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園合作協議(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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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園合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生態園合作協議(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多次協商,甲方願意將________________農業生態園建設項目,總體委託給乙方進行施工建設。目前除已經施工的木屋鋼架、木屋結構等技術含量較高的工程項目仍由甲方組織施工外,其他土建、道路、園林、農業及相關輔助工程,一併委託給乙方施工。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農業生態園項目的總體規劃,提出若干個建設事項,針對該建設事項,繪製設計圖、施工圖,依照市場行情制定工程預算、工期,製作工程合同

2、在於乙方簽訂施工合同後,甲方指導乙方施工,監督工程質量和工期,口頭或書面向乙方提出工程整改意見、下達停工通知。

3、甲方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按時支付工程款,兌現獎罰金。

4、甲方按5%的工程合同金額,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組織項目建設工程的管理團隊,紮實管理好每個工程事項的具體施工。

2、在與甲方簽訂土建、道路、苗木、農業等建設工程後,及時組織施工隊伍和相應勞力開展施工。

3、乙方按合同約定,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事項。施工過程中,乙方應主動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

4、乙方應承擔處理好土地流轉、土地糾紛、工程承包等諸多矛盾,避免糾紛給項目建設造成的影響。

(三)、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應本着“早日建成現代農莊,徹底改變四紅面貌”的一致思想,相互配合、協調,共同處理好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

2、透過乙方參與、具體組織管理工程建設,產生一批本土的組織管理人才,爲改造、重建合作社組織打下基礎。

甲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生態園合作協議 篇2

根據國家和本地關於發展股份合作制企業政策規定的基本原則,現決定成立____________股份合作公司(或企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少三人)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地址舉行會議,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發起人(並代表______出資人)自願入股,建立股份合作制企業,實行共同投資、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享利益。

二、各出資人爲企業股東,以出資額爲限,對企業承擔風險責任。

企業經營期間,出資人不得抽回出資。

三、發起人及出資人出資份額如下:

_________出資元,折______股,佔企業資本總額的_____%;

_________出資元,折______股,佔企業資本總額的____%:

_________出資元,折______股,佔企業資本總額的_____%。

(發起人以外出資人出資見出資金額登記表)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並代表出資人一致同意_________股份合作公司(或企業名稱)章程(草案)。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發起人負責籌建_________股份合作公司(或企業名稱),辦理相關手續。

六、本協議一式___份,發起人一份,企業留存一份,申請註冊一份。

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發起人協商解決。

出資人簽名蓋章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日

生態園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鑑於甲方於 年成立 有限公司,公司註冊資本完全由甲方出資,但工商註冊時工商記載甲方享有70%的股權,乙方享有15%的股權、丙方享有15%的股權。爲了進一步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兌現承諾,現甲方自願將實際持有的70%股權的一部分讓與乙方、丙方享有。現就明確如下:

第一條. 甲方作爲公司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甲方給予乙方、丙方的股份僅限於乙方、丙方享受公司盈餘分配(即收益權),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第二條.甲方自願將享有的公司股份20%盈餘分配比例讓與乙方享有,乙方實際享有公司股份30%盈餘分配。

第三條.甲方自願將享有的公司股份20%盈餘分配比例讓與丙方享有,丙方實際享有公司股份30%盈餘分配。

第四條.乙方、丙方成爲公司註冊資本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第五條.甲方作爲“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六條.乙方、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爲股權的受益者,乙方、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爲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爲公司的名義股東,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

第七條.甲方承諾將其持有公司股份盈餘分配權給予乙方、丙方實際享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乙方、丙方應得的股份盈餘分配。並按照下列方式計算乙方、丙方應得收益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限爲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每一年度未按照公司年盈餘總額(具體以財務結算爲準,乙方、丙方對財務結算認爲有誤,可以提出異議)按照30%的股權比例結算。

3、每一年度結算額存入公司賬戶,乙方、丙方每一年度可提取10%-20%的比例,公司以現金或轉賬形式支付。

4、合同到期時,乙方、丙方從公司領取應得盈餘,支付時間按照應得總額分三年提取,第一年提取30%,第二年提取30%,第三年提取40%。

第八條.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丙方:(簽字捺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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