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帶製造廠勞務派遣合作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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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帶製造廠勞務派遣合作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膠帶製造廠勞務派遣合作合同(精選3篇)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上海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派遣人員(名單附後)共計_______名;以實際派遣人員數量爲準。

3、本合同期限不少於________年,甲方提前終止本合同,導致初始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期不滿________年,由甲方給予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員工可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本合同。如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則視爲該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

二、勞務派遣崗位及人數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崗位及人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附件爲準。

三、勞動合同的制訂和執行:

甲乙雙方應共同制訂《勞動合同》,明確甲方、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員三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四、勞務人員招聘

1.甲方應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勞務人員的條件、工作崗位、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工資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條件。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試的勞務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學歷文憑、技能證書等證件,人數應多於甲方招用人數(視勞動力市場而定)

3.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同時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本企業內部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

4.在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況下,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與其他勞務派遣公司合作。如甲方自行招員工,須以勞務用工的方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併到勞動部門辦理用工手續。

5.甲方應與勞務人員簽訂上崗合同並明確崗位職責。

五、勞動保護

1.乙方在派遣前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的職業道德、交通安全法規等教育。

2.甲方負責入職後的勞動紀律和安全教育,並將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行爲規範及違規處理辦法,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務人員。

3.甲方應向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防用品。

六、勞動報酬

1.由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2.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且根據經濟效益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

3.甲方可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調整勞務人員的工資水平,不得低於上海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用工制度。

5.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派遣給甲方的勞務人員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爲簽訂當年的最低收入。

6.甲乙雙方協商約定,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收入由甲方按規定覈算並由甲方按約定時間委託銀行及時轉入乙方企業銀行賬戶,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足額將勞務工資發放給勞務人員,甲方應負責代扣代繳勞務人員的個人所得稅。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本市戶籍的勞務人員城鎮社會保險、小城鎮社會保險、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及其他應繳納的保險金費用。

2.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到區社保中心申報繳費手續。

3.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外省市勞務工的綜合保險及社保費用。

4.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來從業人員到區外勞所申報繳費手續。

5.乙方每月按時向甲方報送加蓋公章的《派遣人員參保繳費清冊》(社保、綜保等)

6.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可享受法定的節假日及婚、喪、產、哺乳、年休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7.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加班、節假日上班,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8.在新三險實施時,乙方按合同工資收入爲繳費基數繳費,若甲乙雙方在繳費發生爭議時作爲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八、工傷處理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首先採取急救措施,同時通知乙方到場共同處理。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工傷相關的證據資料,以便乙方向勞動及有關部門申報。

3.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4.乙方按《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和《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配合處理,工傷的醫療費由甲方墊資處理。工傷事故處理過程中發生賠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據的相關合理費用(包括醫療、救護、交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甲方與派遣人員除本合同中第十二條中規定以外的將派遣人員退還乙方及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律按《民法典》第四章執行。

十、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四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的應承擔法律責任或支付賠償金。

十一、甲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八條之規定十二、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還給乙方:

1.甲乙雙方派遣合同期滿的;

2.甲方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原派遣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

3.被派遣人員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終止使用關係或勞動關係的;

4.試用期被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5.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中應有明確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勞務關係的條款,並以書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員);

6.如發現冒名頂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證和假的證明或發現簡歷和個人資料與事實不符合的;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工單位造成損害的;

8.被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違反計劃生育的;

11.不能勝任工作,通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2.甲方與乙方訂立派遣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派遣人員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

13.除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外,還與其他用人單位建有勞動關係,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14.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情形中甲方依法承擔用工期內的經濟補償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責任;需要乙方提供相應證據的,乙方應提供證據。

十三、有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1.勞務人員在合同期間由於甲方原因停工,根據本市有關規定向其支付報酬。

2.乙方應以甲方要求辦妥派遣人員錄用手續,因甲方情況變化取消與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終止與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支付給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由甲方承擔。

3.因甲方未及時將勞務人員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以及管理費通過銀行等方式劃入乙方指定賬戶造成未及時辦理招工申報、繳納(社保、綜保)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每月____日至____日雙休日提前)將退工名單書面告知乙方,而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四、有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將退工的名單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時辦理退保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時辦理招工申報,繳納社保費或綜保費、勞務人員在務工派遣期間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及社保費或綜保費和管理費通過銀行劃入乙方指定帳戶,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及繳納社保費或綜保費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應與派遣人員訂立勞動合同,且未與其訂立勞動合同的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五、費用結算

1.甲方按每人每月元(人民幣)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工管理費。

2.本市城保及鎮保員工,甲方還須支付每人每年內檔案管理費100元;及支付社保員工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每人每月實際社保繳費基數的1.6%繳納,由乙方代繳。

3.甲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社保費、管理費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開戶行:

帳號:

戶名:

甲方付費後及時向甲方提供付款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正規勞務發票。勞務人員入職後滿日即產生管理費用,未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十六、管理責任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由雙方共同處理,乙方做好善後工作(工傷認定、傷殘鑑定、工傷理賠等)和家屬工作及外來人員住院理賠工作。

2.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人員的思想教育,增強其法制觀念、安全意識、遵守用工方的廠紀廠規,並做好對勞務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跟蹤服務工作。

3.乙方應協調甲方與勞務人員之間的關係,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爭議。

4.乙方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務工期間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5.若乙方有員工離職未提前通知時,由甲方提供相關證明並協助乙方對該員工作相應的處罰,乙方應及時補充甲方空缺崗位上的勞務人員。

十七、合同的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要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若一方違反約定未提前通知另一方,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該數額爲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的月平均管理費用)的違約金,。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終止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約,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八、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上海市法律法規有悖的,按國家和上海市法律法規執行。

2.本合同未盡事宜再商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雙方認爲需要另選約定的條件:員工合同簽訂時,身份真僞、簽字真僞以及所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僞的審覈,由乙方負責的,乙方承擔相關責任;由甲方負責的,甲方承擔相關責任。(具體名單由雙方簽字蓋章的人員明細附件爲準)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

膠帶製造廠勞務派遣合作合同 篇2

協議編號( )

地址:

電話:網址:

用工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派遣單位: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公平互利、全面履行”的原則,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雙方開展派遣合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的用工需求、派遣崗位、錄用條件等要求,派遣已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員工至甲方處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三方關係如下: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用工需求、派遣崗位、錄用條件,合法使用乙方派遣員工,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

2、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爲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服務,並向甲方收取勞務服務費。

3、 派遣工是指由乙方聘用並建立勞動人事關係、工資保險關係和勞動用工手續歸屬乙方,所有用工乙方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條 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屆滿前,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協議的,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2、協議期滿前,任何一方如不續約,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如無書面通知不再續約籤協議,視爲雙方同意續延一個協議週期。

第二章 派遣員工的管理

第三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工作內容、錄用條件、薪資待遇等,甲方應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根據甲方要求與派遣員工在依法訂立的書面勞動合同中確定上述內容。

第四條 甲方調整涉及派遣員工重大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如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加班費、工資待遇等)的事項時,甲方應先與乙方協商,經派遣員工同意後方可調整。

第五條 甲乙雙方有權利各自制定涉及派遣員工的規章制度,並向派遣員工履行告知義務。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將上述規張制度提交對方備案。

第六條 派遣員工考勤、考覈和工作時間

1、每月 1 日至 30(31) 日爲一個考勤統計週期。

2、派遣工實行 標準 工時制度,由甲方負責依法安排作息時間。

3、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負責按照規章制度對派遣工實施考勤和勞動紀律管理,並將考覈、考勤統計結果於每月 5 日前反饋給乙方。

第七條 派遣員工工資及福利待遇

1、 派遣員工工資標準由甲方依法制訂。因甲方原因致使派遣員工未能正常出勤造成派遣員工當月低於用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甲方補足。

2、 派遣員工醫療期工資待遇、甲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由甲方按照國家及用工地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並支付。

3、 派遣工非因工傷亡所需支付的社會補償費用,由甲方承擔。

4、 甲方依法確定派遣工的意外保險等福利,由乙方依法辦理相關投繳手續,並向甲方備案。

5、 甲方應保障乙方派遣員工享有休息與休假的權利並依法支付假期工資福利待遇。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負責派遣員工的現場管理,如派遣員工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該派遣工追究賠償,乙方應積極協助。

2、 甲方有權依據規定,將派遣員工退回給乙方。

3、 甲方依據規定將派遣工退回乙方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員工或者額外支付派遣員工一個月的工資,並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支付經濟補償金、病假工資和醫療補助等法定用工單位應支付的待遇。

第九條 甲方義務

1、 派遣工正式入職後,甲方應按照勞動法律法規履行用工單位的告知義務,並完成派遣員工的各類技能培訓、安全培訓等。告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崗位工作要求和合格標準、出勤制度和績效考覈制度及依法制定各類規章制度等。

2、 爲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及省市要求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勞動保護用品等。

3、 派遣員工發生事故的,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協助乙方收集相關事故資料。

4、 派遣員工發生工傷事故的,停工治療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支付。

5、 乙方應辦理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鑑定,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按照國家及省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社保未能報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 甲方應將辭職或自動離職的派遣工信息及時間向乙方反饋,以便乙方及時辦理相關停保或退保手續;因甲方遲延反饋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 甲方進行批量裁員時,應積極配合乙方妥善處理退員事宜,並按協商一致的標準向被裁員的派遣員工結清全部工資待遇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章 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乙方權利

1、 乙方有權督促甲方對工作場所的設施,設備進行及時維修、保養,以保障派遣員工的人身安全,保證勞務派遣正常進行。

2、 乙方有權對甲方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爲提出書面交涉意見,甲方收到乙方的書面交涉意見後,應及時書面回覆,停止實施違法或不當行爲,並提出整改方案。

第十一條 乙方的義務

1、 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派遣員工個人職業信息資料,包括身份證、健康證、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學歷證明等複印件。

2、 依法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確認工資待遇、辦理用工手續。

3、 按照勞動法律法規履行法定告知義務,完成對新員工錄用派遣員工的公共職業培訓承擔相關費用。培訓內容包括不限於:勞動報酬、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和地點、派遣期限、職業危害、公共生產狀況及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4、 妥善協調,處理甲乙雙方於派遣工之間的關係,但乙方管理人員不得在甲方工作場所從事與雙方合作無關的事務。

5、 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發放派遣工工資。不得隨意剋扣甲方已全額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工資。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 依法爲派遣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因乙方未及時爲派遣工辦理繳納社會保險所導致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7、 派遣員工發生工傷的,乙方應按照國家及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及相關理賠事宜。

第五章 費用結算支付

第十二條 本協議所指勞務服務費包括:

1、 派遣員工工資;

2、 意外保險;

3、 勞務服務管理費;

4、 本協議有限期內經雙方確認的其它費用。

5、 上述各項費用的具體標準見附件一《勞務派遣費用項目構成明細表》

第十三條 費用結算及支付方式:

1、 派遣員工工資:

甲方於每月 10 日(遇節假日順延)前,向乙方提供所有派遣員工的考勤、考勤及其他相關資料。乙方收到後,製作成乙方格式的工資表給甲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甲方於每月7日前將派遣員工上月工資轉賬至乙方賬戶。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員工上月工資後 3 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轉賬給派遣員工。

2、 勞務服務管理費:

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的標準於每月 7 日前將上月勞務服務管理費隨乙方派遣員工的工資、社保及住房公積金等一併支付。

3、 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第十四條 如國家或區市政府部門就工資、保險福利及稅收等政策進行調整,甲乙雙方應調整後的政策所確定的基數、比例等相應調整附件一和附件二中的費用標準。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因違約需承擔經濟賠償,甲方有權在當期結算的費用中直接扣減。

2、 乙方故意拖欠員工工資或加班費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違約責任

1、 因甲方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爲導致派遣員工向勞動或司法部門投訴、申請仲裁或訴訟,所產生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2、 退員補償:

因甲方原因發生退員時,首先由乙方進行合理安置,對乙方安置員工(含傷、病、孕員工)的經濟補償按實際發生數由甲方承擔。

3、甲方無故拖欠乙方費用(含乙方基於本協議合作原因依法墊付本應甲方承擔的工資/補償款項)的,每日應按拖欠費用總額3‰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違約金,甲方連續拖欠款達3個月以上(包含3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協議,並依法追回欠款和違約金,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賠償責任。

第七章 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協議終止

1、 協議期內,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或變更協議內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並取得對方同意後方可解除或變更協議內容。對方不同意解除而另一方自行終止的,以書面通知生效日視爲解除日,但解除方應按上一月勞務費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2、 協議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應自協議解除或終止之日起的10天內及時交還甲方的工作物品、授權書等,清理乙方物品,撤離甲方場所。

第十八條 附則

1、 本協議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應以直接送達或快遞等書面形式或以本協議確定的電子郵件地址發送電子文件爲標準確定其效力。

2、 雙方確定如下人員負責本協議相關履行事項的聯繫溝通,如有更改,應提前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甲方聯繫人: 職務: 電話:

乙方聯繫人: 職務: 電話:

3、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若協商無法解決的,雙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膠帶製造廠勞務派遣合作合同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 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施工工期:  根據甲方與業主的總承包合同確定。乙方進場日期由甲方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一週內進場。終止日期根據工程進展甲方確定。  

四、承包範圍  工程範圍:在業主規定甲方範圍內的

工程的模板工程。  

五、承包方式:  包工、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承包方式,其具體目標如下:  

1、包工:本工程設計施工圖和設計變更及增減工程量中所有定額內外用工。  

2、生活用水、用電不進行定額用量包乾,但在生活區內發現一次無人在場的長流水或長明燈

私自燒水做飯給予乙方元的處罰。  

3、包工期目標:乙方必須甲方與業主總包合同的工期進度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的施工進度不能滿足業主要求,應承擔相應違約損失。  

4、包質量目標:確保一次交驗合格。  

六、承包費用  (一)在合同承包範圍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內容,且施工質量達到驗收標準,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等達到甲方要求,勞務承包費用按建築面積包乾。  

1、建築面積按圖紙及現行國家規定的預算建築面積計算方法計算,每平方米單價爲元。  

2、此包乾價包括模板工程中的釘子、鐵絲等施工用所需的輔材及全部木工機械所發生的費用。  

3、本合同中由於設計圖紙變更、合同外工作導致無法按建築面積計算的工作量按實簽證並雙方現場協商計價。  

4、本包乾價中包括乙方用於現場管理的全部費用(不含稅)。  

七、結算及付款方式  

1、結算:本工程勞務費用按六層一結算,結算完成工程量的

%,主體完工付工程量的 %,剩餘部分主體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全部付清。  

2、付款方式:每次結算完成後的____日內以現金支付或銀行轉賬,乙方需開具收據。  

八、施工質量  

1、乙方必須確保承包範圍內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建築安裝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的合格等級。凡不符合國家驗收規範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權令乙方返工,返工的所有工料費用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甲方工期損失。  

2、甲方質檢員在施工過程中或驗收評定時提出的整改意見,乙方必須照章執行,對拒不執行整改意見的,或整改不及時的,或整改後仍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每次罰款1000元。  

3、項目質檢員按照《國家建築安裝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進行驗收,要求所有分項工程必須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九、施工安全  

1、乙方必須建立健全的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安全負責人及班組兼職安全員,配合甲方做好進場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須定期做好班內安全教育,使班組人員均有很強的安全意識。  

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和項目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管理細則、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條例。  

十、甲乙雙方職責  甲方職責:  甲方指派

爲現場負責人。  

1、甲方爲乙方提供生活和生產臨建。包括管理人員住房兩間,辦公室一間,工人住房若干,工人食堂一棟;生產臨建包括鋼筋棚及木工棚等。  

2、乙方員工上崗前,甲方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人員進行入場教育培訓。  

3、甲方根據生產情況安排乙方工作,並對乙方進行分部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及技術指導,解決施工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4、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材料及大型施工機械,如攪拌機、塔吊等。  

5、甲方負責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接到施工現場的材料,其中水接至各用水點;電接至鋼筋棚及木工棚總閘,樓層用電接至各樓層總配電箱。  

6、按合同的約定結算及支付勞務費用。  

7、負責配備安全防護設施(安全帽等勞保用品由乙方負責)。  乙方職責:  

1、負責組織思想品質及技術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的施工管理及勞務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負責編制承包範圍內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  

3、負責編制實際使用的工程材料及週轉材料計劃,並在使用前一週書面報甲方。按甲方的材料管理辦法領用、保管、歸還材料及機具。  

4、配合其它工種的工作,不得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工種的返工。 十

一、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理解的原則另行協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畫押後生效。結清全部勞務款項後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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