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快件業務合作協議書(精選1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98W

國際快件業務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快件業務合作協議書(精選1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國際快件業務合作訂立本合同,以便相互促進、共同遵守。

第一條期限

本協議籤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_____年。如本協議期滿需要續簽,雙方應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完成以下事宜

1、在本協議續簽備用處(如該處已用完,應更換新的協議書)重新簽字、蓋章,日期應與上年期滿日相接。

2、更換並重籤適用於下一合同期限的附件一、附件二。

第二條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委託甲方出運國際快件,甲方應盡全力以最快的時間安排運送快件。

第三條價格

甲方根據其市場公佈價格、乙方的月發件量和收件地分佈、協議的履行期限等因素,決定其對乙方的價格(見附件一)。乙方享受的實際價格,等於甲方市場公佈價與附件一對應百分比的乘積。

第四條調價

1、預測:甲方在預測乙方月發件量和收件地分佈等因素的基礎上,決定對乙方的價格。當實際與預測出現較大差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調整價格。

2、補收:當出現下列情況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對本協議發生之日給予乙方的折扣予以收回。

乙方將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義務擅自轉給第三方;、

乙方將甲方提供的運單、包裝等甲方專有物品轉給第三方;、乙方不能按時、足額給付甲方運費;

在合同期內,未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快件業務轉給第三方快件公司出運。(當甲方無能力提供第三方快件公司服務時除外);

3、密度:甲方市場公佈價格時根據標準體積重量比(63:1)制定得。若乙方託運的體積重量比超標時,甲方有權按體積重量進行收費。

加收:若發生簽訂本協議時無法預測的臨時費用(包括當不僅限於關稅、倉儲費等),甲方有權額外收取這類費用,但需逐項鑑別。

年審:價格百分比最少每年審覈一次。如有修改,甲、乙雙方應協商調整價格。

本條(即第四條)規定的調價或加收,甲方應在發生後的7日內作出書面確認。

第五條甲方免費提供各類物料,國際單證、紙箱資料等,但乙方必須保證專物專用。

第六條1、乙方保證所有託運貨物都沒有法律、條約和公約禁運的物品。

注:禁運物品是指國際民航組織規定的危險品、貴重品、有害材料、武器、軍用裝備及其零部件、非法藥品或毒品、寶石、珠寶首飾、現金、有價證卷、動植物、法律禁止的類似貨物、需要特別處理或標有必要條件的貨物;

已向我司聲明,協議同意作爲特別運輸的不在此列;

2、甲方有權根據自己的判斷,拒收乙方補安全、不合法的託運貨物。

第七條甲方承諾全部通過國際快件網絡將乙方委託甲方的國際快件運送到目的地,並提供免費的快件跟蹤查詢,加急服務等。在乙方沒有指定網絡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根據地區的不同選擇優勢網絡渠道出貨。現本公司提供的其他網絡價格參考附件二。

第八條所有運費到付的快件,若乙方的客戶在八個月內拒付,則應付運費無條件全部由乙方支付,不享受優惠折扣。

第九條甲方每月憑單證、電腦帳單,於一周內與乙方結清運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國際快件業務合作協議書 篇2

本協議書由以下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簽署並生效。

1.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地址爲:

郵政編碼:

2. 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營地址爲:

郵政編碼:

鑑於:

1. 甲方與乙方進行技術及業務合作事宜,雙方將以書面或口頭形式要求對方提供,並將擁有或已經擁有對方某些非公開的、保密的、專業的信息和數據;

2. 雙方願以本協議規定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爲此,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屬於提供方或其股東及其他關聯公司所有或專有的,或提供方負有保密義務的有關第三方的下列資料及所有在信息載體上明確標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於:集成電路設計版圖數據、業務記錄和計劃、貿易機密、技術資料、產品項目、產品設計信息、價格結構、成本等非公開的、保密的或專業的信息和數據。

第二條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 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時,接受方已經通過其他來源獲悉的、無保密限制信息;

2. 一方通過合法行爲獲悉已經或即將公諸於衆的信息;

3. 根據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條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條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後,必須承擔以下義務:

1. 對保密信息謹慎、妥善持有,並嚴格保密,沒有提供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接受方僅可爲雙方合作之必需,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並且該公司應首先以書面形式承諾保守該保密信息;

3. 接受方僅可爲雙方合作業務之必需,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其直接或間接參與合作事項的管理人員、職員、顧問和其他僱員(統稱“有關人員”),但應保證該類有關人員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

4. 若具有權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將(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類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須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將配合提供方採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 若接受方或有關人員違反本協議的保密義務,接受方須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沒有得到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協議書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五條 雙方同意,本協議生效後,如國家頒佈有關產權資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規與管理條例,雙方有義務遵守這些法律法規與管理條例。

第六條 本協議的各部分構成完整的保密協議,並取代雙方此前任何有關本協議所述事項的理解或協議。未經他方書面同意,本協議不得變更或修改。

第七條 雙方承認並同意,除提供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達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並不構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轉讓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對其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其他知識產權擁有的利益,亦不構成向接受方轉讓或其他知識產權等有關利益。

第八條 本協議接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中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應在蘇州仲裁解決。

第九條 本保密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且在雙方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完成之後_____年內持續有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國際快件業務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受權代表人:

乙方:受權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自願、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所達成的真實意願。

本協議明確規定了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基本內容。

1、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爲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2、乙方爲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3、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4、乙方爲甲方提供企業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

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利潤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爲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5在項目進行過程及完成交貨後,乙方有義務跟進貨款事項。

二利益分配。

1乙方爲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甲方會支付乙業務費用。

此費用包含乙方在承接業務過程

中所產生的所有開支。

2甲方支付乙方業務費用按實際利潤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其體如下。

21當乙方當次的業務項目金額達到達人民幣1至20萬元以內時按純利潤的20%分期支付給乙方,其體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額按收到客戶支付金額定。

22當乙方當次的業務項目金額達到達人民幣20至80萬元時按純利潤的25%分期支付給乙方,其體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額按收到客戶支付金額定。

23當乙方當次的業務項目金額達到達人民幣80萬元以上時按純利潤的30%分期支付給

乙方,其體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額按收到客戶支付金額定。

24業務前期甲方所收到客戶的項目第一筆定金時,甲方暫不支付乙方務業費用。

當甲

方收到客戶第二筆項目費用時開始,每次會按乙方當次項目協議費用所得按實際本次收到項目費用按比例支付給乙方。

25當次項目結束(項目“結束”指收到客戶訂單的全部貨款)甲方在一個月內支付完乙方

業務所得。

三技術保密

11雙方應當對本協議的內容、因履行本協議或在本協議期間獲得的或收到的他方的商務、財務、技術、產品的信息、用戶資料或其他標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內容(簡稱“保密資料”)保守祕密,未經信息披露方書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協議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2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後,資料接受方必須在協議終止或解除後[2]個工作日內將保密資料全部返還資料披露方,並銷燬所有複製件。

3本保密義務應在本協議期滿、解除或終止後仍然有效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嚴格履行義務,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

2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中途退出合作,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解除本協議。

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全額賠償對方的損失。

五協議有郊期和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爲自雙方簽署起到當次合作項目結束(項目“結束”指收到客戶訂單的全部貨款)。

2在乙方出現違約的情況下,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合理期限內糾正其違約行爲,甲方可書面

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協議而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國際快件業務合作協議書 篇4

數據通信(無線上網)業務合作協議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目的

甲方根據_________數據通訊業務需要,與乙方共同建設_________數據通信業務平臺。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各項協議如下。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無償提供進入大樓的專線引入孔位及大樓內的井道,方便乙方專線接入。

2、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瞭解網絡建設、運行和業務開通情況,享受乙方公示的大客戶特殊服務和各項優惠政策。

3、甲方有權在乙方提供的_________數據通信業務規定的範圍內,向乙方提出相關的技術支持和要求。

4、甲方負責自備設備的運行維護,並有義務保證乙方設備在用戶端所要求的安全運行環境。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電信業務從事違法活動。

6、甲方系統內的結算單位需按時足額繳納有關費用,並有權向乙方索取費用詳單。

7、甲方爲通信業務的使用者,享有正常使用通信服務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根據國家信息產業部的有關規定開展業務,並對此業務的合法性負責。

2、乙方應按時向甲方通報網絡建設情況和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持。

3、乙方對自己的網絡進行調整前,以書面形式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引起甲方業務中斷時間超過半小時的調整不能在甲方正常工作時間進行。乙方應確保專線的正常運行,並負責專線的日常維護和檢修。

4、乙方爲保證甲方的業務應用,向甲方開放乙方的_____服務器及其數據庫服務,並協助甲方完成甲方的_____與乙方的_____服務器的互聯工作。

5、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和業務有關的建設與維護中積極配合。

6、乙方在甲方投資建設的所有管道、杆路、光纜及設備等所有權屬於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供甲方使用。

7、乙方爲通信業務的提供者,承擔提供通信網絡服務的義務。

8、乙方享有按期收取通信費用的權利,但必須向被收取費用人(使用人單位)提供費用帳單及發票。

9、乙方及其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同時基於此_________數據通信業務戰略框架協議與交通系統各單位簽訂相應的通訊業務費用合同。

10、若協議期內,如_________數據業務資費上調,甲、乙雙方仍然按原有資費標準執行,折扣優惠按本協議第十一款第二條執行;如資費下調,則在下調資費標費標準基礎上,折扣優惠仍按本協議第十一款第二條執行。

四、通信業務服務內容:

無線上網數據業務應用。

五、通信業務開通的前期準備工作

開通_________無線上網數據通信業務;

甲方前期的準備工作爲:

設備:防火牆1臺、局域網交換機1臺、vpn網關1臺等。除上述設備外,其餘相關設備則由乙方提供給甲方使用;

乙方前期的準備工作爲:

1、按甲方要求,乙方準備_________個用戶數申請號段;

2、爲光纖接入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及相應的由乙方提供的所需設備。

六、安全保障:

1、乙方負責_________卡的發放及登記工作;

2、乙方向使用對象發放_________卡後,自發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備案。

3、乙方要確保_________卡發放的安全,絕不允許_________卡發放到 以外的單位或個人,否則甲方有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所產生費用甲方不承擔,引起的法律與經濟後果也由乙方承擔。

4、__________卡發放對象名單(見附件1)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實施聯繫人名單(見附件2)。

七、通信業務開通期限:

開通_________無線上網通信業務的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八、通信業務使用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_________無線上網通信業務的期限爲: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九、雙方特約:

1、乙方爲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號段,乙方爲甲方開通號段中的號碼後,10個工作日內需通知甲方備案。

2、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5天內完成安裝和調試。

3、乙方下屬分公司將根據甲方的需求設立相應的結算帳號。

4、甲方在使用乙方的_________數據通信業務出現通信故障時,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1小時內向甲方聯繫人反饋故障處理情況。

5、乙方制定客戶經理作爲與甲方的聯繫人,全面負責所有系統、程序、線路的安裝、調測和後期服務工作,客戶經理應定期走訪甲方,及時解決甲方的需求,並應保證7×24小時均可聯絡。

6、乙方提供24小時熱線服務電話(_________)。

十、費用條款:

1、無線上網費:

自由套餐上網費: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開標準資費省內_________元/小時、省外_________元/小時執行,或按流量_________元/kbyte,省外_________元/kbyte。

包月套餐(可省外漫遊):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開資費標準,以下各項套餐所包時長或流量爲省內資費標準,省外漫遊使用按省內資費的雙倍收取:

(1)_________套餐,包月費_________元,所包時長每月_________小時(按計時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計量制);

(2)_________套餐,包月費_________元,所包時長每月_________小時(按計時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計量制);

(3)_________套餐,包月費_________元,所包時長每月_________小時(按計時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計量制);

(4)超級商務套餐,包月費_________元,所包時長每月_________小時(按計時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計量制);

(5)_________套餐,包月費_________元,所包時長每月_________小時(按計時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計量制);

2、折扣優惠:在按以上第1條款標準資費方法計算每個結算帳號的無線上網費後,對甲方_________套餐上網費給予_________優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網費給予_________優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網費給予_________優惠,超出套餐部分按自由套餐優惠折扣(即_________優惠)。

3、乙方年上網費(包括包月)在_________萬元以內(包括_________萬元)按第2款折扣優惠;超過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以上部分將給予_________優惠(包括包月)。

4、無線上網卡購買費爲每張卡_________元。

十一、結算方式:

1、雙方結算人:由乙方下屬分公司向甲方結算單位進行結算。

2、票據的出具:乙方下屬分公司負責向費用結算的機構出具有效票據。

3、結算日期:以正式開通日爲起始日。

4、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完成對其所屬結算單位的結算工作。

十二、滯納金條款:

按照國家對通信行業收取滯納金的規定標準。

十三、保密條款

本協議所涉及的有關資費、商業信息,均屬於商業機密,只限於簽約雙方及下屬機構爲實現本協議及相關補充協議內容時內部使用。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地複製、傳遞給他方。違反者將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今後經濟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四、爭議解決條款:

雙方同意,將盡最大努力協商解決雙方之間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一切爭議。如果在出現上述爭議之日起 日後,仍沒有解決並且雙方又無法繼續協商時,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五、協議生效、有效期限及終止條款:

本協議有效期限爲_________年,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協議期限屆滿之前的兩個月內,如任何一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本協議自行延續 年,以此類推。

協議期限屆滿之前的兩個月內,如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本協議期限屆滿時自行解除或終止。

十六、關於補充協議

甲方與乙方可以就本協議未盡之事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規定條款的補充說明,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在費用產生後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交通系統各單位儘快繳納費用,在此期間乙方不得終止爲甲方及交通系統各單位的服務,否則乙方須賠償一定費用(即免去當次所屬單位應繳費用)。

2、如甲方或交通系統各單位不按時向乙方繳納費用,乙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第十三條(滯納金條款)的規定收取滯納金。

十八、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的附件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未盡事宜可在補充協議中另行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甲方協議實施聯絡人名冊(略)

2:乙方協議實施聯絡人名冊(略)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署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文本

國際快件業務合作協議書 篇5

編號

電子支付業務合作協議

重要提示

請甲方認真閱讀本協議全文,尤其是帶有▲▲標記的條款。如有疑義,請及時提請乙方予以說明。

甲  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支付平臺網址:

電子商城網址:

服務熱線電話號碼:

乙  方: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負 責 人:

通訊地址:

鑑於:

甲方建立了(在□內打√,單選)

□電子商城(指一種電子商務應用系統),並通過該電子商務應用系統向客戶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

□支付平臺,指甲方建立的,中立於交易的買賣雙方、中立於電子商城與乙方電子支付系統,爲通過電子商城進行的電子交易提供購物資金劃撥渠道的電子應用系統。

甲方爲促進電子商城/支付平臺的商品或服務交易,向乙方申請支付結算服務。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電子支付系統”指乙方以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或其他電子手段爲媒介,爲甲方和客戶提供電子交易支付結算服務的電子銀行系統。

1.2“客戶”指已在賣方訂購商品或服務, 並在乙方開通電子支付功能,通過網上支付、手機支付(不包括使用手機通過乙方95559電話銀行進行電話支付,下同)等方式進行支付並結算的乙方太平洋卡持卡人。

1.3“賣方”指通過電子商城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一方。“鑑於”條款下勾選甲方建立電子商城的,賣方即甲方。

1.4“電子支付”指乙方以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或其他電子手段爲渠道,爲甲方和客戶提供的交易支付結算服務。

1.5“聯機支付模式”指客戶在賣方訂購商品或服務,聯動通過乙方電子支付系統進行款項支付的支付模式。

1.6“訂單支付模式”指客戶在賣方訂購商品或服務,甲方將訂單實時傳送到乙方電子支付系統生成待付訂單,客戶在24小時或甲方或賣方(甲方系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規定的訂單有效期內通過乙方電子渠道另行進行訂單確認和付款的兩階段支付模式。

1.7“預留電話”是指客戶在賣方訂購商品或服務時所預留的電話號碼,手機支付用戶必須預留手機號碼。

1.8“交易信息”指甲方在收到客戶購買商品或服務的交易指令並進行電子簽名後,向乙方發送的電子訂單信息,包括商戶客戶號、訂單號、客戶所購商品或服務名稱、交易幣種及應實際支付的金額等。

1.9“支付指令”指客戶通過電子支付系統對交易信息進行確認後向乙方發送的電子信息,包括交易信息的內容、已開通電子支付功能的太平洋卡的卡號及交易密碼等。

2.0“錯誤”指乙方未及時或未正確地將客戶支付的款項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結算賬戶。

2.1“交易日”,就單筆電子支付交易而言,指乙方爲客戶提供電子支付結算服務的日期。

2.2“工作日”指商業銀行辦理對公業務的營業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

第二條 合作內容及方式

2.1甲乙雙方共同合作實現雙方電子商城/支付平臺和電子支付系統的鏈接,爲客戶和甲方提供電子交易所需的電子支付結算服務。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身系統運行產生的全部費用。

2.2雙方遵循乙方提供的數據傳輸接口,採用聯機交易方式進行操作,在雙方系統正常運行情況下,對外提供24小時服務(乙方電子支付系統進行日終批處理或系統維護而暫時中止提供相關服務的除外),並以每日24:00作爲日切時間,24:00以後爲次日。乙方可根據系統情況調整日切時間,但應提前 天通知甲方。若實現合作還需硬件支持,則雙方協商解決機具設備的配置問題。

2.3甲方收到客戶購買商品或服務的交易指令後,應使用乙方提供的商戶證書等認證資料進行電子簽名,真實、準確、完整地向乙方發送交易信息。然後客戶通過使用乙方的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進行支付操作。乙方收到能夠有效識別的支付指令後,應及時扣劃客戶太平洋卡內相應款項,並通過支付系統及時向甲方提供支付結果的反饋信息,包括商戶客戶號、訂單號、交易幣種及支付金額、支付處理結果等。客戶電子支付結果以乙方提供的反饋信息爲準。

2.4甲方與乙方就下列電子支付業務開展合作(在□內打√,可以複選):

□網上支付 □手機支付 □其他:

甲方在與乙方合作的電子支付業務中將採用下列支付模式(在□內打√,可以複選):

□聯機支付模式 □訂單支付模式

2.5甲方應負責處理客戶的有關諮詢、投訴及退貨請求。如客戶向乙方提出有關諮詢或投訴,乙方應協助客戶聯繫甲方處理。甲方應自行解決任何因商品或服務質量、商品交付等與客戶、賣方或客戶與賣方發生的爭議。

2.6甲方同意並委託乙方向客戶支付退款的,應向乙方提交退款指令,包括訂單號、退款類型及實際退還的金額等。退款類型包括交易撤銷、全額退貨和部分退貨三種,如爲交易撤銷,退款指令須在交易當日日終前提出,乙方根據退款指令將已扣劃的客戶支付款項劃付給原交易客戶;如爲全額退貨或部分退貨,退款指令須在原交易日次日起90天內提出,乙方根據退款指令從甲方結算賬戶劃轉相應款項給原交易客戶。對於任一筆支付交易,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交多次部分退貨指令,但根據該等指令向原交易客戶退還款項的總金額不超過原支付交易金額。乙方可根據系統情況調整前述退款指令的提交時間,但應提前 天通知甲方。

2.7甲方應按以下約定向乙方支付電子支付業務交易手續費:

甲方授權:乙方有權從甲方開立在乙方的結算賬戶中扣收電子支付業務交易手續費。電子支付業務交易手續費的收取和客戶電子支付款項的劃付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甲方應確保結算賬戶內的資金餘額足以支付手續費,如餘額不足,則乙方系統扣收手續費失敗,需甲方補足相應金額後再扣收):

(1)前收費:在每個交易日的次工作日,乙方將交易日已扣劃的客戶電子支付款項全額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結算賬戶,同時,從該結算賬戶中扣收手續費。

(2)後收費:在每個交易日的次工作日,乙方將交易日已扣劃的客戶電子支付款項全額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結算賬戶。在每月1日根據甲方上月支付交易情況以及雙方手續費約定,從第3.1條約定的結算賬戶中扣收相關手續費。

2.8甲方委託乙方向客戶支付退款的,乙方對退款不收取手續費。

對於交易撤銷,乙方不向甲方收取原支付交易的交易手續費。

對於退貨交易:

若甲方在第2.7條約定中選擇適用“前收費”,乙方不退還已收的原支付交易的手續費。

若甲方在第2.7條約定中選擇適用“後收費”,乙方可退還手續費。退還手續費根據原收取手續費與退款金額比例計算,取整到分,在每月1日軋差計入乙方向甲方扣收的交易手續費中。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應在乙方營業網點按乙方提供的格式填寫申請表,並按乙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信息,準確填寫電子支付業務的結算賬戶,包括戶名、賬號及用途,用於本協議項下電子支付業務的支付結算。

3.2甲方需通過乙方企業網上銀行系統向客戶在乙方開立的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劃款的,應事先按乙方要求辦理有關手續,向乙方申請開通乙方企業網上銀行相關業務功能。

3.3甲方負責電子商城/支付平臺的日常運作和維護工作。

3.4甲方不得利用電子商城/支付平臺(甲方系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不得參與、協助電子商城)從事色情服務、賭博及博彩或其他非法活動、或出售毒品、違禁藥品、黃色出版物、軍火彈藥或其他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物品。

3.5甲方不得在訂單有效期內擅自取消或修改訂單信息,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因甲方取消或變更訂單信息造成客戶無法及時支付的,由甲方負責對客戶做好解釋工作並應妥善處理由此引發的糾紛。

3.6在客戶購買時,甲方必須首先徵詢客戶使用的支付手段,在客戶選擇電子支付業務後,不得要求客戶預留銀行卡卡號、密碼、姓名、證件號碼等信息,否則客戶和交通銀行由此產生的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

3.7甲方應接受客戶使用乙方電子支付系統進行電子交易支付,不得無故或藉故拒絕受理,不得對客戶使用電子支付系統收取附加費用。

3.8甲方如變更電子商城/支付平臺IP地址、網址等信息,需乙方調整電子支付系統的,須提前15天書面告知乙方;對電子支付系統調整前因甲方信息變化導致錯誤而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3.9甲方有權通過電子支付系統查詢第3.1條約定的申請表記載的結算賬戶的賬戶餘額及查詢日前3個月內的結算記錄,甲方有權要求對錯誤進行改正。

3.10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業務和機具使用的培訓。

3.11甲方應利用電子商城/支付平臺及甲方其他自有網站積極宣傳乙方的電子支付業務及電子支付系統功能,並在電子付款說明以及電子業務宣傳中根據乙方提供的資料準確陳述乙方電子支付業務的名稱、標識、電子支付系統的域名、使用方法和乙方在本協議中所作的承諾。

▲▲3.12甲方應妥善保管並正確使用乙方提供的接口軟件及認證資料,不得轉讓、許可他人使用該軟件或篡改認證資料。凡使用商戶證書或用戶證書等認證資料通過乙方的電子支付系統進行的任何操作,均視爲甲方所爲,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3.13甲方可能發生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甲方變更企業名稱、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第3.1條約定申請表記載的結算賬戶戶名或賬號;

(2)甲方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合併(兼併)、合資(合作)、分立、產權轉讓等;

(3)甲方以出售、贈與或其它方式處分電子商城/支付平臺;

(4)甲方就電子商城/支付平臺域名及/或通用網址的註冊或使用與第三方發生爭議。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負責電子支付系統的日常運作和維護。

4.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雙方數據傳輸的接口軟件以及認證資料,並提供必要的培訓以及相關資料。

4.3乙方有權根據系統升級或服務改進等需要暫時中止提供電子支付服務,但應提前3天通知甲方,並預告恢復日期。

▲▲4.4乙方根據支付指令付款的,對因此導致的客戶對甲方錯付、少付或其他情形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執行支付指令時因客戶太平洋卡內餘額不足等原因無法完成扣劃的,對未扣劃產生的後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4.5乙方根據甲方退款指令退款的,對因此導致的甲方對客戶錯付、少付或其他情形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執行甲方退款指令時因其結算賬戶餘額不足等原因無法完成扣劃的,可拒絕執行並及時通知甲方,對未扣劃產生的後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信息披露與保密

5.1甲方應對本協議的內容、乙方向其提供的乙方及客戶的所有信息和資料予以保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在本協議目的之外使用。

5.2乙方應對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其他書面標註需保密的信息和資料負保密責任,但下列情形除外:

(1)適用法律法規或上市規則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門或政府部門要求披露的;

(3)向乙方的外部專業顧問披露的;

(4)甲方同意或授權乙方進行披露的。

5.3甲方同意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所有有關甲方的信息和資料,願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1)爲下列目的向業務外包機構、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其他金融機構及乙方認爲必要的其他機構或個人,包括但不限於除乙方以外的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機構,或者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擁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許其使用該等信息和資料:①爲開展電子支付業務或與電子支付業務有關,例如推廣交通銀行電子支付業務等;②爲乙方向甲方提供或可能提供新產品或服務或進一步提供服務;③爲更好地維護、管理和提升客戶關係;

(2)爲業務運營、管理、統計、分析和風險控制的目的使用或允許第三方在保密的基礎上使用該等信息和資料。

第六條 通知

6.1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聯繫方式(包括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傳真號碼等)均真實有效。任一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甲方應立即以書面方式將變更信息寄/送至乙方在本合同填寫的通訊地址。該等信息變更僅在乙方實際收到更改通知並更改有關記錄後生效。

6.2除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外,乙方對甲方的任何通知,乙方有權通過以下任一方式進行。乙方有權選擇其認爲合適的通知方式,且在任何情況下均無需對郵遞、傳真、電話或任何其他通訊系統所出現的任何傳送失誤、缺漏或延遲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同時選擇多種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較快到達甲方爲準。

(1)公告,以乙方在其網站、網上銀行或營業網點發布公告之日視爲送達日;

(2)專人送達,以甲方簽收之日視爲送達日;

(3)郵遞(包括特快專遞、平信郵寄、掛號郵寄)送達於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通訊地址,以郵寄之日後的第3日(同城)/第5日(異地)(即使該郵件可能被退回)視爲送達日;

(4)傳真或其他電子通訊方式送達於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傳真號碼或電子通訊地址,以發送之日視爲送達日。

6.3甲方確認並同意,除非乙方實際收到甲方關於變更通訊地址的書面通知並更改有關記錄,甲方在本協議填寫的通訊地址是法院向甲方送達司法文書及其他書面文件的地址。本協議爭議解決過程中,法院通過郵遞(包括特快專遞、平信郵寄、掛號郵寄)方式將司法文書或其他書面文件送達於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通訊地址的,以甲方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爲送達日;甲方未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以郵寄之日後的第3日(同城)/第5日(異地)(即使該郵件可能被退回)視爲送達日。

除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外,法院對甲方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權通過第6.2條約定的任一方式進行。法院有權選擇其認爲合適的通知方式,且在任何情況下均無需對郵遞、傳真、電話、電傳或任何其他通訊系統所出現的任何傳送失誤、缺漏或延遲承擔任何責任。法院同時選擇多種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較快到達甲方者爲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因甲方違約或甲方系統漏洞等系統安全原因給乙方或客戶造成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如同時導致乙方聲譽受損(包括但不限於電子支付系統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及時有效的支付結算服務),甲方還應按乙方要求採取充分的措施以消除不良影響。

7.2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1)電子商城/支付平臺拒絕受理客戶使用電子支付系統進行交易的;

(2)電子商城/支付平臺與客戶串通詐騙乙方資金的;

(3)乙方認爲支付交易行爲涉嫌套現或支付交易行爲被有權機關認定爲涉嫌洗錢或其他犯罪活動的;

(4)甲方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或電子商城/支付平臺經營資格被撤銷;

(5)電子商城/支付平臺詆譭或損害電子支付系統聲譽的;

(6)甲方利用電子商城/支付平臺(甲方系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參與、協助電子商城)從事色情服務、賭博及博彩或其他非法活動、或出售毒品、違禁藥品、黃色出版物、軍火彈藥或其他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物品;

(7)甲方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其債權人申請破產;

(8)甲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被列入中國銀聯的風險信息共享系統;

(9)甲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與第三人發生糾紛,可能或已經被追究法律責任,乙方認爲可能或已對甲方經營或履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

(10)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違規或違反所適用的交易所規則,乙方認爲可能或已對甲方經營或履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

▲▲7.3如因乙方的過錯,電子支付系統未能及時、準確將客戶電子支付款項劃轉至甲方開立在乙方的結算賬戶,乙方應負賠償責任,賠償範圍以乙方應履行劃轉義務之日起到實際劃款至甲方結算賬戶之日期間的活期存款利息爲限。

7.4因甲方未在結算賬戶內存入足夠資金,導致乙方扣收相關手續費延遲,甲方應負賠償責任,賠償範圍以首次扣收手續費失敗之日起至實際扣足手續費之日間的手續費的活期存款利息爲限。若超過

天甲方仍未及時存入足夠資金,導致乙方無法扣收手續費,乙方有權停止爲甲方提供電子支付業務服務。

▲▲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由於網絡、電訊連接、系統設備的有效性、穩定性和安全性存在不確定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網絡流量、通訊故障、停電、電腦病毒或黑客攻擊等非交通銀行所能控制的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

(2)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協議約定義務。

第八條 協議的有效期與終止

8.1本協議有效期爲一年。甲乙雙方如無異議,本協議於有效期滿後自動延期一年,續展次數不限。

8.2如任何一方對協議屆滿後延期有異議的,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則本協議有效期滿即行終止。

8.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並書面通知甲方:

(1)連續6個月沒有通過電子支付系統發生交易的;

(2)其他乙方認爲需立即終止協議的情形。

▲▲8.4乙方有權變更、中止本協議所述電子支付結算服務的具體內容,並於執行前30日通過交通銀行門戶網站、網上銀行網頁、手機銀行系統或乙方營業網點進行公告。甲方在乙方公告執行後繼續辦理電子支付結算業務的,視同接受乙方公告中關於服務變更或中止的內容。乙方有權終止/取消本協議項下電子支付結算服務,並提前30日通過交通銀行門戶網站、網上銀行網頁、手機銀行系統或乙方營業網點進行公告。

8.5本協議終止後,甲方應立即在電子商城/支付平臺公告終止事宜。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無論交易信息通過何種因特網網絡路徑或其他電子途徑傳遞到乙方,本協議及履行本協議的任何行爲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協議項下爭議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本協議在以下條件同時滿足後生效:(1)經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單位印章;(2)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電子銀行部在第3.1條約定的申請表“總行電子銀行部審批意見”欄內簽署“同意”並簽章。

甲方確認並同意,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電子銀行部的審批結果可能是不同意,乙方不保證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電子銀行部的審批意見爲同意。如自本協議所載簽署日起15個工作日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電子銀行部未在第3.1條約定的申請表“總行電子銀行部審批意見”欄內簽署“同意”並簽章的,本協議自動解除。

11.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已通讀協議全部條款,乙方已應甲方的要求作了詳細說明,甲方簽署本協議時對所有內容無疑問異議,理解協議條款尤其是帶▲▲標記條款的含義及其法律後果。

甲方(公章): 乙方(單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簽署日:  年 月 日

國際快件業務合作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建立業務合作關係,促進乙方爲甲方更快拓展市場,同時確保乙方利益神聖不可侵犯。爲明確雙方責任,就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雙方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協議的收款方式、議定證明、分成方法、交付方式、交付時間、合同期限;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專業人士協助乙方洽談業務,包括客戶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提供業務助理協助乙方開發、跟進、維護客戶、整理相關資料,並及時彙報給乙方等。

2、甲方提供業務必備資料給乙方開發和維護客戶。

3、甲方願意協同乙方和乙方開發的客戶辦理合同手續並簽訂合同;若乙方提供的客戶要求籤訂合同的同時辦理司法見證手續,費用由甲方和乙方開發的客戶各承擔一半。

4、甲方願意陪同乙方到乙方開發的客戶處實地考察,甲方也願意陪同乙方接受乙方開發的客戶代表到甲方工廠實地考察,兩項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5、按照附錄一的要求,及時與乙方分成。

6、甲方可以與乙方共同攻關客戶,但所有應酬費由甲方支付。

7、甲方可以與乙方共同維護客戶,應酬費全部由甲方支付。甲方應在乙方知情、許可、陪同下與乙方共同維護乙方開發的客戶。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將乙方客戶轉讓給同行業合作。

8、甲方每月提供一份乙方客戶確認的對帳單及提成款項清單給乙方。

9、甲方不得虛報、少報、漏報乙方開發的客戶所下的所有訂單,並及時、主動向乙方彙報相關進度。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引見或邀請客戶專業人士與甲方專業人士洽談業務,說明客戶產品的品質和技術要求、驗貨標準,交貨週期、付款方式等。

2、乙方提供客供圖紙或客供樣品給甲方報價、打樣,並確保圖紙或樣品的真實性、有效性、及時性。乙方主要負責跟進、維護自己開發的客戶,包括報價、送樣、送貨等,甲方協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3、乙方可以以個人名義和甲方法人代表簽訂本協議。

4、乙方開發的客戶的所有報價單上的業務聯繫人必須包含乙方姓氏,報價單上的簽名經甲方負責人審覈後由乙方簽名。業務助理必須將報價單備份給乙方,同乙方客戶發送郵件時必須抄送一份給乙方。

5、按照附錄一的要求,及時與甲方分成。

6、乙方可以請求甲方一起向乙方開發的客戶催收貨款。

7、在合同期限內,甲方在收到乙方客戶所下的所有訂單的每一筆貨款後三天之內必須主動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及時按約定分成給乙方。乙方可以隨時隨地監督甲方與乙方客戶的業務關係往來。

8、乙方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以甲方辦事處的形式傳真和回傳報價單及接收和回傳訂單給自己開發的客戶,甲方加蓋公章後轉送或傳真給乙方,乙方再傳真或回傳給乙方開發的客戶。乙方可以以甲方公司名義接單,但名片可以自行設計,公司電話及傳真號碼可以是乙方自己的。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協議,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承擔責任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的三天之內,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再商定相應的解決方案並簽訂相關協議。

3、一方因不可抗力確實無法承擔責任,而造成損失的,不負賠償責任。本協議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

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4、乙方爲甲方開發客戶,甲、乙雙方共同評估客戶,經過甲方審覈過的客戶,若客戶因經濟狀況而不能收回的貨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不能拿回相應的分成款項,但乙方不承擔乙方客戶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保密條款;

雙方應嚴格保守在合作過程中所瞭解的商業及技術機密,否則應對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加以補充。

補充內容;

第七條:其它;

1、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爲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協議其它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在

這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儘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協議相應的精神和宗旨。本協議適用於中國法律管轄區域服務於甲方註冊地的法院,或辦事處當地法院。

2、附錄一規定的有效期滿,本協議自動失效。屆時雙方若願意繼續合作,應重新訂立協議。合同期限

最短爲兩年,最長不限。

3、本協議經過甲、乙雙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更改,必須由雙方共同協商後簽字確

認。

4、本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

5、本協議爲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國際快件業務合作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匯款地址(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鑑於:

乙方是擁有大量用戶羣互聯網信息提供商,擬採用短信等移動通訊方式,向自己的會員及手機用戶及時發送各類娛樂資訊及相關活動的短信息。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擁有短信息特服號通道,技術力量和移動數據通訊管理平臺。

雙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短信平臺爲最終用戶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務,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公平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經認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作內容

1.1 甲乙雙方就短信業務開展合作。乙方確保在雙方協議期限內不再與第三方進行類似合作,否則將視爲違約。

1.2 乙方負責和決定對最終用戶提供信息服務的內容和用戶宣傳推廣工作,甲方通過其渠道資源爲乙方提供市場推廣的支持。

1.3 乙方應保證向用戶提供的短信息及相關服務質量優良並及時更新,如因信息質量和服務質量問題引起的用戶投訴,其經濟和名譽損失由乙方承擔,並妥善處理此類投訴的客戶服務工作。

1.4 甲方負責提供短信服務的全部技術及設備,並負責技術平臺搭建,用戶數據庫管理及對乙方的技術支持、技術接口,保證滿足業務需求。

1.5 甲方負責通過移動運營商爲乙方完成信息費的代計費和代收費工作。

1.6 甲方負責協調“_________”和“_________”兩家移動運營商,保證信息發送的及時和不丟失,凡因信息下發通道不暢引起的用戶投訴和經濟損失,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運營商網絡和用戶手機設置等問題造成的投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確認,並向用戶合理解釋,獲得諒解。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與權利

2.1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本項目短信平臺,短信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維護工作;

(2)甲方負責向_________,_________申報全網業務,短信服務計費和服務費收取工作;

(3)甲方負責信息接入標準的制訂,併爲乙方提供規範的接口標準;

(4)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後臺應用程序接口函數包,並負責在信息接入具體程序開發時的技術指導;

(5)甲方負責乙方接入短信的透明傳輸,並保證所傳信息內容的完整性;

(6)甲方負責自身短信平臺系統的安全和穩定,負責對服務業務運營狀況進行監控,發現異常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並及時處理;

(7)對於非甲方系統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應及時通知乙方,並配合乙方共同對故障原因進行分析及處理;如因甲方系統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應及時通知乙方,如乙方因此而造成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8)甲方有權對乙方所發送的信息量進行統計及監控。

2.2 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網站相關信息服務以及所發送短信內容的編輯及提供;

(2)乙方負責網站相關信息服務及短信內容合法性、政策性及安全性,保證互聯網及手機短信息的內容遵循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電信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3)乙方應保證本合作項目信息內容的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如單純因乙方提供的信息錯誤而引起的責任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不得利用此信息接入通道來傳送未經最終用戶同意接收的任何信息;

(5)乙方負責自身業務系統的安全與穩定;

(6)乙方負責最終用戶各種信息資費標準的最終確定,並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糾紛。

2.3 甲乙雙方均應保留推送信息內容歷史資料_________個月,以提供有關部門查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如由乙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則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條 利益分配

3.1 雙方費用結算以甲方多業務平臺的統計結果爲準,以乙方統計結果爲二次覈定依據。

3.2 甲乙雙方統計數據有較大差異(誤差超過_________%)或雙方有異議,雙方承諾在以雙方統計數據均值的基礎上先進行業務結算,並積極安排專人找出兩者差異的原因所在,協商解決;

3.3 本合作項目產生的業務收入,雙方按比例分成,具體如下:

(1)按3.1、3.2項規定,每月從移動通訊運營商處結算回來的實收短信息費,扣除相應稅負後(以下稱可分配收入),甲乙雙方按如下辦法分成:(a)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下時,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b)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時,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c)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實收短信息費定義:在sp定價的信息費中,扣除如下列_________的各項費用後,付給甲方的實際淨收入。扣除費用爲:(a)代收服務費:_________信息費的_________%,_________信息費的_________%。(b)_________不均衡通道費成本: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條標準收取(按乙方月不均衡下行短信流量參照_________新合作模式執行。)(c)壞帳:以當月移動,_________結算提供的壞帳比例爲準。

(3)短信服務費按月進行計費,計費週期爲每月1日0時起至本月月底24時止(即下月1日0時前),對不足一月的應按當月實際發生的業務量結清相關費用。

3.4 結算時間:甲方每月提供相關結算單據後,以傳真或快遞/郵件等方式及時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進行收入分成確認。甲方於移動通信運營商支付款項到帳後_________工作日內將乙方分成款付至乙方指定帳戶。

(1)_________用戶信息費結算:_________對sp的結算政策是當月費用在下月對帳並結算。所以甲方應在和_________結算完成後,於計費月下月的月底前(即計費完成一個月內)完成與乙方的對賬結算。例如:1月份(1月1日0時至2月1日0時前)計費應在3月15日前結清,依此類推。

(2)_________用戶信息費結算:_________對sp的結算政策是當月費用在下月對帳,下下月結算。所以甲乙雙方應在甲方和_________結算完成後的月底前結清費用。例如:1月份計費(1月1日0時至2月1日0時前)應在3月底前結清,依此類推。

3.5 甲方按上述期限與乙方結算費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如甲方自結算終止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未能完成與乙方的結算工作,將視爲違約。

3.6 關於包月計費和信息發送條數:乙方對包月計費的信息發送條數應有嚴格的控制,包月一項業務發送的信息條數,所產生的不均衡通道費不應大於該業務的包月信息費價格。

3.7 如果移動,聯通的收費政策發生改變,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合理調整利益分配條款。

第四條 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4.1 本協議書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2 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都不得單方面解除合約,以下情況除外:當一方不能按照協議履行義務並經對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不能補救其違約行爲,守約方有權終止合作並要求違約方進行賠償。

4.3 若合作雙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內提出終止合作,應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是否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以及善後義務的處理。

4.4 合作期間,如因政策變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必須終止或修改本協議時,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友好協商,共同修改或終止本協議。

第五條 客戶服務體系

5.1 乙方作爲客戶服務第一人應在網站上向使用網站服務和接受信息的手機用戶公佈自己的客戶服務體系,並及時解答短信息內容及網站服務方面的問題,同時向甲方客服中心反映因信息下發通道引起的客戶投訴。

5.2 甲方作爲客戶服務第二人在接到乙方客戶投訴後,應在最短時間內與運營商協調並解決由於通信網絡問題引起的乙方客戶的諮詢和投訴。甲方有義務經常監督,檢查並指導乙方短信內容,以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合作要求。

5.3 甲方客服聯繫方式:_________;乙方客服聯繫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 技術支持與培訓

6.1 爲保證本協議合作的良性發展,甲乙雙方有必要就技術支持和提高短信息流量,擴大用戶羣和加強售後服務問題保持經常的聯絡,交流和培訓。

6.2 技術支持聯繫方式: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對於上述約定條款,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執行。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並賠償守約方由此帶來的損失。

7.2 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發送的短信息內容不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要求(按“_________”和“_________”管理辦法執行),經甲方協商提醒不能及時改正時,按照_________,_________要求,甲方有權利立即終止向乙方用戶發送信息。並要求乙方賠償爲此甲方所遭受的經濟和名譽損失。

7.3 乙方在增加或減少與在本協議項下短信業務和價格時,必須先向甲方申報,通過甲方向_________運營商進行更改和測試申報,如因乙方未申報和測試造成運營商對甲方處罰,其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7.4 乙方通過甲方通道發送的信息內容和條數要嚴格按照已經_________受理和測試通過的要求執行,如甲方發現乙方違反規定羣發,做純代收費業務,利用包月計費超多條數發送信息及違反_________和_________短信發送的管理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改正,由此所造成的經濟和名譽損失應完全由乙方賠償。

7.5 因甲方原因,不能保證所提供的短信通道的質量,或因甲方責任影響保質保量傳送乙方的短信時,經協調無效,乙方有權利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和合作,由此所造成的經濟和名譽損失應完全由甲方賠償。

第八條 保密規定

8.1 凡涉及商務及技術的專有保密信息,未經信息的所有權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因不遵守該條款而引發的後果,由披露方負責,並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其他規定

9.1 甲方、乙方就本協議項下合作事宜達成的任何補充協議,實施方案等文件,均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甲方、乙方的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9.3 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違約(不包括不可抗拒情況)和變更事宜,雙方可以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9.4 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快件業務合作協議書 篇8

合同號:   

簽字地點:   

甲方:   

乙方:  

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決定建立合作關係。

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就無線增值應用業務通道進行全面合作。

並達成如下協議: 

1.合作內容  

1.1 雙方合作的網絡基礎是乙方的短信網關,其移動特服號是,聯通特服號是,服務範圍包括全國範圍移動,聯通手機用戶(當地移動,聯通運營商規定不支持增值服務的手機除外)。

1.2 甲方針對企業短信市場現狀,開通企業短信平臺,與企業短信用戶簽訂信息提供,消息接收協議後,通過企業短信平臺實時向用戶提供企業短信服務。

1.3 本項合作採用甲方與用戶簽訂短信同意接收合同,乙方並對接收用戶進行短信確認的方式。

1.4 甲方負責與企業短信用戶簽訂信息提供,短消息同意接收合同,乙方負責對新用戶進行短信確認並確保用戶是否同意接收。

甲方負責提交,發送企業短信信息。

1.5 甲乙雙方自行解決合作中各自所需的軟硬件資源,合作分界點爲互聯網。

1.6 根據市場發展,雙方可開發新的合作內容,具體方案由雙方書面另行確認後開始實施。

2.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2.1.1 甲方必須保證合作業務中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因信息內容不實或不合法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1.2 甲方利用此合作項目開展服務,宣傳等商務工作,但不能未經用戶許可(未同甲方簽訂短信同意接受合同或是未通過乙方短信確認時)擅自向用戶發送短信。

2.1.3 甲方不得使用乙方公司名稱,產品品牌,服務版權,商標權,專利權信息開展此合作項目的宣傳工作,否則乙方有權立即停止雙方合作,並有權向甲方索賠。

2.1.4 甲方有權要求及時得到每月短信下行成功流量的數據統計信息。

2.1.5 甲方在乙方所提供的id號碼下二次開發所發展的短信業務,甲方每次欲新增的短信業務必須提前向乙方公司進行申請,並得到乙方的同意。

同時,甲方應及時提供與第三方合作的新增短信業務協議原件(若只有複印本應加蓋甲方公章)。

2.1.6 甲方不能使用乙方提供的集團短信通道提供以下業務: 

(1)向非自身員工或非自有客戶羣發送信息的業務; 

(2)信息內容中包含政治敏感詞及不健康內容的短信業務; 

(3)信息內容中明顯包含廣告信息容易引起最終用戶投訴的業務; 

(4)信息內容中沒有信息發送方的企業標識容易造成最終用戶不清楚信息來源的短信業務; 

2.1.7 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申請業務代碼。

申請業務代碼時甲方須按乙方提供的申請模板進行資料填寫。

2.2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2.2.1 乙方負責短信發送網關的運行,免費提供技術維護,保障短信服務的正常運轉,但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使短信發送正常運行時,乙方不負擔責任。

2.2.2 乙方負責分配給甲方合作業務中的短信發送後臺網頁,但甲方應保證不泄漏登陸名稱及密碼,否則乙方有權停止甲方對該後臺網頁的使用權,由此產生的費用與糾紛由甲方承擔。

2.2.3 乙方不承擔因信息內容不實或不合法產生的法律責任。

2.2.4 乙方對甲方的信息質量有監督權,一經發現有違法信息或違法操作,乙方有權立即停止雙方合作,並有權向甲方索賠對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2.5 乙方負責向運營商申請業務代碼。

業務代碼批准通過後合作業務纔可開通。

如業務代碼沒有通過,乙方不負擔責任。

3.服務資費及付款方式 

3.1 服務資費 

3.1.1 甲方一次性付乙方技術維護費元整,於合同簽訂後十日內付清; 

3.1.2 短信發送資費按實際發送的短信條數計算,每下行1條短信,通道佔用費:。

3.2 付款方式 

3.2.1 甲方以預付款的方式支付短信發送費用,每次至少支付元人民幣。

甲方付款後,乙方向甲方開據正式發票。

當預付款爲零或負數時,乙方將停止爲甲方發送短信。

在每次甲方發送短信後,乙方從甲方賬戶中扣除相應款項。

乙方開戶行帳號如下:。

3.2.2 甲乙雙方確定對帳人(如有人員變更需及時通知對方)後,在每月的10日前按統計數據信息對上個月的短信成功下行流量進行對帳(並以書面形式確認),並根據實際的成功下行流量確定上月的短信費用。

3.2.3 乙方向甲方承諾每月對帳時所提供的數據真實有效。

4.信息安全責任保證 

4.1 甲方在使用甲方的通信通道過程中,將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保證本公司信息發佈的安全,並切實做到: 

4.1.1 建立健全本公司信息發佈的內部保障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信息安全責任制度和信息發佈的審批制度,嚴格審查本公司產品所發佈的信息。

4.1.2 嚴格遵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對使用本集團短信平臺發送的短信內容進行把關,保證信息內容的健康,合法。

4.1.3 明確本企業的客戶羣和客戶範圍,手機用戶必須是自願接受企業服務。

4.1.4 不利用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發佈,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1)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壞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4.1.5 若發現本公司所發佈的信息明顯屬於上述第(4)款所列內容之一的,保證立即停止傳輸,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4.1.6 對本公司所發佈的信息一時難以辨別是否屬於以上所列內容之一的,應報相關主管部門審覈同意後再發布。

4.1.7 對客戶的個人信息保密,未經客戶同意不得向他人泄漏,但法律規定的除外。

4.1.8 甲方保證:在使用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進行短信發佈活動中,服從監督和管理;若未做到上述一至七條,甲方願意按雙方合同要求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甲方未按上述信息安全責任保證規定合法使用乙方通信通道所造成或可能引發的一切後果,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自願承擔一切相關後果。

5.商業祕密及知識產權 

5.1 甲乙雙方應對其通過工作接觸和通過其它渠道得知的有關對方的商業祕密嚴格保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2 除本協議規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複製對方的商標,標誌,商業信息,技術及其它資料。

6.聲明及保證  

6.1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本協議不構成雙方間任何的僱傭關係,甲乙雙方之間應爲合作伙伴關係。

7.協議的效力  

7.1 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7.2 一方欲終止協議,應在協議有效期屆滿之日前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

7.3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雙方如無任何問題,並無書面要求提出終止協議,則可無限制自動延期,每次延期時限爲一年。

8.協議的終止及其他 

8.1 本協議因以下任何原因,甲乙雙方可以終止合作。

8.1.1 本協議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有任何一方提出不再延期。

8.1.2 經雙方協商同意終止本協議。

8.1.3 如本項目在運營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與國家現行法規政策相牴觸的情況。

8.2 如有任何一方欲提前終止此協議,需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同意後,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屆滿時,本協議終止。

本協議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雙方於本協議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9.違約責任  

9.1 甲乙雙方應該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履行。

9.2 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10.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0.1 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11.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是指:地震,洪水,戰爭,軍事行動,罷工,黑客攻擊,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爲造成的災害或市政府法令,政策發生變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

其中,中國移動公司,短消息中心,短信網關等技術故障或系統割接造成的臨時性業務擁塞,延時,中斷均屬於不可抗力,乙方對由此引起的業務延遲或中斷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但乙方應協助甲方儘快妥善解決此類故障並儘可能防止其再次發生。

涉及到國家的政策法規以及干預性因素導致的變化也屬此列。

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拒的範圍內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應於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供有關機構的證明。

雙方應努力減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

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運營商方面的服務網絡建設實施,維護,運營等所引起的服務問題;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鑑於網站所具有之特殊性質,不可抗力還應包括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侵入或發作,服務器硬件故障,電信部門技術調整導致之影響,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網站的暫時性關閉等在內的任何影響網絡正常經營之情形。

但是,資信或資金不足不得被視爲是超出了一方所能合理控制的事項。

12.其它  

12.1 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爲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12.2 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爲刪除。

但本協議的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12.3 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12.4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簽訂附件約定,所簽訂的附件與本協議同具法律效應。

12.5 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國際快件業務合作協議書 篇9

甲方:【 】

乙方:【

【 】年【 】月【 】日

甲方:【 】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

聯繫人:【 】

電話:【 】

傳真:【 】

電子郵箱:【 】

郵政編碼:【 】

乙方: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

聯繫人:【 】

電話:【 】

傳真:【 】

電子郵箱:【 】

郵政編碼:【 】

甲、乙雙方本着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爲了拓展雙方的業務領域,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就互聯網專線業務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內容

1.1 甲方使用乙方互聯網專線用於內部使用互聯網寬帶上網。

1.2 乙方收取甲方互聯網專線相關費用,並根據協議約定內容維護相關線路並提供客戶服務工作。

1.3 如甲方另有其他種類的業務需求,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 甲方負責建設自有內部網絡,維護內部網絡所有相關設備及線路,負責自身內部網絡、信息安全保證工作,同時保證不損害乙方的系統安全、不影響乙方系統的正常運行。

2.2 甲方應對乙方布放在甲方辦公區域的設備履行日常實物管理及保全職責,並配合乙方開展日常巡檢。甲方在未經過乙方授權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替換乙方設備或更改相應設備參數配置。在業務註銷後,產權屬於乙方的設備,乙方將進行設備回收,甲方應給予相應配合。

2.3 甲方負責提供公司內用戶分佈情況等資料,並對乙方在本次合同項目中的接入施工和進入甲方機房給予協調配合,允許乙方免費使用甲方的樓道資源、傳輸管道、設備用電以及放置接入設備的空間。

2.4 乙方不負責甲方樓宇的綜合佈線工作。甲方自建機房環境配備需達到乙方建議標準,若由於甲方機房達不到該標準所導致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設備損壞導致業務無法正常使用等),均與乙方及業務平臺無關,由甲方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2.5 甲方向乙方租用互聯網專線僅限於內部使用互聯網寬帶上網,不得利用互聯網專線經營互聯IP電話業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互聯網專線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不得全部或部分借用、轉租、轉售,不能以任何方式將乙方的互聯網接入端口借用、轉租給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共享接入,不能利用路由器等設備經營互聯網接入業務。如經過查實甲方存在上述行爲且能證實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互聯網專線服務開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無論是有償還是無償)具體時間的,甲方應根據本合同資費標準,從開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起按照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的三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且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終止本合同的,則甲方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不能證實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互聯網專線服務開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無論是有償還是無償)具體時間的,甲方應將根據本合同資費標準,按照從本合同生效起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的三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且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終止本合同的,則甲方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2.6 如甲方使用後認爲現有的電信服務不能滿足其需求,可以書面的形式向乙方申請調整電信接入服務的項目和功能,所涉及到的使用費按乙方的相關資費標準調整。

2.7 甲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信息安全管理規定。不得利用乙方的專線線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通過集團專線複製、發佈、傳播含有以下及附件1信息安全承諾書禁止內容的,乙方有權立即停止業務,保存有關記錄,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2.7.1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2.7.2 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2.7.3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2.7.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2.7.5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2.7.6 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2.7.7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2.7.8 損害國家榮譽、利益和國家機關信譽的。

如果發現屬於以上所列內容之一的,應立即停止業務,保存有關記錄,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2.8 甲方需明確互聯網專線IP使用用途,如甲方虛報使用用途,乙方可暫停甲方的網絡接入服務。

2.9 甲方利用乙方網絡運行的網絡站點須按“先備案後接入”的原則辦理互聯網信息服務ICP備案。如甲方沒有及時辦理ICP備案,乙方可暫停甲方的網絡接入服務。

2.10 甲方在計算機互聯網上不進行任何干擾其他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網絡設備的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散佈計算機病毒、濫用他人賬號、竊入未經授權的計算機系統。

2.11 甲方違反上述規定,乙方有權終止和甲方的業務合作,同時有權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及賠償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移交公安機關處理並向公安機關提供相關證據。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應在協議簽署後的【 】個工作日內完成到甲方接入點的互聯網專線安裝、開通工作,同時雙方另行簽署集團專線開通/計費確認單。

3.2 乙方應統一受理甲方的售後服務要求和投訴,售後服務和投訴熱線爲:【10086-8】。

3.3 乙方爲甲方提供良好的通信傳輸服務和故障維護服務,同時負責配合甲方進行接入設備的維護和調試。乙方因線路測試、設備維護、光纜切割、軟硬件升級等因素需中斷甲方的電信接入服務的,必須提前24小時通過網站公告、郵件、短信中的任意一種形式通知甲方。

3.4 引入光纜、光纖收發器、PTN/GPN/ONU設備及電纜等設備的產權歸乙方所有,乙方只負責局端到接入端(光纖、光纖收發器、PTN/GPN/ONU設備、電纜等)的維護工作。甲方的路由器或服務器、內部局域網、程控交換機等由甲方自行維護。

3.5 乙方所提供的互聯網接入服務只是提供線路及連接設備使甲方的終端設備連接到互聯網。乙方對甲方在網上傳送數據的安全性、完整性、合法性不承擔責任,對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網絡堵塞、設備受損導致網絡系統服務質量下降的情況不作保證,但乙方有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的要求對線路及設備儘快修復。

3.6 因乙方責任造成互聯網接入連續阻斷一天以上的,乙方給予甲方補償阻斷天數的相等使用時間,乙方不承擔因網絡中斷引起的其他責任。

3.7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設備損壞、丟失或影響其他客戶業務使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實際損失。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網絡故障或維護遲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3.8 合同執行過程中,當乙方的主管部門出臺新的電信資費標準,乙方可以對資費作相應調整,但要提前1周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9 乙方根據甲方的故障恢復時限要求明確線路的SLA服務等級。故障主要包括業務中斷和一般故障:業務中斷指線路完全無法使用;一般故障指線路可使用情況下的其他故障,如線路性能劣化等。SLA服務等級區別具體如下:

故障類別專線類型AAA級AA級A級普通級

業務中斷跨地市、地市內2468

跨省4468

一般故障跨地市、地市內24244848

跨省

注:故障恢復時限指自甲方提出故障投訴時或出現監控告警時起,至甲方線路恢復正常所需要的時間(單位:小時)。

第四條:資費標準及繳費方式

4.1 費用項目包括安裝調試費、專線月租費、SLA服務費和IP地址使用費。

4.2 安裝調試費: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安裝調試費,標準資費爲1000元/條,可按照乙方規定進行優惠,具體費用以附件2、附件3中明確的資費爲準。

4.3 專線月租費: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專線使用費用,費用標準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4.4 SLA服務費:乙方根據甲方SLA服務的需求,按月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標準資費爲普通級專線不收取服務費,A級專線服務費爲月租(含稅單價)的10%,AA級專線爲月租(含稅單價)的20%,AAA級專線爲月租(含稅單價)的30%,可按照乙方規定進行優惠,具體費用以附件2、附件3中明確的資費爲準。

4.5 公網IP地址使用費:甲方需向乙方支付IP地址使用費,費用標準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4.6 專線以乙方業務開通和關停爲依據按月計費,首月和末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費。

4.7 若由於專線施工進度問題導致專線分批開通且甲方要求立即使用的,則分批開通使用的部分專線,立即開始計費。

4.8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的資費標準依據中國工業與信息化部及國家其他相關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進行調整,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經認可的補充協議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備相同的法律效力,雙方應遵循履行。

4.9 甲方付款方式:【□預付費方式/□後付費方式】。

4.10 預付費方式:甲方應提前預存專線月租費用,若甲方當月末付費賬戶中預存款不足以抵扣次月的月租費時,乙方有權即刻執行業務暫停。

4.11 後付費方式:甲方的繳費週期爲【□月/□季度/□半年】。甲方應在每個繳費週期(業務開通當月即爲繳費週期開始計算的第一個月)結束後的第一個月內繳清上期費用,第二個月爲賬款催繳期,由乙方客戶經理或10086向甲方進行催繳費和逾期停機的通知,第三個月1日若甲方仍未結清賬款,乙方有權即刻執行業務暫停。

4.12 當業務暫停達到3個月,乙方有權即刻執行業務註銷。

4.13 甲方保證乙方爲唯一的收款人,否則不能免除其對乙方的付款責任。甲方應嚴格按照協議確定之金額按期向乙方交納應付的費用。

乙方全稱:【 】

乙方開戶行:【 】

乙方銀行賬號:【 】

4.14 若乙方變更付款方式或銀行託收的賬號,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變更結算方式,乙方承諾給予配合。若甲方變更付款方式或銀行託收的賬號,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變更結算方式,甲方承諾給予配合。

第五條:發票信息

5.1 根據電信業“營改增”相關法規要求,乙方可對20__年6月1日後與甲方業務合作產生的費用提供電信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項目及對應稅率爲:

5.1.1 基礎電信服務(稅率10%)

5.1.2 增值電信服務(稅率6%)

具體發票項目名稱、稅率以雙方合作的具體內容確定。

5.2 若甲方需乙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需按照電信行業營改增管理要求,聯繫乙方集團客戶經理進行相關信息登記,並配合提供下列文件的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A、營業執照副本

B、組織機構代碼證

C、稅務登記證副本

D、銀行開戶許可證

E、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文件(以下任意一份即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書 ●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字樣的稅務登記證副本

5.3 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要求:

5.3.1 甲方如是一般納稅人資質,可以向乙方申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3.2 甲方如果需要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需以集團單位名義發起申請;乙方不向個人手機號碼客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3.4 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預存時要求開具發票的,乙方只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不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5.3.5 必須先付款,方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3.6 已向甲方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甲方不得另行要求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4 發票開具

乙方向甲方開具 □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如勾選增值稅專用發票,雙方信息如下:

甲方名稱(必填):

國稅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地址:

聯繫方式:

發票開具方名稱(必填):

國稅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地址:

聯繫方式:

國際快件業務合作協議書 篇10

服務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廣告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爲配合乙方欄目化妝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事宜

1、甲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爲乙方提供化妝服務,用於乙方《幸福街18號》欄目的主持人及出鏡嘉賓化妝。 節目播出頻道:長春電視臺新知頻道

節目長度:45分鐘;

節目播出時間:首播:20:00-21:00;

2、乙方提供如下權益:

1.在《幸福街18號》欄目四個斷口中體現 主持人化妝由藍夢學校提供(暫定)字樣

2.在欄目片尾鳴謝中體現甲方招生信息,即甲方招生電話。

二、具體約定和責任

1.乙方需提前3天通知甲方節目錄制時間,並由甲方安排專門化妝人員進行主持人及嘉賓全程跟妝。

2.主持人及嘉賓化妝所用化妝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三、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作協議的有效期爲年月日至年月日,甲乙雙方若因故提前終止本協議的,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四、其他

1、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想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字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傳真件同樣有效。

甲方:

經辦人:

乙方:經辦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日期:

國際快件業務合作協議書 篇11

甲方:_____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爲網絡電話話務提供商,向合作伙伴提供網絡電話的話務及通道。乙方是開展網絡電話話務的合法企業。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共同開拓網絡電話話務業務事宜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對於本協議中所提及的術語和縮寫作如下定義和解釋:

“雙方”、“二方”均係指甲方、乙方的合稱。

“本協議”係指雙方簽訂本《合作協議書》及其全部附件、補充協議。

第二條 合作內容

甲方提供以下服務資源:

甲方所提供的網絡電話話務爲乙方用戶提供中國衛通網絡電話話務通道;

甲方負責網絡電話話務通道的日常維護與技術支持,並開放給乙方捆綁用戶的查詢賬戶權限。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用戶批量開戶卡(電子卡)、用戶充值卡以及其他形式可行的支付手段。

甲方授權乙方可針對乙方捆綁用戶進行查詢、統計以及開戶、銷戶操作(需與甲方協調)。甲方在合同簽訂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生成_______萬用戶開戶數據接入乙方,並開通_______有效用戶數據。

乙方提供以下服務資源:

乙方負責組織對乙方用戶進行業務宣傳。

乙方負責組織提供乙方用戶的開通(註冊)、查詢登錄,甲方提供技術支持。

第三條 雙方權力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網絡電話話務通道的建設、運行和管理,保證向乙方及乙方用戶提供暢通的通話通道。

2.甲方爲乙方用戶提供一個星期七天、每天24小時的服務,保證在乙方捆綁用戶反映問題後四個工作小時內做出響應。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甲方平臺上提供乙方代理管理系統,並可以乙方的名義發展乙方下級代理制度。

2.乙方有權管理乙方用戶的信息(包括開戶、銷戶、查詢、統計等),乙方有權在不違反電信相關條例的基礎上針對乙方用戶開展促銷或優惠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的認可。

3.乙方負責承擔其發展的乙方用戶的一定程度的客戶服務。

4.乙方終止客戶服務或業務發生變更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作好相應的善後事宜。

5.乙方應妥善保管查詢賬戶與操作密碼,並承擔因賬戶和密碼保管及使用不當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的責任。

6.乙方在合同簽訂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必須支付首次進話務量的金額,以及相關的保證金、加盟費,通過匯款等方式打入_______指定賬戶。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代理商根據首次進話務量,預先打入_______科技指定賬戶,你處於___________級代理,應支付_____萬分鍾, 價格________分/分鐘 ,人民幣____萬元。

第五條 保密政策

甲乙雙方對雙方的合作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雙方的合作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六條 其他

1.在發生因履行本協議而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時,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如果爭議在一方送交書面要求開始協商的通知後30天內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

仲裁應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規進行。

2.持續的權利和義務

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在仲裁庭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其剩餘的相關權利,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3.轉讓

未經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4.完整協議

本協議及其附於本協議之後的附件構成雙方之間關於本協議的實質問題的完整協議,並替代此前它們之間的所有口頭或書面的紀要,備忘錄,合同和協議;

5.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通知及書面通信,包括但不限於向任何職員發出的文書/通知,應以傳真或電子信件或以由信使送達的信件方式迅速送交給對方。通知或通信收到的日期在信使送交的情況下,應被認爲是信件交給信使後的第4天,以傳真或電子信件方式送達的, 送達日期應爲文件發出後的第2天。

第七條 合作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爲貳年;協議期滿雙方如無異議本協議有效期自動延長貳年。

第八條 備註:以上所有協議內容,根據不同時期的相應政策,可以經雙方協商確認簽訂補充協議以做調整。

甲方:_____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快件業務合作協議書 篇12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於簽署並開始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業務合作協議

一、合作目的: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模式: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階段: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

五、費用結算: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七、雙方陳述和保證:_________________

八、雙方法律關係:_________________

九、知識產權:_________________

十、保密: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協議有效期和解除: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適用法律和訴訟管轄:_________________

十四、附則: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國際快件業務合作協議書 篇13

(以下簡稱甲方):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客戶名}先生/女士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推薦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元會員費用,甲方協助乙方在___個交易日內達到利潤要求。

二、甲方爲乙方提供薦股操盤,乙方應嚴格做到保密甲方提供的所有薦股資料,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薦股資料而使甲方商業利益、信譽受到損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薦股機會時,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體介入、拋出股票時間價格實施,確實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後果自負!甲方不做任何賠償。

四、甲方爲乙方提供的介入、拋出股票時間價格必須提前三十分鐘以上通知乙方。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損失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全額的經濟賠償要求。

2、如因甲方沒有協助乙方達到利潤要求造成乙方損失應退還所有會員費用,同時賠償乙方損失做全額賠償,100萬元以上資金賠償85%.按交易明細清單上的數額爲準)。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若合同需要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簽訂變更協議。

2、本合同存續期間,合同條款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不相符的,原合同應依照法律法規作相應變更。

七、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

1、深圳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八、本協議有效期爲1個月,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至___止。

九、本協議到期後,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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