第八條 網絡、客戶、技術等資源的共享

1、甲乙雙方同意加強信息技術與電子商務等方向的交流與合作。

2、甲乙雙方同意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實現雙方客戶資源共享。包括:甲乙雙方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相互推薦優質項目及客戶,甲方積極向乙方推薦具有投資理財需求的優質機構客戶,配合乙方拓展信託業務;甲方將根據乙方風險管理要求,提供金融投資組合的個性化理財產品。

(三)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費用

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爲己方在合作中提供的資金、技術、人員等服務支付費用,但要求的費用不應高於同等條件下對其他客戶收取的費用,具體以雙方代表所簽訂的確認書和其他協議爲準。

甲方單位戶名: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第十條 定期溝通與交流

1、爲加強雙方合作的力度和深度,並共同研究、開發新的業務合作渠

2、甲乙雙方可定期舉行例會對市場變化、客戶需求和產品開發進行交流溝通,以增進相互瞭解,提高合作效率。

第十一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及其代表提供給對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紙質和其他介質文件)和客戶資料都屬機密信息,應妥善保管,在未徵得對方同意前,不得用作任何與雙方合作內容無關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許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一方違反保密條款造成損失的,均應承擔法律責任並進行賠償。

第十二條 協議的修改

1、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因單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等事項的變動而不履行協議所規定的內容。

2、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共同制定,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以補充協議爲準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執行中如與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不相符,甲乙雙方應按規定修訂本協議。

(四)附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戰略合作不具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合作。

第十四條 本協議爲甲乙雙方進行全面業務合作的框架性協議,合作項目中具體事宜需雙方業務部門在具體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確。框架協議與具體業務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爲甲乙雙方合作的法律文件。雙方合作的範圍亦不侷限與協議內容,可隨雙方業務發展作相應修改。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有效期兩年,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到期經雙方書面同意,可延期一年。

第十六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協議範本 篇8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正、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的乙方報價爲準,該報價單作爲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甲乙雙方簽署的價格表執行時間爲一年。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合同結束前1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此期間甲方保證每日有貨物與乙方運輸並按雙方協議價格及時支付運費。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駕駛員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

3.2乙方必需保證每日一班爲甲方運輸貨物。

3.3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致貨物員壞,乙方在啓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3.5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裝載貨物並運輸回淮濱縣。乙方若因特殊情況無法出車運輸需提前至少三日以上通知甲方,無法出車的時間僅限每季度一日。若遇乙方臨時有特殊情況或交通事故等造成當日無法出車,應有乙方另外聯繫車輛爲甲方運輸貨物,若當日未能運輸導致甲方被上級公司罰款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運輸費用以日結方式結算。

4.2甲方不得拖欠乙方運輸費用。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或出現有傷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對方。

第六條:雙方未盡事宜,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雙方對上述無疑議可簽署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協議範本 篇9

甲方:

乙方:

茲由甲方因經營範圍中增加了設備租賃經營業務後,由於投資的增大及業務的擴大,甲方同意與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利潤,就設備租賃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原則

以甲方出面對外承接業務,乙方具體負責操作。雙方共同投資(各爲百分之五

二、組織機構

該租賃分公司屬甲方公司中的一個分支機構,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故該分支機構與甲方公司股份不搭界,其分支機構是一個在甲方公司領導下的獨立覈算部門。

三、費用承擔

1、由於該分支機構是在甲方籌建、策劃、多次業務洽談情況下形成了正常業務開展,故經雙方協商,就前期公司開辦費中承擔壹拾萬元(指公司辦公室的裝修、辦公設施購置、營業執照辦理、公關費用等)。

2、因是在甲方公司領導下開展工作,同在一個公司辦公,統一財務管理,就內部另列賬目獨立覈算,故該分支機構也承擔各半財務人員的費用(指會計工資、記賬公司費用)及辦公室的租金。

3、乙方的住宿原則上自理,伙食按實結算(指搭夥)。

4、公司用車原則上各自承擔(包括車輛日常費用)。租賃公司配備滬CEE213、申佳誼總公司配備滬CVF219。

5、因承擔業務中需要費用,故在每筆業務費用中扣除2元/每立方米混凝土的開支。其他業務經營中費用按實際費用分別列支(具體事前協商、通氣,達成一致後實施--指送禮、請客招待就餐、娛樂)。

6、待遇及報酬

在承接業務並實施過程中,乙方必須有兩人(甲方有一人)在工地現場(指昆明),工資發放(甲方與乙方各一人抵衝不發放)爲乙方一人(每天貳佰元),按實計算每月底發放。來滇及回滬差旅費不予報銷。利潤產出後則先抽回投資及歸還借款,根據現狀需求再酌情處理(原則上以公司發展再生產留足流動資金)。

7、財務管理

分支機構所需資金原則上雙方各半承擔並解決,如確需需要流動資金則按年利息百分之十五分支機構承擔利息。該資金原則上也由甲乙雙方保管,資金的動用也必須經雙方同意後才能支配。

8、該協議生效後,則甲、乙雙方所承擔的費用均到帳,申佳誼總公司以前發生的業務及收支均轉入租賃公司(另見清單)。

綜上所述,合作是建立在友好的基礎上進行的,因此甲乙雙方必須互相尊重,各自做好自己應做的工作,盡心盡責把工作負責好。在良好的投資環境中做好做大做到雙贏。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協議範本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爲繁榮文化市場,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 合作基本條款:

1. 雙方合作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應預留60天爲我公司的運營準備時間)

2. 合作期內乙方承諾:在甲方劇場將累計進行不少於場次的演出活動,將累計安排不少於個劇目的演出內容。

3. 合作期內乙方安排的演出,雙方正常協議時間段爲週五至週日三天,在乙方無演出安排的時間內,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活動,但甲方承諾不安排同乙方經營內容相沖突的商業演出。

4. 合作期內,乙方按每場演出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及綜合管理費用。乙方在每次演出後2個工作日內須按照該次演出總場次數依上述標準向甲方支付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安排下次演出活動時間。

5. 協議簽訂生效後10個工作日內乙方須按6場次演出費用總額計人民幣元作爲保證金支付給甲方,至協議期滿或協議自動解除時如乙方無違約行爲,甲方須在協議期滿或協議自動解除後10個工作日內將該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6. 鑑於乙方前期市場推廣需要大量投入, 雙方同意合作期內前場演出的場地使用及綜合管理費用甲方按?折收取。(此條款根據談判情況考慮是否採用)

7. 作爲長期合作項目,甲方同意提供一定面積的賣品區域和廣告位置,廣告投放費用及賣品區域的設備投入由乙方獨立承擔,具體經營合作細節,另行協議商定。

8. 協議簽訂後,如乙方在甲方當地成立下屬公司,乙方下屬公司可與甲方按本協議條款另行簽訂合作協議,另行簽訂合作協議後本協議視爲自動解除。

9. 本合作協議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或乙方下屬公司有優先續約權。

二. 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責任與義務:

1、辦理協議期間所需要的各項當地政府及當地文化主管部門有關演出手續,使乙方演出得以合法舉行。

2、爲每場次正式演出提供演出場地(包括觀衆席、舞臺、後臺等)及劇場原有的全套燈光、音響設備(可使用設備清單見附件)並負責所需電力、消防、安全保衛等事宜並承擔所有費用。

3、每次演出前48小時內提供累計不少於12小時但不超過20小時的場地和設備的使用時間以及相應的水、電和人員配合,以便乙方安排演出劇目的裝臺、走臺、對光、調音等演出前的準備工作。

4、甲方配合乙方安排對演出現場設施運抵演出地後的裝卸、搬運等工作,協助甲方道具運輸車輛進出、停放事宜。提供進景通道、舞臺放景位置及相應的照明燈光。在乙方安裝、調試及排練、走臺期間,派專人負責現場的安保和協調工作,確保現場在無閒雜人員的條件下工作。

5、甲方負責提供免費的排練廳,演職人員化妝間、休息室及演員專用臨時衛生間。(此條款根據劇場的具體情況具體編寫)

6、甲方負責配合乙方做好劇場內外的宣傳,場地佈置及觀衆的引導與疏散工作。

7、在乙方支付演出場地使用費及其他費用的同時,甲方須出具正規發票予以乙方。

8、在合作期限內,甲方如有其他活動的安排與已經雙方確定的演出時間相沖突,甲方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但此類事件每6個月內不得超過3次。

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承諾演出內容健康向上, 符合國家政策和法規; 乙方獨立負

2、協議期間乙方將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劇場相關管理制度及設備使用規定,尤其是注意消防安全和用電安全。劇場內嚴禁吸菸,嚴禁使用明火,如有特殊使用要求,乙方需報知甲方及相關部門同意後方可使用。

3、乙方如損壞甲方的設施、設備、應照價賠償。如有需要對劇場進行裝飾裝修或部分改造, 需提前將設計方案報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方可進行。

4、乙方演出前的進景工作應儘量安排在22:00以後,以不佔用甲方劇場正常使用時間爲前提。

5、乙方演出前的準備工作及演出過程中對甲方提供的相關人員配合應支付合理的勞務報酬費用。

6、如乙方演出前的準備工作累計時間超過20小時,乙方應酌情額外支付相關費用,費用標準另行商議。(此條款隨談判情況再考慮加入,加入時可考慮以水、電費用的方式計算標準)

7、乙方的演出安排鬚提前10天以上報知甲方並獲得甲方的認可,如有非協議時間段內(每週一至週四)的演出安排鬚提前20天以上報知甲方並獲得甲方的認可。

8、乙方應在每次演出4天之前將該次演出所相關的具體工作時間安排及配合要求報知甲方並獲得甲方認可。

三、協議解除

1.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履行協議,除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 若雙方同時同意解除合作協

2. 如乙方單方提出解約, 應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 以便甲方對劇場的運營提前安排。

3. 如甲方單方提出解約, 至少要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且須對乙方在劇場的裝修、改造上的投入給予補償。

四、爭議解決

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爭議,可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解決,應向當地法院提起申訴。

五、其他

本協議所含附件爲協議的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協議於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協議範本 篇1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爲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 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

一 、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臺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 、合作範圍:

1.多媒體軟件,硬件的開發。

產品的市場營銷。

3.網絡工程。

4.網絡營運。

三 、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爲基礎 , 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 , 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 , 全國性的營銷網絡。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件的開發項目。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進程中提供技術支持。

四 、權力義務

1.屬於甲, 乙雙方共同策劃, 共同開發的項目 , 其所有權屬於甲 ,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 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 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爲本 , 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 以便互相促進 。

五 、利益分配

1.屬於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 , 由雙方協商市場價 , 按稅後利益的 _____% 比例分成 , 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調節一次 , 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

2.屬於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 , 甲方如有興趣合作 , 可在雙方協商後 , 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 、共同開發項目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 , 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

2.合作各方中 , 單方聲明放棄 專利申請權的 , 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

3.開發項目被授予專利以後 , 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 , 該許可不得撤消 。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 , 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

5.在特殊情況下 , 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 , 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 , 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

七 、保密條款

1.甲、 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 , 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 , 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

2.甲、 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 , 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 , 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 , 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

3.凡涉及由甲、 乙雙方提供與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爲均屬泄密。

八 、其它

1.甲、 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 , 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 方:乙 方: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簽定地: 簽定地 :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 :

合作協議範本 篇12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 真:

聯 系 人: 網 址:

開戶銀行及帳號:電子郵件:

乙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第一條協議項目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 ,甲方申請成爲 代理商,並完全接受乙方的規範,經乙方初步審覈符合規範中規定的該級(以下簡稱)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授權給甲方 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在乙方處進行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項目依據 爲準)。

第二條《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20xx1020》作爲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範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覈、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爲。

3-1-2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並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範中規定的對該級代理商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乙方公開報價。

3-1-4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5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爲。

3-1-6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 授權 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 “”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繫,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 “”等引人誤解其爲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爲,使他人誤以爲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3-1-8與正式簽署代理商協議後,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9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0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與乙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羣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1甲方如非CNNI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NNI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線申請/註冊條款,甲方的用戶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爲將被視爲甲方的行爲,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鑑於第一條之業務在甲、乙雙方之間進行,乙方不與客戶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3-2-2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爲甲方及客戶同意註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餘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後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後及時處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3-2-4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2-6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代理規範;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20xx1101》和《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20xx1020》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條對代理的獎懲

4-1依據規範和〈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對甲方的代理業務給予優惠。

4-2甲方可參加乙方不定期舉辦的的代理商免費培訓,或獲得培訓資料和音像資料,根據規範中的內容獲得乙方的支持與獎勵。

4-3本協議關於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4-4甲方成爲乙方機構代理商後,如果不符合規範中的考覈標準,或者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爲壹年

第六條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授權工作範圍的行爲,更不得用於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爲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爲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

6-2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後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繫,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 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爲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在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湛江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九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附則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10-3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0-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於湛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協議範本 篇13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按照平等互利、團結協作、共同發展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參與的工程項目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總則

1.1 本協議爲雙方長期聯合協議。協議的各項條款僅對共同參與的項目實施具有約束力。

1.2 各項條款均應遵守國家頒佈的各項法律、法規。

1.3 合作雙方是獨立的平等夥伴,按照雙方的職責分工進行合作範圍內的經濟及生產活動。

第二條 工程項目的安排及費用

2.1 雙方共同承擔的工程項目全部由甲方組織施工,並承擔該項工程施工所發生的勞務費用、材料費用、機械費用、試驗費用、缺陷修補費用、保險費用、稅金以及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來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風險和法律義務。

2.2 甲乙雙方共同管理工程項目,協調與業主及相關部門的關係。

2.3 甲乙雙方合作項目的施工管理費用及人員工資、現場費用、差旅、通訊等費用計入成本由雙方共同承擔。

2.4 甲乙雙方合作項目共同對其進行成本合算及利潤分配,自負盈虧。分配原則爲淨利潤的50%

第三條 甲方職責

3.1 項目實施由甲方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3.2 負責項目的前期,中期,後期等相關工作。

3.3 負責所實施的項目保質保量,達到與業主方所簽訂合同的相關實施標準。

第四條 乙方職責

4.1 負責提供合作項目的信息並協助甲方簽定合作項目的相關合同、協議等。

4.2 責協調所參與項目的資金款項的收取和安全。

第五條 其他

5.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合作協議範本 篇14

項目合作經營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_______,身份證號:

乙: _______,身份證號:

丙: _______,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爲了規範合夥項目的行爲,保護合夥項目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商超巴瑤香豬項目。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爲24萬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1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40%;

2、乙方:出資額爲 18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30%;

3、丙方:出資額爲18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30%。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60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項目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項目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爲合夥項目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三潤公司及巴瑤香豬項目組達成以下一致

1、 公司出資巴瑤香豬品牌,爲商超巴瑤香豬項目組提供優質服務,公司費用包括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辦公室費用開銷,從商超巴瑤香豬項目實報實銷。

2、 商超巴瑤香豬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爲3500元/月,當商超巴瑤香豬項目年營業額達到3600萬時,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還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

3、 項目組有獨立運營巴瑤香豬品牌權,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項目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七條 債務承擔

1、合夥項目債務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項目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 執行人的職責

項目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項目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九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情況;

2、爲了解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條 項目事務的決定

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項目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一條 禁止行爲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四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五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項目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項目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爲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

乙方:(簽章)地址:

丙方:(簽章)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作協議範本 篇15

甲方:

乙方:

甲方(志願服務單位):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 真:

網址: 電子信箱:

乙方(志願者):姓名: ,國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職業: , 單 位: 身份證號碼:

志願服務期間住址:

固定電話: 手機: 電子郵箱: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戶籍地址: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青年志願者協會活動甲方是經 批准成立的非盈利性社會公益組織,接受乙方作爲志願者提供的志願服務;乙方自願作爲志願者,爲甲方提供無報酬的志願服務活動。

爲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服務精神,規範雙方在志願服務期間的權利和義務,保障雙方目標順利實現和達成,現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在自願、平等、誠信、合法原則下,達成以下一致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乙雙方簽約資格及履行能力

1、甲方承諾具備以下資質:

(1)依法經民政部門批准成立,能夠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非法人組織。

(2)具有招募志願者的資質。

2、乙方承諾具備以下志願服務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2)

二、志願服務的主要內容及方式

三、志願者服務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供服務的具體時間由甲方與乙方依據甲方制定的活動計劃商定。

四、志願服務的地點

五、服務成本支付承擔

1、因甲方是社會團體,是經國家政府批准的非盈利性機構,因此對乙方不產生任何工薪支出,但在本協議約定的志願服務期間,甲方爲乙方承擔以下志願服務成本:

(1)甲方對乙方給予 元/(日/小時)的志願服務津貼;

(2)甲方爲乙方每日提供 元/餐的用餐補助;

(3)甲方爲乙方每次 元/次的交通補助;

(4)甲方爲乙方購買受益人爲乙方的 保險;

(5)甲方爲乙方提供其他補助:

2、在本協議約定的志願服務期間,乙方自願承擔以下志願服務成本:

(1)

(2)

六、甲方權利義務

1、權利

(1)有權就志願服務要求乙方提供真實的身份資料、證件及學歷、專長證書等資以證明其服務能力和水平的的個人信息文件和證書;

(2)有權按照自身需求和選用標準對乙方資質、服務能力及是否適合在甲方從事志願服務活動進行遴選和考查;

(3)有權按照自身的管理要求對乙方進行統一的註冊登記,要求乙方給予相應的配合;

(4)有權制定統一的組織計劃和活動安排,對乙方所進行的活動進行整體調配和管理;

(5)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制定財務計劃,在服務期內對乙方給予志願服務津貼;

(6)有權根據乙方的服務情況,對其服務進行評估。如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能力、服務測試未能達標者予以勸退終止志願服務;或因其行爲嚴重違反甲方聲譽、利益,已明顯不適合作爲甲方誌願者時對其予以除名;

2、義務

(1)向乙方告知與志願服務內容相關的背景、目標等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及從事志願服務活動可能的風險;

(2)在協議約定的志願服務範圍內爲乙方從事志願服務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

(3)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指導,並及時協助乙方解決在志願服務活動中遇到的客觀困難;

(4)量力給乙方提供一定的用餐、交通等必要津貼補助;

(5)以乙方誌願服務活動爲基礎,對外開展符合本機構宗旨要求的公益事業;

(6)對乙方從事的志願服務活動進行評估,並依據乙方服務績效,給予其相應的激勵和表彰。

七、乙方權利義務

1、權利

(1)有權瞭解甲方概況、得知與志願服務內容相關的背景、目標等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及從事志願服務活動可能的風險,自主決定是否參加志願活動,有權拒絕參加與志願服務無關的活動;

(2)有權要求作爲志願者在甲方註冊登記;

(3)有權要求參加甲方基於志願服務所進行的必要教育和培訓;

(4)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從事志願服務的必要條件和安全保障,並可請求協助解決在志願服務活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

(5)有權在志願活動中,要求保持自己的人格尊嚴和獲得尊重,維護和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6)有權就志願服務工作對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義務

(1)配合甲方就志願服務進行的資格審查和能力檢測;按甲方要求進行註冊登記;

(2)遵照協議約定,履行志願服務承諾,按照甲方統一要求和規範參加志願服務活動,爲甲方提供專業、合格的志願服務,而無報酬要求和任何營利性目的,不以志願者的身份或者志願服務的名義從事任何以營利爲目的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

(3)遵守甲方相關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基於志願服務和活動而進行的統一管理、安排和部署;

(4)按照甲方要求,參加甲方提供的相關教育、培訓及活動,並達到甲方服務要求;

(5)誠信對待其所參與的志願服務活動,在服務期內連續不間斷地完成承諾的志願服務工作;

(6)在志願活動中不得侵害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自覺維護甲方、志願者身份及所從事的志願服務活動對外的聲譽,不做任何與此相悖的事情。

八、工作原則

1、甲方不能大量利用乙方提供的志願服務達到服務以外的目標;乙方在提供志願服務時應始終堅持利他與公益爲基本目標,不能私自向服務對象進行計劃以外的服務內容,不得在活動時間宣傳與公益活動無關的事務

2、乙方在提供志願服務的過程中對服務對象應持互相幫助的平等精神,要尊重服務對象的隱私權,充分考慮服務對象的權益不因提供服務受到侵害,不得向服務對象變相索取報酬,不得接受服務對象的財物。

3、甲方應對活動的安全狀況進行評估,不能將乙方置於危險的境地,制定安全紀律;乙方在活動時遇到威脅自身安全的情形,應立即停止活動,並通知甲方,絕不能冒險行事。

九、責任承擔

1、在志願服務中,因甲方的過錯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志願服務對象或者其他相關人員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協助受損害的乙方依法獲得賠償或補償。

3、乙方在志願服務中因提供服務的行爲對志願服務對象造成損害的,由甲方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乙方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追償。

十、風險防範

1、甲方爲乙方採取其他風險保障措施如下:

(1)志願者服務期間,甲方爲乙方投保人身意外傷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險責任、住院醫療保險責任、疾病門診責任等綜合保障險。

(2)

十一、保密事項

1、甲方不得以志願活動以外的目的公開乙方提供的個人情況或資料。

2、乙方確認,在提供志願服務的過程中,乙方可能會得到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財務和人員信息、接受捐贈與資助信息、戰略規劃等的運營、發展信息以及服務對象隱私信息。

3、乙方同意,所有保密信息均具有保密性質,併爲甲方專有,乙方只能以提供服務之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爲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或授權使用全部或部分的保密信息。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並不隨之終止。

十二、違約責任

1、 甲、乙任何一方在履約中,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性規定,或者擅自變更本協議任意一條款規定,均構成違約,需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甲、乙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協議項下的規定,導致守約方面臨任何第三方的索賠、訴訟或仲裁等要求,或使守約方因此遭受任何名譽、聲譽或經濟上的、直接或間接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採取足夠而適當的措施,以保證守約方免受上述索賠、訴訟或仲裁等要求的任何影響;同時,守約方有權就其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名譽、聲譽或經濟上的、直接或間接的損失向違約方索賠。

3、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責任”之承擔,以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

實際損失爲限,違約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後,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十三、免責事由

1、乙方作爲志願者爲甲方組織、安排的志願活動中,按照甲方統一要求,在正常情況下提供無償志願服務期間,因地震、颱風、水災、暴風雪、瘟疫、暴亂、戰爭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可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協議的影響程度,決定是否延期履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解除協議的責任。

十四、協議變更

1、本協議履行中,根據乙方的年齡、身體、相關知識技能條件及個人興趣,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就志願服務內容、時間和方式予以調整和變更,雙方通過簽訂補充協議予以確認,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協議約定的內容進行單方擅自變更,否則即構成違約。

十五、協議解除和終止

1、協議履行期間,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協議解除。

2、基於志願服務的質量要求與服務對象的現實需求,甲方根據統一部署及服務對象反饋,無需乙方繼續提供志願服務時,或乙方因

個人原因無法繼續提供志願服務時,應至少提前 日向乙方書面提出,本協議即行終止履行。

3、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隨時解除本協議,而不爲違約;即使因解除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害,也無需給予甲方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

(1)甲方組織乙方參與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活動的;

(2)甲方組織乙方以志願服務的名義參與任何以營利爲目的的活動的;

(3)甲方違反國家、甲方所在地或者本單位的志願者管理規定的;

(4)甲方組織乙方從事的志願活動有損於乙方人格形象的;

(5)甲方因自身原因明顯不需要志願服務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隨時解除本協議,而不爲違約;即使因解除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害,也無需給予乙方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

(1)乙方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爲的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有違反本協議或者甲方相關規章制度的行爲,給甲方造成聲譽、經濟損失的;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不履行志願服務承諾或其服務在接受甲方評估時,未能通過或達標的;

(4)乙方以志願服務的名義開展任何營利爲目的的活動,用於爲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違背社會公德的;

(5)發現乙方隱瞞協議簽定前已患重大疾病或提供其它重大虛假信息等情況,並導致其不宜繼續從事志願服務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不承擔任何責任;

(6) 乙方其他與志願者身份、志願服務性質明顯不符的行爲,情節嚴重的。

5、本協議履行中,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因簽訂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政策變更,致使原協議無法履行,甲、乙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可以協議解除本協議。

6、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屆滿的;

(2)本協議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以破產、解散、註銷等形式不復存在的。

協議終止履行,甲方應及時爲乙方結清應爲乙方承擔的志願服務成本,乙方應妥善處理完畢其當次志願服務,不致因此給甲方或服務對象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十六、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首選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註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適用現行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

十七、解釋

1、本協議採用中、英文文本同時簽署時,中、英文不一致時,以中文文本爲準。

十八、補充與附件

1、甲方與本協議有關的規章制度作爲本協議附件;簽署本協議時,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乙方已閱悉確認,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體如下:

(1)

(2)

2、經乙方簽章認可,甲方蓋章確認的《志願服務承諾書》作爲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協議效力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簽字、蓋章之日不一致的,以最後簽字、蓋章的日期爲準);至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期滿時失效。

3、 本協議履行中,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需對本協議修訂或變更,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加蓋單位章):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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