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供應鏈融資業務三方合作協議(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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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供應鏈融資業務三方合作協議 篇1

線上供應鏈融資業務三方合作協議

線上供應鏈融資業務三方合作協議(通用3篇)

甲方(銀行):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負責人: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乙方(企業):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負責人: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丙方(公司):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負責人: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鑑於:甲方作爲提供供應鏈融資的銀行、乙方作爲供應鏈核心企業,丙方作爲平臺運營方,三方共同通過丙方互聯網供應鏈金融平臺(以下簡稱“        平臺”)向融資申請人提供線上供應鏈融資服務。合作期間,融資申請人通過        平臺提交融資申請,甲方、乙方、丙方在線完成全部或者部分融資業務流程。爲加強合作關係,提升業務辦理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三方友好協商,共同簽署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術語釋義

1.1 除非上下文或語境另有所指,本協議涉及術語釋義如下:

(1)本協議:指本協議、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構成本協議組成部分的附件。

(2)        平臺:由        提供的在線融資平臺(網址:        ),該平臺以電子付款承諾函(稱爲“        ”)方式實現優質企業信用的靈活拆分和流轉,幫助核心企業的供應商解決融資問題。

(3)無追索權供應鏈融資:是指融資申請人通過登錄        平臺向甲方轉讓其持有的乙方所開立        爲憑證的應收賬款,併發起融資申請,甲方爲融資申請人提供的無追索權供應鏈融資服務。

(4)賣方:銷售貨物、提供服務或出租資產,並出具發票的一方。

(5)買方(債務人):對由賣方所銷售的貨物、所提供的服務或出租的資產而產生的應收賬款負有付款責任的一方。

(6)融資申請人:指向融資銀行轉讓其對最終付款方享有的、以        爲憑證的應收賬款債權並向融資銀行申請供應鏈融資的一方當事人。

(7)融資銀行:應融資申請人申請,受讓其享有的在國內貿易中以信用銷售(以信用證或任何種類的現金交易爲基礎的銷售除外)方式向買方銷售貨物、提供服務或出租資產所產生的以        爲憑證的應收賬款,併爲融資申請人提供應收賬款管理、融資等綜合金融服務的銀行,即本協議的甲方。

(8)商務合同/協議:指買賣雙方簽訂的提供貨物、服務或設施的各項合同、協議等商業文件的統稱。商務協議的形式可以是各種載體(包括但不限於書面、傳真、電子等形式)的合同、協議、訂單或其他能確定權利義務的商業文件。

(9)商業糾紛:是指買賣雙方之間因商務協議項下相關的貨物或發票或其他協議事由造成買方/債務方對本協議項下任一筆應收賬款提出的抗辯、反索、抵銷或類似行爲,或出現任何第三方對應收賬款主張權利的情形。

(10)應收賬款債權:是指賣方因提供貨物、服務或設施而獲得的要求義務人(即買方/債務人)付款的權利。

(11)直接付款方/購貨方:是指融資申請人所持有應收賬款對應的買方/債務人,即應收賬款的付款人。

(12)最終付款方:在        平臺上開立        的核心企業,出具《付款承諾函》,承諾按照《最終付款明細表》的約定履行無條件付款義務的主體。本協議項下指乙方。

(13)        :是指最終付款方在_________平臺上開立的電子《付款承諾函》項下的債權,        持有方基於真實的貿易背景,將其所持        部分或全部轉讓給其債權人,作爲債權人到期要求        開立方付款的憑證。

(14)融資金額:是指甲方辦理融資業務時,向融資申請人發放的融資放款金額。

(15)融資業務的實際天數(簡稱“實際天數”):是指自甲方將融資金額扣除息費後支付至融資申請人指定放款賬戶之日起至最終付款方應將融資金額償還至甲方指定賬戶之日止,連續計算的天數。

(16)承諾付款日:最終付款方出具的《付款承諾函》中確定的承諾付款日。

(17)到期付款日:即融資貸款到期日,是承諾付款日之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18)專項授信額度(簡稱“專項額度”):由甲方覈定的乙方用於開立        的額度。此業務項下,        的開立只佔用乙方專項授信額度,不對融資申請人進行評級及授信,不佔用融資申請人的授信額度。甲乙丙三方同意,本協議未作定義或約定的詞語,按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慣例解釋。

第二條 額度的生效、變更及取消

2.1 甲方爲乙方覈定的專項授信額度爲人民幣    ,大寫        ,額度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該額度用於甲方基於乙方在        平臺上開立的        和付款承諾函向        持有人提供的本協議項下的供應鏈融資服務。甲方爲乙方覈定的專項額度爲循環額度,乙方可在專項額度限額及有效期內循環使用。

2.2 甲方有權根據乙方資信情況的變化以及乙方的付款記錄等情況,對覈定的專項額度進行變更。該變更包括但不限於減少額度、縮短額度有效期及取消額度等。甲方應在做出上述變更決定後    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和丙方。甲方調減乙方授信額度,導致乙方已開立未到期的        餘額超出乙方調減後額度的,額度超限期間乙方不得繼續開立        ,直至        存量不高於乙方專項額度,但額度超限不影響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正常爲        持有人提供融資或再融資服務。

第三條 供應鏈融資約定

3.1 本協議項下甲方爲融資申請人提供的無追索權供應鏈融資的利率水平根據甲方公佈的指導價格結合具體融資發生時的市場情況、融資申請人情況、融資金額及業務操作複雜程度確定。甲方確定或調整融資利率後需及時將《利率確認表》傳真至各方。

3.2 丙方基於向融資申請人提供乙方所開立        項下的流轉、融資支持、信息登記等服務,按照市場情況收取平臺服務費。該費用由甲方在發放融資時代爲扣收至丙方指定的下述賬戶:

戶 名:        商業保理有限公司;

賬 號:        ;

開戶行:        總行營業部。

丙方對平臺服務費進行調整的,應在調整後及時將《平臺手續費確認函》按照本協議約定的通知方式通知各方,平臺服務費調整,在甲方收到丙方通知次日生效。

3.3 融資申請人申請辦理供應鏈融資時,通過        平臺向甲方發送融資申請信息並提供甲方要求的相關資料,丙方負責對融資申請人提供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等進行初審,審覈通過後將融資申請人提交的相關信息及資料推送給甲方。

3.4 甲方確認接受融資申請的,丙方應在        平臺上及時更新《最終還款明細表》,明確收款人爲甲方,收款金額爲《付款承諾函》項下        對應金額。丙方須將此《最終還款明細表》提供給乙方查看,以明確乙方的付款責任。甲方有權查看《最終還款明細表》中與甲方有關的內容。此《最終還款明細表》不得撤銷和更改。

第四條 應收賬款轉讓約定

4.1 丙方進行資料審覈時,應同時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中徵動產融資統一登記系統對相應應收賬款進行查詢,確保信息推送前,相關應收賬款不存在重複轉讓或重複質押的情況。

4.2 甲方接受應收賬款轉讓及項下供應鏈融資申請後,由丙方負責通過        平臺以系統消息的形式發送《應收賬款轉讓通知》至乙方,通知發送即視爲乙方確認該筆應收賬款轉讓。

4.3 甲方就其開展供應鏈融資業務受讓的應收賬款在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中徵動產融資統一登記系統中辦理應收賬款轉讓登記,乙方及丙方承諾積極予以配合。

4.4 融資申請人將其向甲方提交的《融資業務申請書》中對應的《付款承諾函》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甲方後,甲方即享有融資申請人作爲該應收賬款原債權人的所有權利。

4.5 在任何情況下應收賬款的轉讓都不得解釋爲甲方承擔了賣方在商務合同下的任何義務或責任,賣方應繼續履行其在商務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乙方或丙方無權以任何方式要求甲方履行商務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付款約定

5.1 乙方最晚在承諾付款日將承諾付款金額支付到下述所列的賬戶:

戶 名:        ;

賬 號:        ;

開戶行:        。

乙方、丙方及其他相關方應配合甲方對還款金額進行扣劃。若因非甲方、乙方責任造成還款金額無法成功扣劃的,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2         承諾付款日前    天,丙方向乙方發送付款通知,督促乙方最晚在承諾付款日將承諾付款金額支付到上述指定賬戶。

5.3 若乙方未履行到期付款責任,即視爲乙方違約。乙方在到期付款日後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將乙方上報企業徵信逾期記錄,並從到期付款日起根據逾期未償付本金、利息和手續費、實際逾期天數按日對乙方計收逾期罰息,其中罰息利率按照該筆業務甲乙雙方約定正常利率上浮50%計算。同時甲方有權從乙方在甲方銀行系統內開立的任意賬戶中扣收該部分應收賬款對應的乙方應付款金額及相應的罰息等全部款項。

5.4 乙方發生逾期後,丙方應協助甲方對乙方應付款項進行催收,並於乙方將應付款項支付到回款賬戶後及時通知甲方進行扣劃。

第六條 陳述和保證

6.1 甲、乙、丙三方在此做出如下一般陳述和保證:

(1)甲方、乙方、丙方均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法律實體,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所需的完全的權利、權力和授權。

(2)甲方、乙方、丙方簽署或履行本協議均未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公司章程或其他適用或有拘束力的規定,也未構成對其作爲當事方的任何合同的任何違約。

(3)本協議對甲方、乙方、丙方任何一方構成合法、有效和有法律約束力的義務。

6.2 甲方在本協議項下享有如下權利、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檢查和了解,並有權要求相關方給予全部必要的協助。

(2)甲方有權決定是否受讓應收賬款,並根據應收賬款債權的審查需要,要求乙方、丙方協助提供相關文件,甲方應對乙方、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信息保密,但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予以查詢或披露的除外。

(3)甲方應在受讓應收賬款之後對融資申請人履行發放融資的義務,同時享有應收賬款項下收款的權利。

(4)本協議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6.3 乙方作出如下保證與陳述:

(1)乙方承諾遵守《        使用協議》,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使用        平臺。

(2)乙方在        平臺上以開立        的方式向其供應商支付應付賬款,並承擔相應的付款責任。同時保證開立        所對應的應收賬款均代表真實、合法、善意的貨物(或服務)銷售,且該銷售並非以試用買賣、代銷或其他類似方式進行且該應收賬款債權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法定、合同約定的)限制。

(3)乙方保證在任何情況下,均無條件按照《付款承諾函》對應的《最終還款明細表》所列明的付款賬戶信息和承諾付款金額在承諾付款日前完成付款。

(4)乙方同意        全部或部分流轉,付款責任的履行不受        流轉相關方之間、乙方與賣方或乙方與第三方之間任何商業糾紛的影響,不就該付款責任主張抵消或者進行抗辯。不得以商業糾紛、應付賬款已清償、司法管制等爲由拒不履行付款責任。

(5)乙方保證,甲方受讓        構成應收賬款有效轉讓,應收賬款轉讓的有效性包括應收賬款轉讓的效力能對抗第三方的權利主張,並且不受賣方破產、重組或其他可能出現爭議情況的影響。

(6)乙方承諾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其義務,並且乙方不得以其與供應商之間的約定、爭議及糾紛等任何原因,拒絕履行其在本協議中約定的任何義務。

6.4 丙方作出如下保證與陳述:

(1)丙方負責根據甲方、乙方及融資申請人的需求提供平臺的技術開發與運營服務,保證        平臺運行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2)丙方協助甲方調查賣方及乙方信用情況,協助甲方蒐集融資申請材料及賣方客戶信息材料。

(3)丙方應根據本協議及甲方要求對融資申請人通過        平臺提供的所有相關資料及單據進行初審,並對供應鏈融資項下的交易背景以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調查,保證所提供資料的有效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以防遺漏影響融資的重要事實。

(4)丙方負責對提交給甲方的融資申請對應的應收賬款在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中徵動產融資統一登記系統中進行查詢,確保信息推送前,相關應收賬款不存在重複轉讓或質押融資風險。申請遞交前產生的應收賬款重複轉讓或質押對相關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丙方承擔,但丙方可以證明其已進行了有效查詢的除外。

(5)丙方根據乙方授權,在到期付款日按照《最終還款明細表》中所列明的的收款賬戶和金額向中信銀行發送清分指令,完成[]到期清分。由於指令送達不及時導致乙方的逾期損失由丙方承擔。

(6)對於各方在        平臺上的業務數據,包括但不限於        、付款承諾函、        流轉記錄、融資申請、業務合同、以及其他與甲方的信息交互數據等,丙方應保存留檔至少五年。丙方承諾配合甲方及乙方相關業務審計及檢查工作,必要時提供相關業務數據檔案。

(7)丙方應對乙方、融資申請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信息保密,但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予以查詢或披露的除外。

(8)丙方賬戶若遭遇法院查詢、凍結、扣劃等可能導致乙方所回款項無法正常按《最終還款明細表》兌付的情形時,丙方應提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及乙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應償還融資款項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其他賬戶,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融資款項償還至甲方指定賬戶的,甲方在《最終還款明細表》中所對應的債權份額自甲方收到相應款項之日起覈銷。

第七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7.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爲乙方在本協議項下違約:

(1)未經甲方、丙方同意,乙方有下列行爲,甲方、丙方認爲可能導致其資信狀況降低的,包括但不限於:進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併、承包經營等企業改制;以出租、出售、承包、轉移或抵押等方式處分資產;減少註冊資本、改組或重組、變更股東或隸屬關係;爲第三人利益提供擔保或爲第三人債務承擔任何責任等;

(2)乙方有下列任何情形的:欺詐、解散、破產、重組、被託管、對外重大違約、不能履行到期債務或重大侵權行爲;全部或部分財產發生毀損,或被查封、扣壓、凍結、沒收、拍賣、變賣、徵用,或被他人合法或非法佔有;被起訴、索賠、制裁或債務被宣佈加速到期;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營狀況惡化;轉移資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4)乙方違反本協議所約定的任一義務的;

7.2 甲方、乙方及丙方任何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任何義務均構成違約事件。

7.3 在發生乙方或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中的任何一項或同時採取幾項措施:

(1)減少或取消乙方專項授信額度;

(2)單方解除、中止或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將本協議項下甲方受讓的乙方所開立        對應的應付款項無條件全部償還甲方,並向甲方支付可能發生的費用;

(3)處分擔保財產,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者向保證人追索;

(4)要求違約方賠償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7.4 違約事件發生後,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一定期限內糾正其違約行爲並採取充分、有效和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因違約而遭受的損失。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8.1 法律適用

本協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未明確規定的,適用供應鏈融資類似業務相關的行業慣例。

8.2 若甲方、乙方、丙方在本協議的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若經三方協商不成,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 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9.1 本協議經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有效期 年。協議到期前一個月內,如無明確解除的書面通知送達協議各方,本協議自動續期    年。協議到期後,協議有效期內發生的未結業務繼續按照原協議規定辦理,直到全部履行完畢爲止。本協議對本協議三方的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併、改組、更改名稱等後的主體具有約束力,本協議終止不影響三方已經產生的權利與義務。

9.2 本協議生效後,除本協議已有約定的外,甲乙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應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0.1 在簽訂本協議時沒有發生針對乙方、丙方的訴訟、仲裁案件正在審理或執行。

10.2 本協議有效期間,甲、乙、丙方任一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通知其他兩方。若某方不履行上述通知義務,其他各方按照原通訊地址寄送有關通知、文件的,視爲已送達該方。

10.3 各方在        平臺系統使用過程中,應確保傳遞或接收的數據與實際情況相符合,一旦確信錯誤已發生,應立即告知相關方。因某方傳遞虛假信息所造成的後果,由該方承擔;各方不得在系統內發送與業務無關或破壞性信息,否則,由此造成的風險和損失由過錯方承擔。

10.4 用戶號、登錄密碼、UKey等是各方進入        平臺系統辦理業務時確認身份的要素。對所有使用用戶號、登錄密碼、UKey等進行的操作均爲相關方經有效授權的行爲,由此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均作爲相關方承擔權利義務的有效依據。因相關方未盡妥善保管用戶信息之義務,對其他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

10.5 各方不得利用        平臺系統從事違法、違規活動,保證所發送的電子指令是合法、有效的。

10.6 各方須按照本協議約定和有關        平臺系統的操作規則,正確操作和規範使用        平臺系統,由於某方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失,由該方承擔。

10.7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本協議任何一方發生包括但不限於轉股、改組、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合作、聯營、承包、租賃、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重大資產轉讓等可能或足以影響其履行義務能力的情形時,應在三十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因通知不及時給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10.8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某方出現包括但不限於停業、歇業、申請或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任何訴訟、仲裁、刑事、行政處罰等可能或足以影響其履行義務能力的情形時,應在上述情形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因通知不及時給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10.9 各方對通過        平臺系統可查閱知曉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各類業務信息和用戶信息等),應承擔必須的、謹慎的保密義務;除非獲得合法授權,各方不得將相關信息透露給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十一條 法律效力

甲乙丙三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遵守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的相關規定和標準,遵守國家制定的互聯網技術規範和安全規範。甲乙丙三方均認可通過系統完成的各類交易和電子指令交換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及由此產生的所有相關記賬憑證的合法性、有效性。        平臺所生成和保留記載的相關交易記錄,以及平臺製作或保留的相關紙質單據、憑證、記錄等相關資料,均構成有效證明協議各方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確定證據。

第十二條 故障處理

甲方、乙方、丙方在使用系統過程中發生系統故障的,應及時通知各方,並協商解決。故障的責任方應承擔相關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十三條 應急處理

13.1 因系統網絡故障、相關方操作失誤、系統升級調試等原因導致業務相關方無法進行系統操作,系統又無法在短時間內恢復正常時,甲方、乙方、丙方均同意按照線下操作流程進行業務處理,並承諾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合法有效的紙質簽署文件(紙質文件記載的主要事項和要素須與系統顯示和記載的一致),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各相關方的業務辦理申請。待系統恢復正常後,相關方應在系統上進行補錄操作。

13.2 對於有關法律性文件的傳輸與發送、提交、審覈、確認、回覆等相關操作事宜,若乙方、丙方選擇申請通過系統辦理並經甲方審覈同意,則甲方、乙方、丙方可僅通過        平臺系統與甲方系統的對接完成有關法律性文件的上述操作事宜,而無須再按照其他相關協議規定的手工簽署及傳送方式等提交紙質法律性文件,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4.1 不可抗力指所有本協議生效後發生的,阻礙本協議一方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的、本協議一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等。

14.2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其他各方,並在通知後10天內提供此種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據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理由。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盡量減輕這種不可抗力所帶來的影響。

14.3 發生不可抗力時,三方應立即協商尋求一個公平的解決辦法並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盡量減輕不可抗力帶來的後果。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協議文本及附件

15.1 除部分條款另有規定外,協議各方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均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5.2 本協議項下附件爲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協議的任何附件的修改或補充,甲乙丙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即成爲原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協議的其餘部分完全繼續有效。

第十六條 通知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此確認: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事項,三方可按本協議首頁所列聯繫方式發送書面通知並加蓋相關方公章後告知其他方。本協議一式陸份,各方各執貳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條約定與協議中其他條款約定衝突的,應以本條約定爲準。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線上供應鏈融資業務三方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職務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職務:

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職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乙丙三方同意就甲方所屬單位的保險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作爲投保方,負責保險統一管理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在丙方協助下與乙方簽訂確定承保和理賠條件的保險合作協議。

甲方所屬單位直接管理的項目部作爲該保險的具體投保人。乙方與其所屬分支機構作爲該保險的保險人。

2、固定投保人負責各具體項目的統一投保管理工作並繳納保費。

具體投保人是保險的具體參與者,是履行保險合同的實體,是保險涉及投保和索賠等所有保險事項的實際處理者。

乙方按協議的承保條件承保甲方保險業務。

3、甲方根據標的情況如實填寫《投保單》,並將《投保單》傳真給丙方,然後由丙方站在___小時內以傳真的方式通知所在地乙方的分支機構出具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並在___個工作日內把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送達給丙方,同時將保險單副本直接送到甲方項目部。

4、甲方所屬單位有案協議約定的時限和保險費發票列明的金額交納保險費的義務,保險費按年月周爲週期進行結算。

由丙方向甲方所屬單位提供本結算週期內所有投保項目的投保單和保險費發票原件,甲方所屬單位在收到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後,對保險費進行彙總,在___個工作日內將保險費劃至丙方指定的銀行。

丙方在收到保險費後的___個工作日,向乙方出單部門全額結付保險費。

5、乙方有向丙方支付保險經紀費的義務,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按照乙方出具的《承諾函》中協議去執行。

6、乙方在參照其在參照《建築工程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條款》格式條款的基礎上,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對保險期限內屬於保險責任範圍的,由乙方給予賠償。

7、本保險協議關於責任範圍、除外責任、賠償處理、雙方權利及義務等內容可以參照乙方《建築工程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條款》格式條款,如果甲、乙、丙三方針對本協議簽訂了補充協議,則以補充協議爲準。

8、乙方有權不承擔保險單出具之日起至未繳納保險費期間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所導致的賠償責任,保險單效力自動終止。

直至投保人按規定交納保險費之日起,保險單才能自動復效。

9、自投保人保險費劃出之日起,就視爲乙方已經收到保險費,乙方要承擔保險費在保險合同各方劃轉期間的保險責任。

10、丙方協助甲方所屬單位辦理投保、索賠與保險相關的事宜。

11、下列文件均可作爲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於:

(1)競爭性談判文件

(2)競爭性談判響應書

(3)競爭性談判結果確認書

(4)投保單

(5)保險單

(6)批單

(7)特別約定條款

(8)補充協議

(9)保險理賠承諾

(10)形成協議的其他文件

12、本協議具有不排他性,不影響甲方及其所屬單位在該類業務上與其他保險公司合作,甲方對於業務規範和提供給乙方的承保份額不做任何保證。

丙方將根據乙方的承保及理賠服務質量,動態安排乙方的承保份額。

13、協議的解除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解除本保險協議。

無論本協議是否被解除,乙方及其分支機構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內出具的保險單,在保險單列明的保險期間內,本協議的所有條款針對該保險單持續有效。

14、保密事宜

本協議三方將對所有相關的非公開信息採取實行嚴格的保密措施,並僅限用於協議有關的目的,而不得爲任何其他目的加以利用。

本協議三方對於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而獲得的或在合作過程中接觸到的、對方提供或告知的尚未公衆所知悉的下列信息(“保密信息”),應當嚴格保密:

(1)本協議的各項條款;

(2)有關本協議的談判;

(3)項目的有關各項信息;

(4)本協議三方各自的其他商業祕密;

15、爭議處理

三方之間的一切由本協議而引起的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日期:

線上供應鏈融資業務三方合作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爲加快基礎設施建設進程,改善基礎設施條件,遵循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項目PPP合作事宜訂立本投資合作框架協議,以資共同恪守,並在此協議基礎上籤訂具體項目的投資建設合同。

第一章項目概況

1.1合作範圍雙方同意就工程開展投資建設合作。最終建設項目、規模和規劃設計指標按政府相關部門批准的執行。

1.2項目建設週期、回購期本協議下的合作項目實施中各子項目可以單獨投資、建設、運營、回購。建設期以子項目施工合同工期爲準,回購期根據子項目具體情況雙方約定確定。

第二章項目合作方式

2.1甲方負責在法律、政策允許的範圍內,積極協助乙方做好與政府部門及相關單位之間的關係,爲本項目投資建設創造良好的投資和政策環境。

2.2由甲乙雙方共同組建工程PPP項目公司,並以項目公司作爲項目投資主體,出資比例由雙方商討決定爲準。項目公司具體負責項目投融資、建設和管理。工程完工後,甲方按照約定的金額及方式支付項目回購款。

第三章項目投資回報方式

3.1乙方投資收益的計算: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資收益以公平、合理爲原則,具體的收益以甲乙雙方最終所簽署的《PPP項目合同》爲準。

第四章項目風險分擔

項目設計、建造、財務、運營維護等商業風險由社會資本承擔;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風險由政府承擔;不可抗力等風險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理公擔。具體風險分擔的情況以甲乙雙方最終所簽署的《PPP項目合同》爲準。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5.1甲方的權利義務

5.1.1甲方應當依照甲方與乙方最終達成的《PPP項目合同》以及基於具體項目所簽署的其他合同,享有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5.1.2甲方應當確保項目公司完成項目的立項審批,確保項目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並負責向上級政府申報及其他必要的審批工作。

第六章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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